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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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合集五篇)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合集五篇)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合集五篇)第一篇: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目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标准内容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标准内容标准类型国家标准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食品加工行业 GB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4-02-22批准 1994-09-01实施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1.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购入的原则,要具有一定的新鲜度,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也不应受到污染;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2、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厂区要远离有害场所。

建筑结构完善,并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给排水系统应能适应生产需要,设施应合理有效。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加工后的废弃物远离生产车间,且不得位于生产生产车间上风向;烟道出口与引风机之间须设置除尘装置;各种管道、管线尽可能集中走向。

冷气管不宜在生产线、设备和包装台上方通过,防止冷凝水滴入食品。

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不包括设备占位)不能少于1.5m2,车间高度不低于3m,饮料、熟食、成品包装等生产车间或工序必要时应增设水幕、风幕或空调设备;生产车间、仓库应有良好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应设防护罩;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 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 l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0 lx;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地点,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设置以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者,按每10人1个,200人以上者每增加20人增加1个。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 车间洁净度
空气净化设施 空气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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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生设施
• 洗手消毒设施
非手动式 水龙头 每班200人以内 1个/10人
200人以上每增加20人增1个
• 更衣室
衣、鞋柜、鞋底消毒设施
• 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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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卫生管理
• 制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 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 有毒有害物质管理
消毒剂、杀虫剂
• 较长。
10、各类食品的卫生问题(4)
• 3.2常见病肉的鉴定
• 炭疽:家畜的烈性传染病。猪炭疽多为慢性 局部性,病变在颈部颌下,剖面呈砖红色、肿 胀、质硬。
• 鼻疽:家畜的烈性传染病。病畜鼻腔、喉头 和气管内有粟米大小、高低不平的结节和边缘 不清的溃疡,肺、肝、脾有粟米至豌豆大小结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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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1 )
• 选址
周围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污染源 水源供应充足、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 布局与设计
布局合理、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 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衔接合理 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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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2)
• 道路 绿化
给排水、 排烟、除尘装置
• 设施与设备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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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类食品厂卫生规范
• 糕点厂卫生规范 •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
范 •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 乳品厂卫生规范 • 白酒厂卫生规范 • 果酒厂卫生规范 • 葡萄酒厂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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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酒厂卫生规范 • 啤酒厂卫生规范 • 酱油厂卫生规范 • 食醋厂卫生规范 • 饮料厂卫生规范 • 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
• 投料记录 • 前后工序无交叉污染 •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清洗消毒

(最新版)GB1488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最新版)GB1488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最新版)GB1488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500字GB1488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为了保障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要求而制定的。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制造、包装、贮存等各个环节。

以下为该标准的主要内容:一、总则该标准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包括食品安全的责任、法律法规的遵守、人员培训、卫生控制等。

二、生产场所和设施该标准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应符合一定的卫生条件,包括对空气、水质、噪音、灭火设施等的要求。

同时,还要求食品生产设施的设计和布局应合理,以便于卫生管理和操作的进行。

三、人员卫生该标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员工卫生提出了相应要求,包括员工的身体状况检查、着装要求、个人卫生和健康等。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卫生知识和技能。

四、生产管理该标准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检验检测、备料管理、生产计划、记录和档案管理等。

同时,还要求企业进行定期的自查和风险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预防问题的发生。

五、原料和辅料管理该标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料和辅料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包括采购的资格审查、存储条件、使用期限和使用方法等。

原料和辅料应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要求,且应有相应的检验检测。

六、加工过程控制该标准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加工过程进行全面控制,包括设备的清洁和消毒、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加工环境的控制等。

同时,还要求企业对工艺参数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七、贮存和运输该标准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成品的贮存和运输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控制,以确保产品在整个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要求贮存和运输环境符合卫生要求,且要进行相应的记录和跟踪。

八、废弃物处理该标准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废弃物进行规范的处理和处置,以确保环境的卫生和食品安全。

废弃物应分类、分开存放,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GB14881-201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201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一、卫生规范概述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 适用于各类食品的生产,规定了选址和厂 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 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 产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 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培训、 管理制度和人员、记录和文件管理等方面 的食品安全要求。
根据生产需要,必要时应安装除尘设施。
7、照明设施 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
光源应使食品呈现真实的颜色。
如需在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安装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 护措施。
七、设施
8、仓储设施 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仓库的设计
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应根据食品的特点以及生产、贮存过程的卫生要求,建立对保证食品安全具有显
著意义的关键控制环节的监控制度,良好实施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应制定针对生产环境、食品加工人员、设备及设施等的卫生监控制度,确立内部
监控的范围、对象和频率。记录并存档监控结果,定期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应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清洁消毒前后的设备和工器具应 分开放置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
3、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如确需设置,应 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 墙壁 1、 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 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若使用涂料,应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 落、易于清洁。 2、墙壁、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结构合理、易于清洁,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例 如设置漫弯形交界面等。

