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合同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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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2024精)

合同法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2024精)

合同法第十七章运输合同1. 引言合同是现代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

其中,运输合同作为重要的商业合同形式之一,在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合同法》第十七章中关于运输合同的内容和要点。

2. 运输合同的定义和要素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货物或旅客运输到约定地点并向发货人或旅客交付的合同。

运输合同包括货物运输合同和旅客运输合同两种形式。

运输合同的要素包括承运人、发货人(或旅客)、货物(或旅客)、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运输费用、运输时间等。

3.1 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货物或旅客的安全运输。

对于货物运输,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对于旅客运输,承运人应当确保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舒适。

3.2 仔细保管义务承运人应当仔细保管托运的货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丢失、损坏或被盗。

3.3 准时交付义务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交付给发货人或旅客,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

3.4 妥善处理货物的损失、损坏或延误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损失、损坏或延误,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发货人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4.1 提供正确和准确的货物信息发货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供正确和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要求等,以便承运人进行运输安排。

4.2 履行包装义务发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容易受到损坏。

4.3 支付运输费用发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

5. 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十七章的规定,对于运输合同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可能面临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可能的违约后果。

6. 运输合同的解除和变更运输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一致或者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

解除或变更运输合同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规定,并及时通知对方。

7. 其他规定8. 总结运输合同作为商业交易中常用的合同形式之一,对于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具有重要意义。

三年级上册17课的笔记

三年级上册17课的笔记

三年级上册17课的笔记一、生字组词:1.亭(tíng):凉亭、亭子、亭台楼阁2.庭(tíng):家庭、庭院、大庭广众3.潭(tán):潭水、水潭、碧潭幽深4.岩(yán):岩石、山岩、高山岩漠5.罗(luó):罗列、罗布、星罗棋布6.峰(fēng):峰峦、山峰、千峰万仞7.披(pī):披风、披挂、披肩8.耸(sǒng):耸立、高耸入云、耸入云天9.隐(yǐn):隐约、隐居、隐士10.膝(xī):膝盖、膝下、膝行而前二、多音字:1.倒(dào)(倒退),(dǎo)(打倒)2.旋(xuán)(旋转),(xuàn)(旋风)3.宿(sù)(住宿),(xiǔ)(一宿)4.应(yìng)(响应),(yīng)(应该)5.处(chù)(到处),(chǔ)(处理)6.乐(yuè)(音乐),(lè)(快乐)7.更(gēng)(更正),(gèng)(更加)8.似(sì)(相似),(shì)(似的)9.没(mò)(淹没),(méi)(没有)10.行(háng)(银行),(xíng)(行走)三、课文理解:1.《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这首诗描绘了秋天的山林和枫叶,表达了诗人对自然美景的热爱。

2.《赠刘景文》: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

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

这首诗描绘了夏天的荷花和荷叶,同时表达了对友人的勉励。

3.《夜书所见》: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

这首诗描绘了秋天的凉风和落叶,表达了诗人对家乡的思念之情。

XX司法考试《合同法》经典笔记第十七章第二节

XX司法考试《合同法》经典笔记第十七章第二节

XX司法考试《合同法》经典笔记第十七章第二节第二节仓储合同一、仓储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当事人一方为存货人,为他人保管仓储物,收取仓储费的一方是保管人。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

1、保管人是利用自己的仓储条件专事仓储保管营业的人。

保管人是以仓储保管为业的人,是经营人,所以保管人又称为仓库营业人。

正因如此,保管人也是拥有仓储保管条件的人。

最基本仓储条件是指拥有对外经营的仓库或者场地,能够堆藏物品。

除此之外,仓储条件还可以指拥有冷藏、通风、防腐、防扩散设备等。

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储存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定的储存条件。

2、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

保管人是利用自己的仓储条件提共保管服务的。

仓储条件主要包括不能移动的仓库、场地、除此之外,还包括附属在仓库、场地的一些设备。

这就决定了仓储物只能是动产,不能是不动产。

3 、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国。

《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说明,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如无法定的登记、批准等程序,也无当事人特殊约定的生效程序,诺成合同都是成立时生效。

4、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仓储合同当事人互为给付,是双务、有偿合同。

保管人的身份属性(商人),也决定了仓储合同双务、有偿的性质。

基于保管人的身份属性,仓储合同还是商事合同。

二、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保管人的主要义务1、验收义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

