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2000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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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过敏原风险评估报告

ISO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过敏原风险评估报告

ISO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过敏原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06月22日发布xxxx食品有限公司一、目的为了防止储存、生产等过程发生过敏原污染、交叉接触等,依据BRC 第8版全球食品安全标准、ISO22000-2018标准要求。

二、xxxx过敏原识别清单三、过敏原风险评估三、过敏源控制程序1、目的建立过敏源控制程序,通过从源头上进行控制、过敏源物质的运输、过敏源物质的入库贮存及生产工艺和生产环节中的消毒工序控制等,避免交叉污染,降低将公认的过敏物质转移到食品的机会,确保食品安全,从而保护公众健康。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了用于生产的所有原料及辅料中过敏源的控制过程,适用于采购、储运、生产前生产计划的下达、工艺标准的制定和生产全过程。

3、术语3.1 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3.2 过敏源:在某些敏感的个体身上引起威胁生命的过敏反应,诱发过敏反应的抗原称为过敏源。

如过敏性休克的一类食品。

4、职责:4.1 采购部负责原料采购时过敏源的控制。

4.2 仓储管理部负责原料储存时过敏源的控制。

4.3 生产科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源的控制。

4.4 品管科负责建立公司原辅料含过敏源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源信息。

5、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5.1 常见的过敏源种类如下:5.1.1吸入式过敏源:如花粉、柳絮、粉尘、螨虫、动物皮屑、油烟、油漆、汽车尾气、煤气、香烟等。

5.1.2食入式过敏源清单:发水、洗洁精、染发剂、肥皂、化纤用品、塑料、金属饰品(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细菌、霉菌、病毒、寄生虫等。

5.1.4 注射式过敏原:如青霉素、链霉素、异种血清等。

5.1.5 自身组织抗原:精神紧张、工作压力、受微生物感染、电离幅射、烧伤等生物、理化因素影响而使结构或组成发生改变的自身组织抗原,以及由于外伤或感染而释放的自身隐蔽抗原,也可成为过敏源。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

ISO9001/ISO22000
一、目的:加强过敏源的管理,防止过敏源对其他产品的污染。

避免造成人员和消费者出现过敏反应,造成损伤。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所有原辅料,以及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所有产品,以及生产人员和消费者。

三、过敏原的种类:
1、内销企业,我国在过敏原控制方面,属于推荐性标识,主要依据GB/T23799以及GB 7718中过敏原标识中的分类,详见相关文件;
2、出口企业,在过敏原的种类方面主要依照产品接收国家的过敏原的相关法律法规。

例如欧盟2003/89/EC、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等。

四、职责
1、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按照要求标示原料的成分,如有过敏原类物质要进行提示;
2、品质部,负责对采购原料进行查验,并对新品的原辅料检查,核对标签标识,对过敏原及时进行更新,监督生产现场的过敏原控制;对过敏原控制进行验证,定期进行过敏原控制与相关培训;
3、仓储部,仓库负责对含有过敏原的原辅料进行单独隔离存放,建立过敏原区,避免造成过敏原的交叉污染;
4、生产车间,生产车间要做好过敏原物料的管控,按照要求做好清洁和清场换产记录,防止过敏原的交叉污染。

五、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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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目的:确保采购的原料不含过敏原。

范围:适用于以过敏原的原料及辅料进行加工生产的全过程。

职责:供应部负责采购非过敏原的原料、辅料,并保存原辅料的调查证明;品管部做好原辅料检验。

5.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和记录目的:确保生产过程中无潜在过敏原。

范围:适用于以过敏原的原料及辅料进行加工生产的全过程。

职责: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非过敏原的原辅料进行控制、记录和标识。

5.3产品标识目的:确保产品标识中包含正确的过敏原信息。

范围:适用于以过敏原的原料及辅料进行加工生产的全过程。

职责:生产部负责产品标识中过敏原信息的准确性。

6、过敏原列表更新目的:确保过敏原列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范围:适用于以过敏原的原料及辅料进行加工生产的全过程。

职责:品管部负责更新过敏原列表。

7、审核和改进目的:对过敏原控制程序进行审核和改进,确保其有效性。

范围:适用于以过敏原的原料及辅料进行加工生产的全过程。

职责:品管部负责对过敏原控制程序进行审核和改进。

5.1.1 在购买原料之前,本公司会进行调查,包括种植面积和种植地的环境污染情况等。

5.1.2 本公司的原料主要是水果和蔬菜等常规农产品,不属于国家规定的过敏原范畴。

5.1.3 在验收时,本公司会按照严格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5.2 辅料的采购和验收5.2.1 本公司使用的辅助材料不属于国家规定的过敏原范畴。

5.2.2 辅料的验收按照本公司的验收标准进行,并且附带各种官方检验证明。

5.3 工作环境5.3.1 本公司车间采用封闭式作业,并定期清洗消毒。

5.3.2 工厂内不饲养动物。

5.4 过敏原采购规定5.4.1 供应部和品管部通过各种方式搜集过敏源信息,以满足公司对过敏源产品情况的了解,生产适合顾客需要的产品。

5.4.2 品管部根据生产情况确定原辅料和包装物料的采购标准,明确要求所采购进厂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设备润滑剂为非过敏源产品,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5.4.3 供应部根据品管部的采购要求,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过敏源情况的调查,并由供方提供不含过敏源成分的证明函后实施采购。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识别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过敏原,并实施有效的控制,以预防过敏原的交叉污染或对产品的污染。

