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收取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付款方、应税行为接受方以 及合同中对方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上述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得开具增值 税发票,开票员有权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要求经办人更正。
第十四条 开票员应认真核对开票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 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并按照如下要求 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票税率
开票金额(价税合计)
发票备注(项目所在地地址)
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审批:
项目会计审核:
11 / 11
财务审批: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根据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 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增值税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 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 下简称“应税行为”)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 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 公司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 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专 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 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专 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 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 财务管理中心设专人(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员”,可兼任)负责 增值税发票和专用设备的领购和保管,设专人(以下简称“开票员”,可兼任) 负责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设专人(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认证员”,可兼任)负 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发票管理员因工作变动或离岗必须办理交接手 续,由财务管理中心部门经理负责监交。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汇总
∙发票类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发票使用(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启用前,纳税人可通过新系统使用国税机关发放的现有卷式发票。
(四)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四、营改增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自2016年5月1日起,由国税机关监制管理。
(五)采取汇总纳税的金融机构,省、自治区所辖地市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地市级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区县及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六)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使用新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六联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五联票。
∙发票开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增值税发票开具(一)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要求和公司管理需要,为规范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在进出口和内销业务中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及公司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程序,现制定管理办法以下:1、销货给国内企业,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业务部门需要提供正式的购销合同,由财务部专门人员据实开票。
防伪税控金税卡和专用发票由专人负责保管,开票后要逐一登记备查。
开出的发票要在当月如实做销售入账,负责税务申报工作的人员,应核实当月的销售数据,据实申报纳税,要做到申报数据与销项税金的账面数据一致。
每个月的申报资料要由财务专门人员装订成册,统一保管。
2、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当月发现差误的,在相关发票联齐全的情况下,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但相关发票联须收齐后交税务专人保管;跨月发现差误需要作废原有发票的,须凭购货企业提供的当地税务局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3、有关业务人员收到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首先对包括购销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以及货物名称数量等票面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应及时将发票交财务核算人员签收,根据国家税务规定,发票开具后90天(自然日且自开票日期起计算,下同)内,必须交财务部并由财务部按税务局规定进行发票认证。
财务核算员在收到发票后,应在核对票面信息无误后交相关人员进行发票认证,超过法定时效不能认证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出口业务,自海关报关之日起90天内,业务员必须提供与出口报关单信息一致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经过认证,发票人民币金额与报关单上外币金额的换汇成本要在税务部门的规定范围内,逾期不予办理退税;如果出现逾期未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或不符合出口退税申报要求(包括有报关单无购货发票、有购货发票无报关单等情况)无法申报退税或出口报关单上的海关编码的法定退税率为零的情况,须按出口报关单的折算金额全额计提销项税,按章缴纳进、销项的差额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减少无谓的经济纠纷,避免企业的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向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开具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购货单位为本公司),及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向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销项税专用发票(发票上销货单位为本公司)。
第三条税务机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长有效抵扣期为90天,超过90天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进行抵扣。
第二章进项税发票处理第四条公司采购员采购商品(原主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委毛坯、产成品、固定资产)时,原则上应该先对供应商送来的商品按合同条款进行验收(固定资产如含包安装条款的,应该在安装结束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员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将发票、合同和《物资验收单》第三、四联送交财务部审核。
第五条检修、维修工程、运输任务应该在工程、任务完工后,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确认。
