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一、概述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最大程度地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将对生产事故的预防、应急响应、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企业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二、生产事故预防1.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新员工入职时,都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企业的安全制度、相关操作规范以及应急预案等,确保其安全意识的形成和提高。

此外,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他们对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2.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在生产现场必须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护鞋等。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防护措施,确保员工在操作危险设备或接触有害物质时能够受到有效的保护。

3.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对生产设备、电气设施、工作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员工也应当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

三、事故应急响应1.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按照预案进行演练。

预案中应包括事故信息的及时报告渠道、疏散和救援措施、事故善后处理等内容,以保障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响应。

2. 应急设施和器材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器材,如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备、灭火器等,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并提供必要的生命安全保障。

所有应急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可用。

3. 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技能。

演练应模拟真实的事故情景,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内容。

四、责任追究1. 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和每个人的安全职责。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和承包商,在企业产生、参与或涉及生产安全事故时执行。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中的人为或自然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产中断等不良后果。

第四条管理者应当对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员工和承包商应当加强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积极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制定处理方案,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事故抢救和救援。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六条任何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应当即刻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应对,确保其不会向更大范围发展。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受伤人员的情况等详细信息,如有可能,可以提供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据。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尽快组织调查,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形成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的追责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等。

第十一条当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尽快组织事故抢救和救援,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助和支持。

第十二条对于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向受害员工和社会公众做出解释和说明,以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预案制度和演练机制,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生产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不经企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修改或引用。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减少生产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制定和落实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阐述一套高效、科学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核心原则包括预防优先、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法律依据、责任倒查、事故追责等。

三、组织责任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按照制度执行。

四、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析。

2.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培训等方面。

3.企业应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五、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1.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计划,以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2.在事故发生时,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3.事故后,企业应及时清理现场、排查隐患,并实施事故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六、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1.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的意识和责任心。

2.针对不同岗位,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签字确认。

七、安全监督与检查1.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事故报告(1)各类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有关领导人应根据情况逐级上报,或直接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2)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的改造措施所需要的经费、物资和完成时间必须给予保证。

(3)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认为重伤,从受伤时超一个月内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2、事故管理分工(1)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设备制造质量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2)产品质量事故由检验部门负责。

(3)交通事故由保卫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4)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管理。

(5)两种以上的综合事故,凡涉及人员伤亡的,以综合办公室为主。

3、事故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确认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事故调查组织要尽快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收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降职、降薪、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各种事帮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综合办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型;(二)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的值班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对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二、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直接目击事故的员工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 现场负责人在收到报告后,应迅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评估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

3. 同时,现场负责人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请求派遣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

4. 上级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企业方面提供处理建议。

5. 企业方面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建议,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三、应急措施1.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按照预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尽力避免事故扩大。

2. 同时,现场负责人要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助处理事故,防止进一步的灾害。

3.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调度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4. 企业方面应提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并加强事故应急培训,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1.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及时报告任何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或事故。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伤亡情况以及可能引起的后果等详细信息。

3. 报告应派专人负责填写,并加盖公司章,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4. 管理部门应定期汇总和分析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五、总结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规范的报告程序和科学的应急措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减少损失,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1.目的:为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高度重视,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责任分工和管理机构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企业的安全方针和目标,并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总责。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企业的安全标准、安全生产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3. 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risk评估和风险控制,确保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可靠性。

4.员工:具有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参与相关安全培训,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三、安全预防和控制1.安全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操作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

2.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定期进行安全设施维护和检修。

3.安全标识:对危险区域和设备进行标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识别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4.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5.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责任。

四、事故报告和处理1.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

2.事故调查:由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事故报告:对事故进行报告,同时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避免事故发生。

五、奖惩制度和安全评估1.奖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和成功防止事故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

2.处罚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不配合安全工作、造成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

3.安全评估: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对安全管理进行绩效考核,找出不足之处并进行整改。

六、制度执行和监督1.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进行安全工作的记录和文件管理。

2.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和整改。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包括安全责任人员、生产经理、职工等。

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再次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七条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停止相关工作,迅速组织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迅速到现场展开调查,如实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采取措施防范。

第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

第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事故涉及的人员,应及时进行伤亡情况核实,并通知家属,积极开展善后工作。

第三章事故调查和分析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展开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证据材料,做到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请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企业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

随着现代化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生产安全事故已经成为企业增加经济成本和损害企业形象的重要因素。

因此,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建立监测机制和应急预案等。

明确责任是指企业应当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加强安全教育是指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建立监测机制是指企业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测和检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应急预案是指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应急处置。

其次,企业要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落实。

只有制度落实到位,才能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管理者要认真对待生产安全事故,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力度,确保全员了解并遵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最后,定期评估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应该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只有不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才能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地有效管理。

总之,《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企业要重视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的预防和处理,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企业生产运营行为,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防范和管理。

三、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在日常生产工作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负责人对于生产安全的管理和责任。

