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劳务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员工权益,树立公司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合规。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
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总体工作规划、决策和管理。
总经理办公室下设各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审计、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安全监管和质量控制工作。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工作,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调度。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拔合适的人才加入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法招聘员工,并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公司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录和报表的编制。
第十七条公司要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公司的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九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项目的需求,合理组织项目队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完善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定期修订和完善本管理制度,与时俱进。
建筑公司劳务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劳务结算管理,确保劳务结算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维护公司及劳务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结算业务,包括劳务合同签订、劳务款项支付、劳务结算审核、劳务结算争议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劳务结算的审核、核算和支付工作。
第四条经营部门负责劳务合同的签订、劳务款项的预算、结算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劳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劳务结算依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各劳务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完整的劳务结算资料。
第三章劳务合同签订第七条劳务合同签订前,经营部门应进行市场调研,合理确定劳务价格,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八条劳务合同签订后,经营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送财务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
第四章劳务款项支付第九条劳务款项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第十条财务部门在收到项目管理部门提交的劳务结算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确保结算依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审核通过的劳务结算,财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款项。
第五章劳务结算审核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结算的审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审核劳务结算申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审核劳务结算依据的合法性、合理性;(三)审核劳务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四)审核劳务结算支付方式的合理性。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疑问或问题,应及时与项目管理部门或劳务方沟通,确保劳务结算的准确性。
第六章劳务结算争议处理第十四条劳务结算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双方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调解委员会调解;(三)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建筑公司劳务结算管理,提高结算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及劳务方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工作,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管理、考核、待遇及解除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公开透明:招聘、考核、待遇等各项工作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三)合理配置:根据项目需求,合理配置劳务派遣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筛选: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公司进行筛选。
(三)面试:对筛选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四)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录用后,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岗前培训: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二)日常管理:建立劳务派遣人员档案,掌握其工作表现、考勤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劳务派遣人员安全操作。
(四)绩效考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作为奖惩依据。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二)工作能力: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三)工作成果: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
第四章待遇与福利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一)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规定支付工资。
(二)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福利:享受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五章解除劳动关系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篇)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业企业内劳务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与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和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劳务用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用工的招聘与管理第五条建筑业企业招聘劳务用工时,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招聘规定,公平竞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劳务用工管理由建筑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用工计划的制定、招聘、培训、考核、离职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制定用工计划,并及时向劳务公司提供需要用工数量和要求,并明确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劳务用工应当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程序,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经过劳务公司的推荐后可以录用。
第九条劳动者的录用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劳动关系、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措施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劳务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凡属劳动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实施。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新录用的劳务用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工作规定、安全操作等。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劳务用工进行上岗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劳务用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素质,增加其对企业的归属感。
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劳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其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劳务用工,对于表现优秀的劳务工作应当予以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劳务工作应当进行纠正和培训。
第四章劳动用工的权益保护第十六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保障劳务用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休假等。
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时发放劳务工作的工资。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稳定,打造和谐平安项目,尊重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推进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
