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登记发证学习材料
林权登记发证学习材料
林权登记发证学习材料林权登记发证是指登记机关通过核实确认林地使用权归属并填发林权证书的过程。
在中国,林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林地资源,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
下面将对林权登记发证的学习材料进行分析探讨。
一、林权登记发证的目的和意义林权登记发证是保护国家林地资源,维护林地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通过林权登记发证,可以明确和落实林地使用权归属,防止非法侵占和乱占林地,有利于促进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林权登记发证还能够提供林地利用信息,为国家和社会管理、规划和决策提供依据,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林地资源管理。
二、林权登记发证的基本程序林权登记发证的基本程序包括:申请、勘测、审查、公示和发证。
首先,申请人需向林权登记发证机关申请林权登记发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土地承包合同、林权申请书等。
接着,登记机关进行勘测,对申请的林地进行实地勘测和测量,确定林地边界和面积。
然后,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林地的合法性。
审查完毕后,登记机关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人均有权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
公示期满后,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发证,颁发林权证书给申请人,确认其对林地的使用权。
三、林权登记发证的有关问题林权登记发证中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首先,应保证登记的严谨性和公正性,确保登记机关的公正行使职权,避免非法干预和腐败现象的出现。
其次,林权登记发证需要与地籍管理相衔接,确保林地的登记和调查信息与地籍测绘一致。
此外,应加强林权登记发证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林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群众的参与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同时,还需建立健全林权登记发证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林权登记发证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林权登记发证的前景展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变化,林业经济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林权他项权利证书
林权他项权利证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林权他项权利证书是指在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基础上,对林地的使用权进行登记、保护和管理的一种证明文件。
在我国,林权他项权利证书是由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一样,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法律证明。
林权他项权利证书一般分为国有林地证书、集体林地证书和个人林地证书。
林权他项权利证书的颁发是我国林业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林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
通过颁发林权他项权利证书,可以明确林地的权属归属,保护林地资源,促进林地的可持续管理和利用,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林权他项权利证书的内容一般包括:证书编号、权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理位置、面积、用途、确权时间、权属形式等基本信息。
林权他项权利证书还附带有土地所有权证书、地籍图、林地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以确保权利人对林地的合法拥有和使用。
林地资源是我国的重要自然资源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
林权他项权利证书的颁发可以有效保护林地资源,促进林地的可持续利用,防止乱砍滥伐和非法占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对于农民、村民和个人而言,持有林权他项权利证书可以确保他们对林地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不会受到非法侵犯和剥夺。
林权他项权利证书还可以为农民、村民和个人提供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增加他们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对林权他项权利证书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和保护环境意识,共同保护和管理好我国的林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希望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加大对林权他项权利证书的颁发力度和宣传力度,推动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为建设美丽中国和绿色生态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段落随文抽取自网络,可作为参考。
】第二篇示例:林权他项权利证书,是指用于证明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权利的一种证书。
在我国,林权他项权利证书是指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核定并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权利的证书,也是我国林地权属和权利保证的法定证明。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一、引言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建筑物和其他不动产的权利、权属关系进行登记,确立不动产权属关系的一种行政行为。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指对林地的权利、权属关系进行登记。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是指在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必要申请材料以及审查机关在审核申请材料时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
本文将从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申请要件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一系列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要件:1. 申请书申请书是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材料,申请人需要详细填写申请书中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或单位的基本情况、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等。
