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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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范文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范文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与质量,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对日常生产、生活、建设等活动具有一定危险性、特殊性或者技术性的工作,需要特殊设备、技术或者工艺,并需要特殊的技能、知识、经验或者培训的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备特殊技能、知识、经验或者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五条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与质量。

第六条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并委托给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具体的实施。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特种作业的性质和风险程度,确定需要专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并将其列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当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技能等级、培训情况等基本信息。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再培训,并更新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应当定期复审,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应当定期检查,并作为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件之一。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确保安全和质量。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掌握特种作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遵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报告和记录。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业务交流和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发现特种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5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5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1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特种设备管理第5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6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化工安全环保协会、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____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

第7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8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项目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

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由项目部补发。

第9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11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项目经理同意。

第12条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

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有特殊技能、在作业过程中面临较高风险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管理,科学监督,严格实施分级管理和许可制度,并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分级负责,逐级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依法进行,相关管理机构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章许可制度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从业前,应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证书由特种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第七条申请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应具备具体特种作业的基本技能,并通过特种作业技能考核。

第八条特种作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后,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九条特种作业证书的管理应建立电子档案,并与特种作业证书挂钩。

特种作业证书的信息应及时更新和调整。

第十条特种作业证书应具有防伪措施,以防止伪造和盗用。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管理机构应保护特种作业证书的安全。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特种作业培训。

特种作业培训应涵盖特种作业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培训应由特种作业管理机构或授权单位进行。

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师资力量。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对特种作业进行实操考核。

考核结果应作为特种作业证书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岗期间,应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以提升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章作业标准和安全措施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标准进行操作。

特种作业标准由特种作业管理机构制定和发布。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他人遵守安全规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模版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模版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1.为了加强特种作业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特种作业的组织、实施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与岗位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特种作业岗位。

2.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岗位要求的详细内容可参考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证书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当定期进行复审和更新,过期未复审或未更新的证书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电子数据库,方便查询和管理。

四、特种作业的组织和安排1.特种作业应按照计划进行组织和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应在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参与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的组织和安排应当有明确的责任分工,责任人应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资质。

3.特种作业的组织和安排应考虑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要求,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能够安全、有效地完成工作。

五、特种作业的监督和检查1.特种作业应有专门的监督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管和检查。

2.监督和检查机构应定期对特种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和检查机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六、违反特种作业管理办法的处理1.对于违反特种作业管理办法的特种作业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暂停特种作业资格或取消特种作业资格等处罚。

2.对于严重违反特种作业管理办法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积极参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事特种作业的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可靠进行,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指进行特定工种、特别工种或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活动指涉及高空、封闭空间、有毒有害物质及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作业活动。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四条从事特种作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作业前向主管部门申请特种作业许可。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特种作业许可申请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特种作业工种资格证书。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工种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应当重新申请。

第七条申请特种作业许可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一)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工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三)特种作业作业方法、方案及安全措施;(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培训情况;(五)其他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许可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特种作业许可证。

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权限与责任第九条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具有进行特种作业活动的权限。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特种作业活动的培训和考试。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许可证的权限,进行特种作业活动,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保障责任。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特种作业活动的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活动中,如发现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或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许可证、特种作业工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活动场所的安全措施等。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2篇)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2篇)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所在部门。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技能证书,并进行定期培训,确保技能的掌握与更新。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各项操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佩戴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安全生产。

4.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法或操作程序,如有必要,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5.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公司的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一旦发现违章操作,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7. 特种作业人员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8.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酗酒、吸烟或使用任何影响工作安全的药物,遵守公司的各项行为规范。

四、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与奖惩1.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主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绩效和奖惩的依据。

2.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违纪行为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出色,符合公司要求的,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权益保障1. 公司将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及技能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2.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享有与其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待遇和权益。

3. 特种作业人员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附则1.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2. 特种作业人员如需离职,应提前通知公司,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安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第二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任职条件第三条任职特种作业人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技能,并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三)身体健康,符合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格要求;(四)熟悉并掌握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以下方面的职责:(一)熟悉并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二)配合企业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提高自身技能;(三)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集中注意力,严防操作失误;(四)发现特种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特种作业操作规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应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未通过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参与特种作业工作。

第六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九条企业应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并接受监督。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高空、密闭空间、有毒有害物质操作等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必要的呼吸防护。

第七章特种作业事故的处理与处罚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特种作业是指从事高空、井下、有毒有害作业等特殊环境下的作业活动,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较高。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办法的制定旨在严格管理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确保其安全作业,并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

二、特种作业的定义特种作业是指在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下进行的作业活动。

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电焊、钢筋工、起重作业、爆破作业、有毒有害物品操作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任职条件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2.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掌握相应的作业知识和技能;3. 特种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患疾病;4.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措施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鞋、防护手套等;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3. 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更新作业知识和技能;4.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和变更操作方式;5. 特种作业人员应随时关注安全预警和应急通知,如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报告负责人;6. 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事故调查,了解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7.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规定,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五、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1. 在特种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2. 特种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3. 特种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4. 特种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5. 特种作业现场应与环境、非特种作业人员有效隔离,避免造成交叉污染和伤害;6. 特种作业现场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上报事故并进行处理;7. 特种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8. 特种作业现场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特种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建设、维修、安装、改造等过程中,因具有特殊危险性或特殊工作环境而必须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有特种作业技能和健康状况,经考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科学管理。