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交付过程中过敏原的识别和控制。

3.术语3.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3.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原4.职责和权限4.1采购部负责原辅料采购时过敏源的控制;4.2 交付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源的控制;4.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源的控制;4.4 品保部负责建立过敏源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源信息。

5.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5.1 主要的过敏源清单:5.1.1美国“八大类”:(1)牛奶;(2)蛋;(3)花生;(4)坚果(如杏仁、腰果、核桃);(5)鱼类(如鳕鱼、比目鱼);(6)贝类(如蟹类、龙虾、虾子);(7)大豆;(8)麦5.1.2欧盟认定的主要的过敏物有大概十四种:(1)花生及其制品:烘烤花生,花生酱,花生粉,花生油,落花生;(2)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小虾,螃蟹,龙虾,小龙虾;(3)鱼类及其制品:狼鲈,鲣鱼,比目鱼,金枪鱼,凤尾鱼,鳕鱼,鲑鱼,鱼油,鱼明胶,鱼粉,鱼肉;(4)蛋类及其制品:蛋清,蛋黄,卵蛋白脂,卵白蛋白,溶菌酶,卵粘蛋白,蛋磷脂;(5)(树)坚果类及其制品:杏仁,榛子,胡桃,腰果,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坚果,澳大利亚坚果,及昆士兰坚果,坚果油;(6)乳及其制品(包括乳糖):脱脂乳,奶油,乳脂肪,酪乳,干酪素,酪蛋白酸盐,乳清,凝乳,干酪,稀奶油,酸奶,乳白蛋白,乳糖;(7)大豆及其制品:大豆蛋白,组织化或水解植物蛋白,大豆零食,大豆粉,大豆磷脂,大豆油,酱油(大豆制),日本豆面酱,豆腐,生育酚(维生素E),植物甾醇类;(8)含谷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含谷蛋白谷物的完整清单: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远古硬质小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9)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例如亚硫酸钠代谢物,酸式亚硫酸钠,二氧化硫;(10)芹菜及其制品:芹菜籽,块根芹,芹菜油,芹菜叶,芹菜浸提香油精;(11)芝麻籽及其制品:芝麻籽,芝麻油,芝麻酱;(12)芥末及其制品:芥末籽,芥末油,芥末浸提树脂油,芥末粉;(13)羽扇豆及其制品:羽扇豆粉,羽扇豆籽;(14)软体动物及其制品:蛤,扇贝,牡蛎,蚌类,章鱼,蜗牛等。

过敏原控制程序(食品工厂ISO)

过敏原控制程序(食品工厂ISO)

过敏原控制程序1.目的本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中不存在过敏原成分,如以后的产品中存在过敏原配料,应按本程序要求的过敏原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贮存、运输、废弃等过程中对产品造成污染、误用。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了用于生产的所有原料及辅料中过敏原的控制过程,适用于采购、储运、生产前生产计划的下达、工艺标准的制定和生产全过程。

3 术语3.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应的反应。

3.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原。

4职责4.1仓储部负责原辅料采购时过敏原的控制。

4.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3质量部负责建立公司原辅料含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

5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5.1国家标准明确的八大类过敏原清单:5.1.1含面筋谷物(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等)5.1.2 牛奶和乳制品(包括乳糖)5.1.3蛋和蛋制品5.1.4鱼和鱼制品5.1.5甲壳类和其产品5.1.6大豆和其产品5.1.7花生和其产品5.1.8坚果(榛子、扁桃仁、胡桃、开心果、腰果等)5.2信息控制5.2.1由质量部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5.2.2质量部要及时与顾客和相关方沟通,确保能够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并更新过敏原清单传递给相关部门5.3采购控制5.3.1仓储部在采购辅料时,要索要产品成分说明书,如有必要,需对方注明过敏原。

5.3.2仓储部需要向生产部和质量部提供成分说明书。

5.4生产控制5.4.1每生产一批产品的生产计划必须对过敏原予以考虑,控制原料和辅料的入库和验收,对可能含有其成分的产品须单独存放标识,以防交叉污染。

5.4.2加工车间将根据生产计划的内容安排生产。

5.4.3对生产的产品中含有过敏原的产品,安排单独生产线(班次)的生产,要严格与其它生产线分开,对含过敏原的产品由轻到重的顺序生产。

5.4.4工器具进行彻底的清理卫生,对于生产了过敏原产品的生产线也必须彻底清理卫生。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ISO22000-2018新要求)复习过程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ISO22000-2018新要求)复习过程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I S O22000-2018新要求)1 目的制定本规定以规范致敏物的管理,避免食品过敏原的交叉污染,降低致敏物造成的风险,对公司员工和消费者进行保护。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原辅料的采购、产品的实现、物资的储存和产品的发货等。

3 职责3.1 采购部: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的标签中注明过敏原成分在产品标签中进行标识。

3.2 销售部:负责对含过敏物质的产品的销售跟踪,客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3.3 仓储科:负责来料和发货车辆有无过敏原污染的检查,对含有过敏物质成分的原辅料和成品进行标识和管理。

3.4 品管部:负责核查每个产品的成分,组织过敏原评估,监督仓库和车间过敏原控制情况。

3.5 生产部:负责对含有过敏物质的原辅料取用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交叉污染。

3.6研发部:对新产品的原材料进行风险评估,对员工过敏原相关知识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

3.7HACCP食品安全小组对原材料进行风险评估。

4内容4.1 过敏原的识别本公司产品销往国内市场。

根据《GB/T23779-2009 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原成分》和《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过敏原种类的划分如下:1、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2、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3、鱼类及其制品;4、蛋类及其制品;5、花生及其制品;6、大豆及其制品;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8、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4.2 过敏原的评估4.2.1 过敏原的评估应对过敏原的来源(配料、加工环节、加工助剂、返工和转产等)进行评估。

