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项核心制度(口腔质控版)

合集下载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反馈与改进
将抢救结果及评估意见反馈给相关科室及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提高 抢救成功率。同时,定期组织抢救经验交流与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抢救能力。
08
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目的与意义
01
02
03
04
明确手术指征和手术方案,确 保手术安全有效。
评估手术风险,制定应对措施 ,降低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明确转诊指征和流程
当患者病情需要转诊时,首诊医师应当明确转诊指征和流程,协 助患者顺利转诊。
落实后续跟踪责任
首诊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后续跟踪,了解患者的治疗情况和病情变 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加强与接收科室的沟通协作
首诊医师应当与接收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患者的治疗进展 和预后情况。
02
三级查房制度
护理问题整改措施
01
护理问题识别
建立护理问题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和记录护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02
护理问题整改
针对识别出的护理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
得到及时解决。
03
护理问题跟踪验证
对整改后的护理问题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将验证结果纳入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循环中,不断完善和优化
整改措施
针对反馈的问题,需制定具体的 整改措施并落实,确保问题得到 解决。同时,需对整改情况进行 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03
会诊制度
会诊类型及适用场景
01
02
03
04
科内会诊
主要解决本科室内疑难 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 ,科主任召集本科室有 关医务人员参加。
科间会诊
涉及其他专业的疑难病 例,由主管医师提出, 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 诊单,主管医师陪同会

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内容

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内容

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内容
1. 尊重患者权益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和自主权,尊重患者意愿。

2. 安全管理制度: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患者受伤或感染。

3.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

4. 沟通协作制度:促进医疗团队的有效沟通和协作,以提供连贯的护理。

5. 护理记录制度:对患者的护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病情、护理措施等。

6. 感染控制制度: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感染的传播和扩散。

7. 医疗事故管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8. 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储存,避免药物错误。

9. 器械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0. 售后服务制度:提供患者和家属的相关咨询和支持服务。

11. 继续教育制度:持续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知识水平。

12. 报告与追踪制度:及时报告和追踪医疗意外事件和质量问题。

13. 紧急救治制度:建立急救制度和流程,确保对危急患者的及时救治。

1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

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2 —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U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川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观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病房管理制度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术前病例讨论制度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7、会诊制度8、查对制度9、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0、交接班制度11、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医患沟通制度1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1 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2.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1.2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

十一、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十三、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范文(4篇)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范文(4篇)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范文社区卫生服务是保障居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为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核心制度十分关键。

下面是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

第一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要建立完善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居民的健康状况、疾病史、药物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以便全面了解居民健康状况,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第二项:全员健康体检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要建立全员健康体检制度,定期对居民进行全面的健康体检,包括身体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早期发现和预防常见疾病的发生,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第三项:健康教育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要建立健康教育制度,组织定期的健康教育活动,向居民宣传健康知识、预防疾病的方法和风险因素,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培养居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第四项:预防接种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要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制度,加强对居民的疫苗接种工作,推广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安全性,提高居民对传染病的抵抗力和免疫力,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第五项: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建立稳定的医患关系,为居民提供持续的、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加强医生和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提高居民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第六项:急诊医疗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要建立急诊医疗制度,设立专门的急诊科室,随时为居民提供急救和抢救服务,加强急救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装备,提高对急诊疾病的处理能力和效率。

第七项:药物供应和管理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要建立科学的药物供应和管理制度,确保居民获得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物,加强药物管理,避免药物滥用和浪费,提高药物利用效率。

第八项:家庭病床服务制度社区卫生中心要建立家庭病床服务制度,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家庭病床服务,解决居民住院不便的问题,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加强患者健康教育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加强患者健康教育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在现代医疗系统中,患者的健康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提高患者的健康素养和减少医疗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患者的健康教育,我们提出了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这些核心制度将帮助护士和医生更好地与患者交流,提供全面的健康教育,以促进患者的健康和康复。

第一项核心制度,建立患者关系。

护士和医生应该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倾听患者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回应、解答。

