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设计选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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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补偿电容器串联电抗器的选用

无功补偿电容器串联电抗器的选用

无功补偿电容器串联电抗器的选用在高压无功补偿装置中,一般都装有串联电抗器,它的作用主要有两点:1)限制合闸涌流,使其不超过20倍;2)抑制供电系统的高次谐波,用来保护电容器。

因此,电抗器在无功补偿装置中的作用非常重要。

然而,串抗与电容器不能随意组合,若不考虑电容装置接入处电网的实际情况,采用“一刀切”的配置方式(如电容器一律配用电抗率为5%~6%的串抗),往往适得其反,招致某次谐波的严重放大甚至发生谐振,危及装置与系统的安全。

由于电力谐波存在的普遍性,复杂性和随机性,以及电容装置所在电网结构与特性的差异,使得电容装置的谐波响应及其串抗电抗率的选择成为疑难的问题,也是人们着力研究的课题。

电容器组投入串抗后改变了电路的特性,串抗既有其抑制涌流和谐波的优点,又有其额外增加的电能损耗和建设投资与运行费用的缺点。

所以对于新扩建的电容装置,或者已经投运的电容装置中的串抗选用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现有的成果尚不足为电容装置工程设计中串抗的选用作出量化的规定,但是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实际运行经验的积累,业已提出许多为人共识的见解,或行之有效的措施,或可供借鉴的教训。

下面总结电容器串联电抗器时,电抗率选择的一般规律。

1. 电网谐波中以3次为主根据《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当电网谐波以3次及以上为主时,一般为12%;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4.5%~6%与12%两种电抗器:(1)3次谐波含量较小,可选择0.5%~1%的串联电抗器,但应验算电容器投入后3次谐波放大量是否超过或接近限值,并有一定裕度。

(2)3次谐波含量较大,已经超过或接近限值,可以选用12%或4.5%~6%串联电抗器混合装设。

2. 电网谐波中以3、5次为主(1)3次谐波含量较小,5次谐波含量较大,选择4.5%~6%的串联电抗器,尽量不使用0.1%~1%的串联电抗器;(2)3次谐波含量略大,5次谐波含量较小,选择0.1%~1%的串联电抗器,但应验算电容器投入后3次谐波放大是否超过或接近限值,并有一定裕度。

