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计算原理(最通俗易懂最实用最清晰的,让你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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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政策的基本原理

免抵退政策的基本原理

免抵退政策的基本原理: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增强产品竞争力,不仅免去了出口生产企业环节的增值部分税款,还把之前增值部分已交的税款也退了(也就是生产企业购入时交给原材料供应商的进项税额),实质是把该产品所有国内产生的增值税全部退光。

如何确定要退的那部分税款?由于企业一般都是内外销兼营,无法准确区分出口货物耗用的原材料等,那么国家帮你算好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即之前增值部分已交的税款),即确定了一个出口退税率,并且是用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进行计算的。

调库是什么意思?当企业还有国内销售业务的时候,假设国内业务应交税5元,应退给企业9.9元,那么国家可以选择企业交税5元,然后退给企业9.9元。

太麻烦,直接退给企业4.9元不就完了嘛~~国库算账的时候,把这5块从退税的账号里(库里),调整到应税的账号,多简单。

这就叫调库,这个调库数字其实是税收收入,国家是认可的,只是暂时挂账,在适当的时候计入税收收入。

举例:一出口生产企业生产A产品,增值税率16%,企业购进原材料80(不含税),进项税额12.8,完工后不含税售价为100。

出口退税率13%一、如果全部是国内销售:应纳税额=100*16%-80*16%=3.2,即本环节产生增值20,需交增值部分的税款为20*16%=3.2二、全部是国外销售:国外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应退税额=100*13%=13三、国内销售50,国外销售50:国外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16%-13%)=1.5出口免抵退税额=50*13%=6.5企业当前应纳税额=50*16%-12.8-(-1.5)=-3.3<0,且<6.5,内销应纳部分当期应退3.3当期免抵=6.5-3.3=3.2。

“免抵退”原理分析及简易操作计算

“免抵退”原理分析及简易操作计算

"免抵退"简易操作计算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原理分析〗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内销的应纳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中,由于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我们称为“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所以要在上边的公式中剔出该部分数额,公式变为: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内销的进项税额-(外销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数学运算后变为: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算出后的结果,无非是两种:>0,不涉及退税的问题;<0,需要进一步计算。

这个得出的负数不一定是全部应退的税额,如果全部内销的情况下,当期的进项大于销项也会出现应纳税额为负的情况,所以,我们还要计算税法最多允许退多少,即: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算完比较,哪个小按哪个退,出口退税额就出来了。

其实过程很简单,以上我们没考虑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有这种情况只是在上边的基础上作一个修正。

具体我们来看一下: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分两种情况: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通俗理解免抵退税

通俗理解免抵退税

1、内核在说明公式之前,先讲清楚增值税内核:销项税-进项税。

只不过在出口环节(按照马兆瑞老师的思路)进一步区分为:内销销项税,外销销项税。

如下图:因为销项-进项=应纳,因此只有:销项-进项<0(即应纳税额小于0,图中-A)才会有有留抵的事情第一个核心公式:应纳税额-A=销项税(仅内销)-进项税2、为什么退税率低于征税率时,要从进项税中剔除出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虽然是出口创汇,国家支持,但是财政上面把出口产品原材料的进项税全退给你,有点吃不消,所以有一部分进项税国家要留下,所以要从进项税中剔除出来,计入主营成本中。

实际上,很多国家鼓励出口的服务业、技术、退税率=征税率,也就是进项国家全部退给你。

不得免抵税额=FOB*国家要留下的部分=FOB*(征税率-退税率)问题是,既然是从进项税中剔除,按理应该要用外销产品进项税*(征税率-退税率),为啥用出口商品的FOB呢?——————因为会计上核算困难,你购买原材料、生产的时候,把东西分成两块,一块生产内销产品,一块生产外销产品么?肯定不是啊,这样核算会太麻烦了,而且也容易钻空子,因此直接用出口部分离岸价FOB(这个海关可以直接监控,方便获取价格)来代替外销货物进项税。

经过丰富后第一个公式:应纳税额(-A)=销项税-(进项税-不得免抵税额)3、那么,就按照-A来退税么?为何要计算B?如果按照-A来退税,你会发现一个班问题,就是国家不仅把外销产品的进项税退给你了,而且还把内销产品的进项税退给你了,这时,其他做国内贸易的工厂就不干了:凭什么我们进项税只能结转,留抵,而其他外贸企业即便是内销的产品也能退税?所以有了第二个公式:免、抵、退税额(B)=FOB*退税率,这里免抵退税可以理解为:外销产品进项税至于为何要用FOB ,见上述。

