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规范
欢迎阅读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工程名称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部分费用标准
一类 2.00 22.64 9.42 7.40
6.00 5.25 1.50 56.96 72.00
60.40
二类
1.50 20.69 8.60 6.75
3.00 5.00 4.00 1.00 50.54 67.00 25.83 48.50
表 12 三类 1.00 19.94 8.33 6.55
4.00 3.00 0.64 46.46 56.40
间接费
企业管理费
36.00 11.00 9.00 9.00 56.00
(%)
规费
20.70 20.80 20.80 17.70 20.60
利润(%)
12.00 8.00 6.50 4.00 25.00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一)建筑、市政、机械土石方、仿古建筑、炉窑砌筑、建筑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见表 15.
利润(%)
56.50 44.50 32.00 22.00
市政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表 14
费用名称
工程分类
人工 土石 方工
程
园林 工程
绿化 工程
单拆 除工
程
安装 修缮 工程
环境保护费
1.00 0.80 0.50 0.50 1.00
临时设施费
6.00 2.00 1.80 1.50 3.50
夜间施工费
4.62 0.84 0.56 0.56 6.72
(三)一个单位工程满足表中的一个条件即可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四)建筑工程具有
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工程类别。
(五)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
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及以上的工程
9、电压6千伏、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米及以上的工程
三类
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
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6、冷库:容积<1,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6、单个容积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气缸、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缸、碳钢贮缸
7、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以下的设备安装
8、金属重量100吨以下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制作安装
三类
1、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以下的锅炉安装及其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2、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或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三类
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
2、高度15米及以下的仿古塔
3、高度9米及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
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5、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园路工程
6、堆砌英石山20吨以下或景石80吨以下或塑6米高以下的假石山
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3、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第一节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内容及类级注:室外工程及其他,按建筑工程说明4、7款归类。
一、名词界定1. 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2. 跨度:指整体建筑物总进深。
3. 面积: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一2005)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以上自然成层数。
5. 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地下停车场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 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7. 构筑物: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的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二、建筑工程说明1 .单位工程中有几种工程类别或等级标准组成,以占建筑面积最大的工程类型或等级标准执行。
2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等,按工业建筑工程类别等级标准执行。
3 .构件制作、构件吊装合并到主体工程,不单独计算。
4 .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室外地沟、支架等,按建筑物的等级标准执行。
5 .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但建筑面积大于自然层的50 %以上的跃层住宅应计算其高度。
6 .凡等级标准中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必须满足其中一个指标。
凡等级标准中有三个指标控制的,必须满足两个指标才能确定该工程类别。
7 .单独零星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室外管沟等,按IV类标准执行。
8 .关于建筑物加层扩建时套用类别的规定:A .当选用面积和跨度指标时,以新增的实际面积和跨度套用类别标准。
B .当选用檐高和层数指标时,要与原建筑物一并考虑套用类别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第一节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内容及类级一、名词界定1.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2.跨度:指整体建筑物总进深。
3.面积: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一2005)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以上自然成层数。
5.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地下停车场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的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二、建筑工程说明1.单位工程中有几种工程类别或等级标准组成,以占建筑面积最大的工程类型或等级标准执行。
2.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等,按工业建筑工程类别等级标准执行。
3.构件制作、构件吊装合并到主体工程,不单独计算。
4.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室外地沟、支架等,按建筑物的等级标准执行。
5.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但建筑面积大于自然层的50%以上的跃层住宅应计算其高度。
6.凡等级标准中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必须满足其中一个指标。
凡等级标准中有三个指标控制的,必须满足两个指标才能确定该工程类别。
7.单独零星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室外管沟等,按IV类标准执行。
8.关于建筑物加层扩建时套用类别的规定:A.当选用面积和跨度指标时,以新增的实际面积和跨度套用类别标准。
B.当选用檐高和层数指标时,要与原建筑物一并考虑套用类别标准。
第二节装饰装修工程类别划分内容及类级装饰装修工程说明1.冬雨季施工费,取决于实际发生与否。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第一节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内容及类级注:室外工程及其他,按建筑工程说明、款归类。
