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项核心制度口腔质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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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14项核心制度

医疗卫生14项核心制度

医疗卫生14项核心制度一、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医疗卫生体系中,为了更好地管理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实施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采取了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不同级别和类型,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

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拥有不同的治疗、床位和人员配置标准,以及特定的服务范围,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卫生体系中,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是至关重要的。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遵守规范和标准,从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这一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估、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调查等措施,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

三、医保制度医保制度是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提供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

医保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等不同类型。

通过缴纳医保费用,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报销和费用补偿。

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药品是医疗卫生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为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实施了药品审评审批制度。

该制度通过药品注册、审评和监测,确保药物的质量和疗效符合标准。

同时,也对药品广告进行严格监管,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患者。

五、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设备是医疗卫生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为了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实施了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医疗设备的注册备案、购置、验收、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等环节,以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有效的使用。

六、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医务人员是医疗卫生体系的核心力量,为了保证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实施了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医师、护士和技师等不同职业的准入资格、职称评定、执业注册和继续教育等要求,以确保医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达到一定标准。

七、传染病防控制度传染病的防控是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实施了传染病防控制度。

正确的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正确的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査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十三.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仁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査、必要的辅助检査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淸楚,并认貞•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女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怎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立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査房制度仁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査房制度a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査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査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査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査房3 ;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査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査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口腔医疗质量,提高口腔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口腔医疗质量控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口腔质控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组织架构1. 口腔质控中心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口腔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2. 质量管理小组由中心主任、质控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 中心主任负责口腔质控中心的全面工作,对口腔医疗质量负总责。

4. 质控员负责日常口腔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三、工作职责1. 中心主任职责:(1)组织实施口腔质控中心的各项工作,确保口腔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2)定期组织口腔医疗质量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口腔质控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质控员职责:(1)定期对口腔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2)对口腔医疗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定期向中心主任汇报口腔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反馈质控结果。

3. 专业技术人员职责:(1)严格执行口腔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2)参加口腔医疗质量控制活动,提出改进意见。

(3)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质量控制与改进1. 口腔质控中心应定期开展口腔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包括质量检查、评估和培训等。

2. 对口腔医疗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 质控员应定期对口腔医疗质量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4. 口腔质控中心应定期对口腔医疗质量进行统计分析,为临床提供有力支持。

五、培训与考核1. 口腔质控中心应组织定期的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 质控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质控工作。

3. 口腔质控中心应定期对质控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对不合格者予以调整。

六、保密与资料管理1. 口腔质控中心应加强对口腔医疗质量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首科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对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十二项核心制度:首科首诊负责制度、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

1首科首诊负责制度1.门诊或急诊病人挂号就诊时,首科首诊医生应抱着高度的责任心为病人跟踪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2.首诊医生应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书写好门诊病历。

3.若是非本专科的病人,由首诊医生负责请相应专业医师会诊。

4.危重病人或行动不方便的病人应由首诊医生负责请相关会诊医生到现场会诊,全程负责直至确定诊断方向和收治科室。

若诊治有困难,须按会诊制度或转院制度执行。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查房是病区最重要的医疗活动之一,时各级医师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的一项基本措施。

各级医务人员必须重视查房工作,不断加强基础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更新知识,提高查房的质量。

二、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二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住院医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内容主要时:解决下级医师诊治有困难的病例,抗感染药物应用是否合理,重点检查疑难病例、重危病员的诊断和治疗,决定重大手术和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疗护理质量,结合重点病例进行示教,培养指导下级医师。

护士长每周一次参加科主任查房,吸取意见,检查护理质量。

2.主治医师查房内容是:对所管的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重点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佳的病员进行检查与分析讨论,检查病历并纠正下级医师在诊断、治疗、记录方面的错误及不当之处,确定入院诊断,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治疗效果,抗感染药物应用是否合理,听取医护人员的反映和病人的陈述,了解病情变化,是否要进行会诊,决定出(转)院。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殊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门诊首次接诊医师,对属于急诊抢救病人来不及转到急诊科前,必须负责病人的抢救工作,并护送至急诊科,交急诊科医师处理后,方能离开。

非急诊患者不属于本科诊治范围的要在问诊、检查后才干决定,并在门诊病历上按规定记录好,注明“请××科会诊”,再由病人持病历到××科诊治。

以后按门诊会诊制度规定进行。

3、急诊首诊接诊医师,必须负责病人抢救工作,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急诊病人要在问诊、检查后在病历上做好记录,注明“请××科诊治”字样,待被邀科室医务人员到位,方可离开。

必要时可共同参加抢救病人。

被邀会诊或者其他科室转来的急诊、危重病人,被邀人员应在5 分钟内接诊,积极参预病人的救治工作首次接诊医师遇疑难、危重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请求上级医师或者相关科室或者医院抢救小组参加救治。

