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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作为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其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船舶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船舶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泵、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灭火系统等。

2、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检查和维护工作应记录在案,包括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验和充装,压力不足或过期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4、船舶上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二、船舶火灾预防措施1、船舶上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2、严禁在船舶上使用明火作业,如必须进行明火作业,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船舶厨房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炉灶和燃油,定期清理油烟管道,防止油污积聚引发火灾。

4、船舶上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存放,远离火源和热源,并按照规定进行限量携带和使用。

三、船员消防安全培训1、船舶所属公司应定期组织船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使船员熟悉船舶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和逃生技能。

2、新上船的船员应在上船前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船工作。

3、船员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船舶火灾应急处置1、船舶发生火灾时,船员应立即发出火灾警报,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灭火措施。

2、船长应负责指挥火灾扑救工作,组织船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在灭火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船舶的重要设备和文件,防止火势蔓延。

4、如果火灾无法控制,应及时向附近的船舶和岸上救援机构发出求救信号,并做好弃船准备。

五、船舶消防安全监督检查1、船舶所属公司应定期对船舶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船舶消防安全责任1.船舶所有人应当为船舶的消防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并委派专人负责船舶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船舶所有人应当保证船舶的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修理。

3.船舶所有人应当组织船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船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船舶消防设备管理1.船舶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泵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2.船舶消防设备应当摆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保持畅通。

3.船舶消防设备应当随时准备使用,不得被堵塞、使用过期或者损坏。

第四章船舶消防组织管理1.船舶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组织,明确消防指挥人员和各级消防组织的职责。

2.船舶应当制定消防演习计划,并定期进行演习,以提高船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船舶消防组织应当定期组织船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船员的消防意识。

第五章船舶火灾应急处置1.船舶发生火灾时,船员应当立即执行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报告船长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2.船舶火灾情况紧急时,船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救援。

3.船舶火灾处置过程中,船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组织指挥,及时疏散人员并防止火势蔓延。

第六章船舶消防安全检查1.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船舶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排水系统等。

2.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应当由专业的消防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3.船舶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船舶所有人,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章船舶消防安全培训1.船舶所有人应当定期组织船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控知识、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等。

2.船舶消防安全培训应当由专业的培训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3.船舶所有人应当保留船舶消防安全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对船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八章船舶消防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1.船舶发生火灾或其他消防安全事件时,船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完整版)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完整版)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前言1 范围12 引用标准13 定义24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5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36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27 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16附录A (标准的附录)船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17附录B (标准的附录)消防演习记录31附录C (标准的附录)船舶防火档案32本标准依据国家公约及船舶检验、海事、公安消防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制定。

其目的是为监督检查部门和船舶均有所遵循,以加强船舶安全营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运公安局。

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船级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广州、大连海运公安局,上海、大连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鹤鸣、郭舜丰、陈自君。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安全设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及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应接受法定检验,在我国沿海、内河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1999年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及1998年修改通报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IMO SOLAS 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已生效的修正案IMO《1978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AMD1-1995 AMD2-1997)LMDG CODE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O MSG. 35(63)决议《油船应急拖带装置指南》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消防安全检查fire safety in specti on对消防设备、器材和防火、灭火措施及消防管理的检查。

轮船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轮船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轮船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船舶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第一章:船舶消防概述一、船舶消防的重要性二、船舶消防法规概述第二章:船舶防火知识一、火灾的基本概念二、船舶火灾的特点三、船舶火灾的危害与损失四、船舶火灾的分类五、防火基本原则六、船舶防火的基本技巧七、防火设施与设备第三章:船舶消防组织体系一、船舶消防组织体系的构成要素二、船舶消防组织体系的职责和任务三、船舶消防组织体系的训练与演习第四章:船舶消防设备与器材一、船舶消防设备的概述二、手提式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方法三、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四、船舶消防泵的使用五、船舶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六、船舶消防装置与设备的检查与维护第五章:船舶火灾的预防与处置一、船舶火灾的预防二、火灾预防管理三、船舶火灾的应急处置步骤四、火灾逃生与疏散五、船舶火灾救生器械使用方法六、灭火、救火与自救技能第六章:船舶灭火药剂与灭火技术一、灭火药剂的种类与特点二、灭火药剂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三、灭火技术方法与应用第七章:船舶火灾案例分析与总结一、船舶火灾案例分析二、船舶火灾救援与处理第八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一、消防知识考核二、船舶消防设备及器材使用考核三、船舶火灾处置与救援考核结语本次船舶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对船舶消防的概述、船舶防火知识、船舶消防组织体系、船舶消防设备与器材、船舶火灾的预防与处置、船舶灭火药剂与灭火技术以及火灾案例分析与总结等方面的培训,旨在提高船舶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火灾的能力,从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航行安全。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悉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预防与处置技能,培养正确的火灾逃生与疏散意识,加强消防演习与训练,常怀警惕之心,切实提高船舶消防安全水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船舶的航行安全,为船舶行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船舶及其船员的安全,预防和控制船舶火灾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船舶的消防设备完好可用,船员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并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以下将详细介绍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制度概述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各类船舶,包括货船、客船、油船等,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制度包括船舶消防设备的管理、船员的消防培训、火灾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制度的目的是预防和减少船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保障船舶上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船舶消防设备的管理1. 船舶消防设备的种类和配置应符合国家要求,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配和安装。