结合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的分工,明确各人的管理目标和责任。
2、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逐一登记,将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____号码等录入劳务工《花名册》,将劳务工____及《花名册》一并交项目部财务科存档。
3、劳务工自进场之日,用工单位应明确其工作及工资标准,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4、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用工单位合法用工。
对于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5、用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劳务工的考勤,对劳务工每日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作为当月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6、项目部不定期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劳务人员往来情况进行核对,对工程施工中新增人员和辞退人员及时更改变动情况,实行劳务人员动态管理。
7、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现场配备急救医药用品和急救人员等。
每周定期对农民工宿舍进行内务检查,改善并保持农民工有较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8、对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署劳动合同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对每一个劳务工工资的发放。
9、项目部监督并协助用工单位,根据每个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做到“月支付、季结算”。
工资发放时工资表上要有劳务工本人以及班组长签字,不得一人代签代领。
同时用工单位加盖公章,并定期公示工资发放情况。
部分现金发放工资的应留存发放时的影像资料。
10、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____和个人。
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2.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3. 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4. 事故案例分析。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从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应包括: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 安全防护设施;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单位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六章奖惩第十五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篇一」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当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不违章指挥。
二、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的责任,对所管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直接责任。
三、认真参与编制和执行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必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同意。
四、以书面形式认真向生产班组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五、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四小时的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六、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发现有违章者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经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则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违章执罚规定,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和停止其作业。
七、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每周-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项目部的月度安全生产检查。
八、组织实施各层级检查时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定“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写整改记录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书时,则应抓紧落实复查整改措施,并经签发部门复查签认后方能复工。
九、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现场脚乎架塔设和钢井架,塔吊安装等验收工作,所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达到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同时参与组织“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分析会议,吸取教训,组织实施防范措施。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篇二」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建筑公司劳务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劳务管理工作,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劳务用工管理活动,包括劳务用工招聘、培训、派遣、使用、考核及解除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劳务用工招聘与培训第三条劳务用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进行。
第四条招聘劳务用工时,应审查其身份证明、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对新招聘的劳务用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技能、企业规章制度等。
第三章劳务用工派遣与使用第六条劳务用工派遣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劳务用工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第八条定期对劳务用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四章劳务用工工资与福利第九条劳务用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执行,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为劳务用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按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第五章劳务用工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建立劳务用工考核制度,对劳务用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给予奖励,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劳务用工进行处罚。
第六章劳务用工解除与终止第十四条劳务用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劳务用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依法解除劳务用工合同。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我公司劳务用工管理,提高劳务用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建筑公司劳务管理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劳务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劳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建筑公司劳务管理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劳务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努力为员工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
第二章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第五条建筑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工资、福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假等事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建筑公司劳动合同采取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方式,不得采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合同方式。
第七条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公司应与员工进行续签或解除合同的协商,并按法律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八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将员工的劳动合同分割为短期合同,也不得利用派遣、招工等方式规避劳动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履行经济补偿和其他相关手续。
第三章员工工资管理第十条公司工资管理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不得拖欠员工工资,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
