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标准)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单价)合同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单价)合同范本一: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单价)合同1. 甲方:1.1 甲方名称:1.2 法定代表人:1.3 注册地址:1.4 联系方式:2. 乙方:2.1 乙方名称:2.2 法定代表人:2.3 注册地址:2.4 联系方式:3. 项目概述:3.1 项目名称:3.2 建设地点:3.3 工程规模:3.4 工程内容:3.5 工期:3.6 工程造价:4. 合同总量及单价:4.1 工程总量:4.2 合同单价:4.3 合同总价:5.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5.1 工程款项划分:- 首付款:- 进度款:- 竣工结算款:5.2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现金支付:6. 工期:6.1 开工日期:6.2 竣工日期:6.3 工期延误:7. 质量要求:7.1 工程质量标准:7.2 质量验收标准:8. 违约责任:8.1 甲方违约责任:8.2 乙方违约责任:9.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9.1 法律适用:9.2 争议解决:- 协商解决:- 仲裁解决:附件: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施工方案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 甲方:合同中承包工程项目的委托方,通常为业主或建设单位。
- 乙方:合同中承接工程项目的承包方,通常为施工单位或承包商。
- 工程总量: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的总工作量。
- 合同单价:指合同中约定的单位工程所需支付的单价。
- 工期延误:指工程施工延误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
- 甲方违约责任:指甲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 乙方违约责任:指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 法律适用:指适用于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的法律条款。
- 争议解决:指合同各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或仲裁解决。
---范本二: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单价)合同1. 甲方:1.1 甲方名称:1.2 法定代表人:1.3 注册地址:1.4 联系方式:2. 乙方:2.1 乙方名称:2.2 法定代表人:2.3 注册地址:2.4 联系方式:3. 项目概述:3.1 项目名称:3.2 建设地点:3.3 工程规模:3.4 工程内容:3.5 工期:3.6 工程造价:4. 合同总量及单价:4.1 工程总量:4.2 合同单价:4.3 合同总价:5.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5.1 工程款项划分:- 首付款:- 进度款:- 竣工结算款:5.2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现金支付:6. 工期:6.1 开工日期:6.2 竣工日期:6.3 工期延误:7. 质量要求:7.1 工程质量标准:7.2 质量验收标准:8. 违约责任:8.1 甲方违约责任:8.2 乙方违约责任:9.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9.1 法律适用:9.2 争议解决:- 协商解决:- 仲裁解决:附件: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施工方案等。
2024年-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引言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深圳市建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市场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本合同是依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主体1.建设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组织,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主体。
2.施工单位:指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
三、合同内容1.工程概况:合同应详细描述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等。
2.工程质量:合同应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
3.工程进度:合同应明确工程进度计划,包括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阶段性工期等。
4.工程价款:合同应明确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
5.工程变更:合同应明确工程变更的程序和责任,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
6.工程验收:合同应明确工程验收的标准和程序,包括分部验收、竣工验收等。
7.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各方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情形、违约责任、违约处理等。
8.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四、合同效力1.合同成立: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变更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4.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解除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同附件1.工程量清单:详细列出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合价等。
2.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要求等。
3.工程预算:详细列出工程项目的预算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
4.工程进度计划:详细列出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包括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
5.工程质量标准:详细列出工程质量标准,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
深圳市建设工程代建标准合同
深圳市建设工程代建标准合同《深圳市建设工程代建标准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代建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建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_______区_______街道,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
1.2 本项目的规模为_______平方米,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1.3 本项目的建设标准为_______,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
二、代建内容2.1 乙方承担本项目的代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等;(2)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选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3)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管理工作;(4)协调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如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等;(5)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本项目。
三、合同价格3.1 本合同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代建管理费、咨询费、协调费等。
3.2 乙方代建管理费的计算方式为:按照项目总投资的_______%计算,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3 乙方代建管理费的支付方式为:(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代建管理费的_______%;(2)项目封顶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建管理费的_______%;(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建管理费的剩余部分。