2. 船舶消防设备的检验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功能完好可用。

3. 船舶消防设备的储备物资包括灭火器、灭火器配件、消防栓、防火服等,应按照要求进行储备和更新。

三、船员的消防培训1. 所有船员都应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包括火灾的起因、扑救原则、逃生自救方法等。

2. 船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3. 船员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协助其他人员疏散和逃生。

四、火灾应急处置1. 船舶应配备专业的火灾应急队伍,负责火灾发生时的处置工作。

2. 火灾应急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3. 火灾应急处置包括报警、疏散、灭火等,应按照相关预案和程序进行。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1. 船舶的消防安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船舶的消防设备和制度符合要求。

2.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

3.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船舶消防安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六、制度的执行与违章处理1. 船舶的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

2.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

3. 制度的执行应与船舶的其他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一个完备的管理体系。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一、消防安全制度要求:1.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组织机构、消防演练计划、应急预案等;2.消防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消防相关证书;3.配备足够数量和合适类型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带等;4.合理规划消防安全通道,保证人员疏散的顺畅。

二、消防设备要求:1.水源系统:应配备足够容量和压力的消防水源,确保供水可靠;2.灭火器:船舶上应配备不同类型和规格的灭火器,便于在不同情况下使用;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置在船舶各个重要区域,能够自动侦测并启动喷水灭火;4.火灾报警系统:应设置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5.逃生设备: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适类型的逃生设备,包括救生艇、救生船、救生衣等;6.通风系统:船舶上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火灾扩大。

三、消防设备维护检查要求:1.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可用性、灵敏度等参数,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2.灭火器:定期检查灭火器的压力、密封性等指标,确保其正常运行;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定期检查喷头、喷水管道等部件的堵塞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4.灭火器:定期检查报警系统的探测器的灵敏度和检测范围等指标;5.逃生设备:定期检查逃生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并及时更换或修理损坏的设备;6.通风系统:定期清洁通风系统的风扇、管道等部件,确保正常通风。

四、消防演练要求:1.定期组织船舶上的消防演练,包括火灾报警、疏散撤离、灭火等;2.模拟不同场景的火灾,让船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设备的使用方法;3.分层次、分阶段地进行演练,提高船员面对火灾的应变能力;4.配备相应的演练装备,确保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包括了消防安全制度的要求、消防设备的要求、消防设备的维护检查要求和消防演练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制度和规范的管理,船舶上的消防安全水平将会得到有效提升,为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完整版)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完整版)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前言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定义 24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5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 36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27 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 16 附录A(标准的附录)船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17 附录B(标准的附录)消防演习记录 31 附录C(标准的附录)船舶防火档案 32前言本标准依据国家公约及船舶检验、海事、公安消防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制定。

其目的是为监督检查部门和船舶均有所遵循,以加强船舶安全营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运公安局。

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船级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广州、大连海运公安局,上海、大连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鹤鸣、郭舜丰、陈自君。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安全设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及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应接受法定检验,在我国沿海、内河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1999年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及1998年修改通报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IMO SOLAS 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已生效的修正案IMO 《1978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AMD1-1995,AMD2-1997)LMDG CODE《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O MSG. 35(63)决议《油船应急拖带装置指南》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消防安全检查fire safety inspection对消防设备、器材和防火、灭火措施及消防管理的检查。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作为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其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科学合理、严格有效的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船舶消防安全责任1、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是船舶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船舶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船长对船舶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组织船员制定并实施船舶火灾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

3、船员应当遵守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本岗位的消防职责和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船舶消防设备和器材1、船舶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斧、消防桶等。

2、消防设备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完好、有效。

灭火器应当定期进行充装和检验,消防水带和水枪应当定期进行压力试验。

3、船舶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和使用说明,船员应当熟悉其使用方法。

三、船舶火灾预防1、船舶的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火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2、船舶的燃油、润滑油等易燃液体应当妥善储存和使用,防止泄漏引发火灾。

