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道预算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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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道工程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工程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工程计算规则

第八册总说明

一.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砖石砌体与装修,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给水管道铺设及附件安装,给水管道附属工程,排水管铺设,排水管道附属工程,燃气、热力管道铺设及管件安装燃气、热力管道附件制作及安装,管道防水、防腐、绝缘、保温、刷油顶管工程和其它项目等共十三章。

二.无缝钢管管外径≤159mm,铸铁管公称直径≤250mm,其它钢管公称直径≤150mm及混凝土管管径≤400mm的室外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别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或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

三.本定额混凝土子目均不含模板工作内容,另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四.本定额的模板工程是按钢模与木模综合编制的。

五.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补充定额有关规定

一、电力隧(沟)道如采用明挖法施工,按如下规定执行:

1、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内,执行2001年第一册(建筑工程)及相关规定;

2、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外,执行2001年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及相关规定.

二、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的标准执行.

三、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热力隧道工程,应执行本补充定额.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机械运土方等3节共27个子目。

(二)土方工程分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使用中应首先选用机械挖土在机械挖土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选用人工挖土。

(三)挖土方定额是按综合土质编制,执行时不得调整。

(整理)市政定额

(整理)市政定额

册说明

一.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砖石砌体与装修,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给水管道铺设及附件安装,给水管道附属工程,排水管铺设,排水管道附属工程,燃气、热力管道铺设及管件安装燃气、热力管道附件制作及安装,管道防水、防腐、绝缘、保温、刷油顶管工程和其它项目等共十三章。

二.无缝钢管管外径≤159mm,铸铁管公称直径≤250mm,其它钢管公称直径≤150mm及混凝土管管径≤400mm的室外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别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或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

三.本定额混凝土子目均不含模板工作内容,另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四.本定额的模板工程是按钢模与木模综合编制的。

五.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补充定额有关规定

一、电力隧(沟)道如采用明挖法施工,按如下规定执行:

1、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内,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及相关规定;

2、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外,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及相关规定.

二、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的标准执行.

三、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热力隧道工程,应执行本补充定额.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机械运土方等3节共27个子目。

(二)土方工程分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使用中应首先选用机械挖土在机械挖土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选用人工挖土。

市政工程清单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清单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清单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2)

1路基土石方工程 (4)

1。1挖土方 (4)

1。2挖石方 (6)

1.3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9)

2道路工程 (10)

2。1路基处理 (10)

2。2道路基层 (11)

2。3道路面层 (11)

2.4人行道及其他 (12)

2.5交通管理设施 (12)

3桥涵护岸工程 (13)

3。1桩基 (15)

3。2现浇混凝土 (17)

3。3预制混凝土 (17)

3.4砌筑 (18)

3.5挡墙、护坡 (18)

3.6立交箱涵 (18)

3.7钢结构 (19)

3.8装饰 (19)

3。9其他 (19)

4隧道工程 (20)

4。1隧道岩石开挖 (20)

4.2岩石隧道衬砌 (21)

4.3盾构掘进 (22)

4。4管节顶升 (23)

4.5隧道沉井 (25)

4。6地下连续墙 (25)

4.7混凝土结构 (26)

4.8沉管隧道 (26)

4。9地基监测 (26)

4.10隧道土质开挖 (27)

5市政管网工程 (27)

5.1管道铺设 (28)

5。2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30)

5。3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31)

5.4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31)

5.5顶管 (32)

5。6构筑物 (32)

5。7设备安装 (35)

5。8试验、检验、除锈、防腐刷油 (37)

7钢筋工程 (38)

8拆除工程 (40)

9施工技术措施 (40)

9。1排水、降水 (41)

9。2混凝土模板 (41)

9。3脚手架、平台、支架、万能构件、挂篮 (42)

9。4打拔工具桩、支撑 (45)

9。5围堰、筑岛 (46)

政管道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方法全解

政管道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方法全解

政管道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方法全解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是一项复杂、系统全面的工作,预结算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工程特点全面考虑、统筹兼顾。本期推送就给大家讲讲市政道路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的那些事儿~

