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值班带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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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3)》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3)》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3)》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3)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各复烤厂、各部门:为加强三级值班值宿工作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能够及时处理紧急、突发和重大事项,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值宿管理制度》,现就进一步做好值班值宿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各级值班人员务必本着以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提高对值班工作的认识,认真执行《值班值宿管理制度》,履行值班职责,认真细致地做好值班工作。

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各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签字、值班,在值班期间至少要两次以上对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遇有紧急、重要或重大突发事件,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做到反应迅速、协调有效、处置有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任何人不得以休假、公出、学习等为理由不参加值班工作,如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总值班人员串班,需安全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干部值班串班,需安全监察部审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串班,不参加值班者,一经查实,一次罚款1000元,一般干部值班脱岗,除处罚本人外,另处罚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1000元,中层干部值班脱岗,除处罚其本人外,另处罚其主管领导1000元,领导班子副职值班脱岗,除处罚其本人外,另处罚主要领导1000元,值班值宿要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脱岗处理,三次以上不值班者除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

安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值班值宿负有监管责任,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值班值宿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处罚条例执行。

监管责任部门。

公司本部安全监管部、纪检监察部、复烤厂安全保卫科、综合管理科。

领导责任。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监管责任部门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以上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中、高层管理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对生产装置的组织、协调、管理、监控、服务等工作职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生产工作的安全和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值班(带班)人员包括公司、生产公司、事业部领导,各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和各车间管理人员。

第二章值班(带班)管理内容第三条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实行二级级管理,其中,公司经理领导值班为一级值班(带班),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值班为二级值班(带班),各车间管理人员值班为三级值班(带班)。

第四条值班(带班)时间要求:1、正常工作日值班(带班):当日下午17:00至次日上午8:00。

2、周末及假期值班(带班):当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第五条值班(带班)人员职责:1、一级值班(带班)职责:1.1一级值班(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并负责指挥非工作时间内重大生产异常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2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抽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和巡视,保障生产装置的连续安全生产。

2、二级值班(带班)职责:2.1负责值班期间生产、安全、环保等工作的协调。

2.2值班期间监督、检查公司各生产车间生产运行状况。

2.3值班期间监督、检查公司各生产车间员工劳动纪律。

2.4值班期间配合一级值班(带班)领导协调处理各类紧急和突发事件。

2.5值班期间协调解决公司各车间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生产问题。

3、三级值班(带班)职责:根据二级值班(带班)职责,三级值班(带班)人员履行本装置上述职责。

第六条值班(带班)人员管理要求如下:一、一级和二级值班(带班)人员值班要求:1、值班(带班)期间严禁值班人员擅自离开岗位。

2、保证值班期间通讯畅通,严禁在当值期间或当值前饮酒。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沪民办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民办发〔2020〕27号局属各单位:为全力以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加强法定节假日及日常值守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各单位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现对各单位的值班工作要求进行重申和明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值班是各单位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做好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对了解社情民意,做好疫情防控,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或事故),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值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制度,科学制定流程,合理安排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制度、人员、责任、奖惩“四落实”,保证值班工作有序、有效,确保政令高效畅通。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各单位要设置值班室,认真梳理现有的值班制度,查缺补漏,进一步细化、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具体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

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及时报告本单位值班备勤工作情况及发生在本单位或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和重大紧急事项信息。

班子成员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避免同一时间段外出。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可视情况确定国定假日及指定重要时间节点的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的组织形式:非办公场所类单位,如养老、救助、精神卫生、儿童福利、殡葬、民政集团等有民政服务和生产经营对象的单位,必须实行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其他以办公场所为主要工作形式、无服务及经营对象的单位,可实行领导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带班领导不得离沪,有突发情况1小时内能到达工作岗位。

领导干部带班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单位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值宿工作,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工作机制,实现带班、值班、值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带班、值班、值宿期间生产安全工作事项、应急事项处理的时效性和有序性,按照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带班、值班、值宿期间,要按照各自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的带班和值班、值宿安排表,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带班和值班、值宿工作。