2. 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
3. 权属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对林地拥有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林木所有权证等。
4. 林地调查报告申请人需要提供经过专业机构测绘的林地调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林地的面积、位置、地形等详细信息。
5.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土地规划许可证、林业经营许可证等。
三、审查要点在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时,审查机关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 权属关系的合法性审查机关需要核实申请人对林地的权属关系是否合法,包括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取得、林木所有权是否合法转让等。
2. 林地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查机关需要核实林地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包括林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林地面积是否与申请书中的信息一致等。
3. 林地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审查机关需要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林地调查报告是否真实可靠,包括报告中的林地信息是否准确、调查机构的资质是否合法等。
4. 其他相关要点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机关还需要注意其他相关要点,如申请人的资质是否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关的经营管理能力等。
四、结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是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时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林权登记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
林权登记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林权登记是指将林地所有权等权益的归属情况在法律上进行确认并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
林权登记的目的是维护林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林地资源的管理,便于林地交易和合法利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林权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林权登记所需材料1.《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
3.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等。
4.林地调查材料:包括林地自然属性、林木种类和面积等的调查材料。
5.林地利用证明材料:包括林木买卖合同、林木采伐证等。
6.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还需提供一些其他相关材料,如产权转让合同等。
二、林权登记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携带所需的材料,向当地林业部门递交林权登记申请。
3.现场核查:林业部门派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核对林地的实际情况和登记要求。
4.公告催告:核查后,林业部门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林权登记申请,公告期为30天,若无异议或异议无法成立,则继续下一步。
5.登记注册:公告期结束后,登记机关将完成林权登记并发放《林权证书》等相关证书。
6.审批备案:登记完成后,申请人需将《林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向有关地方政府备案。
以上是一种常用的林权登记办理流程,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具体办理流程仍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
此外,林权登记的办理周期较长,一般需要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
总之,林权登记是保障林地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提供完整、真实的材料是办理林权登记的前提,办理流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逐步进行,以确保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太原市小店区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探讨
不断创新, 质量管理程序确立
结构得到根本调整 , 人员 、 物资 、 资源
的 , 应进行登 记发证 。 均
林木和林地 , 其所有权和使用权 明确 机关和学校则没有一户进行登记 , 城 作 , 一边就地培训村 民填写 《 林权证
市园林绿化也没有一户登记。水利上 登记 申 请表 》 。
21 92 山西省 稳权发证 工作 以 . 8年 1
的水源涵养林 、 护岸林没有一户进行 5 . 3捆绑资金 。对于区财政资助栽植
目前我国对森林 、 林木 、 林楚的 , 正在进行登记发证 ; 对林权有 3 . 前 申请登记的户数比预计登记 地 用途 特 别 困难 , 以村 民不 愿意 办 2目 所
争议的和权属不清的暂缓登记 ; 对退 的户 数少 。
耕还林 的正在 积极组织统 一登记 发 3 各类登记表错误不断出现。 . 3
证。
4 在填写 《 . 5 林权证登记申请表 》 的 过程 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 。 究其原因。 是填写人员没有进行过专 业培训, 素质低 、 见得少 。
51群众 自愿 .
3 想要林 权证的又不能申请登记 。 . 4
4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1 权登 记发证 的基本 原 则 林
个 人 以及机 关 、 团体 、 农场 、 工矿企 4 . 2全区 申请 登记 的农村 户 数 只 有 以前 的仪器 、 设备进行 工作。干其他 1 0 余户 ,而绝大多数农户没有进 工作时一起将林权登记工作捎带上 , 0 4 上山下乡时一边 宣传林权证发放工 铁路 、 公路 、 水利等部 门拥有的森林 、 行登记 。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工厂 、
试点 、 质量第一的原则 。
2登记发证范围
没有资金 。所以宣传力度不够 , 人力
浅述林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认识不足, 有的认为林改已通过验收, 工作 已基本结束 , 登记
发证 是业 务 部 门 的事 ; 还有 的认 为 , 权登 记 发证 工作 量 大 , 林 人员 少 , 经费 紧 张 , 畏难 情绪 , 有 有厌 战情绪 。
41 加 强林权 登记 发证 队伍 建设 .