第五条特种作业应当按照防范控制风险的原则,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组织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特种作业许可和操作证办理第六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特种作业许可,并按照规定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七条特种作业许可的申请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填写特种作业许可申请表;(二)提交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三)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四)特种作业场所的布置图纸和现场照片。

第八条特种作业许可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特种作业许可的审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对申请人的资质、人员素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条特种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应当重新申请办理。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符合特种作业操作要求;(三)通过特种作业培训并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注册;(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三)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培训与考核;(四)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发放与管理。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特种作业人员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评审,并组织培训;(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四)考核合格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其相关单位。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工作,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转。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加强对自身的安全意识培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特种作业。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维护职业声誉。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特种设备的故障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九条所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安全监督等工作。

第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及相关单位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与管理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申请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职业资格;(二)通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三)具备从事特种作业所需的健康状况和身体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的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三)培训合格证书;(四)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和考试,依法作出认定决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提交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挂失、补办和注销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使用应当符合规定,不得私自转让、涂改或伪造。

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2068 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其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工种范围及操作项目。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各类特种作业活动中的安全和效率。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从事特种作业活动的人员。

2. 定义与责任2.1 特种作业人员:指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

2.2 监管部门:指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和监督的相关行政部门。

2.3 负责人:指特种作业活动的组织者或负责任的管理人员。

3. 任职与培训3.1 特种作业人员需按照规定要求通过相关考试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3.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并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4. 工作安全与健康4.1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类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安全与健康。

4.2 特种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良好的使用和维护状态。

4.3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负责人或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5. 工作流程与操作5.1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活动前,必须详细了解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或擅自改变操作流程。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5.4 特种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和维护作业现场,并保持其整洁和有序。

6. 突发事件应对6.1 特种作业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6.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行动,并配合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合作。

7. 违规与处罚7.1 特种作业人员如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工整顿、降低岗位级别等。

7.2 特种作业人员如因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培训与评估8.1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以提高自身的操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模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模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起重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正、公开。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作业规程,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任职条件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与特种作业相应的合格证书,并且证书尚未过期;(二)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技能和经验;(三)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特种作业工作所需的体力和心理素质;(四)具备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申请从事特种作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明;(三)特种作业证书;(四)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申请、评审和任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措施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掌握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要求。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规程进行特种作业,不得超越自己的技能和任职范围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和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特种作业安全的疾病。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发现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作业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作业,并及时报告。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文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文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文第一部分特种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工作方式等原因,有较大的安全风险,需要特殊的技术或知识和经验,以及严格的管理措施进行操作或施工的工作。

第二条特种作业的管理,应根据特种作业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三条特种作业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特种作业管理的任务是: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特种作业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五条特种作业管理的主体是特种作业管理机构,负责特种作业的组织、领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管理机构的职责是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和规范;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处理特种作业安全事故。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件的人员。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安全操作能力,熟悉特种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术,遵守特种作业的安全规程,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的要求参加特种作业培训,通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影响特种作业安全的疾病;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具备特种作业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是:遵守特种作业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熟悉特种作业的操作流程和工艺要求;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措施包括: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并定期更新;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设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评价和奖惩制度。

第三章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是特种作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工作的地方,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特种作业活动的人员。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特种作业安全、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及权限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从事特种作业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一)高处作业人员:指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人,包括建筑施工人员、电力维修人员、装饰装修工人等;(二)挖掘机操作人员:指从事挖掘机操作的工人;(三)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指从事危险化学品操作的工人;(四)爆破人员:指从事爆破作业的工人;(五)焊接人员:指从事焊接作业的工人;(六)电梯维保人员:指从事电梯维保的工人;(七)发电机维修人员:指从事发电机维修的工人;(八)叉车操作人员:指从事叉车操作的工人;(九)起重机操作人员:指从事起重机操作的工人;(十)吊车操作人员:指从事吊车操作的工人。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所属部门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限和职责。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及培训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条件为:(一)具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二)通过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和评定;(三)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四)身体健康,适应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准入后,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特种作业的安全要求;(二)特种作业的操作技能;(三)特种作业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方法;(四)特种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五)特种作业的管理制度及规范;(六)特种作业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结束后,需要通过相应的考核才能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第八条高处作业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在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佩戴头盔,并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安全降落器具;(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式或绕过安全措施;(三)及时报告并消除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保持作业场地的整洁和清晰;(四)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积极参与安全会议和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对某种具有风险的工作岗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的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并将其纳入统一管理。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五条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安全知识、作业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作业,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再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配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定和安全要求。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泄露作业秘密和承揽违法违规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提高安全和健康保护意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履行报到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发证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应当由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发给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证书采用统一格式,由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签发。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应当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特种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证书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获得资格证书。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须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式。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或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在作业过程中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特种作业的组织者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离岗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章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奖惩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经处理情节较重的,单位有权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警告;(二)罚款;(三)停职;(四)开除。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供参考使用,实际编写时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特种作业是指对特定人员、设备和场所进行专门安全保护的作业活动,因其涉及的风险较高,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十分重要。

