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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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DBJ/T45-XXX-2018 P 备案号:XXXXXX-2018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Design guildlines for elevator adding of existing multi-stori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征求意见稿)2018-10-XX发布 2018-10-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Design guildlines for elevator adding of existing multi-stori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DBJ/T45-XXX-2018组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行日期:2018年XX月XX日2018年南宁前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区未安装电梯的9层及以下老旧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老旧小区住户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现根据桂建标[2018]XX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规范和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9层及以下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章节由以下七个部分组成:1总则;2总平面;3建筑;4结构;5机电设备;6结构检测与鉴定;7附录,包含常见户型加装电梯示意图及推荐方案建筑结构专业设计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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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 45- X X X-2017备案号:XXXXX-2017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pervious concrete(征求意见稿)2017-XX- XX 发布2017-XX- 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桂建标[2017]20号文)的要求,《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原材料;5 透水混凝土;6 结构组成及构造;7 施工;8 质量检验和验收;9 维护。

本规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邮政编码:530028)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北大南路17号,邮政编码:530005)。

本规程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广西大学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梁凯谢小利马惠杰冯庆革朱惠英陈正卢凌寰杨阳蓝清洪黄孝云何有冬麦家敏黄昊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原材料 (3)4 透水混凝土 (4)4.1 透水混凝土性能 (4)4.2 透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4)5 结构组成及构造 (7)5. 1一般规定 (7)5.2 组合结构设计 (7)5.3 面层 (9)5.4 基层 (9)5.5 路基 (9)5.6 排水系统设计 (10)6 施工 (11)6.1 一般规定 (11)6.2 制备和运输 (11)6.3透水基层施工 (12)6.4模板的支设 (12)6.5透水面层施工 (13)6.6接缝施工 (14)6.7养护与模板的拆除 (14)6.8季节性施工 (14)7 质量检验和验收 (16)7.1 一般规定 (16)7.2 原材料质量检验 (17)7.3面层质量检验 (17)8维护 (20)附录A 透水系数的测试方法 (21)附录B 连续孔隙率的测试方法 (24)本规程用词说明 (26)引用标准名录 (27)条文说明 (29)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Raw materials (3)4 Pervious Concrete (4)4.1 The Performance of Pervious Concrete (4)4.2 Pervious Concrete Mix Proportion (4)5 Structural Combination and Tetonic (7)5.1 General Requirements (7)5.2 Structural Combination Design (7)5.3 Surface Layer (9)5.4 Base Layer (9)5.5 Subgrade (9)5.6 Drainage System Design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

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

附件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编号:备案号: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1部分房屋建筑工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编号:***备案号:***批注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施日期:20**年**月**日***出版社201* 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前言本规程是依据****的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规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广西近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依据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考虑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并征求广西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局、市政局及广西各有关单位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程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共七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资料分类,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工程资料组卷及附录部分。

本规程应与《广西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资料表格式样指南》《广西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与指南》配套使用,为方便微机操作,也为了电子文档备存,特编制本规程配套软件《》,可供选用。

本规程由****负责管理,由****归口并组织实施,由北****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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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80P18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³³³³——2010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GuangxiZhuang Autonomous Region(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09-11-20)2010-³³-³³发布2010-³³-³³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符号 (1)3.1 术语 (1)3.2 符号 (5)4 总则 (7)5 一般性土地基 (8)5.1 一般规定 (8)5.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8)5.3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8)5.4 一般性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0)6 岩石地基 (11)6.1 一般规定 (11)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1)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3)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14)7 膨胀岩土地基 (14)7.1 一般规定 (14)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5)7.3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8)7.4 膨胀岩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8)8 红黏土地基 (19)8.1 一般规定 (19)8.2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0)8.3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2)8.4 红黏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3)9 软土地基 (24)9.1 一般规定 (24)9.2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4)9.3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6)9.4 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7)10 填土地基 (27)10.1 一般规定 (27)10.2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7)10.3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8)10.4 填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9)11 混合土地基 (30)11.1 一般规定 (30)11.2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0)11.3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1)11.4 混合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2)12 风化岩与残积土地基 (32)12.1 一般规定 (32)12.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4)12.3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6)12.4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9)13 岩溶地基 (40)13.1 一般规定 (40)13.2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41)13.3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44)13.4 岩溶防治与监测 (45)14 采空区 (46)14.1 一般规定 (46)14.2 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 (46)14.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 (47)14.4 采空区处理与监测 (48)15 危岩和崩塌 (49)15.1 一般规定 (49)15.2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勘察 (49)15.3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评价 (51)15.4 危岩和崩塌防治与监测 (52)16 滑坡 (52)16.1 一般规定 (52)16.2 滑坡岩土工程勘察 (52)16.3 滑坡稳定性评价 (55)16.4 滑坡整治与监测 (57)17 边坡工程 (58)17.1 一般规定 (58)17.2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 (59)17.3 边坡岩土工程评价 (61)17.4 边坡整治与监测 (62)18 基坑工程 (62)18.1 一般规定 (63)18.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 (63)18.3 基坑岩土工程评价 (64)18.4 基坑工程支护与监测 (64)19 地下水 (65)19.1 一般规定 (65)19.2 地下水勘察 (65)19.3 地下水作用评价 (67)19.4 地下水控制与监测 (68)附录 A(资料性附录)广西古近系泥岩的工程分类和桩端承载力 (6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计算 (68)附录 C(资料性附录)按查表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70)附录 D(资料性附录)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77)附录 E(规范性附录)规范用词说明 (78)前言本规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桂质监函[2007]164号文的要求,由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及高等院校等19个单位编制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程》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程》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
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8.05
•【字号】
•【施行日期】2024.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我厅批准立项,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智慧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程》已获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