因此,出口退税问题的核心和本质:比较你的应纳税额-A 和出口产品对应的进项税,按照少的给你退。

那么问题又来了,为啥不直接按照FOB*退税率,直接推外销产品的进项税就完了?税务局不干(凡是征税的,能多征就多征,能少退就少退)税务局说:我让你把进项比销项多的全都给退了,你还要什么自行车?好吧,第三个公式:I-AI 中跟B中里边选择一个少的退吧。

免抵退原理(简洁易懂)

免抵退原理(简洁易懂)

一、免抵退税计算原理免抵退税的计算分两种情况: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

免抵退税的基本计算步骤为五步: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一出口退税率);(本次出口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84000*6.3103*(17%-15%)=10601.30)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额=126822.21-(27665.82-10601.30)-389937.90=-280180.21)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 =84000*6.3103*15%=79509.78)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比较当期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的大小,取较小者;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2.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

免抵退税的基本计算步骤为七步: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视同进项)=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第二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第三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期末留抵税额;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第五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简单理解就是
免:对于外销的销项税额予以免除;
抵:外销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
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
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
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举例:生产企业2023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
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
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
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17%-(16-4)=-1.8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
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1.8万元<免抵退税额13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8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3-1.8=11.2万元。

因此,该生产企业2023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1.8万元,免抵税额11.2万元
概括一句,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因为是负数),和退税上限,哪个小退哪个。

免抵退公式的深入理解

免抵退公式的深入理解

4、表示增值税退税只退进项部分,所以计算的免抵税退额(即理论退税额)再大也只能退留抵的进项税额部分。

理解这个了,其他几个步骤都好理解了简单点说,只有之前你交得增值税才会退给你,因为内销已经抵消了部分退税款,所以实际退的时候不会退那么多,留抵税额反映的就是你应退税额减去内销销项的部分,这样说,清楚么26是尺度12是多余的进项出口适用的是“零税率”政策:即免征销售环节销项税+退还购进环节进项税要理解退税的计算,必须理解以上这个政策,出口退税不是补贴,是退还纳税人购进环节被转嫁的进项税。

现行的政策“免、抵、退”,免是说免征销售环节销项税,退是退还购进环节进项税,抵是退的补充:纳税人可选择用来抵减内销销项,不用申报退税(退了税就要交内销销项税,你说有必要吗)纳税人的进项税在实务中的表现是什么,是“期末留抵税额”。

如果没有期末留底税额,说明你购进的进项税额已经全部“抵”了内销销项,都抵完了当然不用退了!如果留底税额较大,说明出口量不够(或者退税率太低,即政策不是很支持该种产品出口),当然只能按免抵退税额退了,退不完的下次有出口再退(抵)。

这就是为什么要去比较“免抵退税额”与“留抵税额”的原因了。

这是税收政策决定的!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只是一种退税额度计算方式而已!如果理解了政策,当然就理解为什么退税以留抵税额为比较基准了!当然在实务中,由于存在征退税率差,也就是会存在“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所以退税是不可能达到100%退还进项环节的增值税的,这是跟增值税条例说的“零税率”出口适用税率是有所区别的。

这个可能是制定退税政策时考虑退税管理成本设置的吧。

(个人理解,仅作为参考)怎么可以又是“应纳”又是“应退”,只能是纳税就没退税,退税就不用纳税!说法有问题!这种算法实质上还是假设先退掉应退纳税人的进项,然后内销销项重新计算交多少税!即先退再交税!如果没有理解不到位的话,会晕掉的!比如,如果出现免抵退应退税额大于当月转出后的进项,进项计算为负!你能正确运用吗?这种理解和计算方法不适合初学者!最多只能用来思考思考做做题目,不适用!课本上教你的方法是先抵后退,njlk321教你方法原理是“只退不抵,然后缴税”,等你熟练运用了,哪种都一眼看穿以货物离岸价格作为免抵退税额计算基础的思考生产型进出口企业:以货物离岸价格作为免抵退税额计算公式推导:不考虑进料加工免税进口原材料按照现行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退税率=外销—外不得外不得=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征税率—出口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内销—内进—外进+外不得—上期留抵①若应纳税额为正,当期应退税额=0;②若应纳税额为负:当期期末留抵=0—当期应纳税额=内进—内销+外进+上期留抵—外不得若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即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销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不得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外销+内销—外进—内进—上期留抵增值税税收利益=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不得若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即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销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外销—外不得结转下期留抵=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销增值税税收利益=当期应退税额+ 结转下期留抵=当期期末留抵=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不得因此,若内销与外进、上期留抵相同时,出口货物离岸价格越高,税收利益越低,内销越大,税收利益越低,一方面反映了希望企业稿外销内销比,促进出口,另一方面,又促进企业压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反映了国家的对出口企业的“价格战”导向;若以外进作为计算应退税额基础的计算,应退税额只取决于外进,有利于促进出口企业提高外销内销比,促进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与增值税税收利益无关,可能会促进出口企业抬高货物离岸价格。

