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基本原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管理原则

第一节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服从的原则

上级下达的命令,下级必须服从。如果认为上级命令不正确,可以当即提出异议,如果上级不予采纳,还可以越级汇报。但是越级联系不上或被否定,则必须严格服从。(对于明显有损于员工身心和公司利益的事宜,则可以一直申诉到董事长处)。

二、一个上级的原则

每个职能只有一个直接上级。

三、逐级的原则

1. 上级对下级可以越级检查,不要越级指挥(即使特殊情况,也应尽快告之当事人的直接上级)。

2. 除会议时外,下级对上级可以越级申诉,不要越级报告。当上级的行为将对你或公司造成伤害或损失时,可以越级申诉。

说明:下述情况可以越级指挥:

A.紧急情况。如直接下级不在场(但事后必须告之)。

B.直接下级表示或实际上部服从指挥(此时,直接下级应认错或

辞职)。

C.下级无力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D.上级给下级作示范。

E.进行整体指挥。

3. 人事任用,必须逐级推荐,隔级任命(只要指临时任命)。

第二节指挥的重要原则

一、一致性:领导人员在进行指挥时: a 要考虑同类事情的连续性(例如,一件事情发生后,将会发生另一件什么事):b 要考虑领导

者本人的连续性(例如,一件事完成后,领导者本人会在何处):c 要考虑到换领导人的连续性,要做到人换法不换。

二、可行性:领导下达的命令一定要有可行性。

三、可监督性:命令下达后,一定要有有效的监察手段。

第三节重要决定、指令书面化原则

一、公司领导自上而下传达各重要决定、人事安排均要形成书面文字

下达。

二、若情况紧急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当时下发书面文字时事后应立即

补发。

三、口头表态与书面文件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第四节四小时复命制原则

四小时复命制内容:

对任何命令不管完成与否,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复命,如执行人在执行开始后发现有困难或阻力,应努力去克服:如确实有不可能克服的困难,执行人无法按时、按指标完成,必须立即向下达命令者复命,讲明不能完成任务的困难或原因。如已完成任务,也必须复命。“立即:”我们规定为不得超过四小时,这就叫做“四小时复命制”。

四小时复命制的意义:

不能完成任务的人,可以取得下命令人的新指示,保证任务的完成,或取得下命令人的帮助,及时克服困难完成任务。无论处于什么

原因,在发现不能执行以后,没有向下达命令人复命,延误了工作,

要由受令人负责(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法复命除外)。

第五节员工须知

谁是我的上级

谁是我的下属

谁是我的同事

说明:

1.谁是我的上级(指直接上级)。(逐级的原则)。

⑴.不管我认为我的直接上级能力如何﹑人品如何,都应服从其指挥,支持其工作。

⑵.所有工作必须首先向直接上级汇报(除另外有约定)。

2.谁是我的下属(指直接下属)。(逐级的原则)。

⑴.命令下达应下达给直接下属。

⑵.直接下属的下属发生违纪行为或工作过失,应由直接下属先行

处理。

3.谁是我的同事

⑴.公司所有员工都是我的同事,无论上级对下级的批评,还是下

级对上级的意见,还是员工之间的争执,都应该尽量单独进行(应当

在会议或通报提出批评的除外)。否则,便会影响管理者的威信,影

响员工的工作情绪,破坏公司的管理制度。

⑵.对公司任何员工(不管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有意见,应向

直接上级反映,不能与其他任何员工私下议论。(直接上级有损害公司利益﹑损害员工利益的情况除外)。

第六节代职制度

1.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以及重要岗位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因某个负

责人的临时变动或突发事件而导致其所在部门(或岗位)的工作中断,

以至给公司带来损失:为给广大员工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促进员工成长,公司吸取国内同行的先进经验,特执行本制度。

2. 制度内容:

⑴.任何部门或岗位负责人不得拉山头.搞帮派,对公司安排给其本人的助手,应尽力扶助培养,支持其工作,应当由下属参与的工作,

不得独自去办。

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部门经理以及计量.水电.机械等重要班组的组长均应由上级指定1-2 名助手。该岗位负责人调至其他岗位或出现突发事件时,负责人的助手应能及时代行职权并能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否则追究原负责人的责任。原负责人离岗时交代不清而造成的工作失误或损失,由原负责人承担。

⑶.员工由于个人能力.经验等原因尚不能完全履行其岗位职责时,

采用代职的办法。

⑷.公司拟提升员工的职务时,采用代职的方法,作为对员工的考核

和考察。

第七节工作交接原则

1.员工跳动岗位或解职时,必须将手头工作做好交接,并使其能顺

利完成。如果因特殊因素不能将工作交接给其他人,则本人必须延续未完成的工作至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后,移交工作的员工有责任监督完成。部门负责人应对工作交接监督和把关。

2.工作交接的责任人为:移交工作者.交接工作者.移交工作者的直接

上级.移交工作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如果因工作交接不到位,而导

致工作(尤其是工程项目相关人员)未顺利完成或受到阻碍,则追究

损失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指令的执行

项目管理部下达的指令,各项目部应服从执行。如果认为指令不正确,可以

当即提出异议,如果项目管理部不予采纳,可越级汇报。但是越级联系不上或被

否定,则必须严格服从(对于明显有损于员工身心和公司利益的事宜,则可以一直申诉到总经理处)。

向各项目部传达各重要决定、人事安排均要形成书面文字下达。若情况紧急

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当时下发书面文字时事后应立即补发。口头表态与书面文件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各项目部对任何指令不管完成与否,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项目部在执行

开始后发现有困难或阻力,应努力去克服:如确实有不可能克服的困难,项目部无法按时、按指标完成,必须立即向项目管理部回复,讲明不能完成任务的困难

或原因。如已完成任务,也必须回复。无论处于什么原因,在发现不能执行以后,没有回复,延误了工作,要由受令人负责(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法复命除外)。

2、代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