3、船舶的厨房、锅炉房等用火场所应当加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船舶的货物装卸和运输应当遵守防火规定,易燃易爆货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隔离和存放。

四、船舶消防巡查1、船舶应当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定期对船舶的各个部位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消防巡查应当包括船舶的机舱、货舱、厨房、船员舱室等重点部位,巡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消防设备、易燃物品等。

3、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报告船长和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

五、船舶火灾应急处置1、船舶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2、船员应当熟悉火灾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自己的应急职责,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作为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其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船舶在航行和停泊期间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船舶消防设施与设备1、船舶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泵、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固定灭火系统(如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火灾探测器、报警装置等。

2、消防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检查和维护工作应记录在船舶消防设备维护记录簿中。

3、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验和充装,压力不足或超过有效期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4、船舶的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二、船舶消防组织与人员职责1、船舶应建立消防组织,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船长为船舶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船舶的消防安全工作。

2、船舶大副或轮机长为船舶消防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船舶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船员应熟悉各自在消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了解船舶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方法,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方法。

4、船舶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船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船舶防火措施1、船舶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电气短路、过载等引发火灾。

2、船舶的厨房应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使用明火时应有人看守,防止火灾发生。

3、船舶的货舱、机舱、油舱等重点部位应加强防火巡查,严禁烟火。

4、船舶在装卸易燃易爆货物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5、船舶的油漆间、物料间等易燃场所应妥善存放易燃物品,保持通风良好。

四、船舶火灾应急处置1、一旦发生火灾,船员应立即发出警报,并按照消防应急预案采取灭火行动。

2、船长应迅速组织指挥灭火工作,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向外界求助。

3、在灭火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优先组织人员疏散和逃生。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八、一前言1范围12引用标准13定义24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5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36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27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16附录 A ( 标准的附录 )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17附录B( 标准的附录) 消防演习记录31附录C( 标准的附录) 船舶防火档案32本标准依据国家公约及船舶检验、海事、公安消防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制定。

其目的是为监督检查部门和船舶均有所遵循,以加强船舶安全营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运公安局。

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船级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广州、大连海运公安局,上海、大连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鹤鸣、郭舜丰、陈自君。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安全设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及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应接受法定检验,在我国沿海、内河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1999 年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 年及1998年修改通报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 年1974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已生效的修正案《1978 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1-1995 ,2-1997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35 (63)决议《油船应急拖带装置指南》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备、器材和防火、灭火措施及消防管理的检查。

3.2 结构防火用耐热材料与结构性限界面,在规定时间内限制火灾于起火区域的措施。

船舶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船舶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船舶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船舶消防安全是保障船舶及船上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船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船舶消防安全要求,制定本培训方案。

培训目标1.使船员充分了解船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提高船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熟悉船舶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方法。

4.掌握船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培训对象全体船员及相关人员培训内容一、船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1.船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概述。

2.船舶消防安全标准要求。

3.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船舶消防安全知识和原理1.火灾的危害及船舶火灾特点。

2.燃烧条件和灭火原理。

3.船舶火灾预防措施。

三、船舶消防设施设备1.灭火器及其使用方法。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

4.呼吸器、救生衣等个人防护装备。

四、船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2.火灾隐患整改。

3.火灾应急预案。

4.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五、船舶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实战演练1.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与实施。

2.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3.实战演练及注意事项。

培训方式1.理论培训:通过讲授、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进行。

2.实操培训:现场演示、操作练习、模拟演练等。

3.考核评估: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和实操考核。

培训时间与地点1.培训时间: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安排。

2.培训地点:船舶会议室或专门培训场地。

培训师资1.具有丰富船舶消防安全经验的的专业人士。

2.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指定的培训教师。

培训效果评估1.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和实操考核。

2.分析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内容和方法进行调整优化。

3.培训教材及相关资料。

4.培训考核标准及证书。

通过本次船舶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希望船员们能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熟悉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增强火灾应急处理能力,为船舶消防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 邮轮消防安全培训增加条款:•特殊消防设备:如邮轮上的泡沫灭火系统、高压水枪等。

人力资源WW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人力资源WW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人力资源WW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人力资源WW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随着船舶业的发展和壮大,船舶管理已经成为航运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船舶安全是航运行业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船舶消防安全又是其中的核心部分之一。

为了确保船舶火灾安全,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的规范化与标准化至关重要。

本文将会提供一些人力资源WW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一、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的重点1. 消防管理的建立建立完善的船舶消防管理体系是确保船舶消防安全的首要条件。

