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两用房的法律属性和政策困扰
商住两用房屋买卖
商住两用房屋买卖商住两用房屋是指可以用于商业和居住的房产。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变化,商住两用房屋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需求。
商住两用房屋买卖作为一项重要的房地产交易活动,涉及到买卖双方的权益保障、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执行。
本文将从合同的角度来探讨商住两用房屋买卖,包括合同的要素、合同的类型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商住两用房屋买卖合同的要素商住两用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必须具备以下要素:1. 合同的当事人: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主体,他们应当明确自己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2. 房屋的标的物:商住两用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户型等信息必须清楚明确,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3. 买卖的条款:包括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日期等,合同双方应当在条款上达成一致。
4. 合同的签署:合同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且可以选择公证或者其他法律途径进行认证。
二、商住两用房屋买卖合同的类型商住两用房屋买卖合同根据特定的需求和交易形式,可以分为多种类型:1. 一般买卖合同:即双方对商住两用房屋的买卖进行自主约定,约定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等,并签署合同确立买卖关系。
2. 预购合同:指买方在商住两用房屋尚未完工或者竣工前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预购合同中应包含工程质量、竣工时间、交付标准等约定。
3. 期房买卖合同:指商住两用房屋尚未完工或者竣工前,买方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
合同中应包含工程进度、质量验收、交付标准等内容。
4. 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已有所有权人的商住两用房屋买卖,双方通过签署买卖合同转让房屋的所有权。
合同中应明确房屋保存状况、权属清晰等。
三、商住两用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商住两用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 付款方式:商住两用房屋买卖涉及到一大笔资金的交付,双方应当明确付款方式、时间和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2. 商住权限划分:商住两用房屋的买卖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需要就商业使用和居住使用的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示。
什么是商住两用房,买商住两用房要注意什么
什么是商住两⽤房,买商住两⽤房要注意什么居家、办公两相宜,商住合⼀,⽣活⽅便,不限购……近两年来,宜居宜商的商住两⽤房受到不少置业者青睐。
那到底什么是商住两⽤房?商住两⽤房有何优势?商住两⽤房有风险和劣势吗?购买商住两⽤房要注意什么?我们提醒⼴⼤购房者,购买商住两⽤房有利有弊,购买商住两⽤房⼀定要慎重,了解清楚再出⼿。
什么是商住两⽤房?“商住两⽤”⼀般是⼟地⽤途的概念,即某地块既可以⽤于商业开发,也可以⽤于住宅开发。
⽽在此⼟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部分做商业,部分做住宅。
开发商如果称某⼀楼栋为“商住两⽤”,那么该栋楼的部分(多为底下⼀层或数层)是作为商业⽤途,其余部分则是住宅,⼀般这样的楼栋也被称为“商住楼”。
若是“商住楼”的房产证⽤途写着是商品住宅,就是住宅房;未写明商品住宅的有可能是酒店式公寓、单⾝公寓等商务办公⽤房。
商住两⽤房有何优势?⼀是总价低,商住两⽤房⼩户型较多,以40~80平⽅⽶户型为主,⼀套房的总价较低。
⼆是户型设计独特,这也成为吸引年轻购房群体的原因之⼀。
像LOFT户型,可设计为两层,相当于买⼀层得两层。
三是建设标准⾼,由于商住两⽤房还承担部分商业⽤途,因此⼈防、消防等建设标准⼀般⾼于普通住宅楼盘。
四是不限购,像北京、上海等⼀些⼀级城市,为了稳定房价,对居民实⾏限购政策,⽽商住两⽤房⼀般不限购,满⾜很多购房者的买房梦。
商住两⽤房有何劣势?尽管和动辄近百万元的普通住宅相⽐,商住两⽤房的总价较低,但如果贷款购房,⾸付⽐例却不低,⼀般要求最低⾸付⽐例在四成到五成。
⽽⼀些普通商业住宅⾸付仅三成甚⾄两成。
另外,购买商住两⽤房,贷款利率会⽐同期同档次利率有所上浮,贷款年限也会有所限制。
商住楼在产权性质上具有商业属性,其⽇后的⽣活成本和出售成本会⽐普通住宅要⾼。
⾸先,商住楼的⽔电费⽤⼤多是按照商业⽔电费计算,⽐民⽤⽔电价格要⾼;此外,商住楼的物业费⽤和公共维修基⾦费⽤也会⽐普通住宅要贵。
房屋产权期限也需加以衡量,普通住宅产权年限为70年,⽽商住⽤房产权年限为40或50年。
商住两用房屋租赁注意事项与法律纠纷解决途径
商住两用房屋租赁注意事项与法律纠纷解决途径在现代城市生活中,商住两用房屋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商住两用房屋既可以满足居住需求,又可以用于商业经营。
然而,商住两用房屋租赁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需要租赁双方特别注意。
本文将就商住两用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纠纷解决途径进行探讨。
一、合同内容在商住两用房屋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必须签订一份租赁合同。
合同应包括以下重要内容:1. 租赁房屋的准确描述,包括具体地址、房屋面积、房间布局等。
2. 租赁期限,明确起止日期以及续约的条件。
3. 租金及支付方式,约定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如每月、每季度、每年支付)以及支付日期。
4. 押金及其退还条件,约定押金数额、退还的条件及方式。
5. 房屋维护责任,确定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的维护责任。
6. 违约责任,明确当一方违约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违约金数额。
二、租赁注意事项在商住两用房屋租赁过程中,以下注意事项需要租赁双方特别注意:1. 了解地方政策:不同地区对商住两用房屋的使用政策可能有所不同,租赁双方必须了解当地政策,确保租赁行为合法。
2. 房屋用途约定:商住两用房屋通常需要明确规定商业和居住用途的比例以及商业活动的内容。
租赁双方应明确商住两用房屋的使用方式,并遵守相关规定。
3. 报备手续:在一些地区,商住两用房屋需要进行相关报备手续。
租赁双方应协商确定报备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4. 维护责任:商住两用房屋同时面临住宅和商业使用,租赁双方应就房屋维护责任进行明确约定,保持房屋的良好状态。
5. 租金支付:商住两用房屋的租金通常较高,租赁双方应协商确定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并按时支付租金。
三、法律纠纷解决途径尽管在商住两用房屋租赁过程中,双方尽量遵守合同约定,但仍然可能出现法律纠纷。
当法律纠纷发生时,以下途径可供选择: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通过讨论和妥协达成一致。