4.2.2 应对原料供应商的生产现场生产和搬运活动中潜在的过敏原交叉污染进行评估。

4.2.3 过敏原评估应作为HACCP 计划设计的一部分。

4.2.4 当产品配方重组或配料变更时、当顾客要求或者进口国的过敏源标准发生变更时、当顾客投诉产品可能含有过敏原时,需重新对过敏原进行评估。

ISO22000-2018换版要求,过敏原控制确认记录(可编辑修改word版)

ISO22000-2018换版要求,过敏原控制确认记录(可编辑修改word版)

***有限公司致敏原控制确认报告
确认人:
确认日期: 确认项目确认情况记录
1、危害分析食品中过敏原的交叉污染
2、建立的依据GB/T23779 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原成分
3、监控计划的制定本程序中制定了监控食品过敏原的控制计划,按照标准对过敏原进行了
细致分类,能保证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通过有效监控,可以及时发现
过敏原,实施纠正并得到改进。

4、纠偏措施制定的
依据纠偏措施规定了各项控制措施失控时,应采取的纠偏行动。

纠偏措施的制定依据是:操作失控对产品安全性的影响大小、对不合格品的评估结
果的分析。

5、记录的设计、编制的合理性
编制了过敏原清单及过敏原评估记录,可以有效地甄别及监控过敏原的
进入及造成的风险。

6、职责和权限的规
定对于各个部门均作了细致的职责分配,可以有效的管理实施此计划。

7、结果通过抽检及客户反馈,均为发现及发生过敏原污染事件。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讨论分析,HACCP 小组认为该过敏原控制是合理的,所确定的控制措施也是有效的。

过敏源控制程序

过敏源控制程序

过敏源控制程序一、目的制定该程序以保证避免食品过敏源的交叉污染,控制职工将过敏源物质带入厂区污染产品,导致消费者食用后过敏,控制产品本身的过敏源对员工及消费者的保护。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原料采购、产品实现过程对食品中本身带有的及可能受到加工环境或人为污染的食品过敏的控制及消费者误用的防止。

三、常见过敏源种类本公司使用的原辅料中可能带有过敏源成份有:大豆或者豆粉。

四、职责4.1 供应部:要求供应商对原料过敏源成分进行标识,按其标识检查评估过敏源物质的风险。

4.2 仓储部:负责对进厂所有原辅料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内无与采购原辅料无关的食品过敏源;对含有过敏源成分的原辅料进行独立存放并挂牌标识。

4.3 品管部:负责检查每个新产品的成分,设定过敏源,更新清单;监督生产现过敏源控制情况。

4.4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标识和防护;检查车间人员是否带入过敏源物质。

4.5 营销部:市场含过敏源产品的跟踪销售,客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4.6 行政服务部:负责员工的宣导和培训工作,及其员工私人物品禁止带入工作的监督、管控。

五、工作程序5.1 员工/外来人员带入的过敏源控制5.1.1 学习制度:行政服务部负责员工进厂上岗前集中培训学习过敏源控制程序,并通过实物及图片进行理论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验证,对验证合格的员工同意上岗,对不合格的员工集中继续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后上岗。

5.1.2 宣传:行政服务部负责在厂区、车间明显处张贴过敏源物质的警示牌和实物图片,防止员工、来访者以及原辅材料携带过敏源物质进入厂区。

5.1.3 检查:大门门卫人员对所有的进入厂区的员工和来访者通过问询和检查是否有过敏源的带入现象;二道门门卫负责对进入生产区员工带入物品进行检查,防止带入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特别是食品;车间负责进一步监控员工带入过敏源物质。

5.1.4 监管纠偏:如在检查中发现员工、来访者带入过敏源进入厂区,立即要求其将过敏源物质存放到厂区外并对其培训,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过敏源控制程序文件

食品过敏源控制程序文件
4.6供应商管理
应有批准的合格供应商清单。该清单中应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相应的已批准供应的原料对供应商进行的原料调查应包括过敏原调查。无论是原料或供应商改变,都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原料调查。
4.7员工的过敏原意识培训
过敏原培训应作为HACCP培训不可缺少的内容。对过敏原预防控制的关键岗位,如采购、配料、清洁消毒、仓管等工序的操作员工,应进行充分的过敏原意识培训。
4.3过敏原原料的储存:
4.3.1仓库应尽可能对过敏原原料和非过敏原原料分开存放。鉴于工厂目前无法做到分仓存放,应做到含致敏物和不含致敏物的原料隔离存放,过敏原原料集中存放。
4.3.2成品仓应分区存放。
4.4生产加工过程的过敏原交叉污染预防与清洁
4.4.1公司生产的四种品项产品分别为1、2、3、4此四种品项原料中都有小麦粉、精炼植物油。且四个品项中所用小麦粉、精炼植物油均相同。所以生产过程中不存在过敏源的交叉污染。
4.8标签标识
我公司过敏源在产品包装中已注明,包装配料表中已注明“面粉”、“芝麻”、“精炼植物油”。消费者可明显识别。
5.相关程序:
《HACCP计划》
《仓库管理制度》
《供应商监督管理程序》
《HACCP培训计划》
6.相关记录
《配料记录表》
《培训记录》
《打面段工序记录表》
《成型段工序记录表》
3.3采购部负责实施本程序中供应商管理;
3.4仓管负责本程序中过敏源物质储存;
4.程序:
4.1按主要致敏物声称指南(见附件1)中,我司生产的汉堡中,过敏源物质有小麦粉、芝麻、大豆油(精炼植物油)三种。
4.2HACCP计划
HACCP计划中应对产品的过敏原进行危害分析。危害分析应包括原料的过敏原危害分析和生产加工过程的过敏原产品交叉污染的危害分析。