一、名词界定1.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2.跨度:指整体建筑物总进深。
3.面积: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2005)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以上自然成层数。
5.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地下停车场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的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二、建筑工程说明1•单位工程中有几种工程类别或等级标准组成,以占建筑面积最大的工程类型或等级标准执行。
2•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等,按工业建筑工程类别等级标准执行。
3•构件制作、构件吊装合并到主体工程,不单独计算。
4•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室外地沟、支架等,按建筑物的等级标准执行。
5.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但建筑面积大于自然层的50 %以上的跃层住宅应计算其高度。
6.凡等级标准中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必须满足其中一个指标。
凡等级标准中有三个指标控制的,必须满足两个指标才能确定该工程类别。
7•单独零星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室外管沟等,按IV类标准执行。
8.关于建筑物加层扩建时套用类别的规定:A •当选用面积和跨度指标时,以新增的实际面积和跨度套用类别标准。
B •当选用檐高和层数指标时,要与原建筑物一并考虑套用类别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一、工业建筑:1、单层:一类:檐高≥20m,跨度≥24m;二类:檐高≥12m,跨度≥15m;三类:檐高<12m,跨度<15m。
2、多层:一类:檐高≥24m,建筑面积≥6000㎡;二类:檐高≥12m,建筑面积≥3000㎡;三类:檐高<12m,建筑面积<3000㎡。
二、民用建筑:1、公共建筑:一类:檐高≥36m,跨度≥30m,建筑面积≥7000㎡;二类:檐高≥20m,跨度≥15m,建筑面积≥4000㎡;三类:檐高<20m,跨度<15m,建筑面积<4000㎡。
2、住宅及其它民用建筑:一类:檐高≥38m,层数≥13层;二类:檐高≥20m,层数≥7层;三类:檐高<20m,层数<7层。
说明: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高度指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面标高)二、费率(安装工程)(1)安装工程取费表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方法费率(%) 金额(元)号1 一直接费(一)+(二)2 (一)直接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3 其中:人工费R1 ∑(工程量×子目人工)4 (二)措施费1+2+35 1 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6 2 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R1×相应费率7 3 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8 其中:人工费R2 ∑措施费中人工费9 二企业管理费(R1+R2)×相应费率6510 三利润(R1+R2)×相应费率4011 四规费(一+二+三)×规费税率2.712 五税金(一+二+三+四)×税率3.4113 六建筑工程造价合计一+二+三+四+五(2)费率根据以青岛为主一、二、三类取费不同一类:管理费率:65% 利润:40%:税金3.44%;规费要根据地方文件;定额是8.41%二类:管理费率:54% 利润:30%:税金3.44%;规费要根据地方文件;定额是8.41%三类:管理费率:42% 利润:20%:税金3.44%;规费要根据地方文件;定额是8.41%。
建设工程的分类?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的分类标准各是什么?取费
建设工程的分类?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的分类标准各是什么?取费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构筑物二、1、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屋面工程。
2、装饰部分包括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3、市政则是国家或者国家为主投资的公共建设工程中的道路、桥梁等工程。
4、园林工程则是国家园林部分的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等内容。
三、取费标准: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_其余符合表中的缺救嘶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_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_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_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附表一:工程类别划分一、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2、高度75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业建筑≥75m、民用建筑≥85m3、单体建筑物3.1工业建筑:单层≥5,000㎡、多层≥10,000㎡3.2民用建筑:居住≥25,000㎡、共用≥20,000㎡4、单跨跨度:单层≥24m、多层≥12 m5、车库:层数≥5、面积≥20,000㎡6、冷库:容积≥5,000㎡7、锅炉房:蒸发量t/n≥50二类: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2、高度50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3、单体建筑物面积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6、冷库:容积≥1,000㎡7、锅炉房:蒸发量t/n≥10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三类:1、1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2、高度50m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3、单体建筑物面积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6、冷库:容积<1,000㎡7、锅炉房:蒸发量t/n<10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二、安装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电压35千伏以上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设工程2、单炉蒸发量在10吨/小时以上的散装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3、砌体总实物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4、最大管径600毫米,管网总长度5,000米及以上的室外金属管网工程5、运行速度在1.0米/秒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6、容积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7、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8、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其中最大单件重须10吨及以上)及以上的设备安装9、金属重量100吨/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装工程二类1、电压6或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高工程2、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及以上的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3、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4、最大管径200-600的室外金属管网5、一类工程以外的电梯、小型杂物货梯的安装工程6、单个容积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气缸、