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林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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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经营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林业活动,包括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修复与保护、林业经营和管理等各项事务。

第三条林业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同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林业资源的保护

第一节森林资源的保护

第四条国家对公益林、森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特定区域的森林实行保护,禁止进行乱砍乱伐和非法盗伐行为。对于森林覆盖率较低的地区,应进行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提高森林面积和质量。

第二节木材资源的保护

第五条木材资源的采伐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采伐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禁止非法采伐、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树种。对于非法运输和销售木材的行为,应予以查处和处罚。

第六条木材进出口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林业的生态修复与保护

第一节林地的保护与恢复

第七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林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强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推进,提高林地的生态功能。

第八条禁止违法用地、扩大建设范围破坏林地的行为,对于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应予以处罚,并恢复林地原貌。

第二节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

第九条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猎捕和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对于非法交易和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应予以查处和处罚。

第十条加强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保护,建立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提高栖息地的生态质量,保护物种多样性与生态平衡。

林业经济学第一章PPT

林业经济学第一章PPT

02 森林资源与环境
森林资源的种类与分布
森林资源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种类
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以及相关环境等,其 中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等;林木包括用材 林、经济林、防护林等;野生动植物包括珍稀野生动物、珍 贵植物等。
森林资源的分布
全球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北半球,尤其是亚洲、欧洲和北美 。中国的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南和南方等地区,其 中东北和西南的原始森林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结词
林业政策手段的有效性
详细描述
为了确保林业政策目标的实现,政府需要评估所采取手段 的有效性。通过对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估,政府可以 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提高政策效果。
林业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总结词
林业法规的制定原则
VS
详细描述
在制定林业法规时,应遵循科学性、合理 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科学性要求法规的 制定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合理 性要求法规的制定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和经 济发展需要;可操作性要求法规的规定明 确具体,便于实施和监督。
总结词
林业法规的修订完善
详细描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林业形势的变化,林业法规也需要不断修订完善。政府应定期对 林业法规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修正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确保林业法规的科学性、 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政府还应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林业法规体系,

林业工作管理制度

林业工作管理制度

林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管理工作,规范林业资源利用,加强林木保护和管理,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和林业企业。

第三条林业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统一、民主、法治的原则,依据地方风土人情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森林资源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林业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多元发展的原则,加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合作,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确保各项林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林业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第七条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和林业企业应当建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八条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和林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评价,激励优秀人员,倒逼不良现象。

第三章资源管理

第九条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开发规模和强度,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定期巡查和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和自然灾害。

第十一条林业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开展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林木资源,不得采伐未经批准的林木。

第十二条林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采伐规模和地点,保障资源的持续利用。

林业站管理办法

林业站管理办法

林业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站管理,提高林业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林业站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林业站应遵循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林业站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林业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林业站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2. 组织实施林业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

3. 负责林业资源的保护、培育和管理。

4. 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

5. 协调处理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三章资源管理

第六条林业站应建立健全林业资源档案,定期进行资源调查,掌握资源动态。

第七条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严格执行禁伐、限伐等保护措施,防止非法采伐和破坏。

第八条合理规划林业资源的利用,推广林业科技成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九条林业站应定期对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对违反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规定的行为,林业站应及时上报并依法处理。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林业站应配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十二条实施考核激励机制,对在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应根据具体的

林业管理制度范本

林业管理制度范本

林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在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管理、利用和保护活动中。

第三条林业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第四条林业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依法保护、严格管理和激励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和违约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林业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林业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并及时修订完善本制度。

第二章林地保护

第八条国家对重点保护林木、天然林、水土保持林、苗圃、林下草、森林野生动物的生态功能区等林地实行全面保护。

第九条建立健全林地保护体系,明确林地划定、登记、监测和补植等管理制度。

第十条划定禁止砍伐和破坏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禁止擅自变更用途,严格控制林地扰乱、污染等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林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合理确定林地的开发利用规模和范围,保障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二条加强对林地的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破坏林地的行为,维护林地的生态安全。

第三章森林资源管理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森林资源专项管理机构,负责森林资源的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林业基础知识期末考试重点

