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创新创业政策法规
成都高新区出台十大政策 支持移动互联网创业
成都高新区出台十大政策支持移动互联网创业成都高新区出台十大政策支持移动互联网创业成都高新区(微博)出台国内首个移动互联网产业专项政策,此举将加速IT要素流动助推成都打造世界级IT产业基地·在移动互联网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任中高级职务的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到成都高新区创业,可按企业规模和性质获得100万元~5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在行业内具代表性、平台性的优秀企业,总部从四川省外整体迁入成都高新区的,可获3年房租补贴、高管人员一次性补贴、重点产业项目培育资金支持;·企业组团到一线城市、高校密集省会城市招聘,可获50%活动经费补贴;·投资机构帮助引进移动互联网企业,可获企业投资额度5%奖励;·受此引导和驱动,全球移动互联网产业优质资源将加速涌入成都,“IT西进”格局将得到巩固和深化,加快成都打造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进程。
9月24日,成都高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都高新区加快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已于近日获得通过,上述《政策》从公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据悉,这是国内首个由地方政府发布的针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政策,也是成都高新区继今年6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后,针对该领域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政策》中的十条具体措施,从资金、人才和服务等方面入手,旨在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和要素聚集,在引进外地优秀企业、项目、人才的同时,激发本地企业的创新发展。
支持创业直奔高端“《政策》的重点是基于未来IT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成都的IT产业基础,把移动互联网产业作为引领成都高新区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培育扶持,核心是支持创新、创业。
”在9月2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策划局、经贸发展局、科技局、投资服务局、创新中心、软件推进办公室和天府软件园等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悉数出席,共同对《政策》作出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在成都创业,有哪些扶持创业政策呢?创业补贴能拿多少?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创业补贴政策相关文章。
成都出台十条最给力人才新政对个人资助最高5000万2月14日,由成都市委外宣办组织的“成都人才新政十条”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会中,成都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对近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成委发〔2016〕1号)(以下简称“成都人才新政十条”)进行了解读。
据悉,成都这次出台的“人才新政十条”,是历年来分量最重、含金量最高的人才政策,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力度达到中西部领先水平,甚至走在了全国前列。
例如,对个人的综合资助最高可达5000万元,对团队的综合资助最高可达1亿元。
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就引进、培育、扶持、服务人才等四大关键环节,提出了针对性强、改革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十条重大举措,将有力助推成都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努力把成都打造成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为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专设“伯乐奖” 拓宽渠道筑巢引凤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敬斌介绍说,“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大幅提高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和人才资助标准,引导全市设立总额不少于20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实施分类分层资助,按照人才类别和水平,将引进人才分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高级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20万元的资金资助。
人才落地的区(市)县也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从引进人才的方式来看,如何有效地去“行政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才,加快促进人才聚集蓉城,是“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努力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敬斌表示,“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专设“伯乐奖”,全面激活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引才,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资金。
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一、引言成华区作为成都市的一个重要区域,在科技创新方面一直备受关注。
为促进科技创新,成华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上全面评估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并对这些政策进行全面的解析和总结。
二、政策扶持成华区对于科技创新给予了大力扶持,具体体现在多个方面:1. 资金扶持成华区设立了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向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还设立了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初创企业和项目的发展。
这些资金的设立,为科技企业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创业园区建设成华区积极打造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发展创业园区,提供了良好的孵化和服务平台。
创业园区不仅提供了低成本的办公场所,还提供了一系列的创业辅导和资源对接服务。
这为初创企业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3. 优惠政策成华区对于科技企业给予了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为科技企业减轻了负担,提高了创新研发的积极性,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以上是成华区对科技创新所出台的一些政策扶持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的发展,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总结与展望总体而言,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措施较为全面和具体,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资金分配不均、政策执行不到位等。
成华区未来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政策的实效性,以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个人观点方面,我认为成华区在科技创新政策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还有改进的空间。
希望成华区在未来能够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科技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科技创新取得更大的成就。
成都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
成都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成都高新区是中国西部地区最重要的科技产业集聚区之一,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环境最好的地方之一。
为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成都高新区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成都高新区注重创新创业环境的打造。
高新区积极构建创新生态圈,建设了一大批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提供了创新创业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和服务。
同时,高新区加大了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建立了人才优势政策,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人才支持。
其次,成都高新区通过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方式,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高新区设立了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
此外,高新区还推出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包括科技创新补贴、知识产权购买补贴等,进一步降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再次,成都高新区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
高新区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产业创新。
高新区设立了产业联盟,组织企业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通过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高新区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平台。
最后,成都高新区关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高新区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揽子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法律咨询等。
