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五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五五”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五五”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济教行字[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五五”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济教行字〔2011〕48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我市教育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校依法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行政和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为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普法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对济南市燕柳小学等26个先进集体、王鹏等50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市广大教育普法工作机构及工作者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推动我市教育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中共山东省委员会、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名单2.中共济南市委员会、市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3.山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集体名单4.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1:中共山东省委员会、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名单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济南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附件2:中共济南市委员会、市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济南市教育局历下区教育局市中区教育局槐荫区教育局天桥区教育局历城区教育局济南第六十八中学长清中学济阳县职业中专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专二、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记二等功个人曹磊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副处长三、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王虹(女)济南第五中学政教处主任董国华(女)市中区教育局宣传法规科副科长蒲常娟(女)济南市德兴街小学校长韩丽(女)济南市师范路小学副校长杨润辉济南市堤口路小学副校长李宗会历城区第五中学校长刘爱国长清区教体局纪检书记宋德成章丘市教育体育局副书记王如恒山东省实验中学党委副书记张小军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陈殿华济南第六职专党总支书记赵世强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党支部书记附件3:山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集体名单山东省“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第九中学济南第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市教育局济阳县教育局槐荫区教育局天桥区教育局济南市汇文学校济南第68中学济南胜利大街小学济南第五中学附件4: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全市“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26个)济南市燕柳小学济南市姚家小学山东济南泉城中学济南市经五路小学济南市舜耕小学山东省济南第二十七中学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济南市小辛庄小学山东省济南第三十七中学济南市明珠小学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第一中学济南市历城区文苑小学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中心中学济南市长清区教育体育局章丘市第二实验中学山东省章丘市第七中学平阴县第一中学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商河实验中学济南高新区春晖小学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济南特殊教育中心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第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二、全市“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个人(50名)王鹏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教育科正科级于虹(女)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宣传科科员陈凯(女)济南市汇波小学政教副主任李一鸣济南市十亩园小学政教主任王科科(女)济南市青龙街小学政教主任孙晓辉(女)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安全科副科长吴佚娴(女)济南市经五路小学副校长王冉(女)济南市舜耕小学副校长孟静(女)济南第二十七中学副校长宋涛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崔姗(女)济南市北大槐树第一小学校长房彩霞(女)济南市营市东街小学校长王藜(女)济南市纬十路小学副校长陈树洪济南第三十中学校长阳纯青(女)济南市德兴街小学党支部书记牟建林济南市北坦小学副校长孙晶(女)济南市交校路小学副校长贺连萍(女)济南市无影山小学副校长姚晶(女)济南市天成路小学校长杨德勇历城区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盖学德历城区教育局教育科科员吕多秀(女)历城区教育局教育科科员赵光临历城区仲宫镇中心中学校长李光军长清区教育体育局信访监察室主任房雪芹(女)长清区归德镇中心小学校长郝传森长清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主任张庆江长清区乐天中学校长孙延年章丘市清照小学校长吕学江章丘市实验中学校长明宗伟章丘二中校长、书记杨庆文章丘市第六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文革平阴县实验小学副校长赵庆意平阴县龙山小学办公室主任殷际源平阴县实验中学副校长尹雪花(女)济阳县新市镇中心小学教导副主任刘勇济阳县创新中学副校长邢伟华济阳县垛石镇中学校长王浩商河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李涛商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科员梁红雯(女)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办公室主任李丽(女)山东省实验中学团委书记颜廷华济南第七中学办公室副主任武先玲(女)济南第九中学团委书记房树红(女)济南第十一中学办公室副主任刘超济钢高级中学办公室副主任高志秀(女)济南特教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谈涛济南舜耕中学副校长谢传厚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学生处主任刘再敏济南三职专办公室副主任王宁(女)济南师范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08.04.25•【文号】司发通[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司发通〔2008〕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自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五五"普法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关于"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的要求,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检查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主要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
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
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无锡举行档案数字化加工技能竞赛
从
档案局长张亚强调, 各县( 、 ) 市 区 档案局要 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尚湖镇 建华 村 征集 到原 建 华大 队 8 0年 根据市委 、 市政府的部署 , 充分调动全市档 办公室重大活动档案 4 6件, 4 并按重要文件 、 全部 1 代 2个小 组 的第
案 1作者 解放 思想 、 事 创业 的积 极性 、 _ 千 主 各种 会 议 、 习 阶段 、 改 落实 、 查研 究 、 学 整 调 总 完 整 资 料
最近 ,苏 州市 档 案局 从 市委 学 习实 践科 第 五个 五年 规划 》严 格 按 照规 划 要求 实 施 ,
