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后热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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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 4709-2000 常用钢号焊后热处理规范

JB 4709-2000 常用钢号焊后热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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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1)适用于焊后热处理厚度δPWHT不大于25mm焊件,当焊后热处理厚度δPWHT大于25mm焊件时,厚度每增加25mm,最短保温时间则应增加15min。
2) 仅适用于碳素钢和16MnR钢
南化化机厂 科研设计科 张镇金2002/9/27录自:
JB/T 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18MnMoNbR
13MnNiMoNbR
600~640
950~980正火后
600~640回火
20MnMoNb
07MnCrMoVR
07MnNiCrMoVDR
08MnNiCrMoVD
550~590

09MnNiD,09MnNiDR
15MnNiDR
540~580

12CrMo
12CrMoG
≥600
(1) 当焊后热处理厚度δPWHT≤125mm时
JB/T 4709-2000 常用钢号焊后热处理规范
钢 号
焊后热处理温度,℃
最短保温时间
h
电 弧 焊
电 渣 焊
10
Q235-A, 20
Q235-B, 20R
Q235-C, 20G
20g
600~640

(1) 当焊后热处理厚度δPWHT≤50mm时
为(δPWHT/25) h,但最短保温时间不低于(1/4)h
(2) 当焊后热处理厚度δPWHT>50mm时,为
〔2+(1/4)×(δPWHT-50)/25〕h
09MnD
580~620

16MnR
600~640
900~930正火后

焊后热处理基本知识

焊后热处理基本知识

焊接接头焊后热处理基本知识培训一、焊后热处理的概念1.1后热处理(消氢处理):焊接完成后对冷裂纹敏感性较大的低合金钢和拘束度较大的焊件加热至200℃~350℃保温缓冷的措施。

目的、作用:减小焊缝中氢的有害影响、降低焊接残余应力、避免焊缝接头中出现马氏体组织,从而防止氢致裂纹的产生。

后热温度:200℃~350℃保温时间:即焊缝在200℃~350℃温度区间的维持时间,与后热温度、焊缝厚度有关,一般不少于30min加热方法:火焰加热、电加热保温后的措施:用保温棉覆盖让其缓慢冷却至室温NB/T47015-2011关于后热的规定:1.2焊后热处理(PWHT):广义上:焊后热处理就是在工件焊完之后对焊接区域或焊接构件进行的热处理,内容包括消除应力退火、完全退火、固熔、正火、正火加回火、回火、低温消除应力等。

狭义上:焊后热处理仅指消除应力退火,即为了改善焊接区的性能和消除焊接残余应力等有害影响。

1.3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焊接中所说的焊后热处理是指焊后消除应力的热处理。

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过程:将焊件缓慢均匀加热至一定温度后保温一定的时间,然后缓慢降温冷却至室温。

目的、作用:(1)降低或消除由于焊接而产生的残余焊接应力。

(2)降低焊缝、热影响区硬度。

(3)降低焊缝中的扩散氢含量。

(4)提高焊接接头的塑性。

(5)提高焊接接头冲击韧性和断裂韧性。

(6)提高抗应力腐蚀能力。

(7)提高组织稳定性。

热处理的方式:整体热处理、局部热处理1.4焊接应力的危害和降低焊接应力的措施焊接应力是在焊接过程中由于温度场的变化(热涨冷缩)及焊件间的约束而产生的滞留在焊件中的残余应力。

1.4.1焊接应力只能降低,不可能完全消除,焊接残余应力形成的的危害:1)影响构件承受静载的能力;2)会造成构件的脆性断裂;3)影响结构的疲劳强度;4)影响构件的刚度和稳定性;5)应力区易产生应力腐蚀开裂;6)影响构件的精度和尺寸的稳定性。

1.4.2降低焊接应力的措施1)设计措施:(1)构件设计时经量减少焊缝的尺寸和数量,可减少焊接变形,同时降低焊接应力(2)构件设计时避免焊缝过于集中,从而避免焊接应力叠加(3)优化结构设计,例将如容器的接管口设计成翻边式,少用承插式2)工艺措施(1)采用较小的焊接线能量(2)合理安排装配焊接顺序(3)层间进行锤击(4)预热拉伸补偿焊缝收缩(机械拉伸或加热拉伸),与焊接区同时拉伸(膨胀)和同时压缩(收缩)(5)焊接高强钢时选用塑性较好的焊条(6)采用整体预热(7)焊后消氢处理(8)采用整体焊后热处理(9)利用振动法消除焊接残余应力二、容器及受压元件应按材料、焊接接头厚度、结构形式、介质和设计要求确定是否进行焊后热处理。

焊接热处理规范

焊接热处理规范

焊接热处理规范1、预热当管子外径大于219mm或壁厚大于等于20mm时,应采用电加热进行预热,预热升温速度应符合热处理规程6.4.3的要求。

预热宽度从对口中心开始,每侧不少于焊件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2、后热(1)有冷裂纹倾向的焊件,当焊接工作停止后,若不能立即进行焊后热处理,应进行后热处理。