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 (5)一、工程概况 (5)二、工程承包范围 (5)三、合同工期 (6)四、质量标准 (6)五、合同价款 (6)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6)七、词语含义 (7)八、承包人承诺 (7)九、发包人承诺 (7)十、合同生效 (7)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9)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9)1、词语定义 (9)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4、图纸 (12)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3)5、现场工程师 (13)6、现场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4)7、项目经理 (15)8、发包人工作 (15)9、承包人工作 (17)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8)10、进度计划 (18)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9)12、暂停施工 (19)13、工期延误 (20)14、工程竣工 (20)四、质量与检验 (21)15、工程质量 (21)16、检查和返工 (21)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18、重新检验 (22)19、工程试车(“试车”包含“系统调试”,以下相同) (22)五、安全施工 (23)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3)21、安全防护 (24)22、事故处理 (24)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4)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24、工程预付款 (26)25、工程量的确认 (26)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7)七、材料设备供应 (28)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8)28、承包人采购材抖设备 (29)29、预拌混凝土使用 (30)八、工程变更 (30)30、工程设计变更 (30)31、其他变更 (31)32、确定变更价款 (31)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33、竣工验收 (32)34、竣工结算 (33)35、质量保修 (34)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36、违约 (34)37、索赔 (36)38、争议 (37)十一、其他 (37)39、工程分包 (37)40、不可抗力 (38)41、保险 (39)42、保证担保 (40)4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0)4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1)45、合同解除 (41)46、合同生效与终止 (42)47、合同份数 (42)48、补充条款 (42)第三部分附件 (45)(一)附件1—1: (45)(二)附件1—2: (46)附件2: (47)附件3: (48)一、工程质星保修范围和内容 (48)二、质量保修朗 (48)三、质星保修责任 (49)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49)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50)六、其他 (50)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本工程于年月日公开招标、确定由乙方承建。
《深圳市建设工程代建标准合同》示范文本(2023)
建设工程代建合同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建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乙方具备相应的代建管理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建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项目规模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1.4 建设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1.5 预算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代建服务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甲方提供以下代建服务:2.1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文件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2.2 招标代理服务: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
2.3 工程管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4 竣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2.5 项目后评价: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第三条代建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代建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建服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
3.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代建费用:a. 合同签订后,支付总费用的百分之____作为预付款。
b. 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支付总费用的百分之。
c.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费用的百分之。
d.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权利与义务:a. 提供项目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条件。
b. 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
c. 按合同约定支付代建费用。
d.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a. 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规定提供代建服务。
2023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用于规范和约束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本文档旨在说明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2. 合同主体本合同的甲方是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委托人,乙方是承接施工任务的承建单位。
3. 合同内容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主要内容:3.1 项目概述在本部分,应对建设工程的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和标准等进行概要的介绍,以确保双方对项目有一致的了解。
3.2 工程范围在本部分,应对施工任务的具体范围和各项工作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和监理等。
3.3 工期和竣工日期在本部分,应对工程施工的时间进度和竣工日期进行约定,并明确工期延误的责任和惩罚机制。
3.4 质量要求在本部分,应对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进行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选用、施工工艺和检测标准等。
3.5 施工条件在本部分,应对施工所需的场地、设备、材料和人力资源等进行详细说明,以确保施工条件的满足。
3.6 付款方式和金额在本部分,应对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进行约定,包括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和最终结算款等。
3.7 合同变更和解除在本部分,应对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定,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8 违约责任在本部分,应对因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进行明确,并确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3.9 争议解决在本部分,应对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规定,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4. 合同执行和监督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建立相应的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5. 合同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等文件。
6. 合同变更和解释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和解释均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7.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SZXM20231234567890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深圳市某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理的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监理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1.4 工程投资估算:__________1.5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和内容2.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对监理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2.2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2.2.1 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安全性;2.2.2 施工进度的合规性、均衡性及有效性;2.2.3 工程质量的符合性、稳定性和可靠性;2.2.4 安全生产的规范性、严谨性和安全性;2.2.5 环境保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持续性;2.2.6 工程投资的合理性、经济性和效益性。
2.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和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会议、验收、评审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三、监理期限3.1 监理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3.2 乙方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提前完成监理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