标准编号如下:《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验收技术规程》(DBJ/T45-170-2024)该标准于2024年8月5日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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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2019-××-××发布2019-××-××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aily maintenance budget index of highway(征求意见稿)DB 45/T ×××-2019附录A 公路日常养护预算指标日常养护指标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 路基、路面日常保养说明 (3)1-1高速公路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4)1-2高速公路六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6)1-3高速公路八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8)1-4高速公路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10)1-5高速公路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12)1-6高速公路八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14)1-7一级公路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16)1-8一级公路六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18)1-9一级公路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20)1-10一级公路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22)1-11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24)1-12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26)1-13三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28)1-14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30)1-15三级公路沥青碎石路面 (32)1-16三级公路沥青表处路面 (34)1-17三级公路沥青贯入式路面 (35)1-18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36)1-19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38)1-20四级公路沥青碎石路面 (40)1-21四级公路沥青表处路面 (42)1-22四级公路沥青贯入式路面 (43)1-23四级公路砂石路面 (44)1-24等外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45)1-25等外公路沥青碎石路面 (47)1-26等外公路沥青表处路面 (49)1-27等外公路砂石路面 (50)第二章 桥涵工程日常养护说明 (51)2-1涵洞 (52)2-2通道、天桥 (53)2-3中小桥(沥青混凝土桥面) (54)2-4中小桥(水泥混凝土桥面) (56)2-5大桥(沥青混凝土路面) (57)2-6大桥(水泥混凝土路面) (59)2-7特大桥(沥青混凝土路面) (60)2-8特大桥(水泥混凝土路面) (62)第三章 隧道日常养护说明 (63)3-1短隧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64)3-2短隧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66)3-3中隧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68)3-4中隧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70)3-5长隧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72)3-6长隧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74)3-7特长隧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76)3-8特长隧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78)第四章 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日常养护说明 (80)4-1交通安全设施 (81)4-2管理养护房屋 (82)第五章 绿化工程日常养护说明 (83)5-1绿化工程 (84)第六章 机电工程小修保养说明 (85)6-1机电工程 (86)使用年限(年)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K值-- 1.001.021.041.061.071.091.101.121.131.141.151.161.181.191.201.211.221.24七、清理的各类废渣远运费用已在相应的指标中综合考虑,使用时不得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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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45 - XXX -202X备案号: XXXX-202X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修订)(征求意见稿)202X-XX-XX 发布202X-XX-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图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标【2019】21号)的要求,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的相关要求,结合广西地方气候、经济、文化特点,总结绿色建筑发展及实施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安全耐久;5. 健康舒适;6. 生活便利;7. 资源节约;8. 环境宜居;9. 提高与创新。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 2. 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时间节点;3. 增加了绿色建筑等级;4. 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5. 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邮编:530028)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南宁市北大南路17号,邮编:530005) 。

