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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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严把材料质量进货关,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险部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的委托

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质检员对公司产品所需材料按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进货查验,经查验合

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当某些检验或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检验或试验,对委托单位能力、资质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记录。

3、检验结束后,质检员及时做好状态表标识,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作好记录,原则上按退货处理,在不影响质量情况下,经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也可做让步接受处理,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4、对无标准、又无明确指导性文件,也无生产厂合格证的,或采购商品不在合格厂评估范围内的,质检员有权拒绝验收。

5、质检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做到记录完整、及时、准确。并有质检人员签名.

6、质检员有质检部门负责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质检工作。

三、检验规程

1、原材料进场应按合同要求验收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进货材料按进货5%进行抽样,检查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目的: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有部门、车间和个人。

1、生产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定及研究

2、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对车间员工进行监督。

制度:

1、人员管理

2、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

3、生产经理负责检查监督车间整体工作情况,统一一进行班组间的协调和出现问题的解决.

4、生产经理负责工人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培训合格上岗。

5、生产负责人员,每天生产结束填写生产工作日记,并于当天上报生产经理。

管理方法:

1、生产经理和生产负责人在生产前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生产.

2、车间主任应指导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3、车间主任检查车间生产工艺流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及时反馈给生产经理进行处理.

中间产品的检验:

1、各二序工作人员按频率、项目工作方法进行自主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流程。

2、质量管理部门的质检员,依据相关的质量标准及检测流程对产品的外观、包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车间和质检部门应进行适当标识和隔离,以防小合格产品流入下一工序被误用。

2、所有不合格产品应按照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处理,生产车间不得擅自处理。

入库:

产品检验合格方可入库,生产负责人,填写入库单,组织人员经库管人员核对无误,办理入库手续,按库管人员安排放入指定位置。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产品合格,维护公司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终产品检验。

3、职责:

1)质量技术部负责产品最终检验。

2)其他部门辅助质检对产品进行最终检验。

3)化验员对产品进行最终检验做好详细记录。

4)产品检验完,由技术部门人员判断产品是否合格,若合格,开具《出厂检验报告单》,由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出库。若不合格,按不合格产品规定,进行处理。

5)每批产品有留样,留样产品应放在专属留样区,按品种、批次分类放置。并留有标识。

6)质检员应得到质检部门领导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检验工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2、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裣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4、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

(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质量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

3、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报告,向管理层报告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全面负责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和措施。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自查方案,组建自查小组,按照计划实施自查,起草报告,对不合格项目整改实有效确认。

4)受检部门:在指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不合格项目整改。

4、要求

1)自查频次:每年至少2次,覆盖所有部门。

2)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或外界重大投诉,需追加食品自查。

3)食品自查准备:自查组长提出食品自查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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