并联电容器设计要求规范

并联电容器设计要求规范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2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电所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第1.0.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补偿要求、环境状况、运行检修要求和实践经验,确定补偿容量、选择接线、保护与控制、布置及安装方式.第1.0.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的规定.第1.0.5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1 术语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高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设备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2.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low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低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元件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3.并联电容器的成套装置(complete set of installation for shunt capacitors):由制造厂设计组装设备向用户供货的整套并联电容器装置.4.单台电容器(capacitor unit):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引出端子的组装体.5.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群单台电容器.6.电抗率(reactance ratio):串联电抗器的感抗与并联电容器组的容抗之比,以百分数表示.7.放电器、放电元件(discharge device、discharge component):装在电容器内部或外部的, 当电容器从电源脱开后能将电容器端子间的电压在规定时间内降低到规定值的设备或元件.8.串联段(series section):在多台电容器连接组合中,相互并联的单台电容器群.9.剩余电压(residual voltage):单台电容器或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电容器端子间或电容器组端子间残存的电压.10.涌流(inrush transient current):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过渡过电流.11.外熔丝(ex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外部并与其串联连接, 当电容器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电容器的熔丝.12.内熔丝(in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内部与元件或元件组串联连接, 当元件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该元件或元件组的熔丝.13.放电容量(discharging capacity):放电器允许连接的电容器组的容量.14.不平衡保护(unbalance protection):利用电容器组内两个相关部分之间的电容量之差形成的电流差或电压差构成的保护.第二章-2 符号1.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2.Sd: 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3.n: 谐波次数.4.K: 电抗率.5.I*ym:涌流峰值的标么值.6.β: 涌流计算中计及的电源影响系数.7.Q: 电容器组容量.8.Uc: 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10.S: 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二章-3 代号1.C: 电容器组.2.IC、2C、3C: 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编号.3.C1、C2、Cn: 单台电容器编号.4.L: 串联电抗器或限流线圈.5.QS: 隔离开关或刀开关.6.QF: 断路器.7.QG: 接地开关.8.TA: 电流互感器.: 放电器、放电元件.10.FV: 避雷器.11.FU: 熔断器.12.KM: 交流接触器.13.KA: 热继电器.14.HL: 指示灯.15.Uo: 开口三角电压.16.△U:相不平衡电压.17.△I:桥差电流.18.Io: 中性点不平衡电流.第三章接入电网基本要求第3.0.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第3.0.2条变电所里的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无功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压技术导则》和《全国供用电规划》的规定计算后确定.当不具备设计计算条件时,电容器安装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10%-30%确定.第3.0.3条电容器分组容量,应根据加大单组容量、减少组数的原则确定.当分组电容器按各种容量组合运行时,不得发生谐振,且变压器各侧母线的任何一次谐波电压含量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谐振电容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Qcx=Sd[(1/n^2)-K] (3.0.3)式中:Qcx为发生n次谐波谐振电容器容量(Mvar);Sd为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n为谐波次数,即谐波频率与电网基波频率之比;K为电抗率.第3.0.4条高压并联电容装置应装设在变压器的主要负荷侧.当不具备条件时,可装设在三绕组变压器的低压侧.第3.0.5条当配电所中无高压负荷时,不得在高压侧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第3.0.6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安全地点和装设容量,应根据分散补偿和降低线损的原则设置. 补偿后功率因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第四章电气接线第一节接线方式第4.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在同级电压母线上无供电线路和有供电线路时, 可采用各分组回路直接接入母线,并经总回路接入变压器的接线方式.当同级电压母线上有供电线路,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设置电容器专用母线的接线方式.第4.1.2条高压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容器组宜采用单星形接线或双星形接线.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网中,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不应接地.二、电容器组的每相或每个桥臂,由多台电容器串联组合时, 应采用先并联后串联的接线方式.第4.1.3条低压电容器或电容器组,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方式.第二节配套设备及其连接第4.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 可采用高压电容器组与配套设备连接的方式,并装设下列配套设备:1.隔离开关、断路器或跌落式熔断器等设备.2.串联电抗器.3.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4.单台电容器保护用熔断器.5.放电器和接地开关.6.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和电测量用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第4.2.2条低压联联电容器装置接线宜装设下列配套元件;当采用的交流接触器具的限制涌流功能和电容器柜有谐波超值保护时,可不装设相应的限流线圈和热继电器.1.总回路刀开关和分回路交流接触器或功能相同的其他元件.2.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3.短路保护用熔断器.4.过载保护用热继电器.5.限制涌流的限流线圈.6.放电器件.7.谐波含量超限保护、自动投切控制器、保护元件、信号和测量表计等配套器件.第4.2.3条串联电抗器宜装设于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侧. 当装设于电容器组的电源侧时,应校验动稳定电流和热稳定电流.第4.2.4条当电容器配置熔断器时, 应每台电容器配一只喷式熔断器; 严禁多台电容器共用一只喷逐式熔断器.第4.2.5条当电容器的外壳直接接地时, 熔断器应接在电容器的两侧.当电容器装设于绝缘框(台)架上且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时,至少应有一个串联段的熔断器接在电容器的电源侧.第4.2.6条电容器组应装设放电器或放电元件.第4.2.7条放电器宜采用与电容器组直接并联的接线方式. 当放电器采用星形接线时,中性点不应接地.第4.2.8条低压电容器组装设的外部放电器件,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不接地的星形接线,并直接与电容器连接.第4.2.9条高压电容器组的电源侧和中性点侧.宜设置检修接地开关.第4.2.10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操作过电压保护和避雷器接线方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宜设置操作过电压保护.二、当断路器公发生单相重击穿时,可采用中性点避雷器接线方式,或采用相对地避雷器接线方式.三、断路器出现两相重击穿的概率极低时,可不设置两重击穿故障保护. 当需要限制电容器极间和电源侧对地地电压时, 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抗率为12%及以上时,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2.电抗率不大于1%时, 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3.电抗率为4.5%-6%时,避雷器接线方式宜经模拟计算研究确定.第五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1.1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2.电网谐波水平.3.母线短路电流.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地、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7.布置与安装方式.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第5.1.2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第5.1.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路和导体的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第5.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外绝缘配合, 应与变电所、配电所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一致.第5.1.5条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第二节电容器第5.2.1条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可选用单台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和单台容量在500Kvar及以上的电容器且成电容器组.二、设置在严寒、高海拔、湿热带等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环境中的电容器,均应满足特殊要求.三、装设于屋内的电容器,宜选用难燃介质的电容器.四、装设在同一绝缘框(台)架上串联段数为二段的电容器组,宜选用单套电容器.第5.2.2条电容器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计入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运行电压.二、电容器运行中承受的长期工频过电压,应不大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三、应计入接入串联电抗器引起的电容器运行电压升高,其电压升高值按下式计算:Uc = {Us/[(√3)S]}.1/(1-K) (5.2.2)式中:1.Uc为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KV);为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KV);3.S为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5.2.3条电容器的绝缘水平,应按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要求选取.第5.2.4条电容器的过电压值和过电流值, 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第5.2.5条单台电容器额定容量的选择, 应根据电容器组设计容量和每相电容器串联、并联的台数确定,并宜在电容器产品额定容量系列的优先值中选取.第5.2.6条低压电容器宜采用自愈式电容器.第三节断路器第5.3.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断路器的选择, 除应符合断路器有关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并合时,触头弹跳时间不应大于2ms,并不应有过长的预击穿; 10KV 少油断路器的关合预击穿时间不得超过3.5ms.二、开断时不应重击穿.三、应能承受关合涌流,以及工频短路电流和电容器高频涌流的联合作用.四、每天投切超过三次的断路器,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5.3.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中的断路器, 应具有切除所连接的全部电容器组和开断总回路短路电流的能力. 条件允许时,分组回路的断路器可采用不承担开断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第5.3.3条投切低压电容器的开关,其接通、分断能力和短路强度,应符合装设点的使用条件.当切除电容器时,不应发生重击穿,并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四节熔断器第5.4.1条电容器保护使用的熔断器,宜采用喷逐式熔断器.第5.4.2条熔断器的时间-电流特性曲线,应选择在被保护的电容器外壳的10%爆裂概率曲经的左侧. 时间-电流特性曲线的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第5.4.3条熔断器的熔丝额定电流选择, 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 ,并不宜大于额定电流的1.55倍.第5.4.4条设计选用的熔断器的额定电压、耐受电压、开断性能、熔断特性、抗涌流能力、机械性能和电气寿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第五节串联电抗器第5.5.1条串联电抗器的选型, 宜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或油浸式铁心电抗器,并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5.5.2条串联电抗器的电抗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仅用于限制涌流时,电抗率宜取0.1%-1%.二、用于抑制谐波,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5次及以上时,宜取4.5%-6%;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3次及以上时,宜取12%;亦可采用4.5%-6%与12%两种电抗率.第5.5.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合闸涌流限值, 宜取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20倍;当超过时,应采用装设串联电抗器予以限制.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第5.5.4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 应符合接入处电网电压和安装方式要求.第5.5.5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连接的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其允许过电流值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最大过电流值.第5.5.6条变压器回路装设限流电抗器时, 应计入其对电容器分组回路的影响和抬高母线电压的作用.第六节放电器第5.6.1条当采用电压互感器作放电器时,宜采用全绝缘产品,其技术特性应符合放电器的规定.第5.6.2条放电器的绝缘水平应与接入处电网绝缘水平一致. 放电器的额定端电压应与所并联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相配合.第5.6.3条放电器的放电性能应满足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在5S内将电容器组上的剩余电奢降至50V及以下.第5.6.4条当放电器带有二次线圈并用于保护和测量时, 应满足二次负荷和电压变比误差的要求.第七节避雷器第5.7.1条避雷器用于限制并联电容器装置操作过电压保护时, 应选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第5.7.2条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的避雷器、与串联电抗器并联连接的避雷器和中性点避雷器参数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条件进行模拟计算确定.第八节导体及其他第5.8.1条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采用软导线, 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第5.8.2条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和均压线的导线截面应与分组回路的导体截面一致.第5.8.3条双星形电容器组的中性点连接线和桥形接线电容器组的桥连接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第5.8.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 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第5.8.5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支柱绝缘子, 应按电压等级、泄漏距离、机械荷载等技术条件选择和校验.第5.8.6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流互感器, 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额定电压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最大稳态不平衡电流.三、应能耐受故障状态一的短路电流和高频涌放电流. 并应采取装设间隙或装设避雷器等保护措施.四、准确等级可按继电保护要求确定.第5.8.7条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绝缘水平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一次额[下电压不得低于最大不平衡电压.三、一次线圈作电容器的放电回路时,应满足放电容量要求.四、准确等级可按电压测量要求确定.第六章保护装置和投切装置第一节保护装置第6.1.1条电容器故障保护方式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配置.第6.1.2条电容组应装设不平衡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线岢采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二、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岢打用电压差动保护.三、每相能接成四个桥臂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桥式差电流保护.四、以星形接线电容器组,可采用中性点不平等电流保护.采用外熔丝保护和电容器组,其不平衡保护应按单台电容器过电压允许值整定. 采用内熔丝保护和无熔丝保护的电容器且,其不平衡保护应按电容器内部元件过电压允许值整定.第6.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可装设带有短延时的速断保护和过流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值,在最小运行方式下, 电容顺组端部引线发生两相短路时,保护的灵敏系数应符合要求; 动作时限应大于电容器组合闸涌流时间.第6.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宜装设过负荷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5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过电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失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跳闸.第6.1.7条容量为0.18MVA 及以上的油浸式铁心串联电抗器装设瓦斯保护.轻瓦斯动作于信号,重瓦斯动作于跳闸.第6.1.8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有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失压保护,并宜有过负荷保护或谐波超值保护.第二节投切装置第6.2.1条高夺并联电容器装置可根据其在电网中的作用、设备情况和运行经验选择自动投切或手动投投切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兼负电网调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及时间等组合条件的自动投切.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具有载调压装置时,可采用对电容器组与变压器分接头进行综合调节的自动投切.三、除上述之外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分别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电流)、功率因数或时间为控制量的自动投切.四、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当日投切不超过三次时,宜采用手动投切.第6.2.2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采用自动投切. 自动投切的控制量可选用无功功率、电压、时间、功率因数.第6.2.3条自动投切装置应具有防止保护跳闸时误合电容器组的闭锁功能,并根据运行需要应具有的控制、调节、闭锁、联络和保护功能; 应设改变投切方式的选择开关.第6.2.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严禁设置自动重合闸.第七章控制回路、信号回路和测量仪表第一节控制回路和信号回路第7.1.1条 220KV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 宜在主控制室内控制, 其他变电所和配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就地控制.第7.1.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 宜采用一对一的控制方式,其控制回路,应具的防止投切设备跳跃的闭锁功能.第7.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与相应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之间,应设置闭锁装置.第7.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设置断路器的位置信号、运行异常的预告信号和事故跳闸的信号.第7.1.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具有电容器投入和切除的信号.第二节测量仪表第7.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所连接的母线, 应有一只切换测量线电压的电压表.第7.2.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 应装设无功功率表、无功电度表及每相一只电流表.第7.2.3条当总回路下面连接有燕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时, 总回路应装设双方向的无功率表,并应装设分别计量容性和感性的无功电度表.第7.2.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 可仅设一只电流表.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同接一条母线时,宜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装设无功电度表.第7.2.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具有电流表、电压表及功率因数表.第八章布置和安装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8.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设计, 应利于分期扩建、通风散热、运行巡视、便于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第8.1.2条高压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环境条件、设备性能和当地实距经验, 选择屋外布置和屋内布置.一般地区宜采用屋外布置;严寒、湿热、风沙等特殊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宜采用屋内布置.屋内布置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防设置防止凝露引起的污闪事故的措施.第8.1.3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设备适用于的环境条件确定采用屋内布置或屋布置.第8.1.4条屋内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的开关柜, 不宜同室布置.第8.1.5条低压电容器柜和低压配电屏可同室布置, 但宜将电容器柜布置在同列屏柜的端部.第8.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的铜、铝导体连接, 应采取装设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第8.1.7条电容器组的框(台)架、柜体结构件、串联电抗器的支(台)架等钢结构构件,应采用镀锌或其他的有效的防腐措施.第8.1.8条高压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和周围地面的处理, 宜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屋外电容器组外廓1m范围内的地面上,宜铺设卵石层或碎石层,其厚度应为100mm,并海里高于周围地坪.二、屋内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应有防止液体溢流措施. 屋内其他部分可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沙浆抹面并压光.第8.1.9条低压电容器室地面,宜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少浆抹面并压光.第8.1.10条电容器的屋面防水标准,不得低于屋内配电装置室.第二节高压电容器组的布置和安装设计第8.2.1条电容器组的布置,宜分相设置独立的框(台)架.当电容器台数较少或受到地限制时,可设置三相共用的框架.第8.2.2条分层布置的电容器组框(台)架,不宜超过三层,每层不应超过两排,四周和层间不得设置隔板.第8.2.3条电容器组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应符合表8.2.3的规定:电容器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mm) 表8.2.3━━━━━━━━━━━━━━━━━━━━━━━━━━━━━━名称最小尺寸──────────────────────────────电容器(屋内、屋外):间距 100排间距离 200电容底部距地面:屋外 300屋内 200框(台)架顶部至顶棚净距: 1000━━━━━━━━━━━━━━━━━━━━━━━━━━━━━━第8.2.4条屋内外布置的电容器组, 在其四周或一侧应设置维护通道,其宽度洞庭湖小于1.2m. 当电容器双排布置时,框(台)架和墙之间或框(台)架相互间可设置检修走道,其宽度不宜小于1m.注:1.维护通道系指正常运行时巡视、停电后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的通道.2.检修走道系指停电后维护检修工作使用的走道.第8.2.5条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绝缘水平相配合.当电容器与电网绝缘水平一致时,应将电容器外壳和框(台)架可靠接地; 当电容器的绝缘水平低于电网时,应将电容器安装在与电网绝缘水平相一致。