该管理体系应包括:消防器材的配置与部署,消防设备的维护与更新,消防员的培训和考核,消防演练的组织与实施等领域。

带着切实可行的消防计划,进行科学决策,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以提高船员应对火灾事件的能力。

2. 消防设备的完好性消防器材和设备的完好性是保护船舶和船舶人员免受火灾损失的最佳措施。

船舶必须安装并配置适当的消防器材,包括火灾报警器、灭火器、自动灭火设备、水喷淋、消防泵和消防水管等。

在装载前,应检查船舶上的所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维护和修理。

此外,需要将船舶上的火灾设备进行更新和更换,并将其合理布置。

3. 消防员的准备消防员是船上应急处置火灾的关键角色。

为了确保船舶消防人员的安全,船内的所有人员都应接受消防培训,并按要求在时间范围内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此外,需要建立和定期更新消防演练程序,包括加重火灾扑灭和船员搜索方法,以确保船员可以在火灾时有效地处理火灾。

二、人力资源WW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实践1. 消防计划建立科学的消防计划是保障船舶消防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

这种计划应该覆盖所有可能的潜在风险和火灾危险,并且在船舶上的所有人员在干危险职位前应该接受必要的消防培训和检查。

此外,在任何时间内都应该有足够的人员进行监控和管理,从而确保生命安全和物资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2. 发现和处理风险船舶消防安全是一个系统和综合的过程。

发现和处理船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是确保船舶消防安全的重要一步。

船舶行业消防安全培训

船舶行业消防安全培训

船舶行业消防安全培训1. 背景船舶行业中,消防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船舶的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以及船只的资产安全,船舶公司需要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

本文旨在一套详细的船舶行业消防安全培训方案。

2. 培训目标• 提高船员和船上乘客的消防意识和安全意识• 培养船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适应能力• 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加强船舶内部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技能3. 培训内容3.1 理论培训• 火灾的起因和蔓延机制• 船舶火灾的特点和风险评估• 火灾的种类和等级• 灭火器材和器具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逃生通道和疏散路线的规划和使用方法• 紧急情况下的组织和沟通方式3.2 实践培训• 火灾逃生演练:模拟火灾场景进行疏散逃生训练,包括疏散路线选择、封闭门窗、使用灭火器材等。

• 灭火器材使用训练:介绍各种类型的灭火器材,进行实际操作演练,包括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技巧和注意事项。

• 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介绍船舶上常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方法,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火警报警系统等。

4. 培训方式• 将培训内容分为多个模块,根据时间和场地的可用性安排培训进度。

• 理论培训可通过面授课程、培训讲座或在线课程进行。

• 实践培训应在合适的场地进行,确保培训的实践性和真实性。

5. 培训评估为了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船员的学习成果,需进行培训评估。

• 设计培训评估问卷,评估船员在培训后对消防安全的理解程度。

• 进行模拟演练,评估船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消防处理技能。

• 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测试船舶消防设备和器具的使用效果。

6. 培训时间和资源• 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和人员规模灵活安排,一般为1-2天。

• 培训场地:选择能够满足培训需求的场地,如船舶训练设施、消防训练基地等。

• 培训工具和设备:准备适当的教学设备、灭火器材和演示器材等。

7. 培训负责人和辅导员• 培训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和整体组织,监督培训进度和效果。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 概述船舶消防安全是保障船舶安全航行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了规范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火灾事故,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被制定并严格执行。

本文将对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2. 船舶消防设备要求2.1 灭火设备根据船舶的类型和规模,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设备,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进行灭火。

2.2 灭火器材的维护船舶消防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器材的使用说明书应随时摆放在易于获得的位置,以便人员能够熟悉操作方法。

2.3 船舶消防系统大型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

这些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保养和测试,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3. 船舶消防安全应急组织3.1 消防组织机构船舶应设立消防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消防责任人员和职责,并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提高船员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3.2 火灾应急预案每艘船舶都需要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报警程序、人员疏散方案、火灾扑救措施等内容。

船舶上的所有人员都应熟悉并定期进行演练,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序、迅速地应对。

4.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与监督4.1 定期检查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需要按期邀请消防监督机构对船舶的消防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整改。

4.2 特殊检查对于经常运输危险品的船舶,应进行专门的危险品消防安全检查,以确保其消防安全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4.3 船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需要组织船员参加船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船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 火灾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发生火灾事故后,船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同时,船舶应及时向相关监管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进行调查。

