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员工持股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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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新三板挂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有限公司20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有限公司202 年第一章释义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1.公司、本公司:指有限公司。

2.本持股计划、本计划:指有限公司202 年员工持股计划。

3.持股平台:指请填写持股平台主体名称。

4.参与对象:指按照本计划规定,通过持有持股平台出资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员工。

5.持有份额:指按照本计划出资取得的相应持股平台的份额。

6.持有人会议: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7.《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9.《管理办法》: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10.《公司章程》:指《有限公司章程》。

11.《监管指引》: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12.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易所。

14.股转公司: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15.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16.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章本持股计划的目的、基本原则1.本持股计划的目的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和创造性。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扩大公司规模、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应的原则制定本计划。

2.本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二)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公司员工持股方案

公司员工持股方案

职员持股方案Ver1.0目录第一章职员持股方案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资本运作战略构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职员持股基础理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职员持股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企业股份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职员持股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职员持股总额...................................................................................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职员持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新三板上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模版
一、前言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和运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三、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3.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认真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权利。

5.注重风险管理,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四、信息披露和内部报备要求
1.在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当及时向公司的监事会和董事会报备。

2.在买卖公司股票后三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告。

3.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签署确认书,承诺上述报备要求的履行,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内幕信息报告。

五、禁止行为与适用处罚
1. 禁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应当作出批评、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六、其他事项
1.本制度的修改或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一、背景。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成为公司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公司决定推行员工持股计划,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共同成长。

二、方案内容。

1.对象范围。

员工持股计划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2.持股比例。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度,确定不同员工的持股比例,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3.持股期限。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为一定的年限,员工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股份,以保持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4.股权激励。

公司将设立股权激励基金,用于回购员工持有的股份或者向员工发放现金奖励,以鼓励员工持续投入和贡献。

5.风险控制。

为了避免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稳定性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公司将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对象范围、持股比例、持股期限、股权激励和风险控制等内容。

2.员工培训和宣传。

公司将组织员工培训,介绍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增强员工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解和认同。

3.股权分配。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度,公司将确定员工的持股比例,并向员工发放相应的股权。

4.监督和评估。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和运作。

四、预期效果。

1.激励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励员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促进公司发展。

员工持股计划将使员工与公司利益紧密相连,促进员工和公司共同成长,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3.提升企业形象。

员工持股计划将提升公司在员工心目中的形象,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和认同,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五、总结。

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激励员工、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司将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断完善计划内容,确保计划的有效运作,共同实现员工和公司的共同发展目标。

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

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

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板块,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为了进一步激励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新三板设立了精选层,要求公司通过更加规范的运营和财务管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市场透明度。

股权分配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本文将针对新三板精选层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进行详细讨论。

二、股权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股权分配应基于公司价值和贡献以及投资者的投入和风险承担进行,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每一个投资者创造平等的机会和权益。

2. 激励导向原则股权分配应旨在激励公司员工和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提高公司的绩效和竞争力。

3. 稳定性原则股权分配应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以保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并防止股权频繁转让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4. 透明公开原则股权分配应公开透明,向全体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充分的信息,使其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配原则。

三、股权分配方案1. 员工持股计划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参与公司的经营,可以设立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可设立股权期权、股权激励等形式,通过使员工享有公司发展的红利,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 高级管理团队持股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为了激励他们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可设立特殊股权激励计划,将一定比例的股权分配给高级管理团队,使其与公司利益相密切联系,共同分享公司成果。

3. 战略投资者持股公司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新股或者购买原有股份的方式,获得公司的一定股权,从而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4. 市场化股权分配为了增加公司的流通性和市场化程度,一定比例的股权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的方式进行分配,允许合格投资者通过交易市场进行股权的买卖。