电容器选配电抗器

电容器选配电抗器
1 依据标准:GB/T10229-1988 JB5346-1998 串联电抗器标准 2 电抗器型号:CKSG-1.8/0.45-6% 3 电抗器品牌:上海民恩 4 额定容量:1.8kVar 5 相数:三相 6 频率:50HZ 7 系统额定电压:0.4KV 8 配套电容器额定电压: 0.45KV 9 配套电容器额定容量: 30kvar 电容器型号:BSMJ0.45-30-3 10 电抗器额定端电压: 15.6V 11 额定电抗率: 6%
1.4 2.6
CKSG-1.8/0.48-7% 26
1.8
2
CKSG-2.1/0.48-7% 30
2.1 1.7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CKSG-2.8/0.48-7% 40
2.8 1.3
CKSG-3.5/0.48-7% 50
3.5
1
CKSG-4.2/0.48-7% 60
4.2 0.9
CKSG-4.9/0.48-7% 70
100
CKSG-1.4/0.525-14% 10
1.4 12.3 210 150 192
100
CKSG-1.8/0.525-14% 13
1.8 9.6 240 150 210
150
CKSG-2.1/0.525-14% 15
2.1 8.2 240 157 230
150
CKSG-2.8/0.525-14% 20
CKSG-7.0/0.525-14% 50
7
2.5 300 197 290
150
CKSG-8.4/0.525-14% 60
8.4
2
300 214 290
200
CKSG-9.8/0.525-14% 70
9.8 1.8 360 197 310