第十一条公司工资采取计件工资、固定工资、提成工资等方式,根据员工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工资标准应参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员工工资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公司应及时向员工提供工资条,明确工资基数、绩效奖金、津贴等各项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置员工考勤系统,监督员工工作时间,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四章员工福利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为员工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第十六条公司应落实带薪年假制度,员工每年享受带薪年假的天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前言建筑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劳务分包作为一种分工合作的模式,已成为建筑工程的常见实践。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顺利进行,本文介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二、定义劳务分包是指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将其应承担的一部分工作进行外包,由劳务分包商负责完成。
劳务分包可以涉及施工工艺、人员配备、材料供应等多个方面。
三、分包程序1. 分包策划: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求对劳务分包进行策划。
策划内容包括分包工作范围、分包方案、分包标准和劳务分包商的选择等。
2. 分包洽谈: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应与潜在的劳务分包商进行洽谈,明确分包合作的条件和要求。
洽谈内容包括工作内容、报酬方式、施工期限等。
3. 分包合同签订: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详细的分包合同。
合同内容包括工作范围、工期、报酬、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
四、劳务分包商的资质要求劳务分包商在进行劳务分包之前,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1. 注册资本:劳务分包商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人员配备:劳务分包商应有一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3. 施工能力:劳务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分包工作。
五、劳务分包管理的要求1. 工程监管: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监管,确保分包工作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2. 资金支付: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劳务分包商的报酬。
3. 资料管理: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劳务分包的相关资料,用于工程验收和结算。
4. 质量控制: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应对劳务分包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达到工程要求。
六、违约处理如果劳务分包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分包工作,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1. 给予警告:对于轻微违约行为,建筑工程主体施工企业可以先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整体效益,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进行。
二、员工管理制度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管理。
第五条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八条员工享有劳动、休息、工资等合法权益,公司应依法保障。
三、劳务业务管理制度第九条劳务业务的承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第十条劳务业务经营洽商,应对合作方资质、资金、信誉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经济风险。
第十一条劳务业务承揽应分析公司劳务人员技术、设备、工期及备用资金等能力。
第十二条劳务业务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订。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
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五、考勤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准旷工,有事必须请假。
第十七条外出办事人员,须向办公室说明去向,否则将视其不同情形作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各类缺勤情况处理规定:1.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0元工资,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者扣除三天工资;2. 每请事假一日扣除一日工资,病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的60%,病假一般每年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部分另行决议;3. 每旷工一日扣除两日工资,直至扣完当月全部工资,凡旷工者均不得享受奖金待遇;4.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单次旷工超过10天、三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按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做除名处分。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本(4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行为,强化管理机制,提高劳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建筑劳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直接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各部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2.建筑劳务公司设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相应领域的管理和运营负责。
三、人力资源管理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制度设计等工作,制定全员考勤制度,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
2.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要求的条件。
3.员工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两部分,新员工入职后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公司的制度和规定,并适应公司文化。
四、财务管理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运作、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等工作,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的安全和合规经营。
2.公司要建立相应的成本核算制度,合理控制各项成本,并制定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五、生产管理1.公司生产部门负责项目的开展、工程的实施和进度的控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生产部门要建立健全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稳定推进。
六、安全生产管理1.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七、应急管理1.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应急责任人和具体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检查演练结果并及时进行总结和改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响应速度。
八、奖惩制度1.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建筑公司外包劳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外包劳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外包劳务的管理,包括劳务队伍的招用、培训、考核、奖惩等环节。
第三条外包劳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2. 公平竞争,择优录用;3. 合同管理,明确责任;4.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第二章外包劳务队伍的招用与培训第四条外包劳务队伍的招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招用外包劳务队伍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和施工经验的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招用外包劳务队伍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外包劳务队伍在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外包劳务队伍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公司对外包劳务队伍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劳务队伍将被淘汰。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劳务队伍,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劳务队伍,公司有权要求其整改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外包劳务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外包劳务队伍的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外包劳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的基本信息;2. 工程概况;3. 施工期限;4. 工程质量要求;5. 工程款支付方式;6. 安全生产责任;7. 争议解决方式;8.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同意后修改。