免抵退原理和实例操作

免抵退原理和实例操作

免抵退原理和实例操作《免抵退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免抵退这玩意儿。

咱先来说说这免抵退到底是啥。

简单来讲啊,这就好比是国家给企业的一个大福利。

比如说,企业生产了东西出口了,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就会给一些优惠政策,这其中就包括免抵退啦。

就拿一个实际例子来说吧。

有个服装厂,生产的衣服那是质量又好又漂亮,还大量出口到国外呢。

这时候,按照免抵退政策,他们出口的这部分货物就可能不用交增值税啦,这可省了好大一笔钱呢。

而且呀,如果这个厂之前还有购进原材料等产生的进项税额,在一定条件下还能抵扣或者退税呢,这多划算呀!你想想,要是没有这个政策,企业得交多少冤枉钱呀。

有了免抵退,企业就可以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研发、扩大规模上面去,这样企业就能发展得更好,也能给咱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再比如说,有个电子厂,他们的高科技产品在国际上那可是很有竞争力的。

因为有了免抵退政策的支持,他们就更有动力去开拓国际市场了,把咱们中国的好产品卖到世界各地去。

这不仅让企业赚了钱,还提升了咱们国家的国际形象呢。

而且呀,免抵退政策还能带动就业呢。

企业发展好了,自然就需要更多的工人,这样大家就都有工作啦,生活也更有保障啦。

我还听说过一个故事呢。

有个小老板,一开始对免抵退政策不太了解,就没怎么在意。

后来有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别人说起这个政策,就去详细了解了一下,这才发现原来自己错过了这么多优惠。

从那以后,他就特别重视这个政策,按照政策来规划自己的生产和经营,结果企业发展得越来越好,他自己也赚得盆满钵满。

所以啊,朋友们,可别小看了这个免抵退政策。

它就像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能让企业跑得更快更远。

咱们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咱们可得好好利用起来呀。

总之呢,免抵退政策对企业和国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它能促进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国家的竞争力。

咱们要多多了解它,让它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更多的好处。

大家一起加油吧!。

“免抵退”原理两阶段理解

“免抵退”原理两阶段理解

“免抵退”原理两阶段理解“免抵退”原理两阶段理解教材对免抵退写得很让人头疼。

最方便的办法是记住五步“剔、抵、限、比、挤”,能接套数据,但是问题在于直接套很容易忘记,且对变化的题目不好把握。

希望通过对公式中原理的分解,理解后更好记住公式。

一、最关键的公先说最重的两个公式的原理。

(不考虑上期留底和免税进项,FOB暂时不考虑汇率)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对内销项-(总进项数-不得抵扣数2、判断公式:应纳税额=(对内销项-对内进项)-(FOB*征税率-不得抵扣数)二、第一公式(计算公式)的理解我们觉得免抵退弄得很复杂,给了企业很多优惠,我们算算正常纳税与免抵退的差别,才能更好理解公式。

没有优惠情况下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销项总额-进项总额=(外销销项+内销销项)-(内销进项+外销进项),由于有出口税收优惠,外销销项不用纳税,这就是免的含义,免是实打实的免,那么免后应纳税额=内销销项-(内销进项+外销进项)=内销销项-进项总额,以此来与税局结算税款;但是优惠力度没这么大,税局对进项总额里还剔除了一块不让你抵,即“剔”税部分(“剔”税的推导见第二个公式的理解),那么公式变为应纳税额=内销销项-(进项总额-“剔”税)。

