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发言表态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解读
三、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 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 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是党的群众路 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和具体 体现,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 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 重要方式。
四、加强改进干部考察工作 全面准确识别干部
努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辅导
二○一○年六月
《干部任用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特点
2002年修改形成的《干部任用条例》,共13章,74条, 比《暂行条例》增加了2章20条。整个布局,以程序为 主线,坚持标准,贯穿原则,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改进方法,严肃纪律,从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 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开始,通过规范民主推 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 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免 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对党政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 各章之间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的完整体系。
四、严重违规用人问题处理
按照《离任检查办法》规定,检查发现即将离 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 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 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 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 分;对于拟提拔使用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 再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对“四项监督制度”认识和体会
对“四项监督制度”认识和体会4月1日,人民日报等中央重要新闻媒体全文刊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
这四项制度配套衔接,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构成了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谈几点粗浅认识和体会。
第一,《责任追究办法》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什么样的情形要追究责任、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如何追究责任等,详细地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原则,责任追究的对象,以及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与追究实施等条文,为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提供了实际有效的法规依据,弥补了以往干部选任监督制度设计上系统性方面的缺漏。
第二,《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两类报告事项:一类是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方可进行的5种事项,如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等;另一类是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7种事项,如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被问责领导干部影响期满重新任用等。
这个《办法》通过明确报告事项,完善审核程序,进一步将关口前移,把好选人用人关。
第三,《“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中实行的“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这个《办法》主要对“一报告两评议”的内容、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期通过规范和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强化监督,提高选人用人信度。
第四,《离任检查办法》的基本要求是,对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解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解读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
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离任检查办法》)。
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
是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有力武器,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正确把握和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现作如下解读:一、四项监督制度的定位与作用(一)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实践总结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在2009年5月召开的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李源潮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围绕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出“一个目标、三个办法”。
2010年3月召开的全国干部监督座谈会对2010年的整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六个强化”。
四项监督制度就是根据工作需要,针对干部选任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
其目的,就是要更加严格地规范选人用人权力、监督选人用人行为。
(二)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作为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突破项目,提出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用人问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文(三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干部队伍清正、公正、廉洁的重要保障。
下面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的范文,供参考:范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正、透明、科学,我们党坚持以下制度,并建立了四项监督制度加以保障。
首先,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管干部原则。
我们党是执政党,必须具有领导和管理党员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只有这样,党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前进。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委和组织部门拥有充分的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选拔任用方案,并通过党委的集体决策,最终确定候选人。
其次,我们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机制。
我们坚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性原则,通过考察调查、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方式,全面、客观地了解干部的情况,着重发现和培养优秀干部。
同时,我们还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时机和条件,明确了选拔标准和程序,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再次,我们建立了四项监督制度,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性和廉洁性。
我们党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严禁以权谋私、拉帮结派、搞人情特殊化和利益输送等行为。
我们建立了考察监督制度,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相关人员的评价,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和考察,杜绝选人不当的情况。
我们建立了巡视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专项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我们还建立了审计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审计,确保全过程可追溯,监督有力。
最后,我们坚持以廉洁自律为根本要求,保持干部选任过程的廉洁性。
我们党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对于从政者要求廉洁从政,任用干部要求廉洁担当。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的参与者或观察者,我有以下体会:1. 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程度显著提高,选拔程序明确,不仅确保了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还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推进过程更加规范和有效。
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可以有效防止一些不当的干扰和干预,同时也能公正、公平地评估每个干部的能力和素质,确保选拔出来的干部真正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
2. 各级组织形成凝聚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各级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形成了一种对于纪律的自觉和责任心。
各级组织在监督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共识。
这种凝聚力可以有效地推动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反腐倡廉的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使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和严谨,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这对于打击腐败行为、防范腐败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管,不仅能够发现和查处不合规行为,也能够起到一种威慑作用,使干部明确自己的内在约束,并且警示其他潜在违规者。
4. 民意监督的重要性:四项监督制度中的民意监督通过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和认可度。
民意监督的开展能够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公开性和民主性,减少不法行为和不当干预的发生。
同时,民意监督还可以发现社会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盲点和薄弱环节,从而更好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和程序。
综上所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体现了阳光、公正和规范的原则。
