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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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工作制度
(八)对短期外出提出请假或者申请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视情给予批准。对需要变更戒毒地点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二、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度
(一)认真落实《禁毒法》和《江苏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制定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做好安排布置、检查和落实,定期组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及时完成上级禁毒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各级禁毒部门的检查考核。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按照《禁毒法》有关法律规定,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协调、考核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顺利实施。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1、未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不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导致戒毒(康复)人员继续吸食、注射毒品的。
2、对戒毒(康复)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不履行报告和教育义务,或者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毒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导致严重后果的。
3、在办理变更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点过程中,公安机关对申请人资格审查不严格,监督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
3、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戒毒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合法公民。

戒毒管理工作制度

戒毒管理工作制度

戒毒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戒毒管理工作,提高戒毒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戒毒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教育、康复、矫治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戒毒人员得到有效戒治。

第三条戒毒管理工作应由专门机构负责,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戒毒管理工作应注重预防,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法律常识教育,帮助戒毒人员重返社会。

第五条戒毒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家庭、社区、学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戒毒工作的合力。

第二章戒毒人员管理第六条戒毒人员入院时,应进行身体检查和毒品检测,确保身体状况适合戒毒。

第七条戒毒人员应接受严格的管理和教育,遵守所规所纪,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戒毒人员应参加规定的戒毒治疗和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

第九条戒毒人员应定期接受毒品检测,对违反戒毒规定的行为,应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戒毒人员出院时,应进行评估,对达到戒毒目标的,发给出院证明。

第三章戒毒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戒毒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十二条戒毒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和关爱戒毒人员,不得体罚、虐待、侮辱戒毒人员。

第十三条戒毒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戒毒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戒毒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中的秘密,不得泄露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戒毒场所管理第十五条戒毒场所应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消防等要求,保障戒毒人员的生活和安全。

第十六条戒毒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戒毒人员逃跑、自杀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戒毒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戒毒场所应加强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戒毒环境。

第五章戒毒与社会工作第十九条戒毒工作与社会工作应相结合,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

第二十条戒毒工作应加强与家庭、社区、学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戒毒工作的合力。

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工作规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部门规定,为推进社区戒毒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

三、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工作从属于所在街镇的社区戒毒工作体系,并参照街镇禁毒职能单位的部暑开展康复指导工作。

四、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工作的业务开展应符合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流程设置应符合区禁毒委和公安部门的要求。

五、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从业人员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一定临床实践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

六、社区戒毒康复指导业务内容应经过相应培训,符合相关业务规范,在有关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开展。

七、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工作中,有关初步健康咨询、普通用药指导的工作,由工作人员根据一般临床诊疗常规予以指导。

八、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工作中,中药济泰片的试点工作,由工作人员根据市级工作组的统一要求和指导,稳步妥善的推进。

九、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工作中,戒毒尿样的检测,应根据统一工作流程规范,由专人负责尿样检测。

十、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工作中需要协调沟通的事宜,由工作人员上报请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处理。

十一、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的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专物专用。

十二、负责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的医务人员应在禁毒委、社发局统一安排下参与相关培训,并主动学习戒毒相关知识。

十三、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工作中,应建立齐全的基础资料和档案资料,并妥善保存。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导。

团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规划建立若干个工作站,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团场、社区戒毒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建立和完善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档案资料管理。

四、团场及设立工作站等团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指导工作站落实各项工作职责:未设立工作站的团场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定联络员配合所属工作站对本辖区吸毒人员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五、团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组织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护小组,落实戒毒康复措施。

六、组织做好辖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规划设立美沙酮门诊点和延伸服药点,落实工作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考核检查。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的职责一、全面了解辖区吸毒人员的情况,准确掌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动态,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确定监护小组成员,制定帮教服务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计划,并督促其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落实尿检制度,配合所辖团场派出所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尿样检测工作,定器与派出所沟通、联系,实时掌握情况,建立档案。

四、组织开展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帮助协调解决戒毒人员戒毒知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等。

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对长期失业或者家庭困难的戒毒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等。

五、开展全民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使公民掌握防毒拒毒的常识,提高对毒品的抵御能力。