第五章外包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外包劳务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外包劳务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六条外包劳务队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建筑公司劳务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劳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公司的劳务管理,确保员工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劳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劳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务工、职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建筑公司的劳务管理原则为公正、公平、公开、合理,遵循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建筑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劳务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利益一致。
第六条建筑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的管理和处理。
第七条建筑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协商制度,倡导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实行民主决策,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
第八条建筑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督制度,监督劳动过程和劳动结果,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九条建筑公司对员工招聘和录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十条建筑公司对员工的招聘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确定招聘数量和岗位要求,进行公开招聘。
第十一条建筑公司对员工的录用应当按照面试、考核和聘用的程序进行,不得超员或不足员。
第十二条建筑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劳动合同进行登记、保存和管理。
第十三条建筑公司要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掌握岗位要求和工作技能。
第十四条建筑公司要对员工进行入职体检,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公司要制定员工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第三章员工岗位管理第十六条建筑公司要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技能进行岗位分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七条建筑公司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情况进行评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八条建筑公司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 组织结构: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设定各级管理层和部门,明确职责和权限。
2. 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人力资源管理: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培训、晋升、福利等,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管理。
4. 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财务预算、审计等,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透明和可控。
5. 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6. 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7. 纪律管理:建立纪律管理制度,包括工作纪律、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确保公司内部秩序和员工纪律的执行。
8. 信息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和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9. 绩效评估: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包括工作目标设定、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等,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10. 外部关系管理:建立外部关系管理制度,包括与客户、供应商、政府等各方的合作和沟通,确保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形象。
以上是建筑劳务公司常见的管理制度,具体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劳务管理的需求,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
本办法从劳务管理的组织体系、用工管理、劳务分包及代办、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和要求,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组织体系1.1 劳务管理责任落实建筑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劳务管理部门,明确劳务管理的职责和具体责任人。
负责劳务管理的领导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劳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筑工程项目应制定相关的劳务管理制度,包括用工管理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这些制度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理事项的要求和具体操作流程,确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用工管理2.1 用工需求及招聘建筑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计划和用工需求,提前做好用工预测和招聘工作。
招聘过程中,要公开、公正、公平,严禁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2.2 劳务合同签订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应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劳务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事项。
劳务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劳务分包及代办3.1 劳务分包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可以根据工程需要将一部分劳务工作分包给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和相关资质证明。
3.2 劳务代办劳务代办是指用工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单位进行相关劳务管理工作,包括用工招聘、劳务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
劳务代办单位应有相关资质,且合法经营。
四、安全生产管理4.1 安全管理责任建筑工程项目各方应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要置于首要位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2 安全培训和教育建筑工程项目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安全意识教育等。
各类施工工人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证书,方可上工。
建筑劳务公司项目部工作管理制度(3篇)
建筑劳务公司项目部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适应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确保施工队伍能够高效、快速地发展;确保我们的建筑工程质量更好、更高的面向社会,特制定本制度,望工地所有员工自觉遵守。
(一)综合管理制度1、严格服从项目部负责人各项工作的安排和领导。
2、各管理人员必须熟练和精通本职责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期间要有责任心,不得玩忽职守。
3、工程技术上,必须听从技术人员的统一领导,不得乱口当家,违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4、严格执行谁管理、谁负责、不得推卸责任。
5、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6、上班时间,不得喝酒、打牌,要求衣帽整洁,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元。
(二)考勤制度考勤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项目部考勤表的出示、收集;负责对项目部人员考勤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负责月末汇总,并上报公司办公室审定后,办公室交给财务,财务作为发放工资的基础资料。
员工从报到日开始考勤,除公司总经理同意的除外。
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监督与记载,员工上班前,由个人在项目部所在地办公室出示的考勤表上,按规定划出勤标记,因公不能按时考勤的,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登记,事后补上考勤。
非因公不能考勤的,不予补考勤。
因公出差的,凭项目部负责人批准的出差报告,由项目部办公室补上考勤。
因个人原因未考勤而出勤扣发当天工资,未经请假擅自未考勤未出工的,按旷工处理。
项目部所属员工要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折不扣的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
否则,未完成分管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相应责任。
(三)值班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值班和现场值班,项目部值班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
