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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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
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16
•【字号】赣市府发[2010]28号
•【施行日期】2010.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发〔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更好地适应赣州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推进“三城同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赣州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0年8月1日起,利用三年时间,通过科学优化交通组织、搭建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打造“文明交通示范路”等一系列措施,使中心城区公民交通出行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执法更加规范,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力争创建全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二、工作原则
在今后及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适应需要、加快发展的原则;二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三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四是夯实基础、管控长远的原则;五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建设
1.完善道路交通影响评价机制。

在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娱乐餐饮经营场所或改变建筑物原规划使用性质用于娱乐餐饮的,以及其它大中型建筑,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对项目区域内部交通设施(如内部道路、停车设施等)、连接外部的出入口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在项目周边的道路上所占的比例、外部路网的承受能力等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实行交通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

2.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机制。

对仅造成车物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模糊责任”认定,推广“彩信通”业务,建立保险快速理赔通道,实行“一站式”事故处理服务,进一步提高简易事故处理的效率,逐步建立方便、快捷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模式。

3.建立道路交通管理快速反应机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组建一支快速反应
的机动队伍,充分依托科技装备,全面掌握城区道路交通动态,遇有警情能以最快速度到达指定位置,因地制宜进行管控处置。

同时,进行全天候路面巡逻,疏堵保畅,提高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能力。

4.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研判机制。

实行道路交通管理各类信息资源(车管、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警情、交通流量、道路控制及勤务计划等)“大集中、优整合、高共享”,建立及时、科学、全面的交通管理信息研判机制。

5.完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

进一步健全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有效应对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拥堵、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突发性公共事件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做到临危不乱、组织有序、管控有力。

(二)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智能系统建设
1.建立智能交通管控平台。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搬迁之后,在原址建立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智能管控平台)。

逐步建设GIS地理信息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交通诱导子系统、交通信号灯控制子系统、交通流量采集子系统、GPS定位子系统、短信收发子系统、交通违法取证子系统、警力资源管理子系统、交通设施管理子系统等。

通过智能管控平台实现对各子系统采集数据的汇总、融合、集成,实现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的科学高效管理。

要引进交通工程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智能交通管控水平。

2.加强民警单警装备建设。

为中心城区所有路面执勤民警配备“警务通”、数码照相机、现场执法记录仪,在巡逻警车上配备号牌识别仪,以增强城区路面交通管理能力。

(三)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
1.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

要全面完善中心城区所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施划,尤其在单行道和“文明交通示范路”上做到标志标线齐全准确、清晰醒
目、符合国标。

在章江新区建设过程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主动介入,在工程设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

2.完善交通信号灯的设置。

中心城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信号灯,按照“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原则设置;对城区道路渠化不合理需改造成灯控路口的,由规划建设部门组织改造。

3.完善交通隔离设施的设置。

要根据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做好中心城区道路的中心隔离护栏增设工作,在东阳山路、文清路、青年路、厚德路、大公路、健康路等道路增设人行道隔离护栏。

(四)加强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工作
1.在河套老城区部分道路实行“禁左”措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实地察看、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禁“左”路口,减少交通冲突,缓解河套老城区的交通压力。

2.在河套老城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措施。

根据青年路、厚德路、大公路人员密集、车流量大、道路狭窄的实际,借鉴国家、省畅通工程专家关于对大公路、厚德路、青年路实行单向通行的意见,在总结南门口综合改造期间对以上道路实行单向通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适时确定青年路、厚德路、大公路对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向通行的方案。

(五)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工作
加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赣市府发[2010]17号),尽快编制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督促有关单位退商还场,加强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管理,鼓励单位、居住小区停车资源实行共享;采取“分地区、分时段、分长短”的停车差别计费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停车泊位的效用。

(六)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
1.着力提升市民出行文明素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有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本单位、本辖区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文明出行教育,并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出租车司机、中小学生、新市民群体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

以“弘扬奉献精神,倡导交通文明”为宗旨,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主职,广泛动员机关、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沿街、沿路单位和居民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尤其要充分发挥公职人员的带头表率作用,建立志愿者服务的长效机制。

3.努力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形式。

针对不同的交通参与者,分类制作、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册(单、卡);悬挂一批符合本地文化氛围、具有人性化和震撼力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实行警务公开,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设置若干个多媒体交通安全宣传设施,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结合建设“文明交通示范路”,运用市场机制,联合相关企业,设置若干永久性宣传牌,打造“文明交通宣传街”。

(七)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工作
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

在中心城区建立集交通安全宣传、业务咨询、建议(投诉)受理、信息查询于一体的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完善信息告知和查询系统。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及时向广大市民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车辆年检信息、驾驶人年审信息、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信息;完善固定电话160(人工台)、1688122(自动台)、手机定制短信、互联网等查询系统;推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四、工作重点及推进步骤
以上工作任务面广量大,近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打造三条“文明交通示范路”,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次第展开,整体推进。

(一)打造三条“文明交通示范路”。

这三条路分别是:长征大道(长征大道与客家大道交叉路口至二监狱转盘)、红旗大道西段(红旗大道南河路路口至西门转盘)、迎宾大道。

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启动,力争到年底达到“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

(二)继续打造“文明交通示范路”的延伸路段。

本着由易到难的原则,在总结“文明交通示范路”打造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延伸路段,继续打造红旗大道东段、文清路、东阳山路,与原示范路连成一体,形成三条大的“文明交通示范路”。

(三)覆盖中心城区所有道路。

充分发挥“文明交通示范路”的示范作用,参照“文明交通示范路”建设标准,推进中心城区其它各路段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辐射带动其它17个县(市)。

适时召开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中心城区文明交通创建工作经验。

全市其它17个县(市)要结合实际,开展创建工作,整体提升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及相关部门职责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共同开创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

市中心城区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协调、解决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相关专栏,对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报道。

市文明办要在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文明市民”创建评选工作中,把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其中;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实施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市公安局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单位,担负着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主要职责和牵头作用。

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把任务落实到交警支队、大队分管领导,分解到每一位责任民警,层层抓好落实;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中心城区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请示汇报,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与各交通参与者通报联系,不断提出、研究、解决新问题,把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团市委要负责组建相对稳定的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

市教育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文明交通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

市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对周边县(市)进入城区的公路客运车辆路线进行调整,使其尽量不经过章江新区和河套老城区;对城区公交路线进行再调整、再优化,科学设置公交站台,实行港湾式改造;加大出租车、公交车的投放力度,并要求城区出租车、公交车全部安装GPS系统。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负责完善中心城区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推行交通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抓好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工作;结合城市改造工程项目,逐步实施河套老城区路网的规划和改造工作。

市城管局要加强对中心城区道路特别是人行道和街巷占道经营的管理。

市园林局要在道路绿化方面征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寻求道路绿化与道路畅通的结
合点。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要负责从控制生产、销售渠道入手,加强对“电瓶三轮车”、“超标车”的源头监管力度。

章贡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车辆的停放管理;加强对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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