(一)带班与值班、值宿人员1、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副科级)承担带班工作。

2、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下干部(含副科级、不含女同志)承担值宿工作。

3、各单位的领导干部(除带班领导干部外)按照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承担双休日与节假日的日间值班工作。

(二)带班与值班、值宿时间1、工作日带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2、双休日、节假日带班时间:每日8:00至次日8 :00。

3、值宿时间:每日17: 00至次日8:00。

4、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上午为8:00至12:00,下午为12:00至17:00。

(三)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带班、值班、值宿期间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四)带班领导干部原则上在岗带班。

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电话。

带班领导干部在带班期间对值班、值宿人员负有领导责任,和督促、检查职责,确保值班和值宿人员在岗、在位,并指导和安排值班、值宿人员工作或直接参与处置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五)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随时处置或向带班领导干部报告值班、值宿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信息和紧急事项,遇有重大紧急事件时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本单位及部门主要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指示通知有关方面或直接进行处置,并及时跟踪和汇报落实情况。

对值班、值宿期间接打的电话和收发的传真,要对有关内容和处置结果做好详细的记录,认真填写值班、值宿记录登记。

对于需要进行书面汇报的事项,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并按照主要领导的批示做好相关工作的检查和落实。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值班)制度(最新.最全)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值班)制度(最新.最全)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值班)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值班)人员资格要求领导干部带班分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车间值班两类。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是指公司正式文件任命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实际控制人),分管安全、工艺、生产、设备、技术等负责人,企业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副总工程师等。

车间值班是由科室、车间正副职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组成。

二、带班(值班)管理职责一、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通过带队检查、抽查等形式,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协调组织好企业各层次当班的安全生产。

二、及时调度特殊作业管控情况,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查看视频监控,协调处置、解决当班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异常状况,有效制止“三违”和超能力生产行为,严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三、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须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重大隐患立即上报并立即协调、督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并向上级汇报。

四、带班领导要与职工同时上班、同时下班,随机参加当班生产班前会,对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风险辨识管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要提出评价意见或改进建议。

五、巡查重点生产作业场所,加强对生产装置、罐区、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重点环节的巡查,每班巡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并详细记载当班巡查情况。

六、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管部门。

三、带班(值班)管理要求一、督查、协调和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对带班期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组织分析、处理,发现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处置。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是指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按照规定的班次轮流值班或跟班,以确保组织机构正常运行和处理紧急事务的一种管理制度。

这种制度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组织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

一、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的意义1.提高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班次参加值班或跟班,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这有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性,使他们更加遵守组织规定,服从组织安排。

2.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在值班或跟班期间,负责处理组织的日常工作和紧急事务,承担起组织赋予的责任。

这有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更加关心组织的发展,积极履行职责。

3.提高领导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在值班或跟班期间,与同事密切合作,共同处理组织的工作。

这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使他们更加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4.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有助于保证组织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紧急事务,避免组织出现管理真空。

这有助于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提高组织的执行力。

二、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的内容1.值班、跟班的班次安排。

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领导干部的值班、跟班班次,确保组织在不同时段都有领导干部值班、跟班。

2.值班、跟班的时间要求。

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值班、跟班的时间,确保领导干部能够按时参加值班、跟班,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3.值班、跟班的工作职责。

明确领导干部在值班、跟班期间的工作职责,包括处理日常工作和紧急事务,保证组织正常运行。

4.值班、跟班的交接程序。

规定领导干部在值班、跟班交接时的程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值班、跟班的考核评价。

对领导干部的值班、跟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和处罚。

领导带班值班规章制度

领导带班值班规章制度

领导带班值班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增强领导班子的管理效率,规范领导带班值班秩序,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内容:1. 领导带班值班的周期为一周,由领导班子内部按照轮值制度确定值班顺序。