高新区建立了风险防范和支持机制,协助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成都高新区不仅大力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优势。
在成都高新区的推动下,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总之,成都高新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政府通过提供创新载体和资源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关注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等措施,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了高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四川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
四川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为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化全省创新创业环境,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对从国(境)外、省外来川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符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优先纳入省“千人计划”,最高给予个人2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和团队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并在岗位激励、项目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持续支持。
探索外籍人才担任新型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相关驻外机构负责人制度。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创新创业业绩显著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可直接授予其名誉教授、特聘教授等荣誉称号或聘为特聘研究员,不纳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允许引进的外籍创新创业人才,依托在川企事业单位领衔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享受省内科研活动同等政策支持。
国内外来川创新创业人才,对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经评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可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设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等配套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鼓励市(州)、县(市、区)、产业园区和企业向引进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租房补贴。
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三、扩大企事业单位引进创新创业人才自主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具体条件实施聘用。
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在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已满编超编的,可按程序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
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政策支持措施
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政策支持措施成都作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一直以来都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促进创业投资,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投入创新创业领域,成都市相关部门近日出台了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
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创业投资支持措施的实施对于成都市的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鼓励创新创业,扶持初创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成都市有望在未来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创新创业中心之一。
首先,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中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设立创业基金。
创业基金是支持初创企业和创新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可以帮助初创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其快速发展。
成都市相关部门将设立多个创业基金,覆盖不同领域和阶段的初创企业,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投资机会。
此外,成都市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是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帮助初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创新能力,加速成长。
成都市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其规模和影响力。
此外,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还包括税收优惠。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成都市相关部门将对创业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业热情。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机制,为初创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和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帮助其快速成长。
梳理一下本文的重点,我们可以发现,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是成都市相关部门为了促进创新创业而采取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这些措施将为成都市的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注入新动力,推动成都市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创新创业中心。
希望成都市相关部门能够不断完善,加大支持力度,为创新创业者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一)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充分发挥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逐步扩大两项专项资金规模。
市级其他专项资金和区(市)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对各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
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的中小微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三)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建立在政府采购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办法,认真落实“在政府年度采购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3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18%”的政策。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若采购小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应给予其6%-10%的价格扣除。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对小微企业占联合体股份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成都高新区创业有什么政策最近]成都高新区创业政策
成都高新区创业政策优惠01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概况:成都高新区孵化器面积已达到180万平方米,聚集了在孵企业4300家,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已经建立起“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创新创业载体。
02不同层次人才补贴:给予大学生创业者、海外高层次人才以不同的优惠支持、政策补贴。
03公共平台技术支持:成都高新区针对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等等,建立了完善的公共技术平台服务体系。
04融资体系的建立:成都高新区针对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建立了梯度的融资体系。
05开展创业辅导:成都高新区每周举行创业培训,针对专业领域培训和通用培训。
06创新创业氛围营造:定期举行创业沙龙和项目路演。
07下一步规划:打造全国最大的众创空间:25万平方米的蓉创广场。
成都再出十条创新创业政策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创新创业载体总量达400家孵化场地面积总量达2000万平方米天使投资资金总额超过200亿元创业导师和孵化器专业管理人才超过2000人在孵企业和团队超过30000家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新格局。
支持政策1、支持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引导和支持区(市)县、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国内外知名孵化机构等多元主体,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为创新创业载体,对其为提升孵化能力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发生的费用,经核定,给予费用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补贴。
