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设[2009]155号 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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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

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

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时间:2011年2月10日下午地点:芦下铁矿会议室参加单位及人员业主方:付建生、陈小刚、黄金生江西省冶金设计院:吴正平、崔玉芸、苏主任工勘单位(263队):徐礼新施工单位:柳勤成、郭工江西省新大地监理公司吉安分公司:宋长生主持:付建生记录:黄金生会议主要内容:主要是江西冶金设计院高工崔玉芸向施工方涟邵集团芦下铁矿尾矿库治理工程项目经理柳勤成等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现将会议纪要如下:1、防渗墙搅拌桩一定要密封好,一定要保证水灰比,要认真负责,渗透系数要保证。

搅拌桩局部最大深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22米,施工方由于设备深度限制,应采取加高塔机、挖槽等有效办法解决问题;2、前坡抛石最好把尾砂往库里挤,可以通过在马道上往库区抛石,然后平移,抛石前先在预计位置做好深度测试,最好用钢钎打下去,主要是要做好标记,要露出一些,以免验收时扯皮;3、压坡坝顶宽度要搞到6米,坡角要施工到位,与溢洪道接触部位要压好,一定要注意细节。

压坡的料尽可能用矿山的废石,含泥量一定要控制,不均匀系数必须控制在10左右,风化料绝对不能上坝。

溢洪道底板要拆除一部分,溢洪道要做延伸,然后建一个消力池;4、后坝必须要有上下人行台级,可以与坝肩两边排水沟作为附属工程一并考虑,一定要考虑,不能缺失;5、整个治理设计的关键工程是搅拌桩,是整个尾矿库治理的重点,一定要按设计要求施工。

对于施工中可能遇到的石块等阻碍,可以环绕进行,不会影响效果;6、关于施工图纸座标与工勘单位座标不一致问题,待设计单位复核后再商第 1页(共 2页)量,以指导施工定位及后期资料规范;7、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同意在一星期后提交。

与会者签名:第 2页(共 2页)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 [篇2]建设项目名称:二00六年桐乡市县道大中修工程、湖盐线路面整治工程、二00六年桐乡市乡道危桥改造工程。

会议开始时间:2015年 6月7日上午9:30。

会议主持人:会议由俞段长主持。

【管理-制度】铁路专线工程建设-技术交底管理办法(doc7页)

【管理-制度】铁路专线工程建设-技术交底管理办法(doc7页)

XX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技术交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彻和落实《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铁路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技术交底的管理和组织第四条技术交底是铁路建设的重要程序,是铁路建设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参建单位要提高对技术交底的认识,切实做好技术交底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技术交底程序进行规范化交底,为XX铁路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奠定基础。

第五条技术交底管理工作:1.XX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技术交底作为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重要内容,按照铁路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并及时协调解决技术交底中存在的问题。

2.公司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单位首次交底工作,安排重难点、高风险工程,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Ⅰ类变更设计的技术交底工作,将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及时传达到施工和监理单位。

3.公司咨询办负责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现场核对,将现场核对和实施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反馈,提请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4.勘察设计单位要将设计技术交底作为勘察设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及时将设计意图、设计内容、注意事项等向施工、监理单位交代清楚。

5.施工单位要将施工技术交底作为施工的基础,必须认真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准备工作。

接到施工图后认真组织审核,提出需要设计说明的问题,以便使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

同时组织好自己的技术交底,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注意事项等向作业人员交代清楚。

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补充交底。

6.公司咨询办和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对分级交底进行检查,对施工技术交底纪要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准确交到作业层面。

第六条交底的组织工作1.勘察设计单位交底:首次交底为集中交底,施工单位指挥部指挥长、总工程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主要监理人员参加。

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

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154号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六位一体和“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要求,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和安全工程,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根据“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路,现就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意义、目标和要求1.重要意义大力推行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有效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是铁路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贯彻“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要求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建设精品工程和安全工程的客观要求,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实力的迫切需要。