最新最全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含要求和类别)

最新最全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含要求和类别)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eneral hygienic regulation for food enterprises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 引用标准GB 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 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3.3.1.2 各类冷库,应根据不同要求,按规定的温、湿度贮存。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含要求和类别)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含要求和类别)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eneral hygienic regulation for food enterprises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 引用标准GB 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 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3.3.1.2 各类冷库,应根据不同要求,按规定的温、湿度贮存。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94General hygienic regulation for food enterpris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4-02-22批准 1994-09-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 引用标准GB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 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饮食品检验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一、食品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全国食品卫生标准、其他国家、地区食品卫生法规、行
业标准和规范。

二、外来物料应当按照规定先行登记或备案。

三、系统使用的原料、精料的来源应先后依据发票验收,产品试制前应完成合格验收,食品加工中必须采取先期检测或及时检测。

四、缺少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文件或者检验条款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不得用于生产加工。

五、购进或使用无检验报告产品的,应当抽检检验,并向监督检验机构提交抽样检验
申请,做出合格证明。

六、食品精料、保藏剂应于生产前后分别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作食品代加工材料,应当科学存放,切勿与食品接触,并及时上报县级以上食
品检验机构。

七、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在产品合格时间内进行检测,充分满足质量要求。

八、外购食品产品应及时进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产品不得用于生产加工,否则应当
相应地赔偿损失。

九、食品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建立起有效的材料筛查制度、安全性测试有效制度和
产品召回追踪制度,确保卫生安全性。

十、食品企业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基本卫生设施的饮用水质量、厨房卫生设施和人员卫
生检查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立即改正。

十一、保持食品加工环境卫生和清洁,设置有防止外来产品进入加工车间的检查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防止传播病毒和细菌。

十二、食品企业应当根据许可范围的日常检查内容形成检查清单,实施分级管理,保
证食品安全质量。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是一个国家乃至全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食品企业需要建立和遵守一系列的卫生规范。

下面是一份通用的食品企业卫生规范,供参考使用。

一、基本要求1. 食品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食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生产的安全和卫生。

3. 食品企业应制定并执行标准作业程序(SOP),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4. 食品企业应定期开展内部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生产区域要求1. 生产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堆积和秽物存在。

墙壁、地面、天棚和设备应定期清洁消毒。

2. 生产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和排污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和废物排放的顺畅。

3. 生产区域应设立不同功能区域,如原料存放区、生产线区和成品储存区等,避免交叉污染。

4. 生产区域的温度、湿度和光照应符合产品的要求,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设备设施要求1. 设备设施应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易于清洁和消毒。

应定期检查并修复有损坏或污染的设备。

2. 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功能。

有关维护保养的记录应及时更新和保存。

3. 食品存储设施应保持干燥、清洁和温度适宜,避免食品的变质和污染。

四、人员卫生要求1. 所有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了解卫生规范,遵守操作规程,并持有效的健康证明。

2. 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并保持工作服和个人卫生的干净整洁。

3. 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如发现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食品生产的疾病应立即停工休息并及时就医。

4. 所有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戒烟限酒,避免感染食品。

五、原料和物料管理要求1. 原料和物料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2. 原料和物料应存放在干燥、清洁、有遮光设施的仓库,避免湿度和直射阳光对其的影响。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1994
四、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
4.3.5 道路(涂红处同GB12693标准在此不讲解) 4.3.5.1 厂区道路应通畅,便于机动车通行,有条件的应修环行路且便于 消防 车辆到达各车间。 4.3.5.2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辅设, 防止 积水及尘土飞扬。 4.3.6 绿化 4.3.6.1 厂房之间,厂房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保持一定距离,中间设绿化 带。 4.3.6.2 厂区内各车间的裸露地面应进行绿化。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三、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 GB14881-1994

