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三章】WORD版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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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依照法律规定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 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 在英国多用“company” 表示, 美国多用“corporation”表示。 特征:

依法设立 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具有法人资格
(二)基本功能


公司是资本积聚的最有效的形式 公司是企业产权结构的有效形式 公司是科学管理的有效形式 公司是便于集中和控制的有效形式
(三)类型




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 责任公司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 总公司、分公司
二、公司法概述
(一)概念 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清算以及调 整公司对内外关系规则的总称。 1993年12月29日由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修订 重新颁布——是调整公司关系的主要法律。 其他相关法律包括:

注意:
商誉、信用、劳务非出资对象 对货币出资,全体股东出资不得低 于其注册资本的30%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应当评估作价, 核实财产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 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三、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公司的权力机构 1、职权:P116 2、会议:定期会议—由公司章程规定 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 会或监事提议 3、行使表决权:由股东依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我国,缴纳出资是认为股东设立公司时天 经地义的事情,而且,在我国设立公司仍有 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有限公司最低注册 资本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 万元)。传统公司法认为,公司纯粹是一种 资本的集合,其所确定的资本额既是公司从 事经营活动的必要物质基础,同时又是公司 信誉的唯一担保。 仍存有这样的用意依赖: 资本信用

经济法第三章

经济法第三章

经济仲裁—仲裁法
• 广义的仲裁法是指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一般包括《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双边 条约中涉及的通过仲裁解决投资争议及相互承认 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有关规定。
• 狭义上的《仲裁法》是指1994年通过的我国第一 部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包括总则、仲裁委 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程序和仲裁裁决的 撤消与执行等。
经济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的协议是启动仲裁的前提。
2、一裁终局制度 ——不得在就同一争议另行提起仲裁或诉讼,一方 不履行,他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3、回避制度 ——保证公正
4、先行调解制度 ——是必经程序
经济仲裁—概述~基本制度
5、财产保全制度 ——为保证裁决得以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 一、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概念与意义 • 二、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 • 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途径
经济行政执法保护
——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经济仲裁保护 ——是指民间仲裁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以第三者的身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
了解掌握仲裁的特征、仲裁的基本 原则与基本制度、仲裁机构、仲裁 协议、仲裁程序;
了解经济诉讼的管辖、收案范围、 诉讼程序以及证据制度
甲乙双方因国内经济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甲方申 请仲裁。仲裁机关裁决生效后,乙方拒不执行,其理 由是他们两方合同中既无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仲 裁协议。甲又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进行审理并作了 判决。乙方仍不服,要求按仲裁裁决执行,
6、仲裁时效制度 ——权利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最新《经济法》第三章教学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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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入 夏 天 ,少 不了一 个热字 当头, 电扇空 调陆续 登场, 每逢此 时,总 会想起 那 一 把 蒲 扇 。蒲扇 ,是记 忆中的 农村, 夏季经 常用的 一件物 品。 记 忆 中 的故 乡 , 每 逢 进 入夏天 ,集市 上最常 见的便 是蒲扇 、凉席 ,不论 男女老 少,个 个手持 一 把 , 忽 闪 忽闪个 不停, 嘴里叨 叨着“ 怎么这 么热” ,于是 三五成 群,聚 在大树 下 , 或 站 着 ,或随 即坐在 石头上 ,手持 那把扇 子,边 唠嗑边 乘凉。 孩子们 却在周 围 跑 跑 跳 跳 ,热得 满头大 汗,不 时听到 “强子 ,别跑 了,快 来我给 你扇扇 ”。孩 子 们 才 不 听 这一套 ,跑个 没完, 直到累 气喘吁 吁,这 才一跑 一踮地 围过了 ,这时 母 亲总是 ,好似 生气的 样子, 边扇边 训,“ 你看热 的,跑 什么? ”此时 这把蒲 扇, 是 那 么 凉 快 ,那么 的温馨 幸福, 有母亲 的味道 ! 蒲 扇 是 中 国传 统工艺 品,在 我 国 已 有 三 千年多 年的历 史。取 材于棕 榈树, 制作简 单,方 便携带 ,且蒲 扇的表 面 光 滑 , 因 而,古 人常会 在上面 作画。 古有棕 扇、葵 扇、蒲 扇、蕉 扇诸名 ,实即 今 日 的 蒲 扇 ,江浙 称之为 芭蕉扇 。六七 十年代 ,人们 最常用 的就是 这种, 似圆非 圆 , 轻 巧 又 便宜的 蒲扇。 蒲 扇 流 传 至今, 我的记 忆中, 它跨越 了半个 世纪, 也 走 过 了 我 们的半 个人生 的轨迹 ,携带 着特有 的念想 ,一年 年,一 天天, 流向长
长 的 时 间 隧 道,袅
《经济法》第三章
【例题·单选题】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 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 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 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 业 D.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 该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义务。根据规定,合伙 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故D选项的说法正确。