并联电容器设计规范

并联电容器设计规范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2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电所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第1.0.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补偿要求、环境状况、运行检修要求和实践经验,确定补偿容量、选择接线、保护与控制、布置及安装方式.第1.0.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的规定.第1.0.5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1 术语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高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设备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2.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low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低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元件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3.并联电容器的成套装置(complete set of installation for shunt capacitors):由制造厂设计组装设备向用户供货的整套并联电容器装置.4.单台电容器(capacitor unit):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引出端子的组装体.5.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群单台电容器.6.电抗率(reactance ratio):串联电抗器的感抗与并联电容器组的容抗之比,以百分数表示.7.放电器、放电元件(discharge device、discharge component):装在电容器内部或外部的, 当电容器从电源脱开后能将电容器端子间的电压在规定时间内降低到规定值的设备或元件.8.串联段(series section):在多台电容器连接组合中,相互并联的单台电容器群.9.剩余电压(residual voltage):单台电容器或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电容器端子间或电容器组端子间残存的电压.10.涌流(inrush transient current):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过渡过电流.11.外熔丝(ex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外部并与其串联连接, 当电容器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电容器的熔丝.12.内熔丝(in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内部与元件或元件组串联连接, 当元件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该元件或元件组的熔丝.13.放电容量(discharging capacity):放电器允许连接的电容器组的容量.14.不平衡保护(unbalance protection):利用电容器组内两个相关部分之间的电容量之差形成的电流差或电压差构成的保护.第二章-2 符号1.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2.Sd: 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3.n: 谐波次数.4.K: 电抗率.5.I*ym:涌流峰值的标么值.6.β: 涌流计算中计及的电源影响系数.7.Q: 电容器组容量.8.Uc: 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10.S: 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二章-3 代号1.C: 电容器组.2.IC、2C、3C: 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编号.3.C1、C2、Cn: 单台电容器编号.4.L: 串联电抗器或限流线圈.5.QS: 隔离开关或刀开关.6.QF: 断路器.7.QG: 接地开关.8.TA: 电流互感器.: 放电器、放电元件.10.FV: 避雷器.11.FU: 熔断器.12.KM: 交流接触器.13.KA: 热继电器.14.HL: 指示灯.15.Uo: 开口三角电压.16.△U:相不平衡电压.17.△I:桥差电流.18.Io: 中性点不平衡电流.第三章接入电网基本要求第3.0.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第3.0.2条变电所里的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无功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压技术导则》和《全国供用电规划》的规定计算后确定.当不具备设计计算条件时,电容器安装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10%-30%确定.第3.0.3条电容器分组容量,应根据加大单组容量、减少组数的原则确定.当分组电容器按各种容量组合运行时,不得发生谐振,且变压器各侧母线的任何一次谐波电压含量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谐振电容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Qcx=Sd[(1/n^2)-K] (3.0.3)式中:Qcx为发生n次谐波谐振电容器容量(Mvar);Sd为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 A);n为谐波次数,即谐波频率与电网基波频率之比;K为电抗率.第3.0.4条高压并联电容装置应装设在变压器的主要负荷侧.当不具备条件时,可装设在三绕组变压器的低压侧.第3.0.5条当配电所中无高压负荷时,不得在高压侧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第3.0.6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安全地点和装设容量,应根据分散补偿和降低线损的原则设置. 补偿后功率因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第四章电气接线第一节接线方式第4.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在同级电压母线上无供电线路和有供电线路时, 可采用各分组回路直接接入母线,并经总回路接入变压器的接线方式.当同级电压母线上有供电线路,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设置电容器专用母线的接线方式.第4.1.2条高压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容器组宜采用单星形接线或双星形接线.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网中,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不应接地.二、电容器组的每相或每个桥臂,由多台电容器串联组合时, 应采用先并联后串联的接线方式.第4.1.3条低压电容器或电容器组,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方式.第二节配套设备及其连接第4.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 可采用高压电容器组与配套设备连接的方式,并装设下列配套设备:1.隔离开关、断路器或跌落式熔断器等设备.2.串联电抗器.3.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4.单台电容器保护用熔断器.5.放电器和接地开关.6.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和电测量用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第4.2.2条低压联联电容器装置接线宜装设下列配套元件;当采用的交流接触器具的限制涌流功能和电容器柜有谐波超值保护时,可不装设相应的限流线圈和热继电器.1.总回路刀开关和分回路交流接触器或功能相同的其他元件.2.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3.短路保护用熔断器.4.过载保护用热继电器.5.限制涌流的限流线圈.6.放电器件.7.谐波含量超限保护、自动投切控制器、保护元件、信号和测量表计等配套器件.第4.2.3条串联电抗器宜装设于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侧. 当装设于电容器组的电源侧时,应校验动稳定电流和热稳定电流.第4.2.4条当电容器配置熔断器时, 应每台电容器配一只喷式熔断器; 严禁多台电容器共用一只喷逐式熔断器.第4.2.5条当电容器的外壳直接接地时, 熔断器应接在电容器的两侧.当电容器装设于绝缘框(台)架上且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时,至少应有一个串联段的熔断器接在电容器的电源侧.第4.2.6条电容器组应装设放电器或放电元件.第4.2.7条放电器宜采用与电容器组直接并联的接线方式. 当放电器采用星形接线时,中性点不应接地.第4.2.8条低压电容器组装设的外部放电器件,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不接地的星形接线,并直接与电容器连接.第4.2.9条高压电容器组的电源侧和中性点侧.宜设置检修接地开关.第4.2.10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操作过电压保护和避雷器接线方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宜设置操作过电压保护.二、当断路器公发生单相重击穿时,可采用中性点避雷器接线方式,或采用相对地避雷器接线方式.三、断路器出现两相重击穿的概率极低时,可不设置两重击穿故障保护. 当需要限制电容器极间和电源侧对地地电压时, 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抗率为12%及以上时,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2.电抗率不大于1%时, 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3.电抗率为4.5%-6%时,避雷器接线方式宜经模拟计算研究确定.第五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1.1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2.电网谐波水平.3.母线短路电流.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地、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7.布置与安装方式.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第5.1.2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第5.1.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路和导体的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第5.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外绝缘配合, 应与变电所、配电所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一致.第5.1.5条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第二节电容器第5.2.1条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可选用单台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和单台容量在500Kvar及以上的电容器且成电容器组.二、设置在严寒、高海拔、湿热带等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环境中的电容器,均应满足特殊要求.三、装设于屋内的电容器,宜选用难燃介质的电容器.四、装设在同一绝缘框(台)架上串联段数为二段的电容器组,宜选用单套电容器.第5.2.2条电容器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计入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运行电压.二、电容器运行中承受的长期工频过电压,应不大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三、应计入接入串联电抗器引起的电容器运行电压升高,其电压升高值按下式计算:Uc = {Us/[(√3)S]}.1/(1-K) (5.2.2)式中:1.Uc为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KV);为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KV);3.S为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5.2.3条电容器的绝缘水平,应按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要求选取.第5.2.4条电容器的过电压值和过电流值, 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第5.2.5条单台电容器额定容量的选择, 应根据电容器组设计容量和每相电容器串联、并联的台数确定,并宜在电容器产品额定容量系列的优先值中选取.第5.2.6条低压电容器宜采用自愈式电容器.第三节断路器第5.3.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断路器的选择, 除应符合断路器有关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并合时,触头弹跳时间不应大于2ms,并不应有过长的预击穿; 10KV 少油断路器的关合预击穿时间不得超过3.5ms.二、开断时不应重击穿.三、应能承受关合涌流,以及工频短路电流和电容器高频涌流的联合作用.四、每天投切超过三次的断路器,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5.3.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中的断路器, 应具有切除所连接的全部电容器组和开断总回路短路电流的能力. 条件允许时,分组回路的断路器可采用不承担开断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第5.3.3条投切低压电容器的开关,其接通、分断能力和短路强度,应符合装设点的使用条件.当切除电容器时,不应发生重击穿,并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四节熔断器第5.4.1条电容器保护使用的熔断器,宜采用喷逐式熔断器.第5.4.2条熔断器的时间-电流特性曲线,应选择在被保护的电容器外壳的10%爆裂概率曲经的左侧. 时间-电流特性曲线的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第5.4.3条熔断器的熔丝额定电流选择, 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并不宜大于额定电流的1.55倍.第5.4.4条设计选用的熔断器的额定电压、耐受电压、开断性能、熔断特性、抗涌流能力、机械性能和电气寿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第五节串联电抗器第5.5.1条串联电抗器的选型, 宜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或油浸式铁心电抗器,并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5.5.2条串联电抗器的电抗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仅用于限制涌流时,电抗率宜取0.1%-1%.二、用于抑制谐波,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5次及以上时,宜取4.5%-6%;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3次及以上时,宜取12%;亦可采用4.5%-6%与12%两种电抗率.第5.5.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合闸涌流限值, 宜取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20倍;当超过时,应采用装设串联电抗器予以限制.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第5.5.4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 应符合接入处电网电压和安装方式要求.第5.5.5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连接的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其允许过电流值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最大过电流值.第5.5.6条变压器回路装设限流电抗器时, 应计入其对电容器分组回路的影响和抬高母线电压的作用.第六节放电器第5.6.1条当采用电压互感器作放电器时,宜采用全绝缘产品,其技术特性应符合放电器的规定.第5.6.2条放电器的绝缘水平应与接入处电网绝缘水平一致. 放电器的额定端电压应与所并联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相配合.第5.6.3条放电器的放电性能应满足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在5S内将电容器组上的剩余电奢降至50V及以下.第5.6.4条当放电器带有二次线圈并用于保护和测量时, 应满足二次负荷和电压变比误差的要求.第七节避雷器第5.7.1条避雷器用于限制并联电容器装置操作过电压保护时, 应选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第5.7.2条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的避雷器、与串联电抗器并联连接的避雷器和中性点避雷器参数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条件进行模拟计算确定.第八节导体及其他第5.8.1条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采用软导线, 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第5.8.2条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和均压线的导线截面应与分组回路的导体截面一致.第5.8.3条双星形电容器组的中性点连接线和桥形接线电容器组的桥连接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第5.8.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 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第5.8.5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支柱绝缘子, 应按电压等级、泄漏距离、机械荷载等技术条件选择和校验.第5.8.6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流互感器, 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额定电压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最大稳态不平衡电流.三、应能耐受故障状态一的短路电流和高频涌放电流. 并应采取装设间隙或装设避雷器等保护措施.四、准确等级可按继电保护要求确定.第5.8.7条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绝缘水平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一次额[下电压不得低于最大不平衡电压.三、一次线圈作电容器的放电回路时,应满足放电容量要求.四、准确等级可按电压测量要求确定.第六章保护装置和投切装置第一节保护装置第6.1.1条电容器故障保护方式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配置.第6.1.2条电容组应装设不平衡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线岢采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二、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岢打用电压差动保护.三、每相能接成四个桥臂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桥式差电流保护.四、以星形接线电容器组,可采用中性点不平等电流保护.采用外熔丝保护和电容器组,其不平衡保护应按单台电容器过电压允许值整定. 采用内熔丝保护和无熔丝保护的电容器且,其不平衡保护应按电容器内部元件过电压允许值整定.第6.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可装设带有短延时的速断保护和过流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值,在最小运行方式下, 电容顺组端部引线发生两相短路时,保护的灵敏系数应符合要求; 动作时限应大于电容器组合闸涌流时间.第6.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宜装设过负荷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5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过电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失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跳闸.第6.1.7条容量为0.18MV A 及以上的油浸式铁心串联电抗器装设瓦斯保护.轻瓦斯动作于信号,重瓦斯动作于跳闸.第6.1.8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有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失压保护,并宜有过负荷保护或谐波超值保护.第二节投切装置第6.2.1条高夺并联电容器装置可根据其在电网中的作用、设备情况和运行经验选择自动投切或手动投投切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兼负电网调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及时间等组合条件的自动投切.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具有载调压装置时,可采用对电容器组与变压器分接头进行综合调节的自动投切.三、除上述之外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分别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电流)、功率因数或时间为控制量的自动投切.四、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当日投切不超过三次时,宜采用手动投切.第6.2.2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采用自动投切. 自动投切的控制量可选用无功功率、电压、时间、功率因数.第6.2.3条自动投切装置应具有防止保护跳闸时误合电容器组的闭锁功能,并根据运行需要应具有的控制、调节、闭锁、联络和保护功能; 应设改变投切方式的选择开关.第6.2.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严禁设置自动重合闸.第七章控制回路、信号回路和测量仪表第一节控制回路和信号回路第7.1.1条220KV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 宜在主控制室内控制, 其他变电所和配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就地控制.第7.1.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 宜采用一对一的控制方式,其控制回路,应具的防止投切设备跳跃的闭锁功能.第7.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与相应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之间,应设置闭锁装置.第7.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设置断路器的位置信号、运行异常的预告信号和事故跳闸的信号.第7.1.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具有电容器投入和切除的信号.第二节测量仪表第7.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所连接的母线, 应有一只切换测量线电压的电压表.第7.2.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 应装设无功功率表、无功电度表及每相一只电流表.第7.2.3条当总回路下面连接有燕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时, 总回路应装设双方向的无功率表,并应装设分别计量容性和感性的无功电度表.第7.2.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 可仅设一只电流表.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同接一条母线时,宜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装设无功电度表.第7.2.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具有电流表、电压表及功率因数表.第八章布置和安装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8.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设计, 应利于分期扩建、通风散热、运行巡视、便于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第8.1.2条高压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环境条件、设备性能和当地实距经验, 选择屋外布置和屋内布置.一般地区宜采用屋外布置;严寒、湿热、风沙等特殊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宜采用屋内布置.屋内布置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防设置防止凝露引起的污闪事故的措施.第8.1.3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设备适用于的环境条件确定采用屋内布置或屋布置.第8.1.4条屋内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的开关柜, 不宜同室布置.第8.1.5条低压电容器柜和低压配电屏可同室布置, 但宜将电容器柜布置在同列屏柜的端部.第8.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的铜、铝导体连接, 应采取装设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第8.1.7条电容器组的框(台)架、柜体结构件、串联电抗器的支(台)架等钢结构构件,应采用镀锌或其他的有效的防腐措施.第8.1.8条高压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和周围地面的处理, 宜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屋外电容器组外廓1m范围内的地面上,宜铺设卵石层或碎石层,其厚度应为100mm,并海里高于周围地坪.二、屋内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应有防止液体溢流措施. 屋内其他部分可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沙浆抹面并压光.第8.1.9条低压电容器室地面,宜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少浆抹面并压光.第8.1.10条电容器的屋面防水标准,不得低于屋内配电装置室.第二节高压电容器组的布置和安装设计第8.2.1条电容器组的布置,宜分相设置独立的框(台)架.当电容器台数较少或受到地限制时,可设置三相共用的框架.第8.2.2条分层布置的电容器组框(台)架,不宜超过三层,每层不应超过两排,四周和层间不得设置隔板.第8.2.3条电容器组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应符合表8.2.3的规定:电容器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mm) 表8.2.3━━━━━━━━━━━━━━━━━━━━━━━━━━━━━━名称最小尺寸──────────────────────────────电容器(屋内、屋外):间距100排间距离200电容底部距地面:屋外300屋内200框(台)架顶部至顶棚净距: 1000━━━━━━━━━━━━━━━━━━━━━━━━━━━━━━第8.2.4条屋内外布置的电容器组, 在其四周或一侧应设置维护通道,其宽度洞庭湖小于1.2m. 当电容器双排布置时,框(台)架和墙之间或框(台)架相互间可设置检修走道,其宽度不宜小于1m.注:1.维护通道系指正常运行时巡视、停电后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的通道.2.检修走道系指停电后维护检修工作使用的走道.第8.2.5条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绝缘水平相配合.当电容器与电网绝缘水平一致时,应将电容器外壳和框(台)架可靠接地; 当电容器的绝缘水平低于电网时,应将电容器安装在与电网绝缘水平相一致。