(涂红处同GB12693标准在此不讲解) 3.3.1.2 各类冷库,应根据不同要求,按规定的温、湿度贮存。 3.3.1.3 其他原材料场地和仓库,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 防虫 设施。 3.3.2 原料场地和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 生 情况,按时清扫、消毒、通风换气。 3.3.2.1 各种原材料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原材料均有明显标志, 同一 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材料。 3.3.2.2 原材料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 有适 当间隔。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 范
GB14881-1994
液态奶事业部质量管理部 2011.6.30
目 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 2、引用标准 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 4、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 5、工厂的卫生管理 6、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7、卫生和质量检验的管理 8、成品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9、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四、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1994
4.3 总平面布置(布局) (涂红处同GB12693标准在此不讲解) 4.3.1 各类食品厂应根据本厂特点制订整体规划。 4.3.2 要合理布局,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应在生活区的下风向。 4.3.3 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合理,建筑结构完善,并能 满 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生原料与熟食品 均应 杜绝交叉污染。 4.3.4 建筑物和设备布置还应考虑生产工艺对温、湿度和其他工艺参 数的 要求,防止毗邻车间受到干扰。

最新最全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最新最全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引用标准GB 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2-22批准1994-09-01实施(GB 14881-94)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3.3.1.2 各类冷库,应根据不同要求,按规定的温、湿度贮存。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食品的安全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本文将介绍此类规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 规范的目的和适用范围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旨在确保食品的生产、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符合卫生要求,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

该规范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和餐饮业等。

2. 原料和物品的选择与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选择和管理原料和物品,确保其安全、卫生、无污染。

原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保持合适的储存条件。

对即将过期的原料和物品应进行处理或淘汰,避免使用过期或损坏的物品。

3. 生产现场和设备的卫生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生产现场布局和卫生控制措施,确保生产区域的卫生环境良好。

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洁和消毒,避免污染食品。

提供卫生设施和洗手间,以便员工随时保持个人卫生。

4. 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员工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戴上口罩和手套,并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 食品加工和储存的卫生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遵循合理的加工工艺,确保食品的烹调、加工、冷藏和储存达到卫生要求。

食品应在适宜温度下加热、冷藏和保存,以防止细菌滋生和传播。

加工过程中,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6. 食品包装和标签的要求食品包装应符合卫生规范和市场需求,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且无异味、无毒、无有害物质。

食品标签应明确标示食品的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7. 检测和检验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和卫生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样和检验,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和可靠。

总结: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的重要措施,它涵盖了原料选择、生产环境、设备卫生、员工培训、加工储存、包装标签等方方面面。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 4.6.4.2---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的 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洗手设施和排臭 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 其排污管道要和车间排水管道分设.
• 4.6.4.3---设置坑式厕所时,应距生产车间 25M以上,并便于清扫、保洁,还应设置防 蚊、防蝇设施.
个人卫生与健康要求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 什么是GB? • 什么是GB14881 • GB有什么作用? • 什么是行标、企标,和国标有什么关系?
GB14881规定中的4.6(卫生设施)
• 4.6.1---洗手消毒
• 4.6.1.1---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 地点.
• 4.6.1.2---要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 设置以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者,按每10人一个,200人以上者 每增加20人增设1个.
• 9.3.3---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 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 9.3.4---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得吸烟、饮酒、 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 9.3.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 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 接触食品的工作.
• 9.3.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 场所.
• 9.3.7---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 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 9.3.8---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 员)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工厂的卫管理
• 5.1---机构 • 5.1.1---食品厂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对本
• 5.11.2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凡直接接触 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 期更换,保持清洁。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是为了确保食品企业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主要内容:1. 生产环境卫生要求:(1)食品企业应具备适宜的生产场所,并且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害的环境。

(2)食品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保持其卫生、安全、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食品企业应设立合理的防虫、防鼠措施,防止昆虫和啮齿动物对食品的污染。

2. 工作人员卫生要求:(1)食品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卫生培训,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员工应遵守个人卫生规定,如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等。

(3)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停止上岗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疗和隔离。

3. 原料和辅料卫生要求:(1)食品企业应从符合卫生标准的供应商处采购原料和辅料,并保证其质量安全。

(2)食品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检查原料和辅料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3)食品企业应对原料和辅料进行储存和保管,防止受到污染和变质。

4.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1)食品企业应制定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操作规程,并培训员工按照规程操作。

(2)食品企业应定期进行生产现场的卫生检查,如设备清洁、工作台面清洁等。

(3)食品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5. 产品包装和储存卫生要求:(1)食品企业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2)食品企业应建立适当的产品储存条件,防止产品变质和污染。

(3)食品企业应定期对储存环境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6. 废弃物处理卫生要求:(1)食品企业应设立合格的废弃物储存容器,防止废弃物对环境和产品的污染。

(2)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7. 客户投诉和产品召回管理:(1)食品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回复客户的投诉。

(2)食品企业应建立产品召回机制,及时进行产品召回和处理不合格产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一、食品生产环境卫生要求1.1 生产场所设置食品生产场所应位于环境清洁、无污染、交通便利的区域,周边不得有污染源。

