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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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3篇)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3篇)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3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部设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经理职责:1. 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3. 监督和检查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定期向所长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六条会计职责:1. 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 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负责税务申报和税务筹划工作。

第七条出纳职责:1.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和管理。

2. 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 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包括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和资金调度。

第九条现金管理:1.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设立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

2. 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3. 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严禁白条抵库。

第十条银行存款管理:1. 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登记银行存款的收付情况。

2. 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实相符。

3. 严格控制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十一条资金调度:1. 根据业务需要和资金状况,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资金的高效使用。

2. 定期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经理审核,所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提供审计、咨询、税务等服务所取得的各项收入。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本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3. 规范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4. 效益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应注重经济效益,合理使用资金。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财务组织机构本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部下设会计核算组、资金管理组、成本控制组等职能小组。

第五条财务部门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进行财务分析和预测。

2. 负责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负责资金管理,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4. 负责成本控制,制定和执行成本管理制度,降低运营成本。

5. 负责税务筹划,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第六条财务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财务管理制度。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保守财务秘密,不得泄露财务信息。

4. 定期参加财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会计核算管理第七条会计核算基础本所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会计科目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所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会计科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会计凭证管理1. 会计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伪造、变造。

2. 会计凭证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入账。

3. 会计凭证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不得随意销毁。

第十条会计账簿管理1. 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会计账簿,确保账簿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事务所专业财务管理制度

事务所专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务所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务所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事务所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4. 保密原则:保护财务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事务所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收付、结算、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资金收入应全部纳入事务所统一账户,不得设立小金库。

第六条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支。

第七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八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会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条会计凭证应真实、合法、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入账。

第十一条会计账簿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定期进行核对、清理。

第十二条会计报表应真实反映事务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编制并向相关人员报送。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三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成本控制应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入手,确保成本合理。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六条事务所应定期对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五章预算管理第十七条事务所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明确收入、支出、利润等指标。

第十八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分配资源。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经相关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二十一条事务所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制度

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制度

2023《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制度》CATALOGUE目录•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会计制度概述•事务所会计制度•审计与监督•信息化管理•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01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依法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原则分级负责原则成本控制原则在事务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规范财务活动。

实行分级管理,各级负责人对各自的财务工作负责。

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1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23事务所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部门应设置会计、出纳、成本核算等岗位,明确职责分工。

事务所领导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财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活动流程和规范。

推行会计电算化,提高会计核算效率和准确性。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02会计制度概述是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各种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制度是维护会计秩序、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制度的制定和颁布机关,可以分为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部门单位会计制度、地方单位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可以分为通用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专业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分类会计制度的定义与分类规范会计行为会计制度规定了会计工作的规范和标准,使会计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会计制度的重要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制度规定了会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披露等环节的标准和要求,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会计制度是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范会计行为,防止和纠正财务违规行为,保障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安全和合规运作,制定本制度。

2. 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和管理规范办公室的管理、规范用途、规范制度和规范采购使用。

3.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行事,遵循财务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围绕经济发展,保障经营活动正常运转,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定期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明确财务计划和财务运营目标。

3. 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市场准则,合理控制财务经营成本,做到效益最大化。

4.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和财务使用合理合法,避免财务风险。

5. 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法,依法纳税,保障财务合规。

6.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做到财务独立性,并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7.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完整、真实、及时。

8.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9.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专业人员队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0. 会计师事务所要不断加强对财务制度的管理和执行,落实责任到位,保障财务稳定。

三、具体实施1.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制度的实施和执行,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各部门做好财务工作。

2. 财务部门要定期向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汇报财务运行情况,及时回应领导关于财务问题的疑问。

3. 财务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履行财务相关职责,提供专业的财务建议。

4. 财务部门要及时制作财务报表、总结年度财务工作,并向相关部门做出专业分析和建议。

5. 财务部门要积极配合会计核算、税务和审计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

6. 财务部门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7. 财务部门要做好财务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提前发现风险并及时处理。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事务所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3. 坚持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原则;4. 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原则。

三、财务机构及职责1. 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2. 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对财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3. 财务部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财务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由财务部编制,经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所长办公会审批。

2. 收入管理:各项收入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收入款项应及时上缴,不得私设小金库。

3. 支出管理: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支出款项需有合法凭证,不得虚列支出、虚开发票。

4. 资产管理: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做好资产登记、核算、盘点工作。

5. 费用报销管理:员工费用报销需提供合法票据,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 会计核算管理:财务部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7. 内部审计管理:事务所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 会计档案管理: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五、财务监督与考核1. 财务监督:事务所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