Part.1

一般说明

1、管网工程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项目的排水工程,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安装工程。

2、给水、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是按平原地带施工条件考虑的,如在起伏地带施工,管道的仰俯坡度超过30°且小于45°时,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05;超过45°时,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0。

3、排水工程现浇混凝土包括≤150m的运输,超过者,套用道路工程混凝土半成品运输相应定额的增运距项目。

4、本章涉及的现浇混凝土项目,均不包含模板制安,其模板的安拆执行本定额“L 措施项目”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中“基础模板”、“管(渠)道平基模板”、“管(渠)道管座模板”和“其他现浇构件模板”相应项目。对于预制混凝土构件,除沟、涵、渠混凝土盖板制作、安装中的矩形板(L0>1m)和槽形板外,其他预制构件均按成品价计入定额,不再计算模板安拆、构件制作和运输费用。沟、涵、渠混凝土盖板中的矩形板(L0>1m)和槽形板制作,其模板制安执行该混凝土构件制作项目中的相应模板定额。

Part.2

管道铺设

一、排水管道安装

1、管道砂石基础项目适用于90°~180°管道砂石基础,设计采用的管基材料与定额不同时,按类似的定额项目换算材料,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管道混凝土基础项目适用于90°~360°管道基础。

2、管道铺设是按180°基座取定的,如基座为150°时,管道铺设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02;基座为120°时,管道铺设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03;基座为90°时,管道铺设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05;基座为360°时,管道铺设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0.95。

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的,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构件混凝土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应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中小型机械在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已包括在定额内。

六、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七、地下管线的交叉处理,临时遇到的障碍拆除,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经建设单位认可)的临时工程等,按相应项目执行,无定额项目的,按实签证。

八、D.D隧道工程、D.F地铁工程定额暂未编。

九、本定额与安装工程定额执行界限如下图所示:

1.供水管道:

2.排水管道:

图例说明:(1)、(2)为水源管道;(3)、(4)为总排水管道。 (1)、(2)和(3)、(4)若为城市供、排水(住宅小区除外)管道时,应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定额。

3.煤气管道:

4.油、气管道:

图例说明:(5)、(6)为油、气管道。 (5)、(6)若为城市煤气及油、气管道(住宅小区除外),应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定额。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市政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通用项目

第二册道路工程

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

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八册路灯工程

第九册地铁工程

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配合比情况确定材料的用量.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整.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不得抄袭,如有违规,扣分。

上海市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一、定义

1.公用管线工程:指地下水管、污水管、排气管以及冷热水管的分支,涉及供排水设备和管道系统的有关工程安装和调试。

2.预算定额:根据工程规模,采用按件、按立方、按米等不同计量单位,经过反复统计核算,制定出比较经济合理的投资标准。

二、预算按类分

公用管线工程预算定额分为泥瓦铺管工程预算定额、钢管铺设工程预

算定额、机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防水防潮工程预算定额,每项工程预算

定额都由几项子预算定额组成,其中泥瓦铺管工程预算定额有埋地管、热

力管、排气管和污水管四项子预算定额,机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有混水、

供水泵、排水泵和排气泵四项子预算定额,钢管铺设工程预算定额有钢管

铺设work预算定额,防水防潮工程预算定额有防水防潮工work预算定额。

三、定额细化

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及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的,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构件混凝土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应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中小型机械在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已包括在定额内。

六、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七、地下管线的交叉处理,临时遇到的障碍拆除,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经建设单位认可)的临时工程等,按相应项目执行,无定额项目的,按实签证。

八、D.D隧道工程、D.F地铁工程定额暂未编。

九、本定额及安装工程定额执行界限如下图所示:

1.供水管道:

执行

、(2)

定额。

3.煤气管道:

(

政定额)

(执行安装定额)

(生产、生活共用的主管道在

市区内施工执行市政定额)

、(6)为油、气管道。 (5)、(6)若为城市煤气及油、气管道(住宅小区除外),应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定额。