【精品】经济法第三章讲义

【精品】经济法第三章讲义

第三章预算管理本章考情分析从近3年考试来看,平均分值为8分,从题型来看客观题、主观题都有出题的可能性.题型2012年2013年2014年单项选择题2题2分3题3分2题2分多项选择题1题2分1题2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计算分析题1题5分综合题0.5题5分合计4题5分6题11分3。

5题8分2015年教材变化与2014年教材相比没有变化。

第一节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一、预算的特征与作用预算是企业在预测、决策的基础上,以数量和金额的形式反映的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经营、投资、财务等活动的具体计划,是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对各种资源和企业活动的详细安排.特征(1)预算必须与企业的战略或目标保持一致;(2)数量化和可执行性是预算最主要的特征,是将企业活动导向预定目标的有力工具。

作用(1)奋斗的目标:预算通过引导和控制经济活动、使企业经营达到预期目标;(2)协调的工具:预算可以实现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3)考核的标准:预算可以作为业绩考核的标准。

【例题1·多选题】企业预算最主要的两大特征是()。

(2012年)A.数量化B.表格化C.可伸缩性D。

可执行性【答案】AD【解析】数量化和可执行性是预算最主要的特征。

二、预算的分类三、预算体系【例题2•多选题】下列关于财务预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3年)A.财务预算多为长期预算B.财务预算又被称作总预算C。

财务预算是全面预算体系的最后环节D.财务预算主要包括现金预算和预计财务报表【答案】BCD【解析】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多为1年期的短期预算,所以选项A 错误;财务预算主要包括现金预算和预计财务报表,它是全面预算的最后环节,它是从价值方面总括的反映企业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的结果,所以亦将其称为总预算。

所以,选项B、C和D正确。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业务预算的有()。

(2012年)A.资本支出预算B.生产预算C。

管理费用预算D。

经济法第三章.讲述

经济法第三章.讲述

三、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一)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
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执行合伙事务:
其一,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其二,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一个或者数个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权利的平等性;监督执行权;查阅帐簿权;异议权 ;撤销委托权 义务:汇报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竞业禁止;自我交易 禁止;其他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禁止.
二、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 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的收益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共同所有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合伙 企业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1)任何合伙人都不能背离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 的共同利益,擅自处分或者使用合伙企业的财产,否则, 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第一顺序
合伙企业 的债务清 偿 以合伙企业的全 部财产进行清偿
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个 人债务的 清偿
合伙人个人财产
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分取 的收益;也可以依法请求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财产份额。
七、入伙与退伙
六、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 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即使是越权签订 合同,不得对抗 不知情的第三人 。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关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经济法基础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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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一节营业税概述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具体包括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提示: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第二节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营业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企业(内资及涉外)、行政及事业单位(如铁道部)、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中外籍个人。

(一)纳税人的特殊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承租人以发包人、出租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承租人为纳税人。

(二)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提示:非居民,包括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

(三)营业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二、扣缴义务人(一)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营业税征税范围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1.劳务——提供或接受方在境内2.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接受方在境内3.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在境内4.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不动产在境内(二)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具体包括七个税目)1.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最近3年考试情况分析2011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对“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进行了重大调整;(2)删掉了“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定;(3)对“代理业营业额”的界定方法进行了重大调整;(4)对“二手房转让”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5)对“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时的免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

[大纲要求](一)掌握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二)掌握营业税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熟悉营业税的起征点与税收减免(五)孰悉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丙)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内容(七)了解营业税的特点(八)了解教育费附加第一节营业税概述(了解)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1.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3.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第二节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掌握)1.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单位以承包、承租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承租人以发包人、出租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出租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出租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承租人为纳税人。

3.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补充: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包括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外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外国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中级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中级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一、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分。

题型主要涉及客观题,其中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2016年考核简答题。

本章复习难度不大,需要在理解基础上加以总结与对比。

2019年考试中考生适当关注“合伙企业法”的简答题。

最近三年的题量分布(其中1套试卷)题型2018年2017年2016年单选4题4分4题4分2题2分多选2题4分1题2分1题2分判断1题1分2题2分2题2分简答————1题6分综合————合计7题9分7题8分6题12分二、2019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2019年教材未对本章内容进行重大调整。