各单位要深刻理解推行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推进措施,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加快推行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

2.总体目标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要求,推行统一的建设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建立铁道部指导、建设单位为龙头、参建各方各负其责、协同推进,体现先进性、系统性、统一性、文化性的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建设项目各项工作闭环管理、有序可控,使建设项目“六位一体”控制水平明显提高,把铁路工程建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

3.总体要求推行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必须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

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使建设的每一项工程都能经得起运营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必须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

1-铁建设2010-162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10〕162号)

1-铁建设2010-162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10〕162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2号)时间:2011.01.24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现将《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认真做好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

已批复初步设计或已开工项目要按照本办法对在建风险工程进行评估,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保证工程建设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比照铁路隧道风险管理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确定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

铁路工程技术交底制度

铁路工程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制度一、总则1、施工技术交底与是工程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技术交底的目的是让有关人员,特别是管生产、管技术的人员和生产人员,了解和掌握工程项目的内容、工程特点、技术标准、工期与进度安排、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计划、过程控制及质量标准、作业标准、材料设备及设施配置、安全措施及施工注意事项等。

根据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昆建工程(XX)67号)、《昆建公司施工技术交底汇编》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技术交底的意义在于规范技术操作,避免技术失误和经济损失,确保安全质量。

二、技术交底的依据技术交底编制的依据为: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合同文本;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交付的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及资料;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的资料;相应规范、施工指南、质量验收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作业指导书、施工调查资料等。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全部工程。

四、职责分工与交底内容施工技术交底实行分级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经理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及作业队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具体为:(1)工程项目总体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和主要技术人员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单项工程由项目技术主管和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工序和关键过程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作业指导书,经技术主管组织审查并签认后,向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4)工艺操作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绘制施工大样图和操作说明,经复核和技术主管审阅后,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向所有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关键工序、重大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负责人必须向作业队进行交底,并对交底后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1、项目总工向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交底内容工程概况、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节点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现场调查情况、施工场地布局、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方法,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的施工方法;工程的重难点、主要危险源;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安排及资金需求计划;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重大技术安全环保措施;设计变更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20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20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2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中车,中国通号,中国铁通,中国铁物,中交集团,中国建筑,中国电建,各地方铁路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冶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冶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十批清理,同时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的原铁道部工程建设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

现将第十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文件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评审,《关于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建设〔2007〕1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2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铁建设〔201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铁办〔2011〕68号)、《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铁建设〔2009〕210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铁建设〔2011〕108号)、《关于组建铁路隧道专>抢险救援队伍的通知》(铁建设〔201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80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通知》(铁建设〔2008〕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104号)、《关于加强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铁鉴〔2008〕2号)共14个文件主要涉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企业内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40号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40号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40号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40 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完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 [2008]160 号)(同时废止 2009 年上半年信用评价对象统一调整为工程局(集团公司),新办法施行前按老办法开展的检查所有扣分和记录均有效,4 月份仍按建建[200 9]19 号文要求上报结果。

同时,建设单位要抓紧制定两个细则,2009 年月底前按新办法组织检查不少于2 次,2009 年上半年信用评价的汇总、分数计算、排序、公示、公布和上报等均按新办法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激励施工企业加强铁路工程施工管理,提高质量,确保安全,提高水平,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现场行为等对施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的综合评价;信用评价分A、B、C 三个等级。

以工程局(集团公司)第四条信用评价对象为工程局(集团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对工程局(集团公司)进行评价;以工程局(集团公司母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对直接承担施工任务的工程局(集团公司)进行评价;以工程局(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对工程局(集团公司进行评价。

第五条信用评价每半年为一个评价期。

一个评价期内有 3 个月及以上施工期的,对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施工期少于 3 个月的,不对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只在建设单位和全路范围内对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公示、公布、处罚并记录,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直接评定为 C 级并予以公示和公布。

铁建设【2008】156号 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

铁建设【2008】156号 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156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和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的管理,促使更多先进的施工方法、工艺应用于铁路建设项目,不断提高铁路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现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请按照执行。