六、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七、加强对阿片类吸毒人员的管控,深入推广社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戒毒 康复 管理制度

戒毒 康复 管理制度

戒毒康复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毒品成瘾问题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国家高度重视毒品反击工作,并加大了对戒毒康复工作的支持和投入。

建立健全戒毒康复管理制度,是实现毒品反击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制度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管理戒毒康复机构的工作,为戒毒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戒毒康复机构的管理1.戒毒康复机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保障戒毒康复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2.戒毒康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确保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三、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1.戒毒康复人员的入院管理(1)戒毒康复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严格审核,方可入院接受康复治疗。

(2)戒毒康复人员入院后,应经过全面的身体检查和心理评估,确保能够接受戒毒康复治疗。

2.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1)戒毒康复人员应当遵守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表现。

(2)戒毒康复人员可以参加各种康复活动,学习相关知识,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毒品的阴影。

3.戒毒康复人员的出院管理(1)戒毒康复人员在治疗期满后,应接受出院评估,确定是否达到出院条件。

(2)出院的戒毒康复人员应当接受进一步的社会康复和心理疏导,避免再次接触毒品,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四、戒毒康复人员的监督管理1.对于出院的戒毒康复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跟踪监督制度,定期对他们进行回访和评估,确保他们不再接触毒品。

2.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进行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再次诱导。

五、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和学业安排1.对于出院的戒毒康复人员,应对他们进行职业和学业的安排,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重新树立信心。

2.戒毒康复人员可以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帮助他们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重新开始工作和生活。

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A、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职责一、站长职责。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管理的全面工作,制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协调各相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职能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救助、就业、就医及药物维持治疗的援助。

负责社区禁毒宣传工作。

二、专干职责。

负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协议书,落实监控帮教管理人员,定期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戒毒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吸食、注射毒品情况,报告公安机关。

三、社区民警职责。

负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法律宣传,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与社区戒毒工作站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督促其进行药物维持治疗,并逐一建档,定期进行尿检。

B、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精神,社区戒毒管理站工作人员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弄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法律规定。

每年集中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训诫一次。

二、结合社区戒毒人员家庭、身体状况、吸毒成瘾的程度、社会交往等,社区民警在参与社区戒毒的日常管理活动中,每周将戒毒人员各自的情况,向戒毒站工作人员进行综合分析,讲述其戒毒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三、针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流动性大,不易管理的特点,社区戒毒站坚持每月与药物维持治疗医疗机构,咨询戒毒人员药物维持治疗情况,进一步了解掌握戒毒人员药物戒毒情况。

四、根据吸毒人员经常出入的场所,社区戒毒站有针对性组织工作小组人员到社区各娱乐场所、典当行、废品回收站进行走访,了解情况,防止吸食毒品。

C、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一、接受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社区戒毒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每周向社区戒毒机构如实报告戒毒情况一次。

二、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社区戒毒机构提出,接受公安机关对其的尿液检查。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第一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主体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1、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组长。

2、综治、公安、卫生行政、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劳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按照乡镇、街道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3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不足30名的,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由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社区戒毒适用对象1、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2、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3、社区戒毒的执行地点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4、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

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1、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2、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流程督促报到1、以15日内按时报到人员,办公室及时进行登记。

2、对未在15日之内按时报到的人员要进行督促。

(1)有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办公室应该督促戒毒人员尽快报到执行社区戒毒。

可以采取《社区戒毒(康复)逾期报2 到通知书》的形式。

(2)无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报告。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1. 前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防治吸毒人员再次滑向毒瘾和犯罪,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为保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任务2.1 社区戒毒康复管理部门社区戒毒康复管理部门是社区戒毒康复的主要负责单位,主要职责如下:1.完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的编制、实施和检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奖励和处罚。

2.推广医学戒毒、心理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社会融入等康复治疗方式和项目。

3.建立、维护、更新社区戒毒康复档案,对吸毒人员进行专业的康复评估和跟踪服务,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康复方案并监督执行。

4.积极开展各种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2.2 禁毒办禁毒办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单位,主要职责如下:1.确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并制订实施方案。