2、支持新建创新创业载体对新建创新创业载体,经核定,按2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费补贴;对新认定的创业苗圃、创新型孵化器、专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视其发展规模、服务水平以及服务企业的数量,给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费补贴。
3、支持校院地共建创新创业载体支持中心城区依托高校共建环高校特色知识经济圈;鼓励近郊区县发挥产业和科教资源聚集优势,共建校院地科技创新产业园;引导远郊市县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定位吸聚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经费补贴,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成都市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
成都市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的决定》(成委发〔2015〕12号)和《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办〔2016〕1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旨在通过政府的组织引导,着力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区域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园区、新经济新产业培育发展示范区、环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创新发展新动能,为区域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和示范带动。
第三条本办法支持对象包括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区)和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含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成果转化区)两类。
第二章试点示范区第四条分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简称示范区)和创新驱- 1 -动发展试点区(简称试点区)两类。
按照“典型示范、分类突破、梯次推进”和“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对示范区、试点区项目进行资助,资助期限为三年。
第五条示范区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发展目标明确,有符合区域发展实际的较为完善的示范区建设发展战略或规划。
(二)应具备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产业集聚达到较大规模,主导产业优势突出,近年来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三)拥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参与制定了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部分主导产品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骨干企业形成较好的生产配套或协作关系。
(四)区内科技企业、研发设计和创新服务机构聚集,重点领域建立了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有功能较完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基地等载体,拥有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公共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
(五)与所在地区(市)县政府制定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了示范区建设工作机构,建立了相应的协同工作机制,并将示范区建设纳入中心工作加以部署和落实。
四川省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管理办法
四川省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4.10.14•【字号】•【施行日期】2014.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蓉协同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动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培养创新人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主要包括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和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三类人才资助。
第二章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第三条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的对象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简称“高层次人才资助”)对象应当是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注册创办独立纳税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可按以下两类条件进行申报:(一)在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是指“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在蓉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及入选“成都人才计划”创新类的高层次人才,在蓉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且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
(二)外地来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0〕4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6日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精神,加快创业投资企业和创投资本的聚集,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投资高地,结合有关规定,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吸引创业投资企业落户以公司制形式在蓉新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金额50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在蓉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给予其委托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须注册在成都市)管理资产规模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区(市)县按35:65比例承担。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二、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改善办公条件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对入驻高品质科创空间的创业投资企业,3年内每年给予不低于50%的场地租金减免,最高减免金额500万元。
成都在青年创新创业方面的经验做法
一、概述青年创新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而成都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在青年创新创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做法。
本文将围绕成都市在青年创新创业方面的经验做法展开探讨,希望能够为其他地区的青年创新创业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政策扶持1.鼓励创新创业政策成都市制定出一系列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如设立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评台、创新创业基金、创新创业孵化器等,为青年创新创业者提供政策扶持。
2.营造创业氛围成都市通过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创业路演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创业氛围,吸引更多的青年投身创业事业。
三、创业导师1.建立导师制度成都市建立了完善的创业导师制度,邀请成功创业者和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对青年创业者进行指导和培训。
2.提供资源支持创业导师不仅在创业经验和资源方面给予支持,还可以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人脉和资金等重要资源支持。
四、科技创新1.重视科技创新成都市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大力支持科技型创业企业的发展,帮助青年创业者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2.支持科技创业团队成都市设立了专门的科技创业团队扶持基金,为高新技术领域的青年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五、产业扶持1.培育新兴产业成都市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等手段,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为青年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
2.搭建合作评台成都市建立了产学研合作评台,鼓励青年创新创业者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六、国际交流1.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成都市积极开展国际青年创新创业者交流合作,组织青年创业团队参加国际创业大赛、赴海外进行考察学习,拓展国际视野。
2.引进国外资源成都市引进国外创新创业资源,助力青年创业者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国际创新创业合作。
七、结语成都市在青年创新创业方面的经验做法,不仅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为青年创新创业者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支持。
希望未来成都能够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为青年创新创业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八、大数据创新1. 成都市重视大数据创新在当前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成都市高度重视大数据创新,不断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数据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为青年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成都市创业最新政策法规]成都创业政策