林业基础知识期末考试重点

《林业基础知识》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第一章概述

1.森林:以乔木树种为主体,包括灌木、草本植物以及其他生物在内,占据相当大的空间(或面积),具有一定的结构,密集生长,并能显著影响周围环境的生物群落。

2。郁闭度:林冠投影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3.森林的组成:植物、动物、微生物、林地。

4.森林的特点:丰富的物种,复杂的结构,多种多样的功能。

5。林学:是研究森林的形成、发展、管理以及资源再生和保护利用的理论与技术的科学6。传统林学:营造、抚育和利用森林的科学。

7.森工学科:以木材采运和加工工艺为中心。

8.营林学科:以培育和经营管理森林为中心。

9。现代林学:以全面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经济、社会、生态、文化以及科研等多种功能和多种效益为目的,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的科学。

10。林业:林业就是培养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社会生产部门。

11.传统林业:开发利用森林,以取得木材、燃料和其他林产品。

12.现代林业:和谐地利用森林资源,重视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多目标综合经营森林,高效深度利用森林,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

13.森林覆盖率:亦称森林覆被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郁闭度≥0.2)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

14.林业的地位: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15.社会对林业的需求: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

16。林业三定工作: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目的是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林草局年度工作计划

林草局年度工作计划

林草局年度工作计划第一章:绪论

1.1 工作背景

1.2 工作目标

1.3 工作原则和方法

第二章:林业管理

2.1 林业资源调查与评估

2.2 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

2.3 林业生态恢复与建设

2.4 林业病虫害防治

2.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草原管理

3.1 草原资源调查与评估

3.2 草地质量监测

3.3 草地保护与建设

3.4 草原动物保护与管理

3.5 草原火灾防治

第四章:工作计划

4.1 年度工作目标

4.2 重点工作项目

4.3 项目具体内容

4.4 工作进度安排

第五章:工作保障

5.1 资金保障

5.2 人员组织

5.3 信息化建设

5.4 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第六章:工作评估与反馈

6.1 工作评估指标

6.2 评估方法和程序

6.3 工作反馈与改进

第七章:工作风险与应对

7.1 工作风险分析

7.2 应对措施

7.3 预案制定与演练

第八章:总结与展望

8.1 年度工作总结

8.2 下年度工作展望

8.3 改进措施

第一章:绪论

1.1 工作背景

林草局是国家林业部门的重要机构,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如何科学管理和保护林业和草原资源,促进持续发展,是林草局年度工作的核心任务。

1.2 工作目标

林草局的工作目标是实现国家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的规划目标和要求,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林业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益。

1.3 工作原则和方法

林草局的工作原则是科学、公正、高效、创新。工作方法包括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二章:林业管理

2.1 林业资源调查与评估

加强林业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建立完整的林业资源数据库,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

林业综合执法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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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综合执法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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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和执法管理,推

动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行林业执法管理工作的林业行政执法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依法、公正、严肃、高效,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林业执法工作应该强调协同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

沟通合作,形成立体执法格局。

第二节组织领导

第五条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林业执法工作的组

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执法管理机构。

第六条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配备专门的执法管理机构,负

责林业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形成协同效应,共同推进林业执法工作。

第八条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林业执法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节执法基本原则

第九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执法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公正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应当公正、客观、中立地对待执法对象,不得有私心、偏见。

第十一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审慎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应当审慎选择执法手段,确保执法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高效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应当优化执法流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及时处置案件。

第十三条林业执法工作应当坚持重点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重点查处违法行为。

无人机技术在林业资源调查中的应用

无人机技术在林业资源调查中的应用

无人机技术在林业资源调查中的应用第一章:前言

林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林业资源调查是我国林业经济发

展的重要基础。目前,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无人机技术已经逐

渐成为林业资源调查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技术手段。本文将从无人

机技术的基本概念、无人机技术在林业资源调查中的应用以及未

来发展趋势这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二章:无人机技术的基本概念

无人机是指不需要人工驾驶,可以自主实现飞行任务的飞行器。无人机技术主要包括飞控系统、遥控器、相机等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飞控系统是整个无人机飞行的中枢部分,包括了飞控主板、