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公式,算出的数就是你实实在在应该交的税(正数为欠税局,负数为税局欠你),不用考虑接下来的抵退,则正常按此数纳税。

三、第二公式(判断公式)的理解正常情况下,免除外销销项后的应纳税额=(对内销项-对内进项)-对外进项,相当于你内销要交税;外销销项免除后,外销的进项可以去抵扣你内销的应纳税额,这就是免抵退中抵的含义。

其实这公式变形后=对内销项-总进项数,很容易算出这数,但是税局要区分你内销外销情况,就需要用最开始的公式即:应纳税额=(对内销项-对内进项)-对外进项,问题在于如何将总进项数在内销进项和外销进项中分摊。

对于一般企业,很难区分进项中的货物哪些用于外销了,哪些用于内销了,即使你能核算清楚,税务也不认可。

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通俗解析

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通俗解析

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通俗解析作者:刘春才来源:《商业经济》2016年第02期[摘要] 尽管我国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已有较长时间,但由于该办法计算比较复杂,原理较难理解。

依据通俗解析显示:为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我国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

其计算方法包括三种,应纳税额≥0,抵扣税额为名义退税额,实退税额、留抵退税额为0时,增值税应退未退,可以全部抵扣。

应纳税额[关键词] 增值税;“免、抵、退”税方法;剖析[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

一、“免、抵、退”税原理解析(一)“免、抵、退”税释义“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

“抵”税:是指以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还的进项税额抵消内销产品应缴纳的税额。

“退”税:是指企业用出口货物应退还的进项税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额后,国家把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退还给企业。

(二)“免、抵、退”税原理为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所以,企业为生产出口货物所实际耗费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国家就要退还给企业,这就是出口退税。

而对于大多数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来说,其生产的产品既有内销又有出口。

生产企业内销货物应按税法的规定向国家缴纳增值税;其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销项税),即免税,同时其出口的货物国家也要按税法的规定向其退还出口货物所耗费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进项税额,即退税。

也就是说,该企业内销货物要向国家缴纳税款,出口货物国家要向其退还税款。

所以,为了降低国家和企业的征纳税成本,就用企业出口货物国家要向其退还的税款抵消其内销货物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即抵税。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一、增值税免抵退的基本概念
二、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免抵退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计算:一是按免税率计算,即根据允
许免除的税种或税种的增值税免抵退比例计算;二是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即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或内部流动资金作为增值税免抵退的具体金额
返还给纳税人。

免抵退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免抵退金额=增值税金额×免抵退比例
增值税金额=主税金额
其中,主税金额指纳税人实际预缴的增值税金额。

三、增值税免抵退的情况举例
1、按免税率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上海公司在2024年有6000元的增值税税款,个人所得税免抵退
率为50%,那么其可申请的增值税免抵退额即为6000×50%=3000元。

2、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山东省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为每家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财
政补贴,作为增值税免抵退,每家企业可以拿到5000元补贴。

免抵退计算原理(最通俗易懂最实用最清晰的,让你豁然开朗)

免抵退计算原理(最通俗易懂最实用最清晰的,让你豁然开朗)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20-40)×(17%-15%)=1.6万
(也可以写成教材上的格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17%-15%)-40×(17%-15%)=1.6万)
因此:
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7-1.6)=-5.2万
第四、如果计算内销应纳增值税时得出的结果是负数,意味着内销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并且还有进项税额未抵顶完(即教材中所称的“期末留抵税额”),因而可以进行退税。但问题是,并不是所有剩余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都退给你,政府还得看看这些进项税额所代表的原材料你有没有用于出口货物的生产,只有用于生产的才会退给你,没有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当然就不退给你了,只能留待下期使用。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最初是出于对付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生产企业而制定的一种特殊的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后推广到所有的生产性的企业。该方法的采用一方面缓解了对国家退税的压力,又应对了企业利用虚假会计核算来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题来详细解释计算过程及其含义。
(一)资料:
假设某企业外购原材料100万(进项税额17万),其中40%部分用于生产内销产品,60%部分用于生产出口产品。产品全部销售,其中,内销销售额60万,外销销售额(出口离岸价格)120万。企业为生产出口货物还外购免税辅料40万(无进项税)。假设企业适用的退税率为15%,上期无进项税余。
第五、在确定应该退多少税给企业时,从道理上应该是根据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来计算的,但是由于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信息资料,因而同样存在一个根据什么来确定应退税额的问题。最后,政府也只能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来作为计算应退税额的依据。但同样由于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中包含了免税辅料的成本,所以也要从离岸价格中减除免税辅料的成本来计算应退税额,这样就得出了计算应退税额(即教材上所称的“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实务操作-口诀版-通俗易懂

