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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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公告编号:2009-06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公告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于2009年10月22日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生效之日起至租期届满。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签订本合同是为了拓展公司省外直营门店,公司存在适应当地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难度加大的问题。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合同对方为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000000032858,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金海峡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代德明,注册资本为17,500万元人民币,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电工程施工安装、物业管理、房屋出售、汽车销售等。

2、公司与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湖北恒信德龙实业有限公司租赁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6号武汉摩尔城A栋一至五层约2.9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用于开设公司武汉门店。

2、租赁期限自计租期开始之日起计十五年。

3、租赁费用(含物业管理费)水平
合同约定十五年租期年均保底租金(含物业管理费)约为2600万元,租金计算标准为保底租金(含物业管理费)与销售分成(分成比例为年度不含税销售收入6%)两者取其高。

4、租赁期限届满时,公司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的权利。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已于2009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本合同用于租赁公司武汉门店经营场地,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扩大市场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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