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共有停车位管理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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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共有停车位管理分配方案
各位业主:
本小区共有1365户业主,1113个地下车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15%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因此业主共有地下停车位总计有167个(平均每8户业主一个共有地下停车位),其余946个地下专用车位收益权归属开发单位。
客观条件是小区目前约有500个有车业主,随着有车家庭在不断增加,共有车位更趋于吃紧。业主有的甚至是一户双车,共有地下车位自然是“捉襟见肘”。
所以一年内不准备购车的业主、11座以上客车、1.5吨以上货车,不参加本次的共有地下停车位抽签分配。
业主每天驾驶来往小区的单位小车,应当提供其“单位公务车辆申请停放旭日景城小区有效期一年的《单位证明》”、《行车执照》、业主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方可参加本次业主共有地下停车位抽签分配。
由于10个地下车库布局在各栋楼下,为了方便业主车辆就近停放和管理,首先考虑以车库或栋为单位,进行本次业主共有地下车库公开、公平、合理的抽签分配。
本次分配的共有地下车位租赁有效期为一年。次年根据有车业主绝对户数和共有地下停车位的相对平均数进行分组重新抽签分配。
一、业主共有地下车位分配程序及原则
(一)有车业主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行车执照》、业主本人《驾驶证》和《身份证》,及时到物业服务处进行提前登记,经过物业有车业主抽签资格登记审核后,每个车位抽签小组人数是相对平均数(小组人数必须取其整数),不足一组可与同车库业主凑足一组,由“有车业主共有地下车位抽签小组”当众进行有效抽签取得一个共有地下车位承租人的资格。
(二)在共有地下车位抽签资格审核过程中,有车业主违反《管理规约》具有违章搭建、违章建筑行为或没有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应尽快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获取地下车位承租人的抽签资格(否则将失去当年共有地下车位抽签资格)。
(三)共有地下车位承租人资格不是永久固定的。所有有车业主抽签机会是平等的,每年都有重新公开、公平、公证抽签共有地下车库车位的机会。每个车位及每个“有车业主共有地下车位抽签小组”只能发放一张有效的《业主公用地下车位承租人资格登记表》。
(四)抽签获得一个共有地下车位资格的有车业主,凭“有车业主共有地下车位抽签小组”所有成员签字的《业主公用地下车位承租人资格登记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行车执照》、业主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物业服务处进行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五)共有地下车位经注册登记之后,有车业主的车位因转让房屋失去业主资格或车辆已经转让无须车位,原有的共有地下车位不得进行私自转租,相应承租费用经结算后,原“车辆收费出入卡”收回或作废,重新在原有抽签小组成员中进行公开抽签以确定车位承租人。
(六)由于业主共有地下停车位数量有限,只能采取“有车业主共有地下车位抽签小组”进行抓阄这种原始方式,相对公平的方法来决定各自的车位。所有承租
人准确车位号在小区内进行公布一周,经分配公示后,每个共有地下停车位只能发一张《业主共有车位收费进出卡》。
(七)根据公安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通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及交管局规定,小区道路是提供业主车辆行驶、业主出入及消防车辆通道,不得随意乱停乱放车辆或阻碍小区附近道路交通。小区规划设计道路临时停车场,只能方便业主及访客车辆临时停车并按物价局、交管局核定标准进行收费。
(八)没有取得共有地下车位的有车业主车辆,可选择购买(或租赁)开发商地下专用停车位,也可自寻其他收费停车场地。
(九)随着小区业主车辆逐渐增加,周边车辆进出小区非常多,车辆进出入管理规定势在必行。小区将实行车辆凭《业主共有车位租赁收费进出卡》进入地下车库的管理办法,同时实行没有《业主共有车位租赁收费进出卡》的业主车辆进行门岗换证登记,超时按物价局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且加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监控、监督、惩罚力度。
二、小区车辆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南京市物价局核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小区共有地下车库停车位收费标准:
物业停车管理费50元/月.辆+业主共用车位场地费150元/月.辆=200元/月.辆(二)小区道路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1、临时停车1小时以内不收费
2、临时停车1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收费5元/次.辆
3、临时停车超过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收费10元/次.辆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停放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业主大会决议,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
2、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3、应在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4、物业公司有权按照停车管理制度、停车服务协议、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议处理违章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车辆停放人承担。
四、小区内机动车辆停车收益分配方案
(一)小区共有地下车库停车位收益分配:
根据南京市房产局停车管理服务指导意见:业主共用停车位的停车服务费在扣除管理成本(物业停车管理费50元/月.辆)费用后,应当将(业主共用车位场地费150元/月.辆)收益的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益的70%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小区道路临时停车场停车收益分配:
根据南京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利用小区业主公共区域、规划道路划定的共用临时停车位,其物业公司在扣除停车管理成本(露天车位收取80元/位.月)费用后,应当将(业主共用临时停车位220元/月.位)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益的70%归全体业主所有。(为了便于全体业主监督检查,临时停车收费发票侧面加盖业委会财务章,正面加盖物业公司财务章,方为“旭日景城停车收费有效发票”。否则小区业主有权举报,追查相关责任。)
(三)其停车收益总额的40%用于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及小区业主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并包含小区变频供水公摊电费的支出;30%主要开支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必要的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费用及津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