四、实施措施1. 设立专业团队公司应设立专业团队负责股权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估值,以确保股权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计划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计划方案
(2)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3)鼓励团队成员主动沟通,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团队创新;
(4)搭建线上沟通平台,方便团队成员随时随地进行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五、个人成长与发展
1.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提升专业能力
(1)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制定长期和短期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方向;
(3)第三季度:评估持股计划实施效果,优化计划内容;设立员工成长基金;
(4)第四季度:总结持股计划实施经验,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参考;关注员工个人成长,助力职业发展。
4.设定个人成长目标
针对员工个人发展,设定以下成长目标:
(1)提升员工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2)培养员工跨部门协作能力,提升团队协作效果;
(2)定期举办团队沟通与协作培训,提升团队整体执行力;
(3)设立员工成长基金,鼓励员工自我提升,助力个人职业发展;
(4)根据持股计划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内容,以满足企业和员工需求。
3.分解季度、月度工作重点
(1)第一季度:重点开展持股计划宣传活动,提升员工认同感;完善团队协作与沟通机制;
(2)第二季度:深入推进持股计划实施,关注员工参与度;开展团队沟通与协作培训;
(2)利用工作之余,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3)参加行业内研讨会、培训等活动,了解行业动态,把握发展趋势;
(4)通过阅读书籍、报刊、网络资源等途径,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2.增强沟通协调能力,提高职场竞争力
(1)学习沟通技巧,提高与同事、上级和下属的沟通效果;
(2)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项目,锻炼自己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4.评估个人及团队表现
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团队成员表现如下:

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

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

新三板员工持股计划XXX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〇一四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 (1)第二章释义 ........................................................ . (2)第三章管理机构 ........................................................ (3)第四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4)第五章授予期限 ........................................................ (6)第六章股份及授予方式 ........................................................ . (6)第七章授予股票的业绩条件、个人份额、数量、及授予价格 (6)第八章办理流程 ........................................................ (8)第九章锁定与兑现 ........................................................ (8)第十章份额回购 ........................................................ . (11)第十一章特别限制 ........................................................ .. (14)第十二章会计和税收 ........................................................ .. (14)第十三章公司与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各自的权利义务 (14)第十四章附则 ........................................................ (15)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对XXX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管理进行了详细阐述。

三板企业解决员工持股方案

三板企业解决员工持股方案

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及已挂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一、员工股权激励方式新三板拟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激励: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方式,使被激励员工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

、间接激励: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基金或资管计划)等方式,使被激励员工间接享有公司的权益。

注:通过代持实施股权激励的,不在分析范围之内。

二、当前对员工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一)挂牌前公司挂牌前,无论是直接激励还是间接激励,只要被激励员工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务员、党政廉洁、高校等限制性规定)规定的经商或股权投资限制性情形,均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挂牌后、直接激励被激励员工需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具有参与挂牌公司定增资格的自然人投资者要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一)公司股东;(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名。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员工持股方案

员工持股方案

员工持股方案第1篇员工持股方案一、方案背景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员工持股方案。

二、方案目标1. 建立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在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2. 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3. 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稳定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助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三、持股对象及条件1. 持股对象:公司正式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

2. 持股条件:(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绩效评价合格。

(3)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公司处罚。

四、股权激励方式本方案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即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员工在满足约定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制,享有股票的收益权。

五、股票来源及数量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新股。

2. 股票数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解锁期1. 有效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0年。

2. 解锁期: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锁期,分别为授予日起满1年、2年、3年,每个解锁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七、授予价格及定价依据1. 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授予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2. 定价依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八、权利义务及约束机制1. 激励对象享有以下权利:(1)按照本方案约定的比例和条件解除限制,享有股票的收益权。

新三板企业解决员工持股方案(最新)

新三板企业解决员工持股方案(最新)

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及已挂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一、员工股权激励方式新三板拟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激励: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方式,使被激励员工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

2、间接激励: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基金或资管计划)等方式,使被激励员工间接享有公司的权益。

注:通过代持实施股权激励的,不在分析范围之内。

二、当前对员工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一)挂牌前公司挂牌前,无论是直接激励还是间接激励,只要被激励员工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务员、党政廉洁、高校等限制性规定)规定的经商或股权投资限制性情形,均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挂牌后1、直接激励被激励员工需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具有参与挂牌公司定增资格的自然人投资者要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一)公司股东;(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一、背景。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发展,员工持股计划成为了吸引和激励优秀员工的重要方式。

通过持股计划,员工可以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成果,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促进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化。