4、病房首次接诊医师对病人要及时检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处理解决,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

5、无论门诊、急诊、病区对于危重病人在病情未稳定前不得随意转诊、转院,对诊断、治疗确有艰难者,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病情允许转诊、转院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者总值班妥善处理。

6、严禁院内各科室、各专业之间互相推委、扯皮、延误抢救时间。

1、门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

如需要转科检查,可在门诊病历上注以“请××科会诊”字样,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委,应优先就诊,认真做好问诊、检查及处理工作,并详细记录。

2、住院病人院内科间会诊,需填写会诊申请单,并经主治医师签字后再送往应邀科室(值班时不受此限),除专科特殊需要外,普通不指定专人。

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会诊责任医师,急诊应随邀随到。

普通病人不超过 24 小时。

3、会诊时,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门诊首诊负责制度)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

(1(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科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

2、急诊首诊负责制度(D-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

(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提询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III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逐级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务或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

(1)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3)利用典型、特殊病历、进行教学查房,提高教学水平。

(4)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情况,并全面查体。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模板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模板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口腔质控中心的管理工作,加强口腔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口腔质控中心是指专门从事口腔医疗服务的机构,通过严格的质控管理,提高口腔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第三条口腔质控中心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患者为中心,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口腔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口腔质控中心设立质控委员会,具体负责口腔医疗服务的质控管理工作。

第五条口腔质控中心设立质控科,负责具体实施口腔医疗服务的质控工作。

第六条口腔质控中心设立医疗事故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口腔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口腔质控中心设立患者投诉处理科,负责接收患者投诉,并进行处理和回复。

第八条口腔质控中心设立质控督导组,负责监督口腔医疗服务的质控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口腔质控中心的质控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科主任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条口腔质控中心的质控科由质控专业人员组成,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

第十一条口腔质控中心的医疗事故处理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质控科主任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口腔质控中心的患者投诉处理科由患者事务专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口腔质控中心的质控督导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科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章职责和权利第十四条口腔质控中心的质控委员会负责制定口腔医疗服务的质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口腔质控中心的质控科负责口腔医疗服务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并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口腔质控中心的医疗事故处理委员会负责调查口腔医疗事故的原因并制定处理方案。

第十七条口腔质控中心的患者投诉处理科负责接收患者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八条口腔质控中心的质控督导组负责监督口腔医疗服务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十九条口腔医疗服务的质控工作应当按照《口腔医疗服务质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条口腔医疗服务的质控工作应当按照《口腔医疗服务质控评估办法》的要求进行。

医疗机构十四个核心制度

医疗机构十四个核心制度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障医疗机构消防安全。
三十三、医疗机构食品安全制度
(1)建立医疗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饮食安全;
(2)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的监管;
(3)定期对食堂和食品供应环节进行检查,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鼓励医务人员参与质量管理活动,对提出有效改进措施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改进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六、患者满意度管理制度
(1)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收集患者意见与建议;
(2)针对患者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患者反馈整改结果;
(3)将患者满意度作为考核医务人员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医疗机构十四个核心制度
一、医疗机构十四个核心制度概述
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十四个核心制度。
二、医疗机构十四个核心制度内容
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制定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价与反馈;
二十三、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2)制定法律法规培训计划,确保医务人员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
(3)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二十四、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制度
(1)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为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提供经济保障。

医学入门必知的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学入门必知的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随着医疗行业的规范化,医疗环境的恶化,对于从依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行医刻不容缓,同时“医疗机构十四项核心制度”是前辈们用“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恪守执行。

医疗机构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危重患者抢救制度3、术前讨论制度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5、三级医师查房制度6、交接班制度7、会诊制度8、疑难病例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技术准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医疗机构14项核心制度1、门、急诊首诊负责制度1、门诊首诊负责制(1) 患者就诊时,第一位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即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2)对非本专业范畴疾病的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生均不得拒诊。

(3)首诊医师在接诊非本专业病员后,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4)对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严禁相互推诿。

2、急诊首诊负责制(1)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分诊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医师。

(2)对于非本专业的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首先实施生命抢救,同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医师。

在接诊医师到达后,首诊医师应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

当接诊医生接手抢救工作后,首诊医生方能离开。

(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要两科或更多科协作抢救,首诊医师也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同时向医务部或院总值班报告,请求召集相关科室人员共同完成抢救。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为抢救指挥。

2、危重病人抢救制度1、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2、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

首诊医师和接诊的科室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相关科室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口腔质控中心的运作,提高口腔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口腔质控中心是口腔医疗机构的管理机构,负责口腔医疗质量的监督、评估和改进。

第三条口腔质控中心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医疗行业的相关规定,保障患者安全及医疗质量。