附件:1.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申报材料2.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编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铁路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铁路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加强和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的管理,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工法是以铁路工程为对象,以施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分为国家级、部级和企业级。

铁路建设工程企业级工法(以下简称企业级工法)由施工企业审定和公布;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以下简称部级工法)由铁道部组织审定和公布;铁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工法由铁道部在部级工法中进行筛选并向国家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部级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的管理以及铁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工法的筛选推荐。

企业级工法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必须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七条铁道部鼓励施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铁路建设工程工法,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铁路建设水平提高。

第二章管理第八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为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对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工作实施管理;2.组织对部级工法进行评审;3.颁发部级工法证书;4.向国家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铁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工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3〕193号)发布时间:2014-01-01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建设目标,现就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管理体系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单位、参建单位为实施主体,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标准化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的建设目标。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是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基本方法,是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科学管理体系。

(一)基本内涵。

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是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管理制度标准化是前提,人员配备标准化是保障,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是关键,四个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1.管理制度标准化。

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一套目标明确、结构清晰、职责分明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到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

2.人员配备标准化。

明确参建各方部门、岗位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标准,选配素质和能力达标的人员,确保岗位设置满足管理需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

3.现场管理标准化。

将现场布局和临时设施建设、施工组织安排和资源配置、现场检查、技术管理、内外协调等现场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具体化、定量化,制定统一标准,实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

4.过程控制标准化。

细化分解项目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管理流程、作业流程及相应的制度、标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实现管理和作业过程的闭环有效控制,保证每一个环节工作质量和成果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铁路工程技术交底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工程技术交底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工程技术交底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规范技术交底工作,根据《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155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技术交底是铁路建设的重要程序,是铁路建设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参建单位要提高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的认识,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完善技术交底程序、规范交底内容,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为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奠定基础。

第二章设计技术交底第三条设计技术交底工作由甲乙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组织,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筹备组总工全面负责,筹备组工程管理部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条站前(站后)首次交底、一类变更设计交底、重大复杂工程专项交底及新技术交底由筹备组分管领导主持,筹备组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人及主管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体,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主要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指挥、总工程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其他设计技术交底由筹备组工程管理部(段落指挥部)主持,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筹备组工程管理部负责在设计技术交底结束后形成设计技术交底纪要,并及时下发给各参加单位存档。

第六条既有线改造、站前站后接口、大型客站、高等级风险隧道、跨越大江大河等特殊结构桥梁、铺轨架梁、无砟轨道、特殊路基、工程测量网、路基防排水系统等必须组织专项设计技术交底。

涉及营业线的专项设计技术交底,应请相关运营维护单位及人员参加。

第七条为保证技术交底质量,参建各方应认真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准备工作。

设计交底前设计单位应向筹备组提交书面交底资料,设计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全面、详细、准确。

施工、监理单位交底前必须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和认真核对现场,书面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和建议意见。

第八条对于勘察设计单位设计技术交底不到位、处理问题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的,筹备组将在施工图考核中予以扣分。