林权 登 记 发 证 工作 是 法 律赋 予 县 级 以 上人 民政 府 及 其 林业 主 管部 门的法定 职 责 , 既是 一项 维 护林 改后 林业 生 产 它
经营秩序和森林资源合理流转的经常性工作, 又是一项保 障
林 改成果 和 推进配 套 改革 当务之 急 的任务 。 级林 业 主管部 各 门要 在本 级人 民政 府 的领 导下认 真履 行职 责 。 要进 一步 明确 林 权 管理 以及 登记 发 证 的工 作 机 构 , 岗 、 员 、 责 , 紧 定 定 定 抓 对从 事林 权 管理 队伍 相关人 员 的业务 培训 工作 。 快建立 一 尽
34 个别证 质量存 在 问题 . 有 的林 权证发到林农手上 ,林农有 异议提起行政复议或行
依据《 森林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或《 的有关规定, 按照有关程序,
对 国家所有 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 、 和林地 , 林木 个人所有 的林木
和使用的林地 , 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 并登记造册, 发放的证 书。我国《 森林法》 3 第 条规定 : “ 森林、 林木、 林地的所有者和使 用者 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 森林 法实施条例》 3 第 条也规定“ 国家依法实行森林、 林木和林地登
记发证 制度 , 登记的森林 、 依法 林木和林 地 的所 有权 、 用权受 使
政诉讼 ; 的是前期工作 未做 到位存在 问题 , 外业有 误, 有 前期 宗 地区划有偏 差 权 证 打印出来 了 , 不敢发到林农手上。 但
林权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林权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自留山初始登记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自留山林权证明材料;
4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二、管理山或责任山初始登记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或本人提供的林木管理证;
4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5新划分到户的集体林地需要提供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书和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的会议记录及签名。
三、旧式林权证换发国家统一样式林权证登记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八十年代初发放的林权证;
4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四、林权分割、继承、赠送登记的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林权分割的要提供林权分割协议书,继承的要到公安机关出具原林权户主死亡证明书,赠送的要提供林权户主赠送凭据及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提供原林权证;
5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五、林权证遗失、损毁申请补办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村社、乡镇出具林权证明或档案局林权存根复印件;
4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5到报社登载林权证遗失声明或遗失损毁证明材料。
六、林权证错、漏申请办证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林权证错漏登记的证明材料;
4原林权证;
5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关 于 林 权 证
关于林权证(一)什么是林权证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自2000年4月18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的林权证,该式样外封为绿色塑封,印有烫金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字样,首页套印“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证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中,分别登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面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种、林地使用期、林地使用终止日期、林地四至等,证内还设有变更登记和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
该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生效;属于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生效。
2000年4月18日以前已经颁发的林权证(山林权证、自留山证等)仍然有效。
(二)什么是林权权利人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所有权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使用权是指根据合同或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力;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也不是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而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由非所有人行使的权能。
林权权利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我国林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林地不得买卖。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林地、林木,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是所有权的拥有者。
国家依法将国有林地、林木无偿划拨或者有偿出让给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是该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拥有者。
搞好林权登记发证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中阳县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在 总结试 点村 工作 的基 础上 ,03年 20
登记 、 打印和管理。为此 , 他们在外业 勘验时 , 5 每 人一组 , 人调绘林权小 1
班 , 人核实面积, 人填写 申请表相 1 1
作, 林权申请表的微机 录入和校对工 h 2 除省直林场外 ) 换发新证面积 m( ,
生争议的有效途径 为了不引起新 的纠纷, 宗地与宗
作已经完成 , 林权证的输 出也完成了 22 4m , 6. h 2涉及户数 1 9户 , 写 地 、 8 65 8 填 村集体与村集体 、 国有林场与集 13 盖章结束后 , /, 就可 以开始发放林 申请表 3 1 4 8 份。 4
维普资讯
搞好林权登记发证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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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的 实践与思考
O 张 小红 刘 应 文
难点问题现场解决 ; 、 漏 , 乡 发现问题及时请示, 自 不得 行消化。 中阳县位于山西省西部 、 吕梁 山 节积极参与 , 中段 西 侧 ,辖 5镇 2乡 10个 村 村干部积极参与 ,多方协调配合 , 0 为 ( ) 总人 口 1. 庄 , 3 4万人 , 3 其中农 业 林权证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 了有 人 口 91 . 2万人 。全 县 土 地总 面 积 力 的组织保障。
宗地的户名 。此外 , 对村干部不清楚
9 月份该县出台了《 关于开展全国统 关 内容 , 人绘制示意图, 人核对每 1 1
一
式样林权证登记发证 工作方案 》 、
林业 厅 申请 , 0 年 1 2 2 0 0月被确定 为
林权登记发证试点县。20 年 7 , 03 月
不动产登记(林权)办证指南
不动产登记(林权)办证指南省会不动产推荐搜索林业林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军队现有住房闲置土地房改房集体林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仅供参考)一、适用尚未登记的集体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林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申请主体集体林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1、林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2、林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3、林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三、申请材料申请集体林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明;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1)、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漏确权、尚未核(换)发林权证的林地。
属历史承包林地的,须出具有关林地权属证明材料(1980年至1983年林业“三定”及“两山一地”工作核发的权属证书;无权属证书的需提交纳入林地管理会议记录),同时由时任经办人(当事人)或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意见(依据:《土地承包法第48条》),办理首次登记。
