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预算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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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2012〕196号关于下发固定资产清理及盘点的通知

公司财〔2012〕196号关于下发固定资产清理及盘点的通知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公司财…2012‟196号关于下发固定资产清理及盘点的通知各项目部、队、建安分公司、桥梁公司、路辉房地产开发公司、设备公司、检测公司、物管中心、信息中心: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摸清企业家底,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根据上级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领导安排,公司将对所有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成立组织机构,保证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有序进行1、公司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蒋国云王政松副组长:汪满建徐奎组员:设备部、工程部、中心试验室、公司办、宣传部、财务部、审计部、监察部。

—1 —2、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监盘小组在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公司成立以上述部门和设备公司为成员的1-2个盘点监盘小组,负责全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监盘,资料归口汇总、上报、损失处理工作。

3、公司成立固定资产损失鉴定小组鉴定小组负责人:汪满建徐奎成员:谢先武谭立平李秀建叶廷勇李贤何柳4、所属单位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实施小组组长:经理、书记。

副组长:分管生产的副经理组员:物资设备部、工程部、试验室、办公室、财务部。

所属各单位成立以项目(分公司)领导为首,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自查盘点实施小组,制订具体的盘点计划、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实物资产归口管理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清理、盘点,分门别类制作、上报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经过系列审批程序后,接受公司委托,处臵固定资产。

公司机关各部门比照所属单位清查、自盘。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共同监督公司整个固定资产盘点、处臵全过程。

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盘点相关事务期间1、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2年6月30日;2、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期间为2012年7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2012年7月1日至7月20日为各单位自查期间;—2 —2012年7月21日至9月30日为公司固定资产监盘时间;201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固定资产报废处臵方案报批、审批和处臵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公司财务部门调整帐务,上报税务部门审批时间。

江西省财政关于印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关于印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关于印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5.15•【字号】•【施行日期】201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财政关于印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各项工作,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但也有一些地区、部门存在支出进度较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不够等情况,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还影响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对此,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问题意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确保2018年上半年各市、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50%以上;力争省直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上半年达到45%以上,前11个月达到75%;各地、各部门全年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得到有效压缩。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制,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在法定期限内抓紧分解下达至本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

对中央和省级分配时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专项资金,基层财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至本级有关部门。

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采用分期下达预算方式的,应当合理设定分批次下达数,最后一期的下达时间不得迟于预算执行当年的9月30日;采用先预付后结算方式的,应当按照预计数全部下达,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及时办理结算。

要切实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对执行进度较慢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抓紧细化落实年初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

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81号

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81号

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国务院关于编制201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5〕65号)、《财政部关于2016年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13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和措施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工作2016年全国库款管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管理。

一季度全国经济虽然稳中向好因素增多,但基础还不够牢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必须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压减库款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大规模发行,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库款规模,使库款管理的复杂性加大。

国务院对库款管理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以来几次要求财政部门认真分析研判,采取督办和制度性措施强化地方库款管理,不能一方面地方喊缺钱,另一方面又支不出去。

总体看,各地区能够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采取落实措施,大部分地区工作成效明显。

但也有部分地区,仍存在预算下达不够及时、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支拨不够及时等问题,导致库款规模偏大、库款保障水平偏高,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形成支出,难以发挥政策效益。

为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针对本地区管理薄弱环节,逐项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合理压降库款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稳增长、促发展大局。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8•【字号】宜府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宜府发〔20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及效率,现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财政制度,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债务等各类收支预算基本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全面开展预算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全过程绩效管理。

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财政预算分配、预算执行效果和公共产品服务供给质量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明显增强。

二、工作要求(一)预算编制前期阶段,建立事前评估机制。

1.建立事前评估机制。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宜昌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单位职责,科学谋划、精心论证项目,对新出台重大支出政策、项目,从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绩效性等方面全方位开展事前评估,切实提高预算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

【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财预〔2014〕85号【发布日期】2014-05-21【生效日期】2014-05-2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开局平稳,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确定的政策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错综复杂,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一些困难不容低估。

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预算资金大量结转、国库存款沉淀较多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财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支出预算管理(一)加快下达年初预算。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下达转移支付预算。

对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本级财政要列入年初预算,并分解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