铁建设[2009]23号关于废止铁路路基施工规范等26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铁建设[2009]23号关于废止铁路路基施工规范等26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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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 2009 ) 23 号
关于废止铁路路基施工规范等 26 项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铁路局 , 投资公司 , 各铁路公司 ( 筹备组 ): 《铁路路基施工规范》 ( 铁建设〔 2002 ) 24 号 ) 、《铁路桥涵 施工规范》 ( 铁建设〔 2002 ) 24 号 ) 、《铁路部分预应力混凝土 梁设计及验收规定》 ( 铁建函〔 1991 〕 202 号 ) 、《铁路装配式小 桥涵技术规则》 ( 铁建函〔 1992 ) 276 号 ) 、《铁路柔性墩桥技术 规范》 ( 铁建函〔 1997 ) 58 号 )、《铁路隧道施工规范》 ( 铁建设
[ 1998 ) 253 号 ) 、《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
( 铁建设 ( 铁建函
( 铁建设〔 2002 ) ( 铁建设
24 号 ) 、《铁路旅客车站防火防爆设计补充标准》
[ 2003 ) 43 号 ) 、《铁路旅客车站消防给水标准补充规定》 ( 铁建
设函〔 2006 ) 517 号 ) 、《铁路房屋 技术规范》 ( 铁建
函〔 1997 ) 58 号 ) 、《铁路房屋 ( 〔 84 〕基设字 定 ( 准, 收标准 )》 , 关规定 , 结
土地基基 建客
设计规定 (
)》
180 号 ) 、《
铁路工程施工补充规 26 项铁路工程建设标 应 施工 验 ,
( 铁建设〔 2004 〕 8 号 ) 废止 铁道部 各 规 关
的施工技术指南
( 铁建设
函〔 2000 ) 445 号 ) 、《铁路通信光纤用户接入网工程施工规范》 ( 铁建设〔 2002 ) 24 号 )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 1999 ) 69 号 ) 、《铁路区间道口信号设计规范》 ( 铁建设函 ( 铁建设函

铁建设[2009]152号

铁建设[2009]152号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152号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各铁路局,投资、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混凝土原材料品质,现印发铁道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第6章混凝土分项工程第6.2节及附录D\E\F 同时作废。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等标准中混凝土在技术指标与本修订条文不致时,以本文。

二OO年八月二十六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6.2主控项目6.2.1水泥的质量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水泥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注:1、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

2、C40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6.2.2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粉煤灰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粉煤灰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6.2.3磨细矿渣粉的质量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磨细矿渣粉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磨细矿渣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6.2.4硅灰的质量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硅粉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硅灰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6.2.5轨道板和双块式轨枕混凝土用复合掺和料的质量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轨道板和双块式轨枕混凝土用复合掺和料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5轨道板和双块式轨枕混凝土用复合掺和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注:1、需水量比和活性指数检验用水泥应采用符合GB175规定的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水泥,且1d抗压强度为11Mpa~15Mpa,28d抗压强度为45Mpa~55Mpa。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技术交底管理规定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技术交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彻和落实《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15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技术交底的管理和组织第四条技术交底是铁路建设的重要程序,是铁路建设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参建单位要提高对技术交底的认识,切实做好技术交底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技术交底程序进行规范化交底,为大西铁路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奠定基础。

第五条技术交底管理工作:1.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技术交底作为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重要内容,按照铁路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并及时协调解决技术交底中存在的问题。

2.公司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单位首次交底工作,安排重难点、高风险工程,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Ⅰ类变更设计的技术交底工作,将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及时传达到施工和监理单位。

3.公司咨询办负责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现场核对,将现场核对和实施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反馈,提请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4.勘察设计单位要将设计技术交底作为勘察设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及时将设计意图、设计内容、注意事项等向施工、监理单位交代清楚。

5.施工单位要将施工技术交底作为施工的基础,必须认真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准备工作。

接到施工图后认真组织审核,提出需要设计说明的问题,以便使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

同时组织好自己的技术交底,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注意事项等向作业人员交代清楚。

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补充交底。

15-铁建设[2009]47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

15-铁建设[2009]47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9]47号)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促进勘察设计及服务质量提高,规范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实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标准化,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是指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交付后至验收期间,配合建设单位处理涉及勘察设计的有关事宜,说明施工图设计意图并指导实施,解答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参与重大施工方案和指导性施工组织方案研究,参加安全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勘察资料准确性和施工图文件质量,减少差错漏碰,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处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是勘察设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及时研究解决现场重大勘察设计问题和现场快速研究解决一般勘察设计问题的工作机制,以弥补勘察设计缺陷、完善和优化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履行勘察设计责任和义务、提高勘察设计及服务质量。

第五条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的管理,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反馈勘察设计单位,并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及时解决。