1、项目部值班的任务是。
负责项目部的安全巡视,检查、督导员工遵守项目部的管理制度,检查督导水、电、燃气和其它设施的使用和存储,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和接待,并安排相关领导和部室接待。
接待外来人员要态度和蔼、礼貌、文明。
建筑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施工承包建筑工程劳务作业发包(以下简称“劳务发包”)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的劳务发包承包活动。
第三条承包人的项目施工作业活动必须在与发包人履行完发包手续后方可进场开展施工作业。
公司实施劳务信息化管理,劳务发包活动的开展均应按规定在公司劳务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
第二章劳务发包管理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一)劳务管理部是公司劳务发包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劳务发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
2.研究起草公司劳务发包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劳务发包规范标准、工作流程、评审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编订公司劳务发包招投标、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各项报备资料的统一表样。
3.负责公司劳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为通过公司审核的劳务企业开立用户名,并及时办理劳务企业提交的信息变更申请。
4.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1)组织公司中标工程单项合同额在IoO万元以上的劳务招投标;(2)组织各单位、部门中标工程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劳务招投标。
5,集中办理公司、各单位、部门劳务发包的资料审核与报备。
6.对各单位、部门及项目经理部劳务发包活动进行管理、指导、监督。
(1)在审核各单位、部门认定的申报资料时,原则上予以通过;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资料,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否决;(2)对各单位、部门推荐的拟选承包人进行风险提示Q7.及时发布、整理和分析劳务发包数据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各单位、部门劳务发包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持。
(二)施工、安全、项目经济管理、法律合约、科技、质量等部门对劳务发包工作进行系统指导,对劳务招标文件、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等相关条款进行审核。
(三)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组建由公司和各单位、部门劳务、预算造价、施工、安全、科技、质量、法律合约等主要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5人以上临时评审委员会,评委成员应根据各自相关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问题或行为进行公正地论证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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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建筑劳务管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分包合同签订
第一条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必须与****建设集团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条按国家规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签订要程序规范、条款清晰、内容全面,以免进场后产生劳务纠纷。
并在劳务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劳务作业队组建和劳务管理人员配备
第三条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内容要求,劳务公司组建相应的劳务项目部(管理人员、劳务作业班组、小型机械设备、消耗材料等),劳务公司与劳务项目部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劳务公司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签发《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员委派书》在劳务公司备案。
第五条劳务项目部按照总包合同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劳务作业方案、计划等,并报劳务公司备案。
三、劳务作业人员进场管理
第六条严格落实劳务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施工现场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编制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名册,掌握和协助劳务公司对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身份、培训、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等情况。
)的采集、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进入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自进场之日起15日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到相关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承包工程项目现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
第九条劳务公司负责组织劳务作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取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技能上岗证:200元/每人(费用个人承担);
特殊工种上岗证:650元/每人(费用个人承担)。
第十条劳务公司负责办理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工伤(48小时内)、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劳务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制作个人基本信息卡,并在每个施工现场配置出勤打卡机,
施工现场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对劳务作业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劳务作业人员的动态监管。
对新进或退出施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随时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结算、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和岗前培训等)。
第十三条劳务纠纷调处。
劳务公司建立劳务纠纷应急预案,避免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施工现场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应注意观察劳务作业人员动态,发现不安定隐患应随时做好调解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劳务公司报告。
第十四条建立劳务管理工作月份例会制度。
每月召集所有工程项目劳务专兼职管理人员会议,对劳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对上次例会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制定下月工作计划。
四、劳务费结算和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一律由劳务公司发放,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劳务合同约定将劳务费转入劳务公司指定帐户。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每月要根据已完工程量编制劳务作业量核算单,经总承包方相关人员审核签认(审核时限自项目部报送劳务作业量之日起不得超过3日)并按劳务合同中规定的价款对劳务对进行结算。
同时将施工过程中因违反规范或公司要求所开具的违责款单据
(违责款单要求相关人员确认签字)上报到公司财务部门,违责款金额从当月的结算中扣除,并形成最终的结算单。
第十七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期、工资额及核查确认后的工程项目劳务人员考勤表(因质量、安全违规应扣除部分),填制工程项目劳务人员工资表(如不能足额支付的,支付数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在工资表中明示绩效部分数额,在所施工的工种项目内容完成后,必须足额支付或因故临时退厂后必须足额支付)报劳务公司财务部。
劳务公司将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帐户。
五、劳务作业退场管理
第十八条工程完工后,应先做好劳务作业人员的撤场工作。
(一)施工现场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对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进行最终结算工作,同时劳务公司向总承包单位出具“劳务费已全部支付保证书”。
(二)在劳务作业人员撤场后,劳务公司对劳务费进行未次计量结算,并同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终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终止的合同标号及合同名称,劳务作业的工种量计量情况,双方对计量、索赔和调价的异议,双方债权债务情况等。
六、建立劳务信用档案
第十九条劳务公司将逐步开展劳务人员个人信息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第二十条劳务公司对进行施工现场作业的劳务队伍
建立诚信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不讲诚信的作业队伍及其人员进行清理和辞退,对讲诚信的予以奖励和表彰。
七、劳务管理费提取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劳务费金额按差额累进比率收取,标准如下:
(1)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按0.8%收取;
(2)500万元-1000万元按0.6%收取;
(3)1000万元-2000万元按0.4%收取。
(4)2000万元以上按0.3%提取。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