[成都市创业最新政策法规]成都创业政策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1、程序更简化。
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
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
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
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
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
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
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
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二、金融贷款方面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
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8•【字号】成办发[2013]35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3〕35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28日成都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3〕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一)鼓励开展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二)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域内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由政府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其所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三)加大创业金融支持。
毕业5年内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4.05•【字号】成人社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21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落实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各项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6〕18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和《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业培训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贫困家庭子女(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及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四川藏区彝区“9+3”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以下简称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在同一年度内可分别享受)。
参加同一级别同一职业(工种)职业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成都科技创业贷款政策
成都科技创业贷款政策成都鼓励科技创业日前,成都市政府同意了市发改委等10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该方案包含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挖掘人才资源3部分共28项具体内容,每一项内容都列明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完成。
方案中“干货”多多,比如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支持在蓉高校教师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等。
科技型小微企业每年最高可获50万贷款利息补助方案提出,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银行、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担保费补助。
引进高层次人才顶尖团队可获500万资助小微企业创办人或引进的人才,其研发水平或核心产品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标准,经综合评审并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长期、海外短期、青年、顶尖团队项目的,可分别获得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0万元的资金资助。
天使引导资金最高按30%比例参股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方案明确要最大限度地开发金融产品。
发挥“统贷统还”平台功能。
支持市级平台公司和区市县设立“统贷统还”平台,引导低成本资金投向小微企业。
方案还提出要扩大财政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共建天使投资基金,为孵化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服务。
天使引导资金最高按30%比例参股,4年内退出,转让价格为原始投资额。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支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成都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
成都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成都市青羊区创新创业政策为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众创空间推动群众创新创业的指导看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看法》和《成都“创业天府”行动打算(20xxmdash;2025)》精神,深化实施《“创业天府middot;青羊行动”实施看法》,推动“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立(一)鼓舞专业机构落户我区。
对来我区新建众创空间、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的知名专业运营机构,依据其专业化程度、知名度及载体运营等状况,赐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房租、装修及运营等综合落地补助。
(二)支持高校院所创新创业。
对高校院所在我区建立创新创业机构的,赐予高校院所或创新创业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支持载体运营机构。
对纳入我区梯次孵化体系的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器、专业楼宇和众创空间等各类载体,按载体类别,赐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每年对创新创业载体在硬件建立、人才引进、效劳质量、产出效果等方面进展综合评估,评估优秀的赐予其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嘉奖。
(四)支持入驻创新创业载体。
对新入驻纳入我区梯次孵化体系的创新创业载体,且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扶持范围的企业(团队),按其运用面积赐予最高不超过101平方米的3年房租补助,按第1年每月不超过50元/平方米、第2年每月不超过30元/平方米、第3年每月不超过20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五)鼓舞培育孵化企业。
载体运营机构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孵化胜利1个工程(团队)并在我区注册企业,分别赐予运营机构5万元、1万元的嘉奖。
(六)支持载体提档升级。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载体的,按上级资助到位资金的50%,赐予运营机构不超过101万元的一次性嘉奖。
二、支持创业力气聚集(七)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对纳入国家“__”、四川省“百人打算”和“成都人才打算”等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工程、带资金来我区创办企业,符合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条件的,赐予最高不超过101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
成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实施政策
成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实施政策成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实施政策,简称“留创计划”,是指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创新,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的一项计划。
该计划是成都市政府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加强留学人员在创业和创新方面的能力和资源,推动成都市成为创业创新的重要城市。
留创计划的实施政策涵盖了多个领域的支持措施。
首先是提供经济支持。
留学人员若回国创业,可以享受到一定数额的创业补贴和创业贷款,并可以获得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项目研发、运营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费用,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压力,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其次是提供资源支持。
留创计划为创业者提供了创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资源,为创业者搭建合作平台,提供办公场所、设备和咨询指导等支持。
此外,计划还推出了人才引进政策,为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租房补贴、税收减免等条件,为创业团队提供优质的人才支持。
再次是提供政策保障。
成都市政府对留学人员创业提供便利化的行政审批和注册登记等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创业者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同时,针对留学人员创业的风险和挑战,提供防范和保护措施,包括创业失败保障金、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风险保障。
是提供创新交流支持。