合格后,经办人员(采购员、设备员、调度员)才能通知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办人员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0天内将发票、合同等相关材料送交财务部。
第六条经办人员与材料会计办理交接时必须有清楚的签收记录,否则视同未办理交接。
第七条材料会计在月底之前将所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进行整理,编制明细表并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税务会计移交。
第八条税务会计在收到材料会计移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立即到税务局办理进项税抵扣手续。
如果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有问题不能抵扣,应及时向材料会计反映。
第九条材料会计在收到税务会计反馈的信息后应立即与送交发票的采购员、设备员、调度员沟通,要求他们及时与开具发票的供应商联系并更换发票。
第三章销项税发票处理第十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售人员、废旧处理人员必须将购货单位详细税务资料(第一次)送交财务部税务会计。
发票管理制度2
兰州倚核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发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公司财务制度,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增值税发票的定义、分类、开具、取得和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的定义和分类第四条增值税发票的定义增值税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是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所开具的发票,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专用发票。
第五条增值税发票的分类增值税发票按开具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如下: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第三章增值税发票的填开第六条增值税发票的填开增值税发票的填开是指公司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
第四章增值税发票的取得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发票上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开齐全,与实际交易必须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收取发票一式两联,分别为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其各栏具体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一、“开票日期”栏:本栏填写开具专用发票的日期。
二、购货单位“名称”栏:本栏填写购货单位名称的全称,(注:不得简写、漏写或写错别字)。
三、购货单位“地址、电话”栏:本栏填写购货方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四、购货单位“纳税人登记号(税务登记号)”栏:本栏填写购货方税务登记号,共15位。
五、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栏:本栏填写购货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其账号。
六、“密码区域”栏:本栏为密码栏,密码要清晰,不得压线、错格。
七、“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本栏填写货物或劳务的名称。
公司开增值税票规章制度
公司开增值税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增值税票的开具、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员工开具、管理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税收管理规定,合理开具、管理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的种类第四条增值税发票包括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等,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以适当增加其他种类的发票。
第五条普通发票是指开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服务等一般纳税人行为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
第六条专用发票是指确需向专用票管户索取开具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合适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严格按照规定开具,确保发票的真实、准确。
第三章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第八条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准确。
第九条开具增值税发票前,需要主管领导审批,由财务部门或授权部门开具。
第十条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抬头、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货物或劳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合计金额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相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四章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增值税发票,并明确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对增值税发票的领用、开具、领回、存储、销毁等行为应建立详细的制度和流程。
第十四条公司应进行增值税发票的编号管理,确保每张发票的唯一性,严禁重复使用或私自调换。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增值税发票进行盘点,确保增值税发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第十六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正确使用增值税发票,严禁私自挪用、篡改发票。
第十七条公司应对增值税发票的使用进行明细记录,确保使用过程中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六章增值税发票的查验和报销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查验,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传递流程,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大连港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引》4管理内容发票类型4.1.1本办法指的发票包括开具、收取的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的领购、保管4.2.1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2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3 领购的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IC卡由财务设专人保管存放保险柜,决不能丢失。
发生丢失,由保管人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4.2.4 发票由财务部税务管理会计保管,供水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可向税务管理会计申请分拨,税务管理会计通过金税系统对发票进行分拨,已分拨给供水部门的发票,由供水单位设专人保管,出现任何问题,由保管人负责。
4.2.5 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机构和个人购买发票,一经发现违规取得发票,将依照相应金额给予处罚,触及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票的开具4.3.1除少量供水业务由供水部门根据已分拨的发票自行开具发票外,其他一切发票的开具,均应由财务部完成。
4.3.2财务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1)”有效,供水部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2)”有效。