第二项核心制度,详细记录患者病情。

护士和医生应该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包括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

第三项核心制度,定期进行健康评估。

护士和医生应该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评估,包括身体健康状况、生活方式、心理状态等方面的评估,以了解患者的整体健康情况。

第四项核心制度,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

根据患者的健康评估结果,护士和医生应该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包括饮食、运动、药物治疗等方面的指导,以帮助患者改善健康状况。

第五项核心制度,提供健康教育材料。

护士和医生应该为患者提供易懂、准确的健康教育材料,包括健康饮食、日常护理、常见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第六项核心制度,开展康复训练。

护士和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康复需求,开展相应的康复训练,包括功能锻炼、物理治疗等,以恢复或提升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

第七项核心制度,及时解答疑惑。

护士和医生应该及时回应患者的疑问和问题,并提供准确的解答和建议,以帮助患者了解和掌握自身疾病情况。

第八项核心制度,关注心理健康。

护士和医生应该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的心理问题,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

第九项核心制度,加强家庭护理培训。

护士和医生应该为患者的家庭成员提供相关护理培训,包括病情观察、药物管理、急救措施等方面的培训,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患者。

第十项核心制度,提供社区健康服务。

护士和医生应该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检查、健康咨询等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目前各大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不完善,医务人员尤其医务管理者不熟知医疗核心制度,同时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

为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也为了体现医务人员自律维权,需要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共十四项,即: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制度,7、手术前病例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分级护理制度,10、查对制度,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2、交接班制度,13、新技术准入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第一个接诊患者的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必须认真做好患者的诊疗工作,并认真书写病历。

需请会诊的,要及时会诊。

需住院的,负责收住入院。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积极抢救急、危、重症患者。

复合伤或涉及多个科室的抢救,未明确哪个科室主管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但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去。

首诊医师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和决定收住科室等的决定权。

需转院急、危、重症患者,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审查病情,决定要否转院。

病人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

急、危、重症患者检查、住院、转院时,首诊医师或其他医务人员要陪同,并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

急、危、重症患者住院、转院时,与对方做好交接。

首诊医师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首诊医师下班时,与接班医师详细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变化随时查房,每日至少二次。

住院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对病员进行的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十四项核心制度培训

十四项核心制度培训

01
02
03
设立评估指标
根据制度目标,设立相应 的评估指标,以便对实施 效果进行量化评估。
收集数据
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相关数 据,包括员工满意度、工 作效率、客户反馈等。
分析评估结果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 评估核心制度实施的效果, 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 建议。
04
十四项核心制度的挑战与解决方案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挑战
重要性
这些制度是医疗机构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能够 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 权益。
十四项核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起源
我国医疗机构的核心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当时为了规范医疗行 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国家开始推行医疗核心制度。
发展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患者需求的不断提高,核心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 更新。近年来,国家卫计委又对核心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医疗 环境和患者需求。
内部控制制度
总结词
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金融机构业务合规、风险可控的重要保障。
详细描述
内部控制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业务流程,防止内部操作风 险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内部控制制度还需确保金融机构具备足够的内部监督力量,对各项业务进行定期或 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难以对培训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 估,导致培训效果无法得到有效反馈 和改进。
解决挑战的方法与策略
优化培训内容
创新培训方式
加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引入更多案例和 实践操作,提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 性。
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小组讨论、角色扮 演、模拟操作等,增强员工的参与感和互 动性。

14项护理核心制度

14项护理核心制度

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卫生部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卫生部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目录: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二、病房管理制度卫生部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三、抢救工作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护理交接-班制度六、查对制度七、给药制度八、护理查房制度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十、护理会诊制度十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十三、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十四、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十四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一个国家医疗体系的核心内容,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在中国,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国家建立了一系列的核心制度。

下面将介绍十四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一、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时,要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保医疗事故真实可靠的记录和统计。

二、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体系。

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医疗机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机构要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以应对发生的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建立起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使医患双方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能够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