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验收,是保管人的义务,同时也是权利。

验收的意义,在于具体确定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

验收,可能是当事人双方当场验收,也可能是存货人在异地发货,保管人在仓库、车站验收。

合同法第十七章

合同法第十七章
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完成工作 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当事人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
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当事人为定作人。 《合同法》第 251条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 (二)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三)定作物的特定性 (四)承揽合同为诺成、有偿合同
二、 承揽合同的种类
(一)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是承揽合同中很常见的一种,是指定作人向
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工 作,为定作人进行加工,将其加工成符合定作人要求 的成品并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向承揽 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定作合同
定作合同是指依合同约定,由承揽人自己准备原料,
并以自己的技术、设备 和工作对该原料进行加工,按 定作人的要求制成特定产品,将该产品交付给定作人, 定作人接受该产品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修理合同
修理合同是指定作人将损坏的物品交给承揽人,由承揽
人负责将损坏物品以 自己的技术、工作修理好后归还给 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 合同。
(四)复制合同
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依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
样品重新依样制作成若干份,定作合同的终止
(一)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 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任 意解除权的行使,应当在承揽人完成工 作成果之前。
(二)承揽合同因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而
解除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概述 第二节 承揽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和承揽合
同的终止
第一节 承揽合同概述
一、 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二、 承揽合同的种类 三、 承揽合同与类似合同的区别

民法典 第十七章承揽合同5篇

民法典 第十七章承揽合同5篇

民法典第十七章承揽合同5篇篇1民法典第十七章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一方承揽人请求另一方承揽人就特定事项提供劳务或者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

承揽合同在民法典中被列为独立的合同类型,其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并规范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承揽合同的性质和特点承揽合同是双方一方请求另一方承担特定事项的合同。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向承揽人提出请求,要求其提供劳务或者订立合同,而承揽人则接受承揽人的请求,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劳务或者履行合同。

承揽合同的性质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相对性:承揽合同是相对对待合同,即合同各方都应当遵守其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相互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

2. 单方要约: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向承揽人提出请求,而承揽人则接受承揽人的请求。

因此,承揽合同属于单方要约合同。

3. 特定性:承揽合同是就特定事项提出请求的合同,其内容和范围均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4. 劳务性质:承揽合同的一方通常是提供劳务或者服务的一方,另一方则是受益于此劳务的一方。

因此,承揽合同具有明显的劳务性质。

二、承揽合同的成立条件承揽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主体条件:承揽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客体条件:承揽合同的客体应当是合法的、具体的事项。

3. 定价条件:承揽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劳务的报酬或者合同的对价。

4. 诚实信用条件:合同各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以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不得有欺诈、胁迫、误导等行为。

5. 合法条件:承揽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在承揽合同中,合同各方应当明确规定以下主要内容:1. 劳务的内容:合同应当详细描述双方之间的劳务性质、范围、标准等。

2. 履行期限:合同应当规定双方履行劳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

3. 报酬标准:合同应当规定受益方支付给提供劳务方的报酬,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对价。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7条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7条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7条好的,下面是符合你要求的内容与大纲。

内容遵循协议类型,但不包含任何具体的个人信息、地址、电话、公司名、邮箱等,并且不使用任何符号如*、#、-。

大纲使用了1.1、1.11、1.12等形式。

协议内容协议背景与目的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合作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实现。

1.2 协议的核心目的是建立双方在项目中的合作关系,定义各自的责任和分工,确保合作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和有效沟通。

定义与解释2.1 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定义如下:2.1.1 “合作方”指双方在本协议下共同合作的单位或个人。

2.1.2 “项目”指双方合作的具体事项或任务,详细描述在协议的附录中。

2.2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术语的解释应以本协议的上下文为准。

双方权利与义务3.1 合作方的权利3.1.1 每一方均有权根据本协议获取与项目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3.1.2 双方均有权对项目进展进行监督,提出改进建议,并要求对方对重要问题进行说明。

3.2 合作方的义务3.2.1 双方应按时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并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协议要求。

3.2.2 各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3.2.3 双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出现的争议,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合作方式与流程4.1 合作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保项目的各项事务得到及时处理。