2. 值班的领导应提前15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和班前准备工作。

3. 值班领导应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下周工作进行规划,并将值班期间要处理事项和重要事宜进行记录并告知下一位值班领导。

4. 在值班期间,领导应保持电话畅通,积极响应各部门的需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5. 值班领导应认真查看、审核日报、周报等相关工作报告,对工作进度进行监督和落实。

6. 值班领导应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7. 值班领导应积极开展对员工的慰问工作,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凝聚力。

8. 在值班期间,领导应加强对单位内部安全、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单位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9. 值班领导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不得擅自处理或转移工作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或违法操作。

10. 值班领导应上交值班记录和工作日志,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接受检查和评价。

三、违规处理:1. 对值班期间出现不按规定到岗、不认真履行职责、不积极解决问题等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大过、降级等处理。

2. 对值班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辞退等严厉处理。

3. 对值班期间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4. 对值班期间出现工作失误或疏忽等情况,需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其他规定:1. 在值班期间,领导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私闲、聊天、打电话、上网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2. 值班期间应遵守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离开值班岗位。

3. 值班期间应保持领导职责的监督和执行力,对工作任务要严格把关,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一、引言领导干部是党和政府机关中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重要的决策、管理和指导职责。

为了保持机关部门的正常运转和保障工作效率,制定并执行有效的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就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制度的目的、范围、要求和具体执行步骤等。

二、制度目的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机关部门在任何时间都有负责人值班指导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机关部门的安全、稳定与高效运转。

通过制度的落实,能够更好地提高机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的战斗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党和政府机关中的领导干部,包括党委书记、部门主任、局长等。

他们作为机关部门的领导核心,具有重要的决策和管理职责,必须全程全天候为机关部门负责。

四、制度要求1.制定值班轮换表:机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值班轮换表,确定每位领导干部的值班时间和责任。

轮换表应合理安排,在尽量避免连续值班的情况下,确保每位领导干部都能承担起值班职责。

2.及时响应、全程负责:领导干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对突发事件要能及时响应和处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工作秩序。

3.加强应急处置能力:领导干部应熟悉机关部门的重要设施、设备和紧急事件应急预案,能够迅速判断和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4.协调和指导下属工作:值班期间,领导干部要及时协调和指导下属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机关部门的正常运转。

5.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领导干部要做好值班记录,包括接到的电话、处理的事务和遇到的问题等,记录应详细、准确,以备后续参考和总结。

五、执行步骤1.制定轮班表:机关部门在年初制定全年轮班表,确定每位领导干部的值班时间和责任,并及时将表格通知到相关人员。

2.保持电话畅通:领导干部值班期间,要保持电话畅通,确保能够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和调度电话。

3.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干部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要迅速判断事件的性质和紧急程度,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和值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和值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带班和值班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各单位节假日、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中夜班、灾害天气期间和危险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市政府35号文件和《某某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某某集团及所属企业。

3. 权限本责任制由某某安全监察部编制、颁发。

4. 引用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某某市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2月)5. 术语5.1节假日是包含法定节假日和普通假日。

法定节日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等节日,以及与节日连续的休息日;普通假日指周末休息天或全公司范围的调休日。

5.2 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是指某某市政府以上的政府机构或同级别机构举办的大型的、重要的体育活动、文艺活动、庆典和国内、国际会议等。

5.3中夜班是指非法定节假日白天的生产班次(日班)结束后安排的夜间生产班次,包括日班结束后的延班、加班生产。

5.4 灾害气候是指政府气象或其他部门发布的高温、台风、雷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包括地震、海啸和泥石流等海洋、地质灾害。

5.5 危险作业是指比日常生产更具安全生产风险的作业,如登高、动火、受限空间、吊装、爆破和带电作业等。

5.6 带班是指生产或作业时间内组织和管理相关生产和作业,并在现场值守的工作。

5.7 值班是指无生产或作业任务的时间内值守在公司内协调、处理和汇报重大事务的工作。

6. 责任6.1 带班的领导应发挥相应的领导职能,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6.2 值班的领导应在值班期间实施巡查,做好特殊事件的审批、处理和汇报,并记录在案。