出口退税实务操作-口诀版-通俗易懂

出口退税篇第一重:免抵退税的概念理解概念好比是武功心法,是必须要牢记于心的,当然一上来看到这么多公式和定义,头有一点大是正常的,能理解当然是最好,不能马上理解也不要紧,一步步来,联系实际例题来理解。

1、“免、抵、退”税概念:“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2、生产企业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出现留抵税额时A、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B、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例〗举例说明:某企业当月销售200万(其中外销120万,内销80万),外销单证当月收齐,当月进项20万(其中用于外销12万,用于内销8万),为便于初学者理解,征退税率一致,均为17%。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外销120万*17%=20.4万应纳税额=内销80万*17%-20万=-6.4万由于留抵6.4万小于免抵退税额20.4万,套用公式A所以退税额=6.4万免抵额=20.4-6.4=14万元第二步,参照基本概念理解说明(这部分务必悟透)对外销增值部分免税:外销120万*17%-外销进项12万=8.4万内销部分应纳税额=内销80万*17%-内销进项8万=5.6万可以用外销进项12万抵顶内销应纳税额5.6万,所以该出口企业本月不需交税由于外销进项12万并未抵完,12万-已抵5.6万=6.4万,按概念中“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应退6.4万元;免的8.4万加上抵的5.6万正好等于免抵额14万。

免抵退计算步骤

免抵退计算步骤

免抵退计算步骤咱就说这免抵退的计算步骤啊,那可真是有点门道呢!先来说说这免抵退是啥意思。

其实啊,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你有优惠券可以抵扣一部分钱,这就类似免抵。

而退呢,就像是你买完东西发现有多余的钱可以退给你。

那具体咋算呢?咱一步一步来。

第一步,你得算出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这就好比你在一堆水果里挑出那些不太好的,得把它们剔除掉。

怎么算呢?用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再乘以征退税率之差。

这可得算仔细喽,不能马虎。

接着第二步,算当期应纳税额。

这就像你要算清楚自己口袋里到底有多少钱。

用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再减去上一步算出来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要是算出来是正数,那你就得交税;要是负数呢,那就接着往下看。

第三步,算免抵退税额。

这就好像你有一个上限,不能超过这个数去抵扣或退税。

用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再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

最后一步啦,比较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和免抵退税额。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小,那当期应退税额就等于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免抵税额就等于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要是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大,那当期应退税额就等于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就是零。

你说这是不是挺有意思的?就跟玩游戏闯关似的,一步一步来。

这每一步都不能错,错了可就麻烦喽!你想想,要是算错了,那企业不就亏大了嘛!所以啊,做这个可得细心再细心。

咱再打个比方,这免抵退计算步骤就像是搭积木,一块一块得搭好,少一块或者搭错一块,整个就不稳了。

而且这计算过程中还得注意各种细节,比如汇率的变化啊,税率的调整啊,这些都得考虑进去。

你说这免抵退计算步骤重要不重要?那肯定重要啊!这可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呢!要是不懂这个,企业不就可能多交税或者少退税嘛,那多不划算呀!所以啊,不管是财务人员还是企业老板,都得把这个搞清楚。

总之呢,免抵退计算步骤虽然有点复杂,但只要咱用心去学,去理解,肯定能搞明白。

咱可不能被它吓住,要迎难而上,把它拿下!。

免抵退税原理及账务处理

免抵退税原理及账务处理

免抵退税原理及账务处理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免抵退税原理及账务处理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免抵退税,就好像是给企业的一份特别礼物。

咱可以把它想象成是在一场大冒险中,国家给企业开的一个“后门”,让企业能更轻松地应对各种挑战。

先来说说免抵退税原理哈。

简单来讲,就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让企业在出口环节不用交税,这多好呀!企业把货物卖到国外去,不仅能赚外国人的钱,还不用交税,这不是美滋滋嘛!而且呀,要是企业自己有一些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原材料啥的,之前交过的税还能给退回来呢,就像把钱又“捡”回来了一样。