负责人要按照其岗位职责,切实落实生产安全责任。

同时,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在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或紧急情况,应建立预警机制,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3. 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安全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设备和设施保养和检修工作要按照规定进行,并制定具体的检修管理办法,保障设备和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4. 安全检查公司应定期组织对生产场所、安全设备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安全事故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并及时通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并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四、责任制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于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负有特别责任和义务,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五、总结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础,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就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加强安全管理和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关键。

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引发的事故或事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重大影响的情况。

为了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件的发生率,企业需要建立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必要性1.1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通过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可以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确保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性。

1.2保障员工权益。

制度的建立可以明确员工的权益和责任,对于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1.3降低企业风险。

通过制度的建立,可以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避免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经济和声誉风险。

1.4稳定生产管理。

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生产过程管理,提高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有利于稳定生产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二、制度的内容及要求2.1生产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权责分工明确,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2.2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建立危险源辨识与评价、风险管控和应急预案编制等一系列制度,以科学的方法评估并管控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

2.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熟知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方法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4安全检查与监督制度。

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2.5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建立事故应急处理的预案,包括应急救援措施、危险源切除和事故调查等,确保事故迅速、有效地得到处理和处理结果的跟进。

三、制度的实施措施3.1建立规章制度。

通过制定企业级、部门级、岗位级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的安全责任和操作指南。

3.2建立报告机制。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的机制,明确事故报告的渠道和报告的主体,并要求及时报告事故和重大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二、定义和范围1.生产安全事故:指在工作场所及其周边范围内,因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人的伤亡、财物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2.申报单位: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或部门。

三、报告义务及程序1.报告义务(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如发生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申报单位还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程序(1)申报单位应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等。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汇报事故的情况、处理措施等。

四、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1.事故调查(1)上级主管部门应责成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及责任人。

(2)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依法进行。

2.责任追究(1)对于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2)对涉及责任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加强监督。

五、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1.事故处理(1)事故发生后,首先要采取紧急措施以阻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2)对事故进行分类处理,对轻微事故,及时处理,以免发展成为严重事故。

(3)对严重事故,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和处置。

2.救援措施(1)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

(2)指导申报单位进行一线救援,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装备。

六、事故报告登记和档案管理1.事故登记(1)申报单位应设置事故登记簿,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等。

(2)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事故登记制度,对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本企业所有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应坚持综合预防、寻求共识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和信息管理体系。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第六条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第七条本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负责事故报告的收集、分析和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专业人员组成。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制定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报告给企业领导。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提出处理措施。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的流程第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及时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及时对报告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下发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企业领导,并报告相关部门的要求。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定期进行事故的归档和整理。

第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对于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工作发现的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有权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本企业各单位的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坍塌、中毒、环境污染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防措施、应急程序、救援资源等信息,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统计归档各类事故,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爆、防毒、防尘、防噪声等,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采取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应急程序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预防措施、应急程序、救援资源等信息,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灭火、疏散、救治、控制污染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 前言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我们必须时刻关注安全生产情况,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介绍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概述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制度的规定和落实,可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实现及时处理和纠正,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下面的内容:1.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措施。

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保证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2.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制定相应的报告和处理方案,包括事故原因、责任人、预防措施等,并进行跟踪处理。

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新政策法规、应急预案等。

3. 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步骤1.了解和分析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企业的管理制度。

必须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经营模式,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2.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组成管理制度的主要部分有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和处理流程、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3.制度必须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个职责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及时处理事故。

4.制度必须规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工作标准,确保质量。

5.实施制度要落实到位,加强员工的监督和管控。

4.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优点1.提升生产效率,减少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发生,防止因安全事故产生的损失。

2.改善企业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事件的管理。

三、定义1.安全事件:指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工作场所员工、设备、环境等受伤或损失的各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火灾、泄漏等。

2.产生安全事件:指其中一安全事件发生、事故成因及责任人明确(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或相关部门认定)。

四、制度内容1.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a)发生安全事件后,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尽快向安全专责部门提供详细的事件情况和原因。

b)安全专责部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并展开安全事件调查,明确事件原因、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c)安全事件调查报告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企业负责人。

d)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责任人的违规情节和事件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件,将协助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安全事件的预防和整改a)安全专责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b)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件,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在全员范围内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c)进行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安全应急程序和操作方法。

五、责任与监督1.企业负责人负有最终的安全责任,对重大安全事件负有直接责任。

2.安全专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安全风险评估,对现场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安全工作,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理和整改情况应定期向企业负责人进行汇报,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六、附则1.本制度由企业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以上为《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为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和规范。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首要任务,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给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目标1. 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安全文化,形成全员安全管理的局面;3. 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4. 加强对事故的分析与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2. 安全培训制度企业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应制定相关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3. 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巡检制度,对生产环境、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4.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制定相关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同时提供相应的事故应急设备和培训。

5. 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详细了解事故原因和责任,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和分析。