7. 规定7.1节假日7.1.1 法定节假日期间企业安排正常生产或存在大型维修、改造作业的,应安排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通知:关于加强值班工作各机关部门:加强值班工作是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

然而,区委区政府督查组多次抽查我镇,发现值班不到位、电话不畅通等问题。

___也多次批评我镇值班工作。

为了扭转这种形象,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整改要求,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通知如下,请机关干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值班组必须完善值班台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值班人员(含值班司机)要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值班司机不能擅离职守。

值班期间,未经当日值班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值班车辆。

二、严格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参加活动,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亲自调查和报告情况,指挥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理不安定苗头。

带班领导是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工作进行部署和自查,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

三、严格紧急情况报送制度各值班人员要认真阅读应急方案、流程图和值班期间注意事项,严格按预案要求处理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认真按值班要求上报各类信息。

发生突发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汇报,明确汇报程序,经统一口径后,再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值班工作严格实行奖惩考核。

晚上在政府值守的人员每次补助50元。

凡发生脱岗、漏岗、空岗的,扣除100元。

凡在值班期间发现值班人员手机关机的,扣除30元。

以上两项奖惩结果由党政办每月公布,奖惩金额每月兑现(所扣金额将在次月工资中扣除)。

关于加强值班及调休休假管理的相关通知

关于加强值班及调休休假管理的相关通知

X X X X公司行政人事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值班、调休休假管理
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员工值班及调休管理,严肃纪律,规范秩序,提高效率,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公司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制度,凡双休日、法定节
假日期间,至少有1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带班领导主要负责当
日公司所有事务管理,安全检查,相关业务管理,协调处理重大
事项及突发事件,检查指导值班人员的在岗履职履责情况等。

2.各业务部门实行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业务人员实
行轮换调休制度),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各自业务范围相关管理、
协调、沟通工作,处理解决具体业务相关问题。

3.各业务部门必须于每月最后一个周将次月值班安排表提交
至行政人事部,原则上已确定的值班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如遇
特殊情况确需进行调整的,必须第一时间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4.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感和敏感性,
严格按照工作日的考勤要求、纪律要求开展工作,严禁不履行职责,无故脱岗、玩忽职守等行为。

5.所有人员调休休假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

即调休人
员提起调休审批,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 1 -
未经审批及未按照程序要求擅自调休休假行为,调休休假后未第一时间向行政人事部报备行为均按照旷工处理。

行政人事部
2021年10月29日- 2 -。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1•【字号】双政办发〔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双政办发〔2019〕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值班工作是政府系统上传下达、履行职责、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值班工作,按照总体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值班工作体系,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政府服务平稳高效和有序运转。

但在日常工作运行和值班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县(区)和部门还存在值班联络不畅通、信息报告不及时、值班信息质量不高、漏报错报等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中秘文发〔2018〕18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1 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对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市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爬坡过坎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不断增加。

因此,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对于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及时妥善应对各种重要紧急情况、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当前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施策,健全完善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值班队伍。

领导干部下井、值班、带班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下井、值班、带班管理规定

领导干部下井、值班、带班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淮矿安[2021]7号文件关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及值班管理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值班的质量和效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青东矿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管理规定(一)下井数规定1.矿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0次,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工程师及其以上矿领导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矿总工程师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2次,其他矿领导、副总工程师6次/月。

2.井下一线正职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副职(含主管技术员)每月下井数不少于18次,技术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

井下辅助正职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副职(含主管技术员)每月下井数不少于17次,技术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

地面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6次。

安全生产职能科室正科级干部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他管技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

(二)各级领导干部带班规定1.矿各级领导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

2.坚持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值班之前下井上夜班;交班当天上中班;交班次日上早班带班作业。