除公共财政预算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要加快下达,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以收定支的支出项目,可采取提前下达、次年清算的方式,并及早开展项目准备,确保预算尽快执行。

(二)细化落实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

对于年初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的本级代编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等财政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抓紧落实到具体单位。

本级代编预算要尽量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全部收回总预算。

上级转移支付要在收到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豫政办[2014]5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豫政办[2014]5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豫政办[2014]54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增强财政支出安排的科学性,加强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科学性(一)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2014年启动编制2015-2017年中期财政规划,将预算安排期限从1年扩展到3年,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支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提升政府统筹调控能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二)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设定纳入预算准入条件,按年度预计支付额编列年度支出预算,逾期未支付的统一收回,确需再安排的,经审核后纳入以后年度财政规划;已纳入中期财政规划且计划第二年实施的项目支出,要提前半年细化到“项”级预算科目和执行责任单位。

从2015年起,省直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90%以上要细化到项目和执行责任单位。

规范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的支出编制管理,加大综合预算统筹力度,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增强预算可执行性。

(三)加强绩效预算管理。

突出绩效导向,将项目支出安排与预期经济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等挂钩;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配置效能。

二、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加快预算资金下达。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3]285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3]285号
三、加快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进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管理要参照上述管理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集中用于教育、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及时分配下达,抓紧组织落实到具体项目,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其余部分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其他基金预算项目以及非税收入中的以收定支项目也要比照办理。
各省级财政部门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的具体方案,包括政策措施、工作安排、预期目标等,报我部备案。
财政部
2013年7月15日
——结束——
一、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放在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对年初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要加快资金支付。对年初代编预算,要分科目、分项目予以全面清理,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要收回总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要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要继续将支出进度作为财政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公布日期
2013.07.15
施行日期
2013.07.15
文号
财预[2013]285号
主题类别
预算、决算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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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1.17•【文号】财库〔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0〕5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管理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自2020年起,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项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做好用款计划编报(一)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支付方式划分标准,确定资金支付方式。

除下列情形外,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1.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及财政部规定的有特殊管理要求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2.未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改革支出,日常运行的水费、电费、应由单位支付给供热企业的取暖费,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需兑换外汇进行支付的支出,以及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二)预算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严格依据本单位预算指标和实际用款需求编报用款计划,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上报调整用款计划。

除特殊情况外,主管部门不得代替所属预算单位编制用款计划,不得硬性规定所属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方式。

二、严控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三)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应将全部预算细化到基层用款单位,年初确实无法细化到基层用款单位的,应当按照预算调整程序对预算进行细化,并依据细化调整后的预算办理资金支付。

(四)除下列情形外,预算单位不得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1.依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规定,按合同约定需向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确需划转的工会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应缴或代扣代缴的税金,以及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工资代扣事项;3.暂不能通过零余额账户委托收款的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4.报经财政部(国库司)同意的归垫资金和其他资金。

关于下发全面预算的通知

关于下发全面预算的通知

关于下发2022年度全面预算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全面预算是指企业对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做出的预算安排。

全面预算作为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编制与实施的预算管理模式,凭借其计划、协调、控制、激励、评价等综合管理功能,整合和优化配置企业资源,提升企业运行效率,成为促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是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一种主要方法。

公司于2022年2月13日召开全面预算专题会议,决定公司在2022年度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布置公司2022年全面预算编制工作,经过公司各部门协调合作,三上三下,于2022年3月2日将各部门的全面预算表格报给了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于2022年3月10日将公司全面预算表格上报到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经过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整体平衡,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全面预算指标。

现将2022年度公司全面预算表格下发执行。

公司决定,2022年度4月份未全面开车生产,全面预算月指标推迟一个月执行,即5月份执行4月份预算指标,12月执行11月份预算指标,2022年5-6月份为试执行阶段,采取模拟考核的办法,2022年7月份正式执行考核。

公司将按月份和年度评价结果兑现绩效工资,全面预算的考评和激励方法,公司将于近期出台。

公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22年全面预算表格执行,月份、年度执行结果反馈到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公司办公楼4楼)。