本标准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标准参编单位:本标准参加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3.1 一般规定 (4)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4)4 安全耐久 (6)4.1 控制项 (6)4.2 评分项 (6)5 健康舒适 (9)5.1 控制项 (9)5.2 评分项 (10)6 生活便利 (13)6.1 控制项 (13)6.2 评分项 (13)7 资源节约 (17)7.1 控制项 (17)7.2 评分项 (18)8 环境宜居 (23)8.1控制项 (23)8.2评分项 (23)9 提高与创新 (26)9.1一般规定 (26)9.2加分项 (26)本标准用词说明 (28)引用标准名录 (29)条文说明 (30)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 (4)3.1 General Requirements (4)3.2 Assessment and Rating (4)4 Safety and Durability (7)4.1 Prerequisite Items (7)4.2 Scoring Items (7)5 Health and Comfort (10)5.1 Prerequisite Items (10)5.2 Scoring Items (11)6 Occupant Convenience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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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uangxi Green Construction ofBuildings二O一二年xx月广西南宁草拟单位:(章)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基本规定 (2)4 评价框架体系 (3)5 环境保护评价指标 (4)6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10)7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13)8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指标 (15)9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评价指标 (21)10 绿色施工管理 (26)11评价方法 (28)12评价程序和组织 (31)1总则1.0.1为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施工,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方法,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1.0.1本标准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绿色施工的指导思想,结合广西地方特点,对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现场施工的绿色施工评价方法进行规范,促进在广西的施工企业实行绿色施工,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0.2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合格性评价,其他土木类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绿色施工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广西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施工的基本要求及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民用建、构筑物现场施工的绿色施工评价。

2 术语2.0.1 绿色施工green construction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2.0.2 控制项control item绿色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条款。

2.0.3 一般项general item绿色施工过程中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难度和要求适中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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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 of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DBJ/45-003-2016(征求意见稿)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6 年7月1日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待编)前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关于下达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桂建标[2016]7号)要求,对规范进行修订。

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定义;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给排水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增加给排水系统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相关内容;2.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修订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和冷源能效限值;增加围护结构权衡判断的前提条件,补充细化权衡计算软件的要求及输入输出内容;3.更新附录F广西常用材料和材料表;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邮政编码:530021)或编制单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华东路39号,邮政编码:53001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本规范所代替规范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 45/T 392-2007;DBJ/45-003-2012。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标 准 -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标 准 -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J/T45-xxxx广西壮族自治区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condary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征求意见稿)2013-xx-xx 发布 2013-xx-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本规程是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xx号文的要求,参考《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和《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制组在编制过程中,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调试与验收、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共七章以及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和条文说明组成。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由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编制单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华东路39号,邮政编码53001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广西城镇供水协会北京威派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xxx、xxx。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xxx、xxx。

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水质、水量、水压……………………………………………………………………()5 工程设计………………………………………………………………………………()5.1 一般规定…………………………………………………………………………() 5.2 系统选择…………………………………………………………………………() 5.3 增压设备和高、低位水池(箱)联合供水……………………………………() 5.4管网叠压供水……………………………………………………………………()5.5变频调速与气压供水……………………………………………………………()5.6高(低)位水池(箱)………………………………………………………………()5.7水泵及水泵房…………………………………………………………………………() 5.8 管道与附件………………………………………………………………………() 5.9消毒设施……………………………………………………………………………()5.10电源、控制与保护…………………………………………………………………()6 施工安装………………………………………………………………………………()6.1 一般规定…………………………………………………………………………()6.2 设备安装…………………………………………………………………………()6.3 管道敷设…………………………………………………………………………()7 调试与验收……………………………………………………………………()7.1 调试……………………………………………………………………………()7.2 验收……………………………………………………………………………()8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8.1 一般规定………………………………………………………………………()8.2 设施维护………………………………………………………………………()8.3 安全运行管理…………………………………………………………………()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广西二次加压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厅关于组织推荐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厅关于组织推荐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厅关于组织推荐工
程建设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11.03
•【字号】
•【施行日期】2010.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厅关于组织推荐工程建设
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构建标准化工作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我厅拟组建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专家库,参与标准的立项规划、审查工作,请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检测机构、企业等单位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科学公正、责任心强。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相关专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动态。

(三)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三、推荐方式
专家由所在单位推荐,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反馈至我厅标准定额处,同时提交推荐表电子文档(专家推荐表格可从广西建设信息网或广西标准造价信息网站下载,网址:http://,http://)。

截止日期:2010年12月10日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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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标准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指城市在公共空间中提供公民们免费(共同)使用的设施,包括民用建筑、工程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等。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经济、文化、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配置。

2、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应充分考虑各类群体和特殊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外来人员、弱势群体等)的特殊优惠需求,保证服务质量。

3、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应根据城市公共服务需求,结合城市建设规划,适时适度调整配置,满足发展需求。