参与村民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后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
(2)、若申请办证的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涉及国土资源、农业、畜牧等主管部门管理的范围,需要变更为林业用地类型时,应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变更的意见,办理首次登记。
(3)、若退耕还林地凭县(区)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意见证明办理首次登。
(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47条)(4)、权属界线协议书、调解书、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历史沿用,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局批准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四、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15个工作日公告期,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体林地所有权变更登记一、适用已经登记的集体林地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1、农民集体名称发生变化的;2、林地坐落、界址、面积(如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等状况发生变化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高认识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 ) 一 林权 登记 发证工 作是法 律 、 法规 规定 的
一
项重要 制度 。 森林法 》 三条 明确 : 国家所有 《 第 “
和集 体所有的森林 、 木和林 地 , 林 个人所有 的林木 和使用 的林地 , 由县级 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 登记造 册, 发放 证书 , 确认所有 权或 者使用权 ” 《 。 土地 管 理法》 第九条规定 : 确认林地 、 “ 草原 的所有权 或使 用权 , 确认水 面 、 涂的养殖使用权 , 滩 分别依照 《 森 林法 》 《 原法 》 渔业 法》 、草 和《 的有 关规 定办 理 。 ” 《 森林法实施条例》 进一 步明确 : 国家依法实行森 “ 林 、 木和林 地登记 发证制度 。 林 依法 登记 的森 林 、 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 、 使用 权受法律保护 , 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并 明确规定 了森林 、 , 林木 、 林 地所 有权或者使用权 的登记程序 。 由此可见 , 林权 登 记发证 工作是 一项重 要 的法律制度 , 县级 以 是 上人 民政府的法定职责 。 ( ) 二 林权登 记发证工作是森林 资源管理 和分 类经 营等工作的基础 。 根据林业 法律法规的规定 , 办理 森林 林木采伐 、 林地征用 占用 、 森林资源依法 流转 等手续 时 , 申请人都必须提 交林 权证 , 在实施 分类经 营时林种性质 的确 定及森林 生态效益补偿 制度 的 实施 也必须 要有林 权证 明 , 由林权 证来 并
发证工作 的责任感和 紧迫 感。
林权证是森林 、 林木 、 林地的所有者 或使 用者 对森林 、 木或林 地 的占有 、 林 使用 、 收益和处 分权 利 的法律凭证 。 林权管 理是森林 资源林 政管 理工 作 的核 心 , 确 核发林 权证 书 , 真 建立 地籍 档 准 认 案, 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森林 、 林木和林地的权属管 理, 完善林权登记变更制度 , 维护林木 和林地所有 者和使 用者的合法权益 , 范森林资源管理行为 , 规
林权及农经权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
林权及农经权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一、概述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流转、流转经营权和林果权等不动产登记业务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的培训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着重介绍关于林权及农经权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培训内容和要点。
二、培训内容1. 林权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农村地区,林地的使用和流转是常见的。
而林地的不动产登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在培训中,应重点讲解林地的不动产登记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
包括林地权属凭证、权利限制、权利负担等内容。
2. 农经权不动产登记业务农村地区的流转经营权和农村经济组织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培训中,应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内容。
重点介绍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权利人唯一识别信息明、流转登记、权利变动登记等内容。
3. 登记业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培训过程中,还要针对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
比如涉及林地流转的权属证明、家庭农场的不动产登记、流转经营权的确认等问题,应该给予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4. 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业务是一项涉法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培训中,也要求对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
包括不动产登记条例、土地管理法、林业法等相关法规,帮助不动产登记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不动产登记业务。
三、培训要点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课程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讲解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也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以便培训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不动产登记业务。
2. 创新培训方式培训机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如课堂授课、案例分析、现场指导等,以满足不同人员的学习需求,提高培训的效果。
3. 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师资力量是培训的关键,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或者从业人员进行授课,以确保培训内容的权威性和实用性。
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书
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书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重视,林地的保护和管理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林地资源,我国不动产权属证书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而在这个过程中,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发放,无疑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林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林地的权属不清、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了林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开始探索建立林权制度,以确保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发放,标志着我国林权制度的正式建立。
这本证书的发放,不仅为林地的所有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林地的流转和交易提供了便利。
同时,这也是我国不动产权属证书制度的一次创新和突破,为其他类别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发放奠定了基础。
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发放,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批。
首先,林地的所有权人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林权证书。
然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林地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一旦通过审查,申请人就可以获得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书。
这本证书的发放,不仅对于林地的所有权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具有积极影响。
首先,林地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这本证书,合法地享有林地的所有权,并在合法范围内进行林地的开发和利用。