第二章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工作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的领导,初步设计批复后,应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处室及专业负责人参加的项目现场设计配合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定期巡查制度,定期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解决设计图纸供应和设计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处理施工现场设计配合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成立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组织代表勘察设计单位履行施工现场设计配合职责。

铁路工程技术交底制度

铁路工程技术交底制度

铁路工程技术交底制度一、背景铁路工程是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技术对其安全性、可靠性和持续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铁路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科学的技术交底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保障工程质量。

本文将就铁路工程技术交底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二、制度建立的必要性1. 保障工程质量:技术交底是施工过程中对技术要求和工作任务进行明确交底,保证各方执行,避免施工中出现技术纠纷和质量问题,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2. 明确责任:通过技术交底,确定各相关方的责任范围和具体任务,避免责任模糊或漏洞,保障各方合作的顺畅进行。

3. 规范程序:建立技术交底制度能够规范施工流程、明确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技术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三、技术交底制度的内容1. 技术要求交底:包括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求、工程进度等方面的要求,明确施工标准和执行规范。

2. 任务分工交底:明确各责任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分工,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确保各方责任明确,协作紧密。

3. 安全交底:包括施工期间的安全要求、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4. 信息交底:明确相关方需提供的信息、资料、数据,保证施工所需信息在时间上、质量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进度计划交底:包括工程的各项时间节点、里程碑和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施工按时按质完成。

四、技术交底制度的执行流程1. 制定技术交底计划: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和具体要求,制定技术交底计划,包括各项技术交底内容、时间节点、责任人员等。

2. 召开技术交底会议: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召集相关责任人员参加技术交底会议,就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和交底。

3. 确定技术交底结果:通过会议讨论,确定技术交底结果并签署相关文件,各责任人员按照交底内容进行施工操作。

4. 监督检查:项目监理单位对技术交底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责任人员按照交底要求进行工作。

铁路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模板

铁路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轨道工程、电气化工程、通信信号工程、桥梁隧道工程等。

三、交底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2. 逐级交底、责任到人;3. 知识普及、技能培训;4. 持续改进、动态管理。

四、交底程序1.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技术交底计划,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2. 项目部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的负责人主持。

3. 交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及安全风险;(2)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3)应急处置预案;(4)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5)作业现场环境及设施要求;(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4. 交底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工程特点及安全风险。

5. 交底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交底人、接受交底人、专职安全员及接受交底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交底内容1. 工程概况及安全风险:介绍工程特点、施工工艺、施工环境、安全风险及预防措施。

2. 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施工工序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3. 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应对。

4.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5. 作业现场环境及设施要求:明确作业现场环境及设施要求,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六、交底要求1. 交底内容应全面、准确、具体,确保作业人员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2. 交底过程应注重互动交流,解答作业人员疑问,确保交底效果。

3. 交底结束后,应组织考试或考核,检验作业人员对交底内容的掌握程度。

4. 交底记录应完整、规范,存档备查。

七、监督检查1.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一、引言为确保铁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以下内容为模板示例,具体内容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项目基本信息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 项目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4.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5.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三、安全技术交底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2. 系统管理,责任到人;3. 严格监督,确保落实。

四、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概况- 施工区域范围;- 施工内容;- 施工进度;- 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 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3. 防火、防爆措施- 防火器材配备;-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及处理; - 防火检查及应急处理。

4. 电气安全- 施工现场用电规定;- 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及操作;- 电气设备接地、防雷措施;- 电气事故应急处理。

5. 高处作业安全- 高处作业人员资质要求;-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处作业事故应急处理。

6. 机械、设备安全- 施工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 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

7. 防暑、防寒、防中毒措施- 防暑降温措施;- 防寒保暖措施;- 防中毒措施;- 防暑、防寒、防中毒事故应急处理。

8.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 施工现场交通组织;- 施工现场交通警示标志设置;- 施工现场交通疏导;-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五、安全技术交底要求1. 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责任;2.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传达给所有施工人员;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复习、检查;4. 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妥善保存。

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六项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检查表

