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漳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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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重工作三个栏目内容与保障任务分解表

政务公开重工作三个栏目内容与保障任务分解表
24
公共资源
配置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公告、入河排污口设置。
市审批局
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市审批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相关信息。
25
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
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
市水务局、市审批局
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市水务局、市审批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相关信息。
32
福彩体彩
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每年6月底前依法公开上年度全省福彩和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市民政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信息。
33
扶贫攻坚
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市交通局
市政府门户网站“省内公路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栏公开相关信息。
18
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主体信息、准入条件、许可期限、办理流程、结果公告。
市交通局
市政府门户网站“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栏公开相关信息。
19
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审核(审批)事项、状态、结果等。
29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

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
机关党建类
“两学一做”专题
实时
综合协调组
政办科
吕晓华
杨媛媛
党风廉政建设
实时
综合协调组
政办科
马汉川
吕晓华
脱贫攻坚工作
实时
政办科
段伟
政策法规类
城市创建相关标准
月底
卫生创建组
创森创园组
高军
赵宝鑫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实时
法宣科
张绪凡
局(办)发相关文件
实时
综合协调组
政办科
杨媛媛
工Hale Waihona Puke 推进类国卫复审、创森迎验各项检查、点位督查情况等
综合协调组
城建城管组
杨媛媛唐震
群众来信来访答复、申请公开事项答复等
实时
督查考核组
荆宏军
实时
卫生创建组
创森创园组
高军
王卫东
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相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
实时
城建城管组
督查考核组
胡军
高雅
罗军
相关工作通报、三色单督办结果通报等
实时
督查考核组
周自力
财务公开类
部门预决算、重要采购事项
月底
月底
综合协调组
政办科
吕晓华
“三公经费”情况
月底
综合协调组
政办科
吕晓华
主动公开类
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月底
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
序号
公开类别
公开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科室(组)
责任人
机构职能类
领导信息
月底
综合协调组
杨媛媛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月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04•【字号】漳政办〔2018〕58号•【施行日期】201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市2018年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4日漳州市2018年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实施方案为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年度计划投资151.34亿元。

具体如下:一、厦漳同城化建设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56.6亿元。

1.投资重点围绕加快建设厦漳同城化先行示范区,全方位对接厦门,着力完善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港口码头等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加快互联互通、环境美化和产业升级。

2.主要措施(1)按照“全面对接厦门,不断增强城市和产业支撑,在当先锋中争先行”的要求,加快推进一批针对性、短平快的项目。

(2)采取PPP等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努力拓宽筹资渠道。

(3)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等支持,多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推进单位:龙海市、长泰县政府,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开发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办二、“五湖四海”与惠民安居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9.2亿元。

1.投资重点“五湖四海”年度计划投资18.16亿元。

其中,中心城区实施9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9.6亿元,主要建设提升碧湖、西湖、西院湖、九十九湾串串湖(上美湖、湘桥湖)、南湖等“五湖”和荔枝海、香蕉海、水仙花海、四季花海等“四海”;其余各县(市)、开发区实施46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8.56亿元。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县政务公开办公室:xx镇接到县政务公开办公室《xx县xx镇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明细》后,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召开工作调度会,要求迅速抓好问题整改,并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情况对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xx县xx镇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明细》的要求逐条整改:一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

及时联系镇人大办,统计2018年人大代表提案建议表,并及时上传,完善该项问题。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方面。

针对细化的各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逐条整改。

行政权力更新2018年1至4月为民服务中心代理事项结果信息;财政资金完善2016年年度财政资金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将全部子项目的分配标准信息更新至2018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更新xx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公示2018-03号信息、xx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表;强农惠农解读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信息6条;乡村建设更新年度美丽乡村实施进展情况3条;脱贫攻坚更新2018年脱贫攻坚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更新xx镇2018-2020年度扶贫项目计划安排表;社会救助完善各项救助标准信息。

三是执行公开方面。

发布2018年镇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更新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更新上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7条。

二、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职责抓整改。

镇分管领导联系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召开工作调度会,现场向各站所转交问题整改办理清单,并提出了具体需要整改的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深化自查抓整改。

接到问题清单后,镇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对政务公开网站开展了全面深入自查,除了对网上测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还对所有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要求对照问题精准整改,力求做到边整改、边提高。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30.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市经济局
市直各部门、
驻石各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加快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31.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市经济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市委宣传部
市直各部门、
驻石各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建立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25.深化“放管服”改革
市委编办
(市审改办)
市直各部门、
驻石各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6.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全面完成市、镇两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设立权责清单专栏,并纳入各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市直各部门、
驻石各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漳政办[2018]87号【发布部门】漳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6.22【实施日期】2018.06.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漳政办〔2018〕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漳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2日漳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南靖、平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健全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推动漳州高新区争取列入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法制办)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依据《实施方案》第8条规定)(二)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各类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分别牵头,市工商局、人行参加,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依据《实施方案》第11条规定)(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按照省里部署,推进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加大机构职责整合力度,清晰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8•【字号】漳政办〔2018〕81号•【施行日期】2018.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市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8日漳州市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市“两会”部署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继续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2018年实施33个投资工程包,年度计划投资209亿元。

现制定如下方案:一、继续推进一批投资工程包对继续推进的投资工程包,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相关工程包的主要政策措施、建设运营机制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投资工程包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36号)、《关于实施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的意见》(闽政办〔2016〕141号)、《关于印发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24号)等有关文件,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投资工程包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16〕108号)、《关于实施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的意见》(漳政办〔2016〕254号)、《关于印发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7〕66号)等有关文件延续实施,同时要复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完善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完备的配套措施。

(一)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投资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2亿元。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08•【字号】漳政办〔2016〕141号•【施行日期】2016.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漳政办〔2016〕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 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尚未纳入的,年内应予纳入。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各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协办和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尤其是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在6月23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并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前三季度、全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分别于9月15日、12月3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2•【字号】漳政办[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牵头单位要负起责任,精心组织,敢于协调,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各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全力支持,齐心协力推进工作;各跟踪科室要全程紧盯,密切跟踪,掌握任务进展情况;市政府办督查室要经常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中未提及的部门也要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对照衔接,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漳州更好更快发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一)突出先行先试,深入落实国务院《意见》1、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2、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十二五”总体规划、3个区域规划、41个重点专项规划任务。

加强与上级规划的沟通衔接,努力争取规划布局,进一步凸显漳州在海西发展格局中的位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3、争取新设立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经济开发区升级、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扩区等早日获批。

牵头单位:市外经局,龙海市人民政府、东山县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台办、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外经科。

2018年漳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2018年漳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2018年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市审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工商局市审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并将涉及信息及时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2018年南靖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2018年南靖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5.深化“放管服”改革
县审改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镇(园)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5.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县直有关单位、各镇(园)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级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镇(园)
贯彻落实《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靖县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综〔2018〕86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整合类政务热线电话
34.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
县直有关单位、各镇(园)
按照《漳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漳政务办〔2017〕123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包括国家部委统一开通和管理的,以及省属及各地自行开通的群众诉求专线电话。个别暂时不能整合的,实行两号并存、数据共享、统一监管。12345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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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市审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工商局市审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并将涉及信息及时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8〕73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8〕74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69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

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 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市网信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市网信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市网信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各级政府办公室要会同本级宣传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7〕119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 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市质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审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扎实推进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对示范试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市经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本级各部门政务数据。

各级各部门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省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2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市审改办 市效能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8〕20 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

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24.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

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5.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审改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6.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 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2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推动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市行政审批系统、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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