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安全检查通报[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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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5月份安全检查通报
宏盛集团2017年5月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为了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职能部门服务职能和技术审批,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提升煤矿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公司组织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对所属企业每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本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公司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
二、检查项目
本月安全检查共七项:安全隐患大排查、复产验收基本条件对表检查、地测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排查、环保专项检查、包矿及日常安全检查、驻矿安监组跟班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一)安全隐患大排查
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职能部门全体人员于5月10日在安泰煤矿、5月12日在聚德煤矿、5月22日在安泰洗煤厂、5月23日在聚德洗煤厂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共查出问题55条,其中:安泰煤矿20条,聚德煤矿16条,安泰洗煤厂12条,聚德洗煤厂7条。
主要问题如下:
安泰煤矿
1、9201回顺辅助运输变坡点未设置挡车装置。
2、8203运顺辅助运输设施未安装(430m)。
3、8203运顺探水允许掘进距离已超过70m,未进行探水。
4、二采区水泵房开关漏电试验按钮锈蚀严重,不能正常使用。
5、二采区水泵房主水仓煤泥沉积多。
6、9103回采回收出来的杂物未及时出井。
聚德煤矿
1、暗斜井变坡点皮带机底托辊不能正常运转。
2、80103综采工作面支架压力表数值与在线监测显示数值误差大。
3、80104运顺皮带机头应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栅栏。
4、80105回顺掘进工作面掘进机未安设喷雾泵。
5、80105回顺风机切换开关备用电源馈电保护损坏。
6、80105回顺掘进工作面开口前未进行探水。
安泰洗煤厂
1、矸石不能及时运出。
2、电葫芦、起重机检修报告未取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科未配备科长。
聚德洗煤厂
1、预处理器加油漏斗及排气孔用破布覆盖。
2、原煤皮带机头瓦斯检查不及时。
3、原煤皮带机皮带存在跑偏现象。
(二)煤矿复产验收基本条件对表检查
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职能部门全体人员于5月25日在安泰煤矿、5月26日在聚德煤矿,对照柳林县煤炭工业局新制定的《柳林县煤矿复产验收基本条件排查表》进行了对表检查,除验收表现状描述填写个别数 2 据不正确以外,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共性问题
1、未设置职业病防治专职机构。
2、放水钻孔矿长未审核签字。
3、无掘进水文地质分析报告。
4、采掘工程平面图未进行“三区”划分。
5、五个“百分之百”不达标(未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不全;未进行年检)。
6、离岗人员未体检。
7、事故隐患排查台账未按每旬登记管理。
8、未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个性问题聚德煤矿
1、营业执照已过期,有效期至2017年5月19日。
2、生产要素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水文地质类型、矿长资格证)公告发生变化未变更登
记。
3、主斜井皮带机钢丝绳芯在线监测有一块通道板故障。
4、8#集中运输第三部皮带钢丝绳芯在线监测未安装完毕。
5、各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完善装订成册。
安泰煤矿
1、防治水5种基本矿图中有2种矿图未每半年修正一次。
2、每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三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现状3 评价聘请的中介单位资质未在省厅备案。
3、9#运输大巷的皮带机未安装在线监测。
4、架空乘人装置减速器未设置油温检测装置。
(三)地测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检查
根据2017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公司技术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两矿两厂进行了地测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问题30条,其中:雨季“三防”19条,地测防治水11条。
主要问题如下:
共性问题
1、采区水仓淤泥已满,清理不及时。
2、掘进巷道水沟不畅通,滞后工作面严重。
3、雨季“三防”应急演练未按计划时间进行演练。
个性问题聚德煤矿
1、救护楼背后排水沟内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
2、副井与人行斜井口防洪沙袋备用数量不足。
安泰煤矿
1、雨季“三防”应急物资库物资储备不全,无台账记录。
2、高位水池水沟有两处较浅,出水口暗井被淤泥堵满,未及时清理。
3、雨季排查未按制度进行,缺少排查记录。
4、缺少雨季“三防”值班人员名单表。
5、8203运输顺槽超前探放水不及时。
4 聚德洗煤厂
1、防洪防汛应急物资种类与方案不相符。
2、原煤场地西部水沟淤泥未清理。
3、主厂房外水沟内有杂草杂物。
4、防洪及地质灾害排查不按管理制度执行。
安泰洗煤厂
1、南部护坡底出水不畅。
2、南部护坡顶部排水出口已堵,从护坡上流至厂区内。
3、雨季“三防”专用物资未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四)环保专项检查
国家对环保检查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针对这一情况,公司领导安排职能部门对两矿两厂环保方面进行常态化检查,本月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共性
1、原煤仓顶部未封闭。
个性聚德煤矿
1、生活污水处理后直排,不循环使用。
2、调节池检查井内有积水,水泥墙体开裂。
3、矿井污水处理站1#旋流澄清池排泥闸阀漏水。
4、脱硫车间2号脱硫塔循环泵不能使用。
安泰煤矿
1、布袋除尘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2、生活污水处理缺活性污泥,不能正常使用。
3、矿井水处理后直排,不循环使用。
聚德洗煤厂
1、布袋除尘器没有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
2、筒仓场地排水沟沉积污泥杂物。
3、产品场地地面扬尘、卫生差、有杂物。
安泰洗煤厂
1、厂区洒水收集池未实现闭路循环,且部分地面雨水无法进入雨水收集池。
2、付产品不能及时运走,场地露天堆放。
3、下曹家坡矸石场未彻底覆盖处理完善。
(五)包矿及日常安全检查
包矿组包矿检查及日常安全检查共查出问题23条,已全部整改销号。
(六)驻矿安监组跟班检查
两矿驻矿安监组对县煤炭局安全检查提出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均已销号。
(七)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公司保安部对公司及各单位消防设施、用电、防火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46条,其中16条已整改,30条正在整改中,具体问题详见5月份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三、采取措施及手段
1、公司每次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认真填写到宏盛集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表上,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检查、谁复查、谁销号”的原则;
2、公司包矿组日常查出的问题,由包矿组负责跟踪复查销号;
3、对检查不负责任的职能部门人员,从严处理;
4、对公司检查所提出的问题及隐患不是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整改治理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不完善,每发现1条,处罚负有责任的矿级领导及科队长至少200元,上不封顶。
四、安全状况:平稳
五、处罚情况
本月总计处罚46610元,其中:
聚德煤矿抓“三违”完成162人次,其中“过三关”18人次,共计罚款14860元;
安泰煤矿抓“三违”完成235人次,其中“过三关”48人次,共计罚款18950元;
聚德洗煤厂抓“三违”完成39人次,共计罚款5700元;安泰洗煤厂抓“三违”完成48人次,共计罚款7100元。
附件:
1、2017年6月份工作安排;
2、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各项考核汇总表;
3、煤矿班组建设奖罚审批表;
4、洗煤厂抓“三违”考核指标汇总表;
5、公司领导及“三大职能部门”人员下井次数汇总表。
2017年6月份工作安排
安全监察部
1、督促煤矿做好2017年第16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举办“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竟赛活动。
2、督促煤矿对市煤炭局检查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公司组织人员进行专门验收。
3、组织对上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验收。
4、继续跟踪关注安泰9103回采搬家倒面期间的安全工作。
生产经营部
1、协助聚德煤矿对5#皮带运输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造。
2、协助安泰煤矿9201综采设备的安装工作。
3、督促两矿两厂完成6月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应急演练活动。
4、落实公司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后续建设项目协议的签订和项目的施工。
5、完成刘聚35KV线路12号铁塔安装工作。
6、完成罗家坡深井施工电源和枣窑新农村建设施工电源的安装。
技术管理部