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六项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检查表
6.按要求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留存记录。
5
施工测量复核
1.项目必须建立测量复核签认制度;重大测量项目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测量技术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2.接收设计交桩后要及时组织复测,测量成果书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3.外业测量必须采用“多余观测”(水平测量往返观测,中线测量多测回观测等),并构成闭合;
3.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前须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向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各职责部门、主要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突出施工工艺(流程)、安全质量控制、关键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并留存相关记录和图片资料;
4.现场施工须按专项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及必要的监测;
5.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须会同监理单位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对作业层的交底须做到分工序(或分项工程)、分工种、分季节、分作业时段,交底到作业班组及所有作业人员,并采用书面交底与会议讲解结合的方式进行;
6.现场施工是否按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存在偏差时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闭合;
7.铁路建设工程技术交底须符合《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155号)的规定等。
6.项目现场须按照施组安排组织施工,不得无故随意更改;
7.施组设计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程实施内外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变化及时修改或修订,按规定重新审核或报批。
4
专项方案管理
1.项目须针对安全风险高、施工难度大的专项工程,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并按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审核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规定完善报批手续并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和图纸标记。

铁建设[2008]23号 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08]23号 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8)23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予以发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同时废止。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和国家参与的合资铁路。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执行客运专线验收办法。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接管使用单位不得接管使用。

第五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接管使用单位应及时接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第六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改建项目、简单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一般按整个项目进行验收。

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分期、分段,并按批准的阶段组织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验收。

第七条竣工验收的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2.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4.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5.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6.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还应包括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7.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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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155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工作,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1—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工作,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两部分。

第三条技术交底是铁路建设的重要程序,是铁路建设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参建单位要提高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的认识,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完善技术交底程序、规范交底内容,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为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奠定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设计技术交底第五条设计技术交底是指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就设计内容、设计意图和施工注意事项—2—向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说明,解答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的问题。

第六条设计技术交底可分为首次交底、专项交底、新技术交底和变更设计交底。

交底工作一般在现场进行。

第七条首次交底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在现场对整个项目的设计情况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的全面技术交底。

首次交底包括站前专业交底和站后专业交底。

站前专业首次交底主要包括项目总体情况、主要技术标准及设计原则、线路走向、接轨点及主要控制点、地质概况、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重点桥隧、重点车站和重大路基工点,以及与站后专业接口等。

站后专业首次交底主要包括站后专业设计意图、技术标准、与站前工程接口、施工注意事项等。

站后专业在项目开工前不具备首次交底条件的,交底时间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况确定。

第八条专项交底是设计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的四电集成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工程、高风险工程进行的详细交底,包括大型客站、高等级风险隧道、跨越大江大河等特殊结构桥梁、铺轨架梁、无砟轨道、特殊路基、工程测量网、路基防排水系统等。

第九条新技术交底是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中采用的新结构、—3—新材料、新工艺及结合科研项目的单个工程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十条变更设计交底是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变更设计图纸进行的交底。

第十一条首次交底为集中交底,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主要监理人员参加。

首次交底由项目管理机构总工程师主持,勘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体介绍总体设计情况,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设计情况。

其他设计技术交底参加单位及人员由建设单位根据情况研究确定,交底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负责人主持,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设计情况,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和建议意见进行解答。

涉及营业线的建设项目、特殊工点以及采用新技术的设计技术交底,应请运营维护单位及人员参加,运营维护单位及人员应准时参加。

第十二条首次交底、专项交底、新技术交底和变更设计交底前,建设单位应提前将审核合格的施工图交付施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认真做好交底准备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在现场核对的基础上,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和建议意见,保证技术交底质量。

—4—第十三条除首次交底外,设计技术交底时必须按照工点件名以及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分件名进行,没有设计图纸或没有工点件名的不得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图未经审核合格的不得进行技术交底。

桥梁、隧道、路基防护及排水系统等应在工点现场进行交底。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全面理解设计意图,将勘察设计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施工过程中需要设计单位解释施工图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技术交底申请;建设单位审核后联系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第十五条设计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设计说明。