4.2 双方应共同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任务分配、时间节点和里程碑,以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4.3 项目的进展情况应定期汇报,并记录在案,以便各方进行跟踪和审查。

项目费用与支付5.1 项目费用的预算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协议中明确。

5.2 支付安排应按照协议中的规定进行,包括支付的时间、方式和金额。

5.3 若发生费用调整的情况,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所有敏感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度米文库汇编之2011司法考试《合同法》经典笔记第十七章第一节[1]

度米文库汇编之2011司法考试《合同法》经典笔记第十七章第一节[1]

度米文库汇编之2011司法考试《合同法》经典笔记第十七章第一节[1]第十七章保管与仓储合同第一节保管合同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为寄托合同寄存合同。

将标的物交付保管人的人称为寄存入,为对方保管标的物的人是保管人。

1、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原则上是实践合同,仅有保管人和寄存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须有标的物的交付合同始成立。

当事人特约合同签字、盖章时成立,自当允许。

保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旅客将行李交付火车站寄存处寄存,保管合同成立时同时生效,保管人接受保管物后即产生保管责任。

2、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入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按照此条规定,保管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如果是有偿的,需要当事人约定,如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进行补缺性解释,按第61条仍不能确定的,推定为无偿。

这是因为,保管通常具有互助的性质。

3、保管合同可以是双务合同,也可以单务合同。

对于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学者中有不同的观点。

有偿的保管合同,都是双务合同,而且是典型的双务合同。

无偿保管合同中,寄托人不承担任何义务的,为单务合同。

在无偿的保管合同中,寄托人需要支付必要费用(应当是指保管人为保管标的物实际支付的费用,不包括报酬的)为不真正双务合同。

二、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保管人的主要义务和权利1、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

《合同法》第368条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保管凭证是保管人开具的,证明收到保管物,以及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的单据。

民法典 第十七章承揽合同8篇

民法典 第十七章承揽合同8篇

民法典第十七章承揽合同8篇篇1承揽合同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特定承揽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承揽事项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承揽事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揽以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这里需要详细描述承揽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揽的物品、规格、质量、数量、工作进程等。

)三、承揽要求与规范1.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

2. 乙方在承揽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3. 乙方应对承揽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款项:(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完成承揽事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五、履行期限与方式1.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承揽事项,并确保按时交付。

2. 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支持,以便乙方顺利完成承揽事项。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完成承揽事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与验收1. 乙方应确保承揽物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和行业标准。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成的承揽物品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或修理。

3. 乙方应对承揽物品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揽事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滞纳金。