2. 仲裁申请: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租赁双方可以选择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商住两用物业的市场困境与趋向选择
商住两用物业的市场困境与趋向选择随着人们对于城市生活质量和住房需求的不断提高,商住两用物业作为一种能够满足多种需求的房产类型逐渐受到市场的瞩目。
商住两用物业具有将住宅与商业功能相融合的特点,使得居住者能够在同一空间内同时居住和工作。
然而,商住两用物业在市场上面临着一些困境。
首先,由于商住两用物业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复杂度较高,其建设成本也相对较高,导致物业价格较高,不是所有消费者都能够承担得起。
这一点限制了商住两用物业的购买人群,市场需求相对较小。
其次,商住两用物业在经营管理上也面临着一定的难题。
商住两用物业的商业部分通常包括了商铺、办公室等经营场所,而住宅部分则有居民居住。
这两个部分的用途不同,对物业的管理和维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需要提供适用于不同需求的公共设施和管理服务,以确保商住两用物业的良好运营。
然而,尽管商住两用物业面临市场困境,还是有些趋势在选择上得到关注。
首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增长的需求,城市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紧张。
商住两用物业作为一种能够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房产类型,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政府倾向于将商住两用物业纳入城市规划,鼓励其发展,以满足住房和商业的双重需求。
其次,商住两用物业的发展趋势也在朝着提供更加便利和多样化的服务方向发展。
商住两用物业不仅提供住宅和商业功能,还可以提供充电站、共享办公空间、社交休闲设施等服务,以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这些服务的引入可以提升商住两用物业的价值,吸引更多的人选择购买。
最后,商住两用物业在设计上也趋向于注重居住舒适性。
传统的商住两用物业设计以商业为主导,住宅部分常常相对狭小,缺乏居住的舒适性。
然而,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商住两用物业的设计也逐渐开始注重居住部分的舒适性,提供更宽敞、明亮和舒适的住宅空间。
综上所述,商住两用物业在市场上面临一定的困境,但也有一些趋势在选择上得到重视。
政府的支持、提供多样化服务和注重居住舒适性等方面的变化,将有助于商住两用物业在未来发展中克服困境,并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商住两用房契税征收标准
商住两用房契税征收标准商住两用房是指既可以作为商业用途也可以作为居住用途的房产,其独特的性质给税收政策带来了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征收税款,各地区对商住两用房契税征收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
本文将介绍商住两用房契税征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商住两用房的定义商住两用房是指兼具商业用途和住宅用途的房产。
商业用途可以包括零售、办公、服务业等。
而住宅用途则是指用于居住的用房。
商住两用房在很多大城市中比较常见,它的兴起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在城市中生活和工作的需求。
二、商住两用房契税的征收标准商住两用房的契税征收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制定的具体规定来执行的。
一般来说,商住两用房可以按照面积或者房屋的实际价值来计算契税。
1. 按照面积计算契税按照面积计算契税是指根据商住两用房的建筑面积来确定契税的金额。
不同地区对于商住两用房契税的面积计算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有些地区可能会将商住两用房的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分别计算,然后再相加得出最终的契税金额。
2. 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契税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契税是指根据商住两用房的实际交易价格来确定契税的金额。
不同地区对于商住两用房契税的实际价值计算方法也可能不尽相同,一般会参考市场价格、评估结果等因素来确定。
三、商住两用房契税征收标准的调整原因商住两用房契税征收标准的调整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商住两用房的独特性质决定了其征税方式与普通居住用房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次,调整契税征收标准可以更好地管理和监管商住两用房市场,避免税收漏洞和不公平现象。
四、商住两用房契税征收标准的影响和建议商住两用房契税征收标准的调整对于房地产市场和投资者都有一定的影响。
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合理的契税征收标准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防止市场出现过热现象。
对于投资者来说,合理的契税征收标准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建议针对商住两用房契税征收标准进行以下方面的改进:首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统一的征收标准和政策。
商住两用房法定定义
商住两用房法定定义《说说商住两用房法定定义那些事儿》嘿,各位朋友!今天咱来聊聊这商住两用房法定定义。
这玩意可有意思了,乍一听好像有点复杂,不就是既能住又能商业用嘛。
咱先说说这“住”的部分,咱要是买了商住两用房,嘿,那就相当于有了个小窝。
不再是到处漂泊,风里来雨里去的,多了份归属感。
晚上回去可以好好放松,或躺在沙发上煲剧,或躺在大床上呼呼大睡,那感觉别提多美了。
再说说这“商”的方面。
这可就牛了,要是自己做点小生意什么的,那多方便啊。
比如开个小工作室,不用再为了找合适的办公地点而烦恼。
而且,还可以相对自由地布置自己的小天地。
但是呢,商住两用房也不是完全没烦恼的。
比如说有些地方水电费可能比普通住宅要高,毕竟它带有商业属性嘛。
这就好像咱吃个饭,同样是米饭,在餐馆里点可能就比自己家里煮的贵那么一点。
还有呢,有些商住两用房的小区可能会比较热闹,人来人往的。
这要是喜欢安静的人可能就有点头疼了,感觉像住在集市一样。
不过呢,对那些喜欢热闹的人来说,这可能反而成了优点。
咱再从法定定义的角度看看,得搞清楚规定和政策,别到时候整出啥麻烦事。
比如什么情况下可以商用,什么情况下得按住宅规定来,这些咱都得心里有数。
要是稀里糊涂的,那可不行,万一不小心违规了,那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总的来说呢,商住两用房就像个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让人纠结的一面。
咱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别看着别人买了你也跟着买,得想清楚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
咱老百姓买房不容易,那可得慎重再慎重。
就好像找对象一样,得找到合适自己的,才能过得幸福美满嘛。
所以啊,在面对商住两用房法定定义的时候,咱得睁大眼,好好琢磨琢磨,争取选到最适合自己的那个“它”!让咱以后的生活过得既有滋有味又顺顺利利的。
怎么样,听完我说的这些,是不是对商住两用房法定定义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啦?哈哈!。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销售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销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满足市场需求,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销售成为一种新的开发模式。