温度350?,保温时间1-2小时。

其加热宽度应不小于预热时的宽度。

(2)对马氏体型钢(如F12钢或P91钢等)的焊接,如要进行后热,应在马氏体转变结束后进行。

3、焊后热处理下列焊接接头应进行热处理:1)壁厚大于30 mm的碳素钢管子与管件。

2)壁厚大于32 mm的碳素钢容器。

3)壁厚大于28 mm的普通低合金钢容器。

4)耐热钢管子与管件(热处理规程第6.2.2.1条规定的内容除外)。

5)经焊接工艺评定需做热处理的焊件。

4、升、降温速度应按下述原则控制:对承压管道和受压元件,焊接热处理升、降温速度为6250/δ(单位为?/h,其中δ为焊件厚度mm)且不大于300?/h.降温时,300?以下可不控制。

5、T91/P91钢焊接接头热处理工艺对T91/P91钢焊接接头热处理工作,作为本工程热处理工作的重点。

须严格执行工艺。

1)当焊缝整体焊接完毕,对T91钢和P91钢小径薄壁管的焊接接头可冷却至室温,而对P91钢大径厚壁管的焊接接头冷却到100~120?恒温1小时后,应及时进行焊后热处理。

2)要求焊接接头焊后及时热处理。

不能及时进行热处理时,应于焊后立即做加热温度为350?,恒温时间为1小时的后热处理。

3)焊后热处理的升、降温速度以?150?/h为宜,对T91钢和P91钢小径薄壁管的焊接接头焊后热处理的升、降温速度为?300?/h.降温至300?以下时,可不控制,在保温层内冷却至室温。

4)T91/P91钢焊后热处理加热温度为760?1O?。

对于T91/P91钢与珠光体、贝氏体钢的异种焊接接头,加热温度应按两侧钢材及所用焊丝、焊条等综合确定,不应超过合金成分含量低材料的下临界点Ac1.5)恒温时间:执行DL/T868-2004的规定。

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

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

2.1 认真熟悉图样,掌握容器所用钢材的材质及特性,弄清弄懂焊后热处理的技术要求及工艺,发现问 题及时向施工技术人员提出,解决后方可施工. 2.2 检查焊后热处理所用工装设备,在确认工装电器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后,再进行焊后热处理. 2.3 明确施工操作责任者,参加操作人员分工清楚,责任明确. 3 3.1 的选取. 压力容器或受压元件焊后热处理厚度δ 压力容器或受压元件焊后热处理厚度δPWHT 的选取. 等厚度全焊透对接接头的焊后热处理厚度δPWHT 为其焊缝厚度,也即容器或其受压元件钢材厚度
修改状态
0 பைடு நூலகம்/3
焊 后 热 处 理 工 艺 守 则
1 1.1 适用范围和编制依据


本守则的编制以《固定式容规》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
焊接规程》为依据. 1.2 本守则适用于按《固定式容规》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需进行焊后热处理的钢 制压力容器和零部件. 2 施工准备
修改状态
0 3/3
焊 后 热 处 理 工 艺 守 则
测温点的位置见下图: 顶 端头 腰 底 加热区Ⅰ 顶 腰 底


顶 端头 腰
底 加热区Ⅱ
6.3 容器焊后整体热处理,所用保温材料及其保温方法如下: 岩棉:40~50mm 厚,两层共 80~100mm 厚,外扎 10#镀锌铁丝,为确保保温效果,两层应错缝 以避免因热流短路而增加加热损失. 保温后要进行保温质量检查,在焊后消除应力退火过程中发现因保温质量存在问题而影响消除应力 退火效果时,则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修补以保证退火质量. 6.4 同本守则 4.4 条 6.5 温差:为保证容器焊后热处理效果,在退火过程中应力求使整个容器温度均匀,具体规定如下: a 在退火的加热和冷却过程中,容器任何 5000mm 间隔的温差不得大于 1500C. b 在退火的保温过程中,整个容器的最大温差不得超过 830C. 用对回火脆性不敏感的钢制造的容器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其降温速度应缓慢,通常不应超过本 用对回火脆性敏感的钢制造的容器在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其降温速度和拆出保温温度不受上述 6.6 降温速度和拆出温度: a 守则 4.4 条升温度所允许的数值;其拆出的保温温度应低于 300~4000C. b 限制按工艺要求执行. 7 钢制压力容器的焊缝返修及其热处理的规定: 钢制压力容器的焊缝返修及其热处理的规定:

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守则规定了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制造焊后热处理的工艺要求。

1.2适用范围本守则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制造焊后热处理。

2 热处理方法的采用根据公司设备情况,钢制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可采用下列三种方法:2.1整体炉内焊后热处理,当容器外形尺寸较小,热处理炉可以放入时,可将焊后的容器整体装入加热炉内进行焊后热处理。