合同笔记1-合同的概述.doc

合同笔记1-合同的概述.doc

合同笔记1:合同的概述★合同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订立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消灭特定民事法律关系;★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1、民事合同以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未内容,行政合同的内容则不然;行政合同是以设立、变更、消灭行政关系为内容的合同;2、民事合同的当事人为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行政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尽管行政主体也表现为行政机关法人,但是该机关法人不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在行政合同关系中,行政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协商一致是合同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合同自由的前提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是合同的本质特征;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效果意思:指追求特定民事法律后果的内心想法;3、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合同成立的条件:⑴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⑵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⑶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合同法律关系:是依法成立生效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1、合同主体: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内容: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合同权利:为债权的一种,指合同权利人受领、请求合同义务人为特定给付的权利;◎合同权利的主要内容:⑴受领给付的权能:该权能是合同权能的核心、根本;⑵请求给付的权能,该权能是为使合同权利处于圆满状态而存在,是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救济性权能,该权能是诉讼时效的客体;◎合同权利的效力:⑴受领力:权利人有权接受义务人所为之给付;⑵保持力:保有在法律上的原因;⑶请求力:当合同义务人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时,合同权利人有权要求合同义务人为给付;⑷处分力:让渡合同权利,在合同权利上设定负担、抛弃合同权利;⑸保全力:合同的权利未债权、债权需要保全,保全债权的行为有两种:一、通过行使债权达到保全债权的目的; 二、通过自力救济维护合同权利;◎合同义务:合同义务人为满足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和实现合同权利人的意志而应为特定行为之约束:⑴主给付义务:是决定合同性质、反映合同特征、确定合同种类的基本义务;⑵从给付义务:是为了辅助住给付义务,确保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圆满实现而形成的给付义务;⑶附随义务: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的忠诚、协力、告知、维护、保密等义务;O附随义务有以下特点:非自始确定:随债之关系发展而形成;具有普遍性:并非专属某一类合同之义务;一方的附随义务与对方的住给付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因而不履行附随义务不适用双误合同履行之抗辩;随附义务因不能事后履行而不能独立诉请履行;O附随义务的种类:⑴维护合同当事人缔约利益,履行利益的附随义务;⑵维护合同权利人固有利益的附随义务; 前者表现为缔约时的忠诚义务和如实告知义务等,以维护缔约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表现为合同履行过程中辅助实现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后者表现为维护缔约当事人或合同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不受损害的义务;论文联盟⑷不真正义务:不以民事责任的承担为后果,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①属于一种法定义务;②具有拘束力;③不履行该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既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④不履行以为的将给不履行义务的合同主体带来不利益;3、合同客体:又称合同标的,是合同义务人的给付;◎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的标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⑴合法性和社会安妥性: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请求和受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或者有悖公序良俗的给付;⑵可确定性:给付在合同履行前必须能够确定;⑶可能性:给付必须客观上可能,如果给付在客观上不能,则不应按照约定为给付,而应当以其他内容进行给付;★合同之债:依法订立的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合同关系是债的关系一种;★债的法律关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债权与物权的区别:债权的实现依赖于债务人的特定给付,该给付表现为特定的作为或特定的不作为,物权的实现则需义务人抽象的不作为;★债之内容的特定性决定了债之主体的特定性;★债之关系限于特定当事人之间,是债的相对性;★私法自治也是债权相对性的依据;★债的相对性的突破:1、涉他契约:因涉及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突破了债的相对性;2、债的保全:债的保全制度使债权人的债权及于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3、债权物权化:主要表现为“买卖不破租赁”、“预告登记”制度;4、债权的不可侵性;★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分类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是法律行为分类的范畴,其划分标准与其一致;★要式合同: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或合同当事人所约定形式的;如果是要式合同,当事人没有按照要求订立合同段,该合同无效;★不要式合同: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如果是不要式合同,合同不以特定形式作为有效条件;★主合同与从合同:1、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均单独成立,无主从之分;2、不依赖于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为主合同;3、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成立的为从合同;★有偿合同:指当事人双方存在对价格给付关系的合同;★无偿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无对价给付关系的合同:单向给付合同,双向给付合同;★合同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1、有偿合同当事人注意的程度较无偿合同当事人注意的程序为高;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作为无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进行纯获利益的行为,而无须他人代理,也无须征得监护人同意;3、撤销的对象若为无偿合同,撤销权的成立无须主观要件,反之则需具备主观要件;4、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章;无偿合同无对待给付规则的适用余地;★诺成性合同:指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女卩: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实践性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实施实践行为后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代物清偿合同等;★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仅其中一方当事人承担合同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多方当事人中,各方都有向对方或者其他方为给付义务的合同;女口:买卖合同、合伙合同;★双务合同:合同各方均负担义务且各方的义务构成对价关系;◎本质特征:合同各方的义务存有对价关系;◎义务的对价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交换关系;★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区别:1、在有偿合同中,构成对价关系是双方的给付行为;在双务合同中,构成对价关系的是双方的义务行为;2、由于合同的义务是特定的给付行为,故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给付行为并不都是义务行为,故有偿合同并不都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合同的一方有义务而合同的另一方无义务的,或者合同的各方虽都有义务,但各义务没有对价关系;★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番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都有义务但双方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区分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意义:1、双务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顺序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的双务抗辩规则;单务合同无此合同抗辩规则之适用;◎双务合同的抗辩:是合同义务对待履行的效力之一, 其适用于守约方尚未履行合同义务之情形;2、双务合同发生合同义务对待履行的其他效力;如果双务合同的另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而相对方因种种原因不为对待给付,履行方有权解除合同;★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以合同是否及于低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分类标准;★束己合同:不对外发生效力的合同;★涉他合同:以第三人为给付或以第三人受领各付为内容的合同,可分为:O利他合同:以第三人直接受领合同当事人之一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如: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的信托合同;◎利他合同效力:1、受约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受益人为给付,受约人有权以对于约定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受益人;2、受益人享有对受约人的给付受领权和给付请求权;3约定人负有不得变更、撤销所设定之权利的义务;※利他合同与束己合同的区别:利他合同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而束己合同并无使第三人取得权利的约定,因而, 利他合同的内容除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之外, 还设定了合同附款;在附款中,约定人与受约人约定由受约人向受益人为给付;向受益人为给付意味着第三人享有独立的、直接的债权;O负担合同:又称“由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第三人给付合同”,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合同权利人为给付的合同;◎负担合同的效力;1、第三人不受合同约定的限制;2、约定人无义务向相对人为给付,但是第三人拒绝为给付的约定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约定人有权利向相对人为给付;★区分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意义在于明确合同的法律适用;★有名合同:合同为法律所规定,且法律对其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无名合同:合同的名称未被法律规定,且法律也未对其权利义务作专门规定;★混合合同:内容包括两个以上有名合同的事项或者兼有有名合同事项与无名合同事项的合同;★区别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有助于考察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附合合同:合同内容为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对方只得根据既定内容参加合同关系;★非附和合同:合同条款内容由双方协商而成的;★预约合同: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某一合同的协议;★本约合同:为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的效力是依约订立本约,具体解释如下:1、预约双方必须在预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本约的磋商;2、预约双方必须按照预约的内容订立本约;3、预约双方必须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公平磋商;★预约双方按照约定实施本约签署之行为属于履行义务的行为;★预约当事人未实施缔约磋商行为的,或者未依照预约的内容与对方磋商最终导致未能订立本约的,属于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作为划分标准;★一时合同:指合同之债的给付总量不依赖于时间因素, 可因一次清偿而消灭的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等;★继续合同:亦称持续合同,指合同之债的给付总量依赖于时间因素,不能依一次清偿而消灭的合同;如供水、供电、供热合同等;★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以合同给付的最终利益是否确定为划分标准;★实定合同:指以现实、确定的最终利益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射幸合同:以不确定的最终利益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