中心举行劳动技能竞赛 。5 0多名从事档案 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文书档 普法宣传 , 做到长期有规划、 年度有计划 、 阶 数字化加_ 的人员参加 l T 二 『 纸质档案扫描 、 罔 案 6 4件 、 8 照片档案 2 张。该批档案形成于 段有重点 、 9 事事有安排 , 全市公 民的档案法 像处理 、 目录录入 、 档案拆装等项 目的操作 20 年 3月至 2 1 09 0 0年 4月 ,较为全面地反 制观念得到增强 ,档案工作者特别是领 导 竞赛。去年以来, 无锡市档案局致力打造一 映了过去一年全市深入学 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干部和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得到
支技术过硬 、服务优质的信息化工作团队 , 活动的 作历程 ,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过 进一步加强 , 档案部 门依法行政 、 依法管理
通过技能培训 、 上岗考核 、 劳动竞赛 和目 务 程 中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总结 ,对今后开 档案事业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常州市 } { 外包等形式 , 促进专业人才队伍素质 、 能力 展教育活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早在 2 0 年 档案局十分重视此次考核验收工作 ,年初 09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鲁教法字[2011]1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鲁教法字〔2011〕1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我省教育普法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五五”教育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校依法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行政和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为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普法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对济南市胜利大街小学等160个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省广大教育普法工作机构及工作者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推动我省教育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贡献。
附件:全省“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名单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附件:全省“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济南市(11个)济南市胜利大街小学济南第五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天桥区教育局济南第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第六十八中学济阳县教育体育局济南汇文实验学校槐荫区教育局济南第九中学济南市教育局青岛市(14个)青岛第五十八中学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青岛李沧路小学青岛市城阳区实验小学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即墨市教育体育局胶南市教育体育局胶州市第六中学莱西市实验小学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平度市实验中学青岛市北区实验小学市南区教育局青岛长沙路小学淄博市(11个)淄博市教育局周村区教育体育局临淄区教育局桓台县教育体育局淄博第一中学淄博第四中学淄博第十一中学张店区潘南小学淄川区实验小学周村区中和街小学枣庄市(6个)市中区教育局滕州市教育局峄城区教育局薛城区教育局枣庄市第十八中学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东营市(6个)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区第一中学河口区教育局利津县第一中学广饶县教育局烟台市(12个)芝罘区教育体育局烟台永铭中学福山区教育体育局牟平区教育体育局莱阳市教育体育局栖霞市实验中学龙口市教育体育局莱州市教育体育局招远市西苑学校海阳市实验中学烟台市教育局潍坊市(12个)潍坊市教育局诸城市西郊学校潍坊市潍城实验中学寿光市教育局青州市教育局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临朐县教育局奎文区教育局寒亭区教育局安丘市兴华学校高密市教育局昌乐县城关中学昌邑市第一中学济宁市(12个)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第一中学济宁市育才中学济宁市第八中学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嘉祥县万张乡中学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曲阜市第一中学任城区教育体育局泗水县柘沟初级中学兖州市教育体育局邹城市实验中学泰安市(6个)肥城市教育局宁阳第一中学泰山区教育局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山东省泰山中学泰安市教育局威海市(6个)荣成市教育局文登市教育局威海市统一路小学威海市第二中学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乳山市府前路学校日照市(6个)日照市教育局东港区教育局莒县教育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日照市实验小学岚山区虎山镇中心小学莱芜市(3个)莱芜市教育局莱芜市实验小学钢城区辛庄镇铁车中学临沂市(12个)临沂市教育局兰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罗庄区教育体育局河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郯城县杨集镇初级中学沂南县教育体育局临沭县教育体育局苍山县第二实验小学莒南县教育体育局费县第一中学平邑县仲里中学沂水县许家湖镇初级中学聊城市(8个)茌平县教育局莘县实验高级中学临清市教育局高唐县第二中学东阿县实验中学阳谷县第三中学冠县武训高级中学东昌府区民主小学德州市(11个)德州市教育局德州信息工程中等专业学校陵县教育局平原县第三中学武城县教育局齐河县教育局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中学乐陵市教育局宁津县教育局庆云县第五中学德州市第二中学滨州市(8个)滨州市教育局滨城区教育局阳信县教育局沾化县教育局滨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邹平县实验中学滨州市北镇中学滨州市实验学校菏泽市(10个)菏泽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牡丹区教育局曹县第三中学定陶县北关小学成武县教育局单县教育局巨野县教育局郓城县程屯镇初级中学鄄城县实验中学东明县实验中学高等学校(7个)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滨州学院——结束——。
巡视工作范文六篇
巡视工作范文六篇迎接巡视工作准备方案迎接调研工作方案篇1 按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检查验收年,全国、全省和全市将陆续展开检查验收,根据司发通20xx10号文件精神,为使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园满完成,在全国、全省和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实际,县依法治县办将于今年4—5月份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为使验收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县迎接全国、全省和全市“五五”普法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司法局。
二、检查主要内容1.“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参与普法的领导和运作机制运行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工作经费运行情况;3.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4.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5.“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6.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社区)、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7.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8.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检查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1.检查方法。
这次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有七种,即听、查、谈、访、看、考、议。
一听,即听取()受检单位领导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总体汇报;二查,查看是否有总体规划、决议、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学习计划、普法教材以及档案管理等情况;三谈,召开座谈会,与各类普法对象座谈,了解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及体会;四访,走访有关单位干部及基层群众,通过点面结合,全面了解普法教育情况;五看,实地查看普法宣传栏、法制图书室(角)、教育基地、法制学校等基础设施;六考,考查各类普法对象对应学法制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七议,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进行认真评议,并将验收结果向受检单位反馈。