6. 处罚与奖励对于违反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由于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对于有效遵守规定并在实践中表现出色的船舶和个人,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在海上运行中面临着各种安全威胁,消防安全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船舶及船员的安全,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当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

本文将从船舶消防设备、训练要求以及应急处理等方面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一、船舶消防设备船舶消防设备是保障船舶灭火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工具。

根据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

这些设备应当经常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遵守船舶消防设备的维护要求。

二、船舶消防训练要求为了提高船员的应对火灾的能力和意识,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定期的消防训练。

船员应接受基本的灭火器使用和火灾逃生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

此外,船舶的消防组织和管理也是训练的一部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船员进行灭火和疏散。

三、应急处理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调在火灾发生时应采取迅速有效的应急处理。

船上人员首先应立即发出火警信号,启动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相关设备。

同时,船员应按照相应的应急计划执行,包括疏散船员、组织灭火行动、呼叫救援等。

在进行灭火行动时,船舶的船长和其他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指挥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灭火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船舶消防安全巡视为了确保船舶的消防设备和安全措施得到及时维护和管理,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船舶消防安全巡视。

船舶负责人和船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巡视,记录和报告任何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这种巡视活动是船舶消防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助于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五、船舶消防安全记录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船舶保留相关的消防安全记录。

这些记录包括船舶的消防设备检查记录、船舶消防训练记录、灭火行动记录等。

这些记录对于追踪消防设备的维护情况和船舶的灭火能力评估至关重要。

六、船舶火灾调查与事故报告在船舶发生火灾事故后,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调查和事故报告。

调查的目的是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作为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其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船舶消防安全责任1、船长是船舶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船舶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船长应确保船舶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组织船员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制定并执行船舶消防安全制度。

2、船员应遵守船舶消防安全制度,熟悉本岗位的消防职责和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二、船舶消防设备和器材1、船舶应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泵、固定灭火系统等。

2、消防设备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和换药,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应定期进行压力试验,消防泵应定期启动试运行。

3、船舶应建立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清单和维护记录,对消防设备和器材的配备、检验、维护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三、船舶防火措施1、船舶的结构、装修和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使用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2、船舶应划分防火区域,不同防火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3、船舶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电线电缆应敷设整齐,避免过载和短路。

4、船舶的厨房、机舱、货舱等重点部位应加强防火管理,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船舶应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在进行明火作业前应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四、船舶火灾预防1、船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船上吸烟、乱扔烟蒂和火种。

2、船舶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并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3、船舶在装卸货物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货物碰撞、摩擦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4、船舶应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通风良好,防止易燃易爆气体积聚。

五、船舶消防培训和演练1、船舶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消防培训,使船员熟悉船舶消防设备和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的技能。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定义4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5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6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7 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3 1216附录A (标准的附录)附录B (标准的附录)附录C (标准的附录)船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消防演习记录船舶防火档案173132本标准依据国家公约及船舶检验、海事、公安消防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制定。

其目的是为监督检查部门和船舶均有所遵循,以加强船舶安全营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运公安局。

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船级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广州、大连海运公安局,上海、大连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鹤鸣、郭舜丰、陈自君。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安全设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及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应接受法定检验,在我国沿海、内河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1999 年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 年及1998 年修改通报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 年IMO SOLAS 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已生效的修正案IMO 《1978 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AMD1-1995,AMD2-1997)LMDG CODE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O MSG. 35(63)决议《油船应急拖带装置指南》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消防安全检查fire safety inspection 对消防设备、器材和防火、灭火措施及消防管理的检查。

船舶消防安全培训知识总结

船舶消防安全培训知识总结

船舶消防安全培训知识总结船舶消防安全培训知识总结第一部分:消防基础知识1. 火灾的分类与特点- 根据燃烧的物质不同,火灾可以分为固体物质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

- 火灾的特点包括热、光、烟和毒性气体。

2. 火灾的传播方式- 火灾的传播方式主要有辐射传热、对流传热和热传导。

- 火灾传播的速度受到物质的燃烧性质和环境条件的影响。

3. 灭火原理与方法- 灭火原理包括隔离、切断、抑制和冷却。

- 灭火方法有多种,包括使用灭火器进行局部灭火、喷淋系统和消防水带等进行整体灭火、逃生和自救。

4. 火灾自救与逃生- 在火灾发生时,应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并按照逃生通道进行疏散。

- 逃生时应低姿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避免吸入有毒烟雾。

第二部分:船舶消防设备与系统1. 船舶消防器材- 船舶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喷淋系统等。