以上印章必须在综合部备案。
4.3.3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4.3.4 发票开具时点。
a.预付款以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与实际付款时间孰先为原则;b.进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点开具发票;c.决算项目需在决算报告日期一个月内开具发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篇一:上海某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草案)——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引言:按国家“营改增”政策,2014年快递行业将实现全面“营改增”,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取代传统的营业税发票。
由于国家对增值税发票从严控制、交叉稽核比对,各单位在增值税发票开具、传递、保管过程中须更加谨慎,切实保证发票管理的安全和效率。
在此背景下,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制定了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旨在在整个某某公司体系内规范发票的开具、传递和保管,某某体系内各公司、个体经营者须严格遵照执行。
各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发票事宜,财务负责人承担发票管理的主管职责。
某某公司体系内的个体经营者,其负责人或业主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职责。
第一节发票文件管理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定额发票,包括企业领用的、自行开具的和申请税务局代开的发票。
前述发票既包括已经开具的发票,也包括领用的尚未开具的空白发票。
第二条某某公司总部,某某总部下属的各实体中心、虚体中心、加盟商(含个体经营者),上海某某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均须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增值税发票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应连同包装妥善存放,发票保管要有安全措施,要做到防潮、防火、防盗,并禁止与发票无关的人员接触发票。
对空白发票要定期盘点,对已开具发票要定期整理、装订和归档。
第二节发票内部控制第四条空白增值税发票和发票专用章应分别指定专人保管,并由开具发票以外的人负责;发票金税卡、报税卡、开票机和开票系统由开票人员保管和使用;以上职责不得自行委托他人履行。
第五条增值税发票的使用须按月汇总并制作备忘录,详细记录使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发票起始号码、发票领用人、开票复核人;开票对象、开票收入期间,开票份数、作废份数,开票金额、税额等。
备忘录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并存档。
(见附件1)第六条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进项发票,须按月一次或多次认证,进项发票和认证清单按月装订后单独存放,专人保管。
公司发票管理办法
山西裕成源先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精况制订本办法。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增值税发票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开展业务而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在厂领导的监督下,由财务部门负责领购、开具、保管,涉及到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并经过税务部门培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人员"证书的人员,具体规定如下:(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1)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由财务部门所确定的专职领购人员,在其他人员陪同下,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准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人员证书"、"本人身份证",到税务部门办理领购手续。
2)领购人员必须及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登记薄",在购买发票时必须将上一次购买的已使用过的增值税发票带到税务部门进行注销登记。
领购人员和陪同人员在购买发票的过程申,不得在途中逗留,或办理其他事情,必要时可派专车前往办理领购手续。
领购人员必须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联系,保证发票及时领用,防止脱档,影响生产、经营。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财务部门确定的专门人员开具,并在规定的使用区域内,按规定用途使用。
2、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返回。
3、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对购货单位进行登记、造册,新客户必须提供"增值税纳税人证书"复印件,否则拒绝开票。
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一次复写各栏内容应当其实、完整,齐全,全部联次的内容应完全一致,未填用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顶。
4、发票所开内容应为"增值税纳税人证书"上规定的内容一致,如不符可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发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减少公司涉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及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公司在购销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及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的收费票据和军队收费票据。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通过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发票的管理,控制税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外来发票的管理第四条公司外来发票接收部门(以下简称接收部门)是外部发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对发票的合规性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
接收部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主动向对方单位索取合规票据。
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第五条财务金融部是外来发票管理的专业部门,负责建立外来发票管理制度(附件一:《进项发票台账》);对外来发票管理知识、真伪鉴别知识等的培训;对各部门提交的发票进行复核;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合同、账务等信息,对需要取得但未取得发票的事项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督促其尽快取得票据。
第六条加强对供应商(含服务提供商、合作商等)准入的审核管理。
在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加强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资料的审核,确保供应商能够提供合规发票;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对方在何时提供何种发票,我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规发票支付款项。
在选取供应商及发票种类时,要遵循“综合采购成本最低,利润最大化”的总体定价原则,“综合采购成本=不含税成本-进项税额×城建及教育费附加率”。