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缸、碳钢贮缸7、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以下的设备安装8、金属重量100吨以下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制作安装三类1、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以下的锅炉安装及其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2、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或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3、最大管径200毫米以下的室外管网工程4、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项三、市政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截面净宽度9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3,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200毫米且长度150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8米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2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5、桥涵工程:三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8米及以上立交桥:单孔跨径4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200米以上工程6、管道外径63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二类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长度100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米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100米及以上工程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及以上的工程9、电压6千伏、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米及以上的工程三类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长度100米及以下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米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吨及以下的工程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米及以下工程:总长100米以下工程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以下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以下的工程9、砌筑沟渠工程10、路灯杆高23米以下的工程四、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单项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21米及以上的仿古塔3、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4、25,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缩景模仿工程6、堆砌英石山50吨及以上或景石150吨及以上或塑9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8、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20米、道路种植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二类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15米及以上的仿古塔3、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门、景窗)6、堆砌英石山20吨及以上或景石80吨及以上或塑6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8、二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三类1、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15米及以下的仿古塔3、高度9米及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4、20,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园路工程6、堆砌英石山20吨以下或景石80吨以下或塑6米高以下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道路种植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8、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3、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14、园林一般围墙、围栏,高筑花槽、花池,道路断面仅有人行道路树木的绿化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8598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工程类别分类【范本模板】
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I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小于等于600m3且大于50m3,按构筑物III类工程计算;小于等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Array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5、桥涵工程:三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8米及以上立交桥:单孔跨径40米及以上工程:总长200米以上工程
6、管道外径63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管网总长2,000米、最大管道直径1,0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水厂日生产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工程
二类
5、运行速度在米/秒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
6、容积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
7、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
8、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其中最大单件重须10吨及以上)及以上的设备安装
9、金属重量100吨/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程
4、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项
三、市政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截面净宽度9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2、道路工程: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路面工程
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3,000米、最大管道直径 1,200毫米且长度150米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8米及以上工程
6、管道外径325毫米及以上的燃气工程
7、管网总长1,600米、最大管道直径600毫米且其长度100米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吨及以上的工程
9、电压6千伏、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米及以上的工程
三类
1、截面净宽度7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
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