二、目的。

本持股计划旨在激励员工更好地参与公司的发展,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双赢局面。

三、对象。

本持股计划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四、方案内容。

1. 股权激励对象。

本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持股计划将以股票或股权期权的形式进行激励,以激励员工更好地参与公司的发展。

2. 激励方式。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定相应的激励标准和激励比例,以股票或股权期权的形式进行激励。

激励对象将根据公司的业绩和员工的表现,获得相应的股票或股权期权,以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成果。

3. 激励周期。

持股计划将设定激励周期,一般为一年或多年。

在每个激励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股票或股权期权的激励分配。

4. 激励条件。

员工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条件,才能获得股票或股权期权的激励。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定相应的激励条件和标准,以确保激励的公平和公正。

5. 激励效果。

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激励员工更好地参与公司的发展,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员工将通过持股计划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成果,增强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促进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化。

五、实施。

公司将设立专门的持股计划管理机构,负责持股计划的设计、实施和管理。

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将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激励情况,不断优化和调整持股计划,以确保持股计划的有效实施和良好运行。

六、总结。

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方式,也是公司和员工利益一致化的重要途径。

公司将不断优化和调整持股计划,以激励员工更好地参与公司的发展,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双赢局面。

员工持股计划操作流程

员工持股计划操作流程

员工持股计划操作流程一、引言员工持股计划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购买公司股票的机会,并通过股票激励员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激励动力。

本文将介绍员工持股计划的操作流程,包括计划的设立、员工参与、购买股票、持股期限和退出等环节。

二、计划设立公司决定设立员工持股计划,通常需要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和决策。

计划的设立需要明确目的、规模、购买股票的价格和方式等关键信息,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三、员工参与1. 通知和申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员工发出通知,告知员工有关持股计划的信息,包括计划的目的、购买股票的价格和方式、申报时间等。

员工根据通知提交申报表,表明自己的参与意愿。

2. 资格审查和确认:公司对员工的申报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并通知参与员工。

3. 确认购买金额:公司根据员工的申报情况,计算每位员工的购买金额,并告知员工购买股票的数量和金额。

四、购买股票1. 缴纳款项:员工按照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买股票的款项。

通常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

2. 购买股票:公司根据员工的缴款情况,按照购买股票的价格和方式,为员工购买相应数量的股票。

3. 股票登记:公司将购买的股票登记在员工的名下,并提供相应的股权证明或电子股权账户。

五、持股期限员工持股计划通常设有一定的持股期限,即员工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所购买的股票。

持股期限的长短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一年到数年不等。

员工在持股期限内享有股票的权益,如股利分红、股票增值等。

六、退出1. 解除持股:在持股期限届满后,员工可以选择解除持股,即出售所持有的股票。

员工需要向公司提出解除持股的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票出售。

2. 转让或交易:员工也可以选择将股票转让给他人或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

在转让或交易过程中,员工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

七、总结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忠诚度。

员工持股实施方案

员工持股实施方案

员工持股实施方案员工持股实施方案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企业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向员工发放公司股票或购买员工自愿出让的公司股票的一项制度。

下面是一个员工持股实施方案的示例:一、目标本员工持股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引入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二、内容1. 股权分配:员工持股计划将以无偿发放公司股票的形式进行,发放的股票数量将根据员工的岗位、层级和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分配。

2. 股权锁定期:为确保员工对企业的长期投入和对股票的合理使用,员工持股计划将设置股权锁定期,锁定期限为2年,期满后方可自由买卖或转让股票。

3. 股权购买:员工还可以选择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资金将由员工自行负担,购买的股票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割。

4. 股权转让:在员工离职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将持有的股票转让给公司或其他员工,以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由企业领导团队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明确股权发放的原则和标准。

2. 宣传和培训:通过内部宣传和培训活动,向员工详细介绍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目的和优势,以及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

3. 股权发放和购买:根据员工的层级和工作表现等因素,公司将向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相应数量的股票或提供购买股票的机会。

4. 股权锁定和转让:员工持股计划将设立锁定期,并制定相应的股权转让机制,以确保员工对股票的长期持有和合理使用。

5. 绩效评估和奖励:公司将对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进行定期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股票分红、提升机会和岗位晋升等。