那这账务处理呢,可就有点讲究了。

这就好比做饭,得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方法来,不然做出来的东西可就不好吃啦。

比如说,要准确地记录各种数据,啥出口销售额呀,进项税额呀,可不能记错咯,不然就乱套啦。

然后呢,根据这些数据一步一步地算出免抵退税额呀,应退税额呀这些。

你想想看,如果账务处理不好,那不就像做饭时盐放多了或者放少了,味道就不对啦。

而且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弄错了,那企业可就亏大啦或者占了不该占的便宜,那可不行呀!咱举个例子哈,有个企业开开心心地做着出口生意,结果因为账务处理没做好,该退的税没退回来,那不就等于白干了一场嘛,多冤呀!所以说呀,这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可得认真对待,就像对待自己宝贝一样。

这免抵退税的好处可多了去了,它能让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更有竞争力呀。

企业成本降低了,就能把产品价格定得更合理,外国人就更喜欢买啦。

这就像你去买东西,同样的东西,一个便宜点,一个贵点,你会选哪个呀?肯定是便宜的那个嘛!总之呢,免抵退税原理及账务处理可是个重要的事儿,咱可不能马虎。

企业得把它弄明白,好好利用这个政策,让自己发展得更好。

咱国家给了这么好的政策,咱可得好好珍惜呀,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就这么着吧,希望大家都能在免抵退税这事儿上顺顺利利的!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免-抵-退”税原理及计算公式解析

“免-抵-退”税原理及计算公式解析

“免\抵\退”税原理及计算公式解析【摘要】“免、抵、退”税是出口退税的主要方法之一,这种方法思路新颖,设计科学,但概念繁琐,计算公式复杂,多个专有概念令人费解。

文章通过图示、公式对“免、抵、退”税原理、计算公式及其逻辑关系进行直观、系统的解析,以便于准确理解、掌握“免、抵、退”税的方法。

【关键词】出口退税; 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额; 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一、“免、抵、退”税方法的理论原理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财税字[200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办法》中明确指出:“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商品,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商品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商品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商品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如图1所示,可分三步来理解这一方法:第一步,当期进项税额包括生产内销商品和出口商品的总的进项税额,会计核算不进行也无法进行划分。

假定企业当期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为VI,其中为生产内销商品购进原材物的进项税额为VID,为生产出口商品购进原材物料的进项税额为VIE,则:当期进项税额VI=VID+VIE。

第二步,当期内销商品收入应按照该商品核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当期内销商品耗用原材物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销内销商品的销项税额。

假定企业当期内销商品收入为SD,该商品增值税征税率为TL,当期内销商品销项税额为VOD,当期内销商品的应纳税额为VD,则:当期内销商品销项税额VOD=SD×TL,当期内销商品的应纳税额VD=VOD-VID=SD×TL-VID。

第三步,假定企业当期出口商品收入为SE,该商品增值税征税率为TL,当期外销商品销项税额为VOE,当期外销商品的应纳税额为VE,则:当期外销商品销项税额VOE=SD×TL,当期外销商品的应纳税额VE=VOE-VIE=SD×TL-VIE。

免抵退计算方法和案例

免抵退计算方法和案例

我们先讲缴税的原理(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作为一个一般纳税人从事出口的话,分为内销和外销两种。

这应该很好理解,比如我卖老干妈,可能在国内卖,也可能出口的国外,扬我国威。

根据这种划分,上面黑体字里的公式我们就能变种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外销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我国对于生产企业出口(即外销)的退税优惠政策(当然,也存在出口征税,这不在本问题范畴)是“免、抵、退”。

免:对于外销的销项税额予以免除;抵:外销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内销的进项和销项照旧,无优惠。

————————接下来我们重点讲外销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外销的销项税额可以用来抵扣应纳税额。

即: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换言之也就是外销的进项税额可以拿来抵扣内销的税项税额和内销的进项税额之差。

上面说的是生产企业,也就是具有自营能力,比如我有一个工厂,拿来生产老干妈出口。

但我们也有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仅从事出口,我们称之为外贸企业。

比如我只是负责代理老干妈的出口,我自身不生产老干妈。

相比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的优惠政策稍微简单点,只有“免、退”两步。

—————————————上面是政策,下面我们讲计税依据——————————————既然要“免、抵、退”,那我们不能凭空捏造,需要通过计算来决定,具体抵多少税,退多少税。