1、组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专项排查工作。
2、组织开展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工作。
3、关注聚德煤矿80204工作面回风顺槽水文地质探测工作。
4、督促安泰煤矿9103工作搬家后尽快封闭。
第二篇:8月份安全检查通报
湖南省娄衡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娄衡高速公路总监办公室
8月份安全检查通报
各监理处、承包人:
根据近期对全线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显示,各单位做了一定的努力,主线交通秩序良好,限速牌、交通导向牌均能起到相关作用,安全生产势头良好。
但仍有较大的不足,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各路基单位防护工程施工人员基本不戴安全帽,施工现场施工机械防护设施(反光镜)缺失较多,平交道口封闭不到位且现场无安全警示标牌。
一标:桥梁、路基、防护施工人员安全意思淡薄,长冲互通匝道桥现场六人未戴安全帽,K3+7
10、K6+600左侧边坡防护施工多人未戴安全帽,K7+903大塘桥T梁安装现场六人未戴安全帽,桥下已恢复通车的S210省道改线边坡滑塌隐患未排除、现场未设专人指挥交通,K6+740新屋村大桥5#台右幅便道两侧有约一米深的坑且现场无警示标志,一标现场有近二十处出口均无警示标志。
现场施工机械防护设施(反光镜)损坏未修复。
二标:桥头搭板施工现场无警示标志,现场多处出入口无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损坏严重,现场施工机械防护设施(反光镜)损坏未修复,K35+700处路基土方开挖存在掏底开挖现象。
笋安山隧道娄底端洞内积水积泥较严重,开关箱破损未修复或更换,未使用冷光源照明,洞内通风效果差,成洞段锥筒污染严重,作业人员大部分未穿反光背心。
笋安山隧道衡阳端左洞未通风,洞内空气严重污浊,部分施工人员未穿反光背心。
三标:洪市连接线边坡滑塌处未设置围挡防护,多处出入口及互通匝道口无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损坏严重,K50+158蒸水大桥桥面材料、设备堆放混乱,桥梁附属工程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
四标:檀山服务区边坡防护人员未戴安全帽,K58+460等四处出入口无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损坏严重,库宗互通立交现场施工机械防护设施(反光镜)损坏未修复。
五标:檀山互通连接线防护排水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现场无围挡及警示标志,K74+900左侧防撞墙施工现场无警示标志,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两处出入口及互通匝道口无警示标志。
六标:三处出入口及互通匝道口无警示标志,现场施工机械防护设施(反光镜)损坏未修复。
七标:多处出入口无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损坏严重,K103+450处锚杆框架梁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防护及警示标志。
八标:天桥护栏施工过程中桥下未设置围挡及警示标志,互通匝道口无警示标志。
九标:七碗互通跨线(衡枣)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施工人员穿拖鞋上班作业;七碗互通匝道桥1#墩衡枣高速中分带护栏未及时恢复;七碗互通匝道路基作业机械防护设施(反光镜)损坏未修复。
十一标:八项抓手“沥青拌合站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未按照质安局文件要求落实到位;中分带排水沟、路缘石现场安装人员未穿反光背心,现场无围挡及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及通行路段安全警示标志偏少,部分地段改道标志牌缺失;水稳摊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专(兼)职安全员脱岗或未佩戴相关标识;拌合站及作业现场施工机械防护设施(反光镜)损坏未修复。
十二标:八项抓手“沥青拌合站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未按照质安局文件要求落实到位;中分带排水沟、路缘石现场安装人员未穿反光背心,现场无围挡及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及通行路段安全警示标志偏少,部分地段改道标志牌缺失;水稳摊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专(兼)职安全员脱岗或未佩戴相关
标识;拌合站及作业现场施工机械防护设施(反光镜)损坏未修复。
新增沥青储存罐管道安装过程中,气瓶间距达不到5米的要求,气瓶与动火点间距达不到10米的要求,作业现场没有配备应急消防器具。
十三标:八项抓手“沥青拌合站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未按照质安局文件要求落实到位;中分带排水沟、路缘石现场安装人员未穿反光背心,现场无围挡及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及通行路段安全警示标志偏少,部分地段改道标志牌缺失;水稳摊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专(兼)职安全员脱岗或未佩戴相关标识;拌合站及作业现场施工机械防护设施(反光镜)损坏未修复。
房建标:各工点施工平台竹架板均未固定。