2.2整体炉外焊后热处理,将容器外壳保温,内部再因地制宜地采用各种热源加热进行焊后热处理,如“内燃油法”以及“内部电热法”等。

2.3局部焊后热处理,当容器外形尺寸较大,设计图样要求允许局部热处理时,可对焊接接头进行“电热法”热处理。

3 焊后热处理前的准备工作3.1认真熟悉热处理工艺文件,掌握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工艺,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技术人员报告,待问题解决后方可进行热处理。

3.2检查焊后热处理所用的工装设备、校验仪表,在确认工装、电器设备可以正常使用,仪器、仪表指示准确且确定其是在计量检验周期内前提下,方可进行焊后热处理。

3.3容器的一切焊接工作必须全部完成,热处理前各工序检查均已合格,并已取得有关检试记录和报告,质检部门人员已检查确认。

3.4 随炉同时进行热处理的产品焊接试板已按规定放入炉内的适当位置。

4 容器整体炉内后热处理工艺要点4.1对于直径较大、壁厚较薄内部没有支承圈的容器,应按工艺要求适当地在内部增加支承,以防加热时变形。

容器下部应放鞍式可移动支座,支座间距不大于4.5m,支座应放在同一水平面上,与压力容器壳体接触不好的应当调整,以保证支座同容器接触良好,受力均匀。

4.2容器上有密封面或高精度螺孔的部位应用石棉绳或石棉布包住,亦可用其它保温材料保护。

4.3焊后热处理工艺4.3.1入炉温度:容器入炉时,炉内温度应不得高于400℃。

4.3.2升温速率:在升温至400℃后,升温速度不应超过5000/δ℃/h(δ—焊件接头处钢材厚度mm)且不得超过200 ℃/h,最小可为50℃/h。

焊接及焊后热处理作业指导书

焊接及焊后热处理作业指导书
热处理施工。
2 主要编制依据
2.1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2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2.3SH3501-2001《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4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技术文件。
3 施工准备
3.1.3压力管道施焊前,根据焊接作业指导书应对焊工及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技术交底记录。
3.1.4对于高温、高压、剧毒、易燃、易爆的压力管道,在焊接施工前应画出焊口位置示意图,以便在焊接施工中进行质量监控。
3.2对材料的要求
3.2.1被焊管子(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且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部颁标准)的要求;进口材料应符合该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
4.4.2在焊接中应确保起弧及收弧的质量,收弧应将弧坑填满,多层焊的层间接头应相互错开。
4.4.3除焊接工艺有特殊要求外,每条焊缝应一次连续焊完,如因故被迫中断,应采取缓冷措施,再焊时应仔细检查确认无裂纹后,方可按焊接工艺继续施焊。有预热要求的管材应按预热要求重新预热后施焊。
4.4.4管子焊接时,管端要堵封住,防止管内穿堂风。
(2)定位焊不得有裂纹及其他缺陷,如有缺陷应彻底磨除重新进行定位焊。
(3)在合金钢管壁上点焊组对卡具定位时,卡具的材质和焊材应与管材相同。当拆除卡具时,不得用敲打或掰扭的方法拆除。当用氧-乙炔焰切割卡具时,应在离管道表面3mm处切割,然后用砂轮修磨平整。
4.4正式焊接
4.4.1焊接引弧应在坡口内进行,严禁在管子(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焊接临时支撑物。
焊接及焊后热处理作业指导书
编制:杨洪贵
审核:张彬

焊后热处理办法

焊后热处理办法

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企业安全注册评审办法1 总则与适用范围1.1 总则为了规范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加强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管理,保证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质量,根据法规、标准和承压设备行业的需要制订本办法。

企业按自愿原则申请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安全注册。

1.2 适用范围a)专业从事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的企业;b)持有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制造(安装)许可证的企业。

1.3 安全注册级别1.3.1 级别划分(1)I级(管道级):压力管道及管件I A级:主管壁厚≤25mm的焊后热处理;I B级:主管壁厚>25mm的焊后热处理。

(2)II级(容器级):容器(长度与外径比≤5)、球罐;(3)III级(塔器级):塔器、容器(长度与外径比>5)III A级:塔器级设备立置焊后热处理;III B级:塔器级设备卧置焊后热处理。

(4)各级别又划分为炉内焊后热处理(代号:N)与炉外焊后热处理(代号:W)1.3.2 评审合格级别的应用范围1.3.3定级或升级申请定级或升级的企业,评审小组需对一台(批)见证件进行评审。

2 工作程序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企业安全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驻地评审、现场评审、批准和发证。

2.1 申请2.1.1 申请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企业安全注册评审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a)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c)具有相应的焊后热处理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d)具备进行焊后热处理所需的加热设施、辅助装备、检、测温度系统和自动记录与调控系统。

e)具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以及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f)具有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业绩及相应的档案资料。

g)具有相应的规模和场地(所)。

2.1.2 凡符合2.1.1规定的“申请单位”根据本“办法”向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锅容标委”)提交申请书。