串联电抗器标准

串联电抗器标准

串联电抗器JB 5346-1998 代替JB 5346-91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机械工业部1997 年标准制、修订计划97462002号,对JB 5346-91标准修订而成。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GB/T l.1-1993标准重新编排。

本标准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1)修改了额定电抗率项目,由原来的4.8%、6%、12%、(13%)项改为4.5%、5%、6%、12%、13%。

2)按配套并联电容的额定电压要求增加了电抗器的额定端电压、及其相关参数要求项。

3)原标准按R10 系列数系规定了电容器组容量,再按额定电抗率导出电抗器容量系列,目的是制造厂以尽可能少的容量满足尽可能多的用户规格品种要求。

但由于电容器组的容量和电容器单元系列型谱标准不尽吻合,存在匹配组合困难。

而且即便如此,也还满足不了用户规格繁多的需要,故本次修订取消了原标准中的表2 和表3,不再规定容量的系列规格。

4)由于取消容量系列规格,也就无法再以表格形式对每一种容量规定其损耗标准值。

本次修订取消了原标准中的表6(A)、6(B)、7(A)、7(B)、8(A)、8(B),给出了损耗值计算公式并规定了损耗系数。

5)电抗值允许偏差由原来0~15% 改为0 +10%。

6)绝缘水平与GB 311标准一致。

即油浸铁心式电抗器的绝缘水平和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相同,干式空心电抗器的绝缘水平和母线支柱绝缘子相同。

7)增加了用电桥法测量电抗值内容。

8)取消了对户外式空心电抗器在淋雨状态下做绕组匝间绝缘试验的要求。

9)取消稳态过电压条款。

因为对稳定过电流的规定条件,实际上已包括了对稳态过电压的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变压器研究所、宁波变压器厂、兴城特种变压器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电器厂,保定第二变压器厂、北京电力设备总厂、中山和泰机电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丁元、韩庆恒。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辉、戈承、何见光、沈文洋。

并联电容器电压、容量选择标准

并联电容器电压、容量选择标准

前言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压、容量系列选择标准CECS 33:91主编单位:能源部西南电力设计院 河北省电力工业局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日期:1991年12月27日现批准《并联电容器的电压、容量系列选择标准》CECS 33:91,并推荐给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北京良乡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委员会(邮政编码:10240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1991年12月27日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并联电容器装置(包括断路器、并联电容器、串联电抗器及其配套设备第三相组合体,以下简称装置)的选择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合理选择其电压和容量,保证电压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变电所和配电所中Y型接线装置,其额定电压为6~63kV和额定容量为0.3~60Mvar新建或扩建的工程设计。

第1.0.3条 装置的电压、容量的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电 压第2.0.1条 装置的额定电压应为装置接入电网的额定电压。

第2.0.2条 装置内每相电容器的额定电压标准值选择,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对其他电压等级可按公式2.0.2进行计算。

页码,1/5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压、容量系列选择标准CECS 33-91(供配电)(2.0.2)式中---接入电网的额定电压(kV);---每相电容器的额定电压(kV);--- 装置的额定电抗率;---每相电抗器的额定感抗(Ω/Φ);---每相电容器的额定容抗(Ω/Φ)。

第2.0.3条 每台电容器的额定电压应等于电容器组额定相电压除以电容器的串联台数。

第三章 容 量第3.0.1条 装置的额定容量应以装置内三相电容器的总额定容量标志,可按表3.0.1标准规定值选用。

注:单台电容器容量为334kvar时,其三台组合容量可按1000kvar整数计算。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串联电抗器的配置及应用分析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串联电抗器的配置及应用分析
h n t a mo i a e i h y t m n o r sr t s r i g c r e t d rn w th n n P - mia e h r n c w v n t e s se a d t e t c u g n u r n u g s i i g i . a i i c r mee ee t n r t ci n a d w r g mo e o e s re e co e e n a y e .T e r t n a t r s l ci ,p oe t o o n i n d f t e s r a t r w r a lz d i h i h ai a ol p a tr s lci n p oe t n c n g r t n a d c re t w r g mo e we e r ie o g a a t e r a me e e e t , r t ci o f u a i o o i o n o r c i n d r a s d t u n e i r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与电容器的额定电压 、 额定容量及电抗率有关。 23 电抗 率 . 要做到合理地选择 电抗率必须了解该 电容器接 人母线处的谐波情况 , 根据实测结果对症下药 , 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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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第 2 07 期 总 第 10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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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 , 串联电抗器额定端电压、 额定容量均
2 串联 电抗器技术参数 的选取
串联 电抗器的参数选取必须根据 电容器参数和
系统谐波类型进行综合考虑 , 统一配置, 以免因配置
不 当造成 电容器容量亏损和对谐波反而起到放大的 作用。 21 额定 端 电压 . 在电抗器和电容器串联回路 中 u= d, c x

并联电容器组串联电抗器选择的三大技术原则

并联电容器组串联电抗器选择的三大技术原则

置 的 前提 条 件是 电容 器组 数 较 多 . 其 目的是 节 省投 资和 减 少电 ( 1 ) 当 电网 中谐 波含 量较 少 , 运行 中可 不考虑 时 , 装 设 电抗 器 抗 器 自身消耗 的 容性 无 功 ( 相 对 于全部 采 用 l 2 %的 电抗 器 ) 。 的 目的仅 为限制 电容 器组投 入 时的合 闸涌流 . 此 时电抗 率 可选得 应 当说 明 。 在 一 个 变 电站 中 。 原 则 上 可按 上 述 方 案进 行 电 比较 小 , 一般为 n 1 ~ l %; 在 计 及 回路 连接 线 的 电 感( 可按 l mH / m 抗 率 选择 配 置 。但 是 , 在 对 一 个 局 部 电 网进 行 谐 波 控 制 时 。 要 考虑 ) 影响后 , 宜结 合 回路 连接 的导 线长短 一 并考 虑 . 确 定按 上 限 在 技 术 经 济 上对 电抗 率 进 行 优 化 配 置 .却是 一 个 复 杂 的 系统
电 力 电 容 器 和 与 之 配 套 的 串联 电抗 器 在 电力 系统 中的 无
功 补 偿 降 低 线 损 、 限 制 合 闸 涌 流 与 抑 制 高次 谐 波 方 面 的 作 用 已被 国 内外 运行 实践 所证 实 。 在 并联 电 容 器 组 所接 入 母 线 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的谐波“ 污 染” 暂 未得 到根 本 治 理之 前 . 如 果 不采 取 必要 的 、 有 电 抗 器较 多 , 国 际上 也 通 常 采 用 。 选择 配置 6 %的 电抗 器抑 制 效的措施 . 将 会 对 某 些特 定频 次 的谐 波 产 生一 定 程 度 放 大 . 对 5次谐 波 效 果 较好 , 但 有 明显 的放 大 3次谐 波 的特 点 。 它 的谐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电器和导体的选择)1一般规定1.1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

