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探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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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用地面积:

4、资金来源:

5、场地情况:

二、投标须知:

附:投标须知前附表(见附件1)

(一)工程发包范围: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岩土工程详细勘探。

(二)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报价书

4、其他投标文件(包括业绩、荣誉等)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汉字;

3、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内容(见附件2):

a、投标函

b、投标函附录

c、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

e、投标保证金

f、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g、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h、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简历

i、近三年所承探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

j、目前在探工程一览表

k、其它资料

(四)勘探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及钻孔平面布置图要求,并作出详细准确的勘探记录(进入持力层不少于五米)。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开工时间由甲方拟定,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确定议标工期,未报者为废标,中标单位的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2、本工程提交的勘探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岩土工程勘探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的审查,否则所造成的补勘、延误工期均由勘探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

(六)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议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单位自理。

(七)承包方式和投标报价:

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包安全文明施工的勘探总承包。

2、投标单位以本招标书、红线范围内勘察要求、施工方案、现行勘探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为依据,结合各投标单位经济实力,给予优惠后确定最低合理投标报价。

3、各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书的全部文件,中标后若发现报价失误导致中标的勘探任务风险均不允许另行调整。

(八)工程踏勘和招标答疑:

本工程定于 2010年 4 月 15 日下午 16:00 时前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单位应按时与会,领取招标文件和参加会后的现场踏勘,对于阅读招标书后不明确的问题,招标单位将答复资料汇总整理成书面材料于 4 月 16 日进行答复或反馈给各投标单位。

(九)投标纪律:

1、投标单位不得串通哄价或压低标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单位评标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书中的一切证明、证件必须真实可靠。

4、投标单位不接受招标文件邀约,议标可不参加,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天作出书面声明,并退回全部招标文件。

5、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任代理人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一切活动,必须出具其合法的资格证书或授权资格证书。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b、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前交纳,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c、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d、投标人有下列行为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1)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2)在受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串通投标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投标人存在其他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投标的。

2、履约保证金:

a、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日期前向招标人提交叁万元履约保证金。

b、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地质勘探完工后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退回并不意味着其相关责任的结束。

(十一)投标书编制与投递:

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相关资料认真编制投标书,字迹清楚,在投标函凡有接缝处必须加盖封条,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的印章。标书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密封后由专人于 2010年 4 月 20 日下午

16:00 时前送达有限公司签收,招标时间届满后,由招标单位统一封存,开标前不得启封,逾期送达的,招标单位拒收,其标书视为无效投标书。

2、投标书还应具备以下内容:

a、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报价、工期、工程质量承诺等。

b、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等。

c、中标单位实施勘察任务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并有类似工程经历,能胜任本工程需要,并不得在勘察工作中更换。

d、上年度工程业绩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

e、对招标书条款的确认与不接受内容的声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a、逾期送达标书的。

b、投标书未同时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的。

c、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或未按规定出示相关有效证件,或开标时迟到三十分钟以上的。

d、同一标书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且又未声明哪一个是有效的最终报价的。

(十二)开标、评标、立标:

1、招标单位定于 2010 月 4 日 21 日下午 14:00 时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召开开标会,开标会由招标单位主持,请各投标单位派出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

2、评标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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