本文将对这一模式进行分析和探讨。
1. 商住两用房屋的概念与特点商住两用房屋是指既可以作为商业用途,又可以用作居住的房产。
这类房屋的出现旨在满足人们对于商业和居住空间的需求,将商业和居住区域相互融合,提供更为便捷的生活方式。
商住两用房屋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可变性:商住两用房屋可以根据需求进行灵活转换,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变为纯商业房屋或纯住宅房屋。
2. 多元化:商住两用房屋可以容纳多种类型的商业企业和个人居住,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3. 便利性:商住两用房屋通常位于生活便利区域,交通便捷,有利于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的需求。
2.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的利益分配在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销售中,利益的分配是一项关键问题。
在这种模式下,既要满足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为了合理分配利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设立土地使用权划转机构,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划转流程和标准,确保划转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2. 制定相关政策,确保集体经济获得合理的收入分成。
3. 设置购房者利益保障机制,明确购房者对商住两用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加强监督和维权机制。
3. 商住两用房屋销售的相应法律法规为了规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销售行为,保护购房者和集体经济的权益,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土地使用权划转管理办法,明确划转流程、条件和标准。
2. 明确商住两用房屋销售的相关规定,包括使用权、转让规则、维修等方面。
3. 设立专门机构对商住两用房屋销售进行监管,并加强维权机制。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于商住两用房屋销售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开发商的资质审核和产品质量的监督,以确保购房者权益的保护。
商住房产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住房,顾名思义,即商业与住宅混合用途的房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住房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由于商住房产权的特殊性,涉及的法律规定也相对复杂。
本文将从商住房产权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二、商住房的定义与特点1. 定义商住房,是指商业用途和住宅用途混合在一起的房屋。
具体来说,商住房可以是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混合开发的建筑,也可以是住宅用地内设置的商住楼、商住公寓等。
2. 特点(1)用途混合:商住房兼具商业和住宅两种用途,既可以用于商业活动,也可以用于居住。
(2)产权复杂:商住房的产权分为商业产权和住宅产权,两种产权的权益和责任不同。
(3)土地性质:商住房所占用土地的性质为混合性质,既有商业用地,也有住宅用地。
三、商住房产权法律规定1. 土地使用权(1)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分为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两部分。
商业用地使用权按照商业用途进行登记,住宅用地使用权按照住宅用途进行登记。
(2)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法将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抵押等。
2. 建筑物所有权(1)商住房建筑物所有权属于土地使用权人。
(2)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依法将商住房建筑物出租、出售、抵押等。
3. 住宅产权(1)商住房住宅产权按照住宅用途进行登记,享有住宅产权的权益和责任。
(2)住宅产权人可以依法将商住房住宅产权出租、出售、抵押等。
4. 商业产权(1)商住房商业产权按照商业用途进行登记,享有商业产权的权益和责任。
(2)商业产权人可以依法将商住房商业产权出租、出售、抵押等。
5. 物权登记(1)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权、住宅产权和商业产权均需依法进行物权登记。
(2)物权登记是商住房产权的法律依据,未经登记的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6. 权益保障(1)商住房产权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益,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2)商住房产权人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买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买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商住两用房屋买卖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本文将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商住两用房屋定义、买卖程序和影响因素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经营模式。
一、商住两用房屋的定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是指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将自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交易基础,与购买者达成协议,将农村房屋用于商业和住宅双重用途的买卖行为。
这种买卖形式既可以满足农民增加收入的需求,又可以满足市场经济需求,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二、买卖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的买卖程序相对简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交易双方意向:卖方和买方通过交流,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的基本交易条件,包括房屋面积、价格、使用权期限等。
2. 编制买卖合同:卖方和买方根据交易条件编制买卖合同,明确双方权益、义务和交易细则等内容。
3. 登记备案手续:卖方和买方将买卖合同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4. 过户手续:在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过户手续,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转让。