ISO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ISO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1.目的为保证公司产品的食用安全,实现过敏原的全流程管理控制,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项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含过敏原产品、与含过敏原产品共用生产设备或同一生产场所加工出来的产品和外来潜在过敏原风险的管理控制,对过敏原的识别、供应商审核评估、原辅料贮存处理、生产加工返工、产品包装和产品标识进行全流程管理。

3.职责质量部负责监督生产现场过敏原控制的执行落实,制订过敏原目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

研究院负责产品开发及配方变更过程中过敏原审核控制;审核产品标签标识内容,确保符合我国及产品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要求。

采购部负责原辅料供应商的过敏原管理的审核评估。

生管部负责含过敏原物料的仓储保管和物流跟踪。

生产部负责含生产区域过敏原交叉接触的预防控制,含过敏原的产品的生产策划和实现。

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技术部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

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4. 内容过敏原的识别根据我国和产品销售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过敏原控制清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控制清单,实现对公司产品和原辅料的过敏原完整识别,确定公司产品和原辅料含有的过敏原成分和可能的过敏原风险。

过敏原危害评估应包含在公司HACCP计划危害分析过程中。

过敏原评估应包括产品原料、辅料、加工助剂和包装材料,了解其原料组成,并评估是否在《过敏原控制清单》内。

供应商审核批准过敏原控制管理评审应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评审程序中。

相关供应商应提供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计划以及记录,确保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能力。

供应商审核应包括临时或紧急使用的供应商,临时采购合同或协议应有涉过敏原成分声明的内容,保证采购产品不含有未经宣布的过敏原成分。

通过原辅料供应商加工现场调查等方式验证供应商过敏原控制计划实施效果。

涉过敏原成分审核结果应妥善保存,同时反馈到食品安全小组。

ISO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ISO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ISO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一、目的本程序的目的在于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以预防和控制过敏原在产品中的存在,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和客户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过敏原管理的活动,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采购部门负责向供应商获取原材料中过敏原的信息,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其提供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公司的过敏原控制要求。

2、生产部门按照规定的生产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生产,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

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线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以减少过敏原残留。

3、质量控制部门制定并执行过敏原检测计划,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检测。

对过敏原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销售部门了解客户对过敏原的需求和关注,及时向客户提供产品中过敏原的信息。

处理客户关于过敏原的投诉和反馈,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其他部门。

5、仓库管理部门对含有过敏原和不含过敏原的原材料和产品进行分区存放,标识清晰。

严格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产品的保质期和质量。

四、过敏原识别1、建立过敏原清单公司应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经验,确定可能存在于原材料和产品中的过敏原。

常见的过敏原包括但不限于:牛奶、鸡蛋、花生、坚果、大豆、小麦、鱼类、贝类等。

2、收集过敏原信息采购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的成分清单和过敏原声明,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中过敏原的信息准确无误。

同时,关注国内外关于过敏原的最新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及时更新过敏原清单。

五、风险评估1、评估过敏原引入的可能性根据原材料的来源、加工过程和使用方式,评估过敏原引入产品的可能性。

对于高风险的原材料和加工环节,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

2、评估过敏原交叉污染的可能性对生产过程中的设备、生产线、工具和人员操作进行评估,分析过敏原交叉污染的可能性。

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清洁和消毒程序、设备隔离、人员培训等。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1、目的建立过敏原管理体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过敏原污染风险并满足标签的法定要求。

2、范围公司所有产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及运输过程。

3、职责3.1品管部负责编制过敏原控制控制程序;3.2各部门负责按照过敏原管理规定实施。

4、关于过敏原的种类过敏原:一部分人会引起产生不良反应的蛋白质或化合物。

通过摄取食物在生物体中引起障碍及反应,对于食物抗原的免疫学性的有反应的物质称为过敏原物质。

4.1过敏原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4.2各国过敏源的物质:4.2.1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⑴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或其杂交品种);⑵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⑶鸡蛋及其制品;⑷鱼及其制品;⑸花生及其制品;⑹大豆及其制品;⑺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⑻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⑼芹菜及其制品;⑽羽扁豆及其制品⑾软体动物及其制品⑿芥末及其制品;⒀芝麻及其制品;⒁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含量超过10mg/kg或10mg/L,以so表示)在欧盟2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年时间。

4.2.2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⑴牛奶;⑵蛋、⑶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⑷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⑸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⑹小麦、⑺花生、⑻大豆。

该法规规定:对于鱼类、甲壳贝类、树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名称。

食品过敏源应标注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标注的大小与成分表相同;或者在成分表的相关食品过敏源处用括号标出。