其中,当提供发票种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含税成本=含税价格÷(1+适用税率/征收率)”;当提供发票种类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含税成本=含税价格”。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经典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背景增值税发票是税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增值税发票使用,确保其合法合规性、准确性,降低税务风险,特制定本《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发票管理的目标、原则、流程、责任,为公司的税务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的活动,包括发票的开具、领用、登记、报销、存储、销毁等所有环节。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管理目标和原则2.1管理目标2.1.1合法合规:确保公司的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报销等行为合法合规,严守国家税法和相关法规。
2.1.2准确无误:保证发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减少发票错误导致的税务风险。
2.1.3透明公开:增强发票管理的透明度,遵循税务政策要求,确保发票信息的真实性。
2.1.4资源有效利用:优化发票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2管理原则2.2.1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税法和相关法规,绝不从事任何偷逃税款或其他违法行为。
2.2.2诚信守法:以诚信守法为基本原则,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不得虚报、假开发票或其他欺诈行为。
2.2.3知情权和监督权:员工有权了解公司的发票管理政策和程序,公司将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2.4防篡改和安全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票的篡改和伪造,确保发票的安全保护。
第三章发票管理组织和责任3.1发票管理组织3.1.1公司税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发票管理工作,确保各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3.1.2税务部门应设立发票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以确保发票管理的高效推进。
3.2发票管理责任3.2.1公司高级管理层应对发票管理负有最终领导和监督的责任,确保发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包括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3.2.2高级管理层应确保发票的开具、登记、领用、报销等工作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并对发票报告审批承担领导责任。
3.3发票登记和领用3.3.1发票管理小组应建立发票登记和领用制度,确保发票的登记和领用过程规范化。
公司内部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确保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增值税发票的采购、销售、财务等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增值税发票内容真实,符合实际交易情况;(二)合法性原则:增值税发票取得、开具、保管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三)合规性原则:增值税发票管理流程规范,操作严谨。
第二章发票领购第四条公司设立增值税发票专职人员,负责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保管和开具等工作。
专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二)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第五条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按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领购和缴销手续。
第六条领购增值税发票时,应如实填写《增值税发票领购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确保以下内容准确无误:(一)发票代码和号码;(二)开票日期;(三)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四)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五)商品或服务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六)备注栏。
第九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经开发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发票保管第十条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应做到安全、保险。
第十一条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应及时放入保险柜保存。
第十二条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发票专用章、金税盘等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放入保险柜。
第五章发票审核与报销第十四条费用发票的管理:(一)购入产品或获取劳务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二)发票内容应真实、合法、合理;(三)发票金额应与实际支付金额相符;(四)发票应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
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
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怎样写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1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
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
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九、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2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
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
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
郑州润通典当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票领购、保管1、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部保险柜。
3、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4、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5、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6、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7、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8、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9、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条: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三条: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第三条: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1、字迹清楚。
2、项目填写齐全。
3、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4、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
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7、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