2. 考核评价:财务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将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事务所财务部负责解释。

3. 事务所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工作,共同维护事务所财务秩序。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运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保护会计师事务所及客户的权益,制定本《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 1.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运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2. 合理控制财务风险,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客户的资金安全;3. 维护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形象,增强信用worthiness。

2.2 原则本制度的财务管理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法违规; 2. 规范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符合会计业务的规范要求; 3. 透明度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对内对外公布; 4. 安全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保障资金安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范风险; 5. 独立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独立自主,不受非法干扰和不正当影响。

三、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3.1 组织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组织包括: 1.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管理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审核和批准重大财务决策; 2.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预算控制、成本管理等; 3.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3.2 职责1.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目标和政策,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2.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预算控制、成本管理等具体财务工作;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核和评估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提供建议和改进意见;4.各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流程4.1 财务管理内容1.会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地向董事会、股东和监管机构报告财务状况;3.预算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年度预算和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各项开支,确保经济效益的提高;4.成本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制度,合理控制各项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和范围:明确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基本原则:明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等。

3.组织架构: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二、财务预算管理1.财务预算编制:确立年度、季度和月度的预算编制流程,明确编制预算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2.预算执行和监控:建立预算执行和监控制度,及时跟踪各项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的正确执行和合理管理。

3.财务预算调整:根据业务变动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定期进行财务预算的调整,使之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

三、资金管理1.资金筹集和运用: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筹集资金的途径和方式,规范资金的运用和决策过程。

2.资金监测和控制:建立资金监测和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3.资金利用效益评估:定期评估和分析资金利用的效益,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四、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验收、折旧和清理等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存货管理:制定存货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入库、出库、报废等环节,确保存货的合理管理和风险控制。

3.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征收,控制坏账风险。

4.资产评估和处置: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制定处置政策和流程,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利用。

五、财务会计管理1.会计核算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全面。

2.财务报告编制:规范财务报告编制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报告的及时和准确提交。

3.外部审计:建立外部审计制度,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检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六、财务风险管理1.风险识别和评估: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评估财务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2.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审计程序,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3.备用金管理:规定备用金使用的范围和限额,加强备用金的监督和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目标1.保障财务安全: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防止财务风险。

2.规范财务操作:确保财务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防止违规行为。

3.提高财务效率:提高财务处理的速度和效率,减少人力和时间成本。

4.增加财务透明度:确保财务信息的披露和公开透明,提高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信任。

二、会计政策和程序1.会计政策的确定: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特定的需要,确定适用的会计政策,明确会计处理方法。

2.会计期间:规定会计年度为自然年度,并要求对账务进行每月和每季度的核对和汇总。

3.账务和记录:要求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进行准确的记录和分类。

4.会计报告:要求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的需要,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三、财务控制和审计1.财务控制:规定财务控制的目标和措施,包括制定预算、审查经济合同、审核凭证、控制备用金等。

2.内部审计:要求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外部审计: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财务信息保密和披露1.财务信息保密:规定财务人员要保护财务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公司的财务数据。

2.内部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向公司内部员工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增强公司内部的透明度和信任。

3.外部信息披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投资者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五、风险管理1.财务风险评估:对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进行应对和处理,保证公司财务的稳定运行。

3.保险管理:购买适当的保险,对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防范和保护。

六、违规处理和纠正措施1.违规处理: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

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制度

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规范事务所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质量,保障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务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内容1. 财务管理体制(1)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所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部对所长负责,对全体员工负责。

(3)财务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事务所内部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合规。

2. 财务核算与报告(1)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财务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编制财务报表。

(3)财务报表应真实反映事务所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资金管理(1)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2)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务所内部制度执行。

(3)资金使用应遵循“预算管理、计划执行、跟踪监督、定期审计”的原则。

4. 财务预算与控制(1)事务所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明确财务目标,确保事务所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财务预算应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成本。

(3)财务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5. 财务监督与审计(1)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2)财务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事务所应定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事务所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6. 人员管理(1)财务部应配备具备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确保财务工作质量。

(2)财务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财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事务所财务部负责解释。

3. 事务所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4. 事务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活动所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活动能够合规、高效地进行,保护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的财产安全,同时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一、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1.1建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1.2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二、财务预算管理2.1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各项费用和收入的预计数额,并设立预算控制措施,及时进行偏差分析和调整。

2.2梳理财务目标和财务策略,确保财务活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资金管理3.1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调度、支付、收取和监督等环节。

3.2设立资金池,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运营。

四、会计核算管理4.1遵循财务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2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各项会计核算处理流程和程序。

