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1)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一)04
范本二十六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必需的原则!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由住宿费$城际交通费$交通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四项组成%
第三条!差旅费以部门为核算对象!实行预算管理%年前!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差旅费预算草案!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下达实施%第四条!差旅费按年度预算控制使用%节支时!按节约额的"(1!#(1予以奖励&如年度预算不足!由责任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追加计划!分管领导审签$总经理审批后纳入预算控制使用%
第五条!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员工出差和差旅费报销!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审批’董事长出差!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出差!由董事长审批%党群分管领导出差!由党委书记审批%行政分管领导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其他人员出差!一周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周以上"$日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签$分管领导审批&"$日以上!党群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签$党委书记审批!行政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签$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在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的招待所$宾馆住宿%
"&副总师$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每人每天"#(元&
#&其他人员为每人每天0(元%
(二)在集团公司以外招待所$宾馆$饭店住宿%
"&集团公司领导$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住四星级以下宾馆$饭店商务间&
#&副总师$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每人每天"#(元&出差人数为单数时!原则上尽量入住三人间!如条件所限!需单人住一个房间时!其中一人可按每天#((元办理&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
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
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
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
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
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
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
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
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
2023年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_1
2023年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2023年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岗位职务
出差工资
住宿费
交通费
生活补助
电话补助
出差补贴
1
总经理
出勤工资
据实
据实
据实
——
100元/天2
办公人员出勤工资25元/天据实
15元/天10
40元/天3
施工领队出勤工资25元/天据实
15元/天10
40元/天
4
施工队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5
25元/天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1.1)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叁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塬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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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的通知1.doc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的通知1
有限公司文件
***********河南
号[2013] 006签发人:
差旅费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下发《河南
公司各单位:
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经公司批准,现将《河南
理制度》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河南附:
有限公司***********河南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1-
下发主题词:通知制度
主送: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高管、各部门
日印发15月3年2013有限公司办公室***********河南
-2-
有限公司***********河南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第一条
有关财经、税收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出差的费用开支管理第二条
差旅费由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和出差第三条
补助四部分组成。
(一)长途交通费:指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轮船、长
途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车、船、机票费和相关手续费。
(二)市内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后,或在中转地
搭乘市内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车船费用。(三)住宿费:指出差人员因工作事由及路途限制,不能于
当日返回公司所发生的住宿费用。
(四)出差补助:指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按规定标准发放的
住勤补助和公杂费补助。
系统屡行审批手续,中层OA公司员工出差需在公司第四条
主管副总,-部门负责人-及中层以下人员审批流程为:出差人员
总经理。-主管副总-出差人员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审批流程为:
普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1
普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市级党政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委办室局、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市工商联,市级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市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出差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的交通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的地区出差发生的城市间的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或绕道的,超支部分及绕道费用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及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
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
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
小汽车)
厅局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舱,
财1号-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项目部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公司有关差旅费管理制度的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主要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项目常驻工作地点办事或根据劳资管理规定职工休假路途所产生的旅行费用.
第三条凡因公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在综合部领取),写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1、短途出差(主要指前往南宁市当天往返),由出差申请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综合部登记;2、长途出差(主要指南宁以外地区),由出差申请人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项目部负责人批准.无“出差申请单”,不得在财务借款,不得报销与出差有关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费的等级标准以及相关补贴,按《差旅费开支标准表》(附表)执行,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二人或多人同时出差,二人可以安排一个房间,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
第五条出差人员各类补贴按以下标准核报:
(一)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伙食补贴按实际出差天数(日历)计发,不分途中和住宿,计发伙食补贴80元/天;
此外,出差人员自行就餐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外招待的,凭招待费票据报销,但不给予补贴;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由主办单位提供住宿,费用包干的,伙食补贴不再发放;主办单位不提供食宿的,可计发伙食补贴80元/天;
(二)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100元伙食补贴;
(三)员工陪同客户考察,与客户同行,在陪同期间陪同人员不享受补贴;
(四)到项目常驻工作地点周边出差不能赶回项目部就餐的人员,凭办公室审签“出车单”表格,按每人每天40元核报误餐费;周边以外的地区,按每人每天80元核报误餐费;对于已报销招待费的,将不再补助当天的误餐费.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1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第七章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差旅费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无论是出差、外出开会、学习和调动都必须贯彻勤俭节约,节俭办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各级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已,超支不补的报销办法。
