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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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结项要求
国家社科基⾦结项要求
电⼦版发⾄邮箱:均须word版格式。
电⼦版格式:⽂件夹命名:项⽬编号+项⽬负责⼈
⽂件命名格式:最终成果+项⽬名称、成果简介+项⽬名称、审批书+项⽬名称
各类项⽬结项材料包括:
⼀.重⼤项⽬:
1.《国家社科基⾦重⼤项⽬鉴定结项审批书》⼀式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式2份
3. 项⽬经费开⽀明细表⼀式2份,财务处盖章,附在审批书中。
4. 最终成果4套(需隐去课题负责⼈相关信息)
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2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引⽤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不超过20%),《国家社科基⾦项⽬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
6. 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重复率检测报告、阶段性成果(论⽂)电⼦版
⼆.年度项⽬:
1.《国家社科基⾦项⽬鉴定结项审批书》⼀式1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式1份。
3. 项⽬经费开⽀明细表⼀式1份,财务处盖章。
4. 最终成果1套(需隐去课题负责⼈相关信息)。
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1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引⽤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不超过20%)。
6.《国家社科基⾦项⽬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
注:
1、满⾜有关条件申请免于鉴定的项⽬,须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填写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并提交《鉴定审批书》纸质版1份,最终成果纸质版1份、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申请免于鉴定的项⽬,有涉及部门采纳或领导批阅材料的,须从线下结项。
相关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各提交2份。
2、以博⼠论⽂或博⼠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结项时须书⾯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法等⽅⾯的改进与提⾼。
原论⽂(报告)需在平台上传。
3、修改复审的项⽬,须提交修改后最终成果及修改说明各1份。
4、修改重新鉴定的项⽬,须重新提交所有结项材料。
以上结项相关材料的电⼦版须登录“国家社科基⾦·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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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相关电⼦版材料。
三.后期资助项⽬:
(⼀)2016年以前⽴项项⽬
1.《国家社会科学基⾦后期资助项⽬鉴定结项审批书》⼀式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简介⼀式3份
3.项⽬经费开⽀明细表⼀式2份,附在审批书中。
4.最终成果3套(需隐去课题负责⼈相关信息)
5.修改说明⼀式2份
6. 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修改说明电⼦光盘(贴标签标明单位、作者)
(⼆)2016年以后⽴项的项⽬须先鉴定、后结项出版。
第⼀步申请鉴定,需提交:
1.《国家社科基⾦后期资助项⽬鉴定申请表》2份
2. 最终成果4套(隐去课题负责⼈相关信息)
3. 光盘1张(含上述所有材料)
第⼆步签订出版合同并由出版社出具出版证明后再结项出版,需提交:
1.《国家社会科学基⾦后期资助项⽬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2.出版证明原件1份、出版合同复印件2份
3.最终成果修改定稿3套
4.光盘1张(含上述所有材料)。
按2007年项⽬经费管理办法执⾏的项⽬,相关表格请在全国哲社规划办⽹址下载
按2016年项⽬资⾦管理办法执⾏的项⽬,相关表格请在全国哲社规划办⽹址下载
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
⼀.重⼤项⽬: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申请免于鉴定,我办将视情况予以审批:
(1)有2项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2)有2项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并被有关实际⼯作部门采纳;
(3)阶段性研究成果被编发我办《成果要报》2篇以上;
(4)研究成果涉密,不宜公开。
⼆.年度项⽬: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的项⽬,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①?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奖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等奖的;
②项⽬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我办《成果要报》采⽤的;
③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三.后期资助项⽬: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的项⽬,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①?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奖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等奖的;
②项⽬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我办《成果要报》采⽤的;
③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教育部项⽬结项要求
(⼀) 重⼤项⽬
1.重⼤项⽬需要提交的鉴定和结项材料:
(1)项⽬《终结报告书》⼀式8份(含原件1份)及电⼦版(Word格式)
(2)项⽬成果8套(书稿鉴定结项前不能出版,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
(3)项⽬《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式8份(复印件)。
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
2.重⼤项⽬⼀般不得申请免予鉴定,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项⽬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已产⽣了很⼤的社会影响,获得国内外同⾏⼴泛认可;
(2)最终成果是研究咨询报告,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经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明确批⽰并在实际⼯作中予以采纳、推⼴、取得明显成效。
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重⼤项⽬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及电⼦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成果原件4套;
(3)项⽬《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各2份(复印件)
(⼆)⼀般项⽬
1.通过鉴定的⼀般项⽬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终结报告书》2份及电⼦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2份及电⼦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附于其后装订