生产场所内部应进行合理布局,划分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包装区等,并有明显标识。

生产场所内应设有足够的通风、照明设施,确保空气流通、光照充足。

1.2 设施与设备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选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质,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1.3 卫生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对生产场所、设备、人员等进行定期检查、清洗、消毒。

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等,保持个人卫生。

二、原料采购与储存要求2.1 原料采购采购的原料应来源于合法渠道,具有合格证明文件。

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非食品原料等。

2.2 原料验收验收原料时应检查其外观、气味、滋味等,确保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

对验收合格的原料进行分类、标识,不合格的原料应予以拒收。

2.3 原料储存原料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合理堆放,保持通风、干燥、避光。

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原料质量,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食品生产过程控制3.1 生产工艺企业应制定合理的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中食品安全。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时间等关键因素。

3.2 生产记录生产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生产日期、批次、原料、生产工艺、生产人员等信息,以便追溯。

3.3 成品检验成品应进行严格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验合格的成品应进行包装、标识,不合格的成品应予以隔离、处理。

四、食品安全风险控制4.1 风险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2 应急处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3 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General hygienic regulation for food enterprises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 引用标准GB 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 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2-22批准1994-09-01实施 GB 14881-94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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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企业的食品加工过程、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基本卫生要求及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工厂,并作为制定各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规范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41 锅炉烟尘排放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3.1 采购3.1.1 采购原材料应按该种原材料质量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进行。

3.1.2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

3.1.3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3.1.4 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材料质量、卫生的知识和技能。

3.1.5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3.1.6 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

要加强检验,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3.2 运输3.2.1 运输工具(车厢、船仓)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3.2.2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3.2.3 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卫生。

3.3 贮存3.3.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

3.3.1.1 新鲜果、蔬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地面平整,有一定坡度,便于清洗、排水,及时剔出腐败、霉烂原料,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方法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3.3.1.2 各类冷库,应根据不同要求,按规定的温、湿度贮存。

3.3.1.3 其他原材料场地和仓库,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

3.3.2 原料场地和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按时清扫、消毒、通风换气。

3.3.2.1 各种原材料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原材料均有明显标志,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材料。

3.3.2.2 原材料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有适当间隔。

3.3.2.3 先进先出,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料,防止污染。

4 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4.1 设计4.1.1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有关食品卫生部分均应按本规范和各该类食品厂的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4.1.2 各类食品厂应将本厂的总平面布置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报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备查。

4.2 选址4.2.1 要选择地势干燥、交通方便、有充足的水源的地区。

厂区不应设于受污染河流的下游。

4.2.2 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避免危及产品卫生。

4.2.3 厂区要远离有害场所。

生产区建筑物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有防护地带。

其距离可根据各类食品厂的特点由各类食品厂卫生规范另行规定。

4.3 总平面布置(布局)4.3.1 各类食品厂应根据本厂特点制订整体规划。

4.3.2 要合理布局,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应在生活区的下风向。

4.3.3 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合理,建筑结构完善,并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生原料与熟食品均应杜绝交叉污染。

4.3.4 建筑物和设备布置还应考虑生产工艺对温、湿度和其分工艺参数的要求,防止毗邻车间受到干扰。

4.3.5 道路4.3.5.1 厂区道路应通畅,便于机动车通行,有条件的应修环行路且便于消防车辆到达各车间。

4.3.5.2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辅设,防止积水及尘土飞扬。

4.3.6 绿化4.3.6.1 厂房之间,厂房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保持一定距离,中间设绿化带。

4.3.6.2 厂区内各车间的裸露地面应进行绿化。

4.3.7 给排水4.3.7.1 给排水系统应能适应生产需要,设施应合理有效,经常保持畅通,有防止污染水源和鼠类、昆虫通过排水管道潜入车间的有效措施。

4.3.7.2 生产用水必须符合GB 5749 之规定。

4.3.7.3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要时应采取净化设施达标后才可排放。

净化和排放设施不得位于生产车间主风向的上方。

4.3.8 污物4.3.8.1 污物(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不得位于生产车间上风向。

4.3.8.2 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要便于清洗、消毒。

4.3.9 烟尘4.3.9.1 锅炉烟筒高度和排放粉尘量应符合GB3841的规定,烟道出口与引风机之间须设置除尘装置。

4.3.9.2 其他排烟、除尘装置也应达标准后再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4.3.9.3 排烟除尘装置应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季节性生产厂应设置在季节风向的下风向。

