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司法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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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司法书记员

一、速录员的职责和工作方法

速录员是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的组成部分,履行书记员的部分职责和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庭审时配合书记员用微机完成庭审记录。庭审过程是案件审理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对于速录员来说,保证庭审笔录的质量,防止误差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速录员认真做好以下三点:

(一)庭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为诉讼活动进入开庭审理这一重心阶段打下扎实的基础。这要求速录员:第一,在诉讼参与人方面要明确案件的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第二,在案件事实方面要熟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检察机关的公诉材料,以及被告人的答辩,核查当事人双方的举证,了解案件事实的基本面貌,分析研究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关系,找出审理重点,做到对全案心中有数,便于驾驭庭审记录。

(二)庭审过程中做好记录工作。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书记员记录开庭审理全过程的重要诉讼文书,制作得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量。因此,速录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制作,做到完整、准确,符合原意,如实反映庭审活动实际情况及其全过程,甚至还应包括当事人或被告人的一些动作、表情。根据实践经验,做好庭审笔录要掌握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取答舍问法。对一些常规性内容,如宣布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名单等,可预先填写。法庭事实部分可先记问、答话的开头,或在出现多问多答等记录速度跟不上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完整地记下答话,问话暂空,其余部分伺机或事后及时补上。但对一些重要案件的时间、地点、等则必须当场记录,以免漏记。第二,求实舍虚法。庭审、辩论、最后陈述这三个阶段,是笔录的重点,因此对案件当事人关于事实的叙述、认定依据和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的发言,应照原话记录,对答非所问,与案无关的话则可不记。第三,取新舍“旧”法。对庭审中新的证据、线索和事实等新情况要详尽记载,对案卷已有过的材料或有书面文书的,则可从略记录。第四,归纳整理法。当当事人叙述语无伦次,多次反复或东拉西扯时,应抓住实质,理顺头绪,按照不失原意的要求归纳记录,但不能任意取舍。

(三)庭后做好核对笔录工作。庭审笔录应当在庭审后当庭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读,也可交给他们阅读,经审判长或审判员同意后,也可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审后五日内来院阅读。经宣读或阅读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没有遗漏、差错的,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认为有遗漏差错的,有权要求补正,速录员应将补正的内容和经过记入笔录,并让要求补正的人签名或盖章。如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否认确已陈述的内容,对此要求补正的,速录员可以拒绝,但应让他们写清说明;如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将情况说明附卷。凡重要的修改和补正都应当经过案件主审人的许可。

二、速录员的素质要求

速录员的职责和作用,决定了要做一名人民法院的合格速录员,除具备过硬的业务知识,还需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素质。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速录员,首先必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另外,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在工作中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迷失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是速录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二)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一个人的职业道德面貌如何,必然影响全体人民道德水平的提高,影响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且司法工作者建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也是司法机关正确运用法律、提高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职业上的道德形象很重要,它给人以向上的力量,是信心的源泉、前进的动力、成功的保障。速录员在工作中应当忠于职守、严肃执法、廉洁自律、谨言慎行、保守秘密、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这样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受法官和当事人信赖的速录员。

(三)较高的文化素质。知识就是力量。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速录员,应努力加强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第一,认真学习掌握法律基础知识。速录员为了做好本职工作,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对与本职工作关系直接的专业知识,要系统深入学习,相关知识也要有一般的了解。比如司法鉴定、语言文字、公文写作、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第二,认真学习实体法。速录工作的性质和职责范围都与执法有关,速录员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知识非常重要。如民庭的速录员要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通则》等重要法律和有关的司法解释;行政庭的速录员应当了解行政法的概念、任务、行政管理主体和行政行为的原则和方式等基本的理论常识,如《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治安行政管理法规》等。第三,熟练掌握程序法。速录员熟悉程序法,不仅是严肃执法的要求,而且是在速录过程中现实的业务,它对于做好速录工作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四)要有胜任工作的业务素质。当场做好笔录,是速录员最主要的工作,这就从业务素质方面对速录员提出了要求。第一,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有时语无伦次,速录员及时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记录,另一方面要有选择的记录。第二,在审判活动中都要用文字记录,尤其法律文书的表达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字水平,这就要求速录员也要具备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做到:叙述事实简明清楚,特别要把关键问题交待清楚;使用语言文字确切精炼、通俗易懂,还应尽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语;标点符号也要用得正确、恰当。

(五)有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的自觉意识。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到许多各方面的机密文件、机密事件等,这就要求我们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不泄露国家秘密或审判工作秘密,还应积极同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作斗争。有的时候,当事人往往“施小恩,加小惠”和自己“拉关系”,通过套近乎唆使自己在记录中将案件事实变得有所出入,使案件变得扑朔迷离,阻碍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这样的现象应严厉杜绝,做到廉洁自律。同时,我们还应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活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刷卡制度。

(六)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工作实践证明,在困难的时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者能知难而进,善于克服困难,顺利完成本职工作。在维护自我的同时,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荣誉和威信。心理素质不健全的人,在困难面前往往是畏首畏尾,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不可挽回的损失,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威信。作为速录员,要做好本职工作,具备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是十分必要的,主要包括:①良好的气质。由于从事的是特殊行业,不但应形成一种特殊的心理倾向,还应形成一种特别的司法气质。作为一名速录员,在工作中应戒骄戒躁,遇事“三思而后行”,做到“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②良好的品德。人民法院的速录员,除具有良好的气质外,也应具备良好的品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思想、行动上不辞艰辛、不受、不计得失。同时还要有坚定不移的求实精神,坚持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原则,实事求是,努力干好本职工作。③出色的能力。速录员除要具备以上两点外,还应具有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各种能力。主要包括:敏锐的观察力、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迅速的反应能力、牢固的记忆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坚强的自控能力和善于保持的注意力。具有出色的能力,并能适时发挥,才能使速录员的工作顺利进行。另外,有健康的体魄对一名速录员来讲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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