附件:2022年度全面预算表1、生产预算表编制单位:生产技术部2022年度预算01表3/ 222、销售预算表预算02表编制单位:营销中心2022年度金额单位:元4/ 223、采购预算表预算03表编制单位:采购部2022年度金额单位:元5/ 224、劳动工资预算表预算04表编制单位:人力资源部2022年度单位:人,元6/ 227/ 225、制造费用预算表预算05表编制单位:生产技术中心2022年度金额单位:元8/ 226、产品成本预算表预算06表编制单位:生产技术中心2022年度金额单位:元9/ 227、毛利预算表预算07表编制单位:营销中心2022年度金额单位:元10/ 228、销售费用预算预算08表编制单位:营销中心2022年度金额单位:元11/ 229、管理费用预算表预算09表12/ 2210、财务费用预算表预算10表13/ 221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1)预算11表14/ 221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2)预算11表15/ 2212、对外筹资预算表预算12表编制单位:16/ 2213、资产负债预算表(1)预算13表17/ 2213、资产负债预算表(2)预算13表编制单位:2022年度金额单位:万元18/ 2214、利润预算表预算14表编制单位:2022年度金额单位:万元19/ 2215、现金流量预算表预算15表20/ 22编制单位:2022年度金额单位:万元21/ 22(此页无正文)XXXX公司2020年2月20日22/ 22。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04]140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04]140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2004年7月12日银办发[2004]14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近年来,为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费用预算约束,总行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措施。

各分支行按照总行的要求,整章建制,严格内部管理,增强自我约束。

在总行和各分支行的共同努力下,人民银行系统财务违规违纪行为明显减少,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提高,为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财务保障。

但是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分支行对“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财务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相互攀比和铺张浪费的情况;费用预算分配没有严格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面向基层”的原则,存在上级行挤占基层行费用指标和专项资金的现象;预算控制观念不强,截留挪用财务收入、预提虚列费用行为仍有发生;项目资金管理粗放,不按指定项目安排使用项目资金;财务内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满足人民银行依法履行职责的资金需求,严肃财经纪律,推动人民银行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就改进和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继续贯彻执行“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财务工作方针。

各级行要从实际出发,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上级机关到基层调研、开会等应轻车简从,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更不得到营利性娱乐场所或搞高消费的娱乐活动,接待也不得主动送礼;严禁借参观学习名义用公款游山玩水,甚至变相出国(境)旅游;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按照国家法律和制度要求完善预算控制措施,依法理财,在政策和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改善职工福利和办公条件;各项预算收入必须纳入人民银行财务收入核算,不得截留用于职工福利支出。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1985.03.05•【文号】计标[85]352号•【施行日期】1985.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预算、决算正文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1985年3月5日计标(85)3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建委(建设厅)、建设银行分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适应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现将《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和《关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等三个文件印发你们执行。

请将执行中的新情况、新经验随时告诉我委标准定额局。

附件:一、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二、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三、关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附件一: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当前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正在深入开展,自一九八五年起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一律由拨款改为贷款,投资包干责任制和招标承包制也将逐步全面推行。

这些都对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相应地改进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概预算定额1.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

为合理简化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预算定额应在合理确定定额水平的前提下,适当综合扩大,做到简明适用。

2.概算定额、概算指标主要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决定或有关单位同意,也可以作为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工作需要,,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集团各部门、各下属企业:为做好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全面预算对企业经营的指导作用,实现集团发展战略的目标,根据集团《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对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预算管理范围集团总部、各子集团、集团全资和绝对控股及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纳入集团全面预算管理的范围。

按照集团和子集团预算管理的主体,实施子集团、企业/事业部、各部门分层级管理。

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预算是一个实体的营运计划和控制工具,用来确定在预算周期内为实现实体目标所需的资源和投入。

全面预算要求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对未来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充分、全面的预测和规划,并对执行过程实施持续监控,分析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目标的差异,及时地指导和调整经营活动,以保证企业最大程度地实现战略发展的目标。

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四点工作:(一)结合战略规划,科学制定目标各企业应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经济政策、战略布局以及企业发展方向等,充分思考和确定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

在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基础上,将总体目标进行分解,以战略规划分解目标作为年度度的经营目标,并考虑能够支配和使用的资源,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计划。