2.2 受理2.2.1 “锅容标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初审。

局部焊后热处理加热范围规定

局部焊后热处理加热范围规定

局部PWHT加热范围规定1.ASME SEC Ⅲ环形接头之PWHT,其加热带的宽度为焊道最宽处,距其边缘每一边至少2吋(50mm)或焊道厚度取小值。

2.B31.1(1)胴围焊道之PWHT,其加热带的宽度为接合最厚焊道处壁厚之3倍。

(2)对喷嘴及附件焊道,其加热带的宽度越过喷嘴或附件焊道(即从焊道边算起)距边缘至少为管头箱(Header)厚度的2倍以上,且壳体完全沿着管头箱延伸。

3. D1.1 无4.ASME SEC Ⅷ(DⅣ1)(1)环型接头之PWHT,其加热带之宽度为距完成最宽焊道每一边至少2倍壳体厚度。

(2)对管件接头之PWHT,其加热带之宽度从接头中心算起至少3倍完成焊道之最大宽度。

(3)对喷嘴或其它焊接附件,其加热须沿着整个容器或管头箱之环形带。

其加热带宽度越过喷嘴或其它附件焊道为壁厚至少6倍。

5.HPIS加热宽度为均匀加热宽度(w + 2t)之2倍以上,而BS规格规定加热宽度为距焊道中心2.5√Rt,且在2.5√Rt位置之温度为最高温度之半以上。

同时,保温宽度为5√Rt。

(R内半径,t板厚)加热范围规定要素(1)在均匀加热宽度加热,保持于规定保持之温度值。

(2)温度之梯度不至于大到有害之程度。

热电偶测定位置1.1 5G 管件,电热偶置于底部如下:a)一组热电偶及一备品置于加热范围之一边缘。

b)对不同厚度,各置一组热电偶(及一备品)于薄件顶部边缘与厚件底部边缘。

1.2 2G 管件,热电偶置于侧边如下:a)一组热电偶及一备品置于加热范围之底缘。

b)对不同厚度,置一组热电偶于每一法规要求加热区之边缘。

批注:(1)焊接8吋及以下之管件,仅需一组热电偶于法规要求加热带下缘之记录。

(台电)2.1必须尽可能使用热处理炉做热处理操作。

当不可能使用热处理炉做热处理操作时,必须用热电偶直接粘贴在待热处理之材料上,量度并记录其温度,同时至少须使用两个经过校正合格的热电偶一个放置在焊道中心,另一个放置在离焊道中心50mm 处,如下图所示電阻線圈 (ELECTRODE RESISTANCE BAND HEATER) 熱電偶 (THERMO COUPLE) 電源接頭 保溫層 50mm 銲口 (WELD) 熱電偶 (THERMCOUPLE)管壁厚 (PIPE WALL)批注:所有局部的热处理工作,以感应加热或电阻加热方式进行。

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

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守则对焊后热处理工艺文件的编制作了规定。

2.总则压力容器产品有其独立的规范及制造标准,使用本守则应与产品图样、标准、相关工艺文件同时使用。

3.工艺内容与技术要求压力容器制造中应严格执行GB150标准对焊后热处理的规定。

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3.1A、B类焊接接头处的钢材名义厚度6s符合以下条件者1.1.1.1碳素钢、15MnNbR、07MnCrMoVRδs>32mm(如焊前预热IoOoC以上时,δs>38mm)1.1.1.2Q345R及16Mnδs>30mm(如焊前预热IoOoC以上时,δs>34mm)1.1.1.315MnVR及15MnVδs>28mm(如焊前预热IoOoC以上时,δs>32mm)1.1.1.4任意厚度的18MnMONbR、ISMnNiMoNbR、15CrMoR s14Cr1MoR x12Cr2Mo1R s20MnMo.20MnMoNb x15CrMo x1 2Cr1MoV s12Cr2Mo1和1Cr5Mo钢;1.1.1.5对予钢材厚度δs不同的焊接接头,上述厚度按薄者考虑,对予异种钢材相焊的焊接接头,按热处理严重者确定,但温度不应超过两者中任一钢号的下临界点Ac1o1.1.1.6除图样另有规定,奥化体不锈钢的焊接接头可不进行热处理。

3.1.2图样注明有应力腐蚀的容器,如盛装液化石油气,液氨等的容器3.1.3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与报废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容器3.1.4需要焊后进行消氢处理的容器,如焊后随即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则可免做消氢处理4.焊后热处理方法4.1焊后热处理应优先采用在炉内加热的方法,其操作规范如下:4.1.1焊件进炉时,炉内温度≤400°C4.1.2焊件按功率升温至400。