- 不同消防器材的使用对象和方式有所不同。

2. 防火门与防火舱壁- 防火门和防火舱壁是防止火灾传播的重要设备。

- 防火门应具备阻燃、隔热、密封等性能。

3. 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报警系统可以实时监测船舶内部的火灾情况,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 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消防报警控制器等。

4. 自动喷淋系统- 自动喷淋系统可以对火灾点进行自动灭火,降低火势。

- 自动喷淋系统包括水源系统、喷淋管网和喷头等。

第三部分:船舶消防安全管理1. 船舶消防组织与指挥- 船舶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组织与指挥体系。

- 消防组织应包括船长、消防主管、消防队员等。

2. 安全检查与演练- 船舶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备正常运行。

- 演练包括常规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急处理火灾的能力。

3. 船舶消防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船舶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 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有专业人员负责。

4. 火灾事故报告与调查- 火灾事故发生后,船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 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以便改进和完善船舶消防安全管理。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的消防安全,预防船舶火灾发生,减少因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船舶,包括中国籍船舶和外籍船舶。

第三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应始终以人员安全和航行安全为首要目标,在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应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建立起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确保船舶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第五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船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其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应由船舶的经营管理人(包括船东、船舶经营者等)负责,设立相应的船舶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船舶的经营管理人应制定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并进行动态管理和更新。

第八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对船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检验船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第九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船舶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十条船舶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和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分享信息和经验,推动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

第三章船舶消防设备和器材第十一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十二条船舶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应按照规定的检验、维护和更新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船舶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的位置和数量应满足航行安全的要求,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救援。

第十四条船舶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测试,检验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必要时需要进行修理和更换。

第四章船员培训和教育第十五条船员对消防安全的培训和教育应分级分类,根据不同职责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船舶消防安全培训知识

船舶消防安全培训知识

船舶消防安全培训知识(一)机舱防火的检查1.对机舱易发生火灾区域的检查,重点消除船舶可能存在的机舱失火隐患。

2.对机舱消防探火灭火设备重点检查,确保及时发现船舶初起火源和实现有效处置。

3.对机舱通风和密封设施的检查,确认船舶一旦发生火灾后控制火灾蔓延的可靠性。

4.对机舱逃生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船舶一旦发生火灾后船员安全及时撤离。

(二)船舶火灾应急须知1.船舶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灾报警或大声呼救报警,并立即报告驾驶台和船长。

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船长应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灭火,并视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或就近的海上搜救中心。

报告内容:A)火灾发生部位;B)火灾发生的时间、船位、海况;C)应急灭火的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D)根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救助;巳人员伤亡情况;F)污染情况。

3.关闭所有通往火场的通风,切断通往火场的电源。

机舱起火时要关闭油料进出空阀门,对受火势威胁的高压气罐采取降压排压措施。

4.应视火情,排除熟悉现场情况的探火员,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的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

5.在施救过程中,如果有人在火场受到生命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6.如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使火区处于下风处。

用水扑救时要充分考虑船舶稳性和浮性。

7.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船长应迅速报告港口当局,根据火灾决定是否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示。

8.向舱室内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前,须通知船舱内的所有人员撤离,清点人数,确认舱、室内无人。

关闭通风、切断电源。

释放时要一次性放足,并随时检查舱室封闭情况,防止二氧化碳泄露。

9.如需救助,船长应立即发出救助的请求并报公司。

配合救助人员采取灭火措施。

10.灭火后,组织探火员对火场进行检查,确认火彻底熄灭不复燃。

及时清点施救人员并救助伤员。

11.注意保护火灾现场,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视频等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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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训)WW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目次前言1范围12引用标准13定义24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5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36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27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16附录A(标准的附录)船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17附录B(标准的附录)消防演习记录31附录C(标准的附录)船舶防火档案32前言本标准依据国家公约及船舶检验、海事、公安消防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制定。

其目的是为监督检查部门和船舶均有所遵循,以加强船舶安全营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安局提出且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运公安局。

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船级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广州、大连海运公安局,上海、大连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鹤鸣、郭舜丰、陈自君。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安全设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及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且应接受法定检验,在我国沿海、内河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1999年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和建造规范》1996年及1998年修改通报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1996年IMOSOLAS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已生效的修正案IMO《1978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AMD1-1995,AMD2-1997)LMDGCODE《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OMSG.35(63)决议《油船应急拖带装置指南》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消防安全检查firesafetyinspection对消防设备、器材和防火、灭火措施及消防管理的检查。

3.2结构防火fire-resistingstructures用耐热材料和结构性限界面,在规定时间内限制火灾于起火区域的措施。

3.3防火门firedoor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框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