十、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工程定额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市政管道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说明

○×

一.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砖石砌体与装修,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给水管道铺设及附件安装,给水管道附属工程,排水管铺设,排水管道附属工程,燃气、热力管道铺设及管件安装燃气、热力管道附件制作及安装,管道防水、防腐、绝缘、保温、刷油顶管工程和其它项目等共十三章。

二.无缝钢管管外径≤159mm,铸铁管公称直径≤250mm,其它钢管公称直径≤150mm及混凝土管管径≤400mm的室外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别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或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

三.本定额混凝土子目均不含模板工作内容,另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四.本定额的模板工程是按钢模与木模综合编制的。

五.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补充定额有关规定

一、电力隧(沟)道如采用明挖法施工,按如下规定执行:

1、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内,执行2001年第一册(建筑工程)及相关规定;

2、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外,执行2001年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及相关规定.

二、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的标准,执行.

三、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热力隧道工程,应执行本补充定额.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机械运土方等3节共27个子目。

(二)土方工程分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使用中应首先选用机械挖土在机械挖土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选用人工挖土。

(三)挖土方定额是按综合土质编制,执行时不得调整。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市政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通用项目

第二册道路工程

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

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八册路灯工程

第九册地铁工程

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配合比情况确定材料的用量。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整。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市政管道工程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工程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工程计算规则

第八册总说明

一.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砖石砌体与装修,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给水管道铺设及附件安装,给水管道附属工程,排水管铺设,排水管道附属工程,燃气、热力管道铺设及管件安装燃气、热力管道附件制作及安装,管道防水、防腐、绝缘、保温、刷油顶管工程和其它项目等共十三章。

二。无缝钢管管外径≤159mm,铸铁管公称直径≤250mm,其它钢管公称直径≤150mm及混凝土管管径≤400mm的室外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别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或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

三。本定额混凝土子目均不含模板工作内容,另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四。本定额的模板工程是按钢模与木模综合编制的.

五。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补充定额有关规定

一、电力隧(沟)道如采用明挖法施工,按如下规定执行:

1、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内,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及相关规定;

2、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外,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及相关规定。

二、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的标准执行。

三、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热力隧道工程,应执行本补充定额.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机械运土方等3节共27个子目.

(二)土方工程分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使用中应首先选用机械挖土在机械挖土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选用人工挖土。

市政管道工程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工程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工程计算规则

第八册总说明

一. 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砖石砌体与装修,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给水管道铺设及附件安装,给水管道附属工程,排水管铺设,排水管道附属工程,燃气、热力管道铺设及管件安装燃气、热力管道附件制作及安装,管道防水、防腐、绝缘、保温、刷油顶管工程和其它项目等共十三章。

二. 无缝钢管管外径w 159mm铸铁管公称直径w 250mm其它钢管公称直径w 150mm 及混凝土管管径w 400mm 的室外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别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或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

三. 本定额混凝土子目均不含模板工作内容,另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四. 本定额的模板工程是按钢模与木模综合编制的。

五. 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补充定额有关规定

一、电力隧(沟)道如采用明挖法施工, 按如下规定执行:

1、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内,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及相关规定;

2、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外,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及相关规定.

二、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的标准执行.

三、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热力隧道工程, 应执行本补充定额.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机械运土方等3节共27个子目。

(二)土方工程分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使用中应首先选用机械挖土在机械挖土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选用人工挖土。

市政工程给水工程预算定额

市政工程给水工程预算定额

市政工程给水工程 一、《全国统一市政市政预算定额》第五册“给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道内防腐附属构筑物、取水工程,共五章 444 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给水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S2、S3 1996 年;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3.《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4.《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0-86) 5.《全国统一市政劳动定额》 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四、本定额管道、管件安装均按沟深 3m 内考虑,如超过 3m 时,另计。 五、本定额均按无地下水考虑。 六、以下与给水相关工程项目,执行相应册的有关定额。 1.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临时便桥等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定额。 2.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定额。 3.给水工程中的沉井工程、构筑物工程、顶管工程、给水专用机械设备安装,均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 4.钢板卷管安装、钢管件制作安装、法兰安装、阀门安装,均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5.管道除锈、外防腐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定额。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市政管道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说明