2.监督和检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执行情况,督促社区戒毒康复管理部门和康复工作人员保持工作热情和状态。

3.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吸毒危害的认识和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组织开展各种戒毒禁毒社会治理活动,维护社区治安和稳定。

2.3 康复工作人员康复工作人员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核心力量,主要职责如下:1.定期到吸毒人员家庭或指定地点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让吸毒人员坚定戒毒信心。

2.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康复服务,对吸毒人员进行心理、社交、职业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帮助吸毒人员摆脱毒瘾。

3.对吸毒人员进行维稳和教育,引导其遵守法纪和社会规范,帮助吸毒人员融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生活。

4.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

3. 工作要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和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同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职业道德。

3.1 相关法律法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界限,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工作中要爱护受戒人员的人权、自由和尊严。

南京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

南京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

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确保《禁毒法》实施后有关禁毒工作的顺利衔接,在我市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禁毒法》和省禁毒委有关社区戒毒工作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二、适用对象三、工作流程四、台帐要求一、组织机构及职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确定一个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1、认真落实《禁毒法》及相关法规的工作要求,制定街道、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和规,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2、组织和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根据公安机关开具的《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对符合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或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并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估。

3、完成上级禁毒委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考核检查。

二、适用对象(一)社区戒毒适用对象(二)社区康复适用对象(一)社区戒毒适用对象1、吸毒成瘾人员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后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2)因其他行为被查获且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3)不满十六周岁、七十周岁以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2、被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吸毒成瘾人员,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3、判处缓刑、管制的吸毒成瘾人员,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吸毒成瘾人员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1、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2、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满释放的或假释(实际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3、判处拘役刑满释放的;4、《禁毒法》实施前接受社会帮教未满三年的;5、《禁毒法》实施前因下落不明、出国等原因未列入帮教,三年(最后一次释放之日起算)被发现的;6、《禁毒法》实施前被处以劳教戒毒、强制戒毒,现期满出所的;7、《禁毒法》实施前劳教戒毒所外执行、限期戒毒未期满的。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5篇)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5篇)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5篇)第一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杜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社区戒奉杜区康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都一、组织、协调、揩导本辖区社区戎畚杜区康复工作,建立和完眷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三、市、县两级领导小组负责研宪制定、郡署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措施和戎畚康复人炅就业安置工作方案。

县(市、区)社区戎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规划设立若干个社区戒奉社区康复工作坫,明确所辖范围和工作职责,做到全覆盖,并负责专职社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四、市、具两纹领导小组要提请本级数府将社区戎毒社区康复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攻预算,予以保障。

五、乡镇、街道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社区戏寺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实施。

设立工作站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负支指导、督促工作玷落实奋项工作职责:未设立工作站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定联络炅配合所属工作站开展社区戏寺社区康攵工作。

六、组织、协调有关郡门开恳戎寺药物维持治疗1作,根据奈件和要求规划设立关沙酮门诊点和廷仲服药点,落实=作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戎寺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玷职责-、接受乡钬人民政府、街道办享处领导,并履行杜区戎寺社区康复工作职责。

全面了解辖区吸寺人炅情况,准确掌握戎毒康复人员动态,制定实施社区戎春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二、与社区戎春、社区康复人员签订戎春康复协议,确定社区戎春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社区戎毒社区康复工作。

三、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戎寺杜区康复人炅进行定期不定时昃样现场检测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动炅社会力量,为社区戎畚、社区康复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指导和援助。

五、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力丘参与社区戎毒社区康复工作,发展禁寺志愿者队伍。

六、协助有关郡门开展戎畚药物维持洽疗工作。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一、基础工作。

准确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规定定期、不定期上门家访和谈心工作并做好记录(每周不少于一次),了解戒毒(康复)人员思想、生活、交友情况,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

二、社区戒毒。

落实动态管控措施,查找失控吸毒人员,及时纳入社区戒毒,提升社会戒毒实效。

按照社区戒毒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个人档案和戒毒工作台帐。

为其提供戒毒知识辅导、法律、就学、就业援助。

三、按照社区康复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为其提供康复知识辅导、法律、就学、就业援助,努力提高社区康复实效,努力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

