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公司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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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公司考勤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制、项目临时聘用员工.
二、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周日为休息日。
三、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办公室负责考勤并指定专人记录每日考勤情况.每天分三个时间段考勤:早上6:00至8:30,中午13:30至14:30,晚上17:50至20:00.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考勤,须事先报办公室.工作时间外出,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或报告。
四、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五、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六、旷工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旷工:
1、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2、不按公司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无故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私自休假;
4、请假期限已满不继续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私自休假;
5、滥用病假名义或伪造病假条的行为。
七、凡有旷工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旷工半天,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绩效
工资及加班费;每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加班费,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加班费,并给予记过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按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作开除处理。
八、请假程序及准假权限
1、普通员工因私事请假半天的,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报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含1天),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2、部门负责人请假半天的,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或电话、短信,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含1天),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3、管理层人员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或电话、短信,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4、除法定的婚、丧、产假等公假外,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半个月以上的,除履行上述请假程序外,一律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九、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
1、公假:经公司统一组织或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以及法定的婚、丧、产假等均属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各类公假也需填写请假单,根据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生效.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2、事假:每个月不超过1天的,扣发日基本工资;超过1
天的,按照去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扣发当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加班费.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逾期者以旷工论处(非人为因素,经领导批准的除外).
3、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有正规医院出具的书面证明,经批准手续后方可休息.病假期间,按实扣发绩效工资及加班费。
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4、婚假:以领取结婚证为前提,假期为3天,晚婚假15天(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满25周岁),按公司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员工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前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办公室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情况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形严重者,公司以旷工论处;情况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5、产假、哺乳假、受乳假:①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剖腹产增加15天,双胞胎生育的增加产假15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0天,假期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照发(产假天数包括法定假日内).②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后可有半年的哺乳假,除法定休假外,其余休假期间每月只发放个人基本工资的60%。
③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天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6、丧假:丧假指的是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等)死亡,丧假3天.
7、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8、所有核签好的请假条一律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9、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10、员工请假原则上应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员工依据本制度所请各假如发生有虚假行为的,除对当事人以旷工处理外,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员工出差应履行公司的请假程序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申请单报办公室登记,特殊情况可电话、短信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请示说明出差具体事项,批准后方可出差,回来后补办相关手续。
十一、工作时间禁止串岗闲侃、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办公室不定期检查,检查人员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十三、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