这些监督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防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合规行为,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在组织和人事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以及有效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指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制度,通过一系列程序和程序,对干部进行选拔、录用和任用的过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核心是确定干部的任职岗位与职责,评价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以及确认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1. 干部任用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绝对的领导权和决策权,党的领导是干部工作的根本保证。
(2)坚持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全面征求干部意见,破除腐败现象,选拔优秀人才。
(3)坚持慧眼识才原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注重发掘和培养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提高年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干部队伍的长远发展增添新鲜血液。
2.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1)干部候选人提名。
干部候选人可以通过自荐、干部推荐或组织推荐等方式进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干部综合考察。
干部候选人经过履历审查、综合素质测试、组织考察和民意调查等程序进行综合考察。
(3)干部选拔决定。
根据干部综合考察结果,由相关党组织进行干部选拔决定,以确保干部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四项监督制度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组织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纪律监督制度和群众监督制度。
1. 组织监督制度组织监督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组织监督制度由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执行和制度规范。
2. 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是指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的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任用过程。
以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
1. 任前廉政审查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之前进行廉政审查,对候选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防止腐败分子和品行不端的人员被提拔任用,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2. 考察材料公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应当将参加考察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公示,供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公示,可以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候选人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防止腐败问题的出现,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3. 审议群众意见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应当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岗位进行听取。
通过听取群众的意见,可以了解干部的实际表现和能力,避免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群众联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监督。
4. 后续跟踪评估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之后,要对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评估。
通过对干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
以上就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可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持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匡正选人用人之风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吴立斌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筑牢“防火墙”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
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
现实工作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出了问题难以追究到位,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四项监督制度是相互衔接配套,连为一体,环环相扣的,其涉及的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将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了监督范围,并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定必须抓好学习和宣传。
要采取党校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
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必须抓好督查。
要加强督促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对用人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真正使选人用人工作进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充分发挥出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带动和团结群众更好推进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项监督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紧箍咒”、是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安全阀”、是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硬措施”。
只有把四项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杜绝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腐败,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党和人民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范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范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
为了确保选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监督制度,以加强对选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并提出一些改进的思考。
一、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的监督制度要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开公告制度和公示公告制度。
公开公告制度要求将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报考条件、报名材料、资格审核等信息进行公开,使广大公民了解招聘标准和程序,增加选拔过程的透明度。
公示公告制度要求将拟任干部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集对拟任干部的举报,使选任工作更加公正。
其次,要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监督可以通过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多方参与来实现。
在组织内部,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组织内部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同时,可以建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来自组织内部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并及时处理。
在组织外部,可以邀请社会公众、媒体和专家学者等组织形成监督力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拔任用工作专业化的监督制度为了确保选任工作的专业性,要建立专业化的监督制度。
一方面,要加强对选拔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另一方面,要建立专业化的选拔工作机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和实施。
同时,还可以聘请外部专家进行评估,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选拔任用工作公正性的监督制度为了确保选任工作的公正性,需要建立一套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
评价标准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
评价体系应包括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通过多种评价方式综合考核干部的综合素质。
此外,还要建立权威和独立的评价机构,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的评价工作。
四、选拔任用工作廉洁性的监督制度为了确保选任工作的廉洁性,需要建立有效的防腐倡廉制度。
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汇报【精选文档】
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报告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局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各项规定,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或得到了多岗位锻炼,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和**事业的健康发展。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干部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
市**局历来十分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党管干部和事业发展的高度上,严格执行《干部条例》等相关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顺、人和、思进”的良好氛围。
****年以来,我局先后推荐提拔了*名副县级干部和*名正科级干部;对*名试用期满干部按期转正,*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干部任用条例》(以下称《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通过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带头掌握《条例》的基本规定。
将《党委(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制成标牌,发给党委成员,摆在显要位置,提醒遵照执行,班子成员学《条例》、用《条例》的自觉性和原则性进一步增强。
二是全员学习,层层发动。
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局干部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在内网上全文登载了《条例》、《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任工作更加了解,更加支持,澄清了过去思想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了贯彻执行《条例》精神的积极性。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监督制度。
