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备考谋略每日一练(2015.4.11)
如何应对司法考试备考阶段“疲劳期”每日一练(2015.4.11)
如何应对司法考试备考阶段“疲劳期”每日一练(2015.4.1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选项B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选项C说法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选项D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幢大楼,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超出其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也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
关于对该公司的处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非法占用土地予以处罚B.只能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违章建筑予以处罚C.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由当地政府确定其中一种予以处罚D.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予以处罚单选题【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D正确。
司法考试备考谋略每日一练(2014.12.28)
司法考试备考谋略每日一练(2014.12.2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司法部答案】C【考点】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的效力;重大误解【答案解析】并非任何“误”都属于民法上的“误解”。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首先应当注意,重大误解适用于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B选项中甲的行为系事实行为,构成添附,不应选。
其次,误解不适用于无权处分行为,A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不应选。
再次,“误解”的内容不包括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认识,为了保护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利益,D选项中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不应选。
C选项中,甲的“误解”系对法律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构成误解,C应选。
值得一提的是,本题与2007年司考卷三关某住店思路一致。
以上点老师在授课中反复强调。
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共同抵押权、共同保证的关系【答案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第2、3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谋略带解析
【正确答案】:A,B,C
9、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1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正确答案】:D
5、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D
21、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谋略带解析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9、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5、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谋略带答案和解析
1、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
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
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
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抵押合同无效B.借款合同无效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3、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4、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下面是关于司法考试练习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司法考试的学生们好好做下面的练习试题。
单选题1、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正确答案:A2、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信用卡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都不可以是单位,只能是自然人B.行政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可以成立单位犯罪,但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只处罚作出该决定的单位领导和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责任人员正确答案:D3、董某、陈某都和周某有仇,都伺机杀周某。
一天,董某在周某的饭里放了老鼠药,按其投入的分量,不足以致周某死亡。
恰在董某下毒后一会儿,陈某也在周某的同一饭碗里投下了砒霜,按其分量也不足以致周某死亡,但他们各自下毒的分量加在一起,导致了周某的死亡。
下列关于董某、陈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A.构成片面共犯B.构成共同犯罪C.以共同犯罪论处D.各自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正确答案:D4、曹某1996年8月,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8年8月释放。
2003年6月,因酒后开车,轧死一路人,对此案应如何认识?A.曹某虽构成犯罪,但因为是酒后开车,可以从轻处罚B.曹某的行为已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C.曹某未构成累犯,因前后两罪并非均为故意犯罪D.曹某构成累犯,因后罪在前罪执行完毕5年内所犯正确答案:C5、某甲与某乙因生活上的琐事经常发生纠纷。
一日某甲一时义愤将某乙杀害,其将某乙的尸体装入一密封包中,对某丁声称这是一包毒物,委托某丁带至湖边。
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谋略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多长时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三十日内 D六十日内2、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下列哪一机关进行裁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4、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A、党委领导B、领导班子研究C、有关部门计划D、专家论证5、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C诉讼和仲裁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7、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A.精神病患者B.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C.劳动教养人员D.吸毒人员8、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
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A、法制机构B、人事机构C、监察机构D、执法机构9、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哪个部门?(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0、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国家利益B、人民利益C、集体利益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11、根据立法法规定,不可以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12、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司法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二】
司法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二】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5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自然资源所有权哪一个是专属于国家的权利?A.林地所有权 B.草原所有权C.矿产资源所有权 D.水资源所有权【答案】C52.如果X光片在本案作为证据,则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何种证据?A.物证B.书证C.视听资料D.鉴定结论【答案】C53.某私营企业受聘的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暗中将本公司的9万余元财物占为己有,直接受理此案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检察机关D.监察机关【答案】:B54.经营者的下列哪项行为,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A、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B、店堂告示"未成年人须由成人陪伴方可入内"C、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加以拒绝D、出售蛋类食品的价格经常变化【答案】D55.李某(17)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产生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
请判断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答案】B56.我国刑诉法中的取保候审是要被取保候审人( )A.只能交纳保证金B.只能提出保证人C.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D.必须既提出保证人又交纳保证金【答案】C57.下列合同中一定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是()A.合同履行中显失公平的合同B.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C.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D.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答案】D58.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其效力为()A.有效B.效力待定C.部分有效,部分无效D.无效【答案】A59.下列有诉讼代理人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的情况是指其()A.生病住院的B.因公出差的C.出国考查的D.不能表达意志的【答案】D60.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