第四条公司职工出差费用按职务级别划分实行不同的等级标准:
1、一档标准范围:公司总经理
2、二档标准范围: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3、三档标准范围:公司正式任命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等中层管理人
员;
4、四档标准范围:除一、二、三档以外的其余人员。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实行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总额包干使用办法,差旅费据实按规定报销:
1、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学习人员;
2、公司派驻各地的办事处工作人员,参与外地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
3、市内短途出差人员;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在派员出差时,首先必须填报出差任务登记卡(定任务、人数、地点、线路、时间、乘坐交通工具、职务级别),申报差旅费预算。
其中:1、市内出差人员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2、省内出差人员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3.省外出差人员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总经理批准。
对于无“登记卡”的出差人员,财务部不予借款,不予报销。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派员出差不得任意超人数、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地点和提高包干费用。如因特殊情况超过计划天数的,须经原审批人批准,否则超出天数的费用有自己承担。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省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省直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
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
第八条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差旅管理制度(1)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国内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第四条公务出差必须履行相关审批制度。公司部门一般人员出差,由分管该部门的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部室副职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层人员出差,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公务出差必须如实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见附件1),具体包括出差人员姓名、职务、出差事由、地点、预计天数等。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交通费等级标准见下表。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择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发生的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寄存费等小额杂费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应乘坐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个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项目投资、合作洽谈等商务活动,需要出差的,参照《市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规定(暂行)》关于交通费用相关规定执行。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2024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
差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出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差旅费的开支管理办法非常重要。本文将围绕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展开探讨,旨在帮助企事业单位更加有效地管理差旅费,并提高差旅活动的效率和控制成本的能力。
正文:
一、差旅费开支的申请和审批
1. 差旅费用申请流程
- 提交差旅费用申请表格,包括行程、预估费用等;
- 确认出差事由和时间,填写详细说明;
- 申请人需提供预估差旅费用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2. 差旅费用审批流程
- 差旅费用审批流程应明确,审批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 审批人员应核实差旅事由和费用,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估;
- 高级主管领导对较大额度差旅费用需进行审批,确保费用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 差旅费用审批材料要求
- 差旅费用申请表格;
- 出差事由和时间的证明文件;
- 预估费用的计算依据和说明;
- 充分填写和审核的费用明细,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
二、差旅费用预算和核销
1. 差旅费用预算编制原则
- 制定差旅费用预算应参考历史数据,对差旅费用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充分分析;
- 根据预计差旅事由和时间进行合理的费用预算,并留有一定的预留空间;
- 差旅费用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不同出差目的地的差异性。
2. 差旅费用核销制度
- 在出差结束后,差旅人员应及时提交差旅费用核销表格;
- 核销表格需包括实际发生费用明细和相关票据的复印件;
- 财务人员对核销表格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差旅费用报销和发放
1. 差旅费用报销流程
- 差旅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
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
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1
差旅费管理办法1
一、总则
为了规范差旅费的报销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减少财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差旅费报销管理。
三、差旅费标准
差旅费标准分为国内差旅费和国际差旅费两种情况。
1. 国内差旅费标准:
机票:按照经济舱标准报销,不得超过公务舱标准。
住宿:按照合理标准报销,不得超过当地市场价格的90%。
交通:按照合理标准报销,包括出租车、地铁、公交车等费用。
餐饮:按照实际费用报销,不得超过一日三餐的合理费用。
2. 国际差旅费标准:
机票:按照公务舱标准报销。
住宿:按照合理标准报销,不得超过当地市场价格的90%。
交通:按照合理标准报销,包括出租车、地铁、公交车等费用。
餐饮:按照实际费用报销,不得超过一日三餐的合理费用。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员工在出差前需向部门主管提出出差申请,并填
写差旅费预算表。
2. 出差审批:部门主管审批出差申请,并对差旅费预算进行审核。
3. 出差执行:员工根据出差计划进行出差,并保留好所有相关
的费用凭证。
4. 差旅费报销:员工回公司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提供所
有费用凭证及出差报告等相关材料。
5.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
理合规。
6. 财务支付: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支付员工的差旅费
报销。
五、差旅费控制措施
为了控制差旅费的开支,公司还制定了以下措施:
1. 出差预算的制定:每次出差前,员工需要填写差旅费预算表,需要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
2. 预订管控:员工在预订机票、酒店等服务时需使用指定的供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_1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1.1)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叁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塬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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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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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
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
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
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
卧),高铁/动车商务
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
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
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教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标准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九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限额的按标准限额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餐费发票。
市内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市内交通费票据。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一条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
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省份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标准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普通套间)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北京800 500 350 100 天津800 450 320 100 河北800 450 310 100 山西800 480 310 100 内蒙古800 460 320 100 辽宁800 480 330 100 大连800 490 340 100 吉林800 450 310 100 黑龙江800 450 310 100 上海800 500 350 100 江苏800 490 340 100 浙江800 490 340 100 宁波800 450 330 100 安徽800 460 310 100 福建800 480 33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