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规定如下: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和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实施细则》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结合置业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一)本办法规定了发票领购、领用、开具、收取、保管、缴销、检查以及丢失发票等情况的一般处理原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置业各分子公司可参照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二、定义(一)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公司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
(二)在经营活动中从外部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凭证,财政部门监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的收费票据和军队收费票据等同发票管理。
三、基本原则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实行财务部专人负责制度。
四、进项发票管理(一)职责1.外来发票接收部门是外来发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及时取得发票;(2)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3)更换不合规发票;(4)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给财务部门;(5)配合财务部门对发票开展检查工作;(6)负责本部门取得发票的其他管理工作。
2.财务部门是进项发票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建立发票管理制度;(2)对接收部门提交的发票进行复核;(3)对不合规发票退回接收部门进行更换;(4)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认证抵扣;(5)对合规发票进行归档保管;(6)负责本单位发票检查工作;(7)对发票管理知识、真伪鉴别方法等进行培训;(8)负责本单位发票管理的其他工作。
(二)发票取得1.财务部应加强对供应商(含供货商、服务提供商、其他合作商等)准入的审核管理,以确保供应商提供合规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局颁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文件,加强我公司销货发票、购货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上级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富力科商贸公司增值税发票业务的使用和管理。
三、具体内容:㈠总则1、我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发票业务的使用和管理。
2、销货发票使用为公司财务部及下属各单位。
3、公司所使用、经手、保管发票的部门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㈡销货发票1、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2、销货发票的购买由公司财务部税务会计统一到税务局办理。
税务会计负责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
使用过的增值税发票,财务部设专人登记“增值税发票使用登记表”。
并在月末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于十日前报送税务局。
3、发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并到财务部备案。
人员调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变更手续。
4、增值税发票依据开票员开具的增值税兑换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各项目内容正确一致,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
5、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劳务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㈢购货发票1、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货单位出具给购货单位的发票。
2、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如下规定;⑴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发票”栏内所含内容(销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行及账号)必须齐全,不得省略。
⑵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⑶增值税专用发票密码区和数字区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压线,不得出格。
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平整无摩擦痕迹,污毁损。
3、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于每月25日前到财务部挂账或冲账逾期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4、本制度与国家规定如有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VAT invoice management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让大家对增值税发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促进各业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认识,加快财务与业务部门之间增值税发票的衔接速度,提高财务对增值税发票的监控力度,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增值税销项发票和增值税进项发票。
销项发票是可以理解为公司销售货物开具的给对方单位和个人的增值税发票,对于我公司来讲称之为销项发票,发票金额为销项金额,发票税额为销项税额。
(所以以下内容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销项发票)。
反之称之为进项发票。
二、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类别:目前公司有专用、普通、印制。
目前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的类别有三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印制普票。
以上三种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只是用途和形式不一样。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都是需要缴纳税款的。
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对象:1、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生产工业企业或提供劳务年经营额在50万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年经营额在80万以上的可以申报,申报后视企业情况有半年的认定期,俗称辅导期,在半年内经营额必须达到25万或40万元即该企业年经营额的一半,可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
未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就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也就不能进项抵扣了。
企业除了要交增值税外还需按照增值税缴纳额交纳7%的城市维护建设费和3%的教育费附加等)。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用于对方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还包括非增值税应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如医院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但均属营业税应税范畴,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
企业发票管理是指企业在进行开具、领取和使用发票过程中要遵守的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
1. 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税务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必须对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开具和交付给购买方。