17年施工合同要点

17年施工合同要点

一、合同主体及内容:1.签约双方: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签约双方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通常是承包工程的主体,业主方通常是委托工程的主体。

2.工程基本要求: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具体内容、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工程材料、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基本要求。

3.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造价、支付方式、工程款的支付比例以及款项支付的时间节点等相关内容。

4.工程进度及交付时间: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交付时间以及工程各阶段的进度要求。

5.施工责任及保证:合同应明确承包方的施工责任和义务,并约定相关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6.变更和索赔:合同应规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工程变更后的造价调整、工期调整等相关内容。

7.担保和保险:合同应明确担保和保险的种类、金额和期限,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的质量。

8.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合同应规定合同的生效条件、终止条件和解除条件,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

二、合同签订的程序和方式:在17年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双方需要遵循以下程序和方式:1.协商议定: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合同。

2.书面形式: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3.履约保证:双方应履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履约担保。

4.监督及验收: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业主方应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在竣工后进行验收。

5.纠纷解决:如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三、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1.变更管理: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确定变更的内容、造价调整和工期调整。

2.质量管理:双方应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管理:双方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流程,确保施工安全。

4.管理费用:双方应合理约定工程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知识产权保护:双方应注意保护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

合同法课堂笔记

合同法课堂笔记

合同法课堂笔记合同信息合同合同法课堂笔记合同合同双方:甲方(课程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程信息:课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及支付方式:课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程安排:课程开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程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次课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程总时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取消及退款:课程取消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退款政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条款:保密信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辖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款:特殊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法课堂笔记合同合同双方:甲方(课程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程信息:课程名称:甲方提供的课程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笔记鉴定

合同笔记鉴定

一、前言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具有规范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等重要作用。

合同笔记作为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辅助性文件,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合同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合同笔记的鉴定方法、鉴定流程及鉴定结论的运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合同笔记鉴定概述1. 合同笔记的概念合同笔记是指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为了便于记录、查阅、保管等目的,形成的与合同内容相关的文字、图表、录音、录像等形式的辅助性文件。