5. 交付房屋和款项:卖方在过户手续完成后,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并收取相应的款项。
6. 相关手续办理:买方在收到房屋后,办理相关的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用地手续等,确保房屋商业用途的合法性。
三、影响因素1. 土地政策:不同地区的土地政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商住两用房屋买卖会有所不同,购买方在进行买卖前需了解当地的土地政策。
2. 土地承包权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对购买方的投资回报有直接影响,需要综合考虑承包权期限对经营和租赁的影响。
3. 房屋品质:房屋品质和配置对商住两用房屋的买卖价格有很大影响,购买方需要仔细考虑房屋的质量和实际使用价值。
4. 市场需求:研究所在地区的市场环境和需求,确定购买商住两用房屋的可行性和潜在商机,为买卖决策提供参考。
北京商住两用房
北京商住两用房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城市。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的推进,房地产市场也得到了蓬勃发展。
在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中,商住两用房成为了一种热门的房产类型。
商住两用房,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用于商业和居住两种目的的房产。
这种类型的房产在北京特别受到关注,因为它可以满足人们对于工作和生活两个方面需求的同时,也反映了城市发展的多元化趋势。
商住两用房在北京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商业活动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家中进行创业和办公。
而传统的住宅区并不适合这种需求,商住两用房给予了这些人一个方便的选择。
其次,北京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很多人在选择购房时希望能够兼顾居住和投资的需求。
商住两用房通常具有更好的增值潜力,因此深受这部分人士的青睐。
此外,商住两用房还可以作为一种多元化的投资方式,让人们可以将房产用于商业运营,获取更多的收益。
商住两用房的设计和功能也是其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一般来说,商住两用房的楼层布局和户型设计比较灵活,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商业空间通常位于底层或者一层,方便人们开设店铺或者办公室。
而居住区域则布局合理,兼顾了生活的便利和舒适性。
此外,商住两用房还配备了一些特殊的设施和服务,比如安保系统、停车位等,确保居住和商业的安全和便利。
然而,商住两用房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商住两用房的售价通常较高,超过了一般住宅区房价的水平。
这对于一些普通家庭来说,可能就难以承受了。
其次,商住两用房面临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相对较为复杂。
商住两用房既要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又要符合商业经营的要求,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此外,商住两用房还面临着居民和商家之间的利益矛盾,比如噪音、环境卫生等问题需要得到合理的解决。
总体来说,商住两用房在北京的发展前景是比较广阔的。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的扩展,商住两用房将会成为一种主流的房产类型。
北京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商住两用房的规划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保障商住两用房能够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商业环境。
商住两用房是什么及商住两用房的使用年限
商住两用房是什么及商住两用房的使用年限“商住两用房”,从名字上看,就是既能办公又可以居住的一种产品,但在建筑术语中没有这种称谓,这只是销售方根据市场行情和产品的功能来定义的一个不规范的俗称。
商住两用房是soho(居家办公)住宅观念的一种延伸。
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尤其是网络功能的发达,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宅行式。
从土地的使用用途上来说,国家只界定了“居住与非居住”用地,并未对商住两用楼的“土地使用用途”作出明确的界定。
所谓“商住两用”一般是土地用途的概念,即某地块既可以进行商业房屋开发,也可以进行住宅开发。
但是建设工程完成后具体到房屋的用途,要么属于商业房屋,要么属于住宅,并不存在“商住两用房”的法律概念。
如果开发商说楼房是商住两用的,则很可能是:同一幢楼,部分是商业的(比较多的是裙房和下面的楼层),部分是住宅的。
在居住小区规划中,要求按建筑总面积进行配套建设一些公共建筑,除了提供一些生活配套设施外,还设置了宽带局域网、商务中心、会议室、票务中心及充足的车位等商务设施。
我国法律上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地50年。
商住两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按商用或者综合用地确定即40年。
购买广州商住两用房有六点劣势
购买广州商住两用房有六点劣势现在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不仅要求住的舒服,更加希望能有投资价值,而商住两用房有不限购、价格低、交通便利等优点,也得到许多购房者的青睐。
商住两用房好吗?选择商住两用房时要注意什么?虽然商住房有不限购、价格低、交通便利等优点,但值得注意的是,商住两用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
除此之外,还有6个要素需要考虑,包括水电费高、缺乏配套设施、不能落户、不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只能选择商业贷款、居住体验一般,还存在安全隐患。
一、水电费购买商住两用房时要注意水电费的收取。
商住两用房很有可能水电费都是按商用标准收取的,可能比民宅费用多上一倍。
商住两用房的物业费较高。
这些都是您的居住成本,购买时最好问清楚。
二、缺乏配套设施一般没有完善的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商业项目一般不会强制性要求设计配套服务设施,比如学校、商业、居委会等。
这样会给日常生活带来很多的不方便。
三、不享受税费优惠且只能商业贷款购买商住两用房不会实行税费优惠的政策。
且购买商住两用房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首付5成,贷款利率1.1倍,最长贷款年限10年。
四、不能落户商住两用房不能落户。
如果您购买此类住宅,房产证上显示的是非住宅用地,所以是不能落户的。
五、居住体验商住两用房的格局大多是一梯好几十户,这样的话,居住密度相对较高,公摊较大,房子采光会受到影响,居住氛围和品质也不如70年产权住宅优越。
商住房一般面积较小,会在户型设计上有许多精巧独特的设计,适合前卫大胆的年轻人居住。
六、安全隐患商住两用房也存在着不小的消防隐患和安全。
根据消防的标准规定,住宅只需要设置消火栓系统,商业营业厅和办公楼则需要按照具体的需要来配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
从建筑装饰材料的方面来说,办公楼的装修档次比较高,可燃物也比较多,电和天然气的用量也较大,所以防火规范比住宅要严格。
对于商住两用房来说,如果开发商在规划用途报建的是住宅,并且是按住宅消防标准来审核的,那么就会存在一定的消防隐患。
商住两用房贷款政策有哪些