四、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公司将建立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督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

新三板公司员工持股操作专项方案

新三板公司员工持股操作专项方案

新三板企业职员持股方案大部分新三板企业全部有面向本企业职员股权激励安排,大多数以成立有限合作方法进行操作。

不过就是这么一个简单便利路径,在11月24日股转系统公布相关新三板企业定向发行问答中被严禁。

原因据猜测是预防股份代持等违规行为。

这么一项要求,使得原本计划采取老措施进行职员股权激励新三板企业犯了难,职员股权激励莫非以后全部不能做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职员股权激励还是要做,不过要换一个形式。

职员持股计划设置新思绪,股转系统已经给出了,那就是用原来放在有限合作钱来认购新提议基金份额或资管计划,再由这些经过立案和核准基金或资管计划认购新三板企业股票。

玩法要说走基金通道设置持股平台认购企业发行股份需要怎么办,通常分三步走,(下文中拟进行职员激励新三板企业称为标企业):第一步:由基金管理企业提议设置一支契约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企业来管理基金投向。

为了确保这支新基金投向是标企业,双方能够在第一步协议中约定双方在该支基金投资方面为一致行感人。

第二步:基金管理企业和标企业职员签署基金认购协议。

基金管理企业完成基金募集,到证券业协会立案。

第三步:基金管理企业用完成立案该支基金投资标企业,认购标企业发行股票。

关注点1、新三板企业借道基金进行职员持股应采取契约型基金方法。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合适性管理细则(试行)》相关合格投资者要求,“下列机构投资者能够申请参与挂牌企业股票公开转让:1、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合作企业。

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企业资产管理计划,和由金融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可其它机构管理金融产品或资产,能够申请参与挂牌企业股票公开转让。

”当中要求了法人机构和合作企业,而对当下使用频次最多契约型基金规模没有尤其要求,所以契约型基金参与新三板企业增发,只要满足基金管理人在证券业协会立案,且基金本身也完成立案,即可成为新三板合格投资者。

新三板上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模版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直接登记在其证券账户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第五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登记结算公司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新上市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已经成为了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方式。

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让员工分享公司的成长和收益,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目的。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赢。

三、实施方案。

1. 计划对象。

员工持股计划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2. 持股比例。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公司将确定不同员工的持股比例,以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3. 股权来源。

公司将从股东处划拨一定比例的股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也可通过回购或增发股票的方式获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

4. 分配方式。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分配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表现突出的员工将获得更多的股权激励。

5. 股权锁定期。

为了保持员工对公司的长期忠诚和稳定发展,公司将设立股权锁定期,员工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持有的股权。

6. 激励机制。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进行有效管理和激励,确保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有效激发。

7. 监督管理。

公司将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计划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有效。

四、预期效果。

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2. 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3.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4. 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赢,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

五、总结。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公司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推动持续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计划的落实,确保计划取得预期效果,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赢。

新三板企业解决员工持股方案

新三板企业解决员工持股方案

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及已挂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一、员工股权激励方式新三板拟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激励: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方式,使被激励员工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

、间接激励: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基金或资管计划)等方式,使被激励员工间接享有公司的权益。

注:通过代持实施股权激励的,不在分析范围之内。

二、当前对员工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一)挂牌前公司挂牌前,无论是直接激励还是间接激励,只要被激励员工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务员、党政廉洁、高校等限制性规定)规定的经商或股权投资限制性情形,均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挂牌后、直接激励被激励员工需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具有参与挂牌公司定增资格的自然人投资者要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一)公司股东;(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名。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公司员工持股身股实操方案

公司员工持股身股实操方案

公司员工持股身股实操方案一、实施目的为激发全体员工为实现公司使命、愿景而共同奋斗,吸引和保留人才,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确立有公司特色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机制。