ISO22000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ISO22000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为包管公司产品的食用仄安,真止过敏本的齐过程管造统造,防止过敏本接叉传染,灵验天维护消耗者战职工的健壮,特造定本项步调.适用于本公司含过敏本产品、与含过敏本产品共用死产设备大概共一死产场合加工出去的产品战中去潜正在过敏本危害的管造统造,对付过敏本的辨别、供应商考查评估、本辅料贮存处理、死产加工返工、产品包拆战产品标记举止齐过程管造.3.工做3.1 品量部控造监督死产现场过敏本统造的真止降真,造订过敏本目录(睹附录A),并适时革新.3.2钻研院控造产品启垦及配圆变动历程中过敏本考查统造;考查产品标签标记真量,保证切合尔国及产品出卖国家大概天区的规则央供.3.3采购部控造本辅料供应商的过敏本管造的考查评估.3.4死管部控造含过敏本物料的仓储保存战物流逃踪.3.4死产部控造含死产天区过敏本接叉交战的防止统造,含过敏本的产品的死产操持战真止.3.5综管部控造职工过敏本知识训练战考核(纳进仄安训练范畴),提下职工过敏本意识.3.6 技能部控造提供过敏本管造统造的技能支援(如过敏本残留考证).3.7商场部控造涉过敏本产品的出卖逃踪战协帮产品召回.4.1 过敏本的辨别4.1.1根据尔国战产品出卖国的执法规则央供,建坐《过敏本统造浑单》(睹附录A),并适时革新统造浑单,真止对付公司产品战本辅料的过敏本完备辨别,决定公司产品战本辅料含有的过敏本身分战大概的过敏本危害.4.1.2过敏本妨害评估应包罗正在公司HACCP计划妨害分解历程中.过敏本评估应包罗产品本料、辅料、加工帮剂战包拆资料,相识其本料组成,并评估是可正在《过敏本统造浑单》内.4.2 供应商考查接受4.2.1过敏本统造管造评审应纳进公司供应商管造评审步调中.相闭供应商应提供其过敏本管造统造计划以及记录,保证其过敏本管造统造本收.4.2.2 供应商考查应包罗临时大概慢迫使用的供应商,临时采购合共大概协议应有涉过敏本身分声明的真量,包管采购产品没有含有已经宣布的过敏本身分.4.2.3通过本辅料供应商加工现场考察等办法考证供应商过敏本统造计划真施效验.涉过敏本身分考查截止应妥擅保存,共时反馈到食品仄安小组.4.3.1钻研院将过敏本辨别纳进产品启垦统造中,正在产品安排的源头辨别过敏本,尽管没有必涉过敏本物料,并控造产品配圆变动.4.3.2钻研院考查评估产品中过敏本的使用需要性,防止果盲目安排而戴进没有需要的过敏危害.含过敏本身分的产品大概样品钻研启垦,需得到下档钻研员大概更下层级收袖认可接受.4.3.3钻研院对付于产品中没有成防止要引进的过敏本身分,应给予粗炼等技能脚法尽管降矮过敏本含量,启垦成矮敏产品,并举止过敏本含量检测以粗确评估产品潜正在过敏危害.4.3.4钻研院应评估产品配圆变动戴去的食品仄安做用,即时报告受做用的部分,便于HACCP计划、本料/废品规格书籍、卫死浑净、包拆资料、采购仓储等监控关节革新,保证产品配圆变动正在统造状态下举止.4.4 过敏本的断绝防止4.4.1 过敏本本料单独创造支货战储藏天区,并安插过敏本本料单独使用的容器战相闭支配工具.4.4.2含过敏本的本辅料应浑晰辨别,包拆稳当妥当,没有至于输送历程中爆收破坏大概毁坏.本料接支时应查看包拆完佳性,并干佳记录,防止过敏本接叉传染.4.4.3 干佳仓管员管造处事:交战过敏物量仓管员尽管使用可浑晰识别的独力的处事服、处事鞋战收网及帽子等.交战过敏本的衣帽鞋应战其余衣帽鞋分开启去真足荡涤.4.4.4含过敏本物料正在搬运历程必须加以覆盖呵护,并具备收会可睹的标记.含过敏本的本辅料、半废品战废品,交战过敏本的人员应沉新安排其接通模式,防止接叉交战.4.4.5含过敏本产品战非过敏本产品应正在单独死产场合大概单独死产设备举止加工;条件没有允许时,应利用物理屏障举止断绝,并给以颜色编码的标记加以辨别.净净区内产品混同、包拆工序等正在独力天区举止,安排博门管讲防止气氛系统等引进的过敏本危害.4.5 产品真止战返工统造4.5.1 区别所有含过敏本战没有含过敏本的终产品浑单,将含过敏本产品排列正在死产历程的终尾步调,并安插含相共过敏本产品举止少久死产运止,缩小死产变换.4.5.2正在产品安排允许条件下,过敏本身分应安插正在死产线尽大概早的工序阶段加进.含过敏本产品死产中断后,应坐时安插举止真足浑净.4.5.3 返工是过敏本潜正在接叉交战的要害源头.返工大概传染源有结转产品、分歧格品、退回产品战本料相闭停机产品等.含过敏本物料返工应按公司相映返工步调举止.4.5.4 含过敏本的返工物料应按“相似归于相似”准则返回相映物料中,共时干佳记录处事.无法依次加以统造的返工料,必须标记正在标签上,利用颜色标记表记标帜等对付含过敏本的返工器具举止辨别,并防止接叉交战.4.5.5 含过敏本的返工物料的配圆组成、爆收时间、爆收天面大概阶段、返工处理时间、使用数量应给予收会记录保存,举止文献化,保证达到可逃溯央供.4.6 设备浑净4.6.1造订公司卫死尺度支配步调(SSOP)时应试虑过敏本物量的去除,荡涤工艺应能真足荡涤祛除死产线上残留的过敏本物量. 4.6.2 公司浑净工艺考证名目应包罗过敏本残留的考证.应造定考证步调文献,包罗死产线过敏本残留分解、闭键统造面、与样要收、浑净查支尺度、过敏本检测尺度等真量.4.6.3含过敏本产品的死产变换,应干佳设备特天是共用设备的浑净处事,干佳相映荡涤记录战查看记录,防止过敏本残留引导接叉传染.4.6.4死产启机前,应查看是可切合产品排序与浑净央供、设备查看标牌上浑净记录是可完备举止监测.保证过敏本没有会戴进下一批本料大概产品中.4.6.5查看设备查看记录创造存留没有切合浑净步调情况,应正在启初死产前按步调确定沉新浑净,应付于所有受做用的本料大概产品真施“断绝”.品量部应评估受做用批次产品的过敏本含量,采与加注过敏本身分声称步伐处理.4.6.6浑净记录应真止月检造度,并根据半废品大概终产品过敏本检测截止、浑净监测截止举止浑净工艺灵验性战切合性评估.对付浑净工艺真止持绝矫正以及再考证.4.7 产品标签4.7.1公司产品标签管造步调应包罗过敏本声称真量查看.过敏本必须加注标签,过敏本声称真量战形式应切合相闭国家执法规则央供,并包管标签收会传达所有过敏本,使用通用称呼动做过敏本标记.4.7.2 过敏本声称范畴应包罗含过敏本身分的产品,另有共一死产线大概死产环境下大概含过敏本身分的产品.出心出卖产品应根据当天执法规则央供对付声称的过敏本种类举止辨别考查,加以安排.4.7.3公司真施包拆/标签查看步调,查阅包材接支记录战查看含过敏本产品标签考证包拆资料上的配料声明战所有启示性标记的切合性战灵验性.4.8 职工意识4.8.1职工具备脚够的过敏本知识是防止过接叉传染的要害部分.公司HACCP训练战仄安训练计划应包罗过敏本训练真量.干佳过敏本训练记录战考核记录,给予妥擅保存.4.8.2公司须保证间接交战大概者间接交战过敏本职工相识工厂所波及使用的过敏本身分,正在此共时针对付职工岗位工做举止分歧火仄的过敏本训练,构造相映考核以包管闭键岗位职工认识支配典型.4.8.3 公司应抽调职工里道评估过敏本意识火仄,查阅训练记录战考核记录保证过敏本训练得到灵验降真.4.9.1 评估过敏本管造真止情况该当包罗正在公司FSSC周期性评估范畴内.食品仄安小组应根据公司产品过敏本含量检测报告、客户投诉大概相闭部分反馈情况战公司内中反应疑息对付过敏本管造真止效验举止粗确评估,并转移为书籍里记录.4.9.2 食品仄安小组根据之前过敏本统造计划真止效验疑息,分离公司产品战工厂变更情况,适时对付监控体系举止革新,并赋予记录.《GB 7718-2011 预包拆食品标签通则》《设备浑净消毒工艺规程》《HACCP计划(人参苦荞营养粗华)》。