2024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五篇
2024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五篇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篇11、落实“五五”普法方案,确保完成普法目标是我区统计"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关键一年,要按照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步骤,组织本行政区域的普法工作。
对于尚未完成普法工作任务的地区和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补课,确保统计"五五"普法任务的全面完成,做好迎接国家对本市普法工作考核验收的准备。
2、积极配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专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经济普查各种会议、工作部署及调查培训等时机普及《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要从促进普查对象依法履行、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义务入手,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方式,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扩大经济普查的社会影响。
3、抓住重点案件,提高宣传效果法制宣传教育要注重社会效果,要抓住规模大、影响面广、警示意义强的典型案件、重大案件,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要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告制度,及时通报查处案件情况和典型案例,以取得统计执法的最佳效果,提高统计执法的威慑力。
4、加强沟通,把统计法制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要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业务工作中,如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各项调查以及统计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充分利用各种类型的统计工作会议以及部署统计工作的时机,把普及统计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5、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做好栏目维护更新利用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普及统计法知识的一种创新形式。
在基本建立网络普法宣传阵地的基础上,按照市局要求和部署完成宣传网络阵地的改版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充实内容,利用网络资源发挥普法宣传作用,把网上宣传平台建设成普及统计法的课堂。
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篇2为认真做好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畜牧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建设一支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执法队伍,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以实现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服务效能增强,协调水平提高为目标,坚持自学为主,加强集中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务求实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4.20•【字号】新人社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4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人事(劳动)机构,中央驻疆单位人事(劳动)机构:“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全国、自治区以及本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宣传教育计划,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对增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为全面完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五五”普法确定的各项任务,检验“五五”普法成效,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将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就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和“六五”普法调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普法验收的对象、主要内容、标准和方法(一)验收对象1.各地(州、市)、县(市、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2.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市、区)所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疆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劳动人事机构。
(二)主要内容1.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六进”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原人事系统和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普法考核实施情况;3.《宪法》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打击三股势力、捍卫祖国统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4.《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5.《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宣传情况;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劳动者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发展、文明、规范等热点、难点问题情况;8.保障“法治六进”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关制度、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6.12.21•【字号】浙司[2006]253号•【施行日期】2006.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司〔2006〕253号)各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现将《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开展学法用法工作中,要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目标,制定和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切实做好法律服务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法律素养,促进我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为建设“法治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应当实行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工作,使司法行政干部精通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熟悉涉及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法律,了解要求群众知道的法律,并学以致用,养成法律思维习惯,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二章对象与内容第四条学法用法工作的对象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0.04.15•【字号】粤司办[2010]69号•【施行日期】201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司办〔2010〕69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普法办反映。