(2)电网谐波水平。

(3)母线短路电流。

(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

(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线、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

(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

(7)布置与安装方式。

(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

1.2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

1.3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器和导体的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5倍。

1.4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外绝缘配合,应与变电所、配电所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一致。

1.5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

2电容器2.1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a.可选用单台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和单台容量在50OkVar及以上的电容器组成电容器组。

b.设置在严寒、高海拔、湿热带等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环境中的电容器,均应满足特殊要求。

c.装设于屋内的电容器,宜选用难燃介质的电容器。

d.装设在同一绝缘框(台)架上串联段数为二段的电容器组,宜选用单套管电容器。

2.2电容器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计入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运行电压。

b.电容器运行中承受的长期工频过电压,应不大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

c.应计入接入串联电抗器引起的电容器运行电压升高,其电压升高值按下式计算:式中UC一—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KV);U s——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KV);S——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

d.应充分利用电容器的容量,并确保安全。

2.3电容器的绝缘水平,应按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要求选取。

a.电容器的过电压值和过电流值,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b.单台电容器额定容量的选择,应根据电容器组设计容量和每相电容器串联、并联的台数确定,并宜在电容器产品额定容量系列的优先值中选取。

电抗器规范

电抗器规范

电抗器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的设计选择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谐波水平、自然环境等,合理地选择其技术参数;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变电所和配电所中新建或扩建的6~63KV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电抗器的设计选择。

第1.0.3条本标准所指电抗器是串联于高压并联电容器回路中的电抗器,该电抗器用于限制合闸涌流,减轻电网电压波形畸变和防止发生系统谐波谐振。

第1.0.4条电抗器的设计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条件第2.0.1条电抗器的基本使用条件:一、安装场所:户外或户内;二、环境温度:-40℃~+40℃;-25℃~+45℃;三、海拔:不超过1000m;四、相对湿度:对于户内电抗器月平均相对湿度不超过90%,日平均不超过95%;五、地震裂度:设计地震基本裂度为8度;即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六、户外式最大风速为35m/s;七、电抗器的外绝缘泄漏比距不应小于2.5cm/KV。

对于重污秽地区可以取3.5cm/KV。

第2.0.2条选用电抗器时,应按当地环境条件校核,当环境条件超出其基本使用条件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别采取下列措施:一、向制造厂提出补充要求,制造符合当地环境条件的产品;二、在设计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户内布置、水冲洗、减震装置等。

第三章技术参数选择第一节电抗率的选择第3.1.1条电抗率的选择,应使装置接入处n次谐波电压含量和电容器上n次谐波电压值均不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3.1.2条当仅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宜选用电抗率为0.1%~1%的电抗器。

第3.1.3条为抑制5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4.5%~6%的电抗器;抑制3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12%~13%的电抗器。

第3.1.4条在电力系统谐波电压较大时,应由非线性用电设备所属单位负责采取限制谐波的措施,在采用交流滤波电容器装置时,电抗器应按滤波电抗器的要求选择。

电容串联电抗

电容串联电抗

⏹使用串联电抗的无功补偿电容组来滤除谐波
⏹串联电抗器是抑制谐波电流放大的有效措施,其参数应根据实
际存在谐波进行选择。

并联电容器之所以能够引起谐波放大,是因为电容器回路在谐波频率范围内呈现出容性,若在电容器回路中串接电抗器,通过选择电抗值使电容器回路在最低次谐波频率下呈现出感性,就可消除谐波放大。

为此,串联电抗器的电抗值应满足,即。

⏹目前,国内并联电容器配置的电抗器的电抗率主要有以下4种
类型:小于0.5%、4.5%、6%和12% 。

配置小于0.5%电抗率的电抗器的主要目的是限制电容器的合闸涌流;当采用基波感抗为容抗的4.5%或6%的串联电抗器时,可抑制5次以上的谐波电流;当采用基波感抗为容抗的12%的串联电抗器时,可抑制3次以上的谐波电流。

配电网一般考虑3、5次谐波,因此配电网大多采用串联4.5~6%电抗器的电容器组。

电抗器选择标准

电抗器选择标准

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设计选择标准发布日期:2010-5-11 (阅398次)所属频道: 电网关键词: 输入输出电抗器谐波电抗器直流电抗器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的设计选择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谐波水平、自然环境等,合理地选择其技术参数,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变电所和配电所中新建或扩建的6~63KV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电抗器的设计选择。

第1.0.3条本标准所指电抗器是串联于高压并联电容器回路中的电抗器,该电抗器用于限制合闸涌流,减轻电网电压波形畸变和防止发生系统谐波谐振。

第1.0.4条电抗器的设计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条件第2.0.1条电抗器的基本使用条件:一、安装场所:户外或户内;二、环境温度:-40℃~+40℃;-25℃~+45℃;三、海拔:不超过1000m;四、相对湿度:对于户内电抗器月平均相对湿度不超过90%,日平均不超过95%;五、地震裂度:设计地震基本裂度为8度;即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六、户外式最大风速为35m/s;七、电抗器的外绝缘泄漏比距不应小于2.5cm/KV。

对于重污秽地区可以取3.5cm/KV。

第2.0.2条选用电抗器时,应按当地环境条件校核,当环境条件超出其基本使用条件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别采取下列措施:一、向制造厂提出补充要求,制造符合当地环境条件的产品;二、在设计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户内布置、水冲洗、减震装置等。

第三章技术参数选择第一节电抗率的选择第3.1.1条电抗率的选择,应使装置接入处n次谐波电压含量和电容器上n次谐波电压值均不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3.1.2条当仅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宜选用电抗率为4.5%~6%的电抗器。

第3.1.3条为抑制5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4.5%~6%的电抗器;抑制3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12%~13%的电抗器。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串联电抗器的选用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串联电抗器的选用

择。串联 电抗器按 照其 作用分 为阻尼 电抗器和调谐 电 抗器 ,阻尼 电抗器 的作用是 限制并 联 电容器组 投入时
的合 闸涌流 ,调谐 电抗器用 来抑制谐 波 电流 。电抗 率
的选 取 如 下 。
1 4 1限制合 闸涌流 电抗器 电抗率的选取 .. 根据 电容器装 置设计 标准要求 ,电容 器组合 闸时 的涌流必须 限制在额定 电流的 2 倍 之 内,工程 上单组 0
14 2抑制谐 波电抗器电抗率 K 的选取 ..
抑制 电力谐波 时,应 先查 明供 电系统 中的背 景谐 波含量 ,再合理确定 电抗率 。电抗率 的配置应使 电容 器接入处综合谐 波阻抗呈 感性 ,以使 谐波 电流减小 ,
从 根 本 上 消 除 产 生 谐 振 的 可 能 。而 如 果 在 各 次 谐 波 下 阻抗 呈 容 性 时 ,会 引起 谐 波 放 大 。
波放大轻 微 。但 它 的谐 振 点 ( 3 Hz 与 5次 谐 波 的 25 )
频 率 间距 较小 。
当系统中背景谐 波为 3次及 以上 时 ,应配置 电抗 率 为 1 ~1 的电抗器。 2 3/ 9 6
收 稿 日期 : 0 8 0 - 8 2 0 - 40
实际应用 中选 取 电抗率 时要考虑一 定 的裕度 ,但
电工 技术 I0 8 8 I 0 I期 8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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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压 电器
并不是越大越好 ,因为电抗 值越大 ,电容器组 的端 电 压升高越多,可能造成电容器过电压 。 14 3 电抗器 电抗率选取时的注意事项 .. 143 1电容器组串联 电抗器引起的电容器端电压升高 。..
运 行 ,如选 用 的 是 铁 心 电 抗 器 , 因其 铁 心 磁 导 率 是 非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50227-2017)【可编辑】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50227-2017)【可编辑】