使用指南
1、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现代化建设发展目标,在安全性、实用性、功能完备性、节能环保性等方面达到完善标准。

2、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设计、管理和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遵守当地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要求。

3、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过程应严格执行经济、安全、节能及环保标准,确保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

安全技术措施
1、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应强调安全性,保证公共设施的安全性和便利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应采用预防措施,防止火灾和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3、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可靠运行,避免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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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号: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实施日期:年月日南宁前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图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桂建标[]号文)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联合广西建工集团第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开展本规的研究编制工作。

在本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现行行业标准《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同时结合广西的气候特点和因地制宜的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应用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本规的主要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综合能效调适合交付;系统运行;设备设施维护;运行维护管理;相关附录;本规用词说明及引用标准目录。

本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在本规的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市金湖路号,邮政编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地址:广西市北大南路号,邮政编码:)。

本规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本规参编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同承节能科技本规主要起草人员:卢凌寰朱惠英尚儒马俊欧茂武阳红蓝清洪芬亚美庾鑫曾国燕欧阳俊彪阳志凤潇楠梁雅婧本规主要审查人员:目次为贯彻国家和广方相关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规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做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低碳发展,保证绿色建筑运行的实际效果,制定本规。

本规适用于我区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绿色民用建筑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

绿色建筑工程的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广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能效测评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能效、节能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指标进行检查、测试、计算和评估的活动。

调试,通过对建筑设备系统测试、调整和平衡,使系统达到无生产负荷的设计状态。

综合效能调适通过对建筑设备系统的调试验证、性能测试验证、季节性工况验证和综合效果验收,使系统满足不同负荷工况和用户使用的需求。

室空气质量参数室空气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参数。

被动技术措施直接利用、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极少量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外环境性能的技术措施。

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等措施。

无成本低成本运行措施在对建筑全面调查和测试诊断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实施采用成熟可靠的控制优化运行策略、完善物业管理、节能效果明显、无需再投资投资回收期较短的节能运行措施。

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对建筑变配电、照明、电梯、供暖、空调、给排水等设备的能源使用状况进行监测、统计、评估的软硬件系统。

建筑再调适根据建筑实际使用情况,再次对相关设备系统进行诊断、调整和完善;在确保建筑舒适性的基础上,提高系统能效,减少能源消耗的调适活动。

基本规定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应包括综合效能调适、交付、运行维护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等环节。

绿色建筑运行应充分考虑各时段气候状况和建筑所处状态,优先使用自然通风、自然采用、遮阳等被动技术措施。

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现行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有关规定。

绿色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绿色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能效测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的有关规定。

绿色建筑的室空气质量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应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技术手册。

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可参照本规附录的规定进行评价。

综合能效调适和交付一般规定绿色建筑的建筑设备系统应制定具体综合效能调适计划,并进行综合效能调适。

综合效能调适计划应包括各参与方的职责、调适流程、调适容、工作围、调适人员、时间计划及相关配合事宜。

综合效能调适应包括夏季工况、冬季工况以及过渡季节工况的调适和性能验证。

综合效能调适过程综合效能调适应包括现场检查、平衡调试验证、设备性能测试及自控功能验证、系统联合运转、综合效果验收等过程。

综合效能调适应对现场主要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

抽样要求为主要设备全数检查,末端设备的抽查数量不得少于。

每个系统均应进行检查。

检查记录应按本规附录第条执行。

综合调试验证阶段应进行空调风系统与水系统平衡验证,平衡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抽样要求为主管路和次级管路全数平衡验证,二级管路平衡验证不少于,末端风口平衡验证不少于。

平衡验证记录应按本规附录第条执行。

验证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和现行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的有关规定。

综合效能调适应对主要设备实际性能进行测试,并应符合以下要求:抽样要求为主要设备全数测试。

测试记录应按本规附录第条执行。

实际性能测试与名义性能相差较大时,应分析其原因,并进行整改。

综合效能调适应对自控功能进行验证,并应符合以下要求:自控功能验证应包括点对点验证、控制逻辑验证和软件功能验证。

验证记录应按本规附录第条执行。

自控功能验证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实际使用要求。

综合效能调适应对系统进行联合运转及不同工况验证,并应符合以下要求:系统联合运转应包括夏季工况、冬季工况以及过渡季工况。

联合运转和工况验证记录应按本规附录第条执行。

系统联合运转调适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实际使用要求。

综合效能调适报告应包含施工质量检查报告,风系统、水系统平衡验证报告,自控验证报告,系统联合运转报告,综合效能调适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日志及解决方案。

