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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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计
(一)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鸡、鸭、鹅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鸟,貂、貉、虎等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以及高风险区域内的猪。

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水网密集区、候鸟密集活动区和重点边境地区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

日常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对重点活禽市场实行每周定点监测制度,并于7月中旬,对大中城市活禽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各省(区、市)每次集中监测至少采集20个种禽场(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30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30个重点活禽市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羽份/场)、10个猪场(血清和鼻腔拭子各≥20头份/场),野鸟新鲜粪便样本≥100份。

貂、貉、虎等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根据实际情况采样监测。

对发现的死鸟需全部进行检测,并及时将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

血清样本总量不少于1200份,拭子样品和野鸟新鲜粪便采集总量不少于1900份。

(四)检测方法1.免疫抗体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2)判定:弱毒疫苗,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鸡群免疫抗体转阳≥50%为合格;灭活疫苗,家禽免疫后21天,
HI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

2.用RT-PCR检测方法,进行泄殖腔、咽喉拭子和野鸟粪便的病原学检测。

(五)监测结果处理与报告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对阳性禽及其同群禽进行隔离,必要时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2.将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经确诊阳性的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检测阳性的活禽市场休市,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同群禽采取强制性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追溯来源,追查免疫情况。

4.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口蹄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猪、牛、羊。

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发生过疫情地区以及边境地区家畜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

日常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各省(区、市)每次集中监测至少采集10个种畜场(血清样品≥15头
份/场)、50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血清样品≥15头份/场)、20个生猪屠宰场(血清样品≥10头份/场,淋巴结≥10头份/场)以及30个村散养户的牛、羊血清样品(血清样品≥5头份/村/畜种),数量不足的应全采。

样品采集总量应根据本地实际牲畜养殖数量确定,要求最低不少于1600份。

(四)检测方法与结果判定1.免疫抗体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1)方法:O型口蹄疫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液相阻断ELISA,亚洲Ⅰ型口蹄疫用液相阻断ELISA。

(2)判定:正向间接血凝试验,免疫21天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液相阻断ELISA,免疫21天抗体效价≥26为免疫合格。

2.牛、羊口蹄疫感染情况使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

检测结果阳性的,采集其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用RT-PCR方法检测,若检测结果为阴性应间隔15天再采样检测一次,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畜。

3.对猪的检测:从屠宰场采集猪颌下淋巴结用RT-PCR方法进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猪,对阳性猪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五)监测结果处理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病原学检测结果阳性的,样品要及时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和病原分离鉴定。

2.对阳性畜进行扑杀,必要时对同群畜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3.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高致病性猪
蓝耳病监测计划
(二)监测时间华东、中南、西南地区各省区市在4月底之前完成集中监测,东北、西北、华北地区各省区市在9月底之前完成集中监测。

日常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各省(区、市)集中监测至少采集20个种猪场(血清学样品≥30头份/场)、50个商品猪场户(血清学样品≥30头份/场)、30个村散养户(血清学样品≥20头份/村),样品采集总量不少于2700份;采集流产、死胎及以高热为特征的死亡病例组织病料不少于600份。

猪瘟监测计划
(二)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

日常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各省(区、市)每次集中监测至少采集20个种猪场(血清学样品≥15头份/场)、50个商品猪场户(血清学样品≥15头份/场)、30个村散养户(血清学样品≥10头份/村),样品采集总量不少于1350份;采集流产、死胎及以高热为特征的死亡病例组织病料不少于300份。

(四)检测方法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标准:(1)方法:正向间接血凝试验。

(2)
判定:免疫21天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2.用荧光免疫抗体或RT-PCR或ELISA方法,对流产、死胎及以高热为特征的死亡病例进行病原学检测。

鸡新城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鸡、火鸡、鹌鹑等家禽。

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的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

日常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各省(区、市)每次集中监测至少采集10个种禽场(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30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30个活禽市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

血清样本的总量不少于800份,拭子/棉拭子样品和野鸟新鲜粪便采集总量不少于1400份。

新城疫监测采样可与禽流感监测采样相结合。

(四)检测方法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判定标准(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

(2)判定:免疫21天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2.用RT-PCR鉴定方法进行病原学检测。

(五)监测结果处理病原学检测阳性所在禽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布鲁氏菌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所有乳用牛羊及种畜场牛羊,同时各地应根据实际,安排对其它易感动物进行抽检。

(二)监测时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具体监测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检测方法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6-2002)进行,筛选检测用琥红平板凝集试验;阳性样品用试管凝集反应或补体结合试验进行复核。

经农业部兽医局批准免疫的家畜,相关省份必须进行病原学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四)监测结果处理对没有免疫的或未经农业部兽医局批准免疫的家畜,检测结果阳性的,应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牛结核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所有乳用牛(包括奶水牛)以及种畜场牛。

(二)监测时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具体监测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检测方法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5-2002),应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

(四)监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血吸虫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云南、四川等7个疫区省的110个重疫区县按规定数量进行抽检,非重疫区县和其他省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检。

8个疫情观测点须对辖区内所有的牛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4-5月份、9-10月份各监测一次。

(三)监测数量1.每次每个重疫区村抽检5头以上,不足5头的全部检测。

2.疫情观测点每次须对辖区内所有的牛进行监测。

(四)检测方法用间接血凝方法或Dot-ELISA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用粪检法复检,仍为阳性的确诊为阳性畜。

(五)监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所在村的全部存栏牛进行药物治疗。

狂犬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狂犬病高风险区域的犬、猫,重点对死亡、疑似发病及动物门诊犬、猫采样检测。

(二)监测时间病原监测:全年开展日常监测,春夏季节安排一次集中监测。

免疫监测:在开展犬、猫狂犬病免疫工作一个月后进行免疫抗体监测,每年开展一次集中监测,集中监测在10月底前完成。

(三)监测数量广西、湖南、广东、湖北、贵州、河南、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江苏、江西、重庆、四川、安徽、云南等重点省份每年检测500份以上。

其他省份每年检测200份以上。

死亡犬、猫取脑组织,活体动物采集血清。

(四)检测方法(1)病毒检测:脑组织以直接免疫荧光或
RT-PCR进行检测。

(2)抗体检测:ELISA方法。

(五)监测结果处理(1)脑组织样品送农业部狂犬病实验室(中国农科院长春兽医研究所)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2)扑杀阳性犬,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小反刍兽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小反刍兽疫高风险区域的羊,重点监测流通环节。

(二)监测时间重点进行病原监测。

全年开展日常监测,夏秋季节安排一次集中监测。

(三)监测数量西藏、新疆等重点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年检测2000份以上,云南、广西、四川、贵州、青海等省份每年检测200份以上。

活羊采集口鼻棉拭子,非正常死亡的羊采集淋巴结或抗凝血。

(五)监测结果处理1.病原学样品送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进行检测。

2.病原学检测阳性的,按快报要求报告。

扑杀阳性羊及同群羊,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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