我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的体会如下。
一、民主推荐制度民主推荐制度是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意见,推荐合适人选担任干部职务的一项制度。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主体作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在实践中,我深感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它有效地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对象范围,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提高了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效率。
二、干部考察制度干部考察制度是用来了解和评价干部个人的能力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表现的一项制度,也是选拔干部的重要环节。
干部考察要紧密结合干部选拔任用的实际需求,注重从实际行动和实绩中评价干部的表现和潜力。
同时,干部考察要注重全面客观的评价,避免个人主观意识和不公正因素的影响。
只有通过科学客观的考察能够发现和选拔出真正优秀的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组织程序制度组织程序制度是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正透明的一项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按照党章党规和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合法合规。
组织程序制度需要严格执行,要求组织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程序,不擅自更改、违规操作。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和权威。
四、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是对干部选用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项制度。
通过设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对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估,既能选拔出适合担任干部职务的人才,也能对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和调整。
绩效考核制度要注重全面客观的评价,充分考虑干部的职责与实际工作情况的匹配度,避免一味追求结果导致的不公正。
只有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才能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真正发挥效益。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一、序言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更好地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科学、公正、公平地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本文将介绍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体制机制创新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的创新。
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制度保障、专业机构实施和社会监督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公正、公平。
2.干部选拔标准在2024年,干部选拔标准将更加明确,秉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强对候选干部的道德品质和才能的评估。
选拔干部将综合考虑个人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因素。
3.选拔任用程序为了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和透明,2024年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
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环节和程序,并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选拔任用的程序将从源头上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故的问题。
4.民主评议制度2024年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评议制度。
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民主评议,选出符合选拔标准和群众期望的优秀干部。
民主评议制度将倡导透明、公正和参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
5.培养选拔新机制2024年将进一步改革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建立完善年轻干部成长的机制,突出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的重要性。
通过培养选拔新机制,为干部队伍的延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四项监督制度1.选拔任用监督制度2024年将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制度。
加强党委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向阳光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通过监督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制度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工作。
以廉洁自律为核心,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干部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防止不适任的干部进入领导岗位,确保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况的报告
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况的报告****: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法〔2010〕9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四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
***党委组织部近日也印发了《关于在全系统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中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学习活动的通知》(保监组织字[2010]33号).《通知》下发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深入贯彻落实制度内容,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深角度开展一系列学习贯彻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认识,明确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举措,完善了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保障,在全局范围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现将有关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如下:一、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
(一)党委领导学习突出“深”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将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安排进党委学习的内容,及时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学习四项监督制度重要内容,畅谈对制度条文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报告制度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把党委选人用人工作的思想高度统一到四项监督制度上来。
同时,局党委也将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和学习。
(二)中层干部学习突出“实”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和动员处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认真投入到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活动中来,配发了四项监督制度单行本和学习教材,组织专题培训班开展学习,并对中层干部的学习贯彻提出“真学”、“真懂”、“真实践"的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既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视角,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又完善了监督方法,增强了监督效力,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证。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应当以“强化四性”为重点,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强化主观自觉性当好选人用人“带头人”县委书记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处于核心地位,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中责任重大,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强化主观自觉性,争当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执行模范。
一是要带头加强学习,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
要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学习领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握《责任追究办法》划分的干部选任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39种责任追究情形,时刻自警、自律。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正确行使县委书记选人用人的权力,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为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筑牢思想基础。
二是要带头认真履职,做到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
要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坚决不越四项监督制度的“警戒线”、不触四项监督制度的“高压线”。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出于公心、掌握标准、严格程序、注意结构,全面履行选人用人的指导、监督、把关责任。
既要履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职责,也要恪守被监督者职责,带动五类责任主体的领导共同把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带头严格自律,做到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
在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中,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胸怀,善于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从善如流,闻过则喜,知错就改,避免“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权力一把抓”的现象发生。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争做严格自律的执行者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争做严格自律的执行者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监督办法。