2. 合同笔记鉴定的意义(1)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2)为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3)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三、合同笔记鉴定方法1. 视觉鉴定(1)观察合同笔记的字体、字迹、格式等是否与当事人身份相符;(2)检查合同笔记是否存在涂改、伪造、篡改等痕迹;(3)对比合同笔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2. 文字鉴定(1)分析合同笔记中的文字、语法、标点等是否规范;(2)鉴定合同笔记中的签字、盖章等是否真实、合法;(3)核对合同笔记中的日期、地点等信息是否准确。

3. 技术鉴定(1)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电子证据鉴定、DNA鉴定等,对合同笔记进行鉴定;(2)对合同笔记中的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等证据进行鉴定;(3)对合同笔记中的物理痕迹、化学成分等进行鉴定。

四、合同笔记鉴定流程1. 接受委托鉴定机构接受当事人委托,对合同笔记进行鉴定。

2. 收集证据鉴定机构收集与合同笔记相关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文本、证人证言等。

3. 审查证据鉴定机构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4. 鉴定分析鉴定机构对合同笔记进行鉴定分析,包括视觉鉴定、文字鉴定、技术鉴定等。

5. 鉴定结论鉴定机构根据鉴定分析结果,出具鉴定结论。

6. 鉴定报告鉴定机构将鉴定结论形成鉴定报告,提交给当事人。

五、合同笔记鉴定结论的运用1. 作为合同纠纷解决的依据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合同纠纷解决的依据,帮助法院、仲裁机构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判决。

西游记第17回读书笔记摘抄

西游记第17回读书笔记摘抄

西游记第17回读书笔记摘抄
1.熊罴怪起初是想救火的,然而正义与邪恶、佛性与魔性之间的转化往往只在一念之间。

2.黑大王的贪念激起了他的魔性,因为他迷恋成佛,但唯一解除到的佛门之人却是没啥佛性的金池长老,即使他有旁的妖怪没有的儒雅与智慧却最终没有战胜心魔。

3.熊罴怪住在黑风山,离观音禅院只二十里,金池长老是观音禅院的住持,观音禅院又是观音菩萨的留云下院,妖怪洞窟与佛门净土比邻而处,这本就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存在。

4.更有意思的是,魔窟充满佛家气氛,净土尽是魔性孳生,妖精向佛,和尚染魔,为妖者提升为佛,为佛者依旧愚顽。

5.可见,不管本体是妖是人,去除心中之魔是共同的,心魔去掉,妖可成佛,心魔不去,人可成魔。

6.观音禅院七十余房头,二百余和尚的寺院里,僧众不是一心向善,而是齐心向恶,而这禅院名字又叫观音禅院,说明佛光并非能普照一切,慧眼也并非能洞明万象。

7.最终熊罴怪没有被处死,反倒是被提升到上界,升格做了守山大神,正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了。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7条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7条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7条好的,下面是符合你要求的内容与大纲。

内容遵循协议类型,但不包含任何具体的个人信息、地址、电话、公司名、邮箱等,并且不使用任何符号如*、#、-。

大纲使用了1.1、1.11、1.12等形式。

协议内容协议背景与目的1.1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合作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实现。

1.2协议的核心目的是建立双方在项目中的合作关系,定义各自的责任和分工,确保合作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和有效沟通。

定义与解释2.1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定义如下:2.1.1“合作方”指双方在本协议下共同合作的单位或个人。

2.1.2“项目”指双方合作的具体事项或任务,详细描述在协议的附录中。

2.2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术语的解释应以本协议的上下文为准。

双方权利与义务3.1合作方的权利3.1.1每一方均有权根据本协议获取与项目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3.1.2双方均有权对项目进展进行监督,提出改进建议,并要求对方对重要问题进行说明。

3.2合作方的义务3.2.1双方应按时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并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协议要求。

3.2.2各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3.2.3双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出现的争议,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合作方式与流程4.1合作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保项目的各项事务得到及时处理。

4.2双方应共同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任务分配、时间节点和里程碑,以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4.3项目的进展情况应定期汇报,并记录在案,以便各方进行跟踪和审查。

项目费用与支付5.1项目费用的预算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协议中明确。

5.2支付安排应按照协议中的规定进行,包括支付的时间、方式和金额。

5.3若发生费用调整的情况,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保密条款6.1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所有敏感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2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或项目完成后仍然有效,直至信息不再具备保密性。