附件:1. 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2.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广东省司法厅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附件1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根据司法部《关于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21号)及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0〕30号的规定,省厅将组织由厅领导率领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于6月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监狱、劳教单位进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实施方案如下:一、普法检查验收组人员组成普法检查验收组分为14个组,每组3-4人,组长由一名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组员由省司法厅抽调一名处领导及一名干部组成,检查监狱、劳教单位则增加监狱局或劳教局一名干部。
每个组检查1-2个地级以上市或监狱、劳教单位。
检查初步分工如下:第一组:由厅党委书记、厅长陈伟雄同志带队,组员有政策法规处领导1 人、干部1人,监狱局干部1 人,检查广州市司法局、广州监狱、番禺监狱。
第二组:由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何铭清同志带队,组员有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领导1人、干部1人,监狱局干部1 人,检查韶关市司法局、韶关监狱、武江监狱、北江监狱、乐昌监狱、坪石监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0.03.12•【文号】建法[2010]37号•【施行日期】2010.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19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法[2010]3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普法办,市直各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浙司〔2009〕204号)文件要求,努力提高我市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建设“法治宁波”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法律素质、培育法治精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法律知识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二、对象范围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对象包括:全市公务员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学习内容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内容分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和专门法律法规知识两大部分。
通用法律法规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廉政法律法规;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宁波”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法治宁波”的决议、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1•【字号】济普发[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济普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1日)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纲要,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济阳县等2个县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市)区,历下区委办公室等98个单位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给予胡秀成等15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王荣文等185名同志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纲要,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6-201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市)区(2个)济阳县商河县二、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98个)历下区委办公室历下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历下区教育局历下区财政局历下区文化局历下区龙洞街道石河岭村市中区教育局市中区司法局市中区城管执法局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市中区王官庄街道办事处济南第六十八中学槐荫区委宣传部槐荫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槐荫区法院槐荫区教育局槐荫区司法局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天桥区委政法委天桥区教育局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桥区财政局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天桥区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历城区委政法委历城区教育局历城区交通运输局历城区全福街道办事处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历城区彩石镇历城区西营镇长清区司法局长清区卫生局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长清区崮云湖街道王府社区长清区供电公司长清中学章丘市监察局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章丘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章丘市明水街道办事处章丘市双山街道马安村章丘市人民武装部山东明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平阴县委宣传部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平阴县孔村镇平阴县玫瑰镇平阴县东阿镇济阳县交通运输局济阳县太平镇政府济阳县济阳街道办事处济阳县供电公司济阳县职业中专商河县委政法委商河县司法局商河县卫生局商河县玉皇庙镇党委齐鲁宏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济南高新区孙村街道办事处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委农办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济南黄河河务局市网络文化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专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三、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记二等功个人(15名)胡秀成历下区司法局局长毛中义市中区司法局副局长、普法办公室主任杜万枫天桥区司法局副局长、普法办公室主任宋士奎历城区司法局局长刘峰章丘市司法局局长阴浩市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副处长郑桂丽(女)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调研员王媖达(女)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冯进京市公务员局副局长孙富忠市科技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谢齐光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调研员韩金花(女)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主任科员陈琳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曹磊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副处长宋晓晖(女)济南日报政教新闻部记者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185名)王荣文历下区信访局副局长李鹏历下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刘俊刚历下区委政研室副主任王晓红(女)历下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希全历下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全宇新(女)历下区司法局宣传科主任科员吕治锋历下区法制办副主任穆智广历下区环保局副局长刘宗胜历下区司法局燕山司法所所长郭红(女)历下区司法局甸柳司法所所长王虹(女)济南第五中学政教处主任张法水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红霞(女)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书清市中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潘海涛市中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王伟伟(女)市中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周丽萍(女)市中区发改委组织科科长古振鹏市中区城乡建设委政策法规科科长董国华(女)市中区教育局宣传法规科副科长席强市中区