商住两⽤房贷款政策有哪些我国对于商业⽤房和住宅⽤房有严格的规定,两者性质不⼀样,那么商住两⽤房贷款政策有哪些,关于商住两⽤房的特点有哪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商住两⽤房的特点有哪些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商住两⽤房的性质是怎么样的⼟地性质:不管是现在的“商办”亦或曾经的“商住”,⼟地性质都是商业亦或制造业,产权年限⼀般是50年和40年,纯商业性质是40年,制造业等归纳⽤地是50年;等年限到期,如果不触及拆迁,需求交⼟地出让⾦,现在这个⼟地出让⾦没有清晰份额,可是⼀般在0.1个百分点左右,不逾越5位数。
⼆、商住两⽤房的特点有哪些⽇常资⾦:“商办”⼤多数是商⽔商电不带燃⽓,⽇常资⾦较⾼,⼀般商⽔8元/吨,商电分波峰和波⾕,以北京为例,最贵的过程1.2元/度,最廉价过程是3⽑/度,可是最廉价的过程根本上都⽤不到电,所以最终每⽉的电费都很⾼。
寓居质量:总的来看“商办”的梯户⽐更密集,⽐⽅2梯12户等,并且物业相对不是很好处理,所以跟纯住所⼩区⽐,寓居舒适度较低。
由于商办存在⾃⾝难以改动的缺陷,⽐⽅不能落户,⼩孩上学难,以及⽇常资⾦较⾼,未来接⼿⼈群⽐较少,难以出⼿。
别的,这种40减去50年产权的公寓,销售时的税费⾮常⾼。
契税,印花税,个税,增值税,这是住所和商办都要交的,可是商办还要交⼀个⼟地增值税,且商办的个税,增值税,⼟地增值税的份额⾮常⾼,根本上能占了成交差额的40个百分点。
你说你还买吗?商住所,不能做典当,正本的商住所是能够处理典当贷的,如果业主暂时资⾦短缺,彻底能够运⽤商住撬动杠杆。
可是现在商住所现已失去了杠杆的价值,只能长期持有,亦或低收益的卖出。
三、商住两⽤房贷款有什么规定⾸付份额、借贷年限和利率不同:现在从全国⼤规模来看,商办的⾸付份额根本上是50个百分点,且借贷年限短,最多贷10年,借贷利率上浮20个百分点。
详细到单个城市,现在北京的商办是所有都限购,新房商办只能以公司名义购买。
“商住两用”房屋构成“户”的司法认定
“商住两用”房屋构成“户”的司法认定“商住两用”房屋构成“户”的司法认定“商住两用”房屋是指既可以作为住宅使用,又可以用于商业经营的一种房屋。
在城市化进程中,“商住两用”房屋成为了人们居住和商业经营的新选择,但由于其具有多元化的功能和复杂的性质,给其司法认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而后来发生的房屋交易和纠纷,也往往涉及到是否构成“户”的问题,因此加强对“商住两用”房屋构成“户”的司法认定非常必要。
一、“商住两用”房屋的司法认定标准“商住两用”房屋的司法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居住条件、空间结构和所有权等几方面内容。
1、居住条件根据住宅专业标准中对住宅建筑的规定,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应该是除具备完善的生活设施外,还应当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等条件。
在“商住两用”房屋中,是否具备完善的生活设施是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认定标准,包括:是否具备独立卫生间、厨房等设施,是否具备通风、采光良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
只有当其符合住宅建筑的要求,才能认定为住宅。
2、空间结构在空间结构方面,住宅是以住宅单元为基本单元的,而商业房则是以经营单元为基本单元的。
因此,对于“商住两用”房屋,应该根据其空间结构特别是独立性来进行认定,应该能够区分出住宅、经营两者的独立性较强的空间构造,在空间上相对独立的部分应当认定为住宅单元。
3、所有权所有权是考虑该房屋是否构成“户”的重要因素,因为只有确定了该房屋属于哪个所有者,才能判断这个房屋是否构成“户”。
因此,对于商住两用房屋来说,当某个房间作为业主住宅使用时,只有该业主才能将其申请为住宅使用,否则不得构成“户”。
二、“商住两用”房屋的司法认定实践1、潘某与周某之间的房屋纠纷案例潘某与其丈夫将其住宅房屋出租给周某经营餐饮业。
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以周某经营餐饮结束为止。
后潘某家庭因故需要将该房屋重新使用为居住,要求周某离开房屋。
但周某以该房屋不具备住宅条件、没有租赁合同、由其投入了大量经营资金等理由,拒绝离开房屋。
商住两用租赁法律规定与风险防范
商住两用租赁法律规定与风险防范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商住两用房屋租赁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
商住两用房屋指的是同时用于商业和居住目的的房屋,通过租赁方式将这类房屋出租给商户或个人居住。
然而,商住两用租赁涉及到各种法律规定和风险,租客和房东都应该了解相关内容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围绕商住两用租赁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防范风险展开论述。
商住两用租赁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租金和解约条款租金和解约条款是商住两用租赁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法律规定之一。
租金的支付方式、逾期付款的罚则以及租期的约定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此外,解约的条件和方式也需要明确规定,以免双方发生纠纷。
二、物业管理和维护责任商住两用房屋通常有公共设施和管理机构,再加上居住和商业活动的结合,物业管理和维护责任成为重要问题。
租赁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范围,明确由房东还是租客负责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
三、商业活动限制商住两用租赁的商业活动行为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在某些城市或社区,有可能存在商业活动受限制的政策。
租客需要确保自己的商业活动符合当地法规,否则可能面临处罚或违约的风险。
四、法定的权益和义务租赁双方都需要了解他们在商住两用租赁中的法定权益和义务。
例如,房东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涨租金,租客有权享受合理租金和安居的权益。
另外,租客有义务按时支付租金并保护房屋的使用,房东有权收取租金并保障租客的权益。
充分了解商住两用租赁的法律规定对于租客和房东来说都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避免潜在的风险。
除了了解法律规定外,还有一些风险防范的措施可以采取:一、认真审查合同在签订商住两用租赁合同之前,租客和房东都应该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特别是关于租金、解约、责任和权益等方面的条款。
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进行解读和咨询。
二、保持良好沟通租客和房东之间的良好沟通是避免纠纷的重要手段。
双方应及时沟通并解决任何潜在的问题,比如维护和管理物业、付款和合同终止等。
商住二用房注意什么
商住二用房注意什么商住二用房是一种既可以用作商业用途又可以用作居住用途的房产。
在购买商住二用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了解商住二用房的法律规定。
商住二用房的购买、使用和转让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购房者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商住二用房的限制和使用权益,避免违规操作。
其次,需要了解商住二用房的使用限制。
商住二用房通常有严格的使用限制,比如只能将一定面积用于商业用途,而其他面积用于居住。
购房者应当了解这些限制,并确保自己的使用目的和计划符合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需要对商住二用房的周边环境进行考察。
商住二用房的周边环境对其价值和使用前景有着重要影响。
购房者需要考察周边的交通便利性、商业设施、教育资源等因素,以判断商住二用房的投资价值和居住环境。