ISO22000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ISO22000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1. 目的为保证公司产品的食用安全,实现过敏原的全流程管理控制,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项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含过敏原产品、与含过敏原产品共用生产设备或同一生产场所加工出来的产品和外来潜在过敏原风险的管理控制,对过敏原的识别、供应商审核评估、原辅料贮存处理、生产加工返工、产品包装和产品标识进行全流程管理。

3.职责质量部负责监督生产现场过敏原控制的执行落实,制订过敏原目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

研究院负责产品开发及配方变更过程中过敏原审核控制;审核产品标签标识内容,确保符合我国及产品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要求。

采购部负责原辅料供应商的过敏原管理的审核评估。

生管部负责含过敏原物料的仓储保管和物流跟踪。

生产部负责含生产区域过敏原交叉接触的预防控制,含过敏原的产品的生产策划和实现。

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技术部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

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4.内容过敏原的识别根据我国和产品销售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过敏原控制清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控制清单,实现对公司产品和原辅料的过敏原完整识别,确定公司产品和原辅料含有的过敏原成分和可能的过敏原风险。

过敏原危害评估应包含在公司HACC计划危害分析过程中。

过敏原评估应包括产品原料、辅料、加工助剂和包装材料,了解其原料组成,并评估是否在《过敏原控制清单》内。

供应商审核批准过敏原控制管理评审应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评审程序中。

相关供应商应提供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计划以及记录,确保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能力。

供应商审核应包括临时或紧急使用的供应商,临时采购合同或协议应有涉过敏原成分声明的内容,保证采购产品不含有未经宣布的过敏原成分。

通过原辅料供应商加工现场调查等方式验证供应商过敏原控制计划实施效果。

涉过敏原成分审核结果应妥善保存,同时反馈到食品安全小组。

ISO22000:2018致敏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ISO22000:2018致敏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ISO22000:2018致敏物质管理控制程序1、⽬的建⽴并实施针对所有⾷品加⼯过程及设施的致敏物质管理⽅案,以最⼤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致敏物质交叉污染。

2、范围适⽤于本公司采购、贮存、⽣产过程中致敏物质的识别和控制。

3、职责3.1 品管:负责收集和建⽴致敏物质信息,并反馈到相关部门。

3.2⾷品安全⼩组:负责在⾷品危害分析时,识别原辅料是否含或带致敏物质,并制定控制措施。

3.2采购部:负责在物料采购前,与供应商沟通了解物料是否存在过敏原。

3.3仓库:负责对含致敏物质的物料、⾷材、⾷材进⾏单独存放标识,避免交叉污染。

3.4⽣产部:负责对⽣产领⽤本⾝或含有致敏物质的物料进⾏单独存放标识,对⽣产含致敏物质产品后所涉及⽣产设备进⾏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4、定义4.1过敏:指⽣物体对外来正常的物质,所产⽣的⼀种不正常的反应。