2. 发票的种类包括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等,不同种类的发票有不同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
3. 发票的领取必须经过授权且由指定人员负责,领取的发票必须登记并及时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销毁。
4. 发票的使用必须符合实际交易情况,不能超出购买金额,也不得私自调整票面金额或虚开发票。
5. 发票的保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保存,并保持完好的状态,以备税务部门的审查和核实。
6. 发票的报备和报验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能有错漏或虚假的信息,报备的发票必须及时报送给税务部门。
7. 发票的销售、使用和登记情况必须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发票的合规和合法性。
8. 发票管理必须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和发现发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9. 对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包括经济罚款、行政处分和法律追究等。
总之,企业发票管理规定涉及发票的开具、领取、使用、保存等方面,并要求企业在发票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管理(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三联,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
记账联,作为公司开具专用发票的原始凭证留存,而抵扣联与发票联则应交付对方单位。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即:公司名称、税号、地址与电话、开户银行与账号。
发票管理员应根据对应合同上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将抵扣联和发票联都加盖发票专用章后,通知相关业务员领取抵扣联与发票联并签字确认,记账联则应装订成册。
此外发票管理员还应将开具的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录入《发票备查簿》的EXCEL表中以备查。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根据税局要求,目前我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必须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公司名称与税号。
发票管理员应根据对应合同上的金额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通知业务员运用开票软件自行推送电子发票给对方单位。
发票管理员应将每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信息录入《发票备查簿》的EXCEL表中以备查。
(三)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公司指定的发票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无权购买。
发票管理员应当根据业务用量申请发票购买的种类和数量。
发票管理员凭《发票领购簿》、金税盘和其个人身份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纸票发票。
电子发票由发票管理员在金税盘中操作申购认领程序。
(四)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发票管理员加强增值税发票的安全保管,对领购的尚未开具的增值税空白发票,应及时存放于保险柜中;已装订成册的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应存放于档案柜中。
(五)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模式,开具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依以下情形而定:1.保理融资费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的管理制度
发票的管理制度发票的管理制度发票作为交易的合法凭证.提货的主要依据,在购销的环节都是最重要有效凭据之一,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加强对发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的管理,现制定如下操作规定和管理制度,望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规范流程和遵守发票管理制度。
一.费用发票的管理1.定义。
费用发票指因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而取提的发票。
2. 管理规定。
1)凡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
3)收到真实.合法.合理的发票,但发票金额小于报支金额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报支。
4)收到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必须拒绝报支。
5)财务将费用凭证和原始发票作为入帐的依据和附件,与记帐凭证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保管。
3. 禁止条例。
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正确的原始发票的费用,不得报销;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经理证明,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报支。
4. 处罚条例。
1)费用申报人提供虚假发票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全额补偿公司损失外,另处损失金额30%且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2)现金出纳不严格保管原始发票,使费用申报人无法进行报销的,由出纳承担该笔费用。
二.进货发票的管理1.定义。
指购进商品用于销售而获取的发票(一律为增值税发票),包括进货退货获取的红字发票,在我公司商业类公司进货必须获得增值税发票(手机卡除外)。
2. 管理规定。
1)收到进货发票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公司内部业务员与台帐或结算员间转让进货发票也必须严格进行签收,以明确责任。
2)代为收取的进货发票应及时转交相应的财务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
3)收到进货发票必须进行审核发票的真伪,开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记帐联与抵扣联的一致性,对于有疑问的发票应询问财务人员辩别,对收到的假发票.开具错误.开具不规范和与进货不符的发票应退回,退回发票进也必须做好签收手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1.2.8发票要求不得折叠、卷曲;
5.1.2.9以上5.1.2.1-5.1.2.6条均要求清楚明晰,不得涂改,除备注栏外一律不得再添加内容,清单中只有金额一列的,合计数大小写必须与发票不含税金额一致,要求每页均填写当页合计数;如清单中有金额、税额各列的,各列合计数必须与发票上相应位置金额一致。清单填写及盖章要求与发票一致;
D.考核当月欠收税票在本月月底前是否收回,对在本月月底前收回且没有影响本月进项税抵扣的将酌情处罚。
E.考核欠票原因(是否是预付款采购的)。
6.注意事项:
无
7.附件:
7.1增值税票欠收情况半月报
5.4.1厂家账扣商业折扣款、退残款、降价款时,可以按以下几种方式开票:
A.应付账款的全额开具税票,公司可给供应商开具销售发票或办理退税证明;
B.发票上注明应付账款全额,折扣金额和折扣后金额,公司不再给供应商开具任何发票;
C.实付货款净额开具发票,公司不再给供应商开具任何发票,取消供应商必须开具现金收据的规定。
D.机打发票不得折叠、卷曲、不得粘贴附件、密码区不得有划痕。
5.1.4对不能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换要求:要求供应商同城3天内、异地7天内退换。
5.2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
5.2.1增值税票已收而款未付:
A.结算会计在收到供应商增值税票时,不能立即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结算会计必须立即向供应商出具收到“增值税票”的收据;
D.数量栏写明所购货物的正确数量(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