加速计、陀螺仪等。遥控器则是用于控制无人机飞行的设备,它

可以实现调整无人机的高度、飞行速度等操作。相机则是无人机

技术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无人机搭载的相机可以实现对地面的

高清拍摄。

第三章:无人机技术在林业资源调查中的应用

1. 林地覆盖调查

无人机搭载的相机可以实现对林地覆盖情况的高清拍摄,通过

对照卫星遥感图像以及现场考察,可以获得更加精准的结果。无

人机技术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林地覆盖调查的效率和精度。

2. 野生动植物调查

无人机搭载的相机可以实现对野生动植物的高清拍摄,不需要

进入森林等野外环境即可对野生动植物进行监测。这对于野生动

植物调查非常有帮助,可以大大提高调查效率,同时避免人为干扰。

3. 森林火灾监测

在森林火灾的监测中,无人机可以实时拍摄森林火灾现场,同

时进行遥感图像分析,帮助工作人员更快地确定火灾范围和火势,同时配合无人机进行空中灭火,可以为火灾扑灭提供帮助。

4. 森林病虫害监测

无人机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对森林病虫害的实时监测,并提前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湖北省林业志(2000—2019年)编纂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湖北省林业志(2000—2019年)编纂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湖北省林业志(2000—2019

年)编纂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局

•【公布日期】2020.06.11

•【字号】鄂林办文〔2020〕55号

•【施行日期】2020.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湖北省林业志(2000—2019年)编纂工作

的通知

鄂林办文〔2020〕5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学会、协会、基金会: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自然资源志(2000—2019年)编纂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0〕11号)”要求,省林业局决定组织编纂《湖北省林业志(2000—2019年)》一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新的《湖北省林业志(2000—2019年)》是我省地方志与自然资源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述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科技志书,编纂目的旨

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共同体综合治理,弘扬生态文化,探求林业生态建设与发展的规律,为建设山川秀美的荆楚大地提供历史借鉴与科学依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湖北省林业志》编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历史责任感与紧迫感,共同做好编修工作。

二、加强领导

各承编单位要加强对编纂工作的领导,负责做好志稿资料收集、整理、上报与督促工作。省林业局决定成立编纂委员会,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新池为主任,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昌友为常务副主任,省林业局副局长为副主任,省林业局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和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办公室负责人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

林业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林业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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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

法权益,根据《林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林业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管理范围包括森林资源保护、

林木种苗培育、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采伐管理、森林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林业资源的

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林业资源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林地变化和资源利用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共同维

护林业资源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对履行职责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严肃追责,保持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

林业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章森林资源保护

第八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森林资源保护规划,明确保护重点和重点区域,加强对森林

资源的监测和保护。

第九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滥伐、非法采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者,严禁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第十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加强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开展

森林防火宣传和培训。

第十一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体系,及时发现病虫害,采取

果断控制措施,保障林木健康生长。

第三章林木种苗培育

第十二条林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林木种苗培育规划,积极引进优良树种,提高造林质量和

林业管护所站管理制度

林业管护所站管理制度

林业管护所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林业生产和发展,确保林业管护所站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林业管护所站是国家对林业资源进行管理的重要机构,是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基层单位,具体负责这一地区范围内的林业资源管理、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

第三条林业管护所站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妥善管理林业资源,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第四条林业管护所站的管理工作应当立足于实际,坚持科学发展观,采取科学、合理和有效的管理方式,推动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林业管护所站的组织机构包括站长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生态保护科、林业经营科、宣传教育科和基层组织。

第六条站长办公室是林业管护所站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林业管护所站的工作。

第七条综合管理科主要负责林业管护所站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第八条生态保护科主要负责林业资源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包括保护区的划定、监测、防火、防病虫害等工作。

第九条林业经营科主要负责林业资源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工作,包括林木资源的调查、利用、经营和监测等工作。

第十条宣传教育科主要负责林业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林业知识普及和生态保护意识的提高。

第十一条基层组织主要负责林业管护所站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维护,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林业管护所站应当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利和责任,规范管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规定。

第二条林业法律法规的宗旨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

发展,保障生态安全,改善人民生活条件。

第三条本法所称林业资源包括林地、林木、林下资源、森林生

物资源及其他相关资源。

第四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业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