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副主任杨震市中区司法局舜玉路司法所所长陈静(女)市中区司法局四里村司法所所长赵九龙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凯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袁源(女)市中区司法局杆石桥司法所副所长卢海楠槐荫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副局长冷要勇槐荫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处处长国传华(女)槐荫区妇联副主席、妇儿工委办主任马亮(女)槐荫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田胜利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相博槐荫区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郭兆生槐荫区财政局副局长于涛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翟小彦(女)槐荫区城乡建设委组织人事科科长高扬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洪莲(女)槐荫区司法局吴家堡司法所所长蒲常娟(女)济南市德兴街小学校长张韶秋(女)天桥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局长吴杰天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警宇(女)天桥区妇联主席王新凯天桥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科长李华(女)天桥区司法局宣传科科员吕东天桥区桑梓店镇党委书记李雷天桥区大桥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广秋天桥区司法局东街司法所所长王津南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朱磊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韩丽(女)济南市师范路小学副校长杨润辉济南市堤口路小学副校长刘磊历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处副处长方震历城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志刚历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宪忠历城区普法办公室副主任温连峰历城区法制办主任科员李雷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仲宫派出所副所长傅树强历城区环保局副局长郭承刚历城区就业办公室副主任段振海历城区华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孟兆军历城区仲宫镇锦绣川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绪军历城区柳埠镇党委副书记娄培刚历城区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盖学民历城区司法局郭店司法所所长桑林历城区新闻中心副主任李宗会历城区第五中学校长孟令敏长清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卫华长清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周广勇长清区委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刘爱国长清区教体局纪检书记韩伟长清区司法局宣传科科长赵颖(女)长清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房娟(女)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办公室科员周倩(女)长清区马山镇副镇长李玉江长清区司法局文昌司法所所长卢宗房长清区司法局五峰山司法所所长李良红(女)长清区司法局万德司法所所长万克敏长清区归德镇万庄村党支部书记赵海波章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左良勇章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吉利章丘市财政局局长魏传勇章丘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清章丘市委党校副书记冯其军章丘市委维稳办副主任任德斌章丘市卫生局副局长宋德成章丘市教育体育局副书记师顺平章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书记张红杰章丘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锋章丘市法制办副主任刘云涛章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书记马青(女)章丘市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刘红军章丘市刁镇党委书记黄治修章丘市龙山街道党工委书记焦学斌平阴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孔立新平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伟红(女)平阴县财政局局长赵都庆平阴县发改委主任郭迎春(女)平阴县妇联主席张坪平阴县司法局副局长王铸平阴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董泽勇平阴县榆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军平阴县锦水街道党工委书记陈万昌平阴县安城镇党委书记姜爱文平阴县洪范池镇党委书记赵敬成平阴县孝直镇党委书记焦其旺济阳县信息(新闻)中心副主任杨兴民济阳县司法局工会主席张晓敏(女)济阳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娟(女)济阳广播电视台专题部副主任史强济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高延虎济阳县曲堤镇工会主席霍传勇济阳县新市镇政府办事员朱宝芝济阳县司法局垛石司法所所长李敏(女)济阳县司法局崔寨司法所所长王斌市工商局济阳分局副局长徐万平济阳县委政法委维稳办主任艾金民济阳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李世奎商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恒海商河县法制办主任张儒强商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向荣商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赵纯豹商河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本军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明华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钢锋商河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李卫(女)商河县供电公司纪委副书记王金利商河县司法局宣传科科长吕本旭商河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侯军升商河县司法局白桥司法所所长张媛媛(女)济南高新区法律服务中心八级职员王峰济南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长王玉荣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贤文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主任王云刚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军市委610办公室主任科员仝海英(女)团市委志愿者指导中心主任王艳玮(女)市纪委办公厅科级检查员赵娟(女)市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王允霞(女)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赵焕市民族宗教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孙安云(女)市委党校机关党委主任科员李学忠市委台办秘书处处长李宇鹏市外办秘书处主任科员刘跃进舜耕山庄法律事务部经理王春利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尚庆忠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宋书强市国家安全局组宣处副调研员陈建新济南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主任张玉华(女)市社科院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董杨震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田静(女)市发改委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郑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陈玲(女)市节能监察支队七级职员潘洪友市无线电监测站工程师茅岙海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宣传室副主任李绚丽(女)济南供电公司企管信息部职员赵崑(女)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科员田晓莉(女)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军(女)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张科伟市规划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徐伟(女)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科员王绍辉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