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5.4.27)
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5.4.2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司法部答案】D【考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法律地位及禁止义务【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所以A项表述错误。
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是绝对不可以从事上述行为,关键前提是看投资人是否同意。
⑴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可以;⑵如果投资人同意,则可以。
因此B、C错误,D正确。
2、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司法部答案】D【考点】仲裁的执行【答案解析】《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司法考试备考的具体策略每日一练(2014.10.3)
司法考试备考的具体策略每日一练(2014.10.3)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2、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
为规避中国法律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排他性地适用菲律宾法。
后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张某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沙特法B.因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C.在沙特法、中国法与菲律宾法中选择适用对张某最有利的法律D.适用菲律宾法3、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
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4、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
为规避中国法律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排他性地适用菲律宾法。
后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张某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沙特法B.因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C.在沙特法、中国法与菲律宾法中选择适用对张某最有利的法律D.适用菲律宾法5、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6、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司法考试备考谋略每日一练(2014.11.8)
司法考试备考谋略每日一练(2014.11.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
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
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司法部答案】B【考点】按份共有人管理权与利用权的行使【答案解析】《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此处的“管理”是指实际的利用,对于共有物利用方法的选择并不包括在内。
所以,A不应选。
在决定共有物的利用方法时,若共有人之间既无约定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如何处理?出租行为不属于处分行为,而属于收益行为,C错误。
所谓改良行为,指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增加其效用或价值的行为,如开垦荒地为果园,重大修缮行为亦包括在内,如修复毁损之旧画。
但出租行为难谓改良,D 不应选。
理论界认为,对于包括出租在内的利用方法选择,类推适用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解释上,适用当然解释,处分行为时三分之二即可,出租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B正确。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6、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来自【答案】A 9、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5.9.2)
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5.9.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
江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
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B.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权到乙厂工作C.如江某违反保密协议的要求,向乙厂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D.如乙厂能证明其未利诱江某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多选题【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义务。
选项A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成立时生效,是否支付保密费不影响合同效力。
选项B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合同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则没有竞业限制。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
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
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司法考试多选题练习附参考答案.doc
司法考试多选题练习附参考答案2017年司法考试多选题练习附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宋代颁行的条法事类流传至今的是()A.《淳熙条法事类》残本B.《淳礻右条法事类》残本C.《庆元条法事类》残本D.《淳化条法事类》残本2.元代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A.《至元新格》B.《大元通制》C.《经世大典》D.《元典章》3.为防止臣下结党营私,明律专门设立()A.谋叛罪名B.奸党罪名C.盗贼窝主罪名D.谋反罪名4.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为()A.《武德令》B.《开皇令》C.《大明令》D.《大清令》5.清朝绝大多数文字狱判刑且都是比照()A.谋反B.谋叛C.谋大逆D.内乱6.在清朝,地位进一步上升种类繁多.实用性强,成为主要法律形式的是()A.律B.例C.会典D.诰7.太平天国的刑罚简单而残酷,包括()A.笞.杖.死刑B.廷杖.死刑C.发遣.充军.死刑D.枷.杖.死刑8.《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公布于()A.1908年B.1909年C.1910年D.1911年9.《大清民律草案》仿照的是()A.法国式民法B.德国式民法C.英国式民法D.美国式民法10.南京临时政府在总统之下设法制局,负责起草重要法令,其主持人是()A.宋教仁B.孙润宇D.雷奋D.马君武11.北洋政府的刑法典是()A.《暂行新刑律》B.《暂行刑律》C.《中华民国刑法》D.《暂行现行刑律》司法考试题库司法考试辅导司考一卷资料司考二卷资料司考三卷资料司考四卷资料。
司法考试模拟题09-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试卷与试题
司法考试模拟题09-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试卷与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的法学家是:A. 新分析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B. 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C. 分析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奥斯丁D. 现实主义学说的代言人卢埃林答案:C2. 法律实现的标准有许多方面,但是不包括下列哪一个选项?A. 历史上的法律发展状况B. 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C. 刑事案件的发案率与破案率D. 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答案:A3.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 这一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B. 这一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规范的"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C. 这一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规范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D. 以上选项都不对答案:A4. 法律意识有不同的形态,既有宏观的,也有微观的,既有传统的,也有现代的。
以下几种法律意识的形态中集中反映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律文化、法律传统,体现一个社会法制的总体发展程度的是:A. 社会法律意识B. 法律思想体系C. 立法意识D. 执政党的法律意识答案:A5. 赵某与王某为邻居,常有口角。
一天,由于王某养的羊吃了赵某菜地里的菜,赵某大怒,遂砍伐王某屋前的果树十棵。