17合同范本

17合同范本

17合同范本17合同范本,是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一份涉及17个条款的合同范本进行描述和分析的文档。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起草和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素。

合同是当事人实施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基本要素包括对价、标的和意思表示三个方面。

对价是指合同双方协议的抵补性交换,可以是货物、服务、权益等。

标的是指合同的具体内容,可以涉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等。

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表示其意愿达成协议的行为。

然后,我们来具体分析17合同范本的内容。

在合同前言中,我们会对合同的缘由和目的进行说明,为合同的后续条款进行铺垫。

在合同的第一条款中,会明确双方的名称、住所以及在法律上的身份,确保其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在第二条款中,会对合同的生效时间和期限进行约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在第三条款中,会明确合同的标的物,以及对标的物的描述和要求。

在第四条款中,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在合同的后续条款中,会对支付方式、保证金、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

合同的第五条款中会说明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确保合同的履行不受到财务问题的影响。

在第六条款中,会约定保证金的金额和使用条件,以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

在第七条款中,会明确违约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第八条款中,会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途径。

此外,合同还可能涉及知识产权、保密协议、解除合同、不可抗力等内容。

在知识产权方面,双方可能约定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在保密协议方面,双方可能约定对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解除合同方面,双方可能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以适应不同的情况。

在不可抗力方面,双方可能约定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方式,以免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17版合同协议书

17版合同协议书

17版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具体事项]达成合作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具体服务或产品]。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合作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具体日期]。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金额]。

3.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内支付[首付款比例],余款在[具体时间或条件]支付完毕。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服务或产品。

4.1.2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2.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

4.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产品。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违约行为所涉及金额的[百分比]。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的生效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乙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西游记17回读书笔记

西游记17回读书笔记

西游记17回读书笔记一、背景介绍1.1 《西游记》的作者和出版历史《西游记》是中国古代文学名著,被公认为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它由明代作家施耐庵创作,后由明代作家罗贯中续写完成。

该书叙述了孙悟空等人师徒四人西天取经,护送唐僧去取真经的故事。

1.2 《西游记》的结构和内容《西游记》分为一百回,每一回都有独立的故事情节。

其中,第17回着重描述了师徒四人在荒山野岭中遭遇妖怪和困境的情节。

这一回以幽默搞笑的方式展示了主人公们的智慧和勇气。

二、第17回的故事情节2.1 师徒四人遭遇妖怪的描述师徒四人在进山时遭到了一只厉害的妖怪的袭击。

这只妖怪形态可怕,力大无穷,以吸食人血为生。

他使用了各种诡计和邪术,试图吃掉师徒四人。

2.2 师徒四人与妖怪周旋的激烈战斗师徒四人展现出了自己的智慧和勇气。

孙悟空运用了他的七十二变,变成各种动物和物品,欺骗了妖怪。

猪八戒和沙僧也发挥自己的力量,与妖怪展开了激烈的对决。

2.3 师徒四人的困境和解决方案妖怪展示了他强大的力量,在一段时间内将师徒四人困守在山中。

然而,师徒四人冷静思考,联合起来对抗妖怪。

他们通过合作,利用各自的特长和武器,最终战胜了妖怪。

三、第17回的意义和启示3.1 友谊和团结的力量师徒四人相互帮助和支持,展现了友谊和团结的力量。

他们在困境中不放弃,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共同面对妖怪的挑战。

这给读者传递了团结合作的重要价值观。

3.2 智慧和勇气的重要性师徒四人在面对妖怪的时候展现出了自己的智慧和勇气。

他们用智慧对抗妖怪的邪术,并用勇气战胜了妖怪。

这告诉读者,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智慧和勇气是非常重要的品质。

3.3 乐观与积极的心态师徒四人在面对妖怪的时候没有失去信心,保持了积极乐观的心态。

即使遇到各种困难,他们始终相信自己能够战胜困难。

这给了读者信心和勇气,鼓励他们在人生中保持乐观与积极的态度。

四、结论第17回是《西游记》中一个重要的章节,通过描述师徒四人在荒山野岭中与妖怪的斗争,展示了友谊、智慧和勇气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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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复习讲义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任务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p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四个)一)、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市场经济靠合同,计划经济靠行政手段规范财产流转关系;二)、推进建筑领域改革建筑领域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核心是合同管理制;三)、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质量、投资、进度三控目标;四)、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反和犯罪二、建设工程合同分类1)范围、数量分类: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施工分包2)完成承包内容分类: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三类三、建设工程合同特征:1)合同主体严格性法人、资质(承包人)2)标的特殊性3)履行期限长期性4)计划和程序严格性5)形式的特殊要求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要式合同。