四、药物治疗。

积极纠正吸毒人员心理、行为,动员吸毒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提高药物治疗的覆盖面;对临时中断的治疗人员进行联系,提醒督促其参加治疗。

五、禁毒宣传。

开展禁毒宣传,按要求落实上级部署的禁毒宣传工作,有效提升群众拒毒、防毒能力。

六、帮教监护。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吸毒人员家属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实施监护管理。

制定帮教尿检、社区康复和社区戒毒工作计划,督促履行戒毒(康复)协议,通知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检(社区戒毒检测为三年至少22次尿检,即:第一年每个月尿检1次,第二年每两个月尿检1次,第三年每三个月尿检1次。

社区康复检测为三年内至少12次尿检,即:第一年每两个月尿检1次,第二年每三个月尿检1次,第三年每六个月尿检1次),落实日常监护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

七、服务矫治。

为监护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帮助修复其家庭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挽救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八、监督管理。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发出告诫书。

发现戒毒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外出请假的戒毒康复人员,视情况给予批准。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度
(一)认真落实《禁毒法》的工作要求,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做好安排布置、检查和落实,定期组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和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依据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社区康复决定书》,对符合社区戒毒或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并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现实表现和脱毒情况作出综合评估。

(三)深入社区督导,调研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推广先进经验。

(四)及时完成上级禁毒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各级禁毒部门的检查考核。

居委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解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手册》

解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手册》

解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手册》一、毒品的来源、种类与危害1.毒品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是得人形成隐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分类:阿片类、兴奋剂、古柯类、抑制类。

3.毒品的危害(1)对个人的危害: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引发自残自杀失去自控能力,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2)对家庭的危害:破坏家庭关系,影响后代(3)对社会的危害: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国民素质。

二、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程序规范1.社区戒毒(康复)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和《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特定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2.社区戒毒(康复)的期限:3年3.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责令其进行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

4.《广东省禁毒条例》5.《韶关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程序规范(试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1)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2)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职责(3)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社工职责(5)禁毒志愿者工作职责6.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管理制度(1)情况报告(2)数据维护(3)考评奖励(4)工作例会(5)档案管理(6)业务培训(1)不准泄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信息;(2)不准侮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人格;(3)不准非法限制社区戒毒(康复)人的人身自由;(4)不准非法搜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物品或者住所;(5)不准接受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的的吃请或收受好处;(6)不准利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牟取私利;(7)不准包庇、纵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

8.3年内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1)定期不定时尿检(社区戒毒3年不少于22次,社区康复3年不少于12次的定期尿检);(2)每月至少见面谈话1次并填写《谈话》记录载入个人档案;(3)每年一次综合评估,形成书面意见《综合评估表》记录载入个人档案;(4)社区戒毒(康复)自期满之日其解除,填写相关文书并送达当事人及其家属,并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所属工作站;(5)及时将检测结果等文书记录载入人员档案,协助民警及时将以上动态管控信息录入“广东省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予以保密。

戒毒指导工作制度

戒毒指导工作制度

戒毒指导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戒毒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戒毒康复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戒毒指导工作应当坚持人性化、综合化、社会化的原则,关注戒毒人员的个体差异,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为戒毒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戒毒指导工作应当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戒毒工作。

第四条戒毒指导工作应当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戒毒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戒毒指导机构的设置和管理第五条戒毒指导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戒毒康复工作的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等。

第六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有专业的戒毒康复工作人员;(三)有科学合理的戒毒康复方案;(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戒毒指导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开展戒毒康复人员的教育、心理辅导、康复训练等工作;(二)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医疗、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三)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动态管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第八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确保戒毒康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戒毒指导工作的实施第九条戒毒指导工作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个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戒毒康复计划,实施有针对性的戒毒康复措施。

第十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戒毒人员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控能力。

第十一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开展康复训练,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康复训练可以包括体育运动、职业技能培训、艺术治疗等。

第十二条戒毒指导机构应当为戒毒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社会保障服务,帮助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职责制度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职责制度