换言之,我们需要一个免退税依据。

对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各自的免退税依据不生产企业:实际离岸价-保税和免税的金额实际离岸价,又称之为FOB,即出口发票上填写的数字,我的理解就是出口的不含税价,具体卖出的数字(这句可能不对,欢迎指正)。

多说一句,我一直好奇,为什么生产企业的免退税依据是其FOB,而不是进价,这点希望有谁能指点我一下,感谢不尽。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的原理、计算和账务处理(2010—05—06 22:17:37)出口退税中的退税政策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按照免抵退方法退税。

第二种是按照先征后退方法退税。

本篇主要是介绍免抵退方法退税的原理以及免抵退体系中的计算问题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我们首先看免抵退体系原理图以及相关解释,然后再分析例题,解剖免抵退体系的实质.“免抵退"体系原理图免税是指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说得更通俗一点,那就是在出口的时候,不存在销项税额这个概念。

税法这样规定至少会让你在账务处理的时候少写几个字。

抵税是指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出口的货物不是“空中楼阁”,更不是“闭门造车”,也是要消耗原材料的、也是需要零部件的,也需要动力的。

这些所谓原材料、零部件、动力在采购或购买的时候是有进项税额的。

根据增值税原理,这些进项税额最后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现在的问题是出口销售免税,因此就不存在销项税额。

那么,这些进项税额如何处理呢?这些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在免抵退体系下,抵税就这样自然而然产生了。

见“免抵退”体系原理图红色箭头部分。

退税是指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未抵顶完的税额进行退还。

按照“免抵退”体系原理图红色箭头部分,出口产品涉及的进项税可以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这样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较小,而当期出口产品涉及进项税额较大。

如果是这样,就会存在当期出口产品涉及进项税额抵顶不完。

这样的情况,就存在退税,即退还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

退税,退的是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进项税额。

下面举一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某生产出口企业生产一种台灯出口。

7月份为了出口,采购了一批灯泡、铁架、弹簧、螺丝,电线等材料和零部件,这些产品进项税额为20万元。

工人把这些产品全部生产成台灯,75%用于出口,25%用于内销,内销销售额是40万元(不含税)。

浅析增值税免抵退逻辑

浅析增值税免抵退逻辑

浅析增值税免抵退逻辑一、出口退税的原理1.对出口产品退税是一个“国际惯例”而非“政策优惠”。

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企业退税的实质是退国内生产流转环节已征增值税,来料加工退国内料件国内劳务已征增值税。

2.出口退税是为了将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

原因很简单,就是鼓励出口,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公平税负原则: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国际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因各国税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税收含量差异,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4.零税率原则:征多少,退多少。

同时可国家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调控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限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设定高退税率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

二、免抵退税的含义“免税”: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生产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分为: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三、为什么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第一,按照WTO的规则,出口退税最大力度不能超过“零税率”,即出口退税率不能大于征税率,否则将被视为对出口产品的政府补贴,受到制裁。

第二,如果出口退税率大于征税率,出口价格过低,会遭到外国的反倾销调查,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反而不利于出口。

第三,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增值税链条不完整,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

同时也有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因素影响。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想弄清“免、抵、退”就必须弄明白,这三个字的含义:“免”即是指免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即是指应退的税可以抵减当期内销应纳的税额“退”即未抵减完的部分国家退还给企业从理论上来讲,企业出口货物除了免征销售环节纳增值税,还应该退还购进材料时的进项部分。

但我们国家会计核算水平还不高,考虑到还有假账,错账等因素的存在,国家不可能直接按企业账簿上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直接退税。

国家就选择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法,即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一定的退税率来作为退税的标准。

用这种替代的方法来作为退税的依据,购进货物使用的税率(一般为17%)与退税率之间的差额,应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即教材P55,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企业又有出口业务同时也有国内业务的时候,就会出现一方面国家要对出口退税,另一方国家要对内销征税,这样就可以两者相抵(相抵后的结果即为教材中P55当期应纳税额)。

相抵后的结果如果是正数,这时就说明企业的出口退税已经全部抵减,企业当期应该按这个结果交税如果是负数,则需要进一步计算这个负数的性质——是因为内销货物进项大于销项产生的,还是因为出口未退的原因产生的。

所以,要计算一个出口退税的限额,即“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小,说明刚刚计算的负数中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内销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另一部分是出口应退的部分,这时,国家就会把出口应退的部分退回企业。

