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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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
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4.10
•【字号】沪市监认证20200169号
•【施行日期】2020.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专
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沪市监认证〔2020〕169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54号)、《关于开展防疫用品认证收费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监价监竞争(司)函〔2020〕16号)要求,以及市场监管总局4月8日关于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暨加强质量标准服务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市场监管,规范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市场秩序,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6月
二、整治内容
(一)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企业情况进行排查。

各区局要认真按照总局相关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企业认证情况开展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
(二)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专项检查。

各区局、市局执法总队结合实际,对流通领域销售产品的认证情况、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检查;
(三)开展认证机构专项检查。

市局执法总队对具备防疫用品领域认证能力的认证机构进行检查。

(四)抓好防疫用品质量标准服务工作。

各区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引导和帮助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企业强化质量和标准意识;
(五)开展情况调研。

各区局要对防疫用品出口企业认证需求,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及认证中介机构的收费变动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

(六)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宣传。

各区局、市局执法总队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公布整治结果,重大宣传信息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措施,强化协作,督促责任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整治重点
聚焦口罩、防护服等出口防疫用品领域相关认证活动,重点打击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无合法资质、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认证活动严重失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严
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防疫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重从快查处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加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三)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反馈整治情况信息,及时总结报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有关报送要求如下:
1.每周四17:00前,向市局认证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4、5);
2.4月20日12时前,向市局反垄断办报送防疫用品认证收费调研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
3.6月20日前,向市局认证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治成果、做法、问题和建议等)和典型事例。

联系人:市局认证处武鹏,联系电话:64220000转2829分机;市局反垄断办苑晟,联系电话:64220000转1578分机。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54号)
2.关于开展防疫用品认证收费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监价监竞争(司)函〔2020〕16号)
3.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周报表
4.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统计表
5.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案件立案信息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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