4.3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五、固定资产管理5.1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选购、调拨、处置和折旧等环节的管理规范。

5.2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成本管理6.1确立成本核算方法和制度,对各项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核算和分析。

6.2定期进行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提出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建议。

七、税务管理7.1遵守税法和税务法规,完成各项纳税申报工作。

7.2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对涉税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7.3定期进行税务合规性审计,确保税务事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八、内部控制8.1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各项工作按照规章制度进行。

8.2制定合理的内部审计规程,监督财务、资金和税务管理等各方面的执行情况。

8.3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事务所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务所全体员工,包括合伙人、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事务所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不得虚报、隐瞒、伪造、篡改财务信息。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分析和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事务所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缴纳。

第六条事务所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第七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合理分摊成本,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八条事务所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财务职责,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运行。

第十条事务所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十一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回收,降低坏账风险。

第十二条事务所应加强应付账款管理,确保按时支付应付账款,维护良好信誉。

第十三条事务所应加强费用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事务所应加强财务风险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安全。

第四章内部审计第十五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财务部门,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应客观公正地评价财务活动,提出合理建议。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事务所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事务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务所全体员工,包括合伙人、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务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及时高效、节约高效。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四条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总监、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岗位组成。

第五条财务总监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对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财务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会计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核算、审核财务凭证等。

第八条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财务凭证的保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预算。

第十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纳入事务所统一管理,支出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事务所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按月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事务所财务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

第十三条事务所财务凭证审核分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

第十四条事务所财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10年,保管期满后按照国家规定销毁。

第十五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现金管理,遵守现金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银行结算,遵守银行结算规定。

第十七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税务管理,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审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财务报告及分析第十九条事务所财务报告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并报送事务所合伙人。

第二十条事务所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二十一条事务所财务报告应真实反映事务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财务报告应定期进行分析,为事务所决策提供依据。

审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审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务所所有员工及分支机构,是本事务所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本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由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和财务人员组成,财务总监为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财务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七条财务部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三)管理事务所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确保资产安全。

(四)核算事务所的收入、支出和成本,编制财务报表。

(五)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六)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财务分析和建议。

(七)加强内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

第八条各部门财务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本部门财务收支的核算和管理。

(二)协助财务部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

(三)负责本部门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四)协助财务部进行内部审计。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九条财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十条财务核算范围包括:(一)事务所的收入、支出、成本、费用。

(二)事务所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三)事务所的税收、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应确保以下要求:(一)真实性:财务核算必须真实反映事务所的经济业务。

(二)完整性:财务核算应涵盖事务所所有经济业务。

(三)及时性:财务核算应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性。

(四)准确性:财务核算应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第五章财务预算第十二条本事务所实行年度财务预算制度。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预算应涵盖事务所所有经济业务。

(二)合理性:预算应根据事务所实际情况合理制定。

(三)可控性:预算应确保各项指标可控。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三)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9.1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9.1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内蒙古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事务所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明确会计主管人员和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会计制度,努力维护财经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三、会计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本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四、事务所行政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正确行使职权,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

五、事务所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一、事务所设置完整的会计账簿、所有收入与支出,都必须入账核算,一切会计核算业务,均须有合法、真实、正确的会计凭证。

二、事务所的收入与费用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

对于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三、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报按照公历年度确定,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事务所的会计记账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至角分。

五、事务所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事务所的会计业务处理方法、会计报表各项目的编报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如需变更,应当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四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一、事务所对于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包括以下几类:(一)各种支出款项的凭证。

(二)各种收入款项的凭证。

(三)与银行及其他往来单位的结算凭证。

(四)其他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单据、票证、表册等。

各种原始凭证应当具备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

二、事务所原始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凭证的名称和填制日期;(二)填制凭证的单位或填制人、单位公章;(三)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四)经济业务的内容、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五)本单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员工及所属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成本控制、税务处理等各项工作,确保事务所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编制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2. 负责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4.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5. 负责税务申报、缴纳及税务筹划;6. 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7.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七条财务收支审批流程:1. 申请人填写《财务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关凭证;2. 经手人签字确认;3. 财务部门审核;4. 负责人审批;5. 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八条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私设“小金库”、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事务所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十条资产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确保资产安全;2. 合理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3. 严格审批,规范资产处置。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第十二条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三条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事项,需经财务部门审核,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成本控制第十四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

第十五条成本控制原则:1. 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2. 强化成本核算,提高成本效益;3. 建立成本考核机制,激励员工降低成本。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成本费用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税务管理第十七条事务所应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障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依法合规,保证财务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