双峰收费站交警大队楼梯无防护栏杆,临边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不规范;双峰服务区现场四人未戴安全帽,两个灭火器全失效;洪市收费站室内临时用电接线不规范,蓄水池围挡不到位,一个灭火器失效;檀山服务区(左侧)支架无扫地杆,支架与脚手架连接并共同受力;檀山咀收费站临边防护不到位,收费大棚基坑围挡防护不足,现场多人未戴安全帽,仅一个灭火器且失效;岐山收费站现场二人未戴安全帽,设置的安全通道无法通行,施工通道无防护棚,一个灭火器失效;祁东收费站施工通道无防护棚,二人未戴安全帽;楠木收费站现场三人未戴安全帽,临时用电接线不规范,地上有突起钉子。
机电、管道标:横向管道施工过程中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或设置数量不足,中分带硅芯管布设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所有作业人员均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十二标:预制场使用的龙门吊未悬挂检验标牌或未检验,叉车均未检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不能随身携带或无证操作;在主线路基上存放的护栏无安全警示标志,在路侧存放的护栏放置不平稳。
要求:
1.各单位所有上路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作业点两端设置警示标牌,作业范围以锥筒、水马等设施围挡。
2. 所有施工机械附属设施齐全,否则以带病作业进行处罚。
所有上路机械和车辆停放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半幅占道时应提前设置改道标志牌,临时停放时应开双闪灯示警;机械作业范围应提前设置改道标志牌,现场应设专人指挥。
3.路面标作业现场(含各拌合站)应有专(兼)职安全员值守,专(兼)职安全员必须佩带袖章并佩戴安全帽,否则以脱岗处罚。
4.各类出入口(含互通区匝道口、取弃土场出入口)不能及时封闭的需设置警示、警告标志。
5.路面标沥青拌合站验收要求:
①全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岗位责任明确,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每天对站内情况全面检查。
②储油罐防火间距不小于15m,设置围挡及遮阳棚,配备灭火器材及消防灭火材料。
沥青罐、油罐、气罐等危险源附近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
在现场设置消防池、消防砂、消防桶等必要的消防物品。
③拌合楼安装、拆除安全专项方案已获得批准并执行。
其中拌合楼、罐筒稳定性验算应单独核签。
④拌和站功能分区合理,实行全封闭管理,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⑤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须取得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才能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附带
的压力表应经过计量校验单位的检验方可使用。
⑥各类固定设备的地脚螺栓齐全可靠,高耸的各类筒、罐不设风缆时要出具稳定性验算资料。
⑦所有设备应单独与基础固结牢固,禁止违规串联固结。
6.房建标应加大现场安全管理,支架和脚手架应严格执
行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加强现场临边、临口防护,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和施工人员防护用品使用管理。
7.三十二标尽快完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并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对集中存放在路基上的护栏要妥善保管,设置相应的围挡和警示标志牌。
湖南省娄衡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娄衡高速公路总监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第三篇:9月份安全检查通报
中交南京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建设项目
安全检查简报
2011年9月
中交南京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编制日期:2011年9月29日
2011年9月28日上午,中交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建设建设指挥部权县民副指挥长带队,组织部指挥部
安全总监、总调度、安质部、综合部、工程部、计合部、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
安全总监参加,对隧道局江南工区定淮门工地、二航局扬子江大道工作井、隧道局梅子洲风井、江北明挖
段等四处工点现场进行了平铺检查,本次检查既是作为月度安全检查,同时也是落实股份公司部节前安全
大检查的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迅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
安全。
一、江北工区
1、隧道局施工的JD22阶段,挖掘机违章在砼内支撑顶部作业。
要求:严禁挖掘机设置在内支撑上作业。
2、二航局JD13阶段第三层钢管内支撑没有及时布设。
此问题在九月二十三日指挥部检查后要求现场
整改,此次检查发现未得到彻底落实。
要求:二航局及时架设内支撑,并说明二十三日至今未整改的原因
3、两家施工单位都存在地下连续墙及主体结构的砼凿毛均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的凿毛工具也不符合要求。