4.3.10 实验动物待加工禽畜饲养区应与生产车间保持一定距离,且不得位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4.4 设备、工具、管道4.4.1 材质凡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工具、管道,必须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吸水、不变形的材料制做。

4.4.2 结构设备、工具、管道表面要清洁,边角圆滑,无死角,不易积垢,不漏隙,便于拆卸、清洗和清毒。

4.4.3 设置4.4.3.1 设备设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布局合理。

上、下工序衔接要紧凑。

4.4.3.2 各种管道、管线尽可能集中走向。

冷水管不宜在生产线和设备包装台上方通过,防止冷凝水滴入食品。

其他管线和阀门也不应设置在暴露原料和成品的上方。

4.4.4 安装4.4.4.1 安装应符合工艺卫生要求,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应有足够的距离,设备一般应用脚架固定,与地面应有一定的距离。

传动部分应有防水、防尘罩,以便于清洗和消毒。

4.4.4.2 各类料液输送管道应避免死角或盲端,设排污阀或排污口,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堵塞。

4.5 建筑物和施工4.5.1 高度生产厂房的高度应能满足工艺、卫生要求,以及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的需要。

4.5.2 占地面积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不包括设备占位)不能少于1.50m2高度不低于3m.4.5.3 地面4.5.3.1 生产车间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如耐酸砖、水磨石、混凝土等)铺砌,应有适当坡度,在地面最低点设置地漏,以保证不积水。

其他厂房也要根据卫生要求进行。

4.5.3.2 地面应平整、无裂隙、略高于道路路面,便于清扫和消毒。

4.5.4 屋顶4.5.4.1 屋顶或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覆涂或装修,要有适当的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以便于洗刷、消毒。

4.5.5 墙壁4.5.5.1 生产车间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1.50m的墙裙。

4.5.5.2 墙壁表面应平整光滑,其四壁和地面交界面要呈漫弯形,防止污垢积存,并便于清洗。

4.5.6 门窗4.5.6.1 门、窗、天窗要严密不变形,防护门要能两面开,设置位置适当,并便于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

4.5.6.2 窗台要设于地面1m以上,内侧要下斜45度。

4.5.6.3 非全年使用空调的车间、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纱门应便于拆下洗刷。

4.5.7 通道4.5.7.1 通道要宽畅,便于运输和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

4.5.7.2 楼梯、电梯传送设备等处要便于维护和清扫、洗刷和消毒。

4.5.8 通风4.5.8.1 生产车间、仓库应有良好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4.5.8.2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应设防护罩。

4.5.8.3 饮料、熟食、成品包装等生产车间或工序必要时应增设水幕、风幕或空调设备。

4.5.9 采光、照明4.5.9.1 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车间采光系数不应低于标准?级;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0lx.4.5.9.2 位于工作台、食品和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加防护罩。

4.5.10 防鼠、防蚊蝇、防尘设施建筑物及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贮存等特点,相应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入、隐藏和孳生的设施,防止受其危害和污染。

4.6 卫生设施4.6.1 洗手、消毒4.6.1.1 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地点。

4.6.1.2 要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设置以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者,按每10人1个,200以上者每增加20增设1个。

4.6.1.3 洗手设施还应包括干手设备(热风、消毒干毛巾、消毒纸巾等);根据生产需要,有的车间、部门还应配备消毒手套,同时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指甲刀、指甲刷和洗涤剂、消毒液等。

4.6.1.4 生产车间进口,必要时还应设有工作靴鞋消毒池(卫生监督部门认为无需穿靴鞋消毒的车间可免设)。

4.6.1.5 消毒池壁内侧与墙体呈45度坡形,其规格尺寸应根据情况务使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消毒池才能进入为目的。

4.6.2 更衣室4.6.2.1 更衣室应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离地面20cm以上,如采用衣架应另设个人物品存放柜。

4.6.2.2 更衣室还应备有穿衣镜,供工作人员自检用。

4.6.3 淋浴室4.6.3.1 淋浴室可分散或集中设置,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员计每20,25人设置1个。

4.6.3.2 淋浴室应设置天窗或通风排气孔和采暖设备。

4.6.4 厕所4.6.4.1 厕所设置应有利生产和卫生,其数量和便池坑位应根据生产需要和人员情况适当设置。

4.6.4.2 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洗手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

4.6.4.3 设置坑式厕所时,应距生产车间25m以上,并应便于清扫、保洁,还应设置防蚊、防蝇设施。

5 工厂的卫生管理5.1 机构5.1.1 食品厂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5.1.2 管理机构应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5.2 职责(任务)5.2.1 宣传和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5.2.2 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划。

5.2.3 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训食品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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