主要介绍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文件组成及内容、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工点、临时设施、用地、排水系统、测量控制网等)、主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工程条件(地质、水文、气候、交通及有关建设协议等)、设计采用主要技术规程规范及新技术工程、工程数量、工程造价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注意事项。

主要介绍重点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的施工方法、检测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技术复杂结构工程采取施工安全措施,对影响施工及行车安全、干扰运营所采取的措施等。

3.文件中尚未说明的问题。

主要介绍施工图文件完成时尚未—5—明确及需要建设、施工单位和地方进一步协调配合解决落实的问题。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技术交底结束后形成设计技术交底纪要,纪要内容包括:技术交底主持人、技术交底人员、设计技术交底内容,施工、监理单位参加人员,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所提问题的答复及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待定问题解决时间等。

纪要应及时下发给各参加单位并存档。

第三章施工技术交底第十七条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及技术主管人员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纪要,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计划、过程控制及质量标准、作业标准、材料设备及工装配置、安全措施及施工注意事项等向参与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传达的过程。

第十八条施工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主管人员对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第十九条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的技术—6—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节点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现场调查情况、施工场地布局、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方法,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的施工方法;工程的重难点、主要危险源;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安排及资金需求计划;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重大技术安全环保措施;设计变更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第二十条技术主管人员对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施工组织安排、施工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交底;作业场所、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有关施工详图和加工图,包括设备加工图和拼装图、模板制作设计图、钢筋配筋图、基坑开挖图、工程结构尺寸大样图、隧道支护设计图等;试验参数及配合比;测量放样桩橛、测量控制网、监控量测等;爆破设计;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成品保护方法及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

第二十一条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向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作业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先后顺序;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施工技术措施和—7—安全技术交底;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紧急逃生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负责人必须会同技术主管人员向作业队进行交底,并对交底后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桥、隧、涵等结构物的测量放样技术交底,由项目部测量主管负责;交底资料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复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测量队在技术交底后进行施工放样。

第二十四条施工技术交底要求:1.技术交底要细致全面,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要交到基层施工班组。

2.施工技术交底后应形成技术交底纪要,并附必要的图表。

参加技术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技术部门公章后生效。

3. 施工技术交底纪要应累计留存编号,装订成册,由技术部门负责保存,工程竣工时纳入工程档案。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设计澄清问题的,应书面上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签认后转发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在五日内书面回复,并纳入下一次的设计技术交底纪要。

第二十六条施工技术交底应交到工班和作业人员,使施工—8—人员明确和掌握桥隧涵等结构物的几何尺寸、标高、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明确工程材料、工艺、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要求及所采用施工规范、工程验收标准等,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技术规定施工。

第四章技术交底管理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要提高对技术交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技术交底作为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重要内容,按照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技术交底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技术交底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好设计首次交底工作,安排好重难点、高风险工程,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完成Ⅰ类变更设计的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将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及时传达到施工和监理单位。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现场核对,将现场核对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反馈,提请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第三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将设计技术交底作为勘察设计工—9—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准备工作,及时将设计意图、设计内容、施工注意事项等向施工、监理单位交代清楚。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技术交底作为施工的基础,必须认真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准备工作,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注意事项等向作业人员交代清楚。

经批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补充交底。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分级交底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技术交底纪要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准确交到具体作业层面。

第三十三条技术交底工作纳入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和施工单位信用评价。

对于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技术交底不到位、处理问题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考核或信用评价中予以扣分。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10——11—主题词:基本建设技术通知抄送:中铁工程、建筑公司,中铁通号集团,中交集团,中建总公司,中水集团,安能总公司,中煤三建公司,各设计院,中铁设计咨询集团,铁五院,中铁上海院,铁科院,集装箱、投资公司,铁道工程协会,鉴定、审计、工管中心,工程监督总站,部内计划、财务司,运输、监察局,京沪办、信息办。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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