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版)基础服务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础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服务采购方):常熟展运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提供方):

甲乙双方为长期合作发展需要,经充分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原则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其授权代表就双方之间的服务提供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服务标的

1、甲方同意从乙方采购,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服务。本合同所称之“服务”系指合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服务及为完成该服务所需的全部人工劳务、材料、配套设施及技术资料。

2、服务的内容、要求及其它细项以甲方订单为准。此外,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订单补充说明、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报价单等交易文件亦对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订单及其它交易文件的形式包含但不

限于纸质、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EDI等方式。

第二条:服务的履行及验收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或甲方指示的期限提供服务,若无法按期履行者,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至甲方核可的期限。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及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并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验和检查,并为之提供便利条件。如甲方发现任何履行瑕疵行为,乙方须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改正。

3、服务提供期间,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减少或改变服务的内容,乙方应当配合执行。因甲方要求变更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书面确定,但不得以新增服务项目价款未议妥而中止履行。

4、乙方提供的服务需派员至甲方现场履行的,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甲方可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撤换现场服务人员,或提前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现场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因其自身故意、过失或意外事件造成的其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提供必要协助。若因此造成甲方遭第三方索赔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当全权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标准为甲方标准;如无甲方标准,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报价单为标准;若仍无法确认验收标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作为甲方确定验收的标准。

6、验收时,如发现瑕疵或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补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甲方将暂停付款程序直至问题解决;若无法补救或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退款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相关损失。

第三条:价格与付款

1、服务价格以订单为准。甲方向乙方所下订单上价格为该单交易总价,包括服务的人工费用及其配套材料、设施和技术数据、安装与交通运输等完成该单交易的一切费用,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2、乙方同意所提供的服务依甲方所定之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验收,除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于验收合格后的60日内付款乙方;若乙方对甲方存在其他金钱债务之责任者,甲方得以从应付货款中径行扣除。

3、因履行本合约而产生的任何税赋或政府规费,由双方按照各国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各自缴纳,惟出口环节征收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4、由于甲方企业规模庞大,每月需集中安排付款。甲方付款日为每月10日及25日,乙方同意甲方于应付帐款到期日后最近的一个付款日付款。

第四条:产品保证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达到合同预期效果。验收期间发现履行瑕疵的,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在验收后约定的维保期限内,或虽无约定的维保期限,但在验收后的一年内,甲方发现有验收时虽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发现之瑕疵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重做、补正、退款及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技术资料、软硬件设施具有合法产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形。如有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侵权,乙方应立即出面解决;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害,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必要的资格、许可、执照或批准,且在服务提供期间,该资格、许可、执照、批准持续合法有效。若因乙方不具备或丧失履行本合同必要的资质,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仍需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相关损失。

4、如服务设有维保期,则在双方约定的维保期限内,乙方应免费进行维保服务并提供因维保而必须使用、更换的所有材料。对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维保,乙方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在甲方通知后_2_小时内到达甲方进行维保服务。

第五条:知识产权

1、甲方因本合同之履行及其他与乙方的业务往来所揭露或提供给乙方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

等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合同的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该等信息的

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

2、除双方另有约定,因本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任何设计、图纸、专门技术或任何其它有关知识

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任意加以侵害或主张任何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

任何第三方使用或透露。

第六条:保密与禁止不正当交易条款

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因执行本合同而知悉或持有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以及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建立之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双方均应负永久保密义务。如有一方违反此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乙方人员向甲方人员的贿赂行为以及其他不正当

交易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在查实后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误1天,按迟交款总金额的0.5%支付,此滞纳金最多不超过迟交货款总金额的10%。

2、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废止合同,乙方不返还预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履约,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不能、迟延履行或履行有瑕疵等,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误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此滞纳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乙方支付迟交滞纳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履行的义务。如果乙方在甲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仍不能完成履行,或超过原履行期限30天时,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追索已支付的款项,而乙方仍需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3、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废止合同的,应双倍向甲方返还预付款并承担相关损失。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在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因经营资信状况恶化、被牵扯进入破产、清算、债务诉讼等事宜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径行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怠忽本合同之债务执行时,甲方得不经催告而暂停现在或将来之给付,直到乙方改正此行为。乙方之违约或怠忽行为超过30天仍未解决,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之任何权利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