留创计划定期组织国内外的创业交流论坛、项目路演等活动,为留学人员提供了展示自己创新创业项目的机会,并促进留学人员之间和国内外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通过这样的交流活动,留学人员可以分享经验、获取反馈,提高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留创计划的实施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成都市吸引了大量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他们在成都创办了众多知名的创业项目和科技企业,为成都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留创计划也成功引进了一大批高层次的人才,推动了成都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可以说,留创计划为成都市的创业创新环境注入了新动力,提高了成都在全国创业创新竞争中的地位。
成都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与科技产业的发展
成都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与科技产业的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科技进步的不断推动,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成都市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城市,一直致力于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与科技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成都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与科技产业的发展,并针对各方面提出可行的建议。
一、背景介绍成都市作为中国的七大中心城市之一,具备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
加之政府的积极扶持和政策支持,成都市的中小企业得以迅速崛起。
中小企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以及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创新创业的推动中小企业在成都市的创新创业中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
成都市通过建立创新创业示范园区、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等政策手段,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资金支持。
同时,成都市注重打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了大批具备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
三、科技产业的发展作为一座创新创业的城市,成都市注重发展科技产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成都市政府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同时,成都市积极引进和孵化高科技企业,提升了科技产业配套服务的水平。
四、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虽然成都市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和科技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方面相对薄弱,需要加强技术改良和市场营销能力的培养。
其次,中小企业在资金、人力资源以及法律环境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最后,中小企业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五、建议与展望为了进一步推动成都市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与科技产业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1.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资金支持。
3.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更多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人才。
4.优化中小企业的法律环境,提供更加便利的注册和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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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创新创业政策法规
“出生证明”好开了
降低初创成本企业可集群注册
创业开公司,办营业执照是第一步,怎么能通过最简单的手续、最短时间让创业者以最低的成本迈出创业“第一步”?成都市试行的
企业集群注册制是最新的举措之一。
另外,成都市工商局还将试行“局所联动、全域通办”制度,企业、农专社在基层工商(市场监管)所就可以实现核名、受理、审核、打照、发照等“一站式”登记服务。
求助渠道更畅通
小微名录将具有扶持申请导航等功能
如果初创企业在运营中遇到问题,也将有更畅通的渠道求助。
据介绍,成都市工商局将依托成都市信用网建设本市小微企业名录,
实现小微企业库的查询和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以及对小微企业扶
持政策的集中公示和扶持申请导航等功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
公里”。
同时,如果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公司,也将享受新的便利。
“从过去的先注销个体户再新设企业改革为直接按变更程序办理,两种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可实现‘无缝切换’。
”黄维新说,
同步还将核发《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为其办理税费减免、资产
过户、行政审批变更等提供便利。
一、调整高校平台内创业补贴工作流程
同一高校由多个校区、创新创业平台且分布在不同区(市)县的,按属地原则由各校区、创新创业平台所在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
负责办理。
二、高校平台内创业补贴申报程序
(一)补贴对象。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
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
定申请创业实体补贴。
3.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
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对孵
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
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
对同一领创
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
(1)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
由本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团队负责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登记创业主体的,由本人申请
创业实体补贴;采用合伙制等方式登记的创业主体,由领办人申请创
办创业实体补贴。
(3)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受理机构。
在蓉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
3.申请材料。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创业项目应提供:本人(项目负责人)学
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
高校对学生入驻时间及孵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
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详见附件1)。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应提供以下材料: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
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
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团队创业的还
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含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号码)。
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站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
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
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
农
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
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4.审查和资金拨付。
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定期召开专家评审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参与,对孵化创
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初审完成后,在平台
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校区)将申请材料、
评审意见、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
区(市)县就
业局进行审核,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
由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发放至创业大学
生个人账户,不得发放现金。
三、加强信息管理
(一)高校基本信息备案。
各在蓉高校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填写《创业补贴经办机构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交市就业局创业促进处备案,市就业局将备案信息录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
(二)补贴对象信息录入。
各在蓉高校(校区、创新创业平台)在向区(市)县就业局申报创业补贴前,应将拟享受补贴创业项目、实体信息录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
(三)信息审核及发放。
高校(校区、创新创业平台)所在地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在《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内进行审核和资金拨付操作。
(四)信息系统更新。
市就业局定期将《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内数据与《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作信息交互,实现省、市就业信息系统中创业补贴的信息一致。
四、加强资金预算
五、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