最后根据实施计划,对市场经营环境进行研究预判,并充分考虑各项非当期经营因素的影响,制定具有挑战性和可实现性的年度预算目标。

(二)完善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管理各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预算管理,并不断细化预算管理的制度:一是跳出按企业组织架构管理的固定思维,预算主体考虑部门与项目相结合,其中固定业务以部门为管理主体,变动业务以项目为管理主体;二是制定固定业务的定额、定率标准,尤其是固定成本费用,标准成本是企业编制预算、预算管控、预算差异分析的重要依据;三是变动业务以项目开展预算管理有利于判断预算的合理性和分析预算的执行效果,可考虑弹性预算管理,确保适应不同市场环境下的预算管理;四是梳理企业预算管理各项流程,明确内部预算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预算管控措施,并将上述管理行为制度化和标准化,形成企业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和体系。

关于进行预算执行的通知模板

关于进行预算执行的通知模板

关于进行预算执行的通知模板尊敬的各位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的预算计划,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现通知各部门积极配合进行预算执行工作,请务必遵照以下要求执行:1. 预算执行时间预算执行工作将从即日起开始,并持续至本财年结束。

请在预算执行期间内及时落实预算相关事项,确保项目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预算执行原则(1)财务合规性: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需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2)资金精确匹配:各部门负责人需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分配资金,并确保资金使用的精确匹配,避免出现超支或闲置等情况。

(3)预算调整申报: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需要调整预算的情况,请及时申报,请务必提供详细的调整原因、调整金额及其影响分析。

3. 预算执行流程(1)预算计划编制: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公司要求,认真编制预算计划,明确项目及支出的具体内容和金额。

(2)预算申报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将预算计划提交上级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到本部门内部。

(3)预算执行监控: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项目支出进行监控,及时调整和控制费用,确保预算的合理使用。

(4)费用报销申请: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审核、审批并报销相关费用,确保费用报销的及时、准确完成。

4. 责任与考核预算执行是公司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各部门负责人需充分认识预算执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请主动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和反馈。

公司将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负责人务必按规定要求,积极参与,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5. 其他事项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向财务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感谢各位领导和各位部门负责人对预算执行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相信我们能够圆满完成本次预算计划,取得优异的业绩!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清理在建项目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清理在建项目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清理在建项目的紧急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清理在建项目的紧急通知(1983年7月9日国务院发布)根据今年6月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要坚决刹住去年以来基本建设投资增长过猛的趋势,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集中财力、物力加强重点建设,为90年代经济振兴打下坚实基础,特通知如下:一、抓紧检查、清理基本建设投资规模。

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要对1983年基本建设的实际安排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凡是已安排的建设规模超过国家下达的基本建设计划(国务院〔1983〕1号文件和国家计委〔1983〕833、835号文件)规模的,都必须迅速把超过的部分压缩下来,特别是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安排的建设规模必须压缩到国家计划指标以内。

超过的部分,银行要停止拨款。

二、认真清理在建项目。

凡是计划外的项目(大中型项目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小型项目以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下达的计划为准),要一律停下来,并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计划内的项目,凡是矿产资源和工程、水文地质不清,工艺不过关,能耗过高,产品无销路的项目,也要停下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批准单位;凡是协作配套项目不能同步建设,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不落实的项目,要暂缓建设或推迟建设进度;凡是确定继续建设的项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突破设计概算。

三、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

今年计划新开工的项目和单项工程,凡是不符合基建程序,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

具备开工条件的,要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方准开工。

四、在清理基建规模和在建项目中,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要注意抓好典型。

中国民航局规范性文件清理

中国民航局规范性文件清理

24 关于征收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的通知
关于报送企业年份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25
的通知
26 关于加强预算外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 27 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集办法》的通

28 关于严格控制修理费开支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清产核资土地估价暂 29
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若干财 30 务管理问题的规定》等财务管理规章 的通知 31 关于对航务管理会计核算单列的通知 关于加强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票证管 32 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财务 33 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民航各口岸机场收取旅游发展基 34 金手续费的通知 35 关于编报贷航路单项工程竣工决算的 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利用贷航路改造(建 36 设期)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上交 37 比例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企业亏损、还贷包干 38 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39 关于印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废止 失效
负责 司局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52
序 号
文件名称
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民航机场管理
建设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MD-TR-2008-01
局发明电
公布日期
2003.10.24 2004.7.16 2005.5.26 2005.7.29 2005.8.22 2005.11.23 2006.12.31 2007.2.7 2007.2.1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1•【字号】桂政发[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部门预算执行的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有利于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我区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当前,我区各级财政收支缺口和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矛盾并存。