(3)项⽬成果2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2套)
2.⼀般项⽬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项⽬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着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级⾏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质量和⽔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申请免予鉴定结项的项⽬报送下列材料:
(1)项⽬《终结报告书》2份
(2)项⽬成果2套(成果为期刊论⽂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录页、论⽂正⽂并加盖科研处公章)。
以论⽂结题的,⽆论是否达到免鉴条件,最少需要3篇论⽂。
(三)后期资助项⽬:
1.项⽬《终结报告书》原件5份及电⼦版(Word格式)
2.项⽬成果原件5套
3.项⽬《申请评审书》5份(复印件)
附:以上材料下载⽹址:
具体结项详情可查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
成果要求
1.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国家重⼤(重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着1部,并在SSCI或CSSCI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期刊名录见附件三);
国家⼀般课题应出版学术专着1部、在CSSCI上发表3篇系列论⽂;
国家青年课题应出版学术专着1部、在CSSCI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
教育部重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着1部,或者在北京⼤学图书馆版核⼼期刊上发表3篇系列论⽂(期刊名录见附件四);
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着1部,或者在北京⼤学图书馆版核⼼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
教育部规划课题应出版学术着作1部,或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论⽂。
⿎励课题研究成果在国外学术期刊发表(期刊⽬录参见细则附件五)。
2.专着或论⽂发表须注明且只能独家注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
没有注明或多家注明资助机构的成果不得列⼊课题研究成果。
3.课题负责⼈⾄少为⼀篇代表作(着作、论⽂)的第⼀作者或独⽴作者。
⽆关成果不得列⼊课题研究成果。
4.研究成果必须源⾃课题研究。
学位论⽂、博⼠后出站报告等不得充作研究成果提交鉴定。
5.提交鉴定前须在本单位举⾏成果公开报告会,由科研管理部门主持,有同⾏听众的积极反馈。
6.所有课题申请结题均须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提交的研究总报告不少于3万字,成果公报6000-8000字,两者全⽂在⽹上公开。
免于鉴定的条件
为⿎励优秀研究成果,减少重复鉴定⼯作,不同类别课题的最终成果具备以下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1.列⼊国家社科基⾦的课题(国家重⼤和重点课题除外)同《国家社会科学基⾦项⽬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即获得省部级评奖⼆等以上奖励;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关证明。
奖项须为政府所颁发,包括:国家社科基⾦项⽬优秀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及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和省级科学技术奖。
奖项名称应与课题名称对应,课题负责⼈须为获奖项⽬第⼀⼈。
国家重⼤和重点课题不得申请免予鉴定。
2.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省级以上教育⾏政部门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或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新华⽂摘》发表或转载,并有明确唯⼀标识。
3.教育部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在《教育研究》、《⼼理学报》或相等的国外专业刊物、杂志发表,或被⼈⼤复印资料全⽂转载,并有明确唯⼀标识。
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达到列⼊国家社会科学基⾦课题免于鉴定的条件,教育部规划课题达到列⼊国家社会科学基⾦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免于鉴定的条件,均可申请免于鉴定。
申请免于鉴定的,在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时,要说明理由,并随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或转载⽂章的复印件(原件)。
鉴定材料7套(6套提交鉴定、1套存档),每套材料包括:课题⽴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成果附件(专着、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相关证明(领导批⽰、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除专着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装订成册。
申请免于鉴定的,须报送鉴定材料2套;免于鉴定申请未获批准的,按照会议鉴定要求重新报送鉴定材料。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封⾯(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国家社会科学基⾦教育学重点(⼀般、青年)课题
或
全国教育科学“⼗⼀五”规划教育部重点
(教育部青年专项、教育部规划)课题
成果鉴定材料
课题批准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
所在单位
报送⽇期年⽉⽇
⼆、书脊
标注:课题批准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姓名
三、装订顺序(⽬录)
1.课题⽴项通知…………………………………………………()2.课题申报书……………………………………………………()3.开题报告………………………………………………………()
4.中期报告………………………………………………………()
5.鉴定结题申请书………………………………………………()
6.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7.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
8.研究总报告……………………………………………………()9.课题成果公报…………………………………………………()10.发表的论⽂…………………………………………………()11.成果影响证明材料……………………………………………()12.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结项要求
1.纸质材料(具体见附件):须提交《结题申请表》2份,《经费使⽤决算表》3份,按格式要求排版装订的《项⽬研究成果》2份。
⾃筹经费项⽬不需要提交《经费使⽤决算表》。
2.电⼦材料:须提交项⽬成果全⽂1份,项⽬成果核⼼内容简介1份,《结题申请表》1份。
核⼼内容简介,是对项⽬成果的总结提炼,主要包括对问题的简要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要超过5000字。
成果全⽂、核⼼内容简介、《结题申请表》都采⽤word⽂档格式,分别以“项⽬编号·成果全⽂”、“项⽬编号·核⼼简介”、“项⽬编号·申请表”命名。
邮件提交时,以上3个电⼦⽂档统⼀放在以“项⽬编号·项⽬名称”命名的⽂件夹中发送。
国家民委⽹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结项相关事项》
民族研究课题结题必须要撰写“研究报告”,论⽂只能作为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