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安装工程是指在建筑、机械、电气、通信等领域中,通过组装、安装、调试等一系列工艺活动,将设备、设施或系统安装到指定位置,并使之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
在实际的工程实施中,为了便于管理和规范,需要对安装工程进行分类和划分,以便于统一标准和管理。
下面将对安装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按照行业领域划分。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物的结构、给排水、供暖通风、电气、消防等安装工程。
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
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和运行。
4.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各种通信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
二、按照安装对象划分。
1.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2.管道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供暖通风等管道系统的安装工程。
3.线路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电气线路、通信线路等的安装工程。
三、按照安装方式划分。
1.固定式安装工程,指设备、设施或系统固定安装在建筑物或设备上,不可移动。
2.移动式安装工程,指设备、设施或系统安装在移动平台上,可以随时移动和调整位置。
四、按照工程规模划分。
1.大型安装工程,指工程规模较大,安装设备或系统较多,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
2.中型安装工程,指工程规模适中,安装设备或系统数量一般,施工周期一般的工程项目。
3.小型安装工程,指工程规模较小,安装设备或系统数量较少,施工周期较短的工程项目。
五、按照施工环境划分。
1.室内安装工程,指在建筑物内部进行安装施工的工程项目。
2.室外安装工程,指在建筑物外部或露天场地进行安装施工的工程项目。
六、按照技术要求划分。
1.常规安装工程,指安装过程比较简单,技术要求一般的工程项目。
2.特殊安装工程,指安装过程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如特种设备、特种材料等的安装工程。
综上所述,安装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主要包括行业领域、安装对象、安装方式、工程规模、施工环境和技术要求等多个方面。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单位工程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檐口高度M≥18≥12≥9<9跨度M≥24≥18≥12<12多层檐口高度M≥27≥18≥12<12建筑面积M2≥6000≥4000≥1500<1500民用建筑公共建筑檐口高度M≥39≥27≥18<18跨度M≥27≥18≥15<15建筑面积M2≥9000≥6000≥3000<3000其他建筑檐口高度M≥39≥27≥18<18层数层≥13≥9≥6<6建筑面积M2≥10000≥7000≥3000<3000构筑物烟囱(高度)钢筋砼M≥100≥50<50-砖M≥50≥30<30-水塔高度M≥40≥30<30-容量M3≥80≥60<60-贮水(油)池容量M3≥ 1200≥800<800-贮仓高度M≥30≥20<20-桩基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第11条执行炉窑砌筑工程专业炉窑其他炉窑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
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类别名称内容一类设备安装1、台重50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35t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通信交换设备和仪表安装工程。
5、工业炉窑设备。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
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时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以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大于标准层面积50%的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
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31183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
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时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以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大于标准层面积50%的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
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1.切削、锻压、铸造、加工机械、压缩机设备工程;2.电梯设备工程。
1.起重(含轨道),输送设备工程;2.风机、泵设备工程。
1.35kV·A以上变配电装置工程;2.电梯电气装置工程;3.发电机、电动机、电气装置工程;4.全面积的防爆电气工程;5.电气调试。
1.10kV·A变配电装置工程;2.动力控制设备、线路工程;3.起重设备电气装置工程;4.舞台照明控制设备、线路、照明器具工程;5.路灯安装工程。
1.防雷、接地装置工程;2.照明控制设备、线路、照明器具工程;3.10kV以下架空线路及外线电缆工程。
各类快装锅炉及配套附属、辅助设备工程。
1.各类专业窑炉工程;2.含有毒气体的窑炉工程。
1.一般工业窑炉工程;2.室内烟、风道砌筑工程。
1.球形罐组对安装工程;2.气柜制作安装工程;3.金属油罐制作安装工程;4.静置设备制作安装工程;5.跨度25m以上桁架制安工程。
1.中、高压工艺管道工程;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道工程。
1.水灭火系统工程;2.气体灭火系统工程;3.泡沫灭火系统工程。
1.燃气管道工程;2.采暖管道工程。
1.室内给排水管道工程;2.空调循环水管道工程。
1.净化工程;2.恒温恒湿工程;3.特殊工程(低温低压)。
1.一类范围的成品管道、部件安装工程;2.一般空调工程;3.不锈钢风管工程;4.工业送、排风工程。
1.仪表线路、管路工程;2.单独仪表安装不调试工程。
1.单独刷油工程;2.单独绝热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1.通讯设备系统安装工程;2.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工程;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工程;4.楼宇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1.有线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2.扩大、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工程;3.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1.电源与电子设备接地装置安装工程;2.一、二类工程外的其他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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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分。
2.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凡符合标准表中二个条件方可执行本类标准。
3.凡建筑物带地下室者,应按自然层计算层数。
4.工业建设项目及住宅小区内的道路、下水道、花坛等均按四类标准执行。
5.凡政府财政投资的行政性用房以及政府财政投资的非营利的工程最高按三类执行。
6.凡施工单位自行制作兼打桩工程,桩长小于20m为三类,桩长大于20m为两类。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续: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二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三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此资料见《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中的总说明第一页每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