必须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长期闲置存量资金,合理调整使用方向,有序投入亟需的领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部门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负责细化部门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和规范预算资金管理。

各部门要制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措施,分单位、分项目落实预算执行工作任务、责任人和执行时间,明确考核指标,完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财政预算批复到部门后,部门要及时按工作进度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必须坚决打破部门预算资金属于部门所有的传统观念,树立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归属于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职的正确理财理念,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财政部门负责预算执行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不断改进完善管理措施办法,指导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村级财务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

村级财务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

*发…2011‟27号中共**镇委关于进行村级财务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各村党支部:为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的利益。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村级财务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工作的领导,现成立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镇长***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有**、**、**、**。

二、工作步骤具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1日—9月10日),各村进行自查自纠;第二阶段(9月11日—9月20日),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进行全面督查;第三阶段(9月21日—9月30日),由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有问题的村要重点进行整顿。

三、清理整顿内容根据《**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村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对2011年1月以来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内容主要有十个方面:1.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是否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有无违规开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有无虚报、冒领、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

2.村级债权债务情况。

是否存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

3.村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有无违规使用、截留、挪用等问题。

4.村集体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暗箱操作,“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徇私舞弊等问题。

5.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5.05.18•【文号】财预[2015]81号•【施行日期】2015.05.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财政部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5〕23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完善相关科目设置(一)完善政府收支科目设置。

为避免重复列收,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单独设置专门反映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科目,反映上缴国库但不列入当年预算的资金入库情况。

具体而言,在“110 转移性支付”类级科目下增设“11020 收回存量资金”款级科目,款级科目下根据需要设置“1102001 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1102002 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1102003 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等项级科目,项目科目下再设置“11020010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0200102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1020010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1020020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0200202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1020020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1020030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0200302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1020030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等目级科目。

预算单位清产核资有关政策简介

预算单位清产核资有关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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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核减部门预算资金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核减部门预算资金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核减部门预算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0.07.31
•【字号】吉财综指〔2020〕700号
•【施行日期】2020.07.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核减部门预算资金的通知
吉财综指〔2020〕700号吉林省福彩中心:
按照《关于全面清理核减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通知》(吉财预[2020]541号)规定和要求,根据你中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有关申请,现清理核减你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资金2001.4万元(详见附件)。

具体操作时,除政府采购资金外,你部门(单位)需通过转账的方式,在收到指标文件后15日内将资金缴回国库(户名:吉林省财政厅;开户行:国家金库吉林省分库;账号:0700000000022710101)。

上述核减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按《彩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请你部门(单位)按照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相应做好账务调整和处理。

附件1:吉林省福彩中心核减部门预算明细表-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调整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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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历年预算单位结余指标的通知
有关预算单位:
为落实蒋定之常务副省长在5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徐唐先厅长要求我厅对预算单位结余指标进行清理。

为做好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各相关处室在征求预算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处所分管预算单位的历年结余指标提出清理意见。

明确哪些指标还需要继续支出,哪些指标确实已经无法支出。

需要继续支出的,原则上今年内必须支出完毕,否则,年底财政一律收回。

对确实今年内支出不完,需要2012年继续支出的,必须详细说明理由并明确今年和明年支出金额。

对已经确实无法支出的,要求单位结合今年要求追加的项目或单位需要办理的其他事项进行调整。

对于需要调整项目的,必须说明调整事项和金额。

对确无可调整项目的,财政将收回统筹安排。

二、填制《预算单位历年结余指标清理表》。

各相关处室并将结余指标情况填入《预算单位历年结余指标清理表》,发给预算单位征求意见。

相关预算单位如实填制《预算单位历年结余指标清理表》,将表格和清理意见报送主管部门汇总,并于17日上午前报省财政厅主管处室。

需要继续使用和进行项目调整的结余指标要附上详细说明。

三、本次预算单位结余指标清理,厅相关处室必须如实填制《预算单位历年结余指标清理表》,能够收回的结余指标必须收回,需要继续执行的,厅各处室必须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支出。

本次清理后的结余指标执行情况将作为年终处室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预算单位历年结余指标清理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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