3. 严谨细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

4. 公平公正,确保财务资源合理配置。

5. 严格保密,保护财务信息的安全。

三、财务组织架构1. 设立财务部,负责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由所长任命,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

3. 财务部下设会计岗位、出纳岗位、审计岗位等。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账户管理(1)设立统一账户,明确账户用途,确保资金安全。

(2)建立健全账户管理制度,加强账户管理,防止资金流失。

2. 收入管理(1)严格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2)及时入账,按月进行收入汇总。

3. 支出管理(1)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控制支出规模。

(2)加强支出审批,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3)定期对支出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费用报销管理(1)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制度,明确报销范围、标准和程序。

(2)报销人需提供合法票据,确保报销的真实性。

(3)财务部对报销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合理、合规。

5. 税收管理(1)依法纳税,确保税收缴纳及时、足额。

(2)加强税收筹划,降低税收风险。

6.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2)加强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7. 财务报告(1)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五、监督检查1. 所长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部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事务所财务部负责解释。

9.2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

9.2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

内蒙古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内蒙古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人事管理是指对本所员工的考核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的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并在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试、考核评议后择优录取。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专业标准,能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执业原则;3、爱好学习,受过良好的教育,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丰富的专业经验,富有创新精神;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工作态度端正、忠于职守;5、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有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所学专业与事务所工作相关,在校期间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能胜任会计师事务所工作;6、社会招用人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与本所业务工作相关的专业特长,工作成绩突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能胜任审计工作。

第四条员工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1、董事会确定员工招聘计划;2、发布招聘广告;3、组织招聘考试,确定预选名单进行考核评议;4、确定最终人选;5、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员工培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安排。

员工培训是人事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所将对员工提供各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机会。

1、新员工入所须进行上岗培训;2、不定期举办各类专业讲座和专业研讨会;3、委派骨干人员参加国家会计学院等机构举办的专业培训;4、根据情况委派员工外出考察、参观、进修。

5、凡经本所同意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培训、学习,凭结业证经部门审核报销有关费用。

第六条事务所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且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严肃搞好对员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会计服务质量,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督要求,制定本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执行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确保会计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1.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合理性2.确保资金安全3.确保有完整的会计资料备份4.做好现金收支管理5.保障会计机房的安全三、财务管理职责1.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凭证登记、核算、预算和预算、会计档案、现金管理等2.编制月度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

3.对税务事务实施监督和协助。

4.完成月度报表及年度财务报表编制等。

5.协助工作人员申请业务费用支出。

四、资金管理1.总经理为会计事务所的最高财经职位, 对全部资金负有授权和监督责任,会计事务所的所有帐户都由总经理设置。

2.所有资金交易必须由经过授权的具有明确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并严格控制资金出入流程。

3.处理银行账务时,必须是两人以上、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标准,以确保帐务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对现金收支管理标准,必须建立集中账户,专人专用的现金管理制度,确保业务的安全性。

五、档案管理1.对原始凭证和其他账务记录进行编录、管理和保存。

每个会计年度后,必须存档的会计文件应当至少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疑点记录条目2.在会计文件存档期内,必须建立防火措施,防止火源等违规操作,切勿随意拧折或破坏会计文件。

同时,需要定期进行备份和转存。

六、机房管理1.会计机房是会计部门的基础设施,必须保障其正常的工作效率和安全。

禁止将机房用于员工休息和私人居住等非规定用途。

2.机房应安装冷却设备和消防器材,始终保持整洁、干燥、极少受潮和安全。

3.对于机房人员,必须确认其身份并经过安排才能进入机房;不允许将机房钥匙交给未经确认身份的人物。

七、结束语为了确保会计事务所的稳定发展,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得到有效地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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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嘉泽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事务所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明确会计主管人员和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会计制度,努力维护财经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三、会计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本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四、事务所行政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正确行使职权,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

五、事务所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一、事务所设置完整的会计账簿、所有收入与支出,都必须入账核算,一切会计核算业务,均须有合法、真实、正确的会计凭证。

二、事务所的收入与费用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

对于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三、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报按照公历年度确定,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事务所的会计记账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至角分。

五、事务所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事务所的会计业务处理方法、会计报表各项目的编报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如需变更,应当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四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一、事务所对于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包括以下几类:(一)各种支出款项的凭证。

(二)各种收入款项的凭证。

(三)与银行及其他往来单位的结算凭证。

(四)其他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单据、票证、表册等。

各种原始凭证应当具备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

二、事务所原始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凭证的名称和填制日期;(二)填制凭证的单位或填制人、单位公章;(三)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四)经济业务的内容、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五)本单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真实性应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更正、补充。

