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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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围绕促进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围绕提高行政效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超常发展、科学发展,强化监控手段,构建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二、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的主要工作任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前的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机制。
科学分析、评估医院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构建监控体系。
完善廉政风险评估办法,对各科室、岗位,实行分级监控,全面准确地查找和分析不同行政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完善对出台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机制。
完善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和快速反应处理系统,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正确行使,防止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腐败问题。
在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进一步完善监控措施。
决策环节,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
执行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全部与行使权力或事项办理过程的
有关情况。
结果环节,把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明确公开的时限、形式和途径,主动征求当事人的评价和意见。
(三)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后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对照事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依据行政权力运行记录,根据群众的评价和意见,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把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做好行政职权目录的重新审定和规范工作。
一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审定各项行政职权,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取消和削减项目,坚决取消和削减,使行政职权和实际工作相符。
二是针对各项行政职权的性质和特点进一步规范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减少行政职权过程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幅度,做到能够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
(二)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监控工作。
一是制定《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对科室、岗位划定风险等级,编制本单位“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
二是查找廉政风险点。
查找各项行政职权在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
三是提出风险预警防范措施。
采取廉洁诚信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对廉政风险点强化预防。
并对每个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风险的具体办法。
(三)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一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重新审示和调整,
使其步骤更加清晰、程序更加简约、监督更加方便。
二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
把动态公开作为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
创新动态公开的载体、途径和形式。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长效机制。
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会审会”制度。
加强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工作。
一是把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具体考核领导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情况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是把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纳入民主评议之中,注重对评议结果的运用,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行绩效定级、行政问责制度。
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务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负责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会审会制度。
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上级制定的集体会审制度,规定的会审事项要严格经过会审会审议,会审结果及时公开。
(三)进行民主评议,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组织群众对全院的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议,接受群众监督。
采取问卷评
议,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特约监督员评议,聘请特约监督员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巡查;群众座谈会评议,组织召开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四)设立投诉机构,设立公开投诉电话。
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投诉,并建立详细登记、传阅、批转、督察、报告制度;对于投诉举报,组织专人查处。
查处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及时反馈给单位领导和投诉人。
严禁有件不查、查而不办,隐瞒不报、欺上瞒下和顶风违纪行为。
(五)严肃追究责任。
对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视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性质和后果,实行三类处理机制:
1.能通过整改解决问题,挽回损失的,处以警告处分,并限期纠正。
2.不能通过整改解决问题,挽回损失的,调离工作岗位。
3.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或触犯法律法规的,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