○×

一.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砖石砌体与装修,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给水管道铺设及附件安装,给水管道附属工程,排水管铺设,排水管道附属工程,燃气、热力管道铺设及管件安装燃气、热力管道附件制作及安装,管道防水、防腐、绝缘、保温、刷油顶管工程和其它项目等共十三章。

二.无缝钢管管外径≤159mm,铸铁管公称直径≤250mm,其它钢管公称直径≤150mm及混凝土管管径≤400mm的室外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别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或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

三.本定额混凝土子目均不含模板工作内容,另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四.本定额的模板工程是按钢模与木模综合编制的。

五.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补充定额有关规定

一、电力隧(沟)道如采用明挖法施工,按如下规定执行:

1、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内,执行2001年第一册(建筑工程)及相关规定;

2、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外,执行2001年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及相关规定.

二、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的标准,执行.

三、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热力隧道工程,应执行本补充定额.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机械运土方等3节共27个子目。

(二)土方工程分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使用中应首先选用机械挖土在机械挖土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选用人工挖土。

(三)挖土方定额是按综合土质编制,执行时不得调整。

市政工程清单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清单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清单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2)

1路基土石方工程 (4)

1。1挖土方 (4)

1。2挖石方 (6)

1.3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9)

2道路工程 (10)

2。1路基处理 (10)

2。2道路基层 (11)

2。3道路面层 (11)

2.4人行道及其他 (12)

2.5交通管理设施 (12)

3桥涵护岸工程 (13)

3。1桩基 (15)

3。2现浇混凝土 (17)

3。3预制混凝土 (17)

3.4砌筑 (18)

3.5挡墙、护坡 (18)

3.6立交箱涵 (18)

3.7钢结构 (19)

3.8装饰 (19)

3。9其他 (19)

4隧道工程 (20)

4。1隧道岩石开挖 (20)

4.2岩石隧道衬砌 (21)

4.3盾构掘进 (22)

4。4管节顶升 (23)

4.5隧道沉井 (25)

4。6地下连续墙 (25)

4.7混凝土结构 (26)

4.8沉管隧道 (26)

4。9地基监测 (26)

4.10隧道土质开挖 (27)

5市政管网工程 (27)

5.1管道铺设 (28)

5。2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30)

5。3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31)

5.4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31)

5.5顶管 (32)

5。6构筑物 (32)

5。7设备安装 (35)

5。8试验、检验、除锈、防腐刷油 (37)

7钢筋工程 (38)

8拆除工程 (40)

9施工技术措施 (40)

9。1排水、降水 (41)

9。2混凝土模板 (41)

9。3脚手架、平台、支架、万能构件、挂篮 (42)

9。4打拔工具桩、支撑 (45)

9。5围堰、筑岛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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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道说明

○×

一.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砖石砌体与装修,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给水管道铺设及附件安装,给水管道附属工程,排水管铺设,排水管道附属工程,燃气、热力管道铺设及管件安装燃气、热力管道附件制作及安装,管道防水、防腐、绝缘、保温、刷油顶管工程和其它项目等共十三章。

二.无缝钢管管外径≤159mm,铸铁管公称直径≤250mm,其它钢管公称直径≤150mm及混凝土管管径≤400mm的室外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别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或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

三.本定额混凝土子目均不含模板工作内容,另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四.本定额的模板工程是按钢模与木模综合编制的。

五.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补充定额有关规定

一、电力隧(沟)道如采用明挖法施工,按如下规定执行:

1、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内,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及相关规定;

2、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外,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及相关规定.

二、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的标准,执行.