⏹身股概念简单说就是基于一种身份而享有的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

“身”是身份,“股”是分享的比例。

⏹身股的基本特征◆区别于资本股,享有身股的员工不需要投资入股;◆人在股在,人走股没;◆考评的结果,决定身股额度◆只有分红权二、激励对象和周期⏹员工身股符合适用范围、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即员工从入职满1年的下一个季度开始计算,不足一个季度的,按照足月计算对应时间),将自动成为公司身股激励的对象,都可依据条件拥有一定数量的身股,员工依据所持有的身股参与公司和所在事业部的分红。

⏹分红期公司确定实施员工分红的间隔期限。

公司确定分红期为季度、年度。

⏹分红日指分红期内对应的分红发放的日子。

分红期内的分红分两次发放,一个季度结束后,次月10号发放前一个季度分红的50%,年度发放余下合计的50%,于次年的端午节发放,旨在感恩忠道。

三、身股激励基础:《岗位职等职级表》和《薪酬对照表》公司的岗位职级为P序列和M序列,秉承“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人岗匹配、易岗易薪”的原则。

表1 《岗位职等职级表》表2 《薪酬对照表》表3 《人岗匹配定位表》四、身股激励具体步骤(一)股份激励总股数和来源公司股权总数为2000万股,身股的来源是股东股份分享(或同比稀释)。

公司每年利润的30%留存企业发展,70%用于利润分配。

(二)额定身股数•公司确定以员工职等为基础,结合员工岗位价值和贡献的个性化、保密的身股分配模式。

具体由公司高层和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岗位价值、贡献评估后确定每个员工的身股分配数量(额定身股数)。

•根据《岗位职等职级表》《薪酬对照表》,来匹配股份激励额度。

•P6和M6为40万股—46万股,每一档薪资对应3000股;P5和M5为16万股—20万股,每一档薪资对应2000股;P4和M4为6万股—8万股,每一档薪资对应1000股;P3和M3为3万股—4 万股,每一档薪资对应500股;P2为10000股—16000股,每一档薪资对应3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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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大部分新三板公司都有面向本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安排,大多数以成立有限合伙的方式进行操作。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便利的途径,在2015年11月24日股转系统发布的有关新三板企业定向发行的问答中被禁止。

原因据猜测是防止股份代持等违规行为。

这样一项规定,使得原本计划采用老办法进行员工股权激励的新三板企业犯了难,员工股权激励难道以后都不能做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员工股权激励还是要做的,但是要换一种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新思路,股转系统已经给出了,那就是用原来放在有限合伙的钱来认购新发起的基金份额或资管计划,再由这些经过备案和核准的基金或资管计划认购新三板公司的股票。

玩法要说走基金通道设立持股平台认购公司发行股份需要怎么办,一般分三步走,(下文中拟进行员工激励的新三板企业称为标的企业):第一步: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一支契约型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基金的投向。

为了确保这支新基金的投向是标的企业,双方可以在第一步的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该支基金的投资方面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步:基金管理公司与标的企业员工签署基金认购合同。

基金管理公司完成基金募集,到证券业协会备案。

第三步:基金管理公司用完成备案的该支基金投资标的企业,认购标的企业发行的股票。

关注点1、新三板企业借道基金进行员工持股应采取契约型基金的方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1、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当中规定了法人机构与合伙企业,而对当下使用频次最多的契约型基金的规模没有特别要求,因此契约型基金参与新三板企业的增发,只要满足基金管理人在证券业协会备案,且基金本身也完成备案,即可成为新三板的合格投资者。

所以今后新三板企业借道基金进行员工持股可以大量采取契约型基金的方式,便于操作。

2、契约型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有限合伙OR个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作为单位而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作为自然人的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并且,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因此如果是采取个人认购的方式,在员工个人资产不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会出现代持,需要标的企业部沟通协商清楚,找到愿意让对方代持的人,避免以后的纠纷。

最终基金赎回后收益是按照认购份额不同打到认购方的账户,约定清楚代持方防止最后的利益纠纷。

这一方式的优点是个人收益不用申报缴税。

缺点是认购的份额在基金赎回前不能转让,也不利于企业统一管理。

一、新三板定增员工持股平台新规解读(一)、《监管问答》的具体容1、单纯持股平台不得参与新三板定增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股权清晰、防融资风险,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2、员工持股计划可通过认购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新三板定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序并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