三、本章主要结构框架第三章第一单元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考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判断题,2011年多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8年多选题)1.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由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投资的企业;【相关链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投资,也可以由法人投资。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4)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考题1•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答案】BCD【解析】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自行清算投资人【提示】不是“债权人、继承人、管理人”等强制清算 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相关链接1】《公司法》自行清算: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经济法》第三章 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第三章 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一般有限 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 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 限公司
500万;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 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 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500万;一次足额实收。发起人缴纳不得低于 35%。
募集设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3、人数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50人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2-200人,半数以上在中 国境内有住所。 [例]以下5家公司筹划在北京成立一家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绿光商厦是中国公 司,营业地在北京市通州区; 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泰国公司,主要营 业地在广州,主要办事机构设在曼谷; 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法国永利机械有限责任 公司都是外国公司,之前未在中国从事过任何经 营活动。


二、公司的分类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母公司、子公司 3、总公司(本公司)、分公司

第二节
一、设立条件 二、设立程序

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 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经济法 课件 第三章_OK

经济法 课件 第三章_OK
•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 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 5.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 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45
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 判断: •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一样 • (1)吗出?资人不同。
• (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3)适用的法律不同。
• (4)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 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 形式。
• 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 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 (一)设立条件 •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 (3)有申报的出资(个人或家族财产); •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
(二)设立程序
无法实现; •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
撤销; 47
清算
• 确定清算人 • 通告和公告 • 财产清偿顺序 • 注销 • 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处理
29
非合伙人--合伙人以外的人
• 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聘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 职责:
• (1) 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 (2)越权行使,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30

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5)B公司认为因为合伙企业违约给自己造成损失45万 元,合伙企业除应向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支 付赔偿45万元。
问题:根据以上事实,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评 述以上观点的正误,并说明理由。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不同于普通合伙,区别在什么地方? (1)在经营管理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一般均可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而有限合伙 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而由普通合 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 (2)在风险承担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 间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 中,有限合伙人以各自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 任,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设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一个中国公民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 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也可以用家庭共有财产出 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设立程序 投资人应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提交下列文件: 设立申请书 投资人身份证明 企业住所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还需提交委 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第一节 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 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
(二)特征
1、必须依法设立。 2、是一个组织体。 3、是从事经营性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 4、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
(三)企业的分类
1、按照企业的经济性质划分: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 业
五、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事务执行方式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讲义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讲义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讲义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考点】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考点】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考点】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理解】无限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确定的承担比例如何。

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

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无限责任】所有的合伙人不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在这些财产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考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设立条件★★【例题·单选题】(202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伙人只能为自然人B.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C.合伙协议可以采取口头形式D.合伙企业名称应当标有“普通合伙”字样『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 A: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选项 B: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选项 C: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选项D: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考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设立登记1.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 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第三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特征:●合同是双方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三、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法律作出规定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买卖、赠与、租赁、融资租赁、借款、承揽、建设工程合同、运输、保管、仓储、技术合同、委托合同。

●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保险、担保、典当、合伙合同、旅游、雇佣、劳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悬赏、培训、演出。

●2、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这是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划分的。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就是典型的诺成性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合同就成立。

●实践性合同是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如借用合同就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在出借人将借用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成立。

●区分意义:两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不同●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区分的法律意义:如果是要式合同,合同缺乏形式要件就不能成立和生效;而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采用任何形式,合同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4、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是负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另一方是享受权利而不负担义务的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区分意义:履行义务的顺序不同●5、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依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实践中常见的买卖、租赁、运输、承揽等合同,均属有偿合同。

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经济法讲义第三章

第二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三:三点 二十七分。
第二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三:三点 二十七分。
第二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三:三点 二十七分。
第二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三:三点 二十七分。
第二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三:三点 二十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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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1、概念: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的转移。

银行是结算中介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作为金融机构办理此类业务。

【例】属于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是:(多)A、银行B、城市信用合作社C、信托投资机构D、保险公司2、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⑴《票据法》⑵《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等二、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票据、银行卡和结算方式:三票:汇票、本票、支票。

结算票据化是发展方向。

一卡银行卡。

在个人小额支付中占据主导地位。

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例】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有()。

A、票据B、银行卡C、汇兑D、委托收款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维护存款人的所有权。

3、银行不垫款:保护银行资产安全。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支付结算必须使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支付结算凭证。

否则票据无效,结算凭证不予受理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且进行支付结算时,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变造⑴伪造指无权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行为。

⑵变造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对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进行改变的行为,手段是剪接、挖补、覆盖、涂改,这属于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欺诈行为。