其次,这本证书的发放,也为林地的流转和交易提供了便利。
林地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售或租赁林地,实现林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利益最大化。
最后,这本证书的发放,也有助于提高林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水平。
林地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这本证书,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己的林地,减少林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然而,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发放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林地的所有权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才能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林地资源。
其次,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林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林地资源的合法利用和保护。
2024年林权登记法规:民众常见问题解答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林权登记法规:民众常见问题解答本合同目录一览1.1 林权登记的定义与范围1.2 林权登记的申请主体1.3 林权登记的申请材料1.4 林权登记的申请流程1.5 林权登记的审批期限1.6 林权登记的有效期1.7 林权登记的变更与注销1.8 林权登记的查询与证明1.9 林权登记的争议解决1.10 林权登记的法律责任1.11 民众在林权登记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1.12 民众在林权登记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解答1.13 林权登记的优惠政策与补贴1.14 林权登记的相关法规与政策解读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林权登记的定义与范围1.1.1 林权登记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利进行登记的行为。
1.1.2 林权登记的范围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1.2 林权登记的申请主体1.2.1 林权登记的申请主体包括林木所有者、林木使用者和林木收益者。
1.2.2 林权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权利。
1.3 林权登记的申请材料1.3.1 林权登记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权利证明、林权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
1.3.2 身份证明应当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3.3 权利证明应当为能够证明申请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文件。
1.3.4 林权证书是林权登记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
1.4 林权登记的申请流程1.4.1 林权登记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等步骤。
1.4.2 申请人应当向当地林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1.4.3 林业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4.4 审核通过后,林业部门应当进行登记,并发放林权证书。
1.5 林权登记的审批期限1.5.1 林权登记的审批期限为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林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培训教程PPT54页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林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林权登记是对权利人林木及林地上权利的登记,是国家保护权利人林木或林地权利的重要制度。
目前,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而林权作为一种不动产权利,也纳入统一登记范围。
过去,由于林权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分属多个部门,其登记标准也存在很大差异。
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林权登记工作推行缓慢,很多地方林权登记甚至一直停办状态。
了解林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解决,从而加快推进林权登记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提供助力。
关键词:林权登记;发证;问题;对策前言林权证书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林权转让、处置的重要法律依据。
我国实行林权证书登记发证后,不仅促进经营森林、林木和林地等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发展,而且还有效保护了我国当前森林资源的综合价值和潜在实力,同时积极调动了社会各方力量实施植树造林、护林以及森林经营规划,从而快速推动我国林业建设长期稳定发展。
林权登记被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当前林权登记发证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林权登记工作的推进,有必要系统分析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以促进我国林业建设长期稳定发展。
1林权登记发证原则1.1林权登记发证应坚持依法依规、信息准确原则现有林权和林地以在“林权改革”确定的林权为基础,确认相应的权利,并进行林权登记。
在依法登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流转的要求进行流转。
发生权利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保证林木、林地权利信息的准确,明晰权利流转方式和渠道。
1.2林权登记发证要和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相结合,坚持尊重历史保持稳定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林权登记被纳入不动产登记的内容。
在进行林权登记时,存在登记要求新旧标准不一致、权属材料缺失的问题。
在解决这些问题时,要对林权的权属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既尊重历史实,也要面对现实,妥善处理农村集体林权流转中的问题,避免因登记而引发一些信访问题,保持社会的稳定。
1.3林权登记发证要实行部门协作的原则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林权登记职能由林业部门变更为不动产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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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登记发证学习材料2014年10月林权登记发证学习材料一、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5、《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8、《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10、《河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11、《河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12、《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基础概念和含义1、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公益林:是指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和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商品林:是指以生产木材、薪材、干鲜品和其他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包括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自留山个人所有的薪材除外)。
3、林权: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体分为林地所用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用权和森林或林木使用权四种。
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的主要形式:⑴国家所有权:森林资源原则上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⑵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是该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该组织的成员。
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才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及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决定来行使对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⑶个人所有的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公民个人不享有森林和林地的所有权,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