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制度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工作职责1、组织、协调村委会戒毒(康复)监护工作,落实人员,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计划,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个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戒毒(康复)方案,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对在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实行行为监控、健康检测、心理辅导、生活救助、就业(就医)援助,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

2、监督、指导社区戒毒(康复)计划的实施。

3、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成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其工作行为,提高其专业知识,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社区戒毒(康复)学习培训制度1、认真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和交流各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3、学习、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上级的要求及工作需要负责制订、实施。

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制度(一)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守则1、认真履行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康复)协议,自觉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的管理,遵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康复)协议。

2、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的管理和指导。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宣传《禁毒法》,教育帮助同伴配合社区开展禁毒工作。

4、定期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汇报戒毒(康复)情况。

5、主动接受社区戒毒(康复)检测。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社区戒毒管理制度
目录
一、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定义和缩写
二、戒毒工作体制
2.1 戒毒管理委员会
2.2 戒毒工作领导小组
2.3 戒毒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
三、社区戒毒流程
3.1 初次登记与评估
3.2 戒毒方案制定与签订
3.3 戒毒日常管理与监督
3.4 社会化融入与后续帮扶
3.5 戒毒心理辅导与康复教育
四、戒毒工作指导原则
4.1 全员参与原则
4.2 个人尊严原则
4.3 科学管理原则
4.4 多元化帮扶原则
4.5 风险防控原则
4.6 法律保障原则
五、戒毒管理措施
5.1 戒毒期间的日常管理制度5.2 戒毒工作中的奖惩措施
5.3 社区戒毒场所的安全措施
5.4 戒毒人员的出入管理措施
六、戒毒工作监督与评估
6.1 戒毒工作的监督机制
6.2 戒毒工作的评估标准与程序6.3 监督与评估的结果应用
附件:
附件 1:戒毒登记表格
附件 3:戒毒人员行为规范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社区戒毒:指将吸毒人员通过戒毒方式融入社区,进行康
复治疗和社会化帮扶的一种措施。

2:社区戒毒场所:指专门用于收容戒毒人员的设施,包括戒
毒所、康复中心等。

3:戒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领导机构,指导、协调和推动戒毒工作的开展。

4:戒毒方案:根据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戒毒治疗计划,包括康复方案、教育方案、心理支持等内容。

乡镇戒毒康复管理制度

乡镇戒毒康复管理制度

乡镇戒毒康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和民众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乡镇戒毒康复管理制度。

二、戒毒康复机构乡镇应建立戒毒康复机构,配备专业的医疗、心理、社工等工作人员,为吸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服务。

戒毒康复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保障吸毒人员的安全和生活需求。

三、戒毒康复方案戒毒康复机构应根据吸毒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戒毒康复方案。

方案应包括戒毒期间的医疗护理、心理辅导、康复训练等内容,确保吸毒人员能够顺利戒毒康复。

四、戒毒康复人员管理乡镇应建立吸毒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将吸毒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戒毒康复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确需进行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应加强监管,确保其按时按规定参与康复活动。

五、戒毒康复效果评估乡镇应建立完善的戒毒康复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吸毒人员进行康复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优化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对于康复效果良好的吸毒人员,可适当放宽监管措施,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六、戒毒康复宣传教育乡镇应加强对吸毒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戒毒康复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吸毒人员的戒毒意识,促进社会对吸毒问题的关注和支持。

同时,也应加强对吸毒问题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拒绝毒品,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七、戒毒康复成本保障乡镇应加大对戒毒康复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戒毒康复机构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同时,也应加强对戒毒康复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明显。

八、监督检查乡镇应建立健全的戒毒康复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戒毒康复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于工作成效不明显、管理混乱的机构,应及时予以整改或撤销。

九、处罚机制对于违反戒毒康复管理制度的行为,乡镇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对于恶意干扰戒毒康复秩序的行为,应严肃查处,维护戒毒康复工作的良好秩序。

十、附则本乡镇戒毒康复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乡镇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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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
一、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及工作责任追究制
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康复)专业队伍,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划,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未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不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导致戒毒(康复)人员继续吸食、注射毒品的。

2、对戒毒(康复)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不履行报告和教育义务,或者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毒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导致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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