管理。

第五条林业管理单位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林地、林木和林业资

源进行保护、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林地保护

第六条林地指国家确定的用于林木生长和保护的土地。

第七条林地应当按照规划、用途和面积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林地划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林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划拨,不得随意侵占或非法利用。

第十条林地划拨时,应当与土地收储、土地征用补偿、土地承包经营等政策相结合。

第三章林木管理

第十一条林木是指天然林和人工林中的树木。

第十二条林木应合理利用,保护和增加林木资源。

第十三条对林木的采伐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理利用林木资源。

第十四条保护自然林,加强自然林保护,防止乱砍滥伐。

第十五条种植和经营林木应符合林木种植管理规定,禁止非法种植。

第四章林下资源开发利用

第十六条林下资源包括竹笋、蘑菇、草药等发展利用的野生植物和动物。

第十七条林下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原则。

第十八条开展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原则。

第五章森林生物资源保护

第十九条森林生物资源是指森林中的生物及其生态系统。

第二十条森林生物资源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开发、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会东县林业志(六稿)

会东县林业志(六稿)

第十五篇林业

第一章林业资源

会东属山地农业县。地处低纬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森林资源丰富。2004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县幅员面积322246.8公顷,其中林业用地208761.4公顷,占总面积的64.8%;非林业用地面积113485.4公顷,占35.2%;全县国有土地面积70060.1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21.7%,集体土地面积252186.7公顷,占78.3%;全县各类森林、林木活立木总数蓄积5605055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5536478立方米,占98.8%;疏林地20654立方米,占0.4%;散生木6198立方米,占0.1%;四旁树41725立方米,占0.7%);全县森林覆盖率为34%。

在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中,国有林地面积61361.3公顷,仅占29.4%;集体林地面积147400.1公顷,占70.6%。在全县现有林分面积、蓄积中,针叶林面积98190.7公顷、蓄积5048369立方米,分别占90.7%和91.1%;阔叶林面积10120.3公顷、蓄积488109立方米,分别仅占9.3%和8.9%。

全县森林结构总体表现为纯林多、混交林少,针叶树多、阔叶树少,森林抵御火灾、病虫害能力较弱。境内有三山四

河,山为螺吉山的南延部分,入境后分为三支,东支大黑山,中间为鲁南山,西为鲁昆山。大黑山与鲁南山之间有大桥河,鲁南山与鲁昆山之间有鱼河,鲁昆山以西为小坝河,金沙江环绕县境东南。全县的森林主要分布在这三山中。

从森林的作用看,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和薪炭林皆有;就森林起源看,天然林与人工林、实生林与萌生林俱备;就森林组成看,混交林与纯林均有;就森林年龄看,同龄林与异龄林并存;就树种看,品种较多,主要树种有78科、146属、218种。

林学概论知识点总结完整版

林学概论知识点总结完整版

林学概论知识点总结完整版

林学是一门研究森林及其资源管理的学科,涉及植物学、生态学、土壤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林学概论是林学专业的入门课程,旨在介绍林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培养学生对林业资源的认识和管理能力。以下是林学概论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林业资源概述

1.1 林业资源的定义和分类

1.2 世界各国的森林资源情况

1.3 中国的森林资源概况

1.4 林业资源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作用

第二章:森林生态学基础

2.1 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2.2 生态学中的基本概念:种群、群落、生态位、生态平衡等

2.3 森林生态系统的演替和稳定性

第三章:森林植物学基础

3.1 森林植被的构成和类型

3.2 主要的森林树种及其生长特性

3.3 森林植物的繁殖和更新

3.4 森林树种的分类和适应性

第四章:森林资源的计量和调查

4.1 森林资源的调查和测量方法

4.2 森林资源的利用潜力分析

4.3 森林资源的统计和信息管理

第五章:森林经济学基础

5.1 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

5.2 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

5.3 森林资源的经济评价和成本核算

5.4 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经济利益协调

第六章:森林保护与管理

6.1 森林病虫害防治

6.2 森林火灾的防治和管理

6.3 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

6.4 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第七章:林业社会学基础

7.1 森林资源的社会属性

7.2 森林资源对社会的影响

7.3 森林资源的社会管理和参与

第八章:森林政策与法规

8.1 国家森林资源政策

8.2 森林资源的保护法规

8.3 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政策

第九章:乡村土地利用与生态修复

林业资源管理法

林业资源管理法

林业资源管理法

引言

林业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改

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林业资源,我国制定了林业资源管理法,旨在明确相关管理措施、保护林业资源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总则