要求:,选配合适的凿毛机具,重新按照要求凿毛,监理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4、江北明挖段隧道局施工现场,发现挖掘机司机光脚进行操作现象;吊车支腿未进行有效支垫。
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加强安全管理,杜绝机械设备违章操作。
5、隧道局江北明挖段砼支撑底模侧模有个别漏拆现象,存在安全隐
患
要求:每层支撑进行彻底清理。
6、隧道局江北明挖段没有设置上下人安全楼梯通道和应急通道,现场发现施工人员在简易直梯上下,
要求:按照深基坑安全专项方案要求进行及时布设上下安全通道,拆除简易直梯。
7、地连墙接缝处出现漏水,未随时进行处理就进行下一步施工。
8、隧道局江北明挖段JD16节段,地板钢筋绑扎前地板防水层未施做。
要求:必须要有设计书面意见及正式审批手续。
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9、深基坑支撑钢围檩有凌空现象
要求:每一层钢围檩施工时,必须及时按照设计进行填封
10、抗拔桩破除没有进行有效的桩顶高度预留,并且桩顶凿毛处理不规范。
要求: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并做好桩头防水施工
二、江南二航局工区
1、二航局江南工作井现场,钢筋直螺纹套丝工艺不合格,有卷边现象,丝扣不标准,主筋存在大量气割现象。
现场直螺纹接头检验工作存在漏洞
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施工,加强现场检验
2、二航局现场电器设备无明确规划,消防器材不到位,无消防平面布置示意。
要求:现场明确电器设备、消防器材布置,显示布置平面图
3、二航局十字钢板加工用5吨龙门吊无自动闭锁装置,吊装设备未
检验使用
要求:安装自动闭锁装置,报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扬子江大道试桩泥浆池布置简单随意,位置靠近主车道,四周防护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均不能达到要求
要求:及时整改。
5、工作井未及时做好防尘措施,水泥罐没有设置防尘罩要求:及时整改
三、隧道局江南工区
1、隧道局江南工区在定淮门大街施工围挡范围内现场凌乱,杂物清理不及时,现场文明施工均不能达到要求。
要求:明确责任人,专门负责江南工区文明施工,要有文明施工专项管理办法和专项方案,加强文明施工宣传,必须保证施工不扰民,做到规范、整洁、文明、和谐。
2、江南迁改工区在定淮门大街施工中压坏一处居民楼自来水管道,造成长时间漏水,未进行及时抢修。
要求:迅速抢修,并报现场处理结果
3、未及时做好防尘防噪音措施,水泥罐没有设置防尘罩要求:整改
4、大型起吊设备要有专项方案,司吊人员及指挥人员要有操作证,要及时检查起吊吊具是否安全
要求:要有起吊作业安全台账记录、人员操作证、吊具日常检查和维修更换记录等资料。
四、梅子洲工区
1、现场消防灭火器材没有明确位置设置。
要求:现场明确布置消防器材位置和标识牌
2、料仓超高墙体加固没有做彻底。
要求:墙体及时加固
五、请监理单位共同参与督促整改,书面整改报告于10月5日前上报指挥部。
2011-09-28
第四篇:10月份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宁高新通道暨宁高城际轨道二期土建工程现场指挥部文件
宁交轨道指安发[2013]39号
10月份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南京宁高新通道建设有限公司、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交通厅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活动的要求,指挥部结合工程特点,按照“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活动专项方案的总体部署,于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3日对四家参建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路基单位的人员防护,基坑防护、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桥梁单位的人员防护、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厂安全防护设施、钢栈桥、支栈桥、钻孔平台防护、围堰安全防护、墩柱、盖梁施工安全防护、梁板安装安全防护。
四家施工单位基本上都按照安全规范对人员防护与基坑、钢栈桥等施工现场设置了安全防护设施。
但是检查中也发现若干易被忽视的不足之处:有个别人员没有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交通安全设施不规范;基坑防护设施有缺失,无人维修;临水、临边与下部结构防护不到位,没有完全覆盖施工现场。
二、存在问题
1、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1)路边临边防护出现破损并且没有加固。
(编号001)
(2)基坑防护栏杆破损,无人维修。
(编号002)
(3)现场带班公示牌没有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编号003)
(4)路面与基坑存在高度落差,没有设置任何防护栏杆,极易发生陷落危险。
(编号004)
(5)如图该施工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到期,未及时复审年检。
(编号005)
(6)基坑安全防护栏杆缺失,存在安全隐患。
(编号006)
(7)安全警示牌损坏,应予以更换。
(编号007)
(8)行车限速牌被障碍物遮挡,驾驶人员无法看清。
(编号008)
2、中交第二航务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