C后加热区升温速度≤5000∕δs℃/h,且最高不得超过200o C∕h,最低可为50o C∕h o4.1.3升温时,加热区内任意500mm长度内的温差≤12(ΓC°4.1.4保温时间,温度见附表4.1.5保温时,加热区内任意500mm长度内的温差≤65°C°4.1.6升温及保温时,应控制加热区气氛,防止焊件表面过度氧化。

焊后热处理要求

焊后热处理要求

焊后热处理要求Ⅰ 主控项目1、现场设备和管道焊后热处理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现行国家标准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热处理工艺文件和下列规定:1)对采用炉内整体热处理和炉内分段局部热处理的焊缝,应检查并记录进出炉温度、升温速度、降温速度、恒温温度和恒温时间、有效加热区内最大温差、任意两测温点间的温差等参数。

2)对采用炉外整体热处理和局部加热热处理的焊缝,应检查并记录升温速度、降温速度、恒温温度和恒温时间、任意两测温点间的温差等参数。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自动测温仪测量,检查热处理曲线和热处理报告。

2、现场设备和管道焊后热处理效果检查,应符合设计文件、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规定。

当规定制作产品焊接检查试件时,应符合本规范第8.4.1条的规定。

当规定进行硬度检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热处理焊缝和热影响区硬度值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表7.0.2中未列入的材料,焊缝和热影响区硬度值为:碳素钢不应大于母材硬度测定值的120%;合金钢不应大于母材硬度测定值的125%。

2)当焊缝重新进行热处理时,应再次进行硬度检验。

3)焊缝的硬度检查区域应包括焊缝和热影响区。

对于异种金属的焊缝,两侧母材热影响区均应进行硬度检查。

检查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热处理记录,检查硬度检验报告。

表7.0.2 热处理焊缝和热影响区硬度值Ⅱ 一般项目3、热处理测温点的部位和数量应合理,热电偶的安装应保证测温准确可靠。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焊后热处理的加热区域宽度和保温层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下列规定:1)采用局部加热热处理时,加热范围应包括焊缝、热影响区及其相邻母材,焊缝每侧不应小于焊缝宽度的3倍,加热范围以外部分至少100mm范围应进行保温。

2)炉外整体热处理和局部加热热处理的保温材料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热处理工艺文件的规定。

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规程

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规程

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规程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规程是指在焊接完成后,对焊接部位进行热处理的一系列工作。

其目的是消除焊接产生的应力和变形,提高焊接接头的强度和韧性,保证焊接接头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下面将从热处理的基本原理、热处理方法、热处理过程控制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热处理的基本原理热处理是利用材料的组织结构和性能的变化规律,通过加热、保温和冷却等一系列工艺措施,使材料的组织结构和性能得到改善和提高的过程。

在焊接过程中,由于局部加热和冷却的不均匀性,焊接接头会产生应力和变形,从而影响焊接接头的强度和韧性。

通过热处理,可以消除这些应力和变形,使焊接接头得到均匀的组织结构和性能,提高其强度和韧性,保证其安全性能。

二、热处理方法常用的热处理方法有退火、正火、淬火、回火等。

具体选择哪种方法,需要根据焊接接头的材料、形状、尺寸、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下面简要介绍几种常用的热处理方法。

1.退火:将焊接接头加热到一定温度,保温一段时间后缓慢冷却,使其组织结构发生改变,消除应力和变形,提高焊接接头的韧性和塑性。

2.正火:将焊接接头加热到一定温度,保温一段时间后冷却,使其组织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提高焊接接头的硬度和强度。

3.淬火:将焊接接头加热到一定温度,然后迅速冷却,使其组织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提高焊接接头的硬度和强度。

4.回火:将焊接接头淬火后再加热到一定温度,保温一段时间后冷却,使其组织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提高焊接接头的韧性和塑性。

三、热处理过程控制热处理过程控制是保证焊接接头质量的关键。

其主要内容包括温度控制、保温时间控制、冷却方式控制等。

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1.温度控制:热处理过程中,温度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焊接接头的材料不同,其热处理温度也不同。

因此,在进行热处理前,需要对焊接接头的材料进行分析,确定其适宜的热处理温度。

2.保温时间控制:保温时间是指焊接接头在一定温度下保持一定时间。

保温时间的长短会影响焊接接头的组织结构和性能。

焊接热处理规范【大全】

焊接热处理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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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热宽度从对口中心开始,每侧不少于焊件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2、后热(1)有冷裂纹倾向的焊件,当焊接工作停止后,若不能立即进行焊后热处理,应进行后热处理。

温度350?,保温时间1-2小时。

其加热宽度应不小于预热时的宽度。

(2)对马氏体型钢(如F12钢或P91钢等)的焊接,如要进行后热,应在马氏体转变结束后进行。

3、焊后热处理下列焊接接头应进行热处理:1)壁厚大于30 mm的碳素钢管子与管件。

2)壁厚大于32 mm的碳素钢容器。

3)壁厚大于28 mm的普通低合金钢容器。

4)耐热钢管子与管件(热处理规程第6.2.2.1条规定的内容除外)。

5)经焊接工艺评定需做热处理的焊件。

4、升、降温速度应按下述原则控制:对承压管道和受压元件,焊接热处理升、降温速度为6250/δ(单位为?/h,其中δ为焊件厚度mm)且不大于300?/h.降温时,300?以下可不控制。