3.4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fixedfiredetectionandfirealarmsystems初始失火时能通过探测器和自动或手动报警按钮和控制站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设备组成的系统。

3.5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automaticsprinkler,firedetectionandfirealarmsystems在被保护处所内装有自动喷水器,初始火灾时能自动喷淋灭火,同时也具备火灾报警功能的设备组成的系统。

3.6固定式灭火系统fixedfireextinguishingsystems由固定安装的灭火剂供应源、管路、喷放器和控制装置组成的灭火系统。

3.7脱险通道meansofescape为保证人员在火灾情况下能安全撤离,到达救生艇(筏)登乘区、结合站等的走廊、梯道、逃生孔等通道。

3.8消防员装备fireman’soutfit在壹般场合进行消防作业时必须佩戴的个体防护装备。

每套包括:防护服(附安全带、安全钩)、消防靴、消防头盔、绝缘手套、消防员手斧、空气呼吸器(含备用空气瓶)、耐火救生绳、手提式电安全灯。

4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4.1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船舶均应接受消防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资料、文件三方面内容,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2船舶消防安全设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和建造规范》、《钢质内河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查局《船舶上海设施法定检验规则》、IMOSOLAS公约以及相关法令。

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资料、文件应满足等6、7章的要求。

5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5.1水灭火系统及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5.1.1消防泵5.1.1.1有清晰的标示,泵体、压力表等附件完好,能即时启动。

5.1.1.2泵工作时在最高位置的消火栓上应能维持俩股射程各不小于12m的水柱,任何消火栓处的压力达到规范要求。

5.1.2消防水管系5.1.2.1有清晰的标示(消火栓漆红色),表面无锈蚀,畅通不漏水。

消火栓阀件活络,外观清洁,标明开关方向,出口扪盖不变形,密封垫圈不老化、不脱落。

5.1.2.2管路和阀件修理装妥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5.1.3消防水带箱5.1.3.1有清晰的标示,固定牢固,外表清洁不锈蚀。

箱门开闭方便,开启后有制动装置。

箱内无杂物、积水。

箱内配置水带、水枪、俩用(消火栓、水带接头)扳手。

5.1.3.2箱内水带干燥清洁,无破损,长度壹般不大于25m,不小于15m。

水带接口和水带联接应垫保护物,且用铁丝或铜丝五圈二道或喉箍扎紧(受工作压力时不脱落),卡簧不脱落,接口不变形、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对消防水带应每年作工作压力试验。

5.1.3.3箱内应配带有开关装置的俩用型(既水雾/水柱)水枪,应保持清洁,无腐蚀,接口不变形,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水流转换开关活络。

5.1.3.4沿海航行的500总吨及之上客船的各内部处所,消防水带应壹直保持和消火栓相连接。

5.1.4国际通岸接头清洁无锈蚀,不变形,配有能承受1.0Mpa工作压力的垫片壹只及长度为50mm,直径为16mm螺栓四只和和之匹配的垫圈八只,存放处和防火控制图壹致,且有清晰的标示。

5.1.5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外表清洁,安装部位无其它物件遮挡,自动喷水器的配件齐全。

每壹喷水器分区均可作人工放泄降压试验,当系统中压力降低时,自动声、光信号报警正确,消防泵能自动启动。

5.2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5.2.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是指机器处所的低倍泡沫灭火系统、机器处所的高倍泡沫灭火系统及甲板泡沫灭火系统。

5.2.2系统控制阀应进行动作试验,所有泡沫混合器、泡沫发生器、分配管系、管路、喷嘴进行水流动畅通试验。

5.2.3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效用试验时,泡沫混合器的进口压力应不低于0.5Mpa。

该系统的泵和管系应符合5.1.1及5.1.2的要求。

5.2.4泡沫液柜漆红包,且用黄色标明灭火剂名称,基本无锈蚀。

液位显示管、压力表等附件完好。

5.2.5泡沫灭火剂应在有效期内。

5.2.6泡沫炮应有清晰的标示,组件完好,转动部件灵活,各阀件活络,标明开关方向。

5.2.7泡沫枪应保持清洁,无腐蚀,接口不变形,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吸液软管无龟裂。

5.3压力水雾灭火系统5.3.1管路和喷嘴应定期用压缩空气做畅通试验,分配阀应能从被保护处所以外的接近地点进行无阻碍地操作。

5.3.2系统内压力降低时,供水系统能自动加压工作。

5.3.3当主电源断电时,供水泵应有急动力源,自动供水。

5.3.4特种处所、滚装处所设有从车辆甲板到达分配阀处的直接通路,且确保畅通。

5.4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5.4.1站室、遥控操纵箱5.4.1.1站室门、遥控箱门应有清晰的标示,且应向外开启。