三、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热力隧道工程,应执行本补充定额.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机械运土方等3节共27个子目。

(二)土方工程分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使用中应首先选用机械挖土在机械挖土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选用人工挖土。

(三)挖土方定额是按综合土质编制,执行时不得调整。

(四)挖土管道土方表包括了放坡系数、分层开挖所增加的土方量。每米管道土方管道土方数量表详见附录一

(五)土方工程定额中均包括了自然方、压实方、虚方之间的换算因素,挖运、回填土方工程量均按自然方计算。

(六)基底处理执行回填及压实相应定额子目。

(七)借土执行机械运土相应定额子目。

(八)现场不具备放坡条件而采用支撑方式进行土方开挖时,不得执行每米管道土方量表。应按实际开槽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号长度计算土方量,执行挖土方相应定额子目。支撑费用执行第十三章其它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九)本章不含现场障碍物清理、占地费、弃土费、破旧路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土方放坡系数规定:开挖深度≤3m时按1:0.33计算,开挖深度〉3m时按1:0.5计算。

(十一)土方开挖长度在12m以内时执行基坑挖土相应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及沟槽挖土按管道结构底宽(含工作面宽度)及槽深查每米管道土方数量表所列数量值乘以设计桩号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1.槽深:

同一结构断面的沟槽按管道纵断图折点分段,挖土深度从实际自然地面标高算至管道基底标高(有垫层时算至垫层底)。

管道民道路工程同期设计,同期施工时,且管道位于新建道路下,管道沟槽深度从道路路床底标高算至管道基底标高(有垫层时算至垫层底)。

2.结构底宽:管道基础底宽加两侧工作面宽度。(工作面宽度详见下表)

管道沟槽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

┃管道结构宽│金属管和砖沟│非金属管│混凝土沟│构筑物┃

┃ (mm) │ (cm) │ (cm) │ (cm)

│ (cm) ┃

┠──────┼───────┼────┼──────┼────┨

┃w≤1000 │ 40 │ 50 │ 60 │┃

┠──────┼───────┼────┼──────┼────┨

┃W≤1500 │ 60 │ 70 │ 80 │ 60 ┃

┠──────┼───────┼────┼──────┼────┨

┃W≤2000 │ 80 │ 80 │ 80 │ 60 ┃

┠──────┼───────┼────┼──────┼────┨

┃W≤2000 │ 100 │ 100 │ 100 │

60 ┃

┗━━━━━━┷━━━━━━━┷━━━━┷━━━━━━┷━━━━┛

注:1.有外防水设计要求的砖沟W≤1500mm,每侧工作面宽度取定80cm。

2.采用沟槽支撑时每侧工作面宽度不增加。

3.采用排水井降水时槽底宽度另加30cm。双排降水另加60c.。

(二)管道附属构筑物增加的土方量,均折成沟槽长度计算。每座附属构筑物增加2m。

(三)土方运距:挖土至填土或弃土中心线距离。

(四)计算回填土工程量时应扣减管道及结构体积和各种检查井、闸门、热力小室所占外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道工程及道路工程同期施工时,回填土填至路床底标高。

第二章防水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排水井、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和水平井点降水等5节共20个子目。

(二)执行地下降水定额应根据地质水文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且地下水位高于施工基度的施工地段。排除地表水和沟槽滞水不得使用本定额。

(三)本定额按单排降水编制。

(四)喷射井点降水定额包括了喷射井沟内管和外管及两根观察孔。

(五)降水工期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六)槽底宽度大于6m时,按双排降水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排水井以座计算,排水井使用按井.日计算。

(二)井管的安装、拆除以组计算定额以10根为一组编制的,不中10根按10根计算。

(三)井点使用按组.日计算,轻型井点是按50根一组;喷射井点是按30根一组;大口井是按10根一组分别编制的不足50根、30根、10根时,均按50根、30根、10根计算。

第三章砖石砌体与装修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筑、抹面及色缝、其它项目等3节共32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管道工程的砖石砌体工程。设计为标准型的附属构筑物不得执行本定额,应执行第六章和第八章相应定额子目。

(三)有防水要求的砌体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四)砖砌出水口帽石工程量与砖砌翼墙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砌筑相应定额子目。

(五)方沟工程各种检查井盖板以下的砌体执行沟道砌筑相应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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