四、监理费用4.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监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4.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正规发票。
《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合同6篇
《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合同6篇篇1《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二、监理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2. 项目地址:3. 项目概况:4. 项目建设周期:5. 监理范围和内容:三、监理合同签订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并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
2.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监理单位应派遣资质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全程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过程。
4. 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施工资料和信息,并及时处理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5. 项目建设期间,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6. 如有违约行为发生,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监理费用支付1. 建设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支付监理费用。
2. 监理费用包括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必要的差旅、住宿费用等。
3. 在监理服务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应出具监理服务结算报告,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后,支付尾款。
五、监理报告和备案1. 监理单位应每周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检查、安全记录、材料验收等内容。
2. 监理单位应及时报送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报告,对施工单位提出质量和安全改进建议。
3. 监理单位应将监理报告及时备案,并留存相关资料,作为工程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1. 如有合同变更需求,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及时履行。
2. 如有解除合同的情况,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深圳市建设工程代建标准合同
深圳市建设工程代建标准合同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建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代建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为确保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4.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二、代建范围1.乙方负责代建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代建费用1.代建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 日内,向乙方支付代建费用。
四、合同期限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 个月。
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合同。
五、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代建费用的______________ %。
六、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SFL-2017-01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适用于“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项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2017版编制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的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EPC合同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结合深圳市EPC项目实施情况,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而成。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四部分组成。
其中:1.“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
《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和要求、签约合同价等合同主要内容,明确了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并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方式及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集中约定了承发包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2.“通用条款”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3.“专用条款”是指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发包人与承包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过双方的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应通用条款的内容,对不明确的条款作出具体约定;对不适用的条款作出修改;对缺少的内容作出补充;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履行。
4.“补充条款”是对合同中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的条款。
深圳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范本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201505-1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劳务分包内容:(须详细填写);(四)质量验收标准:合格(须根据总包合同详细填写)。
第二条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若确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连续停工超过 / 个工作日,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按 / 元/天的标准对乙方就停工超过 / 个工作日的期间计日补偿。
(选择性条款)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数量(一)合同总价(含税):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
(二)劳务作业数量:详见附件一《劳务作业数量及费用清单》。
附件一中所列劳务作业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劳务作业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三)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劳务作业数量及费用清单》。
1、本合同为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合同。
价格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2、清单中的单价为相应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作业的综合单价。
合同单价包含了除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机外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劳务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完成本工程劳务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及附件;(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三)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四)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签订地点:深圳市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包方(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承包方(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________工程地点: ________工程范围及内容: ________(需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和主要内容)。
工程承包方式: ________(如总承包、分包等)。