王某向乡派出所控告,乡派出所接到控告,经调查后,以县公安局的名义对赵某作出5天的拘留决定,并责令赵某赔偿王某200元。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个?A. 王某因对果树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的法律关系B. 县公安局与赵某形成了平权的法律关系C. 赵某因砍伐王某的果树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D. 赵某因砍伐王某的果树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一般法律关系答案:C6.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国家的性质直接取决于法律的性质B. 法律的发展扩展了科学技术调整的领域C. 西方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强调"法的正义性"和"合目的性"优先D. 人权是人依其自然本性和社会本性而应该享有和必须享有的各项权利答案:D7. 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A. 3年B. 4年C. 5年D. 6年答案:C8.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主席的替补制度,下列选项中哪个是对替补制度的正确表述?A. 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代理B. 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C. 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D. 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委员长代理答案:B9. 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A. 向全国人大提出罢免国务院组成人员B. 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C. 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D. 主持全国人大会议答案:C10. 特别行政区原有法律是否被采用,需要经哪个部门审查?审查标准是: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否与宪法抵触B.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与基本法抵触C. 国务院,是否与宪法抵触D.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否与基本法抵触答案:B11. 某村有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500人,其中有100名村民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主任。
2015年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7月16日)
一、单选题1、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正确答案】:C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正确答案】:B3、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B.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D. 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正确答案】:D4、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
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
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 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 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D. 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正确答案】:B5、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 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 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正确答案】:B6、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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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备考谋略每日一练(2015.4.1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
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司法部答案】ACD【考点】国有企业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答案解析】《公司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由此,选项A说法正确。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B选项中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但须因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才在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故B项说法错误。
董事长是董事的一员,董事通常应由股东选举,所以,方圆公司作为富圆公司的股东,有权选举富圆公司董事长。
可以派人担任董事长。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由此,股东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故D说法正确。
2、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
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
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B.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C.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D.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司法部答案】AC【考点】票据背书【解析】根据《票据法》第26条,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甲是汇票的出票人,签发的票面金额为10万元,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所以A选项正确。
第37条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第14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根据上述法条,本题中乙、丙、丁都是票据背书人,应对最后持票人承担责任。
但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应对原原记载事项负责,即乙对戊承担10万元票据责任。
故B项错误。
丙变造票据金额,丁在变造之后转让,应对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即丙和丁应对戊承担20万元票据责任。
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3、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二审程序【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故二审一开庭审理为原则,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故二审调解书不需写明“撤销原判”,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二审应当采用合议庭审理的方式,并且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不能参与二审案件的审理,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4、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司法部答案】D【考点】开庭审理【答案解析】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案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据,无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到的,都必须经过当事人的相互质证,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以审判长意见为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5、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
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
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司法部答案】A【考点】人身保险中受益人、代位求偿权问题【答案解析】《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本题中,甲投保,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秘书乙不能作为为受益人,因此甲身亡,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选项A正确,B、C错误。
《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据此,保险公司无权向第三人丙追偿。
选项D错误。
请注意:保险代位求偿权只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6、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司法部答案】D【考点】仲裁员的回避【答案解析】《仲裁法》第37条规定,仲裁员因回避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仲裁法的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7、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司法部答案】C【考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困难帮助请求权、公安机关的职权【答案解析】《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A正确。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甲对乙构成遗弃,乙有权请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
B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D正确。
8、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司法部答案】ACD【考点】著作权的取得、演绎作品【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A错误。
演绎作品即对已有的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进行演绎、加工所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B正确不选。
对于演绎作品,如果基础作品还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则只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人才能从事著作权人所专有的演绎创作活动。
丙不仅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还应取得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C错误应选。
《著作权法》第34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D错误。
9、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