5、T91/P91钢焊接接头热处理工艺对T91/P91钢焊接接头热处理工作,作为本工程热处理工作的重点。

须严格执行工艺。

1)当焊缝整体焊接完毕,对T91钢和P91钢小径薄壁管的焊接接头可冷却至室温,而对P91钢大径厚壁管的焊接接头冷却到100~120?恒温1小时后,应及时进行焊后热处理。

2)要求焊接接头焊后及时热处理。

不能及时进行热处理时,应于焊后立即做加热温度为350?,恒温时间为1小时的后热处理。

3)焊后热处理的升、降温速度以?150?/h为宜,对T91钢和P91钢小径薄壁管的焊接接头焊后热处理的升、降温速度为?300?/h.降温至300?以下时,可不控制,在保温层内冷却至室温。

焊接后热处理方法

焊接后热处理方法

焊接后热处理方法1、适用范围:本规范在规定碳钢及低合金钢的的焊接后热处理方法。

2、后热处理方法的种类:分炉中加热之后热处理方法及焊接部位局部加热之后热处理方法两种。

3、炉中加热之后热处理方法3-1加热装置:无规定加热炉的种类及型式,但必须满足3-2之条件。

3-2后热处理方法:依下述之后热处理方法(1)在做后热处理时,原则上被加热的构件是全部一体放入炉子内的,但若无法一次摆进去,也可以分成二次。

但此时,重叠加热的部分要大于1,500mm。

在炉子外面的部分,温度斜度要缓,且不得有害于材质的影响。

(2)在被加热部位摆进炉内或移出炉外时,炉内温度须低于425℃。

(3)在425℃以上之温度时,被加热部位的升温速度(率)及降温率,如下式之规定。

还有,在加热部位各部分5,000mm范围的温差不得超过150℃。

(a)加热情形R1≦220 x 25/t 但最大220℃/h;最小55℃/h(b)冷却情形R2≦280 x 25/t 但最大280℃/h;最小55℃/hR1:升温率(℃/h)R2:降温率(℃/h)t:焊道的厚度(mm)但焊道厚度t,如下述《1》完全渗透之对接焊,为母材厚度。

有厚、薄板时取薄板厚度。

《2》T型或L型全渗透之焊接,取开槽侧母材之厚度。

《3》对部分渗透之焊接,为开槽深度或其和。

《4》角焊取喉深。

《5》在修补焊接,以补焊深度。

(4)在做后热处理时之保持温度与保温时间,详如表1对应母材种类之区分及表2所示。

在保温时间中,在加热部分的全部其温差须在85℃以下。

还有,要注意被加热部位不得有过度氧化之情形发生。

(5)从材料或者结构发现表2之保持温度不适用时,可由当事者协议,可依表3为之。

4、局部加热之后热处理方法4-1加热装置:无规定加热装置的种类及型式,但必须满足4-2的条件。

4-2后热处理方法:依下述之后热处理方法(1)在后热处理时,被加热部位(含均热部位之加热范围)没加热的部分,其温度斜度要缓,且不得有害于材质的影响。

焊后热处理要求

焊后热处理要求

焊后热处理要求1、ASME SEC ⅧDIV 1焊后热处理要求1、通则所有现场焊道要求PWHT,除非符合下述每一P编号组群排除条款要求。

2、P-1及P-10C组群1材料,符合下述条件不要求PWHTa、材料厚度在1-1/2吋(含)以下,如果材料厚度超过1-1/4 吋且预热至少200℉而且UW-2章节在使用上无PWHT之要求。

b、对材料厚度在1-1/2吋及当UW-2要求PWHT之任何厚度材料,则所有焊接连接及附属件必须进行热处理,除非下述之非强制性条件:角焊及开槽焊道尺寸不超过1/2吋之附属喷嘴连接且完成之内径不大于2吋,如果不形成纽带(ligament)而要求增加壳体或head厚度且预热至少200℉。

非压力配件附属到压力配件且角焊喉厚在1/2吋(含)以下,及植钉焊至压力配件,如果当压力配件厚度超过1-1/4吋且经预热至少200℉。

3、P-3及P-10A组群1材料P-3组群1及2与P-10A(除SA487,等级IQ)在下述要求条件下不做PWHT。

a、对厚度在5/8吋(含)以下的材料,如果既有焊接程序检定厚度等于或超过生产焊接且UW-2章节在使用上无PWHT之要求。

b、对材料厚度超过5/8吋及当UW-2要求PWHT之任何厚度的材料,则所有焊接连接及附属件必须进行热处理,除非下述之非强制性条件:管件公称壁厚小于1/2吋(含)且规定最大含碳量不超过0.25%圆周焊接(circumferential welds)。