目次1 总则............................................ ( 1)2 术语、符号和代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4)2.3 代号 (4)3接入电网基本要求 (6)4 电气接线 (8)4.1 接线方式 (8)4.2 配套设备及其连接 (9)5电器和导体选择.................................... ( 13)5.1 一般规定 (13)5.2 电容器 (13)5.3 投切开关 (15)5.4 熔断器 (16)5.5 串联电抗器........................................ ( 16)5.6 放电线圈 (17)5.7 避雷器 (18)5.8 导体及其他 (18)6保护装置和投切装置 ................................ ( 19)6.1 保护装置 (19)6.2 投切装置 (21)7 控制回路、信号回路和测量仪表 (23)7.1 控制回路和信号回路 (23)7.2 测量仪表 (23)8 布置和安装设计 (25)8.1 一般规定 (25)8.2 并联电容器组的布置和安装设计 (26)8.3 串联电抗器的布置和安装设计 (27)9 防火和通风 (29)9.1 防火 (29)9.2 通风 (30)附录A 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 (31)本规范用词说明 (32)引用标准名录 (33)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 ( 1)2 Terms , symbols and codes (2)2.1 Terms (2)2.2 Symbols (4)2.3 Codes (4)3 Basic requirements for connection into network (6)4 Electrical wiring (8)4.1 Modes of wiring (8)4.2 Associated equipment and its connection (9)5 Selection of electrical apparatus and conductors (13)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3)5.2 Capacitor ..................................................................................... ( 13)5.3 Switch (15)5.4 Fuse (16)5.5 Series reactor .............................................................................. ( 16)5.6 Discharge coil (17)5.7 Lightning arrester ..................................................................... ( 18)5.8 Conductor and others ................................................................. ( 18)6 Protection devices and switching devices (19)6.1 Protection devices ...................................................................... ( 19)6.2 Switching devices (21)7 Control circuits , signal circuits and measuringinstruments (23)7.1 Control circuits and signal circuits (23)7.2 Measuring instruments (23)8 Arrangement and installation design (25)8.1 General requirements (25)8.2 Arrangement and installation design for shuntcapacitor banks (26)8.3 Arrangement and installation design for seriescapacitor banks (27)9 Fire prevention and ventilation (29)9.1 Fire Prevention (29)9.2 Ventilation (30)Appendix A Calculation of inrush current whenconnecting capacitor banks to the grid (31)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32)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3)1 总则1.0.1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电抗器规范

电抗器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的设计选择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谐波水平、自然环境等,合理地选择其技术参数;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变电所和配电所中新建或扩建的6~63KV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电抗器的设计选择。

第1.0.3条本标准所指电抗器是串联于高压并联电容器回路中的电抗器,该电抗器用于限制合闸涌流,减轻电网电压波形畸变和防止发生系统谐波谐振。

第1.0.4条电抗器的设计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条件第2.0.1条电抗器的基本使用条件:一、安装场所:户外或户内;二、环境温度:-40℃~+40℃;-25℃~+45℃;三、海拔:不超过1000m;四、相对湿度:对于户内电抗器月平均相对湿度不超过90%,日平均不超过95%;五、地震裂度:设计地震基本裂度为8度;即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六、户外式最大风速为35m/s;七、电抗器的外绝缘泄漏比距不应小于2.5cm/KV。

对于重污秽地区可以取3.5cm/KV。

第2.0.2条选用电抗器时,应按当地环境条件校核,当环境条件超出其基本使用条件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别采取下列措施:一、向制造厂提出补充要求,制造符合当地环境条件的产品;二、在设计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户内布置、水冲洗、减震装置等。

第三章技术参数选择第一节电抗率的选择第3.1.1条电抗率的选择,应使装置接入处n次谐波电压含量和电容器上n次谐波电压值均不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3.1.2条当仅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宜选用电抗率为0.1%~1%的电抗器。

第3.1.3条为抑制5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4.5%~6%的电抗器;抑制3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12%~13%的电抗器。

第3.1.4条在电力系统谐波电压较大时,应由非线性用电设备所属单位负责采取限制谐波的措施,在采用交流滤波电容器装置时,电抗器应按滤波电抗器的要求选择。

并联电容器加装串联电抗器 为什么电压会升高

并联电容器加装串联电抗器  为什么电压会升高

并联电容器加装串联电抗器为什么电压会升高
并联电容器补偿装置中有串联电抗器后,电容器端电压会升高,其中
升高的倍数为:
Ɛ=1/(1-β)
β是串联电抗百分率(电抗率)。

对于电容器的额定电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1955
规定按照下面的公式计算:
U c=1.05U sn/S(1-β)√3
其中U c表示电容器的额定电压kV
S表示电容器外部串联数量
U sn表示电容器接入电网的标称电压kV
串联电抗器之后电容器的额定电压kV
电网标称电压串联电抗率按照上面公式计算实际选用值10511.05/√311√3 10611.17/√311√3 101211.93/√312√3 35522.3322 35622.5722 351224.1124
从上面表可以看出,除个别值外,实际选用值均低于计算值,这可能
是由于电网变电站一般都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实际最高运行电压没
有那么高的原因。

上海昌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制造高低压电抗器厂家,欢迎新老顾客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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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5346-2019串联电抗器标准共10页

JB5346-2019串联电抗器标准共10页

串联电抗器JB 5346-2019 代替JB 5346-91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机械工业部2019 年标准制、修订计划97462019号,对JB 5346-91标准修订而成。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GB/T l.1-1993标准重新编排。

本标准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1)修改了额定电抗率项目,由原来的4.8%、6%、12%、(13%)项改为4.5%、5%、6%、12%、13%。

2)按配套并联电容的额定电压要求增加了电抗器的额定端电压、及其相关参数要求项。

3)原标准按R10 系列数系规定了电容器组容量,再按额定电抗率导出电抗器容量系列,目的是制造厂以尽可能少的容量满足尽可能多的用户规格品种要求。

但由于电容器组的容量和电容器单元系列型谱标准不尽吻合,存在匹配组合困难。

而且即便如此,也还满足不了用户规格繁多的需要,故本次修订取消了原标准中的表2 和表3,不再规定容量的系列规格。

4)由于取消容量系列规格,也就无法再以表格形式对每一种容量规定其损耗标准值。

本次修订取消了原标准中的表6(A)、6(B)、7(A)、7(B)、8(A)、8(B),给出了损耗值计算公式并规定了损耗系数。

5)电抗值允许偏差由原来0~15% 改为0 +10%。

6)绝缘水平与GB 311标准一致。

即油浸铁心式电抗器的绝缘水平和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相同,干式空心电抗器的绝缘水平和母线支柱绝缘子相同。

7)增加了用电桥法测量电抗值内容。

8)取消了对户外式空心电抗器在淋雨状态下做绕组匝间绝缘试验的要求。

9)取消稳态过电压条款。

因为对稳定过电流的规定条件,实际上已包括了对稳态过电压的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变压器研究所、宁波变压器厂、兴城特种变压器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电器厂,保定第二变压器厂、北京电力设备总厂、中山和泰机电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丁元、韩庆恒。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辉、戈承、何见光、沈文洋。

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2)第三章电源及供电系统 (3)第四章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4)第五章无功补偿 (5)第六章低压配电 (6)附录一名词解释 (7)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供配电系统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110KV及以下的供配电系统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供配电系统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4条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第1.0.5条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第1.0.6条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第2.0.1条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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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设计选择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的设计选择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谐波水平、自然环境等,合理地选择其技术参数,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变电所和配电所中新建或扩建的6~63kV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电抗器的设计选择。

第1.0.3条本标准所指电抗器是串联于高压并联电容器回路中的电抗器,该电抗器用于限制合闸涌流,减轻电网电压波形畸变和防止发生系统谐波谐振。

第1.0.4条电抗器的设计选择,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条件第2.0.1条电抗器的基本使用条件:一、安装场所:户外或户内;二、环境温度:-40℃~+40℃;-25℃~+45℃;三、海拔:不超过1000m;四、相对湿度:对于户内电抗器月平均相对温度不超过90%,日平均不超过95%;五、地震裂度:设计地震基本裂度为8度;即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六、户外式最大风速为35m/s;七、电抗器的外绝缘泄漏比距不应不小于2.5cm/kV。

对于重污秽地区可以取3.5cm/kV。

第2.0.2条选用电抗器时,应按当地环境条件校核,当环境条件超出其基本使用条件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别采取下列措施:一、向制造厂提出补充要求,制造符合当地环境条件的产品;二、在设计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户内布置、水冲洗、减震装置等。

第三章技术参数选择第一节电抗率的选择第3.1.1条电抗率的选择,应使装置接入处n次谐波电压含量和电容器上n次谐波电压值均不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3.1.2条当仅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宜选用电抗率为0.1%~1%的阻尼电抗器。