第四,需要对商住二用房的产权进行核实。
购房者应当查阅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确保自己购买的商住二用房的产权清晰、合法。
同时,还需要了解商住二用房所属的小区或楼盘的物业管理情况,以确保未来居住的舒适性和便利性。
第五,需要考虑商住二用房的投资回报和风险。
商住二用房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得租金收益和资产增值。
购房者需要对商住二用房当前的租金水平和未来的租金增长进行评估,同时还需要了解当地房产市场的投资趋势和风险,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最后,还需要注意商住二用房的贷款问题。
购买商住二用房可以选择商业贷款或住房贷款。
购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和还款能力选择适合的贷款方式,并注意贷款利率、期限等方面的条款,以确保还款压力可承受,并为未来的资金安排留足余地。
总之,购买商住二用房需要注意以上几个方面。
购房者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使用限制,考察周边环境,核实产权,评估投资回报和风险,同时还需注意贷款问题。
只有全面考虑这些因素,购房者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并确保商住二用房的购买符合自己的预期和目标。
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的产权和赔偿规定
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的产权和赔偿规定商住混用商品房是指既可以用于商业用途,又可以用于住宅用途的商品房。
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商住混用商品房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房屋类型。
为了明确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的产权和赔偿规定,保障购房者的权益,相关法规和规范文件相继出台。
本文将对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中的产权和赔偿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一、产权规定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的产权规定是购房者关注的重点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权的范围。
一般来说,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中应当明确标明房屋所属的产权单位、产权证号等信息,并注明房屋的用途,即商业用途和住宅用途。
在商住混用商品房中,应当区分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的产权。
购房者对住宅部分享有居住权,对商业部分享有经营权。
产权归属的明确有助于购房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明确自己的权益,避免产权纠纷的发生。
二、赔偿规定商住混用商品房的赔偿规定主要涉及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赔偿事项。
根据相关法规,商住混用商品房应当明确赔偿责任,并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赔偿情况进行明确规定。
首先,购房者在验收和交付房屋时,应当仔细检查房屋的完好程度。
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损坏,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者赔偿。
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维修责任的归属方,并明确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其次,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中应当明确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和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标准。
这有助于购房者在经营或居住过程中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并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最后,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中还应当明确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及解决方式。
一般来说,可以约定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议。
这有助于将争议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三、小结综上所述,商住混用商品房合同的产权和赔偿规定是购房者关注的焦点。
合同中应当明确商住混用商品房的产权归属和使用范围,为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关于商住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住房,即商业住宅,是指既具有商业功能又具有住宅功能的建筑。
在我国,商住房兼具了住宅和商业的双重属性,因此在法律法规的调整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本文将从商住房的定义、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商住房的定义商住房是指既有住宅功能又有商业功能的建筑。
具体来说,商住房具有以下特点:1. 地上部分为住宅,地下部分为商业或其他用途。
2. 住宅部分与商业部分之间有独立的通道。
3. 住宅部分与商业部分有独立的物业管理。
4. 住宅部分与商业部分有独立的收费标准。
5. 住宅部分与商业部分的使用权可以分开转让。
三、商住房的法律法规体系商住房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土地的归属、利用和保护等内容。
商住房的建设、开发、销售等环节都需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法律,规定了房地产的开发、交易、租赁、抵押、登记等环节的法律制度。
商住房作为房地产的一种,其建设、开发、销售等环节都需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3.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法律制度。
商住房的建设过程需遵守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4.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针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法律制度,规定了商品房销售的条件、程序、广告、合同等环节的法律规定。
商住房作为商品房的一种,其销售环节需遵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 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物权制度的法律,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环节的法律制度。
商住房的产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物权关系需遵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四、商住房的主要法律规定1. 土地使用权取得商住房建设前,开发商需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租赁等。