四、事务所通用一种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填制日期、编号;(二)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三)会计科目名称及金额;(四)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五)填制凭证人员、记账、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

收付款的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章。

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各种记账凭证,期末业务结转和错账的更正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五、会计人员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必须做到:(一)每一会计分录,都要记借方和贷方会计科目,借贷方科目应保持正确、清晰的对应关系,所记金额应平衡。

(二)记账凭证根据每项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对当天发生的同类会计事项可以适当归并后编制。

(三)记账凭证每月或第季编顺序号,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六、事务所设置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三种主要账簿和各种必要的备查账簿,并根据会计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及时进行登记。

七、总账和各种明细账都必须按月结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日结账,并经常与库存现金、银行对账单核对,做到账款、账账相符。

八、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使用订本账,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九、启用账簿时,必须在账簿封面上写明事务所名称、账簿名称和所属会计年度,在账簿扉页上写明启用日期、账户目录、账簿页数,并由会计主管人员、记账人员签章。

记账人员调动工作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同交接和监交人员签章。

十、会计账簿要保持账面整洁、字迹工整。

如发生记账错误,应根据错误情况,采用正确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十一、新年度开始时,除固定资产明细账可在年终结账后连续使用旧账外,其他各账必须另建新账。

建立新账时,应根据上年各有关账户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有关账户。

第五章会计交接和会计档案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办理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事务所负责人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必须填制完毕,尚未登记账目的,必须登记完毕。

记账人员应在账册所记最末一笔数字处盖章,同时在所经管账册的“经管人员一览表”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

对于尚未办完的事项和文件,如不可能在移交前完成,必须把经办过程向接替人交代清楚,由接替人继续办理。

(三)办理交接时,应移交和交代的事项有:有关印鉴;库存现金、支票簿、有价证券;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会计档案资料;有关的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各种应经办的未了事项及其他应交代的工作。

(四)编造移交清册一式3份,由移交人、接替人各执1份,一份报领导审阅后归档。

二、事务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妥善保管,并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

第六章会计科目及核算一、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二、事务所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三、事务所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等。

事务所按时偿还各项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作其他收入处理。

四、事务所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等。

事务所的存货包括物料用品和库存账册等。

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物料用品在领用后,一次计入业务支出。

事务所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不超过5%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其他支出。

事务所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递延资产等。

五、事务所按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折旧率参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事务所按照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业务支出。

事务所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业务支出。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

事务所应当于年终决算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发生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净值计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

六、事务所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等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

开办费是指事务所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开办费自事务所开业之次月起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摊销期5年。

七、事务所通过认购债券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执行。

事务所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

八、事务所的支出包括业务支出和其他支出。

业务支出是指事务所开展业务所必须的各种费用开支。

包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租赁费、折旧费、物料用品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营业税及附加、其他税金、存货盘亏等。

1、工资是指专职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和津贴。

2、福利费用于专职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医药费、因工负伤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3、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4、办公费是指用于办公文具、印刷、邮电、水电等费用。

5、差旅费是指事务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费用。

6、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和大修理费用。

7、租赁费是指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不包括融资租赁费)。

8、折旧费是指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9、物料用品费是指因消耗使用各种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而计入业务支出的费用。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事务所为职工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后续教育而支付的费用。

11、业务招待费是指事务所为正常业务往来的需要而支付的费用,节约使用,据实列支。

12、营业税及附加是指事务所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及教育费附加,城乡维护建设税。

13、其他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

14、职工待业保险费是指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金。

15、劳动保险费是指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职工退休统筹金,支付退休人员的医疗费,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退职金、丧葬费、抚恤金等。

16、存货盘亏处理是指事务所存货发生正常盘亏损失的处理。

盘盈冲减业务支出,除以上开支项目以外的业务费用,如开办费摊销、财产保险费等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其他支出是指业务支出以外的开支,包括财务费用、坏账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固定资产盘亏和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等。

九、事务所的收入包括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十、事务所的利润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支出后的净额,在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七章财务报表一、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做到编报及时,手续齐备,内容完整、数字准确、说明清楚。

不得借故任意做计数字、弄虚作假、篡改数字。

二、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应遵守以下规定:月报:应在月份终了6天内报出;季报:应在年度终了12天内报出;年报应在年度终了30天内报出。

三、事务所应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事务所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报表应按表号顺序装订,加具封面、加盖公章。

五、会计报表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和盖章。

此制度自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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