4.2过敏原(致敏物质):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原。

5、控制程序5.1过敏原种类清单根据欧盟的2003/89/EC指令列出14种主要⾷品过敏原成分,如下表:备注:其中1-8项⿊⾊粗体字部分为 GB 7718 所标⽰8种致敏物质。

5.2信息控制5.2.1品管负责收集相关过敏原信息,制定过敏原信息清单并及时更新信息,在第⼀时间反馈到相关部门。

15.2.2 ⾷品安全(HACCP)⼩组应编制⾷品《危害分析⼯作单》,对原辅料是否含或带致敏物质进⾏识别,并制定有效预防或控制措施,。

5.2.3业务部要及时与顾客和相关⽅沟通,确保我司的过敏原信息清单,符合顾客及相关⽅的最新要求,并在⾷品标签予以标识。

5.3采购控制5.3.1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沟通了解物料是否存在过敏原,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要产品成分说明书。

5.3.2在确定所采购的物料含过敏原时,采购部需要及时知会相关部门,知会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供应商信息、过敏原种类等相关信息。

5.4储运控制5.4.1 仓库对含过敏原物料进⾏区分和标识,尽量单独防护(否则需要⼀定隔离),避免与其它⾮过敏原性物料接触,引起交叉污染。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1.0 目的确保不含过敏原的原辅料、配送过程中不受到过敏原污染,确保已确认存在的过敏原辅料不会污染不含过敏原的原辅料的预防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过程的过敏原控制。

公司餐饮服务过程中含有以下致敏物质适用于本程序:a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小麦粉或它们的杂交品系);b 鱼类及其制品;c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d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e花生及其制品;f 软体动物;g蛋类及其制品;h 大豆及其制品i 芹菜;j芝麻。

k.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公司餐饮服务过程中含有以下致敏物质不适用于本程序: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SO2)计大于10mg/kg或10mg/L的产品。

3.0 定义无4.0 职责4.1运营部负责在采购过程中对原料是否含过敏原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识别;调查所采购的原料是否含有过敏原;4.2运营部仓库负责在接收物料时,对过敏原的物料隔离储存及标识;4.3运营部负责对含过敏原的物料抽样及本程序的验证管理;4.4运营部负责对餐饮服务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5.0 内容5.1 原材料5.1.1 调查原材料或内包装材料供应商生产现场是否存在致敏物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5.1.2 运营部对加工储存过程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及交叉污染进行过敏原风险评估,如风险存在,指明风险存的地点,制定减少或消除致敏物质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

5.1.3运营部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及风险评估结果设定检查频率。

5.2 原料处理5.2.1 验收5.2.1.1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包装的完整无破损,原料无外露,外包装无沾有原料;5.2.1.2 特别注意致敏物质原料的验收,查看包装是否破损,原料有无外露或溢出;5.2.1.3 堆放货物的栈板应平整,无尘角,无突出的钉子,易划破原料包装的情况;5.2.1.4 原材料外包装应清楚标明所含致敏物质种类;5.2.1.5 拒收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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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证公司产品的食用安全,实现过敏原的全流程管理控制,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有效地维护消
费者和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项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含过敏原产品、与含过敏原产品共用生产设备或同一生产场所加工出来的产品和外来潜在过敏原风险的管理控制,对过敏原的识别、供应商审核评估、原辅料贮存处理、生产加工返工、产品包装和产品标识进行全流程管理。

3.职责
3.1 质量部负责监督生产现场过敏原控制的执行落实,制订过敏原目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

3.2研究院负责产品开发及配方变更过程中过敏原审核控制;审核产品标签标识内容,确保符合我国及产品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要求。

3.3采购部负责原辅料供应商的过敏原管理的审核评估。

3.4生管部负责含过敏原物料的仓储保管和物流跟踪。

3.4生产部负责含生产区域过敏原交叉接触的预防控制,含过敏原的产品的生产策划和实现。

3.5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3.6 技术部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

3.7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4. 内容
4.1 过敏原的识别
4.1.1根据我国和产品销售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过敏原控制清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控制清单,实现对公司产品和原辅料的过敏原完整识别,确定公司产品和原辅料含有的过敏原成分和可能的过敏原风险。

4.1.2过敏原危害评估应包含在公司HACCP计划危害分析过程中。

过敏原评估应包括产品原料、辅料、加工助剂和包装材料,了解其原料组成,并评估是否在《过敏原控制清单》内。

4.2 供应商审核批准
4.2.1过敏原控制管理评审应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评审程序中。

相关供应商应提供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计划以及记录,确保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能力。

4.2.2 供应商审核应包括临时或紧急使用的供应商,临时采购合同或协议应有涉过敏原成分声明的内
容,保证采购产品不含有未经宣布的过敏原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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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通过原辅料供应商加工现场调查等方式验证供应商过敏原控制计划实施效果。

涉过敏原成分审核结果应妥善保存,同时反馈到食品安全小组。

4.3产品开发及其变更控制
4.3.1研究院将过敏原识别纳入产品开发控制中,在产品设计的源头识别过敏原,尽量不用涉过敏原物料,并负责产品配方变更。

4.3.2 研究院审核评估产品中过敏原的使用必要性,避免因盲目设计而带入不必要的过敏风险。

含过敏原成分的产品或样品研究开发,需得到高级研究员或更高层级领导认可批准。

4.3.3 研究院对于产品中不可避免要引入的过敏原成分,应予以精炼等技术手段尽量降低过敏原含量,开发成低敏产品,并进行过敏原含量检测以正确评估产品潜在过敏风险。

4.3.4 研究院应评估产品配方更改带来的食品安全影响,及时通知受影响的部门,便于HACCP计划、原料/成品规格书、卫生清洁、包装材料、采购仓储等监控环节更新,确保产品配方更改在控制状态下进行。