商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取得需符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商住两用房屋买卖
农村宅基地商住两用房屋买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于宅基地的利用也越来越重视。
除了传统的农舍或农田,农民开始关注商住两用房屋的建设与销售。
商住两用房屋的出现填补了城市生活与农村基础设施不足之间的空缺,同时也为农民增加了一种创收方式。
然而,农村宅基地商住两用房屋的买卖行为也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与风险。
本文将对农村宅基地商住两用房屋买卖进行探讨,并给出相关的建议与注意事项。
一、农村宅基地商住两用房屋买卖的合法性农村宅基地商住两用房屋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符合国家土地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宅基地可以进行住宅用途的建设,同时也可以进行商业用途的建设。
因此,农村宅基地可以合法地建设商住两用房屋。
在买卖行为中,双方需签订合同,明确交易双方、房屋用途、房屋面积、价格等重要条款。
在合同签署之前,双方需核实宅基地的合法性与农民的产权。
二、农村宅基地商住两用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1. 合同条款与规定: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当详细沟通,明确各项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交付与付款的时间和方式等重要内容。
同时,合同中应注明对于资金争议的解决方式,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
2. 宅基地证与不动产登记:宅基地是农民的财产,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核对宅基地的合法性。
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后,应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宅基地证的过户与房屋的不动产登记。
这样可以确保产权的转移,避免产生后续争议。
3. 宅基地规划与建设:农村宅基地的商住两用房屋在建设过程中需符合国家规划与环保要求。
买卖双方在选择建造商住两用房屋时,应根据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明确房屋的用途、规模与风貌。
并且,在建设完成后,应办理相关验收手续,确保房屋的质量与安全。
4. 税费与成本预算: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核实相关税费与成本。
商住两用房屋不仅涉及到购房款项,还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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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一、引言:问题的提出二、开发环节中商住两用房的法律属性三、保有环节中商住两用房的法律属性四、政策不当介入:商住两用房政策对法律的侵蚀五、结语:政策治理与法律治理之争引言:问题的提出“商住两用”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一个词语。
房地产经济学的术语,称为“商改住”,也就是商业用地改作住房用途;法律规范文件和司法判例中,偶尔会出现“商住两用”的概念,但是在正式法律文本里,“商住两用”不成其为一个法律术语,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从房地产经济学和民商法学的角度看,“商住两用房”都是一个小众的现象,在房地产经济中备受打压,在法律世界里为人所漠视。
如何明晰商住两用房的法律属性,如何辨析国家政策与法律在商住两用房领域的博弈,如何通过细小的法律议题展望法律治理的未来,都是本文所欲探索的议题。
论文第一部分提出问题;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分析商住两用房在开发和保有两个环节的法律属性;第四部分讨论政府政策给商住两用房调节带来的法律困境;第五部分结语,分析评论政策与法律在商住两用房调整与规范中的前景。
开发环节中商住两用房的法律属性从商住两用房规划到不动产证颁发的完整过程中,法律伴随始终。
但是,房产的产品开发与房产的财产保护,法律的属性差别巨大。
可以说,房产的开发环节,更多涉及国家层面的干预,包括国土规划、土地审批、城乡建设、金融监管、工商管理、税务稽查、不动产登记,传统上我们将其归为经济法和行政法调整的领域;房产的保有环节,更多涉及法律层面的消极保护,私权的法律保护、行政机关权力阻却、司法机关的维护,财产权的安定性凸显,传统上我们将其纳入物权法、合同法和侵权法的调整领域。
为此,以“商住两用房”为主题,区分房产的开发和保有,区分不同环节的法律属性,甄别国家积极干预与法律消极保护,是一个展开讨论的简单进路。
商住两用住宅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新的类型。
商住两用住宅的兴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兴起,“在家办公”(SOHO)概念开始被人们接受,以“现代城”为代表的SOHO概念被首次引入北京。
起初,日本SOHO的设计目标是可以进行小规模办公的住宅,把工作单位和住所融合在一起。
在一定程度上,商住两用房填补了写字楼市场的空白点,适应了市场对小型办公用房的需求。
商住两用房,几乎都是以“商务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形式推出的。
从经济上考察,商住两用房的兴起,与住宅房严格限制购买相关。
以北京为例,根据2012年的报道,非京籍和没有5年完整纳税证明的人,不能在北京买房。
北京住宅的高价位也阻却了部分购买者,因此,不限购、不用纳税证明、价格适宜,使商住两用房受到了购房者青睐。
北京商住两用房分布主要集中在中关村、亚运村、中央商务区(CBD)及其辐射区,大户型商住两用房成交量较大的区域以朝阳区和海淀区为主。
从功能上考察,商住两用房是既能办公又可以居住的一种产品。
从产权属性上考察,商住两用房是“商业”立项,其产权性质本身不是住宅。
但是,法律上并无“商住两用”的概念,它只是在经济学和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起。
要从法律上认识“商住两用”在开发环节中的属性,我们需要从两个层次上界定。
1.商住两用房是城市建设中的合法不动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同于违规的小产权房和农村宅基地房。
商住两用房是城市建设土地上的房地产项目,性质为商用,功能为住宅。
在国家政府监管和开发商商业开发环节,经过行政部门的严格审批,遵守了经济或行政法的规定;在开发商与业主关系上,商住两用房有交换价值,可以领取国家不动产权证的商住两用房,是城市房产的一个种类,受到私法的保护。
与之相对的,集体土地上不得建设商住两用房,农村土地上建商品房,须先征用农村土地为国有土地。
农村宅基地之上的农民私宅和“小产权房”,不具备完整意义上的物权性质、不能取得国家不动产权证,不得在市场上交换。
城市与乡村土地的开发利用,经济学的成果斐然。
通常的说法是,国有土地上的生产建设用地房产,居住房产和非居住房产都具有商品属性,受到法律保护。
反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设,不具备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性质,目前不具有商品房的性质不受到商品房相关法律的保护。
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资本与农村土地结合建设商住两用房,被视为违规,轻者建设合同无效,重者拆除建筑。