五、医疗机构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制定和实施医疗机构护理质量控制标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六、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七、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制度。

建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制度,以鼓励医疗机构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八、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和实施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安全。

九、医疗卫生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医疗卫生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质量。

十、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制度。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服务。

十一、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制度。

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十二、医疗机构经济责任制度。

建立医疗机构经济责任制度,强化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和责任意识。

十三、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需要的治疗和护理。

十四、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医疗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质量。

通过以上十四项核心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让患者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同时,医疗机构也将有更清晰的责任和规范,保证医疗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一、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治理系统,依法执业。

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爱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不断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自觉抓好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医德医风修养,提高业务素养。

三、承担本院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的临床检验任务;同意其它医院托付的检验项目,满足健康体检和保健需求。

四、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工作人员上班必须衣帽整洁,佩戴胸牌。

五、实行首咨询负责制,对病人态度和气,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咨询题;不管在什么情形下,均不得与病人发生争吵。

即遇到个不无理取闹,也应向科主任反映进行处理。

六、建立样本采集操作程序,强调相关注意事项,并向患者和有关人员广泛宣传。

接收样本时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样本,不得接收,并讲明缘故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对不能赶忙检验的样本,必须妥善保管。

检验报告单应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目的明确。

急诊报告单必须注明“急”字。

七、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本科室作业指导书,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

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不断验证及完善作业指导书,并定期修订作业指导书,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八、定期检查各种临床诊断试剂的质量和所使用仪器的灵敏度、周密度,定期校准测试系统,以确保临床诊断质量。

九、建立完善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必须经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还不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填写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十、必须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常规登记,才可签名审核发出报告。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必须及时与临床联系,重新检查;发觉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检验结果必须主动报告。

院外检验报告,应由科主任审签。

十一、一般检验和一样检验的报告单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样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或即刻通知临床大夫;急诊项目发报告不得超过一小时。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重危患者抢救制度5、疑难病历讨论制度6、术前讨论制度7、死亡病历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病历书写制度10、值班、交接班制度11、分级护理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准入审批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注: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不设床位的机构无需制定2、6、12、13、14项制度,其他制度顺序号顺延。

2、交接班制度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不设床位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床位的医院依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3、开展手术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必须设6、12、13、14项。

首诊负责制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急、危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医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度,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贻误病情。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进一步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诊断明确需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科主任(门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抢救。

五、对已接诊需会诊或转诊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初步检查并书写病历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转诊治疗。

对于急诊患者特别是危重患者,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六、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收治,由首诊科室(必要时应报请医务科和总值班)组织会诊,协调解决,有关科室均应服从。

七、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负责患者交予其它医师负责。

三级查房制度一、科主任、高级职称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主治医师查房每天1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次。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十四项护理中心制度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二、病房管理制度三、急救工作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六、核对制度(一)医嘱核对制度(二)、输血核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核对。

(三)、服药、注射、输液核对制度(四)、手术核对制度(五)、供给室核对制度(六)、饮食核对制度七、给药制度八、护理查房制度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十、护理睬诊制度十一、病房一般消毒隔绝管理制度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十三、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十四、患者身份辨别制度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1、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 ( 副主任 ) 、科护士长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拟订并对护理质量实行控制与管理。

2、护理质量推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⑴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 (1 级) :由 2—4 人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依据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行全面控制,实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点进行剖析,拟订改良举措。

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实时反应,每个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⑵科护理质量控制组 ( Ⅱ级 ) :由 3—5 人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个月有计划地或依据科室护理质量的单薄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关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时研究剖析,拟订的确可行的举措并落实。

⑶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 ( Ⅲ级 ) :由 6—9 人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个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论,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实时研究、剖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个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应检查结果,提出整顿建议,限时整顿。

3、成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肩负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个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论,不按期来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一、门诊病人挂号后,接诊医师应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做好全面检查,如在诊断和处理上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查。