⑶单位和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单位和银行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⑷出票金额、日期、收款人不等更改,更改票据无效或结算凭证无效。

其它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但必须在更改处签证证明。

4、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必须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不错不漏,防止涂改。

⑴金额必须大小写同时记载并一致,否则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⑵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⑶单位和银行名称应是全程或者规范化简称,这种简称必须具有排他性。

【例】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A、更改出票金额的票据B、更改出票日期的票据C、更改收款人名称的票据D、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的票据【例】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填写要求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单位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B、银行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C、出票日期可以选择使用中文大写或者阿拉伯数码D、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例】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票日期“3月20日”的规范写法是()。

A、零叁月零贰拾日B、零叁月贰拾日C、叁月零贰拾日D、叁月贰拾日【例】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A、公司盖章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例】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变造票据的是()。

A、挖补票据金额B、覆盖票据到期日C、涂改票据收款人名称D、假冒票据签章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概念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特点:⑴办理人民币业务;⑵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⑶是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1、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原则上按照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只有在预算单位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核准,才可按照基本存款户管理。

3、根据开户地不同,分为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⑴核准类①基本存款账户②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③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④ QFII专用存款账户⑵备案类①一般存款账户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③其他专用存款账户⑶开立账户的其他规定:①程序:填写开壶申请书,银行审核开户,然后(5个工作日)备案或银行审核后报人行当地分支行,凭开户许可证开户并留存开户许可证副本。

②开户应遵循存款人自主原则,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户。

③存款人开立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对核准类账户,指人行当地分支行“核准日期”—对备案类账户,指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日期。

④银行必须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并预留签章卡片。

【例】甲公司因结算需要,向W银行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W银行为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的起始时间是()A、正式开立该账户之日起B、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之日起C、正式开立该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D、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日起5个工作日后【例】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账户的开立,需要经人民银行核准的有()。

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D、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幻灯片16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⑴ 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⑵属于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应先变更开户许可证。

3、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⑴撤销情形: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②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③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⑵程序:向基本户开户行提出申请,开户行书面通知其他结算户开户行。

其他行在结清存款余额、收回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撤销结算账户后,回馈基本户开户行,基本户开户行再办理撤销手续。

逾期未销户,银行自动终止其对外结算业务。

⑶存款人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户的,必须在撤销原基本存款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户。

⑷撤销核准类结算账户,必须交回开户许可证。

⑸未清偿开户行债务的,不得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

⑹按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撤销手续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三、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1、基本存款账户:⑴性质: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职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办理开户单位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工资、奖金等的支取。

⑵适用范围:①企业法人②非法人企业③民办非企业组织④个体工商户⑤机关事业单位⑥社会团体⑦居委会、村委会⑧异地常设机构⑨团级及以上军队、武警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⑩外国驻华机构和单位设立的需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⑶开户要求资料:①开户申请书②开户许可证③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签卡片。

④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

如有,也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正本。

【例】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资金收付、工资奖金的支付,都应通过(单)办理。

A、银行结算账户B、基本存款账户C、一般存款账户D、专用存款账户【例】下列不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有(多)。

A、村民委员会B、单位设立的非独立核算附属机构C、工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D、异地临时机构【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先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再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⑴概念:因办理借款或其他需要,在基本户开户行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

没有数量限制。

⑵用途:借款转存及归还、现金缴存,但不得取现。

⑶开户要求: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②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③借款合同。

【例】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前必须开立的账户是()A、基本存款账户B、单位银行卡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例】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一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有()A、办理借款转存B、办理借款归还C、办理现金支取D、办理现金缴存3、专用存款账户⑴定义:为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⑵适用范围:①基建资金;更新改造资金;②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③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资金;④社会保障基金;⑤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⑥粮、棉、油收购资金;⑦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业务支出资金⑧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信托基金;期货交易保证金;⑨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⑶开户要求: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②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③关于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批文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证券业务,必须外汇管理部门批文和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⑷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①单位银行卡账户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②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③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④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⑤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户或预算外资金专用存款户划拨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

这两个账户是单位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开立的账户【例】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各列中,存款人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是()。

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例】根据规定,下列账户可以在核准后可以办理现金支取的有()A、单位银行卡账户B、更新改造资金账户C、粮、棉、油收购资金账户D、社会保障基金账户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⑴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开户,财政部门通知代理银行,代理行开户并反馈财政部门和人行,财政部门反馈信息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办理预留印鉴手续。

⑵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只能凯里一个零余额账户。

⑶零余额账户可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转账、提权现金、向按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公会经费、住房公积、提租补贴等特殊款项;但不得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下级单位划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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