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总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元(大写:)。
计价方式: ________(如固定总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等)。
支付方式:开工前支付________%预付款,金额为________元;工程完成________%后支付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元;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元;剩余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________年后支付。
第三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 ________(如国家或地方现行标准)。
质量验收:乙方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完成施工,甲方组织验收;质量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和必要的施工条件;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按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资料,并对乙方提出的疑问给予答复;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遵守深圳市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其他设施;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合同3篇
《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合同3篇篇1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深圳市某工程进行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及服务内容1. 乙方负责甲方所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 乙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协调等。
三、监理期限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监理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根据工程规模及监理服务内容,经双方协商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监理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按照附件《监理费用支付计划表》执行。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2. 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监理意见,不得无故干涉乙方正常履行职责。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获得合理的监理费用。
2. 乙方应按时派驻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理职责。
3. 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4. 乙方有权对工程施工中的问题进行指出和建议,并制止不符合规范的行为。
对于重大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5.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保密义务。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_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深圳市工程总承包合同
深圳市工程总承包合同甲方(发包人):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乙方(承包人):深圳市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深圳市XXX项目1.2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XXX1.3 工程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1.4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深圳市XXX区XXX路XXX号1.5 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设计要求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三、主要日期3.1 设计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3.2 施工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3.3 工程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四、工程质量标准4.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甲方要求。
4.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甲方要求。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5.1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小写金额:XXX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
5.2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违约责任6.1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第五版)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第五版)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招标/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考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
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任何部分。
本次印发版次分别为SFD-2015-05,即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2015版第五版;SFE-2015-05,即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2015版第五版。
第五版主要修订内容为合同通用条款第8.6款“用工培训”,修订依据为《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管理办法》(深建规〔2021〕7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南(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2015年版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南(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5版目录第一部分总体说明 (1)第二部分条文释义 (4)一协议书 (4)一、工程概况 (4)二、工程承包范围 (4)三、合同工期 (6)四、质量标准 (6)五、签约合同价 (6)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7)七、词语含义 (7)八、承诺 (7)九、合同订立与生效 (8)二通用条款 (10)1词语定义 (10)1.1合同主体与参与各方 (10)1.2合同文件 (10)1.3工程、现场与装备 (11)1.4合同价格与费用 (11)1.5施工工期 (12)1.6其它 (13)1.7标题 (13)1.8书面形式 (13)2一般约定 (13)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3)2.2合同文件内容争议 (14)2.3语言文字 (14)2.4法律、法规和规章 (14)2.5标准、规范 (14)2.6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14)2.7图纸和资料提供的延误 (15)2.8补充图纸和资料 (15)2.9临时工程图纸 (15)2.10竣工图 (15)2.11通知 (16)2.12严禁贿赂 (16)2.13交通运输 (16)2.14知识产权 (17)2.15保密 (17)2.16化石、文物的保护 (18)3发包人 (18)3.1发包人代表 (18)3.2发包人的义务 (18)3.4发包人的工作 (18)3.5发包人委托 (19)4承包人 (19)4.1承包人的义务 (19)4.2承包人的工作 (19)4.3项目经理的任命和职责 (20)4.4项目经理的更换 (20)4.5项目经理的临时授权 (21)4.6施工管理人员 (21)4.7联合体承包人 (21)5监理人 (22)5.1监理人的通知 (22)5.2监理人的职权 (22)5.3监理人权力的限制 (22)5.4总监理工程师 (22)5.5监理人指令 (23)5.6监理人未尽义务或失误 (23)6转让、分包 (23)6.1转让 (23)6.2分包 (24)6.3分包人的确定 (24)6.4分包合同 (25)7专业工程发包 (25)7.1专业工程承包人 (25)7.2总承包服务费 (25)7.3工作界面协调 (26)8用工和劳务 (26)8.1劳动合同 (26)8.2劳务分包 (26)8.3劳务分包合同 (26)8.4劳动者工资 (27)8.5职业健康 (27)9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27)9.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提交 (27)9.2临时设施的图纸和文件 (28)9.3工程进度计划 (28)9.4工程用款计划 (28)10施工准备 (28)10.1现场考察与勘察资料分析 (28)10.2施工场地提供 (29)10.3施工放线 (29)10.4施工组织准备工作 (29)10.5施工技术准备工作 (30)11开工及延期 (30)11.1开工 (30)11.2开工延期 (30)12暂停施工和恢复施工 (31)12.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31)12.2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31)12.3指示暂停施工 (31)12.4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31)12.5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32)12.6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32)13工期及延误 (32)13.1工期 (32)13.