开敞甲板上进入的门应保持水密。

5.4.1.2站室门旁、遥控箱旁应设钥匙箱,有清晰的标示且备钥匙壹把,确保站室门、遥控箱门能及时开启。

5.4.1.3站室门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通信联系设备完好,照明完好,有良好的通风装置,配置温度计及手提电安全灯。

5.4.1.4灭火系统操作处应配置清晰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流程图(国际航行船舶仍须有英文说明)。

5.4.1.5站室内释放总阀、分阀、通向保护处所分支管路标示清晰,开关部件活络,且处关闭状态。

系统启动活塞不锈死,不在死点。

机舱施放阀、遥控施放装置,应设施放前的声光报警装置,且确保有效。

5.4.2气体灭火管路5.4.2.1被保护处所的管路、喷头应有明显的标示,无锈蚀。

5.4.2.2所有管路每二年应用压力0.5Mpa空气畅通检验,如管路兼作抽烟探火设备用,抽烟试验合格可免除管路的畅通检验;每四至五年应进行压力至少为0.7Mpa的气密检验。

瓶头阀至分配阀箱的管段每8至10年进行压力至少为11.8Mpa的液压检验,液压检验后应将液体排除干净。

5.4.3灭火剂容器5.4.3.1漆红色,用黄色标明灭火剂名称,瓶颈有容积、瓶重、瓶号、压力试验日期钢印及船检印记,瓶体须保持清洁无锈蚀。

5.4.3.2钢瓶固定稳妥,瓶阀和管系连接紧密,瓶阀释放杆角度正确壹致,拉索和释放杆连接牢固和壹水平线,动作时应无任何阻碍。

5.4.3.3每2至3年进行灭火剂量称重检查(或液面测量)。

若单瓶灭火剂净重减少达额定重量的10%时,应予补充,但总减少量小于最大壹个被保护舱室需要量的5%时,可暂不补充,但壹经发现空瓶,应拆下充装。

对用氮气加压的卤代烷灭火剂钢瓶,称重的同时应抽查部分钢瓶内压力是否在使用范围,若压力下降10%时,应予充装。

注:卤代烷灭火剂已规定不准使用,但目前仍在过渡期,船舶必须按规定改装其它型式灭火系统。

5.4.3.4当发现钢瓶有明显腐蚀时,应对钢瓶进行瓶壁测厚检查或液压试验。

5.4.4瓶头阀应有船检印记。

非正常施放导致自瓶头阀安全装置释放出的灭火剂应能引至站室外开敞甲板处的大气中。

5.5自动探火和火灾报警系统5.5.1电源常开,当主电源切断后,辅电源能自动转换,整个系统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5.5.2各项试验(摸拟火警、故障)声光报警显示正确,应有清晰的该系统使用说明和操作流程图(国际航行船舶须有英文说明)。

5.5.3各探测器安装部位应有清晰的标示,部件完整、灵敏有效,定期校验。

5.5.4手动报警按钮安装部位应有清晰的标示,完好有效,有应急操作工具。

5.5.5装有该系统的海船,探测系统接受火灾信息报警2min无人处理,应自动接通全船火灾警铃。

5.6防火设施5.6.1防火舱壁、甲板、防火门及其构件符合耐火完整性的要求。

防火门自闭装置能有效关闭,装有遥控、声光显示启闭的设备应工作正常。

5.6.2通风筒、风闸启闭装置活络,开关方向标示清晰,有定位装置,围板无孔洞。

5.6.3燃油油柜液位显示管有自闭装置,透气管出口在舱外,且设有防火安全网,燃油管系无渗漏,各阀处设接油盘,且及时清理残油。

5.6.4机舱、货泵间、假烟囱等门窗能有效密闭,锁紧件齐全完好。

启闭装置标示关开方向清晰,操作活络。

5.6.5脱险通道畅通,导向标示醒目,梯子、踏板和扶手完好,围壁完整,门能内外开关,自闭装置有效,照明良好,且备有应急照明。

5.6.6主、辅机排气管,过热蒸汽管隔热包扎完好,外表温度应低于220℃。

5.6.7旅游客船、国际航行客船纺织品的低播焰性应符合LMOSOLAS公约的规定,且有相应证明。

5.6.8货舱的舱盖、围壁通道密封完好。

5.7灭火器5.7.1规格手提式液体灭火器的容量应不大于13.5,且不小于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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