(二)、相关解读1、背景介绍(1)《监管问答》出台前的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认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投资者可以被认定为新三板合格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定增: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金融产品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

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2)新三板定增的发行对象数量限制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时,以下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35名:a.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b.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但挂牌公司的原股东不属于上述人数限制围之。

2、《监管问答》的出台导致新三板定增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监管问答》明确提出“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对于以前可以参与定增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如果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则不能再参与新三板定增。

对于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需要从持股平台的营收记录、是否有其他投资项目、设立时间、经营围、是否经过了基金业协会备案等角度综合判断。

3、是否可以通过办理私募基金备案/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规避《监管问答》的新要求可以通过办理私募基金备案/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规避《监管问答》的新要求。

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a.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b.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目前大部分员工持股平台并不能满足上述可以备案的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4、《监管问答》并不适用于新三板挂牌前公司的增资《监管问答》仅适用于挂牌后新三板公司的定增。

持股平台在公司新三板挂牌前参与公司的增资,目前还不受上述限制的影响。

(三)、针对《监管问答》的建议及对策1、新三板挂牌前由于《监管问答》仅适用于挂牌后新三板公司的定增,对于拟新三板挂牌企业,建议在挂牌之前就设立好员工持股平台,完成员工持股计划。

2、新三板挂牌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1)通过定增进行员工股权激励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股权激励:通过认购资产管理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案例有联讯证券。

员工持股平台作为LP认购经证券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份额,来实现员工持股计划。

通过个人直接认购增发股票的方式实现股权激励,但需要受限于自然人合格投资者资格限制。

(2)可通过购买二级市场股票方式进行员工股权激励,相关案例有仁会生物(通过认购资产管理计划购买)。

二、新三板定向发行“员工持股平台”适用办法近日,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对外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以下简称《定向发行(二)》),为进一步明确《定向发行(二)》的具体监管要求,指导挂牌公司股票发行行为,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1、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涉及持股平台(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如果在《定向发行(二)》发布前发行方案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继续按照原有的规定发行,但发行方案中没有确定发行对象的,则发行对象不应当为持股平台;如果在《定向发行(二)》发布前发行方案尚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当按照《定向发行(二)》的规定发行。

2、在《定向发行(二)》发布前已经存在的持股平台,不得再参与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

3、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在“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和“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中就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存在持股平台发表明确意见。

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发行对象涉及持股平台的,如果在《定向发行(二)》发布前已完成首次信息披露,可继续按照原有的规定进行重组;如果在《定向发行(二)》发布前发行方案尚未完成首次信息披露的,应当按照《定向发行(二)》的规定进行重组。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在中介机构专项意见中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发行对象是否存在持股平台发表明确意见。

5、通过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挂牌公司应当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新三板挂牌审核中的适用问题——以职工持股会及信托持股为例在今年我们所做的新三板挂牌项目中,屡次遇到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4号指引”)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适用及理解的问题,我们认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或可参考性。

有鉴于此,我们结合我们的近期实务案例,浅析如下。

(一)、4号指引的基本容201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颁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其中明确规定:对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200人公司”),符合本指引规定的,可申请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

对200人公司合规性的审核纳入行政许可过程中一并审核,不再单独审核。

4号指引明确了200人公司的审核标准为:(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二)股权清晰;(三)经营规;(四)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制度健全。

4号指引同时明确了关于股份代持及间接持股的处理,区分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

一般规定指出:“股份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代持、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股份代持关系,或者存在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安排以致实际股东超过200人的,在依据本指引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已经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特别规定指出:“以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在实践中,拟挂牌公司存在工会代持、职工持股会代持、信托持股的情形并不鲜见。

由于每个项目具有其特殊性,不能说股转系统对此审核的标准不一致,本所律师在本文过分析存在审核差异情形且已挂牌或者取得股转系统同意挂牌文件的案例,以求厘清4号指引在具体案例中适用的监管态度。

(二)、股权结构中存在境外信托持股,未清理并成功挂牌A公司系境与合资企业,其1名境股东和1名股东分别持有A公司股本总额的50%,如任一股东对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投票反对或者弃权,则该事项无法获得通过,因此,A公司无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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