第二章口腔质控中心的组织架构第四条口腔质控中心设主任质控专家、质控专家团队、质控专员等职位。

第五条主任质控专家负责口腔质控中心的整体工作,协调口腔医疗机构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第六条质控专家团队由口腔医疗机构的资深医师组成,负责口腔医疗质量的评估、监督和改进。

第七条质控专员负责口腔医疗机构每日的质控工作,对口腔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口腔质控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八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建立完善的质控管理体系,包括质量评估、质量监督和质量改进等环节。

第九条口腔质控中心每年应组织一次口腔医疗质量评估,对口腔医疗机构的质量进行全面审查。

第十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定期进行口腔医疗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患者安全。

第四章口腔质控中心的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制定口腔医疗质量标准,确保口腔医疗工作按照标准进行。

第十二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对口腔医疗机构的医疗记录进行审查,确保医疗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建立患者安全事件报告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患者权益。

第五章口腔质控中心的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口腔质控中心的工作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确保口腔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

第十五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定期报告口腔医疗质量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口腔医疗质量的提升。

第六章口腔质控中心的奖惩机制第十六条对口腔质控中心在口腔医疗质量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口腔质控中心在口腔医疗质量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第七章口腔质控中心的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上级部门批准。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重危患者抢救制度5、疑难病历讨论制度6、术前讨论制度7、死亡病历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病历书写制度10、值班、交接班制度11、分级护理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准入审批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注: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不设床位的机构无需制定2、6、12、13、14项制度,其他制度顺序号顺延。

2、交接班制度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不设床位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床位的医院依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3、开展手术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必须设6、12、13、14项。

首诊负责制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急、危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医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度,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贻误病情。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进一步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三、诊断明确需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科主任(门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抢救。

五、对已接诊需会诊或转诊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初步检查并书写病历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转诊治疗。

对于急诊患者特别是危重患者,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六、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收治,由首诊科室(必要时应报请医务科和总值班)组织会诊,协调解决,有关科室均应服从.七、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负责患者交予其它医师负责.三级查房制度一、科主任、高级职称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主治医师查房每天1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内容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内容

口腔质控中心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口腔质控中心的运作,提高口腔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口腔质控中心是指专门负责口腔医疗服务质量监控、评估和管理的机构,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条口腔质控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口腔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持续改进工作,并对口腔医疗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口腔质控中心的管理机构为中心主任,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口腔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口腔质控中心设机构如下:(一)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各项工作。

(二)质控科:负责开展口腔医疗服务质量评估、监控和管理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由口腔医疗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口腔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技术指导。

(四)培训科:负责口腔医疗服务质量培训和教育工作。

(五)信息科:负责口腔医疗服务质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第七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

第八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当制定工作细则和流程,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口腔质控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口腔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对口腔医疗机构进行定期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医疗机构的质量等级评定依据。

(二)口腔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对口腔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进行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三)持续改进工作:针对口腔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方案并加以实施,确保口腔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四)管理口腔医疗服务质量数据: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和分析口腔医疗服务质量数据,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条口腔质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保证口腔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口腔质控中心的工作应当与口腔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以提升口腔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

第四章工作原则第十二条口腔质控中心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坚持患者至上的原则,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最新十四项核心制度(口腔质控版)

最新十四项核心制度(口腔质控版)

十四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6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七、会诊制度7八、查对制度11九、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4十、交接班制度17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8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3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5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6一、首诊负责制度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1 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2.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

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

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在整个医疗体系中的地位逐渐提升。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将推出十四项核心制度。

这些制度将会为人民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卫生服务,让大家在社区就能享受到全方位的医疗保健。

1. 一体化医疗服务制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建立起与医院的无缝对接机制,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提供一体化的医疗服务。

2. 预防保健制度:加强社区居民的健康宣传和教育,推行健康管理制度,培养良好的健康习惯,降低疾病发生率。

3. 医生团队制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建立起由全科医生、专科医生、护士等组成的医疗团队,实现医疗资源的集约化和分工化。

4.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准确记录居民的健康信息,实施个体化的健康管理和健康评估。

5. 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每个家庭都有专属的医生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咨询。

6. 24小时急救制度:建立24小时急救系统,社区居民在遇到急危重症时能够及时得到紧急救助。

7. 慢性病管理制度: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提供针对性的治疗和康复方案。

8. 妇幼保健制度: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的保健服务,提供孕前、孕期、产后的全程医疗和护理。

9. 疫苗接种制度:建立疫苗接种服务体系,推广疫苗的接种,提高人群的免疫力。

10. 中医药健康管理制度: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康复服务。

11. 老年人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提供老年人专属的医疗服务和社区护理。

12. 心理健康服务制度:建立心理健康辅导机制,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13. 健康扶贫制度:为贫困家庭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医疗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14. 社区健身和康复服务制度:在社区建立健身设施和康复中心,为居民提供健身和康复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身体素质。