二、对疑难、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首诊医师应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经本科主治医师复查后方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三、会诊科室必须安排高年资医师会诊,认真检查后,如不属本科疾病,应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介绍回原首诊科室进一步检查处理。

四、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病人,如需住院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病人,凡因拒收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五、凡因擅离岗位、敷衍马虎、不负责任、相互推委,而造成医疗差错和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病人挂上与本科无关的号,接诊医师应给予认真处理,同时热情向病人说明,下次到有关科室诊治,如有诊治困难,首诊医师签字到挂号室退号,另挂有关科号就诊。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二、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书书写、质量管理等。

三、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四、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

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五、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十四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讨论
术前讨论的记 录:应详细记 录讨论的内容 和结果,以便 后续查阅和评

讨论结果记录
参加人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等 讨论内容:患者病情、手术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应对措施等 记录方式:文字描述或表格填写 存档管理:讨论记录应与病历资料一并保存
08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时间
应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
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讨论时间应充分,一般不少于 2小时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 加
讨论内容
死亡病例基本情况: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死亡时间等
病例摘要:简要介绍患者病史、诊断、治疗经过及死亡原因 讨论分析: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 题 总结意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避免类似病例再次发生
检查与讨论
住院医师查房
查房频次:每周至少2次
查房记录:记录患者诊断、治疗、 护理等情况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查房要求:了解分管患者病情,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汇报病情:向主治医师汇报患者 病情及诊疗情况
04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筛选
病例筛选标准:符合疑难病 例标准,如病情复杂、诊断 困难等
查对制度流程
查对流程
查对制度的目的 和意义
查对流程的具体 步骤
查对制度在医疗 实践中的应用
查对制度的重要 性及对医疗安全 的影响
查对责任人
医生查对:负责医嘱和处方核对 护士查对:负责医嘱执行核对 药师查对:负责药品发放核对 检验师查对:负责检验标本核对
010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值班医师职责
遵守值班时间,不 得擅自离岗、串岗 或迟到早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四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6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七、会诊制度7八、查对制度11九、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4十、交接班制度17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8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3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5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6一、首诊负责制度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1 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2.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1.2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1.3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2.1.4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2.1.5 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2 主治医师查房制度2.2.1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2.2.2 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2.2.3 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2.2.4 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2.2.5 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授查房。

2.2.6 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2.2.7 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2.2.8 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

2.2.9 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

2.2.10 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2.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2.3.1 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一般要求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3.2 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2.3.3 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和化验检查单,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各项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2.3.4 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

2.3.5 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2.3.6 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3.1 入院2周仍未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病人,由副主任医师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

3.2 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办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或新开展的手术,必须严格进行术前病例讨论。

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以及护理要求等。

讨论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一般手术,也要求进行相应术前病例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组织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

已进行尸检病人的病例讨论,待尸检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超过二周。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办派人参加。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设专门记录本记录,并摘要记入病历。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明确以下问题:(1) 死亡原因。

(2) 诊断是否正确。

(3) 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

(4) 从中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5) 今后的努力方向。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1 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应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6.2 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

一切抢救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6.3 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6.4 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

6.5 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6.6 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办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办,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6.7 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办和科主任。

七、会诊制度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7.1 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7.2 科间会诊7.2.1 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7.2.2 病房会诊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并坚持同级对同级的原则。

会诊医师要求总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并由主治医师签字,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会诊医师会诊时,会诊病人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7.2.3 急诊会诊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

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7.2.4 院内大会诊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办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

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办。

医务办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办参加,必要时主管医疗的医疗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7.2.5 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办,经医务办同意后报主管医疗的医疗副院长批准。

经医务办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

会诊由科主任、医务办主任或医疗副院长主持。

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医务办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

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

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7.2.6 外出会诊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办)介绍信,经我院医务办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时,同样必须提供单位(医务办)介绍信,经我院医务办同意,医务办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将选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前往会诊,专家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圆满完成会诊任务并报医务办。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报告医务办并进一步选派专家协助会诊,以便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7.2.7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7.2.7.1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7.2.7.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