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商务规〔2020〕1号柳州市城中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中商务规〔2020〕1号柳州市城中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及重要性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有效解决第三产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柳政规〔2020〕4号)文件精神,制定《柳州市城中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给新入库的企业给予奖励,旨在解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服务业经济体上规(上限)难题,鼓励小微企业上限(上规)入统,引导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常态下柳州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柳发〔2015〕9号)、《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柳政规(2020)4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柳州市城中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奖励对象、扶持政策、评选程序、职责分工以及其他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主要说明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二)奖励对象

我区奖励的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的要求,奖励对象为在柳州市城中区登记注册的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主要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等行业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上述企业应依法纳税,年度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

(三)扶持政策

我区制定的奖励办法对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奖励金额,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个体工商户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内容涵盖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服务业法人企业提速发展奖励、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奖励、在

柳州市城中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奖励、为城中区经济做贡献奖励等五个方面扶持奖励,明确了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等。

(四)评选程序

按照自行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公开、兑付奖励的程序开展

(五)职责分工

奖励评选工作由城中区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开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六)其他要求

企业的统计数据均以报送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数据为准;若企业年内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标准的奖励;同等条件下,在项目申报、其他补助资金安排、评级创优、资格认定等方面对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行政策倾斜。本办法奖励资金从上城中区财政专项用于奖励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资金中安排。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