带班作业时间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矿井三班必须有1名副总工程师以上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非生产管理岗位的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时,必须有至少一名安全生产职能科室管理干部协助带班。

3.井下生产、辅助等基层单位必须保证每一班次都有科区管技人员跟班、带班,不得出现空班现象。

基层科区管技人员值班之前必须下井(根据实际情况早、中、夜三班均可)了解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单位(采掘单位)正职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6次,副职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12次;辅助单位(机保、运输、通防等)正职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4次,副职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8次。

安全生产职能科室管技人员每月下井带班作业不少于6次。

4.地面单位(包括矿井地面车间)各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现场带班作业,加强现场管理和班中巡查。

领导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值班管理制度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改进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带班、值班的定义1、领导干部:指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2、领导带班:是指领导带班对公司生产班次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值班:是指领导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异常气候(如暴雨)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二、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应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计划进行轮流值班,公司领导值班为24小时值班制,其他值班人员为当日下午到次日早上班时间。

三、值班地点公司领导在其办公室值班,其他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值班。

四、带班领导主要职责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态;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5、组织处置本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五、值班工作要求1、值班人员应恪尽职守,自觉遵守值班纪律,加强值班巡逻,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值班时间从事其它活动,严禁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

2、值班带班领导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报公司主要负责人。

3、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并说明未办完的原因,交代清楚注意事项,从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不得有意隐瞒。

4、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接听的电话、收发的物品进行登记,正确及时地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宜,并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记录和电话登记应妥善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值班带班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值班带班规定

关于进⼀步加强领导⼲部值班带班规定值班带班的规定为进⼀步加强公司各级领导⼲部值班⼯作,切实履⾏领导⼲部值班职责,及时、迅速、准确、⾼效地处置安全⽣产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规定。

⼀、值班⼈员的职责(⼀)值班长(按顺序替补)为当⽇值班的总负责⼈,负责检查值班⼈员的到岗情况,安排布置当⽇的值班⼯作。

(⼆)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必须24⼩时坚守值班岗位,保持通讯⼯具处于良好状态,及时接听和处理各种信息。

(三)值班⼈员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履⾏值班签到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因培训学习、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值班的,必须向值班长请假,并安排替班⼈员。

(四)针对安全⽣产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值班⼈员要迅速做出判断、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赶赴现场进⾏处理,遇到重⼤问题应⽴即向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

(五)值班期间出现不坚守值班岗位、擅离职守,导致问题延误处理等情况,将追究有关值班⼈员的责任。

(六)值班、带班⼈员必须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

⼆、值班、带班规定(⼀)公司机关领导⼲部值班规定1.公司机关领导⼲部值班时间为当⽇7:30⾄次⽇7:30(节假⽇、双休⽇为当⽇8:00⾄次⽇8:00),地点设在公司调度室(⽣产技术管理部)。

值班期间如有下基层、开会等⼯作,⾄少留两名值班⼈员值班。

2.安全质量管理部每⽇必须安排⼀名管理⼈员值班。

3.公司机关各业务部室每⽇必须安排⼀名管理⼈员24⼩时值班,并将值班电话报公司调度室(⽣产技术管理部)。

4.公司机关领导⼲部值班⼈员必须每天深⼊现场查岗,认真填写查岗记录。

(⼆)各级基层单位值班规定1.各基层单位每⽇必须安排⼀名熟悉安全⽣产现场管理的矿、⼚级领导值班,现场带班⼈员必须是副总师以上⼲部。

遇有特殊时期,按照公司要求实⾏双上岗值班制度。

2.各基层单位带班⼈员要深⼊井下采、掘⼯作⾯和重要⼯作地点现场带班。

带班⼈员在井下时间不得少于8⼩时,同时要将下井地点告知单位调度室。

3.各基层单位必须对所属⼆级单位的⼲部值班制度做出明确规定。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黑管综〔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黑管综〔2017〕69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17〕53号)要求,现就值班工作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值班分类(一)日常值班。