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2)13.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3)13.4提前竣工 (33)13.5工作时间的限制 (34)14材料设备的供应和检验 (34)1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34)14.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 (34)14.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承担的责任 (35)14.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35)14.5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担的责任 (35)14.6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 (35)14.7材料设备的检验 (36)14.8材料设备的再次检验和随时检查 (36)15工程质量和检测 (36)15.1工程质量 (36)15.2发包人质量控制责任 (37)15.3承包人质量控制责任 (37)15.4监理人质量控制责任 (37)15.5工程隐蔽前的检测 (38)15.6防水检测 (38)15.7工程质量检测费用 (38)15.8质量争议检测 (38)16工程试运行 (38)16.1工程试运行内容和程序 (38)16.2工程试运行中双方的责任 (39)17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39)17.1发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39)17.2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39)17.3监理人对安全文明的监督 (40)17.4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专款专用 (40)17.5承包人的安全防护和现场作业 (41)17.7事故处理 (41)17.8承包人的环境保护责任 (41)18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 (42)18.1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证件要求 (42)18.2承包人自行运输 (42)18.3余泥渣土运输分包 (42)18.4余泥渣土运输车辆保险 (42)18.5余泥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员 (43)18.6专职检查人员 (43)18.7余泥渣土安全文明运输 (43)18.8检查纠正责任 (43)19工程的保护 (43)19.1工程的保护 (43)19.2成品、半成品保护 (44)19.3工程的修复 (44)20合同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44)20.1签约合同价的确定 (44)20.2合同价格的调整 (44)20.3法律法规的改变 (45)20.4工料机调差 (45)20.5材料调差方法 (45)20.6人工、机械使用调差方法 (48)20.7合同价格调整程序 (48)20.8中标净下浮率 (49)20.9询价采购 (49)21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49)21.1材料设备暂估价 (50)21.2专业工程暂估价 (50)21.3暂列金额 (50)22工程量计量 (51)22.1工程量清单 (51)22.2工程量清单缺项和项目特征不符 (51)22.3工程量计算规则 (51)22.4工程量计量的程序 (51)22.5工程量计量的结果 (51)23工程款支付 (52)23.1工程预付款 (52)23.2期中结算 (52)23.3期中结算书的提交 (52)23.4期中支付 (53)23.5劳动者工资支付 (54)23.6工程款专款专用 (54)24工程变更 (54)24.2变更权 (54)24.3工程变更程序 (54)24.4其他变更 (55)24.5计日工现场签证 (55)24.6价值工程 (55)24.7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56)25工程变更价款 (56)25.1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56)25.2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的调整 (56)25.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 (57)25.4工程量变化调整项目单价 (57)25.5工程变更价款支付 (57)25.6删减工作或工程的补偿 (58)26竣工验收 (58)26.1竣工验收 (58)26.2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和清理 (59)26.3竣工验收质量不合格和重新验收 (59)26.4竣工日期 (59)26.5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 (60)26.6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争议处理 (60)26.7履约评价与优质优价 (60)27竣工结算 (60)27.1竣工结算书的编制和提交 (60)27.2竣工结算书的核对和修改 (60)27.3竣工结算书核对次数 (61)27.4承包人不提交竣工结算书 (61)27.5发包人逾期不结算 (61)27.6竣工结算审计或审核 (61)27.7竣工结算支付 (61)27.8最终结清申请 (62)27.9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62)28违约 (62)28.1发包人违约 (62)28.2承包人违约 (63)28.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63)28.4继续履行合同 (63)29索赔 (63)29.1索赔理由与记录 (63)29.2索赔内容 (64)29.3发包人索赔情形 (64)29.4发包人索赔程序 (64)29.5承包人索赔情形 (64)29.6承包人索赔程序 (65)29.8索赔费用的支付 (65)30争议解决 (65)30.1争议的解决方式 (66)30.2继续履行合同 (66)31工程缺陷责任与保修 (66)31.1工程保修的原则 (66)31.2缺陷责任期 (66)31.3质量保证金 (67)31.4保修责任 (67)31.5修复费用 (67)31.6修复通知 (68)31.7未能修复 (68)31.8承包人出入权 (68)32不可抗力 (68)32.1不可抗力包括范围 (68)32.2不可抗力的确认 (68)32.3不可抗力处理程序 (68)32.4不可抗力损失费用承担 (69)33保险 (69)33.1发包人办理的保险 (69)33.2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69)33.3投保人责任 (69)33.4保险理赔 (69)33.5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70)34工程担保 (70)34.1履约担保 (70)34.2支付担保 (70)34.3保证人支付索赔款项 (70)34.4留置或追加支付担保 (70)35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71)35.1合同的生效 (71)35.2合同的终止 (71)35.3解除合同的情形 (71)35.4解除合同的程序 (71)36合同份数与合同备案 (71)36.1合同份数 (71)36.2合同备案 (72)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73)1词语定义 (73)1.2合同文件 (73)1.8书面形式 (73)2合同文件 (73)2.4法律、法规和规章 (73)2.6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73)2.8补充图纸和资料 (74)2.10竣工图 (74)2.11通知 (74)2.13交通运输 (74)2.14知识产权 (74)3 发包人 (75)3.1发包人代表 (75)3.4发包人的工作 (75)3.5发包人委托 (75)4 承包人 (75)4.2承包人的工作 (75)4.3项目经理的任命 (76)4.4项目经理的更换 (76)4.6施工管理人员 (76)5 监理人 (76)5.1监理人的通知 (76)5.3监理人权力的限制 (77)6 转让、分包 (77)6.1转让 (77)6.2分包 (77)6.3分包人的确定 (77)7 专业工程发包 (77)7.1专业工程承包人 (77)7.2总承包服务费 (77)7.3工作界面协调 (78)8 用工和劳务 (78)8.1劳动合同 (78)8.2劳务分包 (78)8.3劳务分包合同 (78)9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78)9.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提交 (78)9.4工程用款计划 (79)10 施工准备 (79)10.2施工场地提供 (79)10.6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79)12 暂停施工和恢复施工 (79)12.2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79)13 工期及延误 (79)13.1工期 (79)13.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0)13.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0)13.4提前竣工 (80)1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80)14.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 (81)14.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81)14.6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 (81)14.7材料设备的检验 (81)15 工程质量和检测 (81)15.7工程质量检测费用 (81)16 工程试运行 (82)16.1工程试运行内容和程序 (82)17 安全文明施工 (82)17.1发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82)17.2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82)18 余泥渣土运输 (82)18.2承包人自行运输 (82)18.3余泥渣土运输分包 (82)18.5余泥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员 (82)18.6专职检查人员 (83)18.7余泥渣土安全文明运输 (83)18.8检查纠正责任 (83)20 合同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83)20.1签约合同价的确定 (83)20.2合同价格的调整 (83)20.4工料机调差 (83)20.5材料调差 (84)20.6人工、机械使用调差方法 (84)20.8中标净下浮率 (85)20.9询价采购 (85)21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85)21.1材料设备暂估价 (85)21.2专业工程暂估价 (86)22 工程量计量 (86)22.3工程量计算规则 (86)23 工程款支付 (87)23.1工程预付款 (87)23.2期中结算 (87)23.4期中支付 (87)23.5劳动者工资支付 (87)23.6工程款专款专用 (87)24 工程变更 (88)24.3工程变更程序 (88)24.6价值工程 (88)25 工程变更价款 (88)25.1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88)25.2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的调整 (89)25.