下面是一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安全,保障人员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备特定技能,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四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选拔和奖惩等制度,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特种作业安全。

第六条本单位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保证特种作业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和任用第七条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技能和岗位要求;(二)身体健康,无较严重职业病;(三)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应经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任用。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期间,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特种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三)特种作业风险评估与控制方法的学习;(四)特种作业事故案例的学习。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由专业的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培训师进行。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应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记录应妥善保存,定期进行复审和更新。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范文(3篇)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范文(3篇)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特种作业是指那些存在较大危险,需要特殊技术和专业知识才能从事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并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

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和完善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对于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特种作业的分类特种作业根据其作业内容和危险程度可以分为多个类别,例如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有毒物质作业等。

每类特种作业都有不同的特点和危险性,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这包括以下要求:1.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应急处理和事故救援能力;3. 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措施;4.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特殊工作环境和高风险的工作场所;5. 具备合格的工作装备和个人防护设备,并按规定使用。

四、特种作业的管理要求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

以下是特种作业管理的要求和措施:1.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权责和行为规范;2. 设立特种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3.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体检和技术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4. 进行特种作业作业场所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5.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6. 配备合适的作业设备和工具,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7. 建立特种作业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掌握事故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8. 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评价,对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特种作业的监督和检查为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规范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监督和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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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其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工种范围及操作项目。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作业;(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本工种作业的工具、设备,并认真进行维护保养;(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四)努力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术水平;(五)有权拒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第二章培训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必须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可,并取得《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特种作业培训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培训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有专职管理人员;(二)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三)培训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四)培训教学场所、设备及设施符合本工种安全技术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要求;(五)培训教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认可。

第十条特种作业培训教员必须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认可,并取得《特种作业教员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教学工作。

特种作业教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工程师(讲师)或技师以上技术职务;(二)有较高的本专业理论水平和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操作示范能力;(四)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五年;(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资格审批程序:(一)申请培训资格的单位填写《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二),按分级管理原则,省属培训单位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属培训单位报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 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属培训单位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在《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培训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后认可其培训资格,并颁发《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资格证》。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资格证》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后,培训单位如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材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指定或组织编印。

第十四条培训单位的职责:(一)接受设区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培训单位每月须将培训计划报送至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的部门。

(三)招收学员须按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组织学员填写《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见附件三)和《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四)。

(四)按规定的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使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培训教材,对培训质量负责。

(五)培训单位应提前十五天向负责考核发证的部门申报参加考核的学员人数,提交《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格检查表》和《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请表》(见附件五)及其他有关办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并办理和发放《准考证》。

(六)建立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七)不得超范围培训,不得从事未获批准的其它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九)严格执行有关培训收费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已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各类院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科学校、大专院校、就业培训中心或职业培训学校)的在校毕业生和结业生,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可不再进行培训,但必须参加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第三章考核与发证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理论考试卷应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设立的标准题库中选用题目,全省统一试卷。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根据需要可将考核中的具体工作委托给具备相应条件,并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可,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资格证》的单位进行。

第十九条考核单位除应具备培训单位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考核单位的主考人员必须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认可,并取得《特种作业主考员证》;(二)每种作业的主考人员不得少于二名;(三)考核场所、设备、设施及手段满足该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的要求。

第二十条主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二)工程师或技师以上技术职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五年;(三)掌握本作业的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具有较丰富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较强的安全操作技能;(四)具备判断、排除作业中可能出现的故障或险情的能力;(五)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急救知识。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取证程序:1、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填写《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2、培训单位(或用人单位)向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部门申报有关办证材料(《考核申请表》、《体格检查表》、《办证申请表》等);3、考核部门对申请考核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组织考核,并在《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填写考核成绩,签字、盖章;4、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所管范围内的申请办证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后,在《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证件。

5、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所管范围内的申请办证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办证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合格后,统一制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纳入“特种作业人员IC卡操作证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第四章复审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连续从事本工种特种作业十年以上的,经所在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持证者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原考核发证部门负责审验,并签章确认。

复审内容包括:(一)健康检查;(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四)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第二十四条复审合格者,由发证部门用电脑刷新IC 卡证记录,同时更改电脑数据库。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复审部门申请再次复审。

复审部门可根据申请,再复审一次。

再复审仍不合格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五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的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二十六条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培训单位实行分级管理。

省属各类院校及交通、铁路、民航、化工、电力、冶金、军工等行业的中央驻本省和省属用人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培训单位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其他用人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培训单位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对无证上岗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统一实行IC卡操作证管理。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部门负责建立全省“特种作业人员IC卡操作证管理系统”,对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综合管理;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本地区“特种作业人员IC卡操作证管理系统”。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录用特种作业人员,并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二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培训质量和安全。

否则,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培训资格。

第三十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发证部门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者;(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者;(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者。

第三十二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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