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值班联络工作,确保联络随时通畅,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与省委、省政府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实时掌握“重要和特殊时期”值班启动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确保全局值班工作落实准确、正规、有效。

(二)重要和特殊时期值班。

法定节假日期间、中央和省委举办重要会议活动时期、国内外重要政治敏感时期、防汛防火关键时期、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期(除法定节假日外以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通知为准)要安排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白天安排领导干部在岗带班。

二、值班时间重要和特殊时期值班时间为工作日夜间及双休日全天。

值班分为白班和夜班两个值班段,其中白班时间为8:30至17:30,夜班时间为17:30至次日8:30。

三、值班安排(一)局办公室排班。

由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机关值班表。

根据局排班计划总表,各处(室)要在值班开始前3天将本处(室)值班人员安排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领导掌握。

局属各单位值班工作安排表与局机关同时报送。

(二)局领导带班。

重要和特殊时期值班白天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如当值带班领导因公出、休假或其他特殊原因等不能到岗,由其他局领导依次序替班。

(三)公务员值班。

局机关处(室)按照机构编制排序,每处(室)一天轮流值班,具体人员由各处(室)自行安排,女同志不值夜班。

局机关党委、纪委、工会合并值班,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本办公楼值班工作。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7•【字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甘办发电〔2017〕6号)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全省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情况通报》精神,现就加强值班值守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日常值班期间,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各县区要有党委或政府1名主要领导带班,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理紧急事务。

二、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

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保值班电话及传真24小时畅通。

值班电话、传真不得随意更换或呼叫转移。

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工作断档。

遇到突发情况,要严格按照应急信息报送规范和时限要求报送应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值班记录》及其它值班文件资料等要完整保存归档。

值班安排表要按月进行编排,明确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和值班电话、传真,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404室),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单独安排值班工作,提前3天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节日值班安排表。

三、严格遵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

在值班期间接到来文来电或突发事件信息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公文处理规定做好文件或来电处理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09]4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09]4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09〕4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有效保障政府系统的高效运转;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为我市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仍有一些区(县级市)和单位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落实、网络不畅通、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值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值班室建设,确保政令畅通高效、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各区(县级市)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

值班室要设置专线电话,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

各区(县级市)政府的值班室要有专职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值班室要安排专人或由本单位干部轮流值班。

未设立专门值班室的单位,要安排至少1名干部24小时电话值班。

要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干部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

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关心值班人员,积极为值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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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带班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值班工作,切实履行领导干部值班职责,及时、迅速、准确、高效地处置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的职责
(一)值班长(按顺序替补)为当日值班的总负责人,负责检查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安排布置当日的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保持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及时接听和处理各种信息。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值班签到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因培训学习、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日值班的,必须向值班长请假,并安排替班人员。

(四)针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迅速做出判断、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遇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

(五)值班期间出现不坚守值班岗位、擅离职守,导致问题延误处理等情况,将追究有关值班人员的责任。

(六)值班、带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

二、值班、带班规定
(一)公司机关领导干部值班规定
1.公司机关领导干部值班时间为当日7:30至次日7:30(节假日、双休日为当日8:00至次日8:00),地点设在
公司调度室(生产技术管理部)。

值班期间如有下基层、开会等工作,至少留两名值班人员值班。

2.安全质量管理部每日必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值班。

3.公司机关各业务部室每日必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并将值班电话报公司调度室(生产技术管理部)。

4.公司机关领导干部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深入现场查岗,认真填写查岗记录。

(二)各级基层单位值班规定
1.各基层单位每日必须安排一名熟悉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矿、厂级领导值班,现场带班人员必须是副总师以上干部。

遇有特殊时期,按照公司要求实行双上岗值班制度。

2.各基层单位带班人员要深入井下采、掘工作面和重要工作地点现场带班。

带班人员在井下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同时要将下井地点告知单位调度室。

3.各基层单位必须对所属二级单位的干部值班制度做出明确规定。

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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