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提高政策措施强度陕西全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建设——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罗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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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9•【字号】陕政发[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关注农民群众健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5到2008年累计投入达27亿元,其中2008年的投入是2005年的279倍,使我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前三年实现全覆盖。

2008年,农民参合率达到9272%,报销费用从2005年平均668元提高到1101元,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缓解。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认真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33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陕西省情,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和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强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城乡卫生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 全省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和农村卫生投入机制基本建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以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素质明显提高;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药品虚高定价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陕西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陕发〔2017〕16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省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

到2030年,全省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人民更加健康长寿,环境更加健康优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建成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和治理体系,实现健康陕西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大行动(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全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

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广百姓健康系列栏目,打造权威健康教育平台。

依托健康教育项目,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

建立健康科普专家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

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审核机制,编制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知识信息指南,向社会发布。

陕西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汇编

陕西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汇编

陕西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汇编陕西是中国中西部省份之一,具有丰富的文化和历史遗产资源,但在经济发展方面相对滞后,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为实现乡村振兴,陕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一、资金支持降低贷款利率,减轻乡村企业融资难题;鼓励民间投资,扶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引导市场资本向乡村投资。

二、土地政策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发掘土地资源增值潜力;推行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修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产业扶持重点扶持特色农业产业、生态农业和林果业,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和加工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加强农村旅游、乡村民宿和农家乐等农业旅游业发展,创新农业经营模式。

四、人才引进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机制,重点引进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和农村创新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智慧和活力。

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物流等,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和生活水平提升。

六、生态环境保护推行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修复政策,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增强乡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七、民生保障加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乡村社会保险制度,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

八、文化遗产保护重视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提高乡村文化旅游的影响力和经济效益。

九、政策支持出台一系列支持和鼓励乡村振兴的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实施效果。

总之,陕西省在乡村振兴战略上大力实施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农业、乡村经济和社会文化的转型升级。

这将有利于提高陕西省乡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在陕西乡村振兴战略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需要加大投资力度,落实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乡村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工作总结

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工作总结

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工作总结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健康陕西建设工作,不断加大投入,推动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健康陕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首先,陕西省加大了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通过加大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力度,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水平,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同时,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就医服务。

其次,陕西省积极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助力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

通过建立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的支持力度,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同时,加强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和落实,提高了贫困地区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为他们脱贫致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最后,陕西省加强了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同时,加大了对医疗卫生服务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有效防范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总的来说,陕西省在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也要看到健康陕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和提高工作水平,为全省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健康陕西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就。

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一事一议是什么意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政府按照先议后筹、先筹后补的原则,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下文是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欢迎阅读!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条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

第三条筹资筹劳必须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筹资筹劳的上限控制标准为:年筹集资金按本村总人口计算,人均筹资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

筹资筹劳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筹资筹劳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在乡(镇)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先以村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筹资筹劳范围。

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范围。

第六条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

第七条筹资筹劳对象: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

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

第八条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024年陕西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应知应会考试题及答案

2024年陕西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应知应会考试题及答案

2024年陕西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应知应会考试题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A.科研人员B.后勤人员C.管理人员D.职工代表2.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

A.“一村一规”B.“多规合一”C.“一规多区”D.“多规多用”3.我们的目标是:到2030年,在()有一批开拓者。

A.新兴前沿交叉领域B.人文领域C.教育领域D.外交领域4.我国人才工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上。

A.起点B.转折点C.顶点D.阶段5.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现状在(),以联邦学习、安全多方计算、数据沙箱为主的新技术不断助力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A.技术融合层面B.区域发展层面C.技术发展层面D.区域融合层面6.用人主体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建立有效的(),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A.监督机制B.人才管理机制C.人才引进机制D.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7.()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

A.数据B.教育C.科技D.人才8.以()战略为主线,布局人才工作相关内容,与党的历史上的人才工作相互接续,一以贯之,形成有机体系。

A.创新驱动发展B.科技强国C.教育强国D.人才强国9.《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意在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推动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A.评价内容的设定B.评价方式的设定C.评价指标的使用D.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10.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6•【字号】陕政发[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8〕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省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较快,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政策框架基本建立,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在促进群众健康、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和《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陕政发〔2007〕67号)精神,加快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辖区卫生资源状况,按照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服务站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每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应有明确的服务区域和服务人口,不应重叠设置。