林业资源管理法是我国林业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根据本法,林业资源是指我

国国土范围内的林地、森林、树木、草原和其他与林业有关的自然资源。本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林业资源,促进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林地保护与利用

林地是重要的林业资源,其保护与利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

健康。为了加强林地保护与利用,本章设立了以下相关规定:

第一节林地保护

林地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依法划定,并进行登记和公告。不得滥用、非法

占用和破坏林地资源。对于非法占用和破坏林地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和生态补偿。

第二节林地利用

林地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利用原则,加强对各类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对于需要利用的林地,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制定科学的利用方案,保障林地的生态功能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

森林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对于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

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本章设立了以下相关规定:

第一节森林资源划定

对于森林资源的划定应该根据森林的植被类型、生态功能、植被密度等因素进

行科学判断,并通过相关技术手段进行验证。划定好的森林资源应在行政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地籍管理等方面得到相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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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林业资源

第一节森林资源

一、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

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9—2003年)结果,全国森林面积17490.92万hm2,森林覆盖率18.21%,活立木总蓄积136.18亿m3,森林蓄积124.56亿m3。我国森林面积占世界的4.5%,列第5位;森林蓄积占3.2%,列第6位,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全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外,林业用地面积28280.34万hm2,森林面积17278.70万hm2,活立木蓄积量132.59亿m3,森林蓄积120.98亿m3。天然林面积11576.20万hm2,蓄积105.93亿m3;人工林面积5325.73万hm2,蓄积15.05亿m3。全国经济林面积2139.00万hm2,竹林面积484.26万hm2,灌木林面积4529.68万hm2。

(一)森林资源结构①

1、权属结构。森林面积按土地权属划分,国有7334.33万hm2,占42.45%;集体9944.37万hm2,占57.55%。森林面积按林木权属划分,国有7284.98万hm2,占42.16%;集体6483.58万hm2,占37.52%;个体3510.14万hm2,占20.32%。在现有未成林造林地中个体比例达41.14%。

2、林种结构。林分按林种分为防护林、用材林、薪炭林、特用林。防护林面积5474.63万hm2、

①森林资源结构、森林资源质量的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蓄积550084.48万m3,特用林面积638.02万hm2、蓄积102810.26万m3,两者合计分别占林分面积、蓄积的42.81%和53.97%;用材林面积7862.58万hm2,蓄积551241.94万m3;薪炭林面积303.44万hm2,蓄积5627.00万m3(林分各林种面积和蓄积比例见图1—3)。

3、龄组结构。在林分中,幼龄林面积4723.79万hm2,蓄积128496.60万m3;中龄林面积4964.37万hm2,蓄积342572.18万m3;近熟林面积1998.73万hm2,蓄积224550.99万m3;成熟林面积1714.79万hm2,蓄积301660.98万m3;过熟林面积876.99万hm2,蓄积212482.93万m3。幼中龄林面积所占比重较大,幼龄林、中龄林面积占林分面积的67.85%,蓄积占林分蓄积的38.94%(林分各龄组面积和蓄积比例见图1—4)。

4、树种结构。按优势树种(组)分,栎类、马尾松、杉木、桦木、落叶松5个优势树种(组)面积、蓄积所占比重较大,其面积合计7130.78万hm2,占林分面积的49.94%;蓄积合计449414.98万m3,占林分蓄积的37.15%。

(二)森林资源质量

林分针叶林、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的面积比为47:50:3。林分单位面积年均生长量为3.55 m3/ hm2,平均郁闭度0.54,平均胸径13.8cm。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为84.73 m3/ hm2。

