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借鉴】路口让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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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灯控路口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严重过错行为认定与事故责任认定特别规则》

二、常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特别规则

(一)路口事故:

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让行标志,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含直行,左、右转弯)发生事故的,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右向来车是逆向行驶的,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已调整见下文)

2、信号灯切换时,后被放行的车辆与先被放行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事故的,后被放行的车辆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3、相对方向左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或进入路口直行的机动车与同向进入路口左转弯的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转弯车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直行车一般负事故次要责任;

4、路口右转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内直行的轻便摩托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该类事故发生在路段上,右转弯机动车一方可以负事故主要责任);轻便摩托车逆向行驶的,轻便摩托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右转弯机动车一方负事故次要责任;

5、机动车沿路口中心点左侧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左转弯的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6、无信号灯控制T型路口,右转弯机动车与同向左转弯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路口有信号灯为绿灯时,可以调整为右转弯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左转弯非机动车负事故次要责任。

《关于调整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路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定责规则的通知》

一、停止执行市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RR]261号)附件《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严重过错行为认定与事故责任认定特别规则》“二、常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特别规则(一)路口事故”中关于“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让行标志,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含直行,左、右转弯)发生事故的,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右向来车是逆向行驶的,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规定。

二、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区别具体情形确定责任:

(一)本道车直行或者转弯,未避让直行的右方道路来车发生事故的,本道车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二)本道车转弯,未避让亦在转弯的右方道路来车发生事故的,本道车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三)右方道路来车转弯,未避让直行的本道车发生事故的,右方道路来车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附件: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应当如何理解的请示》的复函

国法秘政函[20RR]39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应当如何理解的的请示》收悉。经与公安部共同研究,函复如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右方道路的来车”(以下简称右道车)与本道车的通行优先权问题,可以按照下列具体情形确定:

一、右道车直行,本道车直行或者转弯时,本道车让右道车先行;

二、右道车转弯,本道车也转弯时,本道车让右道车先行;

三、右道车转弯,本道车直行时,右道车让本道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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