7. 安全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优秀安全管理者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和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生产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安全和企业稳定运营,订立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全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全部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或工作场合中发生的事故,包含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无论是意外事故还是事先可预见的事故。

第四条报告、调查与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是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再次发生,并找失事故原因,改进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安全。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五条任何员工在发现或遭逢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刻报告该事故发生地的主管人员。

第六条主管人员收到报告后,应立刻到达现场进行初步的事故情况了解,必需时进行紧急救援,并确保人员安全。

第七条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主管人员应快速报告企业负责人,负责人依据情况决议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应立刻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认真的事故调查。

第九条事故发生时,须赶忙采取措施,以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再次发生。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十条企业负责人应指派专人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追究事故的原因,并提出改进、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包含技术、安全、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确保对事故的调查及其原因的分析准确和科学。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小组的重要职责包含:1.事故现场勘查:对事故发生地进行认真勘查,收集现场信息和物证,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

2.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调查和分析现场信息、人员证言以及相关记录等,找失事故的根本原因。

3.调查报告撰写:事故调查小组应依据调查结果,撰写一份认真的调查报告,明确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员以及相关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调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方、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一炼钢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一炼钢厂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工伤材料申报。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企业职工工伤事故: 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轻伤: 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或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重伤: 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指损失工作日≥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受伤程度最高为重伤的事故。

第五条重大人身险肇事故: 是指生产过程中已出现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本制度特指可能出现死亡或群伤事故)的问题,但因过程被及时终止或其他偶然原因最终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

第六条重大人身未遂事故: 是指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本制度特指可能出现死亡或群伤事故)的事故已经发生并导致了人身伤害,只是由于采取了紧急避险措施或其他偶然原因而没有造成轻伤及其以上事故的事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生产技术科是生产安全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一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伤材料申报和对外联络。

第八条各作业区(库房)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收集和审查。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九条事故报告:(一)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作业长、作业区安全员报告,作业长、作业区安全员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一炼钢厂生产技术科和主管领导。

(二)生产技术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一炼钢厂主管领导、厂长、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或总调度室。

(三)凡发生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和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时,各作业区(库房)在立即报告专业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报告生产技术科及主管领导。

(四)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五)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科室、作业区(库房)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报告事故时间超过规定时限;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4、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

(六)伤亡事故发生后,作业区(库房)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负伤职工或家属有权向一炼钢厂生产技术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申述。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七)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有序组织抢险、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发生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八)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或控制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志,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

轻伤事故现场得到一炼钢厂生产技术科同意,重伤及以上事故现场经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公司、一炼钢厂生产技术科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条事故报告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二)伤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部位及程度等;(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伤害程度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初步原因分析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一条事故的调查:(一)轻微伤事故(指只造成人员轻伤)由一炼钢厂组织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处理。

一炼钢厂主管安全的领导任调查组组长,调查组成员由一炼钢厂生产技术科及相关部门人员、作业长(库长)等组成。

(二)重伤以上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同时一炼钢厂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公司内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群伤事故(一次三人以上的轻伤事故)由一炼钢厂相关部门配合公司内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重大险肇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由一炼钢厂相关部门配合公司有关调查组调查处理。

(五)发生轻伤事故涉及两个单位的,其事故调查处理由一炼钢厂相关部门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涉及的单位应派人参加。

(六)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伤亡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专长,并与所发生的伤亡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七)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类别、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八)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

(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十)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取证。

包括现场勘察取证、调查询问取证。

2、原因分析。

包括物质与技术原因、人为原因。

3、责任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实责任人、期限等。

5、形成报告书。

(十一)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调查组的纪律,保守秘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十二)事故调查结束,应当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详细到工段、班组)、伤亡人员的基本情况;2、事故发生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事故原因分析(一)在完成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由事故分析会负责人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结论意见。

事故分析步骤:1、审阅调查材料2、逐项分析以下内容:1)受伤部位;2)受伤性质;3)起因物;4)致害物;5)伤害方式;6)不安全状态;7)不安全行为。

3、确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

4、确定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它。

5、确定事故的责任者6、事故原因分析(二)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三)事故责任分析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管理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四)根据事故结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及管理(一)轻伤事故由一炼钢厂事故调查组处理、结案。

并将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二)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报地方人民政府批复结案。

(三)生产技术科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附件1)。

事故档案至少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工伤认定决定,重伤以上事故要有结案批复。

(四)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并按照上级批复意见,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五)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回顾,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避免重复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工伤认定(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己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递交工伤认定材料。

经审核、批复后,生产技术科存档,作为工伤认定及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

(五)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环节,伤亡职工所在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经过必要的调查、取证、申请和认定程序。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负伤职工的个人权利(死亡职工可请单位工会组织或家属代写),凡不写个人申请的视为放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六)各作业区(库房)应于发生工伤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0日内,工亡职工3日内向一炼钢厂安全管理部门报送工伤认定相关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