公民个人所有的林木,主要是指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的其他地方种植的林木;在承包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林地上种植的林木以及在承包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林木,按合同约定归个人所有的部分;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庭院内种植的林木。
自留山造林和承包荒山造林的林木权属以家庭形式出现的归全家人所有,以个人形式出现的归个人所有。
承包荒山造林合同如果规定发包方也享有部分林木,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这种保护不仅是对公民个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是对广大农民植树造林积极性的保护。
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主要形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⑴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由国有单位使用,该单位依法享有对所使用的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的权利,但不拥有所有权。
⑵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由集体以合法形式(如联营、承包、租赁等形式)取得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
⑶集体所有的林地由国有林业单位使用,该单位没有所有权,但依法拥有使用权。
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依法取得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林地的使用权,但不拥有所有权。
改革的深入和土地利用形式的多样化,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形式也将趋向多样化。
4、集体林权:是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享有林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农民自愿联合组成的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体制虽然经历了各个历史时期的数次变动,但其基本属性没有改变,按照《物权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这次改革应当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为主体制定改革方案。
5、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它在法律上具有继承权,贷款、抵押权,流转权,入股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权利。
三、林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规定,森林分为以下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林种划分》中规定,根据经营目标不同,将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分为五个林种、二十三个亚林种。
(一)防护林防护林是以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1、水源涵养林:以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区域水分循环,防止河流、湖泊、水库淤塞,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水源涵养林:①流程在500km以上的江河发源地汇水区,主流与一级、二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②流程在500km以下的河流,但所处地域雨水集中,对下游工农业生产有重要影响,其河流发源地汇水区及主流、一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③大中型水库与湖泊周围山地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1000m以内,小型水库与湖泊周围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250m以内;④雪线以下500m和冰川外围2km以内;⑤保护城镇饮用水源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2、水土保持林:以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地肥力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水土保持林:①东北地区(包括内蒙古东部)坡度在25度以上,华北、西南、西北等地区坡度在35度以上,华东、中南地区坡度在45度以上,森林采伐后会引起严重水土流失的;②土层瘠薄,岩石裸露,采伐后难以更新或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③土壤侵蚀严重的黄土丘陵区塬面、侵蚀沟、石质山区沟坡、地质结构疏松等易发生泥石流地段的;④主要山脊分水岭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3、防风固沙林:以降低风速、防止或减缓风蚀,固定沙地,以及保护耕地、果园、经济作物、牧场免受风沙侵袭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划为防风固沙林:①强度风蚀地区,常见流动、半流动沙地(丘、垄)或风蚀残丘地段的;②与沙地交界250m以内和沙漠地区距绿洲100m以外的;③海岸基质类型为沙质、泥质地区,顺台风盛行登陆方向离固定海岸线1000 m范围内,其它方向200m范围内的;④珊瑚岛常绿林;⑤其它风沙危害严重地区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4、农田牧场防护林:以保护农田、牧场减免自然灾害,改善自然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划为农田牧场防护林:①农田、牧场境界外100m范围内,与沙质地区接壤250~500 m范围内的;②为防止、减轻自然灾害,在田间、牧场、阶地、低丘、岗地等处设置的林带、林网、片林。
5、护岸林:以防止河岸、湖岸、海岸冲刷或崩塌,固定河床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划为护岸林:①主要河流两岸各200m及其主要支流两岸各50m范围内的,包括河床中的雁翅林;②堤岸、干渠两侧各10m范围内的;③红树林或海岸500m范围内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护路林:以保护铁路、公路免受风、沙、水、雪侵害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划为护路林:①林区、山区国道及干线铁路路基与两侧(设有防火线的在防火线以外,下同)的山坡或平坦地区各200m以内,非林区、丘岗、平地和沙区各50m以内;②林区、山区、沙区的省、县级道路和支线铁路路基与两侧各50m以内,其它地区各10m范围内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7、其它防护林:以防火、防雪、防雾、防烟、护鱼等其它防护作用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二)特种用途林特种用途林是以保存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用于国防、森林旅游和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1、国防林:以掩护军事设施和用作军事屏障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划为国防林:①边境地区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其宽度由各省按照有关要求划定;②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军事设施周围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2、实验林:以提供教学或科学实验场所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包括科研试验林、教学实习林、科普教育林、定位观测林等。
3、母树林:以培育优良种子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包括母树林、种子园、子代测定林、采穗圃、采根圃、树木园、种质资源和基因保存林等。
4、环境保护林:以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改善环境为主要目的,分布在城市及城郊结合部、工矿企业内、居民区与村镇绿化区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5、风景林:以满足人类生态需求,美化环境为主要目的,分布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滑雪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内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
6、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位于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包括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历史与革命遗址地)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以及纪念林、文化林、古树名木等。
7、自然保护林: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内以保护和恢复典型生态系统和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或原生地,或者保存和重建自然遗产与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