林分生长发育状况较好,林木生活力等级达到中等、良好以上的林分面积比例分别为50.58%、42.22%;没有病虫危害的森林面积占79.91%,受病虫危害达到重、中、轻度的森林面积比例分别为0.54%、2.50%和17.05%。

(三)森林资源区域分布

1、按流域分布。我国10大流域中,森林资源集中分布在长江、黑龙江、珠江、黄河、辽河、海河、淮河等7大流域。7大流域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近一半,森林面积占全国的70.1%,其中长江流域、黑龙江流域的森林资源约占全国森林资源的1/2。7大流域森林蓄积占全国的64.09%,其中黑龙江流域在7大流域中森林蓄积最大,森林覆盖率最高。黄河、海河、淮河流域森林覆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森林资源按流域分布见表1—1)。

表1—1 森林资源按流域分布表

高山林区和热带林区五大林区。这五大林区的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1.71%,森林面积占全国的76.88%,森林蓄积占全国的95.6%。森林覆盖率以东北内蒙古林区最高,西南高山林区最低;森林面积以东南低山丘陵林区最多,西北高山林区最少;森林蓄积以西南高山林区最多,西北高山林区最少(森林资源按林区分布见表1—2)。

表1—2 森林资源按林区分布表

根据历次清查结构,新中国森林资源变化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到70年代末期。森林资源主要处于以木材利用为中心的发展阶段,林业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根据1962年主要林区森林资源调查的结果,全国森林覆盖率为11.81%。1973—1976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覆盖率为12.7%。1977—1981年第二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森林面积有所减少,森林覆盖率为12.0%。在林种结构中,用材林所占比重高达70%以上,防护林所占比重不足10%。

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后期。森林资源处于木材利用为主和兼顾生态建设的发展阶段,在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的同时,逐步得到了有效保护与发展,步入了较快增长时期。这一时期的第三、第四、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面积、蓄积出现了双增长的良好局面,森林覆盖率从12.0%增加到16.55%。全国用材林所占比例保持在60%以上,防护林所占比重有所加大,但不足15%。

第三阶段:从上世纪末至今,以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为标志,林业建设开始步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时期,森林资源进入快速增长的新阶段(历次清查结果主要指标状况见表1—3)。

表1—3 历次清查结果主要指标状况表

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渐趋合理,生态建设已步入“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清查间隔期内,我国森林资源变化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森林面积持续增长。森林面积1596.83万hm2,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增加376.77万hm2。森林覆盖率由16.55%增加到18.21%,增长1.66个百分点。

二是森林蓄积稳步增加。林木年均净生长量4.97亿m3,年均采伐消耗量为3.65亿m3,继续呈现长大于消的趋势。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7.98亿m3,年均增加1.62亿m3;森林蓄积量净增8.89亿m3,年均净增1.78亿m3。

三是森林质量有所改善。林分每hm2株数增加72株,每hm2蓄积增加2.59m3,中龄林和近熟林面积比例提高2.99个百分点,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增加3个百分点,龄组结构、树种结构出现可喜变化。

四是林种结构渐趋合理。防护林面积、特用林面积两者合计占林分面积的42.81%,上升21个百分点;用材林面积7862.58万hm2,占林分面积的55.07%,比第五次清查下降19个百分点。

五是非公有制林业成效突显。非公有制森林面积比例为20.32%,森林蓄积比例为6.77%。在现有的未成林造林地中,非公有制比例达41.14%。

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充分显示了我国林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也深刻揭示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中面临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总量不足。我国森林覆盖率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61.52%,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0.132 hm2,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34位。人均森林蓄积9.421 m3,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居世界第122位。

二是分布不均。东部地区森林覆盖率为34.27%,中部地区27.12%,西部地区只有12.54%,占国土面积32.19%的西北5省区森林覆盖率只有5.86%。

三是质量不高。全国林分平均每hm2蓄积量只有84.73m3,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4.86%,居世界第84位。林分平均胸径只有13.8cm,林木龄组结构也不尽合理。

四是经营管理水平有待加强。人工林经营水平不高,树种单一现象还比较严重,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非常脆弱。林地流失、林木过量采伐现象依然存在。可采资源严重不足,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相当尖锐,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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