通过这十四项核心制度的实施,2023年的社区卫生服务将更加全面、便利、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

十四项核心制度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学检验科工作制度一、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依法执业。

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不断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自觉抓好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医德医风修养,提高业务素质。

三、承担本院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的临床检验任务;接受其它医院委托的检验项目,满足健康体检和保健需求。

四、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工作人员上班必须衣帽整洁,佩戴胸牌。

五、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不得与病人发生争执。

即遇到个别无理取闹,也应向科主任反映进行处理。

六、建立样本采集操作程序,强调相关注意事项,并向患者和有关人员广泛宣传。

接收样本时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样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样本,必须妥善保管。

检验报告单应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

急诊报告单必须注明“急”字。

七、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本科室作业指导书,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

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不断验证及完善作业指导书,并定期修订作业指导书,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八、定期检查各种临床诊断试剂的质量和所使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校准测试系统,以确保临床诊断质量。

九、建立完善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必须经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还不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填写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十、必须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常规登记,才可签名审核发出报告。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必须及时与临床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检验结果必须主动报告。

院外检验报告,应由科主任审签。

十一、普通检验和一般检验的报告单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样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或即刻通知临床医生;急诊项目发报告不得超过一小时。

卫生部十四项核心制度_

卫生部十四项核心制度_

十四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医生交接班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范文(二篇)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范文(二篇)

社区卫生服务十四项核心制度范文1、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____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____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____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____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____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____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____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____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____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____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____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口腔医疗核心制度

口腔医疗核心制度

口腔医疗核心制度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口腔健康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确保口腔医疗的质量和效果,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口腔医疗核心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口腔医疗核心制度的定义、目标和重要性,并探讨其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一、定义口腔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一个综合性的管理系统,旨在确保口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它涉及到从培训和认证到质量控制和纠纷解决的各个方面。

二、目标口腔医疗核心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患者的权益并提高口腔医疗的质量。

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口腔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

核心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培训和认证机制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素质。

2. 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

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使用合格的设备和药品,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3. 提供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核心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建立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标准,确保每位患者都能获得准确、及时的医疗服务。

4. 加强医患沟通和医患关系。

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注重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三、重要性口腔医疗核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患者权益。

核心制度确保了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如知情权、隐私权和公平就诊权等,有效解决医疗纠纷,减少患者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2. 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严格的医疗标准和质量控制,核心制度能够规范医疗行为,减少错误和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疗效。

3. 促进行业发展。

核心制度要求从业人员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素质,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四、挑战与解决方案在实施口腔医疗核心制度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但通过以下解决方案,可以有效克服这些问题。

1.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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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6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七、会诊制度7八、查对制度11九、病历书写规与管理制度14十、交接班制度17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8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3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5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6一、首诊负责制度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1 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2.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1.2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1.3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2.1.4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2.1.5 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2 主治医师查房制度2.2.1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2.2.2 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2.2.3 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2.2.4 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2.2.5 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授查房。

2.2.6 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2.2.7 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2.2.8 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

2.2.9 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

2.2.10 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2.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2.3.1 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一般要求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3.2 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2.3.3 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和化验检查单,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各项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2.3.4 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

2.3.5 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2.3.6 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3.1 入院2周仍未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病人,由副主任医师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

3.2 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办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或新开展的手术,必须严格进行术前病例讨论。

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以及护理要求等。

讨论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一般手术,也要求进行相应术前病例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组织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

已进行尸检病人的病例讨论,待尸检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超过二周。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办派人参加。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设专门记录本记录,并摘要记入病历。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明确以下问题:(1) 死亡原因。

(2) 诊断是否正确。

(3) 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

(4) 从中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5) 今后的努力方向。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1 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应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6.2 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

一切抢救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6.3 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6.4 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

6.5 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6.6 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办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办,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6.7 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报告医务办和科主任。

七、会诊制度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7.1 科会诊对本科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7.2 科间会诊7.2.1 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7.2.2 病房会诊院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并坚持同级对同级的原则。

会诊医师要求总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并由主治医师签字,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会诊医师会诊时,会诊病人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7.2.3 急诊会诊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或者直接通知和邀请。

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7.2.4 院大会诊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办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

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办。

医务办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办参加,必要时主管医疗的医疗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7.2.5 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办,经医务办同意后报主管医疗的医疗副院长批准。

经医务办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

会诊由科主任、医务办主任或医疗副院长主持。

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医务办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

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

院外会诊亦可采取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7.2.6 外出会诊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办)介绍信,经我院医务办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时,同样必须提供单位(医务办)介绍信,经我院医务办同意,医务办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将选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前往会诊,专家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地提出诊疗意见,圆满完成会诊任务并报医务办。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报告医务办并进一步选派专家协助会诊,以便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7.2.7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7.2.7.1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7.2.7.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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