中心覆盖的地方不设站,中心不覆盖的地方,一般以中心下设站为主,业务上实行中心和站一体化管理。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列入民生工程。

对率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标准化改造的,应优先安排建设立项。

全省各地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规费,特事特办,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新建和改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土地由区级政府无偿划拨。

对租赁业务用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级政府通过划拨、购买、支付租金、以租代购等形式予以解决。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政发[2015]30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7.10【实施日期】2015.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统筹治理影响健康环境因素,不断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素养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统筹治理影响健康环境因素(三)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市容顽疾部位的综合整治力度,推动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有效治理“脏、乱、差”。

二是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治理农村污水垃圾乱排乱放问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带动提升全省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一)重要意义。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紧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省城市基础设施规模逐步扩大、功能逐步完善、水平逐步提高。

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管理粗放等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稳定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规划统筹,以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为核心,以10个中心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83个县城(市)及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质量,努力创建生态、绿色、宜居城市;要科学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建设理念和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

加大资金投入 突出机制创新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稳运行课件-精品文档

加大资金投入 突出机制创新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稳运行课件-精品文档

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独立”建设
在乌鲁木齐市社区卫生服务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举办主体多 种性质的基础上,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 有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场所、相对固定 的人员并实行专账核算,配备与服务功能相 适应的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依此规范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促 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落实。
乌鲁木齐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补助标准
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乌鲁木齐市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2所,其中政府 举办4所、公立医院举办35所、企业医院举办17所、 民营举办6所。面对乌鲁木齐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举办主体多种性质的复杂现况,市政府多次召开专 题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加快推 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 案的通知》(乌政办〔2019〕33号) ,开始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新模式。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市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 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乌鲁木齐市 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采取 政府购买服务和医保补偿的方式在非政府办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近三年来 ,我市基本药物使用量逐年大幅提高,由2019年 的2700万元提高到2019年的6200万元。2019年前 三季度,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销售达 到7515.61万元,其中以非政府办医疗机构销售为 主,占比为64.69%,有133.30万人次受益,预计 2019年全年将达到1亿,今年将为患者让利1500万 元。
社区卫生工作的成绩
• 我市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天山区、米 东区、被评为“国家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 范区”,2019年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 米东区通过复审;沙依巴克区被评为“国家中医 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单位”。米东区还被评 为“国家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国家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米东区卡子湾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天山区幸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被评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山区 新华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依巴克区炉 院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示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28•【字号】陕政发[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3〕1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已经省政府2013年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4月28日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力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

各市(区)确定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创新机制、强化服务、严格考核”的原则。

各级政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第二章优化规划布局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强化主体功能区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与专项规划的衔接,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把规划目标、建设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用项目支撑、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各市、县、区政府要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创造性开展项目谋划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项目谋划力度,超前策划项目,超前开展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

省级财政逐步加大省重大项目前期投入,支持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化、技术创新、生态环保、城镇建设等项目谋划及前期工作。

第六条实行重大项目选址布局专家论证制度。

对事关发展全局、社会关注度高、省内多个市(区)竞争的重大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结合相关地区的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方面因素进行指标对比评定;省政府根据专家论证和对比评定结果,确定重大项目的选址布局。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0•【字号】咸政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08〕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陕政发〔2007〕67号)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咸政发〔2007〕51号)精神,经市政府2008年1月10日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责任与投入,深化改革与创新,整合卫生资源,完善运行机制,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总体目标:全市到2010年,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建立起标识形象统一、结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群众广泛利用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从2008年至2010年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9个,覆盖全市城市人口。

总经费投入9607万元,其中,省级承担30%、2882.1万元,市、区承担70%、6724.9万元。

二、建设进度与建设标准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计划进度是:2008年标准化建设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个站;2009年建设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个站;2010年建设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个站。

陕西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陕西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陕西省加紧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行方案为深入贯彻中省新型城镇化战略布署,扎实推进以人为关键旳城镇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加紧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发改规划〔〕1098号),结合本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行方案。

一、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加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增进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旳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旳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

各市要深入完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

西安市主城区要全面贯彻“三放四降一兼顾”等户籍改革举措,深入减少落户门槛。

各地要推出更多有含金量旳支持政策,深入放宽落户限制条件,大中都市要坚决取消购置房屋、投资纳税等不合理旳落户限制。

鼓励各地逐渐将社保、医疗、教育、就业服务等内容纳入居住证管理范围,提高含金量,逐渐实现“一证通”,保证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标,享有旳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标。