在认真组织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以后,我认识到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系统,形成规范。
是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打出的一套猛烈的“组合拳”,有利的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正常健康运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制度反腐的新成果、监督检查的新完善、权力阳光的新彰显、民主政治的新推进、问责机制的新强化,彰显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我觉得要深入的吃透“四项监督制度”。
必须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首先是要领导班子带头学,然后组织组织干部认真学,其次是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普遍学,在广度上和深度上充分下功夫,通过认真学习,正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选人用人的权力,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实际的行动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要认真学好文件、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将自己的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要认真履行选人用人的指导、监督、把关责任,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龄、唯文凭、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改进考核评价办法,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党政干部选任四项基本监督制度
党政干部选任四项基本监督制度党政干部选任四项基本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
“四项监督制度”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杜绝干部选任违规违纪、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有力武器和制度保障。
作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我深感以“四项监督制度”为纲为鉴,选好人、用对人是职责所托、使命所在。
学习贯彻好“四项监督制度”,关键在于把选人用人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一、树好“风向标”,变“伯乐相马”为“跑场赛马”。
群众评价干部工作,关注的是用人的标准是否统一、用人的程序是否合法,所选用的干部是不是干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
用对一个干部,就会推动一项事业,让群众得到实惠,使群众拥护,从而提升我们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反之,就会阻碍事业进步,损害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失望,从而降低我们干部工作公信度。
因此,要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运用竞争性办法选拔干部,实行“跑场赛马”。
这对干部个人而言,既是压力,也是积极进取的动力;对整个队伍建设而言,既能够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也是有效防止“在少数人中选人”和“少数人选人”的好办法。
结合我市实际,近年来我们注重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民生工程、信访稳定等一些急、难、险、重的一线岗位上培养选拔一批有实绩、勇担当、敢负责的干部,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在了最关键的岗位上,让“千里马”在赛场上脱颖而出。
市委大力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先后在教育系统、城建系统、国资系统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试点工作,全市共有108名干部通过竞争走上科级领导岗位。
特别是以来,连续3年拿出41个县级职位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公开选拔。
通过公开选拔、同场竞技,使更多的“民生”书记、“项目”局长脱颖而出,在全市营造出“服务发展、一心为民”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增强透明度,变“内部操作”为“阳光遴选”。
《四项监督制度体会:制度是保障 关键是执行》
《四项监督制度体会:制度是保障关键是执行》第一篇:四项监督制度体会:制度是保障关键是执行我看四项监督制度征文活动制度是保障执行是关键为政之要,首在用人。
选人用人是组织工作的核心,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今年,中办、中组部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保障。
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一、监督是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必行之举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有一句名言。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在领导干部行使的人权、事权和财权等诸多权力当中,用人权是最重要、最敏感的职权之一,也是最受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和瞩目的公共权力,更应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否则必将导致吏治的腐败和公信的丧失。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越来越重视民意,就是让群众意见成为决定干部升迁与否的主要因素,让群众抓住干部的“官帽子”。
任何一名干部要得到升迁,必须怀着做“人民公仆”的真诚心态,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
“公信度”三个字,抓住了党风政风建设的关键。
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抓住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关键步骤和薄弱环节,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监督链条,构建起上下相联、内外相通的监督体系,较好地解决了“监督难”的问题,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证。
它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提高干部选任公信度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二、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建立完善社会推荐机制。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里是最有数的,干部的德、能、勤、绩群众看得最清楚,群我看四项监督制度征文活动众最有发言权。
因此,在选人用人时要考虑群众的意见,建立群众民主推荐机制,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甄别出来。
干部督导处“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体会交流发言
干部督导处“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体会交流发
言
各位部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发展千关键万关键干部最关键。
为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今年3月中办、中组部先后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就干部监督工作而言这四项监督制度无疑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在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作为一名干部监督工作人员我深感通过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必将有力强化过程监督加大约束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有利于我们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强化监督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下面我主要结合干部监督处今年的重点工作就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理解汇报三点体会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强化“三责联审”为突破点进一步拓展干部监督工作纵深。
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
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有力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较为模糊、不知从何下手的局面。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
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着眼深度以强化三责联审为突破点进一步拓展干部监督工作纵深。
5月7日市水利局“三责联审”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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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发言表态
市委书记***同志在会议上强调说:全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后,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步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这4个重要法规文件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大举措。
这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合,初步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条,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
抓好四项制度的学习贯彻,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
大家要切实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
各级党委是贯彻落实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
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
党委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监督工作,推动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带头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真正担负起四项监督制度所赋予的职责。
要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牢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管理。
要研究制定县长、乡党委书记、市直重要部门“一把手”重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抓好市委今年已下发的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结构化计票、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等文件的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管理等工作;尽快研究出台《曲靖市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办法》,加大问责和治庸治懒力度。
二是要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对严重违规用人问题要及时立项督查,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
三是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自纠、加强协查、重点督查、实行复查,做到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查处、严格问责,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坚决查处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