非压力配件附属至压力配件角焊,其喉厚在1/2吋以下(含)及植钉焊至压力件且含碳量不超过0.25%同时经至少200℉之预热。

4、P-4组群1及2材料在下述条件下不做PWHT:a、对管件之圆周焊接,对无压力角焊最大喉厚在1/2吋及植钉焊至管件材料而符合所有下列规定:最大公称外径4吋。

最大厚度5/8吋。

不超过0.15%之最大规定碳含量。

至少预热250℉。

b、对SA-202等级A及B厚度在5/8吋(含)以下的材料,如果既有之焊接程序检定等于或超过生产焊接且UW-2章节在使用上无PWHT之要求。

JB-T6046-1992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 焊后热处理方法(可编辑)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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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6046-1992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J 33JB/T 6046 -1992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1992-05-05 发布1993-07-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JB/T 6046 -1992焊后热处理方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的焊后热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的碳钢、低合金钢产品,以改善接头性能,降低焊接残余应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焊后热处理。

其他产品的焊后热处理亦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GB 3375 焊接名词术语GB 7232 金属热处理工艺术语GB 9452 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测定方法GBJ 94 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JB 161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3 术语“焊后热处理”、“局部热处理”术语定义分别按GB 3375 和GB 7232 规定。

炉内热处理将被加热体整体一次放入热处理炉内进行的热处理。

分段热处理炉内热处理时,因受条件限制,被加热件不能一次整体入炉,在有附加条件的基础上分段多次入炉进行的热处理。

整体炉外热处理以适当的加热方式,在炉外将被加热件整体加热所进行的热处理。

中间热处理在制造过程中,对于反复受热的焊接区及母材,为了保证焊接质量及接头性能,在施焊工序中在较低温度下进行的热处理。

4 焊后热处理的工艺要求4. 1 通则4. 1. 1 焊后热处理的管理焊后热处理的管理内容包括:a. 热处理方法及设备的选择;b. 被加热件温度或炉温的检测;c. 被加热件外观质量、形状、尺寸的保证及检验;d. 焊后热处理情况的记录;e. 其他可能影响热处理效果因素的考虑。

机械电子工业部1992-05-05 批准1993-07-01 实施1JB/T 6046 -19924. 1. 2 焊后热处理工艺规范的选择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应在充分考虑焊接结构的母材、焊接材料、服役状态、焊接工艺规范及结构特征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根据产品有关的设计及制造法规、技术条件或工艺评定结果,对焊后热处理的工艺规范予以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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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后热处理管理规定
(QB/SAR0308-2005)
1.0总则
1.1目的:对公司制造的压力容器产品(或泵压部件)焊后热处理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和控制,确保产品(或承压部件)焊后热处理质量符合设计、使用和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1.2编制依据
1.2.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1.2.3《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1.2.4《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1.2.5本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制造的压力容器产品(或承压部件)的焊后热处理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3.1本公司自行进行的产品(或承压部件)局部(焊缝、热影响区)焊后热处理。

1.3.2本公司暂无能力实施需委托分包单位进行的产品(承压部件)整体焊后热处理。

2.0局部焊后热处理
2.1局部热处理范围
2.1.1压力容器产品的B、C、D类焊接接头,球形封头与圆角相连的A类焊接接头及缺陷补焊部位。

2.1.2局部热处理时,焊缝每侧加热宽度不小于钢材厚度的2倍;接管与壳体相焊时加热宽度不得小于钢材厚度的6倍。

2.1.3靠近加热区的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使温度梯度不致影响材料的组织和性能。

2.2局部热处理控制
2.2.1由热处理工艺员编制热处理过程工艺卡,经热处理责任师审批后实施。

2.2.2由热处理签发热处理任务单,对需进行焊后热处理内容向热处理人员进行安排,必要时还应附有示意简图,并对热处理开始时间作出要求。

2.2.3热处理人员按接受的热处理任务单和工艺卡的规定要求,实施过程参数控制,确保热处理过程和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0产品(或受压部件)整体热处理
因公司目前暂不具备压力容器产品(或受压部件)整体焊后热处理能力,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供方对我公司制造的压力容器(或承压部件)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工序,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3.1焊后整体热处理范围。

3.1.1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3.1.1.1钢材厚度δs符合以下条件者:
a. 碳素钢、07MnCrMoVR厚度大于32mm(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8mm);
b. 16MnR及16Mn厚度大于30mm(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4mm);
c. 15MnVR及15MnV厚度大于28mm(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2mm);
d. 任意厚度的15MnVNR、18MnMoNbR、13MnNiMoNbR、15CrMoR、14Cr1MoR、12Cr2Mo1R、20MnMo、20MnMoNb、15CrMo、12Cr1MoV、12Cr2Mo1和1Cr5Mo钢;
e. 对于钢材厚度δs不同的焊接接头,上述厚度按薄者考虑;对于异种钢材相焊的焊接接头;按热处理严者确定;
f. 除图样另有规定,奥氏体不锈钢的焊接接头可不进行热处理。