E.单价栏写明所购货物的正确单价,必须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单价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5.1.2.3金额处填写不含税金额(如没有清单此项等于所购货物数量与单价的乘积、也等于含税金额/(1+税率)),如果最高位前没有填满用¥号封住;税率处填写正确的税率;税额处填写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乘以税率后的积数,此项也等于[含税金额/(1+税率)]*税率,如果最高位前没有填满用¥号封住;
归属体系:××(××)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财—货款结算004
撰写单位:××(××)财务中心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8页正文页数:6页
附件个数:1个
制度正文目录:
目录
页次
1、目的
1
2、范围
1
3、名词解释
1
4、职责
1
5、作业内容
B.收据由实际收到增值税票的结算会计开出,收据必须记载收据开具日、供应商名称、税票号码、税票金额、开票人签名确认、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
C.“增值税票”收据作为供应商税票已交付的证明,实际结算时供应商代表必须交付“增值税票”收据后,才能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
D.结算会计在收取税票向供应商开出证明时,必须提醒供应商妥善保管交付增值税票的收据。
5.2.2.4.2上报内容:本报表所有相关数据仅针对增值税而言,其他税项的数额不在本报表统计填报之列。
A.本月累计销售收入总额:填写本月1日至报表日的累计销售额,该总额应与财务日报中的月销售累计额相等,月末报表中的收入总额等于本月收入总额。
B.本月累计收回税票总额:填写本月1日至报表日累计收回的税票总额,月末报表中的税票总额等于税票额。
C.在“税票欠收备查簿”的基础上,各分部每月15日、月末最后一天统计上报“增值税票欠收半月报”(见附件7.1)
5.2.2.4关于“增值税票欠收半月报”的说明
5.2.2.4.1上报时间:每月15日和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统计税票欠收情况,即每月16日AM11:00以前上报上半月税票欠收报表。次月1日AM11:00上报截止月末最后一天欠收情况。
5.5增值税与结算相关工作的管理
5.5.1增值税票票据的交接:在票款分离的情形下,为明确票据的管理责任,各分部结算部必须建立“票据交接登记簿”,记载开票供应商名称、票据号码、票据金额等,各分部结算部自行安排时间向税务会计进行票据交接,税务会计验收并于登记簿签字确认;
5.5.2增值税票的开票信息:为避免增值税开票信息的错误,现规定:各分部结算部必须将公司增值税开票信息制作成凭证(10#信封纸张)大小,打印存放于固定地点,便于随时向相关人员提供准确信息,严格杜绝提供手写开票信息;
F.开票地点:填写供应商增值税票的开出地与分部所在地属“同城”或“异地”。
G.欠收原因/责任人:由结算会计进行填写,简单明了的说明欠票原因,对因“换票欠收”与“尾款未提货”的情况要给予特别说明,结算会计须同时提供税票欠收责任人姓名。
H.预计收回日及采购人员:结算会计完成的“税票欠收报表”须经采购人员签字确认,对结算会计记载的欠收原因有异议可予简要说明,并必须于“预计收回日”栏给出具体回收期。
5.2.2.4.3上报方式:各分部结算会计将采购人员签字确认后,欠收报表交本分部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在规定时间传真至总部结算中心,同时报送分部总经理、采购部经理、财务经理、结算主管等。
5.3增值税税票回收制度
A.代销商品结算:必须有增值税发票才能支付货款,不开或错开增值税发票的不予结款。
B.经销商品结算:不管同城、异地结算的供应商税票必须坚持“一手钱一手票”的原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收回税票的,由采购人员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给出交付日,必须报总部采购中心、财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方能支付。针对一个供应商只能进行一次特批,累计有两笔税票未能收回的结算组必须立即停止对该供应商任何款项的支付,结算人员要给予严格控制。
C.本年度已缴增值税总额:填写本分部从一月起(不包括年初上缴的上一年度的增值税额)到报表日已缴纳增值税的总额。
D.累计应交未缴增值税额:填写本分部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还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E.本月预计缴纳增值税额:在月末报中必须填写,由各分部税务会计按当期销售及进项税票收取情况,对当期可能缴纳的增值税额做出预估。
5.4.2供应商账扣商业折扣款、退残款、降价款等以外的各项应收款项时,必须要求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公司给供应商开具服务业发票,否则必须加收17%的税金补偿款,且公司不再给供应商开具任何发票。以上任何款项的账扣,都必须取得供应商的书面确认或由厂家有授权的业务员在货款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如厂家确实不予以确认,采购人员必须提供总部采购副总经理审批单才能扣除。
5.1.2.4价税合计大写处用正确的大写数字将金额写在相应位置,小写处正确写明价税合计小写金额;金额与税额的合计数为价税合计金额数;
5.1.2.5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处必须用开票单位增值税发票专用长条章盖讫,不得手写(指手写发票);
5.1.2.6发票上必已付而税票未收
A.各分部结算组建立“税票欠收备查簿”,逐日登记税票欠收明细。欠收税票收回时,结算会计必须及时在“税票欠收备查簿”中勾销;
B.“税票欠收备查簿”必须包括欠票供应商名称、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付款方式、供应商税票开具地(同城/异地)、欠票金额、预计收回日期、欠票原因、采购人员名称等基本信息,由各分部结算部在此基础上自行建立;
5.5.3增值税票欠收的考核:为了严格按照公司的税票管理规定执行付款,监督税票的收取工作,杜绝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欠收发生,公司将定期对税票欠收进行通报。通报将按照以下四个原则进行:
A.考核税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是否超期;
B.考核税票超期欠收的笔数、金额及欠收时间的长短;
C.特殊情况不能收回税票且有分部总经理签字的,在承诺时间未收回的责任人为相应采购人员和分部总经理。
1
6、注意事项
5
7、附件
6
总裁审批
管理研究室审核
撰写人
1.目的:为加强分部货款结算工作中收取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监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各分部财务部、采销部门。
2.2发布范围:××(××)财务中心;采销中心;各分部。
3.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各分部结算组负责审核管理增值税发票的收取及结算工作。
D.先款后货:同城中的供应商,规定3天的回收期;异地的供应商,规定7天的回收期。时间从货款付出后第二天算起,由相关采购人员负责,同时财务部门必须及时提醒、监督。
E.远期票据与税票:各分部以远期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时,从票据的付出日起计算税票的欠收日期,各分部结算人员需严格控制;
5.4关于由账扣款项发票开据的规定
5.1.2.10清单如有涂改,请对方在涂改处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与开票人一致的人名章。
5.1.3对机打增值税发票的其他要求:
A.机打增值税发票分为带密码区机打发票和不带密码区机打发票两种;
B.带密码机打发票要求对方开具日期到付款日期时间不得超过90天,如在相应经办人员手中延误过期,财务将不予接收此票;
C.不带密码的机打发票暂时税务没有此类通知;
5.作业内容:
5.1增值税发票的审核要求
5.1.1发票信息要求
A.各分部结算组要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详细的提供给供应商,并且在结算组的醒目位置用标牌标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列明增值税发票填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B.如果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与分部结算组提供的税务登记信息不符,财务将对此类发票拒收。已收到的发票检查其正确性,若有不符处及时将有错误信息的发票返还给供应商,如不按此执行,后果由收票人自负。
5.1.2发票的开具要求
5.1.2.1所收发票必须写明开票日期和××分部详细、准确的税务登记信息。
5.1.2.2所收发票必须写明下列内容:
A.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写明所购货物正确名称(如附清单注明附清单几份);
B.规格型号详细注明所购货物的规格及型号(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填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
C.正确填写所购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附清单此项可写批或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