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 (89)25.4工程量变化调整项目单价 (89)25.5工程变更价款支付 (89)25.6删减工作或工程的补偿 (89)26 竣工验收 (89)26.1竣工验收 (89)26.2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和清理 (90)26.3竣工验收质量不合格和重新验收 (90)26.6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争议处理 (90)26.7履约评价与优质优价 (90)27 竣工结算 (90)27.1竣工结算书的编制和提交 (90)27.2竣工结算书的核对和修改 (90)27.3竣工结算书核对次数 (91)27.4承包人不提交竣工结算书 (91)27.5发包人逾期不结算 (91)27.6竣工结算审计或审核 (91)27.8最终结清申请 (91)27.9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92)28 违约 (92)28.1发包人违约 (92)28.2承包人违约 (92)29 索赔 (93)29.3发包人索赔情形 (93)29.5承包人索赔情形 (93)30 争议解决 (93)30.1争议的解决方式 (93)31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 (93)31.2缺陷责任期 (94)31.3质量保证金 (94)31.4保修责任 (94)31.6修复通知 (94)32 不可抗力 (94)32.1不可抗力包括范围 (94)33 工程保险 (94)33.1发包人办理的保险 (94)34 工程担保 (95)34.1履约担保 (95)34.2支付担保 (95)36 合同份数与合同备案 (95)36.1合同份数 (95)第四部分补充条款 (96)工程质量保修书 (97)第一部分总体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修正)》、《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2004修正)》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的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结合深圳市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近几年的实践情况,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价)示范文本》(2015版)。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0.04.22•【字号】深建规[2010]7号•【施行日期】2006.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通知》等2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建规〔2010〕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02年-2006年期间原市建设局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发布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原市规划局制定发布的勘察、设计行业和市场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做了必要修改。
现决定将《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23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废止其他文件的决定除外)。
2002年-2006年期间,原市建设局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制定发布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市规划局制定发布的勘察、设计行业和市场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此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遵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建字〔2003〕41号)2.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自行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字〔2003〕16号)3.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体与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4〕129号)4.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4〕130号)5.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建市场〔2002〕36号)6.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5〕5号)7.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字〔2006〕134号)8.关于发布《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3〕5号)9.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通知(深建字〔2006〕169号)10.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6〕187号)11.关于印发《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深建字〔2003〕50号)12.关于修改《深圳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燃〔2004〕3号)13.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深建燃〔2004〕4号)14.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的通知(深建字〔2003〕63号)15.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3〕28号)16.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担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4〕87号)17.关于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4〕88号)18.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5〕159号)19.关于印发《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3〕79号)20.关于印发《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建字〔2003〕52号)21.关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科〔2005〕24号)22.印发关于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深房改〔2005〕8号)23.关于废止《深圳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管理规定》的决定(深国房〔2005〕33号)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通知(2006年8月11日深建字〔2006〕169号)为满足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需要,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根据建设部《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是编制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确定合理工期,以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进度、办理工期索赔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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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标准)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设计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规定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或层数│建筑覆盖率│├──────┼─────┼──────┼───────┼─────┤│ │ │ │ │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 │用地方案图│ │ │ │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 │ │ │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定金│ │20%定金│├─────┼──────┼──────┼────────────────┤│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
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6.2.1 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