交付建设单位应在综合效能验收合格后向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进行正式交付,并应向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移交综合效能调适资料。

建筑系统交付时,应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宜由调适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方、设备供应商及自控承包商参加。

系统运行一般规定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综合效能调适、交付资料等技术文件应齐全、真实。

应制定适宜的建筑设备运行策略,建筑设备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废油、污物、废工质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收集处理。

能源系统应按分类、分级、分项计量数据进行管理。

建筑设备系统运行过程中,宜采用无成本低成本运行措施。

建筑再调适计划应根据建筑负荷和设备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适时制定。

暖通空调系统室运行设定温度,冬季不得高于设计值℃,夏季不得低于设计值℃。

采用集中空调且人员密集同时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运行过程中的新风量应根据实际室人员需求进行调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的有关规定。

制冷(制热)设备机组运行宜采取群控方式,并应根据系统负荷的变化合理调配机组运行台数,保证各机组使用时间均衡。

制冷设备机组的出水温度宜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除湿负荷的变化进行设定。

技术经济合理时,空调系统在过渡季节宜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实现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运行,宜根据新风和回风的焓值控制新风量和工况转换。

采用变频运行的水系统和风系统,变频设备的频率不宜低于。

采用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运行时,应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制定合理的控制策略。

在满足室空气参数控制要求时,冰蓄冷空调通风系统宜加大供回水温差。

暖通空调系统运行中应保证水力平衡和风量平衡。

冷却塔出水温度设定值宜根据室外空气湿球温度确定;冷却塔风机运行数量及转速宜根据冷却塔出水温度进行调节。

冷水机组冷凝器侧污垢热阻宜根据冷水机组的冷凝温度和冷却水出口温度差的变化进行监控。

建筑宜通过调节新风量和排风量,维持相对微正压运行。

建筑使用时宜根据气候条件和建筑负荷特性充分利用夜间预冷。

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按水平衡测试的要求进行运行,降低管网漏损率。

给水系统运行过程中,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应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避免出现超压出流现象。

用水计量装置功能应完好,数据记录应完整;冷却塔补水量应进行记录和定期分析。

节水灌溉系统运行模式宜根据气候和绿化浇灌需求及时调整。

根据雨水控制与利用的设计情况,应保证雨水入渗设施完好,多余雨水应汇集至市政管网或雨水调蓄设施。

景观水系统运行时,必须采用非传统水源补水。

景观水应无水质恶化现象,可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

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时,应确保冷却水节水措施运行良好或非传统水源补水正常,水质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电气与控制系统变压器应实现经济运行,提高利用率。

各相负载应均衡调整,配电系统的三相负载不平衡度不应大于。

容量大、负荷平稳且长期连续运行的用电设备,宜采取无功功率就地补偿措施,低压侧电力系统功率因数宜为。

应定期对谐波进行测量,超出限值宜采取技术措施治理。

室照度和照明时间宜结合建筑使用需求和自然采光状况进行调节。

蓄能装置运行时间及运行策略宜利用峰谷电价差合理调整。

电梯系统宜根据使用情况适时优化运行模式。

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运行记录完整。

可再生能源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同常规能源系统并联运行时,宜优先运行可再生能源系统。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运行前应进行现场检测与能效评价,检测和评价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的有关规定。

太阳能集热系统运行时,应定期检查过热保护功能,避免空晒和闷晒损坏太阳能集热器。

太阳能集热系统冬季运行前应检查防冻措施。

太阳能集热系统和光伏组件表面应定期清洗。

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对地源侧的温度进行监测分析。

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对系统进行冬夏季节转换设置显著标识,并应在季节转换前完成阀门转换操作。

可再生能源系统应进行单独计量。

建筑室外环境空调通风系统室外新风引入口周围应保持清洁,新风引人口与排风不应短路。

除指定吸烟区外,公共建筑应设置禁止吸烟标识。

室吸烟区应设置烟气捕集装置,将烟气排向室外。

室外吸烟区与建筑的所有出入口、新风取风口和可开启外窗之间最近点距离不宜小于。

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且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

公共建筑运行过程中,由于功能调整变更,需要进行局部空间污染物排放时,宜增加相应补风设备或系统,并采取联动调节方式。

设有可开启外窗的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消除室热量。

装修时应合理布置空调室外机位置、风口和冷凝水管等设施,避免吹出气流相互干扰、对相邻空间形成二次热风(冷风)污染与噪声污染、冷凝水随意排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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