全省实现进城落户60万人以上。

(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二)全面贯彻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双挂钩”政策。

加紧贯彻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状况,动态调整有关转移支付措施,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旳资金奖励力度。

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旳实行细则,按照大中小都市协调发展规定,实行差异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优先保障落户人口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状况,调整完善土地运用计划指标分派措施。

(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分别负责)(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坚持“两为主”,贯彻“两纳入”,实行以居住证为重要根据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本省“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全面贯彻免学费教育,统一城镇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既有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4•【字号】陕政发[2006]33号•【施行日期】2006.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3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近年来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基本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卫生工作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看,目前农村卫生工作还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卫生人才匮乏、服务能力低下、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必须引起全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紧予以解决。

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民健康水平。

2、目标任务。

从2006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建立起以县为中心、乡为枢纽、村为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的目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配合西安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配合西安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配合西安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8•【字号】陕政办字[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配合西安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字[2007]2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自2004年6月启动以来,在驻市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上下近三年的不懈努力,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005年12月获得省级卫生城市称号,2006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调研。

目前,全市人民正在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查漏补缺,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达标工作,迎接即将到来的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考核。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办法,驻西安市的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在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核范围内。

为了协调中央驻陕单位、省属各部门、各市(区)驻西安单位、驻陕部队配合西安市做好创卫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配合西安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4〕5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下发后,中央驻陕单位、省属各部门、各市(区)驻西安单位、驻陕部队基本上能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和本辖区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卫工作,为西安创卫取得阶段性成果作出了贡献。

但还有部分驻市单位对西安市的创卫工作配合不够积极,工作不深入,致使一些区域成为创卫的“盲区”和“死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西安市创卫达标进程。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驻陕单位、省属各部门、各市(区)驻西安单位、驻陕部队对西安创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加大配合和支持西安市创卫工作力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陕西省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陕西省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23日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全省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优化6项政策、打好7场硬仗、强化7项保障措施,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4%,确保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优化6项政策(一)强化源头管控。

开展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完成以市为单位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参与,各市政府负责落实。

各市政府包括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写明关中地区工作目标任务的需关中各市政府负责落实,未写明的需各市政府负责落实)(二)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实施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已明确但逾期未退城的企业予以停产。

中央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工作的决定-

中央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工作的决定-

中央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工作的决定正文:---------------------------------------------------------------------------------------------------------------------------------------------------- 中央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工作的决定(1987年6月22日)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卫生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卫生战线广大职工的艰苦努力,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城乡医疗卫生网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提高。

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发病率有较大幅度下降,有八种急性传染病已消灭或基本消灭;在全国我省首先基本控制了地甲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的防治和科研取得了重要突破,二十八个县基本控制了克山病新发;医学科技水平普遍提高,有的学科居国内先进行列;卫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爱清洁、讲卫生已初步成为社会风尚,人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寿命由解放初的三十五岁提高到六十八点五岁。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要还相差很远。

主要问题是:一些同志对卫生事业的性质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对卫生工作的社会效益重视不够,“重治轻防”的思想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卫生投资不足,技术骨干缺乏,卫生事业基础薄弱;县级以上医院超负荷运转;群众看病难、住院难;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缓慢,一些贫困山区缺医少药问题尚未解决。

这些,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为了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实现“二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省委、省政府特作如下决定: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福利事业,是关系到人民生老病死的大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 〔2016〕2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 〔2016〕2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6月6日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的部署,着力破解医改难题,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结合实际,制定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一、基本思路以推进健康陕西建设为引领,围绕一个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两个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补短板、兜底线、强基层,加快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积极性,提高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突出三项创新(体制创新着眼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机制创新着重破除逐利性、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创新着力提高公平效率),强化四个联动(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攻克五个难点(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药品招采方式、建立综合投入补偿机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统筹六大领域改革(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综合监管、支撑保障),全省同步实施、分阶段推进,加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有序推进我省海绵城市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一)转变理念、生态为本。

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注重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合理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等问题。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状况、排水设施现状等因素,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科学划定城市蓝线和绿线,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相关控制指标,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

(三)统筹建设、有序推进。

按照新区建设和老区改造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逐步进行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住宅区、海绵型道路广场等项目建设,有序扩大海绵城市建设区域。

(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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