我国房地产建设项目,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虽然有相关的基本法律可以遵循,但是中国的房地产业还是国家政策主导下的经济活动。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申请,商住两用房就缺少了合法的基础。
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商住两用房,开发合同属于无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可以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也可以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但是,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严格区分,集体土地上不得建设商住两用房。
考察一下司法判例。
2015年7月30日,原告与被告联建房产,双方签订投资建设合同。
约定原告以现金作为投入,被告以涉案房屋的使用权作为投入,共同进行合作。
涉案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原告投入资金82万元,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
被告使用房屋的期限为50年。
原告不参与项目建设及经营,不享有被告经营分红等权利。
合同签订后,按照被告要求,原告通过POS机刷卡支付82万元。
2016年4月,被告出具收据,载明收到原告交纳联建款82万元。
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涉案房屋交付给原告。
双方诉诸法院。
纠纷源自所涉房屋的土地性质。
被告所谓出资的房屋使用权,其涉案楼房所占土地性质是农村的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建设商住两用房。
经查,2018年8月27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朝阳分局曾出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通知书载明:高碑店乡高碑店村东北方向的集体土地上不得进行违法建筑,否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涉案房屋所占土地性质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的集体土地,投资建设合同约定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
被告在该集体土地上建商住两用房未取得相应规划审批手续,违反法律规定。
涉案楼房亦被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朝阳分局出具的通知书认定为违法建筑。
法院认为,买卖或租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故原告和被告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为无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和赔偿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双方可另案解决。
原告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20年4月,上诉人提起再审请求,北京高院裁定驳回。
此案件从2018年一审,到2019年二审,再到2020年再审申请,跨3年的时间,所依据的法律《土地管理法》第43条于2019年作出了修改。
此前农村土地只能建乡镇企业用房、宅基地房和农村公共设施,不得建设商品房。
此后,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征用农村土地变为国有之后进行商业开发。
土地制度的改革并没有改变本案的原有性质,法院三审都遵循了签订合同时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即农村集体土地上不得建设商住两用房。
2.商住两用房是商业用房,具有居住的功能,是“商改住”房地产经济中“商用房”和“住宅房”分类中的“变种”。
国有土地的不同出让方式,决定了城市地产的不同法律性质。
由于此类建设项目审批和使用用途的限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其立项与开发带有浓厚的“政府政策”性质。
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我国城市建设用地目前分为8大类: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
建筑使用年限由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这就意味着,酒店式公寓为居住用地,产权为70年,公寓式酒店一般为商业用地,产权为40年。
“商住两用房”打了一个“擦边球”,在土地属性上属于“综合用地”,有50年的产权;而且,根据不同地方的具体规定,商住两用房还可以办理独立的分割产权证,分套进行销售。
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是住宅性质的“酒店式公寓”和商业性质的“公寓式酒店”。
就土地性质和房屋产权证而言,“酒店式公寓”和“公寓式酒店”法律性质不同。
“酒店式公寓”严格意义上属于居住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特殊性仅在于酒店式的管理,但其本质上仍是住宅。
它在居住用地上建设,可分套销售,由当地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独立的房屋所有权证。
而“公寓式酒店”属于旅馆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旅(宾)馆,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公寓式酒店的特殊性在于按照公寓式或者单元式房型进行设计建造,但本质上仍是酒店,不属于住宅,原则上不得分套销售。
商住两用房性质上接近于“公寓式酒店”和商业地产,不同的是土地使用年限不限定为40年,一部分商住两用房为50年;土地用途不是商业和服务业用地,而是综合用地。
有些商住两用房可以分割出售,有独立的不动产证,还可以上市交换。
另外,商住两用房的性质完全不同于“酒店式公寓”,因为后者是完整意义上的住宅建设。
商住两用房所想达到的目的,就是以“商业地产”的内核装扮成“住宅地产”模样。
所以说,商住两用是开发商的精心设计,是介于公寓式酒店和酒店式公寓之间的变异品种。
从商住两用房在开发环节中的复杂表象中,我们可以发现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猫鼠游戏”:政府严格控制城市的规划和发展,严格区分土地不同的用途,以使现代都市有序规范地发展;开发商在政府严密管辖下寻找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在强有力的权力管控之下,寻找法律的空隙。
从道德层面上,我们可以抨击开发商的唯利是图,但是从经济与法律的角度上看,商住两用房的存在没有经济和法律上的“原罪”。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比喻,同样可以评价商住两用房现象。
保有环节中商住两用房的法律属性如果说开发环节,商住两用房充满了政府调节的意味,法律规定随着政策波动频繁修改,法律的执行又充斥了政策的补缺,那么当商住两用房进入保有环节,法律与政策的角色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这个时候,政府权力的介入开始削弱,法律的安定性和被动性特点展现出来。
如果说商住两用房在开发环节体现了政府与开发商的角力的话,那么在保有环节商住两用房上的冲突则发生在政府与业主之间。
换言之,我们要区分商住两用房的开发环节和使用环节。
在开发层面,开发商与政府的关系处于主导的地位;在使用层面,业主与政府关系则浮出水面。
商住两用房的立项、审批、建设、网签、权证方面,国家政策处于主导地位,而在商住两用房业主获得不动产权证之后,政策则让位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