副科长董建国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张韵涛市贸促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冯桂萍(女)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玉堂市水利局水政处处长董勇市气象局法规处处长张传文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海鹰(女)中信银行济南分公司法律保全部总经理陈瑗(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南市分行秘书史文(女)青岛银行济南分行办公室主任张娟(女)市金融办综合处副主任科员张连铜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主任科员骆琴(女)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陈常斌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徐爱武(女)市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薛红卫(女)市盐务局政工处副处长怀俊(女)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委科员王如恒山东省实验中学党委副书记张小军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陈殿华济南第六职专党总支书记赵世强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党支部书记王洪海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室主任黄明(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常光志山东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孟庆华山东三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赵航西电济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委副书记刘强济南警备区政治部干事。
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总结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总结1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最后一年,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公司按照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在“五五”普法期间,公司广大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法律意识显著提高,“五五”普法期间,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
为总结宣传国有企业“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加强对“五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的指导,现做出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起,五五普法全面开展以来,公司对五五普法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作为提高职工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契机。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以公司正、副职领导为组长,以法律、宣传、审计、党群、纪检、人事等部门负责人“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工作成员。
并设置普法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指定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担任普法办公室主任和普法联络员,负责普法具体工作。
同时还把普法教育和企业法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制定了《__x公司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__x公司五五普法工作方案》,还定期听取普法情况汇报,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保障机制(一)积极投入普法教育经费、提供职工普法学习材料“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公司每年坚持普法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平均每年投入普法教育经费__x万元,主要用于税收宣传、法规培训和法制资料购买等。
并且在公司内部《__x报》上举办专栏、专题节目等形式,在公司内部职工中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为公司管理人员与广大职工征订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五五”普法工作手册》等各类普法教材。
充分做到了学有书籍,读有报纸,看有电视,听有广播,查有资料。
(二)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度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予以调整。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8.15•【字号】鲁国资法规[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鲁国资法规[2006]9号)各省管企业:省国资委制定了《省管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正式启动的一年。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提高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素质,推进依法治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省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运用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能力,切实做到依法经营管理、依法进行决策。
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法制教育,使全体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
要采取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企业的法治化水平,为企业快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省管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省管企业法治化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二OO六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山东省“五五”普法规划、2006--2010年依法治省规划精神,结合省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一)“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企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省管企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19•【文号】发改法规[2011]695号•【施行日期】2011.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发改法规[2011]6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五五”普法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紧密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方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物价局等55家先进集体,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和湖北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等25个先进处室,李冠新、李胜群等243名先进个人和王维然、史凤林等7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国家发展改革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做出新贡献,再创新佳绩。
全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学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为开创新时期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胜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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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五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为全面、准确、客观的考核评估全市各镇、各单位、各部门“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检验和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成效,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办【2010】46号《关于印发大丰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精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0个检查组分别对各镇、经济开发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部分单位、部门的“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验收,现将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考核验收采取的办法,一是听取汇报。