第3.1.3条为抑制5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4.5%~6%的电抗器;抑制3次及以上谐波电压放大,宜选用电抗率为12%~13%的电抗器。

第3.1.4条在电力系统谐波电压较大时,应由非线性用电设备所属单位负责采取限制谐波的措施,在采用交流滤波电容器装置时,电抗器应按滤波电抗器的要求选择。

第二节额定值第3.2.1条电抗器的基本额定参数,应选择下列规定值:一、额定频率: 50Hz;二、相数: 1Φ或3Φ;三、系统额定电压: 6kV,10kV,35kV,63kV;四、额定电抗率(K): 0.1%~1%,4.5%~6%, 12%~13%。

第3.2.2条电抗器的额定电流应和与其串联组合的电容器或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相等。

第3.2.3条电抗器的额定端电压应等于与其串联组合的一相电容器额定电压的K倍,其值见表3.2.3。

第3.2.4条电抗器的额定容量,应等于与其串联组合的电容器或电容器组额定容量的K 倍。

第三节主要技术性能第3.3.1条电抗器在额定电流下的电抗值偏差,应在下列范围之内:0%~+5% (K≥4.5%);0%~+10% (K<4.5%)。

对于每相电抗值的偏差,不应超过三相平均电抗值的±2%。

铁芯电抗器在工频1.8倍额定电流下,其电抗值偏差不得超过额定电抗值的-5%。

第3.3.2条电抗器应能承受下列最大短时电流而不得出现任何热的和机械的损伤。

一、铁芯电抗器应能承受25倍额定电流持续2s;二、空芯电抗器为额定电抗率的倒数倍,但不宜超过25倍额定电流持续2s;当电抗器流过的短时故障电流超过上述电流时,应采措施。

第3.3.3条电抗器应能承受下列稳态过电流:一、电抗器应能在工频1.35倍或工频加谐波合成电流方均根值为1.2倍的额定电流下连续运行;二、有特殊要求时,电抗器可在工频加谐波合成电流方均根值为1.3倍的额定电流下连续运行。

第3.3.4条电抗器应能承受合闸涌流的冲击而不得产生机械损伤。

第3.3.5条电抗器的绝缘水平,应分别符合表3.3.5-1和3.3.5-2的要求。

电抗器的匝间绝缘应能在工频加谐波电压峰值下长期运行。

第3.3.6条电抗器的套管出线端子间,出线端与箱壳间以及支持绝缘子带电部分对地间的净距,应符合表3.3.6的规定。

第3.3.7条适用于第3.3.3条第一款的电抗器的温升试验电流为工频1.35倍额定电流;适用于第3.3.3条第二款的电抗器的温升试验电流应与厂家商定,其温升限值分别不超过表3.3.7-1和表3.3.7-2的规定。

第3.3.8条在工频额电流下,电抗器的损耗值不宜大于表3.3.8的规定值。

第3.3.9条在工频额定电流下,电抗器的声级水平不得超过表3.3.9的规定。

第3.3.10条设计选择电抗器时,厂家应提供下列技术参数;一、电抗器名称;二、型号;三、系统额定电压(kV);四、额定频率(50Hz);五、额定端电压(kV);六、额定容量(kvar);七、额定电抗(Ω/Φ);八、额定电流(A);九、损耗值(W/var);十、相数;十一、总重(kg);十二、油重(kg);十三、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十四、最大短时电流(kA);十五、声级水平(dB)。

附录一名词术语1. 额定频率:设计电抗器时所采用的频率,取50Hz。

2. 系统额定电压():电抗器与并联电容器相串联的回路接入电力系统处电网的额定电压。

3. 额定端电压():设计电抗器时,一相绕组两端所采用的工频电压有效值。

4. 额定容量():电抗器在额定端电压和额定电流下运行时的无功功率。

5. 额定电流():设计电抗器时所采用的工频电流有效值。

6. 额定电抗():工频额定电流下的电抗值。

7. 额定电抗率():电抗器额定电抗对串联组合的电容器组额定电抗的百分比值。

8. 短时电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抗器的短时电流稳态分量的方均根值。

9. 油浸铁芯电抗器:铁芯和线圈均浸在绝缘油中的电抗器。

10. 干式空心电抗器:线圈不浸在绝缘油中且无铁芯的电抗器。

附录二计算公式一、电抗器额定电流:(附2.1)二、电抗器额定端电压:(附2.2)三、电抗器额定容量:(附2.3) (附2.4)四、电抗器额定电抗:(附2.5)五、装置接入系统后电抗器的n次谐波电流:(附2.6)六、电抗器上n次谐波电压:(附2.7)七、装置接入系统后,在装置接入处的n次谐波电压:(附2.8)八、装置接入系统后,在装置接入处的n次谐波电压含量率:(附2.9)九、系统谐振谐波次数:(附2.10)式中---电抗器的额定电流(A);---与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A);---电抗器的额定端电压(kV);---与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额定相电压(kV);---电抗器的额定电抗(Ω/Φ);---与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抗(Ω/Φ);---电抗器的额定电抗率;---单相电抗器的额定容量(kvar);---三相电抗器的额定容量(kvar);---与单相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额定容量(kvar);---与三相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额定容量(kvar);---装置接入系统处的系统额定电压(kV);---装置接入系统后,在装置接入系统处的工频(基波)电压(kV);---装置接入系统前,在装置接入系统处的n次谐波电压(V);---装置接入系统后,在装置接入系统处的n次谐波电压(V);---装置接入系统后,在装置接入处的n次谐波电压含量(%);---电容器上的n次谐波电压(V);---电抗器上的n次谐波电流(A);---与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n次谐波电抗(Ω/Φ);---与电抗器串联的并联电容器组的工频电抗(Ω/Φ);---电抗器的n次谐波电抗(Ω/Φ);---电抗器的工频电抗(Ω/Φ);---装置接入系统处的n次谐波系统电抗,应实测确定,也可以,近似计算(Ω/Φ);---装置接入系统处的系统工频短路电抗(Ω/Φ);---系统谐振谐波次数。

附录三本标准用词说明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 1条本条阐述本标准的指导思想及主要设计原则。

一、首先强调设计选择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设计原则中,除应考虑电网条件、自然环境特点与方便运行和检修要求外,还强调考虑谐波水平。

因为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扩大,谐波源的日渐增多,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大量投入,如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的选择不当,将造成谐波放大,甚至谐波谐振现象,从而加剧谐波污染或危及设备与系统的安全。

因此,电抗器的设计选择对谐波的影响很大,应慎重对待。

三、在总的设计选择的指导思想上突出了安全可靠。

由于并联电容器装置的使用可获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较之装设调相机),但并联电容器一旦发生爆裂与火灾事故将引起巨大的经济损失,且电抗器占整个无功补偿装置总投资的比例较小,因此,必须把安全可靠摆在首位,强调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条件,使装置安全运行。

第1.0.2条本条中心内容是阐明标准的适用范围。

鉴于63kV以上电压等级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国内尚未出现,故不列入本标准。

第1.0.3条本条着重阐明电抗器的装设目的、用途,据此前准确地提出其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第1.0.4条本条主要阐明本标准与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之间的关系。

电抗器的设计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如《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J25-85)等的规定。

本标准与待批颁发的行业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的区别在于:后者内容侧重于运行使用要求,而本标准侧重于设计时设备的选用方面,即着重提出选用电抗器应遵循的技术条件。

第二章环境条件本章主要是规定被选用的电抗器应符合其安装地点周围的环境条件。

工程设计中选用的电抗器应按当地环境条件校核。

超出基本使用条件时,或向制造厂提出特殊要求,或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第2.0.1条本条所规定的基本使用条件,既参考了有关标准,还考虑了一般电气设备的通用环境条件,并结合我国制造水平而提出。

重点说明以下两点:一、海拔:本标准在征求意见时,曾有提出将海拔不超过1000m改为1500m或2500m,理由是我国部分地区的海拔高度已超过1000m。

但是考虑到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海拔高度低于1000m,如果按1500m或2500m要求将所有电抗器产品的外绝缘强度提高,势必造成产品造价的增大,既浪费又不必要,且其它电气产品的外绝缘性能也与此不配套。

故本标准仍维持1000m 海拔高度不变,与国标《并联电容器》及其它电气产品的要求相一致。

二、污秽:国标《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正在修订中,现电抗器外绝缘泄漏比距仍采用2.5cm/kV;重污秽地区采用3.5cm/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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