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大,说明,应退的税有一部分已经抵消了,国家就只能按照抵减内销后的那个负数进行退税了。

P56例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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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教材上还有一个所谓“免抵税额”,这实际上是一个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概念,它只有“免、抵、退”计算办法下才存在的一个概念。它的意思是指由于理论上应退的税(即免抵退税额)是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计算出来的,但退只退了其中一部分,而没有退的那一部分就是出口免征的税和已经抵顶内销的那块进项税,即免抵税额。所以,它才会等于“;的计算方法最初是出于对付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生产企业而制定的一种特殊的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后推广到所有的生产性的企业。该方法的采用一方面缓解了对国家退税的压力,又应对了企业利用虚假会计核算来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
(二)解释
(1)如果政府相信企业的财会信息资料,那么,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结果是:
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00×40%×17%=3.4万
出口应退增值税=100×60%×15%=9万
征、退差额进企业成本:100×60%×(17%-15%)=1.2万
(2)政府实际的想法及其对策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20-40)×(17%-15%)=1.6万
(也可以写成教材上的格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17%-15%)-40×(17%-15%)=1.6万)
因此:
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7-1.6)=-5.2万
第四、如果计算内销应纳增值税时得出的结果是负数,意味着内销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并且还有进项税额未抵顶完(即教材中所称的“期末留抵税额”),因而可以进行退税。但问题是,并不是所有剩余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都
第一、由于企业财会信息虚假普遍,因而导致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核算。
第二、为了防止多退税,政府决定将所有进项税额先用于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额。如果抵顶完了就不再退税;如果抵顶不完,再来退税。如此可以减少政府支付的退税额。这就是所谓的“免、抵、退”。
第三、由于退税率只有15%,所以,在抵顶内销销项税额之前先要将征、退差额转出。但由于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核算资料,政府不可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成本来计算转出税额,因而缺少一个合理的计算转出税额的依据。对于政府来说,在上述所有的资料和信息中比较容易掌控和相信的只有出口的离岸价格。因此最后政府决定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作为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依据。但是,由于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中包含了免税辅料的成本,所以要从离岸价格中减除免税辅料的成本,这样就得出了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即教材上所称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
由于12>5.2,所以企业实际获得的出口退税额为5.2万。之所以不退给你12万,是因为有些进项税额已经在计算内销应纳增值税时已给抵顶了。
第七、从上面那个例题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按照实际情况计算,企业交税3.4万,退税9万,实际上退5.6万;而按照“免、抵、退”计算,企业内销不交税,出口退5.2万,实际获得的出口退税比前者少0.4万。大家可以发现这个少的0.4万正好是“免、抵、退”办法下转出的进项税额1.6万与按照实际情况计算下征、退差额1.2万的差额,这意味着企业在“免、抵、退”办法下多转出了0.4万进项税额,也就等于政府就少退了0.4万的增值税。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题来详细解释计算过程及其含义。
(一)资料:
假设某企业外购原材料100万(进项税额17万),其中40%部分用于生产内销产品,60%部分用于生产出口产品。产品全部销售,其中,内销销售额60万,外销销售额(出口离岸价格)120万。企业为生产出口货物还外购免税辅料40万(无进项税)。假设企业适用的退税率为15%,上期无进项税余额。
应退税额=(120-40)×15%=12万
(也可以写成教材上的格式:
免抵退税额=120×15%-40×15%=12万)
第六、如果计算出来的应退税额大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这时,企业实际得到的出口退税额就只能是未抵顶完的进项税了,因为该退的进项税已经让你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额了;如果计算出来的应退税额是小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那么,企业实际得到出口退税就是计算出来的应退税额了,因为剩余不退的进项税意味着企业还没有使用,当然就不会退给你了。
退给你,政府还得看看这些进项税额所代表的原材料你有没有用于出口货物的生产,只有用于生产的才会退给你,没有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当然就不退给你了,只能留待下期使用。
第五、在确定应该退多少税给企业时,从道理上应该是根据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来计算的,但是由于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信息资料,因而同样存在一个根据什么来确定应退税额的问题。最后,政府也只能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来作为计算应退税额的依据。但同样由于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中包含了免税辅料的成本,所以也要从离岸价格中减除免税辅料的成本来计算应退税额,这样就得出了计算应退税额(即教材上所称的“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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