二是查看资料。
三是抽查单位。
从考核总体情况看,全是被考核单位基本上都能做到党委、领导重视,认真谋划,抓好普法规划工作的落实;基础工作好,重点工作实,方法灵活、普及面广;宣传氛围浓,群众知晓度高;干部依法办事、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比较强等,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大多能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
着眼于提升本镇、本部门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和增强公民法律意识,认真跟落实是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摆上议事日程,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狠抓落实。
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认真制定本镇、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的普法规划、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认真调查研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努力寻求工作新思路,开拓工作新局面;抓好经费保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条件。
突出的单位有***等。
(二)抓好基础,突出重点。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镇、各部门、各单
位能坚持做到鱼头馆部门密切配合,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始终注重突出重点对象学习,在深化和规范化上下功夫。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树立带头学法做表率;二是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如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组织模拟法庭、参观图片展览、参加公判大会,进行现身说法等;
三是经管人员学法常抓不懈,个私民营普法狠抓落实;四是以“四个一”活动为重点,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五是部门宣传有条不紊,齐抓共管局面得到加强;六是以“十个一”活动为抓手,“法律进社区”工作得到深化;七是扎实开展法制下乡活动,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在这方面做到突出的镇和部门有:***等。
(三)宣传生动、形式多样。
在宣传方面,大部分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工作载体,认
真开展对内和对外的普法宣传活动。
对内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参加省市各类培训、组织大型竞赛、收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审理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对外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墙报、文艺演出、网络、上街咨询等形式,充分发挥各自宣传渠道进行专业法宣传,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普法知识讲解、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环境保护人、6.25全国土地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禁毒日和三下乡、维权服务周等,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效果良好。
在这方面做到突出的镇和部门有:***等。
(四)普治结合,效果显著。
随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通过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各
单位全面推行了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办事更加透明、公平、公正;较好的夯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了执法检查与监督机制,增强了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由过去的遇事找市长、镇长评公理,像现在的遇事找法律讨公道的转变,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怎么做合法,怎么做不合法,分析、判断、鉴别能力明显增强,基本都能按照法律规定去办。
基层民主法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一个以普促治的局面基本形成。
在这方面做到突出的镇和部门有:***
等。
二、存在问题
1.台账资料建设不够完善。
这是这次考核中发现的最普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台账
资料上的积累不够、收集不全。
好多工作开展了,也做得很好,但没有相关的台账资料来显示、证明,忽略了对平时普法活动材料的积累保存,导致资料收集不完整,原始资料缺口较大,档案资料拼凑、编造痕迹明显;部门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不完善,只收集了普法资料,没有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方面活动的材料;部门单位普法档案资料梳理归类不够规范、缺少卷内目录。
有的内容欠缺,有的滥竽充数,个别单位甚至没有台账。
二是资料整理不够规范、不完善,显得有些杂乱。
有的单位台账多,但资料散乱,分类不清,缺乏系统性。
档案资料不完备,流于形式,应付检查。
2.少数单位的领导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
普法领导机构形同虚设,没有安排相对固定人员
从事普法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这个问题在市直非行政执法单位中比较突出,就这次检查来看,个别单位领导不过问,没有认真自查,材料准备马虎,甚至以经办人出差、人手不足、有上级来检查工作等理由推卸检查组的检查。
个别单位考核工作不落实,考核组去考核时,说是文件没有收到,工作根本没做。
3.经费不落实。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由于少数单位没有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提出
的要求按时拨给普法经费,特别是个别单位普法教材未落实,公务员习题集未征订,造成很多学法工作无法开展。
4.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收集不齐,学法记录记载不及时,没有达到每年4篇的要求,
且每次学法内容偏少,个别学法笔记出现两种笔迹是,个别单位的公务员学法习题集未收集甚至未征订。
三、整改措施
为确保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所指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省市的考核验收,针对于这次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现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知,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到位
省市将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其中要抽查0 个镇、0个单位、0个学校、0个企业,还要座谈走访。
因此,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工作落到实处,不能有侥幸心理,要把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上级考核不出任何问题。
2.从严要求,搞好查漏补缺
从现在起,全市各单位都要开展一次回头看,对照市下发的“五五”普法考核评分标准,找问题、找差距、查漏补缺逐条对照,一项不漏。
分门别类装订成册,规范存档。
要通过查漏补缺,再一次掀起群众性学法热潮,确保普法内容一个不漏,一人不漏。
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较多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3.眼善于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
此次检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对自己做过的跟着去的的成绩
未能很好的总结和汇报,有的单位汇报材料篇幅短小,无法全面反映单位的普法工作;
有的单位汇报材料缺乏详实数据和事实,空话很多,不能说明问题;最重要的是有些单位工作扎实,亮点突出,但汇报材料反映不出来,无法引人注目。
迎接检查,除了要拿出普法工作的实际成效外,还要善于总结,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全面、真实、客观的总结普法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