3.1.1.2图样注明有应力腐蚀的容器的焊接接头可不进行热处理。

3.1.1.3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容器。

3.1.2冷成形或中温成形的受压元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于成形后进行热处理。

3.1.2.1圆筒钢材厚度δs符合以下条件者:
a. 碳素钢、16MnR的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D i的3%;
b. 其他低合金钢的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D i的2.5%。

3.1.2.2冷成形封头应进行热处理。

当制造单位确保冷成形后的材料性能符合设计、使用要求时,不受此限。

除图样另有规定,冷成形的奥氏体不锈钢封头可不进行热处理。

3.1.3需要焊后进行消氢处理的容器,如焊后随即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则可免做消氢处理。

3.1.4改善材料力学性能的热处理,应根据图样要求所制订的热处理工艺进行。

母材的热处理试板与容器(或受压元件)同炉热处理。

当材料供货与使用的热处理状态一致时,则在整个制造过程中不得破坏供货时的热处理状态,否则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3.2分包供方的评审与选择
3.2.1分包供方的评审
3.2.1.1由热处理责任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拟定做为公司分包供方的单位进行调查和评审。

3.2.1.2收集拟定分包供方单位的资质、行政许可、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证件。

3.2.1.3组织有关人员到供方的生产现场对其质量管理现状、生产设备、检测手段、人员结构和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评审。

3.2.1.4调查拟定分包供方以往向其他单位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和信誉情况,对有合作经历的分包供方,查阅以往合作和服务质量的跟踪评价结论。

3.2.1.5热处理责任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根据对分包供方的调查、评审和比较,做出评审结论,并填写评审报告,经质保师审核报厂长批准。

3.2.2分包供方的选择
3.2.2.1经审批后的分包供方评价报告,做为选择分包供方的依据。

3.2.2.2与评审合格的分包供方签订技术协作协议,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录。

3.2.2.3根据产品(或承压部件)的结构型式、体积大小、运输距离选择适合的分包供方。

3.2.2.4由热处理责任师负责组织对分包供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价,根据年度评价结论,确定是否与其合作。

a. 跟踪评价合格的供方单位,可做为继续选择的对象。

b. 在年度历次合格中,凡有一次违反协议规定而不采取纠正措施的供方,停止合作关系,停止合作关系的供方,一年内不得使用,一年后经重新评价并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合作。

3.3热处理分包协作的管理控制
3.3.1当公司制造的压力容器产品(或承压部件)需要分包供方提供整体热处理协作时,由热处理责任师签发热处理委托单,委托单应明确产品(或承压部件)的名称、制造编号、材质、外形规格尺寸、热处理工艺要求及质量指标等事项,必要时可附有产品(或部件)的设计图样。

3.3.2热处理分包供方依据委托单位的热处理委托单要求,编制相应的热处理作业指导书或过程工艺卡,并按其规定的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提交委托单位的热处理责任师实施确认。

3.3.3热处理分包供方严格按经委托单位确认的作业指导书或工艺卡规定要求实施产品(或部件)的热处理过程控制,当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环节发生变更时,应向委托单位通报,变更部分应得到委托单位的确认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3.4委托单位应对热处理分包供方的热处理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必要时,可派员到热处理现场实施连续监控。

3.3.5热处理分包供方应向委托单位提供评价的产品(或部件)热处理过程记录。

4.0热处理检验
4.1局部热处理检验
4.1.1查阅热处理温度/时间自动记录曲线图,应符合热处理工艺卡规定的工艺参数。

4.1.2对焊缝或其他允许的部位进行硬度测试,验证热处理效果。

4.2整体热处理检验
4.2.1查阅热处理温度/时间自动记录曲线图,应符合热处理工艺卡规定的工艺参数。

4.2.2整体热处理后的产品(或承压部件)表面不得有过烧、裂纹等缺陷。

4.2.3允许在产品表面进行硬度测试的应做硬度检测,不允许在产品表面进行硬度测试的,可在同炉处理的焊接试板上做硬度测试,热处理后的硬度应符合设计图样或相关标准的规定值。

4.2.4与产品(或承压部件)同炉进行热处理的焊接试板,按公司《焊接试板(试样)加工工艺规程》(QB/SAR0314-2005)和《焊接试板力学性能试验工艺规程》(QB/SAR0315-2005)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试验并合格。

5.0热处理检验报告
5.1热处理检验结束后,由热处理检验人员填写热处理检验报告,经热处理责任师审核签字后生效。

5.2热处理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5.2.1产品名称、设计图号及制造编号。

5.2.2热处理方式及炉次号。

5.2.3试板热处理状态。

5.2.4热处理过程相关的工艺参数。

5.2.5热处理过程温度/时间自动记录曲线图。

5.2.6热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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