4.4 过敏原的隔离预防
4.4.1 过敏原原料单独设立收货和储存区域,并安排过敏原原料单独使用的容器和相关操作工具。

4.4.2含过敏原的原辅料应清晰识别,包装可靠妥当,不至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毁坏。

原料接收时应检查包装完好性,并做好记录,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

4.4.3 做好仓管员管理工作:接触过敏物质仓管员尽量使用可清晰识别的独立的工作服、工作鞋和发网及帽子等。

接触过敏原的衣帽鞋应和其他衣帽鞋分隔开来彻底清洗。

4.4.4含过敏原物料在搬运过程必须加以遮盖保护,并具有清楚可见的标识。

含过敏原的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过敏原的人员应重新设计其交通模式,避免交叉接触。

4.4.5含过敏原产品和非过敏原产品应在单独生产场所或单独生产设备进行加工;条件不允许时,应利用物理屏障进行隔离,并给以颜色编码的标识加以区别。

洁净区内产品混合、包装工序等在独立区域进行,设计专门管道避免空气系统等引入的过敏原风险。

4.5 产品实现和返工控制
4.5.1 区分所有含过敏原和不含过敏原的终产品清单,将含过敏原产品排列在生产过程的最后程序,并安排含相同过敏原产品进行长期生产运行,减少生产转换。

4.5.2在产品设计允许条件下,过敏原成分应安排在生产线尽可能晚的工序阶段加入。

含过敏原产品生产结束后,应立即安排进行彻底清洁。

4.5.3 返工是过敏原潜在交叉接触的重要源头。

返工可能污染源有结转产品、不合格品、退回产品和原料相关停机产品等。

含过敏原物料返工应按公司相应返工程序进行。

4.5.4 含过敏原的返工物料应按“相似归于相似”原则返回相应物料中,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无法依次加以控制的返工料,必须标识在标签上,利用颜色标记等对含过敏原的返工器具进行识别,并防止
交叉接触。

4.5.5 含过敏原的返工物料的配方组成、产生时间、产生地点或阶段、返工处理时间、使用数量应予以清楚记录保存,进行文件化,确保达到可追溯要求。

4.6 设备清洁
4.6.1 制订公司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时应考虑过敏原物质的去除,清洗工艺应能彻底清洗祛除生产线上残留的过敏原物质。

4.6.2 公司清洁工艺验证项目应包含过敏原残留的验证。

应制定验证程序文件,包含生产线过敏原残留分析、关键控制点、取样方法、清洁验收标准、过敏原检测标准等内容。

4.6.3 含过敏原产品的生产转换,应做好设备特别是共用设备的清洁工作,做好相应清洗记录和检查记录,防止过敏原残留导致交叉污染。

4.6.4 生产开机前,应检查是否符合产品排序与清洁要求、设备检查标牌上清洁记录是否完整进行监测。

确保过敏原不会带入下一批原料或产品中。

4.6.5查看设备检查记录发现存在不符合清洁程序情况,应在开始生产前按程序规定重新清洁,应对所有受影响的原料或产品实施“隔离”。

质量部应评估受影响批次产品的过敏原含量,采取加注过敏原成分声称措施处理。

4.6.6 清洁记录应实行月检制度,并根据半成品或终产品过敏原检测结果、清洁监测结果进行清洁工艺有效性和符合性评估。

对清洁工艺实行持续改进以及再验证。

4.7 产品标签
4.7.1 公司产品标签管理程序应包含过敏原声称内容审查。

过敏原必须加注标签,过敏原声称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保证标签清楚传达所有过敏原,使用通用名称作为过敏原标识。

4.7.2 过敏原声称范围应包括含过敏原成分的产品,还有同一生产线或生产环境下可能含过敏原成分的产品。

出口销售产品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对声称的过敏原种类进行识别审核,加以调整。

4.7.3 公司实施包装/标签检查程序,查阅包材接收记录和查看含过敏原产品标签验证包装材料上的配料声明和任何警示性标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4.8 员工意识
4.8.1 员工具备足够的过敏原知识是预防过交叉污染的重要部分。

公司HACCP培训和安全培训计划应包括过敏原培训内容。

做好过敏原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予以妥善保存。

4.8.2 公司须确保直接接触或者间接接触过敏原员工了解工厂所涉及使用的过敏原成分,在此同时针对员工岗位职责进行不同水平的过敏原培训,组织相应考核以保证关键岗位员工熟悉操作规范。

4.8.3 公司应抽调员工面谈评估过敏原意识水平,查阅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确保过敏原培训得到有效落实。

4.9 过敏原计划的评估改进
4.9.1 评估过敏原管理执行情况应该包含在公司FSSC周期性评估范围内。

食品安全小组应根据公司产品过敏原含量检测报告、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和公司内外反应信息对过敏原管理执行效果进行正确评估,并转化为书面记录。

4.9.2 食品安全小组根据之前过敏原控制计划执行效果信息,结合公司产品和工厂变化情况,适时对监控体系进行更新,并给予记录。

5.相关文件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设备清洁消毒工艺规程》
《HACCP计划(人参苦荞营养精华)》
附录A 过敏原控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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