四、招标投标与合同关系相铺相成,公平、公开、公正,合同明确化。

第二章建设合同法律基础第一节合同法律关系第二节合同担保第三节工程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3主体3客体2内容3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3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不是人!四个具备条件:1、依法成立、2、有钱、3、有名、4、独立承担责任法人分类:企业法人:盈利为目的。

依法经核准登记后取得资格;非企业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

包括:行政、事业、社团法人,成立之日起具备资格。

其他组织:法人以为的其他组织,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合法成立、有机构和钱,,但不具备法人资格)(三)合同关系客体物:动产或不动产,货币作为等价物也是物;行为:活动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公知技术如:专利权、工程设计等(四)合同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就是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三、代理关系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二)代理种类:1、委托、2、法定、3、指定1、委托: 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项目经理、总监授权范围内行使,超出范围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如授权范围不明确,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2、法定:维护无行为或限制行为人3、指定:法院和有关单位。

(四)代理关系的终止1、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1)届满或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或代理辞去3)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第二节合同担保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

从合同,被担保合同主合同,主无效从也无效。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一)保证:一般和连带两种。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连带保证,是对债权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为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

下列组织不行: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有授权可)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一般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二)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方式。

抵押物:具备一定条件:不得抵押的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等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可以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教育设施、社会公益设施;4)不明、争议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财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物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的实现:其他债权人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同一财产清偿顺序:1)抵押权已登记的,登记先后,顺序同,比例;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3)抵押权未登记按债权比例清偿。

三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

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为质物。

已转移占有为特征。

可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转让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5)应收账款(四)留置能够留置的仅限于动产,且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才可。

(五)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20%,双倍返还。

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应用(一)施工投标保证数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2%,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之日起算。

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被没收:(案例常考)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3、中标人根据规定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履约保证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有效期从提交履约保证起,一般情况到保修期满并颁发报修责任终止证书后15天或14天止;(三)施工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经发包人出具相应文件担保金额也应当随之减少。

第三节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险种。

被保险人包括:1、业主工程所有人;2、承包商或分包商;3、技术顾问责任范围:1、自然事件,不可抗力;2、意外事件:火灾、爆炸;除外责任:1)设计错误、2)自然磨损、锈蚀、鼠咬、大气等;3)原材料缺陷;4)非外力引起机械或电气装置;5)维修保养;6)档案、票据、资料损失;7)临时发现短缺等第三者责任险1)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2)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诉讼费。

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接受工程,以先发生为准。

安装工程一切险。

类似上述建筑工程一切险。

(三)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险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三章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格式三部分。

合同附件格式: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三个标准格式文件。

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一)简明施工招标文件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共分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八章。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共分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资料、投标人格式七章。

这两个文件:工期不超过12月,小型项目。

第二节施工招标程序(一)施工招标的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项目;公共事业项目;使用国有投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国际、外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虽低于200万,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的工程2、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优点:范围广、投标竞争激烈、有利可靠报价缺点:投标人多,工作量大,时间长,费用高2、邀请招标优点: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和设置资格审查程序,节约费用和时间;减少合同违约风险;缺点:范围小选择面窄,可能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招标机构资格委托代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3、有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组织资格审查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资格预审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的项目,应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3、发售资格预审文件4、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5、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招标评审要求5人以上单数,2/3专家6、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资格预审审查报告8、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四)现场踏勘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招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踏勘现场后涉及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15日前截至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收售人。

(五)投标预备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文件接收招标人必须完备签收手续,妥善保存。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委名单一般开标前确定,中标前保密。

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评标委员下列情形之一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案例常考)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在活动中从事违反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十)合同签订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依据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原则上推荐1—3名。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由牵头人递交。

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超过的应对超过部分赔偿。

合同订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案例常考)重新招标:1)投